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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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专家库资源管理办法

(完整版)专家库资源管理办法

(完整版)专家库资源管理办法专家库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专家库资源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家库资源的高效运作。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专家库资源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专家库资源的管理
第一节专家库资源的建设
1. 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建设专家库资源。

专家库资源应包括不同领域的专家信息,涵盖各类专业知识和技能。

2. 专家库资源的建设应遵循科学性、中立性和公正性的原则,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可靠和全面。

第二节专家库资源的管理和更新
1. 专家库资源的管理应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 专家库资源的更新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专家信息,以保持资源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三节专家库资源的使用
1. 使用专家库资源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专家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使用专家库资源应根据需求进行合理调配,确保专家的高效利用和资源的最大化价值。

第三章专家库资源的评估和监督
第一节专家库资源的评估
1. 定期对专家库资源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专家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等方面。

2. 评估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以不断提升专家库资源的质量和效能。

第二节专家库资源的监督
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专家库资源的监督,确保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发现专家库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和修订。

如对本办法有任何疑义或建议,可提出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修改。

信访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

信访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

信访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访工作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纳入专家库管理,参与信访事项复盘溯源和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听证、依法终结、信访信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建立全市统一的专家库,由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专家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专家享有以下权利:(一)查阅具体信访事项有关资料,要求经办机关、单位作出政策解释;(二)独立、公正、公平地提出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三)对委托的工作或事项有选择接收或拒绝的权利,但应有正当理由;(四)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五)开展工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专家履行以下义务:(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和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自觉遵守专家管理制度,准时参加有关工作,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告知;(三)按照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原则,提供真实、公正、严谨的意见;(四)不得接受相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不得与信访对象及相关人员串通,不得为本人或所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其他单位及个人的利益;(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异议(质疑)、投诉、举报等;(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工作职责(一)参与信访事项复盘溯源和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听证、依法终结、信访信用管理等工作,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专业意见;(二)根据安排参加领导接访、联合接访、疑难信访事项会商研判和信访风险评估等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和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三)发挥第三方客观、中立的优势,帮助做好政策宣传、疏导教育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开展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第三章专家聘任第七条聘任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和品行;(二)在本行业(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善于沟通表达,具有较强的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三)具备丰富的行政管理及决策咨询经验,可以是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可以是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是各级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专家,可以是长期从事信访工作的专业人员;(四)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有关专家资格的情形;(五)身体健康,胜任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经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安全生产专家库中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工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安全生产专家库中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3.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修订:如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施工方法调整等情况,应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修订,并重新提交给专家库中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时间、责任人、实施要求等。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调整:如施工过程中出现新的安全风险,应及时调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备安全生产专家库中的相关专家。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总结:项目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5. 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

项目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专家库的作用,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等进行评审,为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同时,对入库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专家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确保专家库的高效运行。

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全文)

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全文)

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全文)导语:医院评审专家库对医院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做出客观的判定。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评审工作,保*医院评审的科学*和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质量,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的组建、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组建并管理国家级评审专家库。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合理规划不同层级的评审专家库。

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家工作制度,加强对评审专家库工作的管理:(一)建立专家准入制度,考核合格的由相应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评审员聘书及评审专家工作*;(二)公布专家库入选需求信息与条件;(三)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遴选;(四)建立评审专家培训制度,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院评审标准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交流;(五)建立评审专家管理档案,详细记载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情况。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评审专家考核与监督动态管理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更新专家库。

第七条评审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与医院评审周期一致。

第八条评审专家库的设立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卫生行政部门应委托评审组织或指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建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医疗机构等方面的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审专家库;(三)组建评审专家库应当统筹兼顾专家的行业和区域分布。

第九条入选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二)熟悉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卫生管理和(或)现代医院管理理论,熟悉医院行政管理,担任医院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在本*或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或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三)能够深刻领会医院评审工作内涵,准确把握医院评审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医院评审工作经验;(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家资源管理,提高专家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技术支持、评估审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技术合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专家库是指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依法合规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安徽省专家库的管理机构为安徽省科技厅,负责专家库的组建、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专家库的组建第四条安徽省专家库的组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专业职称或技术职务;(二)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四)无违法犯罪记录;(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五条安徽省专家库的组建程序如下:(一)科技厅组织专家库的申报工作,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专家;(二)申报者填写申请表,提交个人简历、执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三)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四)经科技厅确认后,作出专家库组建的决定;(五)专家库组建完成后,公布专家名单,并发放专家证书。

第三章专家库的管理第六条安徽省专家库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专家库的正常运行和服务。

第七条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专家库的服务范围和任务;(二)制定专家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三)规定专家库的评价机制和奖惩措施;(四)明确专家库的保密和合作要求;(五)建立专家库的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条安徽省专家库管理机构应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专家的工作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四章专家库的服务第九条安徽省专家库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二)参与决策咨询、评估审定等工作;(三)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四)参与科技项目的评审和管理。

第十条安徽省专家库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机制,确保及时、高效地满足需求,提供优质的专家服务。

第五章专家库的激励和约束第十一条安徽省专家库可以根据专家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医院专家库管理制度

医院专家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专家库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学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评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专家库是医院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支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家库的建立、管理、使用和考核。

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第四条专家库的建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专家库由医院各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技术骨干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一)医院现任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副教授、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二)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四)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人才。

第三章专家库的管理第六条专家库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专家库、二级专家库和三级专家库。

第七条一级专家库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负责专家库的总体规划和重大决策;二级专家库由各学科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本学科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三级专家库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本科室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专家库成员的聘任、调整和解除,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四)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医院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条专家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医院重大决策;(二)享受医院规定的待遇;(三)优先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四)享有医院提供的科研、教学等方面的支持。

第十一条专家库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工作;(三)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四)维护医院声誉,不得从事与医院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四章专家库的使用第十二条医院在以下工作中应优先使用专家库成员:(一)医疗救治;(二)学术交流;(三)人才培养;(四)科研攻关。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徽省各项事业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规范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所建立和使用的专家库。

二、专家库的建设(一)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工作。

2、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动态。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专家的来源专家来源应广泛,包括但不限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

(三)专家的入库程序1、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

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应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由专家库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或组织专家评审。

3、入库公示。

对拟入库专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入库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正式纳入专家库,并进行备案。

三、专家库的管理(一)专家库的分类专家库应根据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如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事务、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以便于精准抽取和使用专家。

(二)专家信息的更新专家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包括专家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成果等。

专家本人也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个人信息的变更情况。

(三)专家的考核评价1、建立专家考核评价机制,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价。

2、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专家续聘、调整出库以及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专家的出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库:1、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3、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四、专家库的使用(一)专家抽取1、使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安徽省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专业性、权威性和实用性。

第二章专家库的组建第四条设立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家库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专家入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属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三)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为决策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五)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第六条专家入库的程序如下:(一)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

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填写《安徽省专家入库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由专家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入选名单。

(三)评审认定。

组织专家对初步入选名单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四)公示公告。

对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专家库。

第三章专家库的使用第七条专家库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为政府制定政策、规划提供咨询和建议;(二)参与重大项目的论证、评审和评估;(三)为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咨询等提供指导和服务;(四)参与各类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第八条使用专家库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需抽取。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业领域、技术职称等条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二)严格保密。

抽取专家的过程和结果应严格保密,确保专家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三)回避制度。

当专家与被评审项目或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实行回避。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7•【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9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2024年9月27日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选聘、抽取、管理以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聘任,以独立身份为招标人提供评标服务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库,是指存储评标专家信息,并具备抽取专家参加评标、辅助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管理、向评标专家提供必要服务等功能的电子信息系统。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实施行政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推动专家资源跨区域、跨行业、跨评标专家库共享,应用数智技术提高评标专家管理水平,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等评标组织形式。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三)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五)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家库人员管理办法

专家库人员管理办法

专家库人员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优化专家库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专家库人员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1. 公正公平:对所有专家库人员一视同仁,确保公正公平的管理和评估。

2. 透明公开:相关管理规定和评估结果应向所有专家库人员公开,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3. 依据专业能力:专家库人员的管理和评估应基于其专业能力和贡献,而非其他个人或非专业因素。

三、管理机制1. 申请入库:专家库人员应向管理机构提交入库申请,提供个人简介、专业背景和相关证明材料。

2. 评估审核:管理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审核,包括专业能力、学术贡献和资格认证等方面。

3. 入库管理:通过评估审核后,专家库人员将被纳入专家库,并获得专家证书和相应的权益。

4. 绩效评估:定期对专家库人员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并及时更新专家库信息。

5. 退出机制:专家库人员有权自愿退出,同时管理机构也有权基于绩效评估结果对专家库人员进行剔除。

四、权益和义务1. 权益:- 优先参与相关项目的评审、咨询等工作。

- 获得专家库人员身份证明和专家证书。

- 获得相关项目的工作报酬或酬劳。

2. 义务:- 根据项目需求,积极参与项目的评审、咨询等工作。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 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和专家证书,不得泄露或滥用。

五、管理机构由政府、学术机构或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专家库人员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事项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管理机构另行制定并公布。

---以上为《专家库人员管理办法(完整版)》的内容,旨在有效管理专家库人员,提升工作效率,并确保地道、公正的管理和评估操作。

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应全面涵盖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施工方法及工艺、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内容。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明确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

3.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执行。

4.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5.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应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等。

2.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计划执行的,应及时督促整改。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对未完成计划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其有效性。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位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安全要求。

2.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3. 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由施工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4. 对于特殊工种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相关安全技能。

5. 安全技术交底应定期进行,以适应施工进度的变化和施工环境的变化。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1. 架体和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

2. 安装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专业知识的不断深化,各类协会越来越需要建立和维护一个专家库,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快速地找到合适的专家来解决问题或提供咨询服务。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协会专家库,确保其高效运作并有效发挥作用。

二、协会专家库的建立1. 确定专家库的范围:协会应明确专家库的涵盖领域,根据协会的业务和需求确定主要的专业方向。

2. 确定专家库的标准:协会应明确专家的资质要求,如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以确保专家的专业能力和可靠性。

3. 招募专家:协会可通过公开招募、内部推荐等方式招募专家,鼓励专业人士积极参与。

招募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选择出的专家符合要求。

三、协会专家库的管理1. 信息登记与更新:协会应建立专家信息登记数据库,并定期对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联系方式等。

2. 专家评估与筛选:协会应根据专家的资质和绩效进行评估,定期对专家库进行筛选,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并补充新的专家成员。

3. 专家利用与奖励:协会应根据需要,将专家库分为不同的领域或分类,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利用专家资源。

对于提供优质服务的专家,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以激励专家的积极参与和提高专业水平。

四、协会专家库的运作1. 专家需求发布:协会应向专家库发布需求信息,明确需要专家提供的服务内容、时间要求、报酬等。

发布方式可以采用协会官方网站、内部通知等形式,确保信息及时传达给专家。

2. 专家调配与服务:一旦有需求,协会应根据专家的领域、能力和可用时间等因素进行调配,确保专家能够及时参与工作。

在专家提供服务期间,协会应协助专家解决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3. 专家服务评估:协会应建立评估机制,对专家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包括服务质量、态度、效率等因素。

评估结果可作为专家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协会专家库的保密与安全1. 保护专家信息:协会应加强对专家信息的保护,确保专家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完整版)专家库人才管理办法

(完整版)专家库人才管理办法

(完整版)专家库人才管理办法专家库人才管理办法(完整版)1. 背景专家库是为了更好地调动和利用专家资源,提高专家参与科技创新和决策的能力而建立的人才库。

为了规范专家库人才的管理,提出本专家库人才管理办法。

2.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专家库人才的有效管理,并促进其更好地参与科技创新和决策。

3.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被纳入专家库的人员。

4. 管理方式4.1 专家库入库管理4.1.1 入库条件专家库的人员入库条件如下:-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参与过相关科研和决策工作;-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4.1.2 入库程序专家入库的程序如下:- 提交入库申请;- 专家资格审核;- 经专家库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4.2 专家库使用管理4.2.1 专家库调用根据实际需要,调用专家库人才参与相关科技创新和决策工作,需经专家库管理部门批准。

4.2.2 工作任务分配专家库调用后,由专家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分配具体的工作任务,并制定工作计划和要求。

4.3 专家库退出管理4.3.1 退出条件专家退出专家库的条件如下:- 自愿申请退出;- 违反职业道德或工作纪律;- 丧失符合入库条件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4.3.2 退出程序专家退出专家库的程序如下:- 提交退出申请;- 经专家库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5. 附则专家库人才的权益和保护,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将在后续管理细则中进行规定并补充。

6. 结论本专家库人才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更好地管理专家库人才,提高其参与科技创新和决策的能力,并促进科技发展与决策效果的提升。

以上为《专家库人才管理办法》的完整版。

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规定格式

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规定格式

****公司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行为,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评标专家库由市场运营部负责归口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职称提供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名单。

第六条评标专家的主要职责(一)接受招标人的聘请,进入评标委员会,担任评标专家;(二)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和影响;(三)按照厂招标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澄清。

(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招标监督组与招标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五)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遵守职业道德,不徇私舞弊;(六)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七)遵守评标纪律,保守秘密,不泄露评标的任何情况;(八)按时参加评标活动;(九)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管理和监督;(十)评标工作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七条厂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由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家组成。

专家库分技术组和商务组。

技术组划分为土建、汽机、锅炉、电气、热工、化学、燃料、除灰脱硫、电子信息九个专业。

第八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我厂利益和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熟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并具有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实践经验;(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四)对特殊需要的专家,经厂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纳入评标专家库;(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分担的任务。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管理、抽取使用、培训考核以及专家库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二、评标专家资格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五)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评标专家入库程序(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填写《评标专家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三)培训考试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评标程序和方法、职业道德等。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入库。

(四)入库公示对拟入库的评标专家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四、评标专家抽取(一)抽取原则评标专家的抽取应遵循随机、保密的原则。

抽取工作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确保抽取过程不受人为干扰。

(二)抽取时间一般应在评标活动开始前的适当时间进行抽取,以保证评标专家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评标工作。

(三)抽取方式通过专门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进行抽取,抽取过程应全程记录。

(四)回避制度在抽取评标专家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五、评标专家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2、对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抵制和举报。

3、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评标报酬。

(二)义务1、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为加强xx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以及评标专家的管理。

第二条xx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认定推送、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及退出,监督xx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专家数据库的信息录入与应用等工作。

第三条xx公共资源交易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起全xx统一的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为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以及其他项目的评标活动提供评标专家资源。

第四条xx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遵循统一建库、随机抽取、资源共享、就近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评标专家库建设第五条按照统一规则、管用分离、资源共享的原则,xx公共资源交易专家抽取系统由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组织研发与应用管理,提供给各师(市)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使用,进场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异地开评标工作模式。

第六条评标专家库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法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人数不少于500人;(二)满足评标需要的专业分类,各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需抽取人数的3倍;(三)有负责管理的机构和日常维护人员;(四)有支持专家库软件运行的硬件设备;(五)有专家基本信息档案;(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专家应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入库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专家信息提供给中心,中心负责将专家信息更新至综合评标专家数据库。

第八条为保证各项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中心应从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选择出一批业务精、经验足、责任感强、时间充裕的专家,建立资深专家和应急专家分库。

第九条资深专家除参与评标评审工作外,还可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策以及解决评标评审中出现的争端、技术难题等提供咨询服务;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对有异议的评标评审结论提供鉴定或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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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
附件: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各类专业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一流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公司决定设立“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家库以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为导向,以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以加速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储备人才资源。

第三条专家库是建立完善可靠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形成“发现问题有机制,解决问题有人才”的高效管理局面的保证手段。

第四条通过专家库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人才资源,
及时解决在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紧迫问题,并通过科技攻关和管理创新,有效提高公司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通过设立专家库,不断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专业人员扎根岗位,积极进取,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现个人岗位成才的同时,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建等工作,在所属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专家委员会,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

专家委员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家办公室),专家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专家库按照生产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三类进行设置,按专业分为:运行(含集控、辅控);热机(含汽机、锅炉、热力实验);电控(含电气、继保、热控);综合(含输煤、除灰、脱硫、安全、化学、采制化、金属、土建、水工、环保等);
经营管理(含财务、人资、燃料、物资、计划、项目、文秘、信息、档案、审计、企业文化、党群工作等)。

第九条专家库管理组织机构
(一)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孟繁逵
委员:郭殿奎、段文伟、丁文光、胡春涛、赵子昂、付俊杰、韩庆敏、诸炜铭、沈钦峰、孙惠海、方志和(二)各专业委员会

主任:郭洪义
委员:沈钦峰、方志和、曹锦利、周亚强、王海波、申志宾、林颂、孙永春、密国栋、陈秀军、刘志英:
主任:李小军
委员:张宝武、韩志成、赵峰、仲维辉、石建东、王刚、李建成、张爱军

主任:杨青柏
委员:付俊杰、王辉、江志文、张天宇、赵志刚、李兴旺、王金海、菅林胜、吕彦、王维军

主任:杨国春
委员:段文伟、胡春涛、裴林、侯穆峰、崔博、王芳、井涌泉、王锐
主任:徐向阳
委员:赵子昂、丁文光、韩庆敏、吴德涛、李文斌、王子强、张新瑞、王金宇、陈利民
第十条专家委员会职责
(一)审核专家库开展工作方向,重点研究课题和主要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二)确定每年各类专家的名额。

(三)组织专家的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四)负责审核专家绩效评估工作,决定对专家的奖励、考核及其资格的取消。

第十一条专家办公室职责
(一)制定专家评审工作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专家名额设置的方案。

(二)整理、汇总、审核申报资料,负责专家建档入库。

(三)召开年度专家会议,安排年度重点工作,提出专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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