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架划分
第十章 大陆架
3在大陆边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 200海里的情形下,沿海国应以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200海里的情形下,沿海国应以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划定大陆边的外缘:以最外各定点为准划定界限, 每一定点上沉积岩厚度至少为从该点至大陆坡脚 最短距离的1%;以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过60海 最短距离的1%;以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过60海 里的各定点为准划定界限;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 形下,大陆坡脚应定为大陆坡坡底坡度变动最大 之点。 之点。 4按照上述方法划定的大陆架在海床上的外 部界限的各定点,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 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 500米深度各 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 500米深度各 点的2 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点的2 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二、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
依照《海洋法公约》 依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大陆架上的自然 资源“ 资源“包括海床和底土的矿物和其他非生物资源, 以及属于定居种的生物,即在可捕捞阶段在海床 上或海床下不能移动或其躯体须与海床或底土保 持接触才能移动的生物” 持接触才能移动的生物”。 (一)油气资源 (一)油气资源 (二)固体矿物资源 (二)固体矿物资源 (三)定居种生物资源和生物机体残骸堆积的资源
三、我国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一)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一)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根据东海大陆架的具体情况,参照《 根据东海大陆架的具体情况,参照《海洋法公 约》的有关条款,以及国际法院和仲裁组织的判 例和各国的实践,在“自然延伸” 例和各国的实践,在“自然延伸”的基础上按照 公平原则协定划界以求得公平解决,应当作为东 海大陆架划界遵循的主要原则。 中日关于划分东海大陆架的不同主张,理应通 过两国政府的谈判协商加以解决,以达成公平合 理地划分各自大陆架的管辖范围。但是,日本在 东海却坚持按照中间线划界。
名词解释 大陆架
名词解释大陆架一般来说,在国际法上所谓的大陆架是指沿海国的大陆架。
它不是指陆地与海洋之间的全部水域,而仅仅是靠近沿海国陆地的水域。
在近代和现代的国际法中,都把大陆架作为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组成部分加以规定。
根据大陆架的位置和形状可将大陆架分为大陆边缘的大陆架、大陆坡的大陆架、群岛或岛弧的大陆架等三种类型。
大陆架的范围比大陆本身要广得多,自然资源非常丰富,其矿产种类繁多,包括有石油、天然气、煤、铁、铜、铅、锌、金、银、镍、钴、铬、锰、磷灰石等。
世界大陆架面积有38万多平方千米,我国海岸线长达18000多千米,是大陆架的富足区。
目前,世界上约有40个国家提出了200海里大陆架的概念,同时签订了有关大陆架的条约或协定,如1954年日本和美国签订的《大陆架公约》等。
我国还没有加入有关大陆架的国际公约,但已同马来西亚、韩国、菲律宾等国就一些具体问题签订了相关条约或协定。
(一)大陆架划分在航海中首先应明确大陆架的界限。
大陆架划分的目的,在于使沿海国享有较宽的经济专属权和优先权。
因此,划分大陆架界限的工作通常由沿海国单独进行。
目前,联合国只是对大陆架进行原则性的规定,各国在划分大陆架时,对于从领海基线到大陆边缘的距离有不同的规定。
(1)从领海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缘的距离,称为“大陆架外部界限”。
( 2)大陆架外部界限向陆地一侧的延伸,称为“大陆架边界”。
(3)大陆架外部界限与海岸间的海域,称为“大陆架的内部界限”。
按照自然属性来说,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最好是临海的水下地物特征明显处。
例如,深海大陆架一般自大陆坡边缘向深海伸展,或向两个方向伸展;浅海大陆架一般自大陆坡边缘向海中伸展,或沿着海底山岭向海中伸展。
大陆架外部界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海底地形的情况,同时也反映了大陆架地质构造的某些特点,例如:稳定性、透水性、水深状况等。
第二,划分大陆架界限的过程中应考虑到海底构造。
这种构造既有其规律性,又有复杂性。
因此,国际法中虽未就海底构造做出严格规定,但却强调沿海国不能随意扩大其大陆架的界限,即使有关地区的构造十分重要,也必须通过科学论证才能划定。
大陆架的划分
通过国际法庭解决中日之争的利弊分析
一、问题:既然法理在握,为什么中国对通过国际法院解决争议 始终没有提上议事日程?日本是否有意于此? 二、回答:1.国际法院的裁决具有随机性,取决于法官的裁量权 和判断力。欧洲国家对这种方式比较认可,这与其文化传统有 关。2.在现阶段,“东海案”若提交国际法院裁决,中国就会 在维护利益的轨道上失控。中日之间存在的敌对情绪,使通过 仲裁庭解决问题也不现实。3.在国际法院这种方式中,缺少中 方的同意,日方无权借国际司法途径挑起事端,因为双方必须 协议在先,才能接受管辖裁决。 返回
1958年以来形成的 国际海洋划界习惯法及其划界程序
一、公平原则/有关情况规则:“划界应通过协议,按照公平 原则,并考虑到一切有关情况” (1969年北海大陆架案)。 划界程序:有关情况—划界结果—比例检验; 二、与“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 ”的区别: 1、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划界程序:先划定临时等距离 线,然后考虑是否存在导致调整该线的情形; 2、两者的区别:是否承认等距离线的表面公平性及其作为 划界出发点的地位。 三、国际性法庭的实践:强调相向/相邻两种海岸关系的区 别,并将其与等距离线的公平性结合起来。
国际性法庭裁判的演变
一、自1984年开始,国际法院在审理相向海岸的划界案件时逐 步放弃公平原则/有关情况规则的划界程序,转而采取等距离/ 特殊情况规则的划界程序. 二、2001年以前.除了1977年英法大陆架仲裁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其适用的 法律是1958年《大陆架公约》),“先划定临时等距离线,然后 考虑是否存在导致调整该线的情形”这一划界程序都发生于 相向海岸的划界案件中. 三、2001年卡塔尔诉巴林海洋划分和领土问题案的特点:1.国 际法院第一次在适用习惯法的相邻海岸的划界中采取等距离/ 特殊情况规则的划界程序;2.在决定了界线的路径后没有使用 比例检验或其他方法来证明划界结果的公平性.
领海、内海、边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4)制定、颁布有关领海内航行、缉私、移民、卫生、水域保护等方面规章制度的权利;
(5)刑事、民事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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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对海洋的经济权利。其中专属经济区主要是针对国家对海洋底土及以上水体中的自然资源的专属经济权利,而大陆架则针对国家对海底大陆架及以下的自然资源的专属经济权利,所以,一国大陆架宽度的确定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一国大陆架的实际地理分布,而不象专属经济区规定了固定的宽度。如前所述,国家对以上两个区域的权利主要是经济上的权利,而不涉及其它,因此在航运、海底电缆、管道架设等非经济领域,其法律地位基本开,国家对其拥有主权。但作为海洋的一部分,领海作为开放性水域在国际航运方面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对无害的商业航运开放领海有利于国际经贸、文化往来,因此,海洋法在领海制度中规定了无害通过.
毗连区是领海之外邻接领海的一片海域,宽度一般为12海里。国家对毗连区不拥有全面的主权,而主要是对在其领土、领海范围内违犯特定法令的行为行使管制权。该区域类似于领海之外的一个"缓冲区",其目的主要是防止利用领海的边缘进行走私、偷渡或敌对宣传之类的违法行为。
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直线基线是指将在大陆海岸向外突出处和沿海外缘岛屿上所选基点依次相连所形成的一条折线。
领海的外部界限是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
2、沿海国领海主权的内容主要包括:
(1)开发和利用领海内资源的权利;
(2)对领海上空的专属权利,即未经沿海国许可外国飞机不得进入该国领海上空;
相邻相向大陆架划分原则
相邻相向大陆架划分原则相邻相向大陆架划分原则是指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确定两个相邻国家之间相邻相向的大陆架边界的原则和标准。
大陆架是指从陆地延伸至海底大约200海里(370.4公里)的水域,是国家主权和权益的一部分。
相邻相向大陆架划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公正公平原则:大陆架划分应遵循公正公平原则,即根据国际法和公平原则,在相邻国家之间进行公正和平等的划分,以确保双方利益均被尊重和维护。
2.地理连续性原则:相邻国家之间的大陆架边界应该根据海底地理连续性来确定,即如果两个国家的大陆架在地理上是相连的,那么它们的边界应该沿着这个连续的地理线划定。
这个原则主要考虑到了自然地理环境对于大陆架划分的重要性。
3.共同利益原则:根据国际法,相邻国家应该合作共同开发和管理位于它们之间的大陆架资源,以实现共同利益和互利共赢。
这个原则强调了相邻国家之间的合作和协商,并推动了大陆架划分的和平解决。
4.实质性依据原则:大陆架划分应当基于实质性依据,包括地质、地形、海底地貌、海底资源等因素。
相邻国家可能会通过进行地质勘探、测量和研究等科学方法,来确定大陆架划分的实质性依据。
5.国际法原则:大陆架划分应遵循国际法原则,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该公约规定了大陆架划分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各国在大陆架管理和开发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相邻国家可能会通过双边谈判、争端解决机制等途径来确定大陆架边界。
双边谈判是相邻国家之间常用的解决争端和达成协议的方式。
如果双边谈判无法达成一致,相邻国家可以通过仲裁、国际法院、国际仲裁庭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来寻求解决争端的途径。
以中国和邻国日本之间的钓鱼岛、尖阁诸岛争议为例,双方进行了多轮谈判但未能达成一致。
中国主张根据历史和国际法划定边界,而日本则主张根据国际法和现实情况来划定边界。
双方在2014年达成了一项争端管控和合作协议,包括渔业合作和防止事态升级等措施。
这表明虽然双方尚未最终解决争端,但通过对话和合作可以缓和紧张局势,维护双方的利益。
第十章 大陆架
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其他国家 在大陆架主要享有以下的权利和自由:
1 船舶和飞机在大陆架上覆水域和水域 上空航行和飞越的权利和自由。
第十章 大陆架
第一节 大陆架概述
地质地理学上的大陆架是指邻接和围绕 大陆领土、坡度比较平缓的浅海地带,它 是陆地的自然延伸并被海水覆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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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大陆架概念通常包括陆架、陆 坡和陆基的海床和底土,包含着一个范围 更大的海底区域。随着科学的发展和人们 认识的深化与需要,大陆架的法律概念也 经历了变化。
一、1945年以前
总的说来,在1945年之前,大陆架虽然 被提到,但并没有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 念来提出和确立,也并没有作为沿海国对 其领海以外的区域下的海床和底土提出主 权权利要求的法律依据。
二、杜鲁门总统的公告
1945年9月28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的《关于 美国对大陆架底土和海床自然资源的政策宣言》 是大陆架法律制度逐步确立的开端和标志。美国 政府宣布大陆架政策是同其近海捕鱼和近海石油 的发现与开采的重大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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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的划分
(一)自然延伸原则
自然延伸原则是指根据地质学上“大陆 架是国家陆地向海的自然延伸,海下陆架 和大陆,在形态上和地理上构成一个单一 体”的自然事实,从法律上确认“海底区 域实际上可以被视为沿海国已经享有统治 权的领土的一部分”,从而理应属于沿海 国的管辖范围。
把有关的科学信息和资料提交给一个国际机构来 审定。但是,这个机构不是联合国,而是“大陆 架界限委员会”,它是根据《海洋法公约》建立 的,有21名委员,由《海洋法公约》全体缔约国 从各国推荐的专家中选出来。委员会是独立的国 际机构,不是联合国的下属机关。
大陆架距离确定及划分原则
大陆架距离确定及划分原则一、前言大陆架是指陆地延伸至海洋底部的延伸部分,是海洋和陆地之间的过渡带。
大陆架距离的确定及划分原则对于国土资源的管理和利用、领海、专属经济区划界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相关法律法规出发,结合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大陆架距离确定及划分原则。
二、大陆架距离确定原则1.基线法原则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条规定,每个沿海国家应该确定一个基线,以此为起点来计算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2条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包括本土领土、内水和领海。
”因此,在我国大陆架距离的确定中,应当以基线作为起点。
2.自然延伸原则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规定,“沿岸州应当按照自然延伸的方式来确定其大陆架边缘”。
自然延伸是指在不影响其他国家的情况下,大陆架的延伸应该是自然的、连续的。
因此,在我国大陆架距离的确定中,应当以自然延伸原则为依据。
3.科学依据原则大陆架距离的确定需要依据科学数据和技术手段进行测量和分析。
因此,在我国大陆架距离的确定中,应当以科学依据原则为基础。
三、大陆架划分原则1.相邻州协商原则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3条规定,“相邻州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有关相邻区域划界问题的协议”。
因此,在我国大陆架划分中,应当以相邻州协商原则为基础。
2.历史性权利原则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条规定,“沿岸州对其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历史性权利”。
因此,在我国大陆架划分中,应当考虑历史性权利原则。
3.公平合理原则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规定,“沿岸州有权在其领土范围内开发和管理位于其大陆架下的自然资源”。
因此,在我国大陆架划分中,应当以公平合理原则为依据。
四、结论大陆架距离的确定及划分原则对于我国海洋权益的维护和国土资源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科学依据为基础,以相邻州协商、历史性权利和公平合理原则为依据,进行大陆架距离的确定和划分。
中国海域划分界限
中国海域划分界限
中国海域划分界限是指根据国际法和国家法律规定,确定中国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公海等海域的边界线。
中国海域总面积达到了340万平方公里,是一个重要的海洋国家。
中国领海是指从中国陆地基线向外延伸的12海里的海域,是中国主权管辖的领土范围。
毗连区则是指领海外延伸的12海里海域,是领海的自然延伸,也是中国主权管辖范围。
专属经济区是指从领海外延伸的200海里的海域,是中国在该海域内拥有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科学研究等权利的特殊区域。
大陆架是指海底延伸至领海外的自然延伸,中国大陆架的边界线则是根据国际法和科学原则确定的。
公海是指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
中国海域划分界限的确立,既是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需要,也是保障海洋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必要措施。
中国将继续遵守国际法和国家法律规定,维护中国海域的安全与秩序,促进全球海洋事务的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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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东海大陆架划分ppt课件
日本的上述主张存在着下列问题:
第一,缺乏国际法的基础和国际法院的支持。虽然《大陆 架公约》中正式规定了等距离中间线的原则,但是正如国际法 院在1969年“北海大陆架划界案”中判决的那样,“等距离方 法的使用不是强制性的,也不存在任何其使用在所有情况下都 是强制性的其他惟一划界方法。”
三、韩国的划界主张
中韩两国在东海还有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中国 主张按自然延伸原则与其划界,而韩国则主张按和划分 黄海大陆架相同的中间线划分东海大陆架,两线之间便 形成了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1974年1月30日,韩国 与日本政府签订东海《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开发石 油和天然气等。中国政府曾发表声明,指出上述协定是 非法的、无效的。
在1969年“北海大陆架案”的判决书中,国际法院进一步 确立了公平原则在大陆架划界理论和实践中的地位。法院的判 决指出,公平原则“从一开始就反映了划界问题上的法律确 信”,“在公平和诚意这些最普遍的箴言基础上,包含着指导 大陆架划界的实际法律规则,这种规则在所有的划界上都对国 家具有约束力。”“这不是把公平简单的作为抽象的公正来适 用的问题,而是按照那些大陆架法律制度在这一领域里发展的 思想适用一项其本身要求适用公平原则的法律规则的问题。”
5、协商原则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了协 商原则,“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大陆架的划 界,应在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协议确定,以便得 到公平解决。有关国家如在合理的期间内未达 成任何协议,应选择和平方法解决争端。在达 成协议前,有关各国应基于谅解与合作的精神, 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并在此过 渡期间内,不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的达成。这 种安排不妨碍最后界线的划定。”
3、公平原则(equitable principle)
台湾和大陆的海域划分
台湾和大陆的海域划分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的海域划分主要根据以下原则进行:
1. 大陆架原则:每个国家可以在其大陆架范围内拥有主权和管辖权。
大陆架是指从陆地延伸至邻近海域的地质结构,其中包括陆地延伸下去的地壳和地壳下的地幔。
2. 中间线原则:当两个国家之间的海域无法进行公平的划分时,可以使用中间线原则,即将两国的基线连线的中间线作为边界线。
3. 公平原则:在划分海域边界时,应遵循公平原则,尊重各国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根据以上原则,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海域划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并涉及到多方的谈判和协商。
具体的划分情况需要参考相关的国际条约、协定和双边协议。
大陆的海域划分涉及到东海、南海以及黄海等区域。
中国一直主张根据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原则来解决争议,并愿意通过对话和谈判与相关国家解决划界问题。
名词解释 大陆架
名词解释大陆架大陆架指的是露出水面的、在现代海洋水平面下延伸到大陆坡顶之间的海底地形部分。
它大致处于海平面以下,但其宽度受限于海岸附近的海底地形。
大陆架主要由基岩、礁石、砂、泥或软泥沉积物组成。
它们与浅海的底床相接触。
如果从海面算起,大陆架的外缘为离岸很远的海域。
一般来说,大陆架总是与邻近大陆的边缘相连。
对于大陆边缘,根据大陆架宽度的不同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通常有宽大陆架、窄大陆架、中等大陆架和窄小陆架。
宽大陆架是指最靠近大陆的大陆架,这类大陆架宽度较大,一般达200海里。
宽大陆架的水深范围为从离岸数百公里至水深5000米,一般的深度约在1500-2000米之间,中央深度则超过6000米。
窄大陆架是指与大陆的连接处,其宽度仅为5海里左右。
对于大陆架而言,水深范围的划分方法虽然是以距离海岸线的距离为依据的,但并不完全正确。
实际上,由于岛屿的存在,使得在实际上很难用距离来准确地划分大陆架,许多地方的大陆架比较狭窄。
海盆底部通常被深海沟和海岭分割成两部分。
深海沟和海岭都呈南北走向,长度很大,可长达数千公里,最大水深可超过6000米。
海盆边缘一般由陆坡、大型海山群和大陆隆构成。
陆坡在离海岸越远的地方就越缓和。
在陆地区域的西部,这种变化更加明显。
由于海洋的巨大压力,海底地形也因此而产生重大的差异。
陆地的坡度一般都较陡,而海底则一般是平坦的。
一些大洋中脊轴部向两侧延伸的地方,经常会出现一系列巨大的海山和海底火山。
在大洋中脊轴部还经常会出现大量的中央山脉。
因此,海底的地形要比陆地复杂得多。
除了大陆架外,在海底还有大片海底高原和深海丘陵。
因此,海底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平坦光滑。
在地质历史时期,海洋盆地与山脉地带曾经是连在一起的。
地壳的升降运动导致海平面的升降变化,海底高地及山脉的上升、下陷和隆起。
同时,地壳的构造活动又使一些古老的山脉转化为岛屿。
这些都曾是形成海洋的基本条件。
但当地球表面冷却下来后,这些地区又逐渐恢复了原来的状态。
大陆架距离确定及划分原则
大陆架距离确定及划分原则一、大陆架的定义及重要性大陆架是指从陆地或者岛屿的底部一直延伸至海底坡的延长部分,其下方是较为陡峭的大陆坡。
确定大陆架的距离对于划定国家海洋权益边界、开展海洋资源开发以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陆架距离的确定原则确定大陆架距离的方法和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主要根据海洋地质学原理确定大陆架的形成与海洋沉积物的堆积有关,因此通过获取相关海洋地质学的数据可以确定大陆架的延伸范围。
2. 根据自然延伸原则确定大陆架的延伸范围通常沿着陆地或者岛屿底部延伸至海底坡,根据自然延伸的原则,可以确定大陆架的距离。
3. 根据国际法原则确定根据国际海洋法的相关规定,每个国家具有划定其大陆架的权利。
国家可以通过提供相关科学资料来支持其大陆架延伸范围的认定。
4. 结合现场勘探和测量确定为了准确划定大陆架的延伸范围,常常需要进行现场勘探和测量工作。
通过获取测量数据,可以更准确地确定大陆架的距离。
三、大陆架的划分原则大陆架的划分原则与确定大陆架距离的原则有一定的重叠,但也有一些区别。
大陆架的划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根据地质特征划分大陆架的划分可以根据地质特征来进行,比如根据沉积物的类型、沉积物的厚度、地质构造等可将大陆架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2. 结合生态环境划分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大陆架的划分可以结合生态环境进行。
根据海洋生态系统的特征和重要性,可以将大陆架分为不同的生态区域,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3. 结合海洋资源划分大陆架通常富含丰富的海洋资源,包括石油、天然气、矿产等。
根据这些资源的分布和开发潜力,可以将大陆架划分为不同的资源开发区域。
4. 结合国家边界划分大陆架的划分还需要考虑国家间的边界问题。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每个国家具有划定其大陆架的权利,因此在划分大陆架时需要充分考虑各国的权益。
四、大陆架距离确定及划分的重要意义大陆架距离的确定和划分对于国家的海洋权益保护、海洋资源开发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1.明确国家海洋权益边界。
中国海洋地图知识点总结
中国海洋地图知识点总结首先是中国海域划分。
中国的海域被划分为近岸海域、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近岸海域是指沿岸至富裕水平线以内的海域,属于国内水域,受国内法律管辖。
领海是指从基线至12海里范围内的海域,中国对领海享有主权。
毗邻区是指领海以外12海里至24海里之间的海域,主权属于中国,但在这一区域内的外国船只享有自由通行权。
专属经济区是指从基线至200海里范围内的海域,中国有权在这一区域内开展经济活动并行使主权。
大陆架是指沿岸至大陆架边缘的海域,中国在这一区域内享有矿产资源的开采权。
其次是中国的海岸线。
中国海岸线曲折而险峻,拥有许多海湾、半岛、海峡和海岛。
其中,最著名的海湾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其中南海包括北部湾、琼州海峡、广东海峡和台湾海峡等。
中国的半岛有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海峡则有台湾海峡、鹿儿岛海峡等。
中国拥有数量众多的海岛,其中包括台湾、海南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
再次是中国的海岛资源。
中国的海岛资源非常丰富,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气、渔业资源和旅游资源。
中国的海域中储量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主要分布在南海和东海,南海的石油储量约占全国的80%以上,东海也是我国较核心的石油开发区域,渔业资源主要集中在黄渤海、东海、南海等地,这些海域拥有着众多种类的鱼类和贝类资源,旅游资源主要集中在海南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地,这些地方以其独特的风景和丰富的水上活动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
最后是中国的海洋保护区。
中国在近年来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陆续设立了许多海洋保护区,这些保护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和资源保护区。
这些保护区的设立对于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总之,中国的海洋疆域辽阔,海洋地图中包含着许多重要的知识点,了解这些知识点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
希望通过不断地学习和了解,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和利用中国的海洋资源,为海洋产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大陆架划分原则
大陆架划分原则哎,说起来大陆架划分原则,这事儿得从我国海洋维权说起。
我以前去过一次海边,那地方叫东海,景色那叫一个美啊。
可就在这么美的海域,咱们国家跟邻国日本、菲律宾这些家伙有过不少摩擦。
主要是因为大陆架的划分。
话说那大陆架,就是海底延伸到陆地边缘的那个部分。
这玩意儿面积可大了,而且资源丰富,涉及到石油、天然气、渔业等等。
所以,怎么划分大陆架,成了海洋领土争端的一个重要焦点。
咱们国家在大陆架划分上,可是遵循了一整套原则,这原则说得简单点,就是“公平、合理、历史、科学”。
听着挺高大上的,那我就给你细细道来。
首先是“公平”,这个好理解,就是说在划分大陆架的时候,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让各方都能接受。
那咋实现呢?得靠谈判,得靠外交手段。
咱们国家在这方面做得不错,跟很多邻国都达成了共识。
然后是“合理”,这个就是说划分出来的大陆架得符合自然地理的实际情况,不能瞎划。
比如说,咱们东海的大陆架,那可是从大陆一直延伸到海洋的,划得就挺合理的。
接下来是“历史”,这得说说咱们的历史。
自古以来,我国就对东海这块海域有着丰富的开发历史,所以,在划分大陆架时,也得考虑到历史因素。
最后是“科学”,这可是关键。
大陆架划分不能光靠感觉,还得靠科学论证。
咱们国家在这方面也做得不错,派了很多专家去研究,为划分大陆架提供了科学依据。
不过,说回来,这些原则说起来容易,做起可就难了。
那帮邻国哪愿意把好处让给咱们呢?于是,咱们就得跟他们斗智斗勇,得靠外交手段、法律手段来维护咱们国家的权益。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新闻,说咱们国家在某海域成功划定了大陆架。
我当时那个高兴啊,就跟喝了蜜似的。
这事儿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寸土必争,寸海必保”。
咱们国家在海洋权益上的斗争,还得继续啊!总之,大陆架划分原则,就是咱们国家维护海洋权益的一个法宝。
只要咱们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守护好咱们的大海,让那片蓝色家园更加繁荣昌盛。
简述我国大陆架制度
简述我国大陆架制度大陆架制度,是各国对大陆架的划分及管理等形成的共同约定。
大陆架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认为是陆地的一部分。
又叫“陆棚”或“大陆浅滩”。
它是指环绕大陆的浅海地带。
大陆架含义在国际法上,指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沿岸国有权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其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大陆架有丰富的矿藏和海洋资源,已发现的有石油、煤、天然气、铜、铁等20多种矿产;其中已探明的石油储量是整个地球石油储量的三分之一。
大陆架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对其领土及其周围的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的法律制度。
根据国际法和相关国内法律,大陆架制度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非常重要,它确保了该国在其领土和海洋资源上的主权和权益。
大陆架制度的法律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大陆架的定义:根据国际法和相关国内法律的规定,大陆架是指从一个国家的陆地边界开始,向外延伸到该国领土架或者200海里外的地区。
2.大陆架的边界划定:国家可以根据国际法和相关国内法律的规定,对大陆架的边界进行划定。
这通常通过与周边国家进行谈判和协商来达成共识。
3.大陆架的权益:一个国家在其大陆架上享有权益,包括开展资源勘探和开发活动,如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
国家可以根据国际法和相关国内法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和利用规定。
4.大陆架的管辖权:一个国家对其大陆架和领土架的主权和管辖权是不可侵犯的。
其他国家必须尊重这一主权和管辖权,并在与该国进行海洋活动时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5. 大陆架争议解决:如果存在大陆架的边界争议,国家可以通过国际仲裁、谈判或其他和平手段来解决争议。
国际法和相关国内法律提供了相应的争议解决机制。
总之,大陆架制度是一个国家在其领土及其周围的海域上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法律制度,它确保了国家在这些区域内的权益和权力,并提供了相应的争议解决机制。
大陆架
中国
我国的黄海和东海的海底基本处于大陆架上。黄海水深一般在50米到70米之间,而东海平均深度也不过100 米左右。大陆架的坡度很小,一般在0.1度左右。在我国的黄海和东海的海底地层中,蕴藏着丰富的泥炭资源, 这些泥炭就是远古时大量陆地植物的遗骸生成的。这说明,远古时代,黄海和东海的大陆架是一片生长茂密植物 的大平原。只是在最近的地质演变中,这片土地逐渐下沉,海水入侵才形成了大陆架。另一个例子是喜马拉雅山 顶上发现了海底的贝壳沉积层。早在几千万年前,喜马拉雅山地区是海底的大陆架,由于印度洋板块与欧亚板块 相撞,印度洋板块进入亚欧板块的底部,因此喜马拉雅山地区被不断抬高。至今,喜马拉雅山依然在长高。
范围定义
自然
中国
自然
大陆架地理位置示意图它的范围自海岸线(一般取低潮线)起,向海洋方面延伸,直到海底坡度显著增加的 大陆坡折处为止。陆架坡折处的水深在20~550米之间,平均为130米,也有把200米等深线作为陆架下限的。大 陆架平均坡度为0~0.7,宽度不等,在数公里至1500公里间。
全球大陆架总面积为2710万平方公里,约占海洋总面积的7.5%。陆架地形一般较为平坦,但也有小的丘陵、 盆地和沟谷;上面除局部基岩裸露外,大部分地区被泥砂等沉积物所覆盖。大陆架是大陆的自然延伸,原为海岸 平原,后因海面上升之后,才沉溺于水下,成为浅海。
主权问题
主权问题
美丽的南极洲水下生物大陆架(直到大陆边)蕴藏着石油、天然气和其他矿物资源。世界上石油产量有20% 来自大陆架。大陆架上的水域也是海洋生物资源最丰富的地方。世界上渔获量90%来自大陆架上面的水域。国家 主张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的新发展。这一发展使“大陆架”一词不仅具有地理学 上的意义,而且也具有法律上的意义,而法律上的大陆架概念在不断变化,日益和地理学上的大陆架概念不同。
大陆架划界原则
大陆架划界原则中国历史上自古以来就有以大陆架划界的做法,而在中国的“大陆架划界原则”则源头可追溯至大约两千多年前的西汉时期,至今之前的中国一直采用大陆把持架划界的典型原则。
大陆架划界原则是以来大陆自然地形为准,把持沿大陆外围架划界线,把持划分出海洋与陆地,把持划分出国家之间的边界,在中国,古代老年统治者会把持这一原则,严格把持沿大陆自然地形的边界,其目的就是保护大陆的国家们,以确保其安全及自主。
《大陆架划界原则》一词来源于中国古代书籍《太史公书》中“大陆之划,自外至内,以边界之”这一句话。
公元前200年,当时的汉武帝在《太史公书》中写道:“其界,划以大陆。
”这句话提出了把持大陆架划界的原则,表明当时的国家们必须遵守这一原则,以把持安全及隔离外来侵略者。
西汉时期,李斯编纂的《汉书:地理志》中提出了把持大陆架划界的原则:“划界原则,以大陆为以,外至内,以边界之。
”它指出,我国以大陆把持架划界,同时规定,任何国家均不得过外侵略,以保护大陆的彼此关系。
随着古代政权的不断变迁,以大陆架划界原则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从汉朝到宋朝,从明朝到清朝,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的建立,以大陆架划界原则的实施经历了诸多阶段的变迁。
汉朝时期,西汉王朝以大陆架划界原则把持架划界,划界原则主要以西汉王朝的认定边界为准;宋朝时期,将大多数的大陆地形作为边界,同时规定不得侵犯或改变当地的边界;明朝时期,以大陆架划界原则认定认识当时大陆地形,同时禁止任何一方侵犯及改变大陆边界;而清朝时期,以大陆架划界原则把持架划界,在大陆地形的外围划出了定边界。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以大陆架划界原则的实施也进行了全新的定位,以保护当时的国家安全及防范外来侵略者。
以大陆架划界原则在中国历史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不仅在历代政权更迭时期保护了我国文化及国家形成,在当代中国更是被政府把持全新的定位,以维护我国的国安及自主。
尤其是在当下,面对外部紧张局势及国家安全面临的威胁,以大陆架划界原则被政府把持更加重要。
第05章 大陆架
第三节 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一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P119)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7条的规定, 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 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这种主权权利是专属性的,即:如果沿海 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 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 动。 这种主权权利是固有的,并不取决于有郊 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
(五) 中国政府的观点 1.海洋划界应当由有关国家根据公平合理的 原则,顾及到一切有关情况,通过协商共同 决定,达到有关各方都满意的结果; 2.中间线或等距离线是在某些情况下的一种 划界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更不应把这 种方法作为划界原则,中间线或等距离线方 法只有符合公平原则时才能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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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的关系请参考专 属经济区一章。
三 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P111) 最重要的是海底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另 外还有其他矿物资源以及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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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大陆架的界限
一 大陆架的内部界限 法律上领海的外部界限就是大陆架的内部界 限。
二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P115)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重新审议了大陆 架外部界限的规定,考虑到距离、深度和地 质地貌特点,并且考虑到窄大陆架国家利益, 对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作了规定。主要内容包 括: 1.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 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 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 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 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2.大陆边包括沿海国陆块浸入水中的延伸部分, 由陆架、陆坡和陆基的海床和底土构成。它 不包括深洋洋底及其洋脊,也不包括其底土。
3.在达成协议之前,有关各国应基于谅解和合 作的精神,尽一切力量作出实际性的临时 安排,并在过度期间内,不危害或阻碍最 后协议的达成。这种安排应不妨碍最后界 限的划定。 4.如果有关国家存在现行有郊的协定,关于划 定大陆架界限的问题,应按照协定的规定 加以决定。 (请对照关于专属经济区划界的有关规定加 以掌握)
简述我国大陆架制度
简述我国大陆架制度【最新版3篇】目录(篇1)1.我国大陆架制度的概念和重要性2.我国大陆架制度的法律依据3.我国大陆架制度的划界问题4.我国大陆架制度的保护措施5.我国大陆架制度的发展趋势正文(篇1)一、我国大陆架制度的概念和重要性大陆架是指沿海国家领海以外,延伸至海洋底的自然地理区域。
我国大陆架制度是指针对我国大陆架地区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措施。
大陆架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海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完善的大陆架制度对我国来说至关重要。
二、我国大陆架制度的法律依据我国大陆架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这两部法律明确规定了沿海国家对大陆架的主权和管辖权,为大陆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我国大陆架制度的划界问题由于大陆架的划界涉及到国家海洋领土的划分,因此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
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开展大陆架划界工作,并与相关国家进行谈判和协商,以期在和平、合作的基础上解决划界问题。
四、我国大陆架制度的保护措施为保护大陆架地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严格的海洋资源开发政策、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海洋执法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维护我国大陆架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五、我国大陆架制度的发展趋势随着国际海洋法的发展和我国海洋战略的调整,我国大陆架制度将不断完善和发展。
目录(篇2)1.我国大陆架的概念和重要性2.我国大陆架的法律制度3.我国大陆架划界案4.确立我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法律制度的必要性正文(篇2)一、我国大陆架的概念和重要性大陆架是指沿海国家领海以外,延伸至大陆边外的海底区域。
它通常被认为是陆地的自然延伸,是大陆的一部分。
大陆架在我国有着重要的经济和战略意义,它蕴藏着丰富的海洋资源,包括石油、天然气、渔业资源等。
同时,大陆架也是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我国大陆架的法律制度我国大陆架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大陆架的划界问题,二是大陆架资源的开发和管理问题。
中国大陆架划分
看起来内容很全面啊,非一日之功中国最紧要的还是需要加强海权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有关决定,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中国关于确定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详情见后)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有关决定,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这次提交的文件涉及中国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
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中方保留今后在其他海域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信息资料的权利。
中国政府将继续根据一贯主张和立场维护海洋权益,同时坚持与海上邻国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进行海洋划界。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概念规定,领海及毗连区分别是指沿海国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从领海基线基线起不超过12、24海里;沿海国在领海拥有完全的主权权利,在毗连区拥有一系列主权权利。
专属经济区是指沿海国领海以外、距领海基线200海里以内的海域,沿海国对此拥有一定的主权权利。
大陆架是指沿海国领土自然延伸到海底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对此拥有一定的主权权利。
大陆架是指沿海国领土自然延伸到海底的海床和底土,基本范围是200海里(与专属经济区范围相同),最大可按“自然延伸原则”延伸至领海基线起350海里,但一个国家要对超出200海里的部分主张权利,需要向国际社会提交充分的理由。
距离200海里至350海里范围内的大陆架,俗称为“外大陆架”。
按自然延伸原则提出外大陆架要求,必须找到大陆架边缘,包括大陆坡坡脚转折点、大陆坡坡底区域、2500米等深线、1%深积岩厚度等,至少需要5种证据:单波束回声测深数据、多波束回声测深数据、测深倾扫声纳测量数据、相干侧扫声纳测量数据和地震反射得出的测深数据。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1-1,绘出了一条测量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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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内容很全面啊,非一日之功
中国最紧要的还是需要加强海权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有关决定,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中国关于确定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详情见后)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有关决定,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这次提交的文件涉及中国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
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中方保留今后在其他海域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信息资料的权利。
中国政府将继续根据一贯主张和立场维护海洋权益,同时坚持与海上邻国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进行海洋划界。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概念规定,领海及毗连区分别是指沿海国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从领海基线基线起不超过12、24海里;沿海国在领海拥有完全的主权权利,在毗连区拥有一系列主权权利。
专属经济区是指沿海国领海以外、距领海基线200海里以内的海域,沿海国对此拥有一定的主权权利。
大陆架是指沿海国领土自然延伸到海底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对此拥有
一定的主权权利。
大陆架是指沿海国领土自然延伸到海底的海床和底土,基本范围是200海里(与专属经济区范围相同),最大可按“自然延伸原则”延伸至领海基线起350海里,但一个国家要对超出200海里的部分主张权利,需要向国际社会提交充分的理由。
距离200海里至350海里范围内的大陆架,俗称为“外大陆架”。
按自然延伸原则提出外大陆架要求,必须找到大陆架边缘,包括大陆坡坡脚转折点、大陆坡坡底区域、2500米等深线、1%深积岩厚度等,至少需要5种证据:单波束回声测深数据、多波束回声测深数据、测深倾扫声纳测量数据、相干侧扫声纳测量数据和地震反射得出的测深数据。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1-1,绘出了一条测量剖面。
并以附表1-1的形式,对各点做了说明:A点为领海基线起点,B点为距离200海里点(经济专属区界限),C点是大陆坡坡脚,D点为冲绳海槽最深点,E点为大陆坡坡脚外延60海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最大技术许可范围)。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1-2,提供了附图1-1所标剖面的水深
测量结果
附图1-2局部放大。
C点是大陆架陆坡区坡度变化最深点(称“大陆坡坡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大陆架准划定界线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过60海里(图中E点),此为限制之一。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2-1,绘出了一条剖面。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2-2局部,提供了附图2-1所标剖面的水深测量结果。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大陆架准划定界线不应超过2500米等深线之外100海里。
冲绳海槽最深点不超过2500米,因此与这条规定无关。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3-1,绘出了一条剖面。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3-2局部,提供了附图3-1所标剖面的水深测量结果。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主权国对其所拥有的大陆架的海床和底土,拥有勘探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专属性的主权权利。
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动。
不过,所有国家都
有在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但其路线的划定须经所属国同意。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4-1,绘出了一条剖面。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4-2局部,提供了附图4-1所标剖面的水深测量结果。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主权国在“外大陆架”上的
矿物以及非生物资源的开发,应向“国际管理局”缴纳费用。
具体规定是从开发生产第6年开始缴付产值的1%。
此后该比率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至第12年以后达到并保持7%比率。
管理局根据公平分享的标准将其分配给本公约各缔约国,同时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其中最不发达的国家和内陆国的利益和需要。
根据中国递交文件的说明,选取最大水深点(所有剖面图中的D 点)
作为东海大陆架外部界线点的基本主张(即冲绳海槽的最大水深点),这四点分别是:
一、北纬28°28'13.7700"、东经127°32'04.0600";水深值为1177.76米,距离领海基线261海里。
二、北纬27°33'41.3900"、东经127°17'39.4400";水深值为1631.84米,距离领海基线277海里。
三、北纬26°19'25.2000"、东经125°54'44.9700";水深值为2134.42米,距离领海基线247海里。
四、北纬25°16'19.1300"、东经124°20'23.5900";水深值为2252.62米,距离领海基线228海里。
我们利用软件将此四点精确确定并连接,就得到了中国主张的东海大陆架大致外部界线,因中国政府可能还会向联合国提交更为精细的划界点,仅供参考。
以冲绳海槽的最大水深点为中日大陆架的分界,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分界主张。
中国政府还在该文件第11条声明,“将按照其一贯立场,与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以协议划定大陆架界限。
”
中国所递交文件中4个剖面线涉及到的4个200海里经济专属区界线处(B点)的点连线,仅供参考。
将中国200海里经济专属区界线处(B点)和东海大陆架外部界线基本主张线(D点)围合连接,就得到了本次中国提出主张的“外大陆架”区域大致范围,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