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自然和谐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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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与自然和谐的现实意义
摘要:在大力倡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对传统的人与自然关系重新进行深的思考。
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命题【1】。
我们以往接受的人与自然关系的观念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论断——人定胜天。
人对生产力的共识——战胜自然、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就是一个证明。
但是,人类的社会实践告诉我们,这样的共识并不是我们人类的最佳理念。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以往人与自然关系及其主导下的思维和行为重新作一审视。
那么,人与自然关系究竟如何定位,我们应从人类和各国的历史和实践中得到启示【2】。
以下就针对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做以下简要分析分析。
关键词: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命题,应是二元论,而不是一元论。
在倡导科学发展观的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就能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但历史告诉我们,现实与我们的认识并不一致。
因为坚持以人为本的一元论是人类以主人自居的主人论,其结果就是把自然当作奴役的对象,把自然看作无生命状态的客观实体。
以人为本一元论的先进性是相对于以物为本而提出的的命题,但是,并不是说以人为本的一元论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最好证明。
以自然为本,并不是说人类就是面对自然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规律(也就是客观规律)利用自然规律而有所作为。
因为客观规律是改变不了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
提倡并遵从以为人本和以自然为本的二元论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者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前提必须是坚持以自然为本。
否则,其结果就是自然对人类社会无穷无尽的无情报复,一直到毁灭人类自身为止。
二、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本质命题,是伙伴是朋友,而不是主人或仆人。
以主人自居,仆人自居,还是以伙伴相处,朋友相处,是确立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又一个基本课题。
人类自有文明以来,我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停留在不是主人就是仆人这样的一个层面,始终没有超出这个层面。
主人就是人类自身独立于自然界之外,把人类自身与自然界割裂开来,以统治者自居,而忘记了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亲,人类是自然界的婴儿。
仆人就是人类在自然界面前无所作为,面对自然的侵害逆来顺受。
从世界文明史来看,这个层面已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我们必须超越这个层面,从思维上进行理性的探讨与前进。
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抛弃旧的观念,注入时代发展新的要素,扩充新的内容。
那么
究竟该如何做呢?人类走过的足迹告诉我们。
我们与自然的关系既不是“自然界是主人,我们是仆人”的关系,又不是“我们是主人,自然界是仆人”的关系,而是共同前进的伙伴关系,是共同发展的朋友关系。
这就要求我们放下主人的傲态,放下仆人的卑态,平等地与自然对话,理性地与自然握手,与自然共同发展,共同前进。
只有这样,自然界才会越来越美好,人类的前景才会越来越来光明。
三、人类与自然关系的现实命题,是共生、共赢、共荣,而不是征服、改造、索取。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既然是伙伴关系,朋友关系,那么要求人类在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必须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前提,克服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思想,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并进的科学发展观【3】。
就是要求人类的思维视点,不能关注在征服上、改造上、索取上而是放在共生、共赢、共荣上;就是要求人类去爱护自然、保护自然,对自然抱有一种敬畏的心情,努力为失去平衡支点的自然界做些“亡羊补牢”式的修补或调整;就是要求人类适应顺应自然,利用自然自身固有的运动规律,更好地创造美好的生活;就是要求人类克服急功近利、自私自利思想,摒弃短视眼光,着眼现在,放眼未来,倡导并树立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人类最大美德的观念。
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是人类总结经验教训后的必然选择。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较小,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
在哲学上,强调“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
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孔子提倡“天命论”,把“天命”奉为万物的主宰,要人们“尊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自然无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这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观点,造成了中国古代一种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
在对待洪水方面,“择丘陵而处之”“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进行避洪,“疏九河”进行分洪,在大河两旁留出足够空间使水“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进行行蓄洪,这些都足这种思想的反映。
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强调“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不树者无椁”,对于保护植被、植树育林等起到很好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日益增强,把自然界逐步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
废水、废渣、废气。
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可以让黄河断流,让海河干涸,把地下含水层疏干,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人江河湖泊。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指出,人类可以通过改变自然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人人心的今天,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
当然,这种选择不是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全面的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
结语: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需坚持两个尺度:一是尊重自然生态规律,这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物的尺度”,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二是满足人的内在需求,这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人的尺度”【4】。
两个尺度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客观必然性和主体选择性的辩证统一。
参考文献
【1】陈爱华,人与自然和谐视阈中的生命伦理,伦理学研究[J],2008, (3)。
【2】郑广祥,论人与自然和谐的三个维度,经济与社会发展[J],2012, 10(2)。
【3】陆新元等,人与自然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J],2005, 15(3)。
【4】崔建霞,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两种尺度"—自然生态规律与人的内在需求,理论学刊[J],2009,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