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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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毕业论文(设计)

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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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却没受到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双方的能力没有得到全方位的发挥,使双方的发展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政企关系是经济发展良好的标志,政企关系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所以建立良好的政府和企业关系是我国企业和政府今后的重要工作之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否正常,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自由度和活力。本文对我国的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并结合世界政企关系发展的历程,提出了一些改革的观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最好的结果就是政府达到自己的管理目的,而企业也取得了自己的发展目标,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政企关系政治企业经济

目录

1前言 (1)

1.1本文研究背景 (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

1.3研究目的和意义 (2)

2国外政企关系对国内政企关系的影响 (2)

2.1从世界各国当前的发展来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的类型 (2)

2.2目前来看,我国几种典型的政企关系模式同时并存 (2)

2.3结合世界政企关系的发展启示,我国政企改革之路还很长 (3)

3我国政企关系的新变化 (3)

3.1互利互惠、呈现双赢局面的关系 (3)

3.2企业与所在地政府之间的关系重要性增强 (4)

3.3政企之间关系的假设性发展 (5)

3.4政企关系的当事主体呈现多元化状态 (5)

4政企关系新变化产生的原因 (6)

4.1为建立新型政企关系需要多方面通力协商 (6)

4.2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应进行转变 (6)

4.3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 (6)

5政府和企业关系发展中存在互不信任的现状亟待解决 (6)

5.1政府对企业的定位出现偏差 (6)

5.2政府不能平等对待所有企业 (7)

6政企关系正常化下的探讨 (7)

6.1政府高效的服务 (7)

6.2营造环境 (7)

6.3合理的企也与政府关系应该具备以下原则 (8)

7结论 (9)

后记 (10)

参考文献 (11)

1前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企业在世界经济舞台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不明确成了我国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政府对其关系有了一个明确的指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我国今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因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透明高效的政企关系,是我国必须重视和尽快解决的重大课题。政府与企业关系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政企分开。

1.1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不明确成了我国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是政企不分,使政府难以公正对待各类企业,承担起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政府既是社会经济调控者,又直接管理着庞大的企业群。政府角色的不确定性,使政府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努力大打折扣。二是国家所有,多头管理,产权责任不清。当发现资产流失时,无法追究,任何机构和企业都可以找出理由推卸责任,最终只得不了了之。三是企业内所有者缺位,治理机制不健全,使内部人控制带有普遍性。在传统资产管理体制范畴内,就企业的经营权力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上收了下放、下放了再上收,在这怪圈中已经循环多次,但决定政企关系的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却始终没有到位,企业内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四是政府为企业设置过多的目标,降低了资本运营效率。由于政府给经营者设置了相互矛盾的目标,使企业的股东权利变得模糊,企业利益的独立性不复存在,准确成本计算难以进行,因此对经营者就很难准确考核。在出现亏损或经营劣迹时,经营者有足够的理由推卸责任。另外从世界各国当前发展来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使我国政企改革之路有了深的思考。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我国今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政企关系的新变化以及从世界政企关系中得到的启发。随着时间的发展,当今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政企关系上大都采用企业自主经营、

政府协调指导的政企关系模式。但从总体上讲,政府主导型仍是我国占统治地位的政企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在大多数政府官员的潜意识中,政府和企业仍然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观念和制度远未形成。

1.3研究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加入WTO,企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透明高效的政企关系,是我国企业和政府今后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我国必须重视和尽快解决的重大课题。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才能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和谐发展。

2国外政企关系对国内政企关系的影响

2.1从世界各国当前的发展来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的类型

第一种是市场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即政府致力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只需要告诉企业什么不可以做,在此范围之内企业拥有经营活动的全权,政府不进行干涉。欧美多数国家都是如此,它们认为政府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而不是主要生产者,要求政府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减少行政管理层次,下放权力。这种关系在当前世界的发展趋势中占主流。

第二种是政府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即大到制订国家产业政策,小到企业的外汇、银行贷款、海外投资、原材料供应,政府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政企关系的实质是社会资源有相当一部分被政府垄断。韩国就是这种关系的典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的政治情结很浓,摆脱不了对权贵的依附。韩国十几年来的民主化并没使情况有根本的改观,企业对政府的依赖、企业家向政界靠拢、“商而优则仕”的现象仍不少见。翻阅近几届韩国政府内阁名单,不难发现不少部长出自三星、现代、LG、SK这些大企业的管理层。

第三种是政企合一的关系。企业没有独立的地位,完全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政府通过制定各项计划直接对企业进行控制,如前苏联和我国的中央集权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关系,由于自身的致命缺点已经慢慢的退出了历史舞台。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在WTO的框架之内,后两种类型的政企关系明显出现了向第一种类型靠拢和同化的趋势。

2.2目前来看,我国几种典型的政企关系模式同时并存

随着时间的发展,当今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政企关系上大都采用企业自主经营、政府协调指导的政企关系模式。这种政企关系模式以法人产权为主导、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并存的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政府与一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甚至乡镇企业之间,仍然保持着政企合一的关系。与所办的企业、一些基层政府与乡镇企业之间形成了政府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大部分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与政府之间开始向市场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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