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关联企业与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汇总与分析[保理]
关联交易执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关联交易,作为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种交易行为,涉及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资产买卖、服务等。
由于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其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利益等问题。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管。
本文将深入探讨关联交易执行法律规定,分析其内涵、原则、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定义及分类(一)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行为。
关联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2. 与企业受同一人控制的其他企业;3. 与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的其他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
(二)关联交易的分类1. 按交易内容分类:资产交易、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转移、提供担保、租赁、承揽、劳务、技术交易、许可使用、咨询服务等;2. 按交易方式分类:直接交易、间接交易;3. 按交易性质分类:关联购销、关联投资、关联贷款、关联担保等。
三、关联交易执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信息披露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三)回避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关联方不得参与表决。
(四)程序合规原则关联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规。
四、关联交易执行法律规定的监管措施(一)信息披露监管1.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实质性信息,包括交易对方、交易金额、交易价格、交易目的等;2.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3.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关联交易的审计意见。
(二)关联交易审批监管1. 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规定;3. 关联交易的审批决议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法母子公司法律规定(3篇)
一、引言
母子公司制度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广泛的应用。母公司通过控制子公司,实现资源整合、风险分散和业务拓展。我国《公司法》对母子公司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母子公司法律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二、母子公司定义及法律特征
1. 定义
母子公司是指一个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股权关系。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
八、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6] 《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7] 《跨国公司治理指南》
[8] 《跨国公司税务指南》
(注:本文仅为示例性研究,具体法律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四、母子公司财务与会计
1. 财务
母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务状况。
- 母公司财务:母公司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向子公司提供财务信息。
- 子公司财务:子公司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向母公司提供财务信息。
2. 会计
母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 母公司会计:母公司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
3. 财务控制
母公司有权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 审批子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
- 监督子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
- 要求子公司定期报送财务报表。
4. 人事控制
母公司有权任免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人事的控制。
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
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母子公司关系指的是一个公司(母公司)拥有或控制另一个公司(子公司)。
在商业运作中,母子公司关系可以为公司提供多个优势,例如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和经营管理的灵活性。
然而,这种关系也可能导致一些问题和利益冲突,因此需要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监管。
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下,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母子公司关系受到公司法、商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
这些法律的规定旨在保护子公司的利益,确保母公司不会滥用其权力,损害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首先,公司法对母子公司关系进行了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母公司应当履行其对子公司的合理关怀义务,保障子公司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母公司不能利用其权力干涉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并应当为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母公司的责任和子公司的权益保护机制,为子公司提供了救济渠道。
其次,商法对母子公司关系的交易和合同进行了规定。
商法规定了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交易行为和合同签订等事项。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子公司的利益。
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劳动法对母子公司关系中的劳动关系进行了规范。
母公司和子公司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障待遇。
母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不得歧视和压迫员工。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员工的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旨在保护子公司的利益,防止母公司滥用权力和侵害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商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对母子公司关系的行为和交易进行了规定,确保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符合法律的要求。
只有在法律的规制下,母子公司关系才能够发挥其优势,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公司法中的关联交易法律限制与审查要点
公司法中的关联交易法律限制与审查要点在现代商业活动中,关联交易频繁出现,既促进了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发展,也可能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与不公平交易。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与保护各方利益,公司法中设立了一系列的法律限制与审查要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关联交易是指在实际控制关系、财务关系或者表决权关系下,公司与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这类交易往往具有特殊性,容易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损害非关联方利益以及潜在的违规行为。
因此,公司法中规定了一系列限制与审查要点。
首先,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信息披露和审查程序。
信息披露是确保交易双方获得充分、准确信息的重要手段,通过向股东及其他相关方披露关联交易的内容、价格与条件等信息,增加了透明度和公开度。
同时,审查程序包括审议、论证、决策等环节,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合法原则。
其次,在关联交易的审查要点方面,公司法具体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交易条件的公平性:关联交易的价格、条件应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具备合理性和公正性。
审查时需要比较与参考市场价格,避免以关联关系牟取非正当利益。
2. 利益冲突的防范:审查中应对涉及利益冲突的关联交易加以警惕。
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的私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有涉及,需披露并明确如何解决。
3. 决策程序的严谨性:关联交易需要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批准。
相关方要全面了解交易的重要性、可能的风险与利益,并充分发表意见。
4. 内外部审查的角色:关联交易的审查应当由内部审查机构或者独立审计机构进行,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外部审查机构可对关联交易进行独立的审计与评估,增加了审查的客观性。
5. 关联交易信息的定期披露:公司法要求相关方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向董事、股东、监管机构以及市场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确保交易的透明度与监督。
综上所述,公司法中的关联交易法律限制与审查要点旨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及其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关联交易执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活动。
关联方是指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关联交易是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在关联交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利益输送等问题,容易导致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执行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1.《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司不得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交易,但是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审查同意,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可以除外。
2.《证券法》《证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涉及收购、出售资产、投资、借款、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包括交易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交易金额、交易目的、交易对方、交易对手方的关联关系等。
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涉及收购、出售资产、投资、借款、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交易价格公允;(2)交易目的合理;(3)交易程序合法;(4)交易对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三、关联交易执行的法律责任1.公司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交易的,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与公司进行交易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独立董事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违反本法规定,未履行审查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母子公司、关联企业与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汇总与分析【保理】
母子公司相关一、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内涵: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通过出资,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对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行控制的公司,故而也称控股公司;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掌握而受其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分为全资子公司和拥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两种形式。
二、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1、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外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但母公司决定和影响子公司的决策;子公司在决策过程中不具有事实上的决策独立性。
在母子公司关系中,母公司作为控制公司,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活动有着决定性影响作用。
2、控股和签订支配合同是形成母子公司的基本方式。
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形成有两种方式:一是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已达到对子公司的控制。
母公司通过和他人共同设立子公司或收购子公司的股份而成为子公司的股东,或单独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式控制子公司。
二是通过签订控制合同而控制子公司。
此情况虽然母子公司之间不具有投资关系,但由于他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依赖关系通过签订控制合同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3、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控制权。
由于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上的重大事务拥有实际表决权。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4、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三、对母子公司的法律规制:1、《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务都是由母公司实际决定的;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和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法规汇总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
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
第二章关联方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关联交易适用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关联交易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普遍。
然而,关联交易也容易成为企业内部人操纵利润、转移资产、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违法行为的手段。
因此,关联交易的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市场监管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议题。
本文旨在探讨关联交易的法律适用,分析相关法律法规,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关联交易的法律概念1. 关联方的界定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关联方是指:(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股份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股东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控制的公司;(5)与公司有股权、债权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提供或者接受劳务;(3)提供或者接受担保;(4)租赁;(5)委托或者受托经营;(6)关联方之间的其他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法律适用1. 《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规范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关联交易的法律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关联交易的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包括关联方、交易金额、交易内容等。
(2)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关联交易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关联交易的禁止性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关联交易的法律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关联交易的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包括关联方、交易金额、交易内容等。
关联交易 民法典
关联交易民法典关联交易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交易双方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例如关联企业、关联人员或利益关联方等。
关联交易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违法或不道德,但如果不加以规范、监管和披露,可能会导致利益冲突、不公平交易或损害其他交易参与方的利益。
民法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旨在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民法典明确了关联交易必须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交易双方应当以平等的地位进行协商和交易,并且不得利用关联关系牟取不正当的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
同时,任何交易行为都应当建立在真实、准确的信息基础上,且双方应当遵守约定和履行义务。
第二,民法典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披露与审查制度。
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必要的披露,包括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方式等信息。
相关监管机构也应当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三,民法典对关联交易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进行了规范。
当关联交易可能损害其他交易参与方的利益时,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恢复利益或获得合理补偿。
另外,关联交易也需要遵循反垄断和竞争法律的规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排除、限制竞争。
总之,关联交易在商业活动中具有普遍存在的特点,但也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法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强调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并规定了披露和审查制度,以保护交易参与方的权益。
同时,民法典还强调了关联交易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并规范了受损害方的维权途径和法律责任。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和合规管理,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1. 引言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由于关联方往往具有影响上市公司经营决策的能力,关联交易容易引发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问题,因此,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以维护股东利益和市场公平公正。
本篇文档将对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归纳,旨在帮助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了解相关规定,确保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规可靠。
2.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2.1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
该法对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关联交易的定义:法律对关联交易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什么类型的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披露和申报: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并在交易达到一定金额比例时进行申报。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进行独立决策,同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的限制:法律对关联交易的金额、期限和条件等进行了限制,以保证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2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中国公司治理的基础法律。
该法对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也做了相应规定,包括:董事会决策机制:法律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独立决策,并确保代表股东利益的决策能够得到充分考虑。
利益冲突的管理:法律强调关联交易中的利益冲突问题,要求公司建立健全的利益冲突管理制度,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股东权益保护: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应充分保护股东权益,以及披露与关联交易有关的信息,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
2.3 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国各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制度,用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这些规则主要包括:交易所审批制度: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提交关联交易的申请,经交易所审批后方可进行交易。
关联公司的认定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关联公司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由于资本、股权、管理等方面的联系,使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形成一定的经济联系和利益关联。
关联公司的存在,往往涉及到税收、财务、竞争等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因此,明确关联公司的认定法律规定,对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发,对关联公司的认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关联公司认定的法律依据1.《公司法》《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之间、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投资设立关联公司。
”这是我国对关联公司认定的基本原则。
2.《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平价值计量,并按照交易的性质、规模、频率等因素,进行充分披露。
”3.《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4.《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三、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1.资本关联(1)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公司20%以上股权;(2)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公司50%以上股权;(3)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公司75%以上股权;(4)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公司100%股权。
2.股权关联(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达到10%以上;(2)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达到20%以上;(3)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达到30%以上;(4)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达到50%以上;(5)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达到75%以上。
3.管理关联(1)一方直接或间接任命另一方的董事会成员;(2)一方直接或间接任命另一方的监事会成员;(3)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4.业务关联(1)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的业务有重大影响;(2)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的产品、服务有重大影响。
四、关联公司认定的程序1.自查企业应定期自查,发现关联关系后,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母子公司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母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母公司是指拥有子公司股权的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股的公司。
在我国,母子公司关系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规范母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保障母子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母子公司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定义及特征1. 定义母子公司法律关系是指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基于股权关系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这种法律关系主要体现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方面。
2. 特征(1)股权关系: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基础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控制。
母公司通过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实现对子公司的控制。
(2)经营管理权: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经营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权、人事权、财务权等。
(3)独立性:尽管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但子公司在法律上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4)相互关联:母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相互关联的,一方的行为可能对另一方产生影响。
三、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定1.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法》规定,母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子公司进行控制:(1)持有子公司50%以上的股份;(2)持有子公司30%以上的股份,且该股份的表决权足以对子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3)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能够实际控制子公司。
2. 子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法》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子公司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2)子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进行经营活动;(3)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签订合同、承担债务等。
3.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公司法》规定,母公司有权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审查子公司的财务报表;(2)要求子公司提供财务信息;(3)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解读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定与监管要求
解读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定与监管要求在商业世界中,公司之间的交易是常见的现象。
然而,当涉及到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就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
本文将解读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领域的挑战。
1. 什么是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在公司之间进行的与其关联方有关的交易。
关联方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它与公司具有重要关联的实体。
这些交易可能涉及货物、服务、资产或金融交易等多个方面。
2. 法律规定在许多国家,公司关联交易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管。
其目的是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防止关联方利用其特殊地位获取不当利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规定:- 透明度要求:公司必须披露其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包括交易的性质、金额、条件和利益分配等信息。
这样的要求有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确保投资者能够了解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 独立审查要求:某些国家要求公司进行独立审查,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独立审查可以由独立的专业机构或审计师进行,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
- 条件限制:为了防止关联方滥用其地位,一些国家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条件限制。
例如,交易必须符合市场价格,或者必须获得独立董事或股东的批准。
- 利益追溯: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要求公司披露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利益追溯。
这意味着公司必须清楚地了解交易中各方的利益,并确保利益的合理分配。
3. 监管要求除了法律规定外,监管机构也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监管。
他们的目标是确保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遵守公平、透明和合理的原则。
以下是一些监管要求的例子:- 报告要求:公司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关联交易的报告,包括交易的性质、金额和条件等信息。
这些报告有助于监管机构了解公司的交易活动,并评估其对公司和股东的影响。
- 监督和审查:监管机构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
他们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更多的信息或证据,并进行现场检查或调查。
关联交易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防范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所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合法合规原则;(三)风险可控原则;(四)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关联交易的审批,关联交易涉及重大事项的,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条公司设立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关联方界定第七条本规定所称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三)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四)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五)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人。
第八条关联方的具体界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认定。
第三章关联交易类型第九条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二)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三)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四)代理或者共同代理;(五)租赁;(六)担保;(七)债权债务重组;(八)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九)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交易。
第十条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应详细列明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交易条件、交易期限等。
第四章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第十一条关联交易应按照以下程序审批:(一)关联交易事前报告:关联交易发生前,关联方应向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提交关联交易报告,报告应包括交易的基本情况、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交易条件、交易期限等内容。
(二)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对关联交易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
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易于发⽣不公平结果的交易。
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为存在,从有利的⽅⾯讲,交易双⽅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量商业谈判等⽅⾯的交易成本,并可运⽤⾏政的⼒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从⽽提⾼交易效率。
从不利的⽅⾯讲,由于关联交易⽅可以运⽤⾏政⼒量撮合交易的进⾏,从⽽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式等在⾮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利益受到损害。
⼀、基本态度禁⽌不正当关联交易正是由于关联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对企业经营状况有着重要影响,因⽽应全⾯规范关联⽅及关联交易的。
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个亮点,是⾸次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规制。
新公司法第21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董事、监事、⾼级管理⼈员不得利⽤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这⼀强制性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关联交易的基本态度,即对不公正关联交易给予禁⽌。
新公司法对关联交易做如此规定,是在充分衡量关联交易可能存在的合理性与危害性后,特别是在我国当前不公正关联交易⽇渐增多的社情况下,做出的⼀种切合实际的制度选择。
⼆、关联关联关系的界定虽然我国的相关法律等对关联交易都有所涉及,却都没有明确对关联关系进⾏界定。
⽐如会计法并不强调对交易的调整⽽是侧重于记载和披露,关联交易作为经济主体之间的⼀种交易⾏为,其基础的法律界定并不适合由会计法来进⾏。
虽然证券法也有较多规定,但因其只适⽤于上市公司⽽不具普遍性和基础性。
要调整关联交易,⾸先要判定经济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其次要重点调整市场主体多种形式的交易⾏为,因此相对⽽⾔,公司法更适合对关联交易作出基本的界定。
正因如此,新公司法对决定关联交易的关联关系以及规制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做出了基本的规定。
新公司法第217条对关联关系进⾏了基本界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董事、监事、⾼级管理⼈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一、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和良好形象,促进市场公正竞争,特制定本文件,以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活动。
二、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是指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分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关联交易范围及监管机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各种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出售、代理销售、技术开辟、贷款、担保、租赁等。
上市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则》、《会计法》、《财政追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是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机构,应当审慎监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并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关联交易程序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设立独立的审批机构或者委员会,负责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和决策。
审批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1. 发现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
2. 初步审查:审核机构应当对关联交易进行初步审查,确定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并评估交易的公平性、优劣势、利益分配等情况。
3. 审核报告:审核机构应当撰写关联交易审核报告,详细说明交易内容、风险评估等情况,并提出审核结论和建议。
4. 决策审批: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审核报告,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审批,并作出决定。
5. 公告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告披露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交易方式、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利益分配等。
五、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1. 价格确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公平合理,市场化原则应当得到充分体现。
具体价格可参照市场价格,采用招投标、评估、公允价值等方式进行确定。
2. 价格确定程序:上市公司应当在审核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程序确定交易价格,尽可能保证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母子公司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母子公司关系是指一个公司(母公司)通过持有另一公司(子公司)的股份而对其产生控制或影响的法律关系。
母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劳动法等多个角度对母子公司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公司法相关规定1.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出资义务《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母公司作为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2.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公司。
母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应遵守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包括股权转让的程序、信息披露等。
3.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合并、分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合并、分立,应遵守公司法关于合并、分立的相关规定。
4.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清算,应遵守公司法关于清算的相关规定。
三、证券法相关规定1.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法披露其关联交易信息。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应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披露《证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的,应当依法披露。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应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进行披露。
四、反垄断法相关规定1.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市场支配地位,应遵守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2.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达成垄断协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垄断协议,应遵守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五、劳动法相关规定1.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关联方是指具有特定关系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公司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但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利益输送等问题,容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国法律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严格规定,以规范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依据1.《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关联交易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公司进行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2.《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关联交易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六十条规定:“上市公司进行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第六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规范,其中对关联交易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进行重大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2)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涉及收购、出售资产、投资等事项的,应当披露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交易条件等。
”4.《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是我国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重要文件,其中对关联交易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符合公平、合理原则。
法律规定_关联方(3篇)
第1篇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关联方交易已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现象。
关联方交易的存在,既可能为企业带来利益,也可能引发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加强对关联方交易的法律规制,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我国法律规定中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方交易的类型、关联方交易的规制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关联方的定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关联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与公司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的企业。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近亲属。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
3. 与公司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的企业: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
二、关联方交易的类型关联方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包括购买或者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2.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包括提供或者接受运输、仓储、设计、咨询等劳务。
3. 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包括提供或者接受物业管理、租赁、广告、代理等服务。
4. 资金往来:包括提供或者接受贷款、担保、保证等资金往来。
5. 投资关系:包括持有或者转让股权、债权等投资关系。
6. 其他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交易。
三、关联方交易的规制为了规范关联方交易,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规制措施:1. 信息披露义务:关联方交易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交易的性质、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等信息。
2. 交易审批制度:对于关联方交易,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交易审批制度,确保交易公平、合理。
3. 关联方回避制度:关联方参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时,应当回避与关联方有关的决策事项。
4. 限制关联方交易:对于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影响公司股价的关联方交易,公司可以采取限制措施,如限制交易金额、限制交易频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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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相关一、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涵: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通过出资,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对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行控制的公司,故而也称控股公司;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掌握而受其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分为全资子公司和拥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两种形式。
二、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1、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外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但母公司决定和影响子公司的决策;子公司在决策过程中不具有事实上的决策独立性。
在母子公司关系中,母公司作为控制公司,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活动有着决定性影响作用。
2、控股与签订支配合同是形成母子公司的基本方式。
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形成有两种方式:一是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已达到对子公司的控制。
母公司通过与他人共同设立子公司或收购子公司的股份而成为子公司的股东,或单独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式控制子公司。
二是通过签订控制合同而控制子公司。
此情况虽然母子公司之间不具有投资关系,但由于他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依赖关系通过签订控制合同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3、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控制权。
由于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上的重大事务拥有实际表决权。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4、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三、对母子公司的法律规制:1、《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务都是由母公司实际决定的;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母子公司的外部法律关系:首先,是母公司与子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根本,承担连带责任是例外。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对子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母公司又为子公司控股股东,虽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母公司又往往为了集团利益滥用子公司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子公司债权人利益,在此情况下应实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见前述《公司法》第二十条)五、我国母子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模式:在法律资格上,相互独立的两个公司,在实际经营管理活动中母公司之所以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其原因就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享有控股权。
正是因为母公司作为子公司大股东或是唯一的股东,对其在子公司经营管理事务上才享有相对的或是绝对的表决权和控制权。
目前,我国母子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模式大致有三种: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和相融型财务管理体制;集权型:母公司掌握着财务管理决策权,对子公司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有利于发挥财务调控功能,完成集团的财务目标;但容易挫伤子公司的积极性,降低企业在市场中的适应能力。
分权型:母公司仅保留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权或审批权,子公司相对独立,拥有一定的财务决策权,母公司对子公司基于结果进行考核,采取间接管理;有利于降低母公司干预的负面效应,子公司有充分的积极性,财务政策更灵活;不利于集团整体利益的协调和统一。
相融型:母公司侧重战略发展方向的集权,子公司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强调结果控制;有利于规避集权和分权带来的不足,协调母子公司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权和分权的力度难以把握。
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相关一、我国关于认定“关联企业”的法律依据:关联企业也称为关联公司, 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是企业之间为达到特定经济目的通过特定手段而形成的企业之间的联合。
1、《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所称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纳税人有义务就其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
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3、《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六)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4、《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二、我国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限制性规定:关联交易,是指企业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和义务的行为。
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总体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具体要求包括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
依据:1、《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应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包括:a、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程序合法合规;b、通过与非关联方价格比较,证明关联交易价格较为公允;c、关联交易支付较为公允,未发生拖付、欠付;d、关联方之间交易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 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三、保理相关规定:1、《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实行)》(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关联交易商业保理企业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
再保理企业不得超过10%。
商业保理企业对作为债权人的关联企业提供保理服务时,定价应合理、公允,交易条件不得明显优于非关联企业。
2、《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第四章经营监管与风险防第十五条从事商业保理的企业需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于下述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登录信息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二)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5%的重大关联交易;3、《市商业保理试点暂行管理办法》(2014年7月8日)第七条商业保理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至少有一个投资者(或其关联主体)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等相关行业的经历。
本办法所称的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实体的另一实体。
控制是指控制方拥有被控制方超过50%的表决权。
第十八条商业保理企业为股东及其关联实体提供担保或保理融资的总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的出资金额。
第二十二条商业保理企业应当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并于下列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向商务主管部门(登录商务部信息系统)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二)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5%的重大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