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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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结业论文题目论激情犯罪心理与心理预防

姓名陈燕

班级 10级应用心理学

学号 100602010004

摘要:情绪是行为的先导,往往会强烈影响甚至支配人的行为。不良的情绪会使人做出错误的甚至违法的行为,也就是导致情绪型犯罪。激情犯罪是一种在特定情境的刺激下而瞬间爆发的强烈的情绪型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积极的激情能够激发人的潜能,显著提高工作效率;消极的激情则十分有害。激情犯罪可以分为主动型激情犯罪、被动型激情犯罪、事先引发型激情犯罪、事中引发型激情犯罪等类型。激情犯罪心理来源于行为人的欲求与现实的尖锐对立性,因而,具有需要满足的畸形型和急迫性、不良心理体验的急剧扩展性、情境刺激与反应的不对称性、犯罪决意形成的超坚定性等显著特征。要预防激情犯罪的发生,必须根据激情犯罪的心理特征,运用精神分析疗法、合理情绪疗法、以人为中心疗法等心理治疗技术,帮助前犯罪行为人调节自己的需要结构,减轻不良情境的刺激,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

关键词:情绪激情犯罪心理特征心理预防

犯罪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位年轻律师因排队问题与人起了争执,情急之下将对方打死。作为律师,应该比普通人更懂法,发生这样的事情,惟一的原因就是他没有管好自己的情绪,在冲动之下失去了理智,导致激情犯罪。在不良的情感和情绪的作用下,犯罪动机可以指向不同的目标,行为侵害客体不同,因而可能构成多种犯罪行为。情绪型犯罪这一基本特征给该类犯罪的预防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与此同时,情绪型犯罪在不当前我国刑事犯罪中占有一定的比例,特别失败在青少年犯罪中该类犯罪数量较多。数据显示,中国的情绪型犯罪案件已占伤害和杀人案件总数的70%—80%。某市公安局对审理的婚姻、恋爱杀人案件的调查表明,该类案件占杀人案总数的45.7%。这类杀人案绝大多数都是由男女之间的感情冲突所引起的。

情绪型犯罪也是在人的意识支配之下所为的,任何故意犯罪行为都是在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的,当然,犯罪心理的形成也不是天生或简单的外界不良因素决定的,它是外界不良因素的内在不良品质相互作用,相互转化逐渐形成的,情绪型犯罪则表现得更为突出。

一.激情违法犯罪心理成因分析

从主体外因素方面分析,主体内外的积极因素可以使激情违法犯罪心理结构弱化,主体内外的消极因素将使激情违法犯罪心理结构强化。主体外因素即主体外的各种刺激和情景。激情违法犯罪行为有着复杂的社会、外在原因,受着违法犯罪行为人生活在其中的小环境因素与情景因素的影响。但是他必然会通过内在心理因素的影响,但是它必然会通过内在的心理因素起作用,如果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抵御不良影响侵袭,就容易转化为内在的不良心理品质,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从主体因素方面分析,制约与影响激情违法犯罪心理结构发展变化的内在因素很多,主要来源与内部主导性需要所产生的驱动力,同时也与其个性特征以及生理因素有关。主体因素可以分为个体心理结构中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个体心理结构中的积极因素主要是激情违法犯罪行为人良知与罪责感萌发;需要、满足与代偿;行为人生理、心理强制性条件限制。个体心理结构中的消极因素主要有激情违法犯罪行为人的需要、认识情绪、意志等。

(一)需要的强烈性。需要是个体内部缺乏某种东西所引起的身心方面的不平衡状态。激情违法犯罪行为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动机的发展变化,首先同主体的需要及其强度有关。激情违法犯罪行为人的需要恶性膨胀,导致非法欲望的产生和增强;异常的需要居需要结构的优势地位。而与社会现实处于对状态。如

果主体某方面的欲求强劲而不可退,个体社会化又存在着严重缺陷,不良需求,“感情用事”一时激情冲动,自我抑制失控,就会不惜冲破道德、法律约束,决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导致桩桩件件的惨案发生。

(二)认识的片面性。激情违法犯罪行为人在认识上的偏差倾向,容易引起违法犯罪动机的恶化和产生新的违法犯罪动机。例如,1999年11月28日14时许,发生在山西大学的女研究生被强奸未遂,残遭杀害一案,犯罪分子杨文昌充学校管理干部将女研究生韩婕骗至一僻静地下室内,试图施暴,但遭到韩某拼死抵抗,丧心病狂的杨文昌害怕被人发现,顿生杀人灭口之念,将女研究生韩杀死。

③一名风华下茂的女研究生惨死在行为人的消极激情之中。激情违法犯罪行为人由于认识的片面性,对事物的认识持有固执已见的态度,产生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情绪情感,使它们具有消极性,甚至发生恶变,导致激情违法犯罪。

(三)情绪不稳定性。激情违法犯罪行为人在多数情况下,烦燥不安、愤怒、嫉妒、恐惧、绝望等消极情绪,将会加速违法犯罪动机的形成和滋生。愤怒是针对来自外部对自己或对自己有亲密关系的人的生命、身体、名誉、权利、财产等侵害,为保全自己或者有亲密关系的人不受侵害而产生的消极情绪。由于愤怒是在急剧又强烈的情况下产生的,所以很难控制,很容易表现为冲动的行为,当这种情绪一旦变的激昂,就会对侵害者施加暴力行为(伤害或者杀害)。恐惧是对来自外部的侵害以消极的维护自己而产生的情绪。恐惧的念头极度高涨时,为了想从侵害者的势力下逃跑出来,有时也会不假思索地在消极情绪支配下施行暴力。例如,因盗窃潜入人家被发现后,由于过于恐怖,便伤害或者杀害被害人逃路。歇斯底里性严重的人,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站的住的根据,然而却有二般激烈燃烧着的嫉妒心。当情绪特别激烈时就呈现出病态,显示出克莱奇马所说的原始反应。将极度亢进的紧张情绪或者不能抑制的强烈冲动,以违法犯罪活动发泄出来。有时,某种强烈的情绪也可能引起反对动机,从而抑制了违法犯罪的实施。例如对被害人的同情可怜而骤然中止违法犯罪行为。

(四)意志薄弱性。一个人能否自觉调节自己的行为方式的决定因素是人的性格意志特征。人的不良意志特征与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有着密切关系,如冲动性、盲目性、放纵性、依赖性的意志薄弱,缺乏自制力等。如果意志薄弱,就有可能有效地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及行为,特别是在外界强烈的刺激下,容易暴躁发火,产生激情,导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违法犯罪的心理特征

通过对激情违法犯罪成因分析,激情违法犯罪与常态违法犯罪比较,激情违法犯罪主要采用暴力手段,具有以下特征:

(一)没有预谋性

激情违法犯罪行为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之前,心理品质虽处在不良阶段,但却没有形成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力定势。违法犯罪行为人主观意识只处于间接、被动的违法犯罪阶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只有具备了客观刺激性条件,为满足某种需要迅速产生违法犯罪动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从行为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阶段理论分析,激情违法犯罪行为并无预谋。

(二)情境刺激性

激情违法犯罪行为人如果没有足够的情境刺激,内有在不良心理只处于潜流状态,心理尚能保持平衡,行为人不置过激。人的心理是客观现实作用于人的头脑“内化”的结果。人的心理一经形成后,就会对外界环境影响作出反应,这种反应就是行为。行为是人的心理外化表现。一旦情绪产生强烈刺激,损伤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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