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管理内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方物流管理

1、目的:

为规范物流运输管理,确保商品车及时、安全的送达销售一线,提高销售终端的产品竞争优势,确保市场资源供应及时。

2、职能职责:

2.1第三方物流外包方日常管理

负责物流外包方提车出库及时性的监控、上报工作。

督促外包方将整车保质保量如期运达

重点:车辆的及时出库与发运。要求每日安排车辆当天内必须出库,第二日内发运。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出库,物流外包方需说明原因。

2.2运输过程监控

负责商品车物流过程的监控,并按照运输合同相关条款对延期送达车辆提出考核意见。

交付完好率出库前确保商品车内油品数量足够(现建议10升)。防止打马达出库。

确保商品车无质量问题与及时交付。

车辆出库起运后物流外包方及时进行在途跟踪,并向制造物流部上报车辆目前状态。

对短途运输要求(550公里以内),当天发运,次日必须交车。如在系统内发现经销商未作入库处理,与物流外包方及经销商确认状态。可能出现车已交付,经销商未及时入库,此时需与经销商沟通。

收集并上报相关部门事故车信息,跟踪事故车的修理情况

物流承包方以《运输事故报案表》的形式,向制造物流部正式发出事故报案信息通报。制造物流部核实情况后,将事故报案信息以邮件形式传递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如决定退车,则通知物流外包方将车运回工厂。车辆运回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整车状态确认。

2.3运输价格核算

主要是根据车辆运输目的地和车型等信息进行核算。

负责运输里程及运费结算标准的确定。

负责对物流运输索赔的落实、兑现。

负责督促物流外包方及时进行车辆到货回单。

负责结算运费前对车辆交接验收单车辆进行审核。

2.4运输交付期审核

550公里/天

2.5修订物流外包合同

2.6物流外包方评价

根据考核规定与指标对物流外包方考核,每月下达考核文件

2.7制定并持续改善运输规划

3、管理内容

3.1 入库提车管理规定

入库提车要及时,原则上当天下达指令车辆,必须当天内提车出库。

3.1.1 所有进出成品车库停车场进行装车作业的零公里运输车,司机持物流外包

方发运单按照保安要求进行进出入登记,主动接受查验,保安同意后方准通过,不允许拉乘其他无关人员,或超出规定乘载人员;

3.1.2非工作需要,不准进入制造物流部成品库;

3.1.3禁止酒后进入制造物流部成品库。

3.2 行为规范

3.2.1 着装要求

(1)零公里运输车作业人员须着本单位标示的统一制式工作服,穿戴反光背心、手套、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3.2.2 行为举止

(1)物流外包方作业人员只允许在发车区域活动,非工作需要严禁进入成品车商品停车区域以及办公区域;

(2)严禁举止粗鲁,讲脏话;

(3)爱护一草一木,不践踏草坪;

(4)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3.2.3 安全要求

(1)了解成品车库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爱护防火和安全设备;

(2)按照安全标识、交通标志要求,规范个人行为;

(3)遵守成品车库内的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4)商品车停车场内严禁烟火。

(5)物流外包方管理人员需定期对进入提车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因个人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意外,由物流外包方自行承担。

3.2.4 保护公共设施和财务

(1)应小心使用、爱护公共设施,保护库内财物;

(2)要管理、保养好自己使用的各类设备、工具、仪器等;

(3)对损坏和遗失设施和财物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安全员。

3.3 运输车辆相关要求

3.3.1 总要求

(1)所有进入成品车库装车场地的运输车辆从物流通道大门进出;

(2)运输车辆在车场内限速:15km/h;

(4)运输车辆应保证外观清洁,运输车箱内整理、清洁、无杂物;

(5)必须按照商品车发运质量技术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轮挡和紧固绑带;(6)运输车辆进出门时,在停止线处一时停止,配合保安确认;

(7)倒车时要有引导,引导声音要洪亮,清晰。

3.4车辆发运

3.4.1 物流外包方在车辆离库发运后需保证承运商品车的按时准确安全送达工作。

3.4.2 物流外包方负责对商品车的运输过程进行调度跟踪,需每天向制造物流部

报送商品车发运时间报表,以确保物流业务正常运转和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3.4.3 物流外包方须配合相关信息的调查取证工作。

3.4.4物流外包方作业人员参照商品车入库复检标准对商品车进行静态外观、工具附件检验。

3.4.5 物流外包方负责运输问题车辆的善后处理。

3.4.6 物流外包方负责索赔款项的落实、兑现。

3.5 交付时间要求:

3.5.1需配载车辆,按提车要求给予物流外包方零公里运输方式南方区域5天时

间进行配载,北方区域3天时间;人送2天。大客户和市场加急车辆,不设配

载时间,物流外包方要及时组织运力进行运输。

3.5.2 物流外包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承运车辆完好的送至目的地。按照合

同规定550公里/天,运输时间(天数)为目的地公里数除以550公里/天。3.5.3若运输里程发生变化(经销商临时变更送货地址)或新增卸车点,须经销售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目的地。

3.6运输方式要求:

3.6.1原则上物流外包方按照零公里运输比例优先采用零公里运输方式进行商品车运输。每月需达到考核指标。

3.6.2 物流外包方不得私自更改运输方式,并严禁使用商品车配送货物谋取私利。严控运输模式擅自更改,对因各种原因(特别是经销商急需车辆)需要更改运输模式,要先经制造物流部核实后方能更改,严禁车辆发运后才申请更改运输模式。

3.7出库检验

物流外包方提车司机出库时需对车辆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仓库发车人员反应,出库后发生所有问题与成品车库无任何关系。

3.8 运输过程问题反馈:

3.8.1运输过程中出现事故或其他导致延期的事宜,物流外包方应当天向制造物流部相关人员反馈,以便及时进行协调。

3.8.2严禁物流外包方私自找社会修理厂维修商品车,如需维修,需立即上报制造物流部,必须在指定维修站进行修理。

3.9车辆交接验收

3.9.1 车辆接收单位必须在车辆到达当日将验收信息登录系统,并如实、完整的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上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车辆到达验收时间和车辆状态、运输方式等,保证车辆系统验收时间与车辆交接验收单上填写车辆到达验收时间的一致性。同时,经销商终端交接验收的印章必须是在江铃轻汽备案的单位公章或商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