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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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认定

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认定

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认定侵权⾏为往往会造成被侵权⼈出现不同的损害,造成侵权在损害后,侵权⼈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侵权⼈如果不赔偿的,受害⼈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如何认定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认定民法典规定,侵权⾏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等费⽤。

如果造成财产损害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式计算。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七⼗九条【⼈⾝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出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第⼀千⼀百⼋⼗⼆条【侵害⼈⾝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和侵权⼈就赔偿数额协商不⼀致,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千⼀百⼋⼗四条【财产损失计算⽅式】侵害他⼈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式计算。

⼆、如何解决侵权责任纠纷1、调解如果发⽣侵权纠纷,可以申请有关部门组织调解,如果是侵犯了版权,那么由国家版权⾏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的社会团体/组织,主持、教育、疏导当事⼈对作品版权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进⾏协商,达成⼀致的和解⽅案,签署调解协议。

但是,调解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执⾏特性,若某⼀⽅不遵守“游戏规则”,则调解失败,可以转向诉讼处理。

2、仲裁如果版权收到了侵犯,版权仲裁机构依照规定的仲裁程序对版权纠纷案件进⾏裁决,多适⽤于与版权合同纠纷。

有法律强制执⾏特性,⼀⽅不履⾏仲裁裁决的,另⼀⽅可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造成财产损失的法律后果(3篇)

造成财产损失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财产损失是难以避免的现象。

然而,一旦造成财产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探讨造成财产损失的法律后果,包括侵权责任、合同责任、刑事责任等,以期为相关主体提供参考。

二、侵权责任1. 定义侵权责任是指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法律后果(1)赔偿损失: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恢复原状:如果可能,侵权人应当恢复被侵权人的财产原状。

(3)支付违约金:如果侵权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侵权人应当支付违约金。

(4)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精神损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三、合同责任1. 定义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法律后果(1)赔偿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财产损失。

(2)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3)解除合同:在特定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刑事责任1. 定义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人因触犯刑法,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规定:“一切犯罪行为,都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法律后果(1)罚金:犯罪行为人应当支付罚金。

(2)拘役、有期徒刑:犯罪行为人可能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

(3)无期徒刑、死刑:在严重犯罪的情况下,犯罪行为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五、其他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承担在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下,除了上述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外,还可能涉及其他民事责任,如不当得利、侵权行为等。

2. 行政责任承担在某些情况下,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可能违反行政法规,行为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侵权,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人一般都会处民事赔偿的处罚。

那么关于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一般涉及到财产的侵权的,一些不动产的侵权,可以按照不动产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

侵权,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人一般都会处民事赔偿的处罚。

那么关于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一般涉及到财产的侵权的,一些不动产的侵权,可以按照不动产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

▲一、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计算《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一)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

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

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

例如,一辆已经开了五年的汽车被毁坏,其全价应当是二手车市场与该种车型及使用年限相对应的价格;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

如果该财产没有在市场上流通,没有市场的对应价格,可以其他方式计算,包括评估等方式。

如家传的古董,没有市场价格,就可以按照有关部门的评估价格计算。

一般说来,市场价格会有上升或下降的可能,一个侵权案件审判终结需要一段时日,如果对于价格标准不作确定,则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引起混乱,侵权行为发生时、诉讼开始时、诉讼终结时等都可能成为法官考虑的时间点,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不同的时间点可能赔偿的数额就会不同。

关于赔偿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赔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赔偿,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我国,赔偿法律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赔偿法律规定进行概述。

二、赔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赔偿法律关系是指因侵权行为、违约行为等法律事实发生,受害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与加害人承担赔偿义务的关系。

赔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1. 主体: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受害人、加害人和赔偿义务人。

2. 权利:受害人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包括财产性赔偿权利和非财产性赔偿权利。

3. 义务:加害人承担赔偿义务,包括财产性赔偿义务和非财产性赔偿义务。

4. 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侵权行为、违约行为等引起赔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三、赔偿法律关系的种类1. 侵权责任赔偿法律关系: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法律关系。

2. 违约责任赔偿法律关系: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法律关系。

3. 合同责任赔偿法律关系: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合同相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法律关系。

四、赔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1. 产生:赔偿法律关系因侵权行为、违约行为等法律事实发生而产生。

2. 变更:赔偿法律关系在履行过程中,因当事人协商一致、调解、判决等法律事实发生而变更。

3. 消灭:赔偿法律关系因赔偿义务履行完毕、当事人放弃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届满等法律事实发生而消灭。

五、赔偿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1. 财产性赔偿:加害人应当以金钱或实物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 非财产性赔偿:加害人应当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3. 精神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加害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4.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选择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详解

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详解

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详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财产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无论是因为意外事故、侵权行为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了解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都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仅关系到受害者能否得到合理的补偿,也关系到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一、直接损失的计算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或意外事件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或价值降低。

这部分损失的计算相对较为直观。

1、财产的损毁或灭失如果是有形财产如车辆、房屋、设备等遭到损毁或完全灭失,计算方法通常是根据该财产在受损或灭失前的市场价值来确定。

市场价值可以通过评估、参考同类物品的交易价格或者依据相关的鉴定报告来确定。

例如,一辆新车在事故中完全报废,其购买价格为 15 万元,使用了一年后,根据市场行情和折旧率,其在事故发生时的价值可能为 12 万元,那么这 12 万元就是车辆损毁的直接损失。

2、维修费用对于可以修复的财产,维修费用是直接损失的重要组成部分。

维修费用应当包括所需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以及合理的运输费用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维修费用不能超过受损财产恢复原状所需的合理费用,也不能超过该财产在受损前的价值。

假设一台电脑因故障需要维修,更换零件花费 800 元,维修人工费用200 元,运输费用50 元,那么这1050 元就是电脑维修的直接损失。

3、物品的减少或损失如果是物品的数量减少或损失,比如货物被盗、丢失等,计算方法则是按照该物品的单位价值乘以减少或损失的数量。

例如,一家商店被盗走 50 件单价为 50 元的商品,那么直接损失就是 50×50 = 2500 元。

二、间接损失的计算间接损失是指由于财产损害所导致的可得利益的减少。

与直接损失相比,间接损失的计算相对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1、生产经营损失对于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如果财产损害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从而产生了利润损失,这部分损失应作为间接损失予以赔偿。

赔偿损失的标准

赔偿损失的标准

赔偿损失的标准赔偿损失的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损失的程度,确定被告方应该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法律上,损失可分为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两种类型,赔偿损失的标准也与此相关。

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来探讨赔偿损失的标准。

一、财产损失的标准1.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而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

例如,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因为被告方的过失而损坏,受害方因此损失了商品的价值。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根据受害方的损失金额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应当等于被损失的财产的市场价值。

2.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虽然不是直接由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但是可以合理认定为因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间接导致的损失。

例如,由于被告方未按时交付货物,导致受害方无法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从而导致项目延误,损失了预期的利润。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判断赔偿金额。

3.可预见损失:可预见损失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或常理可以预见到的损失。

例如,合同中约定一方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如果该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就应支付违约金。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二、非财产损失的标准1.生命损失:生命损失是指因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了他人的生命丧失。

这是一种严重的非财产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生命损失,法院会根据受害方的家庭情况、年龄、职业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应该能够反映对受害方家庭的经济支持和精神损失。

2.身体损害:身体损害是指因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了他人的身体受伤或伤残。

对于身体损害,法院会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治疗费用、康复期限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应当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赔偿金等。

3.名誉损失:名誉损失是指因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他人的声誉受损。

对于名誉损失,法院会根据损失程度来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应当能够恢复受害方的名誉,同时惩罚被告方的不当行为。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与计算标准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与计算标准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与计算标准财产损害赔偿标准与计算标准引言财产损害赔偿是指当他人通过使用特定的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时,受害人可以通过起诉侵权人的方式获得相应的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明确的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标准对受害人和侵权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侵权案件中,法院用来判决赔偿数额的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如下因素:1. 被侵权财产的市场价值:即在正常情况下,该财产在市场上的真实价值。

2. 停止侵权行为后的利益损失:由于侵权行为导致的受害人在经济上的损失,如销售额减少、盗版商品销售等。

3. 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受害人为了维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仲裁费等。

4. 非财产损害赔偿:如果相关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损害等非财产方面的损失,也应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财产损害赔偿标准的核心是对被侵权财产的实际市场价值以及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综合考虑。

财产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财产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根据财产损害赔偿标准确定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不同的情况,计算标准可以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被侵权财产的市场评估:通过市场调研、行业分析等手段,确定被侵权财产的市场价值。

2. 停止侵权行为后的利益损失计算:根据被侵权财产在停止侵权行为后可能带来的损失,从经济角度进行评估和计算。

3. 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根据受害人为了维权所支付的费用,进行具体的计算。

4. 非财产损害赔偿计算:对于非财产方面的损害,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对精神损害等非财产损害进行赔偿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计算标准的具体细节可能还会受到法律法规、相关司法解释等因素的影响。

结论财产损害赔偿标准与计算标准对于确保受害人得到合理赔偿、维护法律公正至关重要。

合理的标准和准确的计算方法将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也对侵权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检察院民事赔偿法律规定(3篇)

检察院民事赔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或者其他民事违法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权益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民事赔偿案件,依法享有检察监督权。

本文旨在对检察院民事赔偿法律规定进行梳理,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民事赔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中规定了民事赔偿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赔偿包括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同时,对于检察院在民事赔偿案件中的角色和职责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对民事赔偿案件的检察监督。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该解释对《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民事赔偿案件的具体操作程序。

三、检察院民事赔偿法律职责1.对民事赔偿案件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赔偿案件具有检察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民事赔偿案件的起诉进行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权。

(2)对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法院依法公正审理。

(3)对民事赔偿案件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确保判决、裁定符合法律规定。

2.对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和解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和解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调解、和解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对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判决、裁定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民事赔偿案件的法律程序1.起诉民事赔偿案件的起诉程序如下:(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载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人民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

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划分

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划分

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侵权损害还是当事人违约造成的损害,都应当按照财产损害赔偿标准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你知道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划分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划分1、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财产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样本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

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

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

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本人签名):××年××月××日注: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4纸。

财产损害赔偿适用的法律(2篇)

财产损害赔偿适用的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财产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依法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损失的法律制度。

财产损害赔偿是民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财产损害赔偿适用的法律,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赔偿程序等。

二、财产损害赔偿适用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编“债权”规定了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

具体包括:(1)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我国专门规定侵权责任的法律,其中第二章“财产损害赔偿”对财产损害赔偿进行了详细规定。

具体包括:(1)第十三条: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第十四条: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损失赔偿、利息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违约责任,其中涉及财产损害赔偿的内容。

具体包括:(1)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财产损害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直接损失:指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财产实际减少的损失,如物品毁损、灭失等。

2. 间接损失:指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因财产损失而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停业损失、利润损失等。

3. 利息损失:指受害人因财产损失而未能获得预期利益而产生的损失。

4. 精神损害赔偿:指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精神损害等。

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

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

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作为一种法律请求权,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在现代民事法律制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是指当事人因为他人的违约、侵权等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时,依法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以恢复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权利。

那么,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什么呢?1. 民事责任制度民事责任制度是保障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石。

根据民法总则,人民法院将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规定了违反合同、侵权行为等在民事责任上的承担义务。

2. 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是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法律依据的主要法条。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而根据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 损害赔偿原则损害赔偿原则是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重要法律基础。

根据该原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允许免责,也不应当因赔偿金数额过高而影响对造成损害的行为的追究。

4. 恢复原状原则恢复原状原则也是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之一。

该原则要求损害赔偿应当使受损害人的财产处于原有状态,尽可能地恢复其原有的经济利益。

5. 承认当事人依法自由处分财产的原则根据该原则,当事人在依法自由处分财产时,不应受到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限制。

即当事人在合法的财产处分行为中遭受损失,不应被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综上,民事责任制度、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损害赔偿原则、恢复原状原则以及承认当事人依法自由处分财产的原则是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

了解这些基础有助于对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解和正确运用。

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在实践中,不管是我们⼈的⾃⾝安全,还是我们每个⼈⾃⼰的财物,我们都是受国家的法律保护的。

⼀旦有其他的⼈故意伤害或者破坏属于我们的健康或者财物,这是要损害赔偿的。

那么接下来,店铺⼩编和各位朋友⼀起来了解了解关于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1、事故须发⽣建筑施⼯过程中。

⼀项⼯程的建设⼀般包括勘察、设计、施⼯等⼀系列过程。

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部分,施⼯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内容。

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程进⾏营造的⾏为。

安装主要是指与⼯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

⼈⾝伤亡只有发⽣在建造和安装两个⼯作环节的进⾏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事故赔偿责任。

如果不是在施⼯建设过程中,如⼯程竣⼯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事故的范围。

2、事故须发⽣在建筑施⼯⼯作区域。

这⾥的⼯作区域应作⼴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活动需要⽽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

3、事故受害⼈须为建筑⼯程的施⼯作业⼈员及其他⼯作⼈员。

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雇员、帮⼯、学徒⼯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程建造、安装提供个⼈劳务。

4、事故受害⼈须有损害事实。

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应遵循"⽆损害、⽆赔偿"的原则,即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

建筑施⼯事故赔偿责任也必须以受害⼈有损害为必要条件。

如果只是出现意外事件、作业⼈员过失⾏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的⾏为,没有发⽣⼈⾝、财产上的损害,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能从管理上严格措施,或对责任⼈员进⾏教育或纪律处分。

5、作业⼈员的致害⾏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需要明确地是,只有作业⼈员的⾏为是为⼯作需要和必须的,才构成施⼯事故。

如果是作业⼈员因施⼯以外的原因,如职⼯殴⽃造成⼈⾝伤害,不属建筑施⼯事故,应按⼀般⼈⾝伤害赔偿纠纷处理。

国家赔偿案件法律条款(3篇)

国家赔偿案件法律条款(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防止行政侵权行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国家赔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二)依法赔偿原则;(三)损害与赔偿相适应原则;(四)及时、高效原则。

第四条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二)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赔偿;(三)侵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赔偿。

第五条国家赔偿由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由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

第六条赔偿请求人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国家赔偿。

第七条赔偿请求人有权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提供赔偿依据和证据。

第八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赔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赔偿。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及时、高效地处理赔偿请求。

第十条国家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赔偿范围第十一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范围:(一)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二)违法对公民实施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劳动教养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三)违法对公民实施搜查、扣押、冻结、查封等侵犯财产权的措施;(四)违法对公民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对公民实施强制隔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六)其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一)违法对公民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二)违法对公民财产实施没收、罚款、责令赔偿等财产性处罚;(三)违法对公民财产实施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四)违法对公民财产实施征用、征收等财产性措施;(五)其他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侵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赔偿范围:(一)违法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二)违法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三)违法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实施没收、罚款、责令赔偿等财产性处罚;(四)违法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实施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五)其他侵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赔偿损失的法律依据

赔偿损失的法律依据

赔偿损失的法律依据引言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因他人过失或意外事件而导致的损失。

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受害方往往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

赔偿损失的法律依据是指在法律体系中,确定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

本文将探讨赔偿损失的法律依据,并简要介绍相关的法律原则和规定。

一、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赔偿损失的基础法律依据。

侵权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

根据侵权责任法,当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损失时,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确认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违反法律规定、有过错、存在损害结果等。

依据侵权责任法,受害方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损害赔偿。

二、合同法合同法是另一个重要的赔偿法律依据。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并取得法律保护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明确约定了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补偿受害方的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

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受害方可以依据合同法主张赔偿权益。

三、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时,可以依据劳动法主张赔偿权益。

劳动法规定了雇主在此类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用、工伤补偿金、经济补偿等。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规范道路交通行为的法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肇事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人责任、道路管理单位责任和机动车所有人责任。

受害方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欺诈行为等导致损失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商家应提供的最低服务标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的利益。

财产损害赔偿鉴定标准

财产损害赔偿鉴定标准

财产损害赔偿鉴定标准侵权⾏为往往会造成财产损失,财产损害赔偿有时难以评判,这就要求专业的鉴定。

财产损害赔偿鉴定标准是什么?⼤家可能还不太了解,下⽂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知识,欢迎⼤家阅读了解!财产损害赔偿鉴定标准⼀、物损鉴定的定义指根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采⽤相应的标准和计价办法。

对事故损失物进⾏勘察、丈量、测绘、鉴定,并确定价值鉴定结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作为交通事故处理确定损害赔偿,对事故当事⼈进⾏⾏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

⼆、对物损查勘及定损的要求:1、接到报案后,由查勘员对物损状况进⾏实物查勘、拍照、丈量、测绘记录损害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其中现场⽅位照相、现场概貌照相、现场重点部位照相、现场细⽬照相,是整个案件的关键。

例如:对于数量较⼤的物损案件,查勘中要对损失的物品进⾏分类清点损失数量,并要在照⽚中清晰的反映出受损程度,特别注意的是集装箱内的货物损失,⾸先要对运单拍照验证,核实运单数量与实际运输数量是否⼀致,在出险地进⾏开箱前后的查勘定损⼯作,开箱后对物品分类清点,要反映出受损数量,清点后请车主、货主、我司⼈员三⽅在损失清单中签字确认。

2、调查审核:进⾏市场调查、取证、查询相关价格资料,由查勘员⼆⼈以上进⾏审核、评议,对较⼤⾦额⽴即上报分公司,必要时由分公司派专⼈或请公估公司进⾏处理。

三、物损损失的定损1、简单财产损失应会同被保险⼈⼀起根据财产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损失⾦额,必要时请⽣产⼚家进⾏鉴定;2、对受损财产技术性强、定损⾦额较⾼的、难度⼤的物品,如较难撑握标准可聘请技术监督部门或专业维修部门鉴定,严禁盲⽬定价。

3、根据车险条款规定、损失残值应协商折价折归被保险⼈,并由被保险⼈进⾏处理。

4、其它物资查勘定损(1)市政和道路交通设施:如⼴告牌、电灯杆、防护栏、隔离桩、绿化树等,在定损中按损坏物的制作费⽤及当地市政、路政、交管部门的赔偿标准核定。

如何起诉财产损害赔偿

如何起诉财产损害赔偿

如何起诉财产损害赔偿在现实⽣活中,侵权⾏为是⾮常多的,侵权⾏为如果分割他⼈财产权利的,侵权⼈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如果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当事⼈可以向⼈民法院起诉,那么怎样起诉财产损害赔偿?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如何起诉财产损害赔偿受害⼈起诉财产损害赔偿的,⾸先要收集财产损害的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

第⼀百⼀⼗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民法院管辖。

第⼀百⼆⼗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头起诉,由⼈民法院记⼊笔录,并告知对⽅当事⼈。

⼆、需要什么证据才可以证明他⼈恶意损害⾃⼰的财物通常来说,故意毁坏财物如果达到犯罪的情况就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按照相关的法律的规定,故意毁坏他⼈公私财物,有以下情形之⼀的,应予以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当事⼈知道了相关的法定条件后,接下来就是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进⾏维权,⼀般来说可以收集以下证据:(1)他⼈毁坏财物的视频证据,⽐如车辆被他⼈恶意毁坏,可以找相关的监控录像;(2)证⼈证⾔,⽐如⽬击证⼈等;(3)通过物价局认定被毁坏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为造成财产损害,侵权⼈和受害⼈就财产损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受害⼈可以收集侵权证据,写起诉书,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受害者损害赔偿法律规定(3篇)

受害者损害赔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损害赔偿案件日益增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在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受害者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包括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标准、赔偿程序等内容,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损害赔偿的概念及法律依据1. 损害赔偿的概念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侵权人或违约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制度旨在恢复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

2. 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其中包含了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范围、标准、程序等内容。

三、损害赔偿的范围1. 侵害人身权益的损害赔偿(1)侵害生命权、健康权的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到伤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侵害名誉权、荣誉权的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损害他人名誉或荣誉,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侵害隐私权的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侵犯他人隐私,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 侵害财产权益的损害赔偿(1)侵害财产权的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侵害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损害赔偿的标准1.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按照被侵权人实际年龄、婚姻、子女等状况,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

(2)医疗费:包括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3)误工费:根据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失的时间、收入状况等因素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被侵权人残疾程度、收入状况等因素计算。

2.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1)直接损失:指侵权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

(2)间接损失:指侵权行为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

五、损害赔偿的程序1. 自愿协商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自愿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标准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标准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标准摘要:一、引言二、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三、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1.人身损害赔偿2.财产损害赔偿四、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证据要求五、结论正文:【引言】在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有明确规定。

本文将围绕这一法律依据,详细解析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标准。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表明在侵权行为中,过错是构成侵权责任的核心要件。

当侵权行为造成损害时,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无论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1.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具体数额的确定需要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经济能力、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综合考虑。

2.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是指侵权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

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考虑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经济能力、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证据要求】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损害后果。

证据可以包括:报警记录、医院诊断书、医疗费发票、伤残鉴定书、财产损失鉴定书等。

【结论】总之,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

无论是人身损害赔偿还是财产损害赔偿,都需要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经济能力、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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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第一部分:常见损害赔偿纠纷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问题】:在非道路的撞车事故中,无法认定事故是由谁引起的情形下,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解答要点】:在非道路的撞车事故中无法认定事故由谁引起,只能推定双方都有过错,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场所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问题】: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受损车辆停运的间接损失是否应赔偿?【解答要点】: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年2月11日)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3、【问题】: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应对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解答要点】: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001年12月31日)答复如下: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4、【问题】:初诊结论与确诊结论不同,是否应当认定初诊系误诊?【解答要点】:医疗诊断的本质属于经验医学,医生的初诊结论与确诊结论不同,不能一概认定为误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4月4日)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5、【问题】:医院手术方案虽经患者亲属签字但诊断有误致人身损害,医院应否承担民事责任?【解答要点】:当医院对一些医学上的疑难或罕见病症实施了医疗或救治行为后效果差强人意或出现误诊误治时,若损害后果并非医院主观过错或行为违法造成,而是目前医学科学对该疑难罕见病症的诊疗水平及技术局限造成,不应当要求医院承担此局限性的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6、【问题】:医院接急救电话后未及时出诊,延误抢救致患者死亡,医院应否承担违约责任?【解答要点】:医院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即应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医院接急救电话后未及时出诊,延误抢救致患者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7、【问题】:医院的诊疗行为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导致病人人身损害事实发生,医院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解答要点】:医院对病人负有提供安全服务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由于医院未能严密观察病人病情,未及时果断适时地对病人采取适当的有效措施,致使病人病情加剧最终致人身损害事实发生,医院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8、【问题】:医院在手术前未向病人告知手术后有关并发症,病人可否以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病人的知情同意权被剥夺为由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解答要点】:在医疗活动中,医疗行为的实施者负有两项基本义务:一、详尽告知患者手术及特殊治疗的风险并征得患者对该治疗手段得同意;二、进行适当、合理得治疗。

医疗机构在违反基本义务时,应当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4月4日)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家属同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得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其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得,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疗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三、学生伤害赔偿纠纷9、【问题】:大学生在校期间出走下落不明,所属大学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解答要点】:高校中十八周岁以上的大学生已成年,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学生,应当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自主作出的行为及后果,更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问题】:未成年人在校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答要点】:学校对在放学后对其控制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仍须严加管理,特别是在其服务对象为未成年人情况下。

由于学生疏于管理,未完全尽到责任,应对未成年人在校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6月25日)第八条学生伤害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第(一)项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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