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管理暂行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什邡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
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规范我市财政投资项目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和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3日第十二期《关于2011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计划和平台公司重点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支持‚什邡市弘诚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业务,各部门相关业务可优先考虑委托弘诚公司实施,弘诚公司招标代理费暂不收费。
探索免费服务,财政适当安排工作经费,以奖代补。
‛的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什邡市实际项目情况制定什邡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
一、什邡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范围
(一)鉴于什邡市政府投资规模具体情况,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建议我市凡政府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代建管理。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或其他不宜实行代建管理的项目须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二)市政府投资是指市政府财政投入或财政担保的贷款投
入,包括:
1、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含预算内外资金)。
2、国债专项资金。
3、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基本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4、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
5、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资金。
6、贷款合同中无特别规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因政府贷款。
7、市级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变现后投入新的非经营性项目。
(三)非经营性项目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建筑物。
严格区分非经营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严禁以非经营性项目的名义或使用非经营性项目的土地搞经营性项目建设。
(四)代建管理是指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专门管理机构通过
委托方式确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二、代建管理的原则
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坚持政府投资职能与项目管理职能分开、市场竞争和部门相互监督的原则。
三、市政府成立专门的代建领导小组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成立什邡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代建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协调、解决代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代建办,德阳市已成立代建局)具体负责项目代建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市代建办是市政府授权具有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制定项目代建管理规则、实施细则、运行程序。
2.组织公开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小条规定,建议委托我市政府国有项目管理公司进行项目管理工作。
3.全过程监管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
4.负责控制投资、质量和工期,防止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
5.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
6.定期向市代建领导小组和市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重大事项报领导小组或市级有关部门审定。
7.指导全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
8.指导政府国有项目管理公司的工作
(三)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
行办法》第三条第(三)小条规定,建议我市发展改革局、市住
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
法对代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和监督。
1、市发改局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并监督控制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概算,对工程重大变更调整进行审核、备案;筹集建设资金、下达年度计划、确保建设资金到位;负责招标事项的核准以及项目投资效益后评价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管。
建立项目资金专用帐户,审核工程重大变更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依照规范、标准.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的监督与管理。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的监督与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的监督与管理。
4、市监察局负责对涉及政府机关、公务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廉政建设,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市审计局负责对项目投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政府投资资金的有效运用。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征用、拆迁和原有土地处置等有关事宜。
7.市公安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现场社会治安的督导检查,建
立社会治安预防机制.维护正常的项目建设治安秩序,保障项目
顺利实施。
(四)、项目使用单位参与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对项
目的使用功能、标准提出要求,提供项目建设所需条件;参与项
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协助完成有关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参与项目竣工验收,接收移交的档案资料和固定资产。
项目使用
单位不参与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管理程序
(一)市发展改革局批准项目可研后,市代建办委托我市国
有项目管理公司对项目建设实施专业化管理。
(二)市代建办委托我市国有项目管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依法签订合同。
(三)因特殊原因需要邀请招标或委托确定参建单位的,须报市代建领导小组批准。
(四)工程竣工后,由市代建领带小组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项目决算和审计完毕后,由市代建办负责向项目使用单位移交建设档案和固定资产并向城建档案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六)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工程保险、网上招标、参建单位信誉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制
度。
(七)从事项目招标代理、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担业务。
其资质等级要求,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条件按工程类别及等级在具体工程招标文件中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施工的变更:
1.因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引起的变更,在不超出总投资概算的情况下,项目使用单位严格审查变更内容,在分部、分项工程中平衡调整,报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批准执行。
2.因地质条件变化及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影响需要变更增加投
资的,由项目使用单位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联合审核,在总投资概算范围内平衡,报市
政府批准,设计单位按批准的变更内容进行设计调整规定。
五、国有投资项目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工作职责
(一)国有投资项目管理(代建)平台公司的建立。
首先建立我市统一的、规范的国有投资项目管理(代建)平台。
由国有投资部门注资成立国有投资管理(代建)公司,明确
该公司的权属和性质为国有投资管理性质。
立项之前市代建办即
与该管理(代建)公司签订书面的代建协议,根据该代建协议,发改部门在招标方案核准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十二条: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可以自行
办理招标事宜)即可将招标组织形式依法核准为自行招标(探索免费招标代理,因项目管理‘代建’公司已具备国家核发的招标代理资质,同时又是该国有投资项目的代建单位),至于是否对项目进行管理(代建),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及项目使用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鉴于什邡市弘诚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作为我市的全资国有公司,拥有能胜任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等相关专业的管理人员5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22人,全国注册建造师8人,全国注册造价师7人,招标从业人员22人,四川省评标专家13人,项目管理从业人员30人,目前已具备项目管理资质,招标代理乙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能充分保障我市国有投资项目的管理(代建)、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同时尚可参与市场的经营及竞争,为国有投资节约资金及经营创收,由政府注册资金成立该国有投资项目管理平台是可行的,也有先例的(例:四川省人民政府有四川省代建办,设置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原攀枝花市建筑总公司(国有建筑企业)成立代建‘项管’公司,代攀枝花市政府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和项目管理,巴中市和自贡市早已成立代建局,德阳市人民政府已成立代建局)。
(二)国有投资项目管理公司的工作职责
通过该国有投资项目管理(代建)公司,政府可有效的对国有投资项目在招标、工程造价、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动
态的管理。
统一规范标准,严格控制招标过程,在招标过程中事先确定好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能有效的减少挂靠等现象的发生,从而选择出具备相应技术、经济能力的合格施工企业及项目成员承担项目的建设。
减少项目管理过程中因施工企业原因及其它事先未说明的技术、经济原因造成项目建设的延期及纠纷;对工程造价可从项目决策阶段到竣工决算阶段进行严格控制,依靠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合理的管理措施,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内,使投资控制目标能够实现,保证每一阶段的造价都被控制在合理范围,才能使投资控制目标能够实现,取得最好的投资效益。
(相对社会中介公司,国有投资公司具有人员和技术的相对稳定性)同时造价和招标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的有机统一,也是项目节约投资的一个必要办法,可以达到工程建设中堵漏和少留活口的功效,对一个地区来讲也便于统一和规范口径、流程,避免差异化和缺口的产生。
同时对招标代理机构不进行比选也可节约10天左右的时间。
政府自有的国有投资公司经营而不委托社会中介公司进行收费服务,钱仍在政府手中支配,可以达到节约投资的效果。
六、项目管理公司职责及义务
(一)项目管理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其职责和义务是:
1.受市代建办委托组织项目建设,负责控制投资、质量、安全、工期。
2.负责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按月上报工程进度情况,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
3.负责移交合格工程,向市代建办移交项目档案资料。
4.负责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提交项目后评价报告。
5.协助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6.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建设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三)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七、实行国有投资项目统一管理对政府资金的节约
暂不说实行项目管理(代建)对投资节约,若按我市一个年度在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等各方面的国有投资项目为400个,每个500万元,共为20亿元来计算,其仅在以下三项具体中介服务费上可达到:
1、招标代理费:按500万元 3.8万元
2、造价咨询费:按500万元 1.8万元
合计:5.6万元(国家标准收费)
社会中介机构收费为:5.6万元×0.8=4.48万元(国标收费下浮20%)
国有投资公司按工作经费支付为:5.6万元×0.4=2.24万元(国标收费下浮60%)
合计单个项目可节约2.24万元
3、项目管理服务费:
社会中介机构收费为:按500万×1.8%=9.0万
国有公司按工作经费支付为:9.0万元×0.6=5.4万元
合计单个项目节约3.6万元
即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和项目管理总共可节约投资5.84万元/个×400个=2336万元/每年(节约率可达48%)
作为国有投资公司,其收取的费用和经营所余的利润最终也属市政府财政部门。
其在日常办公、差旅、注册、培训、学习、工作人员的薪酬等方面均有支出,待公司经营条件成熟后,在技术、管理、经营等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和经验时,可在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等方面按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进行经营。
附:
什邡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长:周述强(纪委书记)
副组长:张道彬(常务副市长)
代建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
办公室主任:游勇
办公室成员:何泽新(发改局)王高照(财政局)张小峰(住建局)邓英华(水利局)杨孝荣(交通局)吴本忠(监察局)曾令贵(审计局)廖首龙(国土局)何渝(公安局)
附件一:《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
附件二: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3日第二十期《关于2011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计划和平台公司重点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