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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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项目:
全市范围内所有孕产妇(含本市户籍及外地常 住人口中孕产妇)
二、服务项目和内容
按阜卫防〔2009〕380号 《阜阳市2009年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孕产妇/儿童保健项目实施方案》中(阜阳 市孕产妇/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内容)
㈠孕产妇保健服务内容要求
1.定期健康检查
• 通过定期健康检查,了解孕妇健康情况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全面、 系统地评价孕妇及胎儿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影响母婴健康的因素并 给予干预,减少并发症、妊娠合并症和危及母儿生命情况的发生。保 障母婴安全。对孕产妇开展卫生、营养、心理、体格锻炼和疾病防治 等,特别是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方面的宣传和咨询。 • 进行健康检查时必须做到以下五个方面的检查或询问:询问个人史和 既往史;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给予指导和解决,对发现的异常孕产妇,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及 时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随访工作。 • 定期健康检查的时间要求,孕12周前、孕16-34周、孕24-27周、孕 28-36周、孕37-40周。产后7天内,产后14-28天、产后42天。
项目目标 分年度目标 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项目组织与管理 经费预算与管理 项目执行时间 监督与考核
补充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服务 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服务的 通知

一、服务对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项目:
全市范围内0-3岁儿童(含本市户籍及外地常住 人口中适龄儿童)
到户口所在地县、 市、区妇幼保健 机构或乡镇卫生 院办理新生儿访 视、建“儿童保 健手册”、发放 儿童保健服务劵
有资质儿童保 健服务机构定 期提供儿童基 本保健服务, 定期上报相关 信息数据
执行时间
• 2009年9月1日
体会:
• 工作认真、责任心 • 加强学习 • 敏锐观察力分析了
服务单位规定的认识(服务机构均等)
根据“手册”记 录统计、分析孕 产期母婴状况
手册 归档 42天健 康检查
住院 分娩 产后 访视
在建册单位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 在“手册”上。
社区/乡镇卫生院访视人 员在“手册”中记录产妇 与新生儿的访视情况
0~3岁儿童保健运转程序
资料记录:每检查一次,要求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儿童保健手 册》、儿童保健服务随访表表(留检查单位)、输入计算机。 居 健凭 助 住 手联 产 证 册系 单 明 》单 位 , 、、 《《 分 户孕 娩 口产 , 本妇 家 》保 长 /
服务代金劵管理办法
儿童保健服务:根据《方案》文件精神,采用“服务前一次 性发放”的办法,在新生儿出生后由分娩机构发放《免费 建立儿童保健服务手册联系单》(附表2),家长凭联系 单、《孕产妇保健手册》、《户口本》/居住证明,办理 新生儿访视、建“儿童保健手册”、领取《儿童保健服务 劵》,农村到所辖乡镇卫生院办理新生儿访视、建“儿童 保健手册”、领取《儿童保健服务券》。 儿童凭《儿童保健服务券》到医疗保健服务机构接受 服务,服务一次交付一次服务券,体检单位在提供服务时 不得再次收取体检咨询费、血常规检测费等己纳入保健系 列服务的项目费用(见服务券所列项目),需接受治疗及 其他检查时,按有关收费标准收取。提供服务机构凭回收 的服务劵,和相关《检查记录表》按季度报项目管理办公 室审核结算经费。
三、开展服务机构及要求:
1.服务机构 (1)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所。 (2)各镇孕产妇保健服务由所在地卫生院承担。 (3)孕产妇/儿童体检地点以就近所辖社区体检以及自愿选择相结合。 ★孕产妇保健服务28周前在县市区保健所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 行,28周后产前检查原则由预定生产机构来承担。 ★儿童保健服务根据目前我市儿童保健工作开展情况及机构能力建 设的现状,本着全面、分层、逐步发展模式,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方针,1岁前的保健服务原则上在县市区保健所进行,12月及以后的 保健服务原则上到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 各县市区加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卫生院的能力建设培训与 指导。
• 机遇; • 强化社会监督功能; • 竞争、发展;
怀孕、建孕产妇保健手册(户口所在地 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 院),发放服务劵,第一次检查
定期产 前检查
分娩机构发放《免费 建立儿童保健服务手 册联系单》 家长凭联系单、《孕 产妇保健手册》、户 口本/居住证明,到 所辖妇幼保健所办理 产后访视手续、建立 《儿童保健服务手 册》、领取《儿童保 健服务劵》,
㈡儿童保健服务内容要求
3.体弱儿管理 管理范围:营养性缺铁性贫血、中重度营养不良、早产儿、出生体重低 于2500克的新生儿、满月增磅不足600克的新生儿、。 管理要求:按照体弱儿管理统一的收案标准、管理方法和结案标准进行 管理。在收案管理期间,还应按系统管理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并在健康检查表上详细记录。 4.提供科学育儿保健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和语言等发育评估,儿童心理 卫生、行为、眼、口腔、听力保健等内容。 5. 资料完善:进行保健服务时,体检单位除按照原系统管理要求将检查 结果详细记录在《儿童保健手册》随家长携带,另将检查结果详细 按要求记录在相关《儿童健康管理随访表》留存体检单位。新妇幼 保健网络系统尽快运行,运行后按网络管理执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
阜阳市妇幼保健所 2009年10月12日
项目目标
总目标 • 免费向全市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妇女 儿童健康水平; • 免费向全市0-36个月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 高儿童健康水平; • 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阜阳市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 产妇/儿童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代金劵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孕产妇保健服务由各县市区项目管理办 公室统一管理并对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组织实施 考核,各县市区卫生局进行监督和财务审计。
孕产妇保健
运转程序
•资料记录:每检查一次,要求将检查结果详 细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产前保健服 务记录表(留检查单位)、输入计算机。 孕妇及时到准备就诊的医疗保健机 构产前检查并将仔细保管“手册”
三、开展服务机构及要求:
2.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标准及管理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阜阳市孕产妇/儿童保健门 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要求设置 和建设建设妇保/儿保门诊。市卫生局对各单位门 诊达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应业务 工作。
服务代金劵管理办法
1. 孕产妇保健服务: 根据《方案》文件精神,采用“服务前一次性 发放”的办法,育龄妇女怀孕后到所辖妇幼保健所建卡并领取《孕产 妇保健服务劵》,农村到所辖乡镇卫生院建卡并领取《孕产妇保健服 务券》。孕妇住院分娩后,分娩机构发放《免费建立儿童保健服务手 册联系单》(附表3),家长凭联系单、《孕产妇保健手册》、户口 本/居住证明,到所辖妇幼保健所办理产后访视手续、建立《儿童保 健服务手册》、领取《儿童保健服务劵》,农村到所辖乡镇卫生院办 理产后访视手续、建卡并领取《儿童保健服务券》。城区由所辖保健 所通知产妇所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产后访视服务。乡镇卫生院直 接负责辖区内的产后访视服务。 孕产妇凭《孕产妇保健服务券》到医疗保健服务机构接受服务, 服务一次交付一次服务券,体检单位在提供服务时不得再次收取体检 费、血常规检测费等己纳入保健系列服务的项目费用(见服务券所列 项目),增加的产前检查次数及需接受治疗和其他检查时,按有关收 费标准收取。提供服务机构凭回收的服务劵,和相关的检查记录表或 计算机录入相关信息,按季度报所辖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经费。
㈠孕产妇保健服务内容要求
2.实验室检查要求(按券上规定):
第一次建卡:血、Baidu Nhomakorabea常规,肝、肾功能等, 第二次检查:复查血红蛋白、尿蛋白 第三次检查:尿蛋白检测 第四次检查:尿蛋白检测 第五次检查:复查血红蛋白、尿蛋白
㈠孕产妇保健服务内容要求
3.高危孕产妇管理按照高危孕产妇管理统一的收案标准、 管理方法和结案标准进行管理。在收案管理期间,按照孕 产妇情况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在健康检查表上详细记录。 4. 资料完善:进行保健服务时,体检单位除按照原“孕产妇 系统管理”要求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 随孕产妇携带,另将检查结果按要求记录在相关《产前保 健服务记录表》(见附表)留存体检单位。新妇幼保健网 络系统尽快运行,运行后按网络管理执行。 5.提供卫生、心理、营养等保健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和产 前筛查服务。
㈡儿童保健服务内容要求
1.定期健康检查 通过定期健康检查,了解儿童生长发育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及早 发现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出现的偏离和异常(感知、运动、语言、心 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并向家长进行科 学育儿、早期教育、体格锻炼和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宣传和咨询。进行 健康检查时必须做到以下五个方面的检查或询问:询问个人史和既往 史;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对体格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及家长在育儿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和解决,对发现的体弱儿及 高危儿分析原因,对家长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及时转入市妇幼保健 所儿保门诊及综合医院专科门诊诊治。 定期健康检查的时间要求, 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 18月、2月、30月、36月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2.实验室检查要求:出生后6个月、18个月、30个月分别做1次血色素?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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