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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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3篇)

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甲方(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乙方(定点医药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服务协议。

一、协议标的本协议标的为乙方作为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二、服务内容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 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质量,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目录和标准;(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合理用药;(4)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废物等管理,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5)及时准确地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服务项目、费用等信息。

3. 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的稽核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4. 乙方应积极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等活动,提高参保人员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合理确定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及时向参保人员收取费用。

3.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

4. 甲方应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医疗保险基金。

四、违约责任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1)未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2)未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擅自扩大服务范围;(3)未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擅自降低服务质量;(4)未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及时报送结算资料;(5)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篇1甲方: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乙方: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协商续签。

二、服务范围1.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包括门诊、住院、康复等医疗服务。

2.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实施工作。

三、服务内容1.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 乙方应做好医疗费用的核算和成本控制工作,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3. 乙方应积极推广医疗保险政策,引导患者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四、费用结算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结算方式和标准,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送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和证明材料,及时审核并支付医疗费用。

五、违约责任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2.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协商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年。

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协商续签。

甲方(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参保人员)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乙方需在甲方处就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对象与范围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3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3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3篇篇1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乙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联系地址:鉴于乙方因身体健康需要医疗服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双方本着诚实、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诊疗、住院治疗、手术治疗、医学检查、药品配送等服务。

1.2 乙方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医生的建议,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项目。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甲方将按照临床指南和医疗规范,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医疗标准的服务。

2.2 甲方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乙方的身体健康。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以甲方出具的收费清单为准。

3.2 乙方可以选择自费或使用医疗保险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服务时间和地点4.1 甲方将按照预约时间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如有变动,双方应提前协商并确认。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地点前往接受医疗服务。

第五条服务的终止5.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5.2 若乙方需终止服务,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3 若甲方需终止服务,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6.2 本合同采用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以上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篇2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地址)电话:(医疗机构联系电话)乙方:(患者姓名)身份证号:(患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患者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医疗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一、服务内容及范围1. 甲方为乙方提供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诊疗、住院治疗、手术操作、康复护理等。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模板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模板

甲方:[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乙方:[医疗机构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义:1.1 本协议中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甲方审查,并与甲方签订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1.2 本协议中的“参保人员”是指参加甲方管理的医疗保险的人员。

第二条协议目的:2.1 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2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3 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协议期限: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年。

第二章乙方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乙方权利:4.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4.2 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第五条乙方义务:5.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

5.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5.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等相关资料。

5.4 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参保人员就医服务管理第六条就医流程:6.1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或相关证件)到乙方就医。

6.2 乙方医务人员根据参保人员病情,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6.3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结算标准和流程,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第七条诊疗项目服务管理:7.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

7.2 乙方不得擅自扩大诊疗项目范围,不得超标准收费。

7.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对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进行自查。

第四章费用结算与监督第八条费用结算:8.1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结算标准和流程,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篇1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提供医疗服务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诊断、治疗、康复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挂号、问诊、检查、检验、住院、手术等医疗服务。

具体服务范围依据甲方的业务开展情况及能力范围而定。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提供专业医疗服务。

对于患者提供的病情及治疗信息,乙方应严格保密。

三、合同期限及地点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医疗服务地点为甲方的医疗机构内。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根据服务内容、难度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

2. 乙方完成医疗服务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费用。

支付方式可为现金、转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甲方有义务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设施和环境,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

2. 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医疗服务费用。

乙方有义务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医疗安全与质量。

同时,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医疗设施和环境进行合理维护。

六、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如因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关部门调解或申请仲裁。

如仲裁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协议编号:甲方(定点医疗机构):______地址: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乙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______地址: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鉴于乙方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参保单位,并依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满足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甲方愿意成为乙方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的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约定的服务内容1.乙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乙方参保期间内,享受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

2.甲方根据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医疗、住院医疗、药品、检查、诊疗等。

3.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要求,提供医疗服务的相关报告和统计资料。

第三条医疗服务质量1.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要求,为乙方参保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甲方应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保证医疗服务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和证书。

3.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材,并保持设备和器材的正常运行。

4.甲方应制定完善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

第四条费用支付和结算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向乙方所规定的财务部门提供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报告。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结算报告,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第五条信息管理和保密1.甲方应对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和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

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医疗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流,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和解除1.终止原因:本协议的终止,应基于以下任一方提出的书面通知:-协议期满并且未续签的;-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

医保定点协议书范本

医保定点协议书范本

医保定点协议书范本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参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将甲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丙方在甲方就医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为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医疗服务信息和费用结算信息。

3. 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4. 甲方有权按照规定向乙方申请结算医疗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险政策,对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审核和结算。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进行监督检查。

3. 乙方应按照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医疗保险费用。

4. 乙方应为丙方提供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和指导。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丙方有权在甲方就医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 丙方应遵守国家医疗保险政策,合理就医,不得滥用医疗保险资源。

3. 丙方应按照规定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4. 丙方应配合甲方和乙方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

四、费用结算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对丙方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2. 乙方应按照医疗保险政策,对甲方结算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和支付。

3. 丙方应按照规定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五、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有权暂停或取消甲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7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7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7篇篇1甲方(医疗保险机构):乙方(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 乙方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 乙方应设立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为医疗保险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5. 乙方应建立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确保医疗保险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服务价格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收取医疗保险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医疗服务清单和收费标准,供甲方审核和备案。

3. 乙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向患者明确告知医疗保险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确保患者的知情权。

1. 乙方应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和有效。

2.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和改进工作。

3. 乙方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五、费用结算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结算清单和结算依据,供甲方审核和备案。

3. 乙方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医疗保险费用存在疑问或错误,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进行核实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未按照要求提供医疗保险服务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或解除协议。

2. 乙方如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未按照要求支付医疗保险费用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或解除协议。

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书,协议书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第三章诊疗项目服务管理三十三、乙方应严格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市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市物价部门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个不同收费档次以及市卫生局《关于确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执行档次会议纪要》(20xx年第三期)的有关规定,按所属同类档次收费。

三十四、为参保人提供记账的诊疗项目为:符合《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xx】24号)及物价收费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证核准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三十五、在签定本协议之后开展的属于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包括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门诊特检项目”),乙方应按《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及《市社会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xx]25号)的规定向甲方申请纳入社保记账范围。

甲方可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需求,采用谈判、购买等形式,选择技术好、信誉高、收费合理的医疗机构作为甲方选定项目的指定机构。

未经甲方同意准入的不能记账,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三十六、门诊诊疗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治疗,后做门诊特检项目的原则,保证门诊特检项目结果达到国家规定的阳性率。

乙方应充分利用参保人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做的一般检查及门诊特检项目检查治疗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乙方应按月妥善保存《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报告单》,按月向甲方报送《门诊特检项目检查治疗月人次及月费用统计表》。

三十七、工伤医疗特殊检查、治疗需核准的项目有:(1)社保药品目录内进口药品(单价)超过50(含50)元以上的;(2)医用材料(单件)、检查项目(单项)超过20xx(含20xx)元以上的;(3)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需要做整容整形手术或治疗的;(4)因伤情需要使用或安装各种支架、康复器具、扩张器等医用材料。

定点医疗协议书是什么

定点医疗协议书是什么

定点医疗协议书是什么定点医疗协议书是指医疗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一种协议书,双方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医疗机构提供特定的医疗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待遇。

通过签订定点医疗协议书,医疗机构可以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协议的签订定点医疗协议书的签订需要医疗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友好协商。

双方应就协议的期限、内容和责任进行详细的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签署。

签署定点医疗协议书后,医疗机构便可成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医疗保险服务。

二、协议的内容定点医疗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医疗机构信息: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医疗项目范围:约定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具体医疗服务项目,如门诊治疗、住院治疗、手术等。

3. 价格和费用支付方式:医疗机构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执行相关医疗服务,并就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具体约定。

4. 医疗质量管理要求:约定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5. 结算方式:约定医疗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结算方式和流程。

6. 合作期限:约定医疗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合作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三年。

7. 其他约定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约定其他涉及医疗服务的相关事项。

三、协议的重要性定点医疗协议书的签订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都非常重要。

对医疗机构而言,签署定点医疗协议书可以使其成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一定的医疗服务收入。

此外,定点医疗协议书也有助于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医疗服务声誉,吸引更多患者就诊。

对参保人员而言,定点医疗协议书确保了他们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避免了因医疗服务价格高昂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情况。

四、协议的执行和监督一旦定点医疗协议书签署生效,医疗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和要求提供医疗服务,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要求。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甲方:(定点医疗机构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乙方:(医保参保单位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的目的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

1.2 乙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医疗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医保卡等方式享受医保服务,向甲方支付医疗保险费用。

第二条双方的基本信息2.1 甲方承认具有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合法经营资格。

2.2 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医疗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单位。

第三条各方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权利和义务3.1.1 确认乙方提供的就诊记录、治疗收费等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1.2 按照国家定价和收费规定,收取由乙方支付的医疗保险费。

3.1.3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规范医疗行为,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和超定价收费,确保医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3.1.4 提供齐全的医疗凭证,按照医保合作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交申报医保费用的相关资料。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3.2.1 按照医保相关政策和规定,使用医保卡等方式享受医保服务。

3.2.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医生的医疗行为规范,不得进行不必要的就医。

3.2.3 如实提供申报医保费用所需的资料,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第四条履行方式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医保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的规定,保证服务质量,确保乙方享受的医疗保险费符合标准和定价规范。

医保门诊定点协议书范本(3篇)

医保门诊定点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医保机构名称)乙方:(医疗机构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及《医疗保险门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标的1. 乙方同意成为甲方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甲方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2. 甲方同意将乙方纳入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参保人员提供报销服务。

二、服务内容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2.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3.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医疗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约定行为进行处理。

(4)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医疗保险基金。

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医疗保险基金。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4)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5)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四、协议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

五、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定点医疗协议书(3篇)

2024年定点医疗协议书(3篇)

2024年定点医疗协议书(3篇)目录第1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文本第2篇山东省省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服务协议书第3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文本甲方: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乙方:××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社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文本

社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文本

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制订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 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商议,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应当认证贯彻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保障人员。

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

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者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 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 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 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门,由一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 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合规收费。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 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协议书范本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协议书范本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协议书范本甲方(医疗保障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定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编码/等级: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医保协议,加强内部管理,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适合的医疗保障服务。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管理指导:对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管理,指导乙方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2.宣传培训:对乙方进行医保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培训,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查询服务。

3.费用结算:向乙方结算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乙方违规申报的费用不予支付。

4.监督检查:对乙方诊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核查、年度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5.信息获取:从乙方获得医保费用稽查审核、绩效考核和财务记账等所需的信息数据等资料。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执行政策: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参保人员就医医疗服务和结算服务。

2.内部管理: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明确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

3.服务规范: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按规定进行医保费用直接结算,优化医保结算流程。

4.政策宣传:在显要位置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立医保窗口,公布咨询电话,设置意见箱,公布医保有关政策规定、就医流程、公示诊疗项目、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并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结算清单及信息查询。

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障我市社会保险参保人的医疗待遇,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工伤保险条例》(________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________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180号)、《________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________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深社保发[1999]68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和其他社会保险规定,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确定乙方(乙方下属门诊部或社康中心的约定名单详见附表)为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甲乙双方约定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险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________________省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关于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物价、药品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________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少儿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险(以下简称统筹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和本协议条款。

第二条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社会保险各相关规定。

第三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四条乙方应有一名医院领导负责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工作,配备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

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

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

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甲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乙方:XXX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范围1.1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加北京市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1.2 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服务。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医疗服务费用3.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确定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收取医疗服务费用。

3.2 乙方不得收取甲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拒绝使用医疗保险IC卡结算。

四、医疗服务质量4.1 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4.2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管理,防止医疗保险基金流失。

五、违约责任5.1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并可以按照协议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医疗服务或者违反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乙方(盖章):XXX医疗机构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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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甲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乙方:为保障我市社会保险参保人的医疗待遇,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180号)、《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深府[2007]164号)、《深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深社保发[1999]68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和其他社会保险规定,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确定乙方(乙方下属门诊部或社康中心的约定名单详见附表)为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甲乙双方约定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险种为:、、、、,共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关于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物价、药品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少儿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险(以下简称统筹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和本协议条款。

第二条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社会保险各相关规定。

第三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四条乙方应有一名医院领导负责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工作,配备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

一级医疗机构明确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独立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

医保办配备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其中必须有一名副高以上临床医师)。

300(含300)张床位以上的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100-300(含100)张床位的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人及以上;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及以上。

第五条医保办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及指导本机构各项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诊疗项目申请及价格管理、药品申请及药品价格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以及本机构各部门对社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对本机构的社会保险管理应做到年初有计划,期间有落实,年终有总结;严格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费用指标,控制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第七条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及培训,建立双向实时反馈意见的信息平台、不定期通报医保管理信息,完善网上医院操作系统的查询警示功能和参保人缴费到账查询功能,为乙方及时查询社保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名单,予以准入并授予社会医疗保险处方权。

乙方应及时将本机构具社会保险医疗处方权的医生姓名及工号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并对其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维护。

第九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建立、完善和提升各种基础数据库所需的各种相关协助,及时配备、安装相关软件,配备职责明确的专业技术人员维护乙方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根据社会保险政策的调整及时按甲方要求升级完善乙方的信息系统,保证为参保人提供准确的社会保险记账服务;同时承担本机构用户端范围内系统升级及维护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乙方应按照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和医疗服务需求,及时对社会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科室及医院基本情况等信息库进行更新和维护。

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当月数据、账目当月结清,做到日清月结;按月上传病历首页,及时准确上传、下载各有关数据,向甲方提供确定或调整费用结算标准所需的各类资料和数据,保证传送数据与实际发生费用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保证电脑系统正常运行。

乙方应提供输入密码的小键盘,以供参保人输入社会保障卡密码。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相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通过媒体将乙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向社会通报。

第二章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第十二条乙方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坚持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乙方应执行医疗物价公示制度,向参保人提供形式多样的价格和费用查询服务。

在本机构显要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基本就诊流程,设置社保宣传栏、投诉箱和本机构社保咨询电话等,将主要政策、规定、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及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计价单位、执行价格、定价文件依据以及单独收费的千元以上医用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计价单位、执行价格等向参保人公布。

第十四条乙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在挂号单上打印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类型;所有社会保险处方单应填写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电脑号或卡号;社会保险处方均应加盖带有医生工号的签章或签名后书写医生工号;血液透析病人的门诊血透治疗病历中还应同时保存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社会保障卡一次刷卡只能记录一次消费,不得记录或储存磁条信息多次消费。

第十五条乙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出具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医疗服务结算收据(发票)并附费用明细清单。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应列明项目名称、规格、诊疗项目编码、计价单位、数量、单价、是否医保记账、总金额等;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应列明各收费项目类别、名称、规格、诊疗项目编码、计价单位、数量、单价、医保记账金额、完全自费项目及金额、总金额等,进行分类小计与合计。

第十六条乙方工作人员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查验社会保障卡与本人是否相符,拒绝为非本人社会保障卡就医提供社会保险医疗服务。

参保人委托他人代开药的,乙方应要求被委托人出具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和门诊病历本,电脑收费时,账户设有密码的直接输入密码,未设置密码的需核对被划卡账户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同时乙方应核对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要求其将身份证号填写在所开具处方的背面,签名、留联系电话。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其超过部分用于父母、配偶及子女门诊就医服务时,乙方应要求就诊者出具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少儿医保卡,统一以就诊者名字挂号就诊;电脑收费时,账户设有密码的直接输入密码,未设置密码的需核对被划卡账户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门诊类别选择“家庭通道”进行医保记账,医疗收据应同时显示就诊者姓名与参保人姓名。

处方背面留下就诊者(或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注明与参保人的关系。

第十七条乙方为农民工医疗保险结算医院的,本部应建立农民工医保、住院医保门诊专门诊室,以改善服务并提高医疗费用控制力度。

各农民工、住院医保就诊点应在其HIS系统上开发调用甲方开发的门诊次数和金额接口,及时取得参保人最近的就医次数和消费金额;对多次前来就诊的参保人,应在其挂号单上进行标注,医生在接诊时根据病情合理诊疗。

对因病情需要转诊到结算医院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转出医院医生应告知参保人,在转入医院就诊时须由接诊医生于转诊证明左下角空白处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无接诊医生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的,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转入医院接诊医生应在转诊证明左下角空白处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的同时,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如发生过度治疗行为,经调查核实,将对接诊医生过度诊疗费用按本协议第七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应妥善保存所发生的所有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处方单、治疗单、检查报告单等单据;其中离休人员、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大病参保人、参保人门诊医疗账户用于支付父母、配偶及子女门诊医疗、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社康就医、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绑定社康就医的门诊处方、治疗单、检查报告单等,乙方应分类存放,甲方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九条乙方应建立社会保险补记账、退账系统。

在错、漏记账以及电脑系统或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记账的情况下,在对社会保险参保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的同时,采取让参保人先交现金然后退费记账等应急措施,为参保人办理补、退手续,保障参保人的正常就医。

第二十条参保人在缴纳制卡费用至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发生门诊费用的,先行现金支付,待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持相关资料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绑定结算医院进行现金报销;发生住院费用的,乙方应核验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并复印身份证存放病历中,出院时已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直接在就医的乙方办理补记账手续;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先垫付足额押金,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到就医医院办理补记账手续;办理补记账手续时,乙方应核对该参保人费用发生时的社保待遇,无待遇变化等特殊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应由社保基金支付费用的补记账手续;如参保人待遇及享受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则由甲方按社保相关政策审核报销。

参保人住院时出示了社会保障卡,但因电脑系统故障、参保人数据异常或其他情况导致无法记账,乙方应告知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待系统、数据正常后回乙方办理补记账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尽可能使用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项目,切实减轻参保人的负担。

在为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外医疗服务以及植入体内的医用材料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

未签自费告知书而发生医疗费用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二十二条乙方为参保人提供的低于或等于社会保险床位支付标准的床位数,应不少于总床位数的80%。

甲方为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统筹医疗保险、工伤医疗参保人支付的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乙方应严格执行床位费收费标准,对低于最高支付标准的床位,严格按实际床位标准收费;如乙方对低于最高支付标准的床位按最高标准记账的,甲方对超收部分的费用不予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对需要住院的参保人进行及时治疗,避免将不符合住院要求的参保人收入住院、挂名住院或将不符合急、危、重症参保人收住重症监护(ICU、CCU等)病房。

乙方应及时为符合临床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办理出院手续,如出现符合出院标准而拒不出院的参保人,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社会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鉴定。

如以各种借口推诿参保人(尤其是急、危、重症者)的,由乙方承担拒收所造成的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乙方应要求参保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工伤员工提供身份证及《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予以电脑扫描或复印后放入病历中,同时应在病历首页登记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卡号或电脑号(工伤员工登记《深圳市工伤认定书》认定编号),并将参保人的指纹留在入院通知书上,核实病人的身份。

参保人住院期间,乙方可将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留在医院住院收费处。

病人出院时,乙方确认人卡相符后,应在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上填写“人卡相符”字样。

符合医疗保险外伤住院条件的参保人住院,乙方应在病历记录中客观记录参保人受伤的时间、地点及原因,描述受伤过程(必要时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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