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五5.2《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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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2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选择题
1.下列关于结婚的说法,正确的有 ( )
①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
②结婚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③结婚就是男女双方通过一定的方式举行婚礼
④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就可以结婚组建家庭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下列各项,属于婚姻法基本原则的有 ( )
①婚姻自由、一夫一妻②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③男女平等、计划生育
④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3.甲男与乙女原系出自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妹,后来,乙女为他人所收养,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他们( )
A.可以结婚
B.如果双方不生育子女,可以结婚
C.如果乙女为他人收养后改姓,和甲男不同姓,可以结婚
D.不能结婚
4.我国婚姻法规定:重婚是无效婚姻,这一规定符合 ( ) A.婚姻自由原则B.男女平等原则
C.一夫一妻原则D.有关法律婚龄的规定
5.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 )
①男女双方均达到婚龄而登记形成的婚姻②表兄妹之间的婚姻③举办过婚礼,尚未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④一方在夫妻分居但尚未办理离婚手续时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②④ D.①③
6.关于结婚登记申请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因在外地出差,让自己的哥哥代替与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B.甲到女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C.甲、乙为残疾人,双方均委托亲属去办理登记手续
D.甲、乙不同意今年结婚,其父母为了在明年春天抱上孙子,找熟人为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
7.结婚登记的中心环节是 ( ) A.申请B.审查C.批准D.领证
8.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乙结婚,他们需要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
A.调解B.宣布婚姻无效
C.离婚D.撤销婚姻登记
9.芳芳的哥哥今年已33岁了,因前几年家里穷,相貌太普通,至今没找到对象,全家人非常着急。芳芳已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可在父母及邻居的劝说下,只好嫁给了邻村的王二毛,领取结婚证,同时换来了自己的嫂嫂,这就是所谓的“换亲”。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换亲”违背了双方意愿,是非法婚姻
B.强迫或劝说他人“换亲”是对婚姻自主的干涉,也是不道德的行为
C.“换亲”解除了芳芳的父母及哥哥的后顾之忧,应该适度提倡
D.“换亲”是在第三者的粗暴干涉下完成的
10.当前,在我国许多地方还存在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进行先期约定的习俗或做法,即婚约。
下列关于婚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律对婚约不予干预和禁止
B.婚约必须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C.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是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二、非选择题
11.某村女青年李珍(19岁)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其嫁给邻村个体户陈林。李珍本人不同意该婚事,但其父母威胁道:“如果你不嫁给陈林,便赶你出家门。”李珍无奈,只得应允。2012年5月,李珍父母一手操办了她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李家收取陈家彩礼1万元。婚后不久,李珍发现陈林性情暴躁,有赌博恶习,且经常打骂李珍。李珍万般无奈,提出与陈林离婚,李家与陈家均不同意,李珍遂离家出走。
你认为李珍与陈林的婚姻有哪些不合法的地方?
12.张楠与赵娜是中学同学,2011年10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楠外出打工。张楠外出打工期间,常与赵娜书信往来,感情一直很好。2012年3月,赵娜的父亲因欠同村李明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明抵债。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4月与李明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楠闻讯,于同年5月回村,陪同赵娜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明与赵娜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有效。
(1)张楠与赵娜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2)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13.田雨与周玲于2010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2011年2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田雨当时21周岁、周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12年5月,田雨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田雨能否主张婚姻无效?
(2)你认为法院会如何处理?
答案
1.A 2.A 3.D 4.C 5.B 6.B 7.B 8.C 9.B 10.D
11.(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本案中李珍是在父母的威胁逼迫下与陈林结婚,违背了“完全自愿”这一结婚条件要求。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案中
李珍的年龄只有19岁,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
(3)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本案中李珍与陈林只是在父母的操办下,宣布结婚成
为夫妻,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因此婚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
12.(1)张楠与赵娜不存在婚姻关系。因为两人并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订立了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订婚不等于结婚。
(2)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完全自愿。本
案中,赵娜与李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应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
13.(1)田雨不能主张婚姻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形式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2年5月田雨已达法定婚龄,法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已经消失,故不能再以此主张婚姻无效。
法院应告知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如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按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