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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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旨在介绍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在本办法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更好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撰写、审核和答辩等工作。

同时,指导教师也能更好地对学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选题阶段1. 选题要求(1)选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价值。

(2)选题涉及的领域或问题在本学科领域内尚未有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或解决方案。

(3)选题要求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并在选题报告中提出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2. 选题流程(1)学生按要求提交选题申请书。

(2)学院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和审批。

(3)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选题报告。

(4)指导教师对选题报告进行评审,同意选题后,签署选题意见书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论文(设计)撰写阶段1. 撰写要求(1)遵循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严格抄袭检测。

(2)按规定格式、字数、留白和字体要求撰写论文(设计)。

(3)论文(设计)中要求有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结果及分析、结论和参考文献等。

(4)论文(设计)中要求详细陈述实验过程及结果,提供相关数据,数据分析要准确、中肯。

2. 撰写流程(1)学生及时提交规定的开题报告,答辩后进行论文(设计)撰写。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要求有严格抄袭检测。

四、审核阶段1. 审核要求(1)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2)学生再次修改论文(设计)后,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3)指导教师对修改后的论文(设计)进行审核,提出确认意见。

(4)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2. 审核流程(1)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后,指导教师进行初步审核。

(2)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学生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学生再次修改后提交。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_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_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_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毕业论文写作是大学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之一,也是大学生知识与能力结合提升理论水准的一项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学生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的全面训练,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发现、学会钻研,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为毕业后顺利开展教育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并促进学院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1、学院大专及其以上的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一篇毕业论文。

2、选题应是本专业范围内的问题,并尽量结合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实际,选题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3、毕业论文应该观点鲜明,材料翔实,结构严谨,语言流畅。

4、初等教育专业专科生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学前教育大专生字数必须在3000字以上。

5、毕业论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不能两人及其以上合作);不能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引用他人观点,须注明出处(若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

6、毕业论文的形式以议论文为主,不能用文艺作品、教案等其他文体。

7、稿纸及格式:见附录一(二)部门职责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工作由各系部总体负责,各系部在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根据工作计划和专业特点具体落实系部所辖毕业生的论文写作指导。

有关责任部门在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积极支持的基础上共同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工作。

(三)指导教师:1、担任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的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知识扎实,科研能力强,能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2、指导教师以指导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为主,原则上不跨专业指导。

每一位教师每届指导学生本科大专合计不超过10人。

4、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评定意见表”;同时学院要求毕业生填写“毕业论文指导情况反馈表”。

(四)进程安排2、10月,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系部负责协调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审核教务办统一公布。

4、12月,系部审核各班汇总的论文提纲。

西华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西华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一、校级领导机构与职责
学校分管校长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责,实行宏观管理。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建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级领导小组")。校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并完成。
校级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分管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分管实践教学副处长
3、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交流,及时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记录本",就学生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答疑,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记录表"签字确认。
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应抓住关键问题,因材施教,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要把握学生的工作进度,使全部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有序完成;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与设计方法的指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5、做好本专业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6、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向院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
7、按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要求,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送学院归档保存。
第三章 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型一般分为:设计类、论文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考虑以下基本原则:
1、选题应与生产实际、科研实际、实验室建设任务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真题实做,达到对学生综合训练的要求,少数学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
2、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判断:

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与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旨在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训练,培养学生初步掌握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及科学研究的能力。

主要包括: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资料收集的能力;分析、制订设计或实验方案的能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实验分析和研究能力;数据处理、综合分析、总结提高和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论文的能力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系(教研室)分级实施。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

(二)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三)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指导。

(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监控。

(六)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结合本院专业特点,制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规范”及“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等具体实施文件。

(二)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四)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院级信息维护及管理工作。

(五)为毕业论文(设计)提供有效保障;(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

第六条系(教研室)主要职责:(一)落实毕业论文(设计)任务,选聘校内外指导教师,审议并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二)监督、检查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

(三)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七条指导教师是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实际的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学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确定程序(一)指导教师根据选题要求、意义和所具备的条件初步确定题目,于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上报所在学院;(二)各学院教学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向学生公示。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三)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下达给学生;(四)学生应于第七学期末(五年制第九学期末)完成文献阅读、资料收集等工作,集中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与职责(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指导教师由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二)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需要更换,必须经学院教学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采用双指导教师制,聘请有业务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同时学生所在学院仍须校内指导老师进行检查,掌握进度,负责答辩,协调有关问题;(四)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文科12名);(五)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制订毕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内容和要求,规定纪律;2.按时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3.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填写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不但是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督促检查,而且也是对教师指导质量的一项考核。

具体办法如下:(1)每个学生填写一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一、写作要求1. 毕业论文必须是学生自己独立完成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

2.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3. 毕业论文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立性。

4. 毕业论文应严格按照学院或导师制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撰写。

5. 毕业论文的语言应准确、简练、明确,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

6. 毕业论文应具有清晰而完整的内容结构,包括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与结论等部分。

7. 毕业论文应认真注重文献的引用和参考文献的编写,严禁盗用他人成果。

8. 毕业论文应力求思路清晰、逻辑严密,避免出现内容重复或冲突的情况。

9. 毕业论文应包括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两个方面,并对研究方法和数据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分析。

10. 毕业论文应重视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的结合,力求将研究结果与理论框架统一起来。

二、管理办法1. 毕业论文的选题管理(1)学生在选题时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研究题目,并与导师商讨确定。

(2)选题应与所学专业的研究方向相关,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创新性。

(3)选题过程中应注意综合利用现有的研究成果和文献资料,做到原创性和专业性的结合。

2. 毕业论文的撰写管理(1)撰写毕业论文前,学生应详细阅读并熟悉学院或导师给出的写作要求和格式要求。

(2)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学生应充分利用图书馆和网络资源,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文献和研究资料。

(3)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应及时向导师请教,解决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

(4)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他人作品,确保论文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3. 毕业论文的审核管理(1)毕业论文完成后,学生应按时提交给导师进行审核。

(2)导师应认真审核毕业论文的内容和格式,对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纠正。

(3)毕业论文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的论文存在抄袭或剽窃行为,导师应及时报告学院,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提升本科生的学术能力和论文水平,激发本科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制定本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二、评选对象及资格1. 评选对象:全体毕业本科生。

2. 评选范围:促进全体毕业本科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勤奋学习、创新实践,提升本科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3. 评选资格:参与毕业论文撰写并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创新性。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1. 提交论文:第一作者将本科毕业论文提交至学院论文评选办公室。

2. 审查材料:论文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论文进入正式评选。

3. 学院评审:由学院成立评审组,对正式评选论文进行评审,包括论文的学术水准、研究方法、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4. 答辩评审: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将进行公开答辩,由答辩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最终获奖论文。

5.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和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并颁发相应奖励。

四、奖励办法根据评选结果,将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不同级别的优秀毕业论文奖。

获奖论文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并有机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或获得一定的奖学金。

五、督导与引导学院将加强对本科生的论文撰写进行督导与引导,指导学生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和方法,提高论文质量和水平。

学院将组织学术报告、研讨会等活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培养学生的学术思维和创新能力。

六、评选管理1. 本办法的修改需要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学院党政领导同意后生效。

2. 学院论文评选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的评选办法和程序。

七、附则1. 本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自公告日发布并实施。

2. 对于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执行。

3.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总结:本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制定了评选对象和资格、程序要求、奖励办法、督导与引导、评选管理等内容,旨在提升本科生的学术能力和论文水平,并有效激发本科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运用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着重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1.调查研究、文献检索和资料收集能力;2.文献阅读、消化整理和分析能力;3.实验研究与动手能力、编程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建立模型与理论探索能力。

4.正确撰写论文的能力。

第三条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有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者不能免修。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直至合格后才准予毕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学院、教学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教学系部负责所办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及实施工作,并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进行。

各教学系部按要求,做好选题落实、课题准备、过程检查及答辩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教学系部要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前期主要检查开题情况;中期主要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后期则主要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

第七条各教学系部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学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5名教师组成,负责答辩工作。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教学系部应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综合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报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完成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能训练和提高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整理资料、分析论证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设计、计算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学生在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后,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办法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院、系、教研室分级管理,并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明确分工,协调运行,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实施。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制定政策,定期组织毕业设计检查与评估,组织经验交流,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3.各系负责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动员、检查、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在允许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毕业设计(论文)小组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答辩;负责评选并向学院推荐本系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4.教研室是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单位,要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导教师具体到人。

5.毕业设计(论文)分选题、中期检查、答辩总结等三个阶段。

各系应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工作流程,落实各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按质按量完成。

6.理工科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做毕业设计,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一个完整课题的设计,要真题真做。

(最新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最新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综合考核的重要方式。

学生通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获得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学校教务处、学院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的管理职责1.制订本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3.审核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4.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5.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二)各学院的管理职责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2.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拟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3.编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指导学生从选题、开题、检查、修改、定稿到答辩的整个过程。

4.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并将答辩委员会名单报教务处,组织全学院答辩工作;5.做好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和推荐工作;6.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和总结评估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要求(一)指导教师的条件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科研、技术人员担任,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在校外实习基地或单位进行的论文课题,可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行业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工作;学院应指定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参与指导工作,掌握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工作;(二)指导教师的职责1.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8人;制定毕业论文(设计)进程安排;2.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定期与学生见面,全面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帮助学生解决相关问题和提出修改意见;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质量;3.认真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填写成绩汇总表及相关表格材料;4.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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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考核的重要方式,也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前的基本训练。

为加强毕业论文的管理,保证本科毕业生的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目的
通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中,使学生在以下方面得到收获:
1.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提高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3.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和查阅书刊、文献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4.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培养学生初步具有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基本要求
1.要具有创见性,要求学生对某一问题有新的创意、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

2.要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要做到实事求是,不能主观臆造。

3.要有正确观点,论据充分,推理严密,文字简练,附有必要的
相关的资料。

三、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包括要求、评分标准、格式、时间安排和进度)。

2.汇总各系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的名单。

3.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情况。

4.组织开展“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

5.收集整理毕业论文成稿并存档。

(二)各系职责
1.负责布置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包括指导教师)和总结,审查毕业论文题目。

2.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

3.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4.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5.考核指导教师工作。

四、过程管理
(一)毕业论文时间,按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本科培养方案执行。

(二)选题工作
1.毕业论文应一人一题。

2.毕业论文的选题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进行选题,要有开拓性和创新性。

3.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时间的限制,量要适中,难易适度。

4.题目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题目。

如需改变,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三)指导教师工作
1.指导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指导毕业论文的经验。

2.指导教师要制订指导工作计划,完成书面工作总结。

3.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4.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和制订进程计划。

学生选定题目后,教师要向学生介绍毕业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要指导学生进行调查(包括查阅资料)和研究。

5.指导教师要及时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和工作质量,定期与学生见面,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6.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给出成绩并帮助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要认真制订毕业论文撰写计划,没有计划者不能参加答辩。

2.独立撰写毕业论文。

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得抄袭和弄虚作假、拷贝他人成果。

3.要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

4.严格遵守纪律,每天出勤不少于8小时,在校外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应遵守相关单位的作息时间,如有病事假须经指导教师批准。

5.学生作实验时应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五)过程检查
1.初期:各专业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工作的落实和指导工作计划情况;检查学生的出勤、纪律等情况。

2.中期:检查工作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各专业应有书面检查记录。

3.后期:检查学生论文完成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成果验收、登记及答辩资格审查。

五、毕业论文答辩与评分
1.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

由系主任推荐、主管院长聘任组成系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下设几个专业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工作可聘请院内同行专家参加,若从外单位聘请专家,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2.毕业论文经过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定稿后,由指导教师写出审阅意见,才能进行答辩。

凡是指导教师认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不能进行答辩。

3.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为毕业论文写出不少于200字的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4.毕业论文采取加权评分法,指导教师与答辩小组按本科毕业论文评分标准(附后)分别给出成绩。

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权重为40%,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权重为60%。

成绩核定后,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

评分标见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评分标准》。

六、毕业论文的格式。

(见附件2)
七、毕业论文的书写、装订要求(见附件3)
八、归档
1.各系做好毕业论文成果管理工作。

每届毕业论文和计划(每份毕业论文都应有完整的指导教师评语、签字和系主任的签字)要在答辩后收齐,并逐一登记、造册、编号、归档。

2.各专业要选择有代表性的优秀毕业论文若干份,于答辩后一周内交学院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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