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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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 050401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一、培养目旳: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具有一定程度旳声乐演出和器乐演奏能力, 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各中小学校等有关部门从事演出、教学及研究工作旳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定: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初步树立科学旳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旳人生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热爱祖国、遵纪遵法、实干创新、热爱劳动、勇于实践, 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旳理想、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专业学生应具有较高旳文化水平和思想水平, 熟悉党和国家旳文艺方针、政策、系统地掌握音乐及教学能力理论和技巧, 并学习和掌握音乐、舞蹈、美学等方面演出艺术旳基本知识;具有较高旳文化修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与较高旳文化修养。

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可以适应现代基础音乐教育发展需要。

具有较强旳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 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3、有一定旳体育和军事方面旳知识, 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身心健康, 到达大学生体质健康原则。

4.有对旳旳审美观和一定旳文学、艺术欣赏水平。

三、学制:基本学制4年, 学习期限3-8年。

四、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五、重要课程:音乐欣赏、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分析、歌曲创作、复调、声乐、钢琴、音乐教学法、音乐教育心理学、合唱与指挥等。

六、教学计划安排:1.各年教学活动时间安排: (见附表一)2.课程设置和安排: (见附表二)3.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 (见附表三)七、创新实践学分规定:创新实践最低规定学分为8学分, 其中社会实践3学分。

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学生可通过参与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学科竞赛、刊登学术论文、研制出实用产品或获得专利等方式获得。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本科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本培养方案适用于三类学生一、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二)规格要求1、领会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2、系统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3、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评估原则、方法,具有音乐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组织、协作能力。

二、专业人才的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发展要求三、学制(修业年限)、总学分标准学制:2年。

最长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双专业一般在主修专业学业年限内完成。

总学分:53学分。

每生必须修满53学分方可毕业。

其中音乐专业理论及基本技能课程33学分;教师教育专业课程8学分,实践课程12学分。

总学时848学时,其中讲授432学时,实践416学时。

平均学分绩点应达到2.0以上方能取得学士学位。

四、课程体系1、课程体系结构A专业理论及基本技能课程B实践环节课程C教师专业教育课程2、课程学分及课时分配比例:本专业总课时为848学时,53学分,课程学分及课时分配见下表。

注:表内括号()为各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及所占比例,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每门课程学分×每门课程实验与实践学时/每门课程总学时,求和。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及代码专业代码:130202专业名称:音乐学二、培养目标本专业为初等学校、培训机构、文艺团体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的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音乐研究人才。

三、培养规格本专业将按照“能教、擅演、会编”的人才培养模式,使毕业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艺术修养。

热爱教育事业,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具备依法执教、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德艺双馨、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

3.了解国内外音乐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趋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从事音乐教学、研究、创编和艺术指导、表演的能力。

4.熟悉国家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文化艺术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文化艺术研究的能力。

5.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能够满足阅读专业的外文书刊和音乐交流的需要。

6.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较为丰富的保健及营养卫生知识,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进行工作和科研的能力。

四、修业年限、学分及所授学位基本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及授予学位: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在德、智、体三方面完成培养要求,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2学分方能毕业。

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河西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附表4:音乐学专业专业课计划表备注:1.声乐方向、器乐方向、理论方向每生须选一个方向。

2..选理论方向的学生1—2年级理论课成绩均在90分以上,并提供3首作曲小样。

3.声乐入校生专业选修课须修够10学分,器乐(除钢琴外)入校生须选够8学分。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专业名称:音乐专业代码:140800二、入学要求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三、基本学制三年四、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文化艺术行业企事业单位(演艺团体),培养从事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等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五、职业范围六、人才规格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技能:(一)职业素养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2、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音乐事业,树立与社会需求想适应的职业理想。

3、具有勤学苦练、精益求精、团结协作的精神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4、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乐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习惯和品质。

5、掌握必需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具备一定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6、树立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1、掌握音乐艺术的基本特点和基础理论知识。

2、具有基本的五线谱(或简谱)的视谱、唱谱及听音记谱的能力。

3、具有初步的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

4、具有基本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

5、了解地域和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

6、具备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7、具有初步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声乐表演1、掌握声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2、掌握所学唱法(民族、美声、通俗等)演唱的基本技能。

3、具备基本的合唱能力4、具有初步的音乐(声乐)辅导、合唱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5、高中阶段文科相关课程的文化基础知识。

专业(技能)方向——器乐表演1、掌握声器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2、掌握所学乐器(中国货外国乐器)演奏的基本技能。

3、具备基本的合奏能力4、具有初步的音乐(器乐)辅导、合奏唱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七、主要续接专业:高职: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本科: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八、课程结构专业技能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声乐表演方向器乐表演方向专业选修课1、2、挥3、舞蹈形体训练合唱或合奏指钢琴即兴伴奏1、2、3、声乐演唱正音合唱1、器乐演奏2、合奏专业核心课基视和民中钢音本唱声族外琴乐乐练基民音基欣理耳础间乐础赏音史训乐练九、课程设置及要求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音乐学(师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进展,把握音乐教导基础理论、基础学问、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导教学讨论能力的高素养的音乐教导工。

二、培养要求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学问和能力:1、具有扎实的音乐表演、音乐理论基础和教导理论基础。

①具有良好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与配弹能力,器乐(至少一门)的演奏能力。

①具有良好的合唱表演与合唱指挥(排练)排练的能力。

①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与编配的能力。

①具有良好的听觉能力,把握扎实的作曲技术理论学问。

①具有较好的音乐文化素质,认识了解中、外音乐史,认识了解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与世界民族音乐。

①具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和学问更新能力。

2、具有灵便运用音乐与音乐教导理论学问与技能解决中学校音乐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①具有较强的中学校音乐课堂教学的能力,擅长发觉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够解决。

①具有较强的指导中学校生艺术活动与实践的能力。

①具备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丰盛与创新课堂教学内容与方式的能力。

3、具有较好的计算机能力。

①通过比较充分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把握基本的计算机软硬件学问。

①能够运用打谱软件制作和编辑乐谱,能够运用音频软件制作与编辑音频文件。

①能够自立制作完整的音乐教学课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了解所要从事行业的基本工作内容及相关法律规矩。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文化修养、社会道德等人文素质。

①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严禁务实的学科精神。

①了解与音乐相关的教导、出版、演艺、软件、学问产权等职业和行业的讨论与开发的法律规矩。

5、具有良好的交流能力和沟通能力。

①至少把握一门外语,认识各类型的音乐专业术语,并能举行有效交流和沟通。

①具有团队配合精神,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交流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①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沟通、竞争与合作能力。

①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和健康的体魄,能适应迅速进展和不断变化的社会。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文旨在探讨音乐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以确保学生在音乐领域具备丰富的知识和技能,为未来的音乐事业做好准备。

该方案将通过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以及实践经验的积累等方面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第一部分:培养目标音乐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音乐理论基础和广泛音乐实践能力,具备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精神的音乐人才。

学生应能全面掌握乐理知识、音乐史、音乐分析等基础理论,并在演奏、作曲、指挥、音乐教育等领域展现高超的技能和创造力。

第二部分:课程设置1. 基础课程音乐专业的基础课程包括音乐理论、音乐史、和声学、作曲、视唱练耳等。

这些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基本了解和素养,为学生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 专业课程专业课程分为演奏、作曲、指挥、音乐教育等多个方向。

学生需选择一个或多个方向进行深入学习,并参与相应的实践活动。

课程设置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技能与创造力。

3. 实践经验音乐专业的学生应积极参与各种演出和表演活动,如乐团、合唱团、乐队等。

这些经验不仅能培养学生的舞台表演能力,还能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应变能力。

第三部分:教学方法1. 多元化教学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除了传统的课堂教学外,还应引入实践教学、案例分析、小组讨论、音乐会观摩等方式,使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学习,发掘自己的潜能。

2. 导师制度为每个学生配备专业导师,导师将提供学术指导和个人辅导。

导师将帮助学生规划学习和职业发展,并提供实践机会和项目指导。

3. 实践教学除了课堂学习,学生还应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如校内外音乐会的演出、艺术节的组织、社区音乐教育项目等。

通过实践活动,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部分:评估方式音乐专业人才的培养评估应综合考量学生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考试、作品展示、演出表现等多种形式,以确保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

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及学制、代码专业所在系:音乐系专业名称: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代码: 050401 标准学制:四年二、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宽厚的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

三、专业培养规格(一)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系统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的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三)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具有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

四、主要课程及主要教学环节安排1、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2、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多声部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音乐名作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心理学、教育学、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含试讲试教)、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实践、社会调查、国防教育、人文科技讲座。

总学分为五、时间分配表六、四年教学计划进度表(正常进度)七、学时、学分要求最低毕业学分:180学分总学时:2700学时1、公共必修课程:(1)课程类别:思想政治理论类学时:214学时学分:13学分(2)课程类别:教育教育类学时:160学时学分:10学分(3)课程类别:大学外语类(艺体类DW4236学时、15学分)学分:11—22学分学时:172—354学时(4)课程类别:信息技术类(可以选师范类)学时:96学时学分:6学分(5)课程类别:公共体育类学时:118学时学分:6学分2、专业基础课(1)课程类别:音乐教育方向学时:807学时学分:47.5(2)课程类别:舞蹈教育方向学时:809学时学分:52学分3、专业必修课程(1)课程类别:音乐教育方向学时:398学时学分:27.5学分(2)课程类别:舞蹈教育方向学时:370学时学分: 25学分4、专业限选课程(1)课程类别:理论作曲方向学时:324学分:15学分(2)课程类别:声乐方向学时:338学时学分:17学分(3)课程类别:钢琴方向学时:318学时学分:17.5学分(4)课程类别:器乐方向学时:336学时学分:15学分(5)课程类别:舞蹈方向学时:360学时学分:175、专业任选课程学时:128学时学分:5八、学制、修学年限1、本科学制4年。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名称音乐;专业代码:(二)招生对象与学制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

(三)培养目标1、通过三年学习,参加普通高考,为高校输送优秀合格的毕业生。

2、通过三年的学习,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系统地、较好地掌握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能力和人文素养,能胜任声乐和器乐表演艺术,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的技术技能型音乐人才。

(四)人才规格1.知识结构和要求11)了解相关的文化知识,文艺基础知识。

(2)熟练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知识。

(3)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拓展所需知识。

2.能力结构及要求(1)基本汉语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2)初步计算机应用能力。

(3)较熟练的简谱和五线谱视唱能力和听音记谱能力。

(4)初步的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能力。

(5)初步的形体表演能力。

(6)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7)正确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3.素质结构及要求(1)思想道德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能够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进取心,勇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2)职业素质和人文素质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个性鲜明、学有所长;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自觉遵纪守法,善于与人合作。

(3)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有一定的美育知识,具备高尚的生活情趣和美的心灵;具有良好的个性品质和抗挫能力、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懂得自我保护。

4.综合技能要求(1)较熟练的演唱、舞蹈表演和演奏基本技能(2)一定的合唱、合奏能力和指挥能力。

(3)初步的音乐专业辅导、社会文化指导及其它专业拓展能力。

(五)课程设■及教学要求1.公共必修课程2.专业基础平台课程3.专业主干课程表4专业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4.教学学时比例表5教学学时比例(六)课程设■与教学安排1.学年制教学方案表10中等职业学校音乐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11中等职业学校音乐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制教学方案安排1.考核方式(1)理论考核: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门化方向课的理论考核由学校命题统一考试。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50401授予学位:文学学士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程度的声乐表演和器乐演奏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各中小学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实干创新、热爱劳动、勇于实践,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专业学生应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思想水平,熟悉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系统地掌握音乐及教学能力理论和技巧,并学习和掌握音乐、舞蹈、美学等方面表演艺术的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与较高的文化修养。

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适应现代基础音乐教育发展需要。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3、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有正确的审美观和一定的文学、艺术欣赏水平。

三、学制:基本学制4年,学习期限3-8年。

四、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五、主要课程:音乐欣赏、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分析、歌曲创作、复调、声乐、钢琴、音乐教学法、音乐教育心理学、合唱与指挥等。

六、教学计划安排:1、各学年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见附表一)2、课程设置和安排:(见附表二)3、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见附表三)七、创新实践学分要求:创新实践最低要求学分为8学分,其中社会实践3学分。

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学生可通过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研制出实用产品或取得专利等方式获得。

附表一、各学期教学活动时间安排备注:1.每学期的实际周数视具体情况而定;2.一般每学年寒假4周,暑假7周(最后一学年不安排暑假);3.社会实践安排在每学年暑假进行;4.公益劳动(1周)安排在第二、三学期,由学校统筹安排,公益劳动不占课内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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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音乐表演、音乐理论基础和教育理论基础。

①具有良好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与配弹能力,器乐(至少一门)的演奏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合唱表演与合唱指挥(排练)排练的能力。

③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与编配的能力。

④具有良好的听觉能力,掌握扎实的作曲技术理论知识。

⑤具有较好的音乐文化素养,熟悉了解中、外音乐史,熟悉了解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与世界民族音乐。

⑥具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和知识更新能力。

2、具有灵活运用音乐与音乐教育理论知识与技能解决中小学音乐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①具有较强的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能力,善于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够解决。

②具有较强的指导中小学生艺术活动与实践的能力。

③具备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丰富与创新课堂教学内容与方式的能力。

3、具有较好的计算机能力。

①通过比较充分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掌握基本的计算机软硬件知识。

②能够运用打谱软件制作和编辑乐谱,能够运用音频软件制作与编辑音频文件。

③能够独立制作完整的音乐教学课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了解所要从事行业的基本工作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文化修养、社会道德等人文素养。

②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严禁务实的学科精神。

③了解与音乐相关的教育、出版、演艺、软件、知识产权等职业和行业的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交流能力。

①至少掌握一门外语,熟悉各类型的音乐专业术语,并能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

②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③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能适应快速发展和不断变化的社会。

三、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
四、专业核心课程
钢琴演奏与教学、声乐演唱与教学、中外乐器演奏与教学、合唱与合唱指挥。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学校音乐教育实践技能训练。

六、学制、学分与学位
1.学制:四年
2.总学分:166学分
其中:
公共必修课程 42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 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 80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 36学分
3.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七、课程结构及学分要求
音乐学专业课程结构及实际修读的学分一览表(师范类)
八、教学进程计划表
九、课程体系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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