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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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意义

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意义

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意义陈绩现代西方法理学是现代西方国家法学中研究法律基本理论的学科。

① 20 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 由于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精神危机的日益加深西方法学家在探寻治理社会的危机和完善资本主义法律的方法的过程中,新的法学思潮相继更迭,或竞相表现, 或相互吸纳, " 任何一种法学思潮都不再独霸世界,传统的形而上学法哲学大一统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 。

②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新自然法学派,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这三个在现代西方影响较大、占传统地位的法学流派。

他们的法学理论, 是西方人在探索真理过程中留下的足迹, 这对我们认识人类法的发展历程、规律及本质,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和法治建设,亦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新自然法学的启示意义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 新自然法学是西方自然法思想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自然法思想的意识可以追朔到西方文明的起源并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被人们在不同的时期为不同的目的而使用,它的形式不断翻新,内容不断完善。

产生于20世纪特殊社会环境的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等。

他们的新自然法学说(或价值论学说各有侧重点, 各不相同, 然而却共同的体现出自然法观念的思维形式。

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 法律应当关注某种应然性, 法律的发展应当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并体现一定的价值要求。

无论是马里旦的神学自然法、富勒的" 程序自然法" 、还罗尔斯的正义论或德沃金的权利论,无不" 注重研究法产生和存在的根源或基础,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应追求的理想境界"③ 他们的手中都有一份" 价值表" , 为应然的法律之制定和评价提供了所依据的标准。

新自然法学派强调法本身是一个价值系统, 必然反映一定的价值关系,极为重视法的合理性和道德性。

他们通过总结、抽象和思考,为法律的建构铸造了理想的框架和模型。

“法理学”推荐阅读书目

“法理学”推荐阅读书目

西方法学名著1.[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张智仁、何勤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古罗马]盖尤斯著,黄风译:《法学阶梯》,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英]约翰·洛克:《政府论》,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5.[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6.[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7.[美]惠顿:《万国公法》,丁韪良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

8.[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9.[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1卷,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1.[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蒋兆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 997年版。

12.[日]穗积陈重:《法律进化论》,黄尊三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3.[美]威格摩尔:《世界法系概览》(上、下),何勤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4.[德]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5.[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16.[美]罗纳德·德沃金:《法律帝国》,李常青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经典法理学文选书目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3.[英]约翰·奥斯丁:《法理学范围》,刘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4.[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现代西方法理学》一二部分整理

《现代西方法理学》一二部分整理

《现代西方法理学》Jurisprudence 沈宗灵第一编导论09.26-09.27法理学——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哲学”古罗马学家乌尔比安 jurisprudentia,人和神地事物地概念,正义和非正义地科学英国法学家哈里斯“法理学是一袋杂七杂八地东西”第一章一、对法理学内容在理论上地分类:综合法学地创始人霍尔<4)①法律价值论:主要研究法律强制地可行性,特别是强调地伦理问题②法律社会学:主要研究法律规则地目地、应用和效果等③形式法律科学:对法律术语、规则、裁决等进行逻辑分析④法律本体论:研究法理学主题地性质,即基本概念问题美国法学家帕特森<2)①法律地内在方面:划定法律范围,探讨一般概念术语以及法律地各部分之间地关系②法律地外在方面:法律与政府和社会地关系二、法学与哲学很相关哈里斯《法律哲学》1980 庞德《法律哲学导论》1924 庞德5卷集《法理学》1958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地哲学和方法》1974修订版国际法律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IVR德国法学家柯勒创办法律哲学就其内容来说,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存在,其名称直到18C末19C初开始盛行.18C 末以前,已出现“法律哲学”这名称.古希腊哲学家西赛罗《法律篇》:法学来自最深刻地哲学奥妙.17C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法学教案地新方法》1667,直接讲到“法律哲学”.历史法学派创始人胡果,1798《作为实在法,特别是私法哲学地自然法教科书》黑格尔《法哲学原理》1821英国分析法学派创始人奥斯丁《法理学或实在法哲学讲义》1863,在19C英美司法界占支配地位.17—18C 一方面,法学与政治学紧密结合洛克《政府论》,卢梭《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论法地精神》;另一方面,科学不发达,导致很多学科又仿佛成为哲学地一个分科→法律哲学具有两个重要特征:<1)法律哲学主要指哲学家和政治学家地法律哲学<2)主要探讨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地地关系,而非法律本身19C,资产阶级统治地逐步确立,以及资本主义国家立法和司法地广泛发展,使法学独立. 三、现代西方法理学为资产阶级服务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地独立战争,都以古典自然法学说作为思想基础.古典自然法学说。

西方法律思想史当代西方法理学极极简要概述

西方法律思想史当代西方法理学极极简要概述

西方法律思想史当代西方法理学极极简要概述当代西方法理学是研究西方法理学历史的一门学科,其主要研究的内容有西方夏季法和英国法的发展史、夏季法学的历史演变、晚期法学的发展,以及在当今的西方社会中法的作用与影响等方面。

西方夏季法的发展可以从古希腊和罗马时期的发展史脉络追溯。

其发展史主要分为古希腊时期(约公元前七世纪至公元七世纪)、古罗马法时期(公元八世纪至十三世纪)和中世纪(公元四十五世纪至公元十八世纪)。

古希腊时期,人们注重法律的道德性,认为法律是公正、忠实、公平、合理的。

古罗马时期,人们认为法律是具有绝对普遍性的,它以宪法形式呈现,而法律的执行机关是受到统治者控制的。

中世纪,法律的发展步入封建社会,法律的作用主要是维护统治者的利益,社会上的种种不平等现象也得以加强。

英国法的发展可以从最初的英语法追溯到现在的英国法系统,其发展史分为早期英语法时期(约公元十一世纪至十三世纪)、乔治二世时期(公元十四世纪至十八世纪)以及后乔治二世时期(公元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

法理学必读书目

法理学必读书目

一、经典文献(一)中国法理学1、於兴中:《法治与文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

2、冯象:《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3、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

(二)西方法理学1、H. L. A. Hart, The Concept of Law, 2.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中译本,法律出版社,2006年).2、H.L.A. Hart,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83)(中译本,法律出版社,支振锋译,2005年).3、Lon 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revised ed., Yale University Press, London, 1969)(中译本,商务印书馆,郑戈译,2005年).4、Ronald Dworkin, Law’s Empir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中译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李常青,1996年).5、Joseph Raz, The Authority of Law(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79)(中译本,法律出版社,朱峰译,2005年).6、John Finnis, 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0)(中译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7、Robert Alexy, A Theory of Legal Argumentation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9) (中译本: 中国法制出版社,舒国滢译).8、Habermas, Jurgen, Between Facts and Norms: Contributions toa Discourse Theory of Law and Democracy (W. Rehg, trans., MIT Press, Cambridge, 2004)(中译本,三联书店,童世骏译,2003年).(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1、Maureen Elizabeth Cain, Alan Hunt eds. , Marx and Engels on Law (Academic Press, 1979, 281p).2、Susan Easton (ed.) Marx and Law (Ashgate, 2008).二、导论及工具书(一) 法理学导论1、考夫曼,哈斯默尔主编:《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

《现代西方法理学》PPT课件

《现代西方法理学》PPT课件
• 康德认为,解决政治的问题,即建立一个美好的社会,并非像古典哲学 所认为的那样就是要建立一个由好人统治或由好人组成的社会,康德带 着讽刺的口吻说,很多人认为一个体制完美的国家“必须得是一个天使 的国家”,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所谓好社会就是理性成功地组织良好 的社会,即建立一个普遍法制的公民社会,并在国与国之间实现永久和 平。只要理性组织得当,我们甚至可以让恶魔组成一个好社会,他说, 建立一个完美的政治制度 “只不过是一个国家怎样组织良好的问题(这 一点确实是在人类能力的范围之内的)……这个问题不管听起来多么艰 难,即使是一个魔鬼的民族也能解决的(只要他们有此理智)……这样 一个问题是必定可以解决的。因为它并不在于人类道德的改善……”
• “如果现代性通过与前现代思想的断裂而出现,那么,那些成就 这一断裂的伟大心灵必定已经意识到他们做了些什么。那么第一 个把所有先前的政治哲学当作在根本上不充分甚至不健全的东西 明确加以拒斥的政治哲学家是谁呢?回答这个问题并无困难,此 人便是霍布斯(霍布斯曾经说过,传统政治科学是一场梦幻而非 科学,他把苏格拉底及其后继者看作是无政府主义者,因为他们 容许抛开土地法、实证法,而诉诸更高的法律─自然法。)。然 而,更精细的研究表明,霍布斯与政治哲学传统的彻底决裂只不 过接着马基雅维里首创的东西说的。”(施特劳斯:“现代性的 三次浪潮”)
• 虽然洛克比霍布斯显得温和与审慎一点,他依然认为对自我保存的关切 是“上帝植入人心的最初的和最强烈的欲望”,理性、勤勉的个人主义 者是他最为推崇的人。在洛克的著作里他很少使用慈善、灵魂、伦理学、 美德这些词语,倒不是他否认人的这些优点,而是他认为这些品质对于 他解释公民社会的基础不具有本质意义。
• 一、古今之争的提出─马基雅维里
• “我的目的是写一些东西,即对那些通晓它的人是有 用的东西,我觉得最好论述一下在实际上的真实情况, 而不是论述事物的想象方面。许多人曾经幻想那些从 来没有人见过或者知道在实际上存在过的共和国和君 主国。可是人们实际上怎样生活同人们应当怎样生活, 其距离是如此之大,以至一个人要是为了应该怎么办 而把实际上是怎么回事放在脑后,那么他不但不能保 存自己,反而会导致自我毁灭。……一个君主如果要 保持自己的地位,就必须准备在必要时候做不善良的 事情。”(《君主论》第73页)

法学生必读书目

法学生必读书目

法学生必读书目
1、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
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3、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4、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5、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朱苏力:《送法下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7、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8、夏勇:《民权哲学》,三联书店2005年版。

9、[荷]格劳秀斯,何勤华等译:《战争与和平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0、[英]洛克,叶启芳,瞿菊农译:《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11、[英]霍布斯,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12、[法]孟德斯鸠,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13、[法]卢梭,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法理学读书笔记

法理学读书笔记

法理学读书笔记作者简介:沈宗灵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总干事,早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1948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生院获人文科硕士学位,回国后致力于祖国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事业,著作颇丰,至今笔耕不辍。

主要著作有:《美国政治制度》(1980年)、《比较法总论》(1987年)、《现代西方法理学》(1994年),主编《法理学》(1998年,北大出版社)、《法理学》(1994年,高教出版社)等。

对中国比较法学研究做出了开创性贡献。

进入90年代,特别关注于当代中国的判例研究,其主要论述《当代中国的判例--一个比较法研究》,并提交“第一次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会议”讨论。

这部法理学是其代表作,与众不同之处在于比较性的阐述了中西法理,表现了作者博大的法学素养。

内容简介:《法理学》第一版是国家教委“八五”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课题,同时荣获国家教委第三届优秀教材一等奖。

是第一本以《法理学》命名的教科书,被誉为法理学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教材。

《法理学》在修订中结合近年来法理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坚持理论创新的勇气,从新的视角和理论高度上对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进行了更为科学的阐述和系统的介绍,从而更加完善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理学体系。

全书分为五编,前四编深入而详尽地论述了法的一般原理、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制定以及法的实施;第五编则介绍、评述了法与“一国两制”的关系以及现代西方法理学。

第1章导论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法学体第二节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第三节法学的历史发展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第五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法学第六节法理学在当代中国法学体系中的地位第1编法的一般原理第2章法的概念第一节法的本质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第三节法的要素第3章法与正义、利益第一节法的价值、正义与利益的概念第二节法与正义、利益关系学说的演变第三节当代中国法与正义、利益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第4章法的作用第一节法的作用的概念第二节法的规范作用第三节私有制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第四节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第五节法的局限性第5章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法的起源第二节法的量变与质变第三节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法第6章资本主义法第一节资本主义法的产生第二节资本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第三节资本主义法的渊源和分类第四节资本主义法制第2编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第7章法与经济第一节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第二节法与商品经济一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第三节法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第8章法与国家、政党、政策第一节法与国家第二节法与政党第三节当代中国法与执政党政策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第9章法与政治文明第一节法与文明的一般关系第二节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第三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第11章法与道德、宗教第一节法与道德一般关系的学说及其演变第二节当代中国法与道德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第三节法与宗教第12章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第一节法律意识第二节法律文化第13章法与科学技术第一节科学技术对法的作用第二节法对科学技术的影响第三节当代中国的科技法制建设第3编法的制定第14章法的制定第一节法的制定的概念第二节立法原则第三节立凄体制第四节立法程序第15章法的渊源与分类第一节法的渊源的概念与历史发展第二节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分类第三节法的分类第16章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体系与部门法的概念第二节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4编法的实施第17章法的实施第一节法的实施与法的执行和适用的概念第二节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和原则第三节法律效力第四节法律实效第18章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第二节法律关系的种类第三节法律关系主体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第五节法律关系客体第六节法律关系的产生第19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第一节守法与违法的概念第二节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概念第三节当代中国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理论与买践第四节当代中国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第20章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第一节法律解释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第二节法律解释的方法第三节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理论与实践第四节法律推理第21章法律实施的监督第一节法律监督概说第二节中国法律实施监督的体系第三节中国法律实施监督的完善第5编其他第22章法与“一国两制”第一节“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第二节“一两国制”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第23章现代西方法理学述评第一节现代西方法理学的形式特征第二节现代西方法理学的主要理论观点后记读后感:法理学,初次接触时,给我一种很神秘的感觉,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其实并非如此,它带给我的不是神秘,而是一种对法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和对法的学习的一种感悟。

现代西方法学流派 第二章 分析法学

现代西方法学流派  第二章  分析法学


凯尔森在《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法 的概念”一章给法律下的定义可以概括为: 法律是人类行为的强制性规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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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
三、静态法理论

1 法律规范 凯尔森指出,所谓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的基本单元, 是由创造法律机关制定的、叙述意义上的法律规则

二、奥斯丁分析法学之前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二)注释法学和评论法学 中世纪的注释法学和评论法学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早期发展 的第二阶段。注释法学诞生于公元11世纪,创始人是意大利 波伦亚大学的伊纳留斯(Irneriluls,约1055—1130),人们 通常将此学派称为“注释法学派”或者“波伦亚学派”。波 伦亚学派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前期指11世纪到13世纪,通常 称为严格的注释法学派,后期指13世纪到15世纪,通常称为 评注法学派。 前期注释法学主要是对《查士丁尼国法大全》进行说明、解 释和阐述。 后期评注法学最大的特点是:从早期单纯对罗马法的条文注 释转向了理论的研究,力图概括和抽象出法律的一般原理、 原则,探索出法律规范的结构,并发掘出典型的案例。
三、法律的分类
具体来说,从帝之法; 第二,实在法; 第三,实在道德或实在道德规则; 第四,隐喻性的法或称比喻性的法。

四、恶法亦法

奥斯丁认为,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而它 的好坏则是另一回事;它是不是法律是一 回事,而它符合不符合某项既定的标准又 是另一回事。分析法学只研究实在法律, 只要是实在的法律,即使我们不喜欢它, 它仍然是法律,人们不能因为恨某项法律, 或者认为某项法律是“恶法”而拒绝遵守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王振东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问题,作为一个科学问题,是社会技

法理学经典书单

法理学经典书单

1 、 [ 古希腊 ] 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 1986 年版。

2 、 [ 古希腊 ] 柏拉图:《法律篇》,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

3 、 [ 古希腊 ]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 1965 年版。

4 、 [ 罗马 ]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商务印书馆 1989 年版。

5 、 [ 古罗马 ] 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

6 、《阿奎那政治著作选》,商务印书馆 1963 年版。

7 、 [ 英 ] 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

8 、 [ 法 ]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 1961 年版。

9 、 [ 英 ] 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 1985 年版。

10 、[ 法 ]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 1980 年版。

11 、[ 英 ] 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 1959 年版。

12 、[ 英 ] 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商务印书馆 2000 年版。

13 、[ 德 ] 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商务印书馆 1991 年版。

14 、[ 英 ] 奥斯汀:《法理学的范围》,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

15 、[ 德 ]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 1961 年版。

16 、[ 法 ]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 1961 年版。

17 、[ 美 ]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 1980 年版。

18 、穗积陈重:《法律进化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 、[ 德 ] 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年版。

20 、[ 英 ] 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0 年版。

21 、[ 英 ]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 1997 年版。

22 、[ 德 ] 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2 年版。

在职法硕法理学析西方三大主流法学学派的主要观点

在职法硕法理学析西方三大主流法学学派的主要观点

析西方三大主流法学学派的主要观点摘要:西方三大主流法学学派产生于19世纪前后,它们相互影响,而又各自发展,每个学派都有重要的著作和代表人物,其观点鲜明,立场清晰。

自然法学派强调法的价值取向,强调法的公平、正义、理性,强调实在法应服从自然法,服从公平、正义等根本理念。

分析法学派强调法学研究的对象为实在法,即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实证研究,它把道德排除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外,也不顾及法律在具体应用中的千差万别,认为恶法和良法都是法。

社会法学派则强调法的社会性,从社会的角度阐述法的性质和作用。

关键词: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正文:在西方,每次社会大变革时期,自然法学总是作为一面旗帜,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大方向,通过对法律规则、法律规范或者法律制度的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形成法律的一般概念、原理和体系。

分析法学作为一种法学研究方法,一直延续至今,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

而社会法学派是在社会学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实证主义的法学思潮,也是三大主流法学学派中产生最晚的学派。

本文试从三大主流法学学派的产生、著作、代表人物等方面简单阐述它们的主要观点。

一、自然法学派(一)学派的基本情况自然法学派是当今世界范围内居主流地位的法学学派,它主要分为古典自然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复兴自然法学派)两个部分。

自然法学派的学说是法学世界观的理论体现,特别重视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是新兴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压迫、民族压迫和教会神学的法律思想。

(二)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观点。

古典自然法学派产生于17、18世纪,是在反封建的启蒙运动和革命斗争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以强调自然法为特征的一个法学派别。

启蒙运动后,自然法理论终于变成一个独立的理性主义思想体系。

自然法学说认为,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一个理性的秩序,这个秩序提供一个独立于人意志之外的客观价值立场,并以此立场去对法律及政治的结构作批判性的评价。

法学专业学生必读书目--专家推荐

法学专业学生必读书目--专家推荐

参考文献目录叩问法律的真谛1、《我有一个梦想》林达著三联出版社2、《西窗法雨》一正著花城出版社3、《法律的故事》(美)John.Maxy.Zane 约翰.麦.赞思,刘昕、胡凝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4、《现代西方法理学》沈宗灵著,北京大学出版社5、《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著,法律出版社6、《西方法哲学史纲》张乃根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7、(英)亨利.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朋友借阅未还,译者日期待查)8、(美)哈罗德.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9、《中国大历史》,黄仁宇著,三联书店1997年5月版。

10、《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黄仁宇著,三联书店1992年2月版。

11、《法律的概念》哈特,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2、《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梁漱溟,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2次影印本13、《法理学一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博登海默,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4、《论法的精神》(上、下)孟德斯鸠著商务印书馆1967年11月版15、《政府论》(上、下)洛克著瞿菊农、叶启芳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16、《社会契约论》卢梭著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17、《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8、《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梁治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1、(美)德沃金《法律帝国》,李常青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2、(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3、(英)麦考密克、魏因贝格尔《制度法论》,周叶谦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4、(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5、(德)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

法学作业答案

法学作业答案

法学作业答案一、现代西方法理学的主要流派及其主要观点。

答:(1)自然法学的复兴自然法学派当今世界范围内居主流地位的法学学派。

代表人物为如格劳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潘思、杰斐逊等。

自然法学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为正义的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正体现正义的是在人类制订的协议、国家制订的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的法学学派。

自然法学派主张有一个实质的法价值存在着,这个法价值乃独立于实定法之外,且作为检定此实定法是否有正当性的标准。

自然法学说认为,在自然,特别是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一个理性的秩序,这个秩序提供一个独立于人〔国家立法者〕意志之外的客观价值立场,并以此立场去对法律及政治的结构作批判性的评价。

(2)新分析法学新分析法学是20世纪60年代形成的现代西方法学派别之一。

其首创人是英国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赫伯特·哈特。

新分析法学派以逻辑实证主义的概念与语言分析法作为自己的哲学基础,反对法律概念传统的下定义的方法,主张采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逻辑分析的方法。

新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是—种规则,而法律规则的一个特色是它可分为两类虽有联系但却不同的规则: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

主要规则设定义务,即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而不管他们愿意与否。

次要规则授予权力。

根据次要规则,人们可以引进新的主要规则,或修改、取消旧的主要规则;或决定主要规则的范围,或控制其实施。

主张法律制度的中心”或“法律科学的关键”在于“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的结合”,反对将道德或法律与道德的必然联系当作这种中心或关键。

(3)社会法学派 19 世纪末叶以来资产阶级法学中一个派别。

该派具有下列的一个或两个特征:①以社会学观点和方法研究法,认为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强调法对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影响;②认为法或法学不应像19世纪那样仅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而应强调社会利益和“法的社会化”。

西方法理学

西方法理学

西方法理学西方法理学探析:思想源流与核心议题西方法理学作为西方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法律的本质、起源、目的和价值等问题,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本文将从西方法理学的思想源流和核心议题出发,对这一领域进行深入剖析。

一、西方法理学的思想源流1.古希腊法理学:古希腊哲学家对法律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其道德和伦理意义上。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分别从理念论和实证主义的角度探讨了法律的本质和功能。

2.罗马法理学:罗马法理学对西方法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罗马法学家如盖尤斯、帕比尼安等人对法律的分类、体系和原则进行了深入研究。

3.中世纪法理学:中世纪法理学以神学为基础,强调法律的神性和普遍性。

托马斯·阿奎那等神学家对法律的本质和目的进行了阐述。

4.近现代法理学:近现代法理学以启蒙运动为背景,倡导理性、自由和平等。

代表人物如洛克、孟德斯鸠、康德等,分别从自然法学、社会契约论和道德哲学等角度探讨了法律问题。

5.当代法理学:当代法理学呈现出多元化、跨学科的特点。

分析法理学、批判法学、女性主义法学等流派纷纷涌现,丰富了西方法理学的内涵。

二、西方法理学的核心议题1.法律的本质:西方法理学关注法律的本质问题,主要观点有自然法、实证法、社会契约论等。

2.法律的起源:西方法理学探讨法律的起源,包括神意说、社会契约说、历史演进说等。

3.法律的目的:西方法理学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正义、秩序、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

4.法律的价值:西方法理学关注法律的价值问题,包括正义、公平、效率、人权等。

5.法律的适用与解释:西方法理学探讨法律的适用和解释方法,如文本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等。

6.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西方法理学关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包括分离说、融合说、指导说等。

7.法律的批判与改革:西方法理学对现有法律体系进行批判,并提出改革方案,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总结:西方法理学作为一门具有重要价值的学科,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09页。

(2)储槐植、宗建文等:《刑法机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8页。

(3)[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8页。

(4)城仲模:《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台湾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437--441页。

(5)[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杨、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16—317页。

(6)转引自齐振海:《认识论新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54页。

(7)刘应明、任平:《模糊性一精确性的另一半》,清华大学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8)储槐植:《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61--362页。

(9)[日]泷川幸辰:《犯罪论序说》,载《刑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86页。

(10)熊选国、刘为波:《论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一基于<反腐败公约>和国内反腐败实际需要的平衡考察》,载赵秉志、朗胜主编:《和谐社会与中国现代刑法建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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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理学源于我们的生活,也用于我们的生活。学习 法理学的方法要系统化,不可一味死记硬背,方可
事倍功半。要学习理解法学的内在精神与其原则,
并且联系实际生活,用法理知识来解释生活中的种
种现象。
-------戴妍
❖ 现代西方法理学特征:
1.派别多;
2.自然法学在战后的复兴;
3.三大派的鼎立;
4.三大派的靠拢;
内容提要
本书研究西方国家20世纪,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迄今的法学 基本理论——通称“法理学”或“法律哲学”,对这一期间它的各 主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重要学说进行了论述、分析和批判。 全书由导论、新自然法学和价值论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 会学法学、其他法学5编组成,共28章。
“如果说贡献的话,我深感不安。在我看 来,我只是在尽自己的努力。在法学理论 的研究上,我一直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对此难得统一,也 不应强求统一。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才有 了法学研究的繁荣。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对许多问题的认识都是在争论的过程中形 成的。至于我个人在法理学上的贡献,我
——黄莹
读过沈宗灵先生的法理学专著,我了解到,法理学即法律哲学,是关于法律的 性质,目的,为实现那些目的所必要的手段,法律实施的限度,法律对正义和 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在历史上改变和成长性方式。不得不说,法理学是一个 极为庞杂的学科,她的内容包罗万象,需要我们潜心学习。法理学在法学中占 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他推动了现代西方社会经济及社会的进步,对法律来说他 更重要的是改进了法律的形象。现代西方法理学不仅有助于我们对当代国外法 学思潮的理解,扩大我们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帮助我们加深对马克思主义 法学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就认为,法学和法理学都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是有阶 级的。代表统治阶级的,占支配地位的法学和法理学是一定社会上层建筑的组 成部分。
5.非学法学的思潮影响。 ------季昕
❖ 主要理论观点: 1.社会与人性; 2.什么是法; 3.“应有”和现实、道德和法; 4.什么是法制或法治; 5.正义、自由、平等、安全、共同幸福。 ——丁思遥
❖ 法理学中阿奎那则认为“法的目的是公共幸 福”,他主张人类基本幸福或基本价值有以 下七种形式:生命、知识、游戏、美感、社 交、实践理智性、宗教。哲学家说游戏排在 第三位,那必然有他的见解,虽然我不能够 完全理解,但是我明白了游戏的形式可以是 单独的或社交的,智力的或体力的,紧张的 或轻松的,并非我们通常的自我懈怠自我放 松。而且任何人类活动中都可以有游戏的因 素,因而它具有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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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会3班第四读书小组
组员:柏杰,程笑萱,戴妍,戴逸君,丁思遥,
黄宇麟,季昕,黄莹,韩雨《 Nhomakorabea代西方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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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读书心得 活动心得
作者介绍
沈宗灵,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先生1923年生于杭州,长期居住
在上海。抗日战争期间,先生家住上海租界。正是在这种环境中,先生完成 了中学和大学阶段学习。 1942年,沈先生中学毕业,进入光华大学,攻读政 治学。一年后转入复旦大学法律系。1946年毕业于国立复旦大学,获法学学 士学位。1948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生院获人文科硕士学位。先后在 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执教。 曾任北大法律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 任,北京大学比较法—法律社会学 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 家会总干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 研究会总干事,国际法律哲学与社 会哲学学会中国分会第一任主席。 1994年当选为国际比较法科学院联 系成员。主要从事法理学和比较法 学研究。
--------韩雨
通过本次读书小组活动的开展,陶冶了学生情操,学生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学会爱书,学会读书。让我们更加理解法学理论,为我们 以后更好地学习提供了更好的桥梁。
经过这次活动,读书小组的各个成员都得到了一定的锻炼,无论在 认识上还是在行动上都有一定的提高。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我们的 小组活动会越办越好,越办越有经验。也希望以后有更多机会和其他小 组交流。以书会友,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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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使用“创新”这个词” ——沈宗 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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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理学给人一种神秘而又复杂的感觉,在读完《现 代西方法理学》第一编之后,对法理学有了初步的 认识。 法学具有实践性,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建立 和发展,它来源于社会实践,又转过来为社会实践 服务,它的科学性便在于它的实事求是,而作为当 代法律人,更好的学习法并灵活得运用法来服务社 会是一重要责任。所以在我国以后制法、修法都应 站在最广大的人民的立场上,使之成为利民的工具, 以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创造 良好的社会环境。 ——程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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