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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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交换债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The so-called inner happiness is the happiness that a person feels when he leads a healthy, normal andharmonious lif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可交换债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可交换债,是基于可转换债券之上的一种创新产品。

债券持有者有权按照预先约定的条件用这种债券交换与债券发行者不同公司的股票,一般为其子公司、母公司,或者同属于一个集团之下的其他兄弟公司。

业内人士称,如果将换股价格定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溢价上,那么在股市低迷时,股票市价低于转换价格,可交换债不会转换为股票,限售股上市对市场的冲击不存在。

一、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

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质押发行债券进行融资。

对发债主体而言,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推出,为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市值管理和债务融资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渠道和新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有利于加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联通;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投资理念的长期化和理性化。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相同之处是发行要素相似,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换股价格和换股比率、换股期限等;不同之处是发行主体不同。

对投资者来说与持有标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相同,投资价值与上市公司价值相关,在约定期限内可以以约定的价格交换为标的股票。

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

可转换公司债 可交换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 可交换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让我们了解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的基本概念。

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公司向债务人承诺,在公司到期或提前行使权利时,债权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按一定比例转换为公司股票。

而可交换公司债是指发行公司向债务人承诺,在公司到期或提前行使权利时,债权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按一定比例交换为另一家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都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多元化的融资功能,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多种选择,满足不同的融资需求。

可转换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对于企业而言,有着诸多优势。

可转换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相比于传统的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可转换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有助于改善企业财务结构。

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企业可以合理分配债务和股权的比例,优化财务结构,提高企业的资本效率。

可转换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还可以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的融资灵活性,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第二篇示例:可转换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是两种类似但又有所不同的债券类型,它们在公司融资和投资者投资策略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可转换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的定义、特点、优势和风险,以及它们在市场上的应用和投资技巧。

一、可转换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即公司发行的债券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持有这种债券的投资者在债券到期前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公司的股票,从而参与公司的股权。

在转换前,投资者可以享受债券带来的固定利息收益。

1.双重收益:持有可转换公司债的投资者既可以获得债券的利息收益,又可以通过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而获得股权投资收益,具有双重收益的特点。

2.合理定价:可转换公司债的价格通常会受到债券收益和股权价值的影响,因此在市场上的定价相对合理,有助于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

可交换债券名词解释

可交换债券名词解释

可交换债券名词解释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金融工具,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的特点。

它是由发行方发行的债券,在一定期限内持有债券可以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

与普通债券不同的是,可交换债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被持有人交换成发行方指定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的特点是带有“可选权”,持有债券的投资者可以在约定的交换期限内将债券转换为发行方的股票。

通常,发行方会制定一定的条件,例如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比例兑换为股票。

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具有更高的灵活性,投资者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投资策略来选择是否进行债券与股票之间的兑换。

可交换债券的另一个特点是其潜在的增值收益。

一旦可交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投资者可以享受到与股票相同的增长潜力。

如果发行方的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可以通过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来获得更高的回报。

可交换债券对于发行方也有一定的好处。

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公司可以筹集到资金用于扩大业务或其他投资项目。

此外,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公司可以减少债务负担,并增加股本。

这可能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市值。

总之,可交换债券是一种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特点的金融工具。

它提供了投资者更多的选择权和灵活性,同时也为发行方提供了资金筹集和负债减轻的机会。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可交换债券的特点和条件,能够根据自身的投资需求做出明智的决策。

可交换公司债券详述

可交换公司债券详述

可交换公司债券详述一、可交换债券释义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二、我国可交换私募债的法律法规背景我国可交换私募债券的主要法律法规为:深交所于2013年5月31日发布《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中小微型企业可依据《试点办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券。

三、可交换私募债的特点➢定义:中小微型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适用范围:✓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发行,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无法发行✓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其余主体无法发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期限:1年以上➢交换期:发行期首日开始后6个月至债券截止日➢标的股票限售要求:进入交换期时为可流通股份➢利率:3-7%➢质押率:质押股票数量应当不少于债券持有人可交换股票数量,一般而言质押股票对应市值小于或等于融资总额➢初始换股价: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及前20日交易均价的90%四、可交换债券融资或减持优势分析1、与股票质押融资的对比分析2、与大宗交易减持的对比分析五、可交换私募债的审核制度私募可交换债的产品由深交所审核备案。

由于深交所此前已完成两起私募可交债的审核,其沟通、审核的流程及机制较为健全顺畅,预计在1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

整个可交换债项目从启动到发行可在2个月内完成。

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
需求进行调整
LOGO
3可交换公司债
券的市场应用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市场应用 投资组合多样化 并购融资
股票套利 股权激励
LOGO
4可交换公司债
券的风险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风险
市场风险:由于可交换公 司债券与股票价格紧密相 关,因此市场风险是其主 要风险之一。如果股票市 场出现大幅波动,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价格也会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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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 独特特点的投资工具,既可以为投 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也可
以为公司提供灵活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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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投资者在参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市场时, 需要充分了解其特点和
风险,谨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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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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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
1 可交换公司债券(Exchangeable Bonds,简 称EB)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券,其持有人有 权在一定时期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将所持 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公司的股票
2 这种债券通常被视为一种衍生工具,因为其 价值与股票价格紧密相关
发行主体: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主 体通常是上市公司
或大型企业
发行规模: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规 模通常较大,通常
在几亿元以上
发行期限: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期 限通常较长,通常
在3年以上
利率: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利率通常较 低,但也可以根据 市场情况和公司的
需求进行调整
转换条件:可交换公 司债券的转换条件通 常包括转换期限、转 换价格、转换比例等。 这些条件可以根据公 司的需求和投资者的

全面解析可交换债

全面解析可交换债

全面解析可交换债可交换债最近一年的曝光率非常高,对,你没听错,是可交换债,不是可转债。

那可交换债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让我们来系统学习一下。

什么是可交换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可交换债、可交债,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

(可交换债咨询请加微信476353122)对债券持有人而言,可交换债相当于债券和期权的叠加,持有人有权按一定条件将债券交换为标的证券,在此之前可获得债券的固定利息收入,若持有到期未行权交换则可获得本息偿付。

对发行人而言,因含权的原因,债券的票息低于同类纯债,虽然需有股份作为质押,但质押率高于质押回购等标准化业务,因此是一种低成本融资工具。

同时,由于发行周期短、条款设计灵活等特点,可交换债在减持、股权调整、并购换股、市值管理等业务领域也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空间。

可交换债与可转债的区别可交换债的应用可交换债兼具债性与股性。

换股价格溢价率越高,换股可能性越小,股性越弱;票面利率越高,债性越强,即为偏债型可交换债。

反之则为偏股型可交换债。

通过灵活的条款设计,可以债券的价值,对债券价值有积极影响的条款安排一般为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回售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1、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换股期开始后,在可交换债对应标的股票价格持续下跌低于换股价一定幅度时,发行人有权向下修正换股价。

其作用是,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但向下修正换股价具有不可逆性,若向下修正换股价次数较多,将降低大股东的持有比例。

(可交换债咨询请加微信476353122)2、回售条款:进入换股期后,当股价在一定期间内低于设定的回售底价时,允许投资者以一定的价格将可交换债回售给发行人。

其作用是,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一个看跌权证,是极端情况下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回售条件越容易达到,回售价格越高,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就越大。

在存续期若被回售将影响现金流,对发行人市场形象不利。

可交换债券简介课件

可交换债券简介课件

02
投资回报稳定
可交换债券通常具有固定的利息回报率,因此其投资回报相对稳定。此
外,如果债券的持有者在交换时获得了相应的股票,其投资回报也会相
应提高。
03
投资灵活性
可交换债券的持有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选择是否将其持有
的债券交换为股票。这种灵活性使得可交换债券成为一种备受欢迎的投
资工具。
可交换债券的分类
了便捷的交易渠道。
场外市场
对于规模较小或不符合交易所上 市条件的可交换债券,可能在场 外市场进行交易。场外市场交易 相对灵活,但透明度和流动性相
对较低。
做市商制度
为了提高可交换债券的流动性, 一些市场采用了做市商制度。做 市商负责为可交换债券提供买卖 报价,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流动性

03
可交换债券的风险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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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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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
可交换债券通常提供固定 的利息收入,类似于普通 债券。
潜在资本增值
通过交换股权,投资者有 机会获得潜在的资本增值 ,特别是当股票价格高于 交换价格时。
税收优惠
在一些国家,可交换债券 可能享有税收优惠,降低 投资者的实际税负。
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风险与收益相辅相成
可交换债券的风险和收益是相互关联的,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来权衡。
到期日,发行公司按照约定向投资者 支付本金和利息。同时,投资者也可 以选择将债券回售给发行公司。
上市交易阶段
可交换债券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 证券交易平台进行买卖交易。交易方 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做市商制度。
可交换债券的交易市场
交易所市场
可交换债券主要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交易所市场具有较高的 流动性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

可交换债券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可交换债券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可交换债券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可交换债券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一、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概述定义及相关要素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及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可以发行附可交换成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条款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在传统债券按固定利率还本付息的基础上,嵌入换股期权、以上市公司或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司股票作质押并同时设立信托,发行人可以较低的利率进行融资,同时也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券分为公募类与私募类。

可交换公司债券主要涉及下列要素:1.发行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发行人。

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时,不得通过本次发行直接将控制权转让给他人。

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发行对象公募类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又细分为发行对象为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及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公募类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依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需符合下列资质:①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②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③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⑤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⑥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私募类可交换公司债券即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根据沪深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处合格投资者需符合以下资质条件:①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②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③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⑤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⑥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目录[隐藏]可交换债券概述可交换债券的主要特征可交换债券的功能可交换债券的优缺点可交换债券与可转债的异同可交换债券在限售股解禁中的应用限售股解禁的减持方式比较目前推出其对发展证券市场的现实意义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s,简称为 EB)[编辑本段]可交换债券概述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编辑本段]可交换债券的主要特征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

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

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编辑本段]可交换债券的功能(1)融资:由于可交换的债券发行人可以是非上市公司,所以它是非上市集团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2)收购兼并:当在收购兼并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在实施收购之前发行专门为收购设计的可交换债券;(3)股票减持:可交换债券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有序地减持股票,发行人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获取现金,同时也可避免相关股票因大量抛售致使股价受到冲击。

比如香港的和记黄埔曾两度发行可交换债券以减持Vodafone;大东电报也用此方法出售所余下的电讯盈科的股份。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简介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融资工具,旨在满足控股股东的资金需求,并同时提供给投资者可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权利。

这种债券能够为控股股东带来灵活的融资机会,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特点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混合性的金融工具,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的特点。

以下是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特点:1.股权选择权: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享受股东的权益。

这种选择权使得债券具备了潜在的股票收益,增加了投资者的吸引力。

2.固定利率:债券到期前,投资者按照固定利率收取债券利息,这增加了债券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3.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的,仅向特定的投资者开放,一般为控股股东或其他有限合伙人。

这样的发行方式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隐私保护。

4.市场流动性:可交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使得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增加了债券的流动性。

控股股东的融资需求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控股股东可能需要进行资金筹集。

融资的方式通常包括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

然而,债务融资可能增加公司的债务负担,而股权融资可能导致股权稀释。

可交换公司债券为控股股东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既能满足资金需求,又能限制股权稀释。

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控股股东可以借此融资,而无需立即支付巨额现金还款利息。

控股股东可以选择在债券到期前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此减轻自身的财务压力。

此外,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也带来了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和声誉,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对于投资者而言,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了一种多元化的投资机会。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预期收益,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或持有债券到期。

如果投资者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他们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享受潜在的股票收益。

这样的选择权使得可交换公司债券对于那些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者具有吸引力。

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介绍教学文稿

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介绍教学文稿
回售条款
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债券持有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上市公司股东
换股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
换股价格
公司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募集说明书应当事先约定交换价格及其调整、修正原则 若调整或修正交换价格,将造成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换股所需股票的,公司必须事先补充提供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并就该等股票设定担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5折
期限
1~6年
1年以内为主,长期限产品会大幅提升融资成本
与大宗交易减持的比较
与股权质押式回购融资的比较
比较一:可交换债融资成本低、融资额度大、融资期限长,全面优于股权质押式回购融资手段
同样作为存量股融资手段,可交换债拥有股权质押式回购无可比拟的市值管理灵活性
市值管理策略一:可交换债+大股东定增认购 市值管理策略二:可交换债+并购资金/基金
公开发行可交换债要求发行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这一规定将不少国有企业大股东排除在外。此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不得直接将控制权转让给他人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也要求发行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不能是房地产企业或金融企业 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对于正股的要求更加严格,与传统转债相近。两类可交换债都要求待交换股份不存在与换股冲突的事项。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开发行可交换债要求在申请发行时不为限售股,而非公开发行可交募债仅需在换股期不为限售股,这一点使得发行人可实现利用尚在限售期的股权进行融资 对于股权质押,公募可交换债的发行额不高于质押股份的70%,而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募债无此限制,但也需要将待交换股份质押

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介绍

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介绍

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介绍公司债券是由企业发行的一种长期债务工具,以筹集资金用于业务扩张、资本投资、债务偿还等目的。

可交换公司债券则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在发行时规定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

这种机制既可以为公司提供借款,也可以为债券持有人提供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的机会。

1.债权与股权的融合: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公司债权与股权结合在一起,债券持有人既享有债券的权益,又有权将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分享公司未来的增值收益。

2.转换价格: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格通常由发行公司与债券持有人协商确定,一般以一定折扣率或与市价挂钩的方式确定,以确保债券持有人在转换时能够获得股票的合理价值。

3.转换期限:可交换公司债券通常设有转换期限,即债券持有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选择是否将债券转换成股票。

转换期限对于债券持有人来说是一个考虑转换时机的重要因素。

4.转换比例: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比例指的是债券持有人根据一定比例将债券转换成相应数量的股票,转换比例通常由债券持有人与发行公司在发行时协商确定。

1.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企业可以开启新的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实现多元化的资本结构。

2.股权转让: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机制使得企业可以通过向债券持有人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从而引入新的股东,拓展企业的股东基础,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3.增加流动性: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以为债券持有人提供更灵活的投资方式,使得债券持有人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成股票,享受股票的潜在增值收益。

4.提高企业信用度:公司债券作为一种长期债务工具,其发行更多的是依赖于企业的信用度。

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企业可以提高自身的信用度,增强市场合作伙伴和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

当然,可交换公司债券也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主要包括:1.股权价值波动风险:可交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后的股权价值会受到市场变动的影响,如果股票价格下跌,债券持有人转换后可能遭受损失。

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


(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六)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
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
担保物;

(七)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八)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 可交换公司债券:(Exchangeable Bonds)是指上市 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抵押给托管机构(或登记 结算公司)之后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 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以持有 的公司债券交换获取股东发债时抵押的上市公司股 权。
► 中国证监会19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 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质押进行融资,以 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减少其抛售股票的 动力。

十、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应当合理确定发行方案,不得通过本次发
行直接将控制权转让给他人。持有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因行使换股权利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或者
因持有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行使换股权利导致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生变化的,相关当事人
应当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规定的义务。

十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换股、回售、赎回、登记结算等事项,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规定未尽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目录

可交换债券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可交换债券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可交换债券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一、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概述(一)定义及相关要素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及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可以发行附可交换成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条款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在传统债券按固定利率还本付息的基础上,嵌入换股期权、以上市公司或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司股票作质押并同时设立信托,发行人可以较低的利率进行融资,同时也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券分为公募类(大公募、小公募)与私募类。

可交换公司债券主要涉及下列要素:1.发行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符合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发行人。

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时,不得通过本次发行直接将控制权转让给他人。

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发行对象(即债券持有人、投资人)(1)公募类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又细分为发行对象为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大公募),以及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小公募)。

公募类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依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需符合下列资质:①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②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③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⑤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⑥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2)私募类可交换公司债券即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根据沪深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处合格投资者需符合以下资质条件:①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②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③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⑤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⑥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一文读懂可交换债【干货】

一文读懂可交换债【干货】

⼀⽂读懂可交换债【⼲货】可交债介绍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或可交债,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在⼀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发⾏⼈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存量股票作为质押,如果换股则实现了换股减持,如果赎回或者回售则实现了低息融资。

可交换私募债主要法规背景2015 年以前私募可交换债主要是延续发展中⼩企业私募债的发展,2012 年5⽉深交所推出了中⼩企业私募债,2013 年深交所发布《关于中⼩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试点》,随后发⾏了深交所⾸只可交换私募债“13 福星债”。

2015 年1 ⽉证监会公布新公司债办法,推出了公司债“⼤公募”、“⼩公募”、私募/⾮公开三种发⾏⽅式,并且约定可以在公司债附加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的条款。

从规定上来说,私募可交换债已经突破了此前深交所中⼩企业私募债中“中⼩企业”的约束。

可交换私募债条款规定发⾏规模:2015 年以前发⾏的私募可交换债发⾏规模集中于5 亿元以下。

2015年以来私募可交换债的单只发⾏规模有明显的提⾼,⼤族激光可交换私募债发⾏15 亿元,东旭光电私募债⼀期、⼆期分别达到16.15 亿元。

发⾏规模的⼤⼩主要受到⼏个⽅⾯的约束:1、发⾏⼈负债率;2、发⾏⼈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市值;3、可交换债换股后,发⾏⼈是散失对标的公司控制权;4、其他的软性指标等。

期限机构分布: 3 年以内为主。

⽬前已经发⾏的可交换私募债期限均为3 年以内,其中,1 年期的3 只,2 年期的4 只,3 年期的3 只。

票息分布:可交债的票息在2.5%-9%之间,相⽐于券商的股权质押融资成本更低。

当然也有⼀些案例类似于通道,所收取的票息则更低。

担保措施:可交换债最重要的担保措施为股票质押。

通常描述为“准备⽤于交换的⼀定数量的标的股票及其孳息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于对债券持有⼈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提供担保。

可交换债券条款

可交换债券条款

可交换债券条款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可交换债券是一种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特性的金融工具,其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回报,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选择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概念、发行原因、特点及条款要点。

一、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概念可交换债券是指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有价证券,发行人向投资者发行债券,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债券按照约定价格转换为发行人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通常由公司发行,可以帮助公司融资并提升财务灵活性。

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原因1. 融资需求:公司希望融资扩大业务规模或进行投资项目,可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吸引投资者资金。

2. 降低融资成本:相比于发行普通债券或股票,发行可交换债券通常可以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因为投资者愿意为转换权支付溢价。

3. 提升股东信心: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公司可以增加股东信心,提升公司市值和股价表现。

可交换债券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 转换权:投资者持有可交换债券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享受股价上涨的收益。

2. 固定收益:可交换债券在未转换之前享有固定的利息收益,类似于普通债券的特性。

3. 风险和回报:可交换债券的风险和回报通常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回报。

4. 期限:可交换债券通常设定有期限,在期限到期之前投资者可以行使转换权,之后可按照发行文件规定进行赎回。

四、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要点可交换债券的条款有很多,其中一些重要的要点包括:1. 转换价格:指投资者可以按照约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转换价格一般在发行时确定,并随市场变化而变化。

2. 转换比例:指每一张债券可以转换成多少股股票,转换比例一般是根据转换价格和发行人的股票价格确定的。

3. 赎回条款:指如果投资者不行使转换权,发行人是否有权利在一定条件下提前赎回可交换债券。

4. 交换期限:指投资者行使转换权的期限,一般为可交换债券发行后的一定时间内。

5. 利息支付方式:指可交换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支付。

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介绍讲解学习

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介绍讲解学习

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介绍讲解学习公司债券业务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的一种方式。

债券是企业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固定利息并偿还本金的证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债券,允许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中,企业发行的债券同时具备债券和股票的特性。

债券面值一般较高,并且设有一定利率以及债券到期日。

债券持有人有权根据约定在一些时期内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即按照一定比例将债券面值用于认购公司股票。

这样一来,债券持有人就可以通过债券获得固定利息收入,并且还有机会获得公司股票的增值收益。

1.融资成本较低:相比于发行纯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融资成本较低。

这是因为债券持有人有权转换为公司股票,相当于接受了一定程度的风险,因此接受的利率也较低。

2.资本结构优化: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企业可以优化其资本结构。

融资资金一部分为债务,一部分为股权,有助于降低负债率,增加股权比例,提高企业的信誉度。

3.灵活性较高:可交换公司债券允许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时间内选择是否转换为公司股票。

这种灵活性使得债券投资者能够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来决定是否转换,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4.股票激励:可交换公司债券还可以为公司提供股票期权激励的工具。

公司在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同时向一部分高管或员工分配认购权,使其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一定比例购买公司股票,从而激励其共同推动公司业绩。

1.发起:企业根据自身融资需求,决定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计划。

3.募集投资者:债券承销商通过市场宣传和路演来吸引投资者参与认购。

4.发行债券:根据投资者需求和企业融资计划,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5.偿还本息:企业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债券利息,并于到期日偿还债券本金。

6.转换:债券持有人在规定的转换期限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7.行使权益:根据转换比例,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相应比例认购公司股票。

8.股票交割: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后,企业向其提供相应数量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详情介绍

可交换债券详情介绍

可交换债券详情介绍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

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

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

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常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

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

例如,母公司希望转让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与可转债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还有风险分散的优点,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

由于债券发行人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不同,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并无直接关系。

债券发行公司的业绩下降、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特别是当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分散于两个不同的行业时,投资者的风险就更为分散。

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的特征可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债价值。

与发行普通公司债券相比,由于可交换债券含有股票期权,预计的还本压力较普通债券减少,且在债券到期时一般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可以降低发行公司的财务风险。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可交换债券比可转债更容易被分拆发售,即将嵌入的认股权证与债券拆开并且作为单独的交易工具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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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券的作用及意义
4 质押率相对较高,风险抵抗能力较强
与传统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或者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比较,市场通行的规则一般为3-5折的质押率,甚至对于特定公司 下的限售流通股只有2折的质押率,大大降低了股东手里股票的兑换价值。而可交换债券由于将股票作为一种担保形 式嵌入到标准化的债券产品当中,按照目前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打折率作出了不超 过7折的上限规定,对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不设打折率上限的规定。这就给予了极大的市场灵活度,根据同评 级机构的沟通来看,基本上7折的质押率就能增加债券的一个信用级别,为那些股东评级不足的公司提供了有限的低 成本融资途径。对于行业属性较好,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公司,甚至可以做到8-9折的高质押率融资,有效的将固有的资 产最大程度的实现融资效用。
可交换公司债券介绍
1. 可交换公司债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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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简介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公司债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可交换债券事实上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拓展,最主要的区别是债券持有人最终能够转换的标的股票不同。可转换债券最终 能够转换为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的股票,而可交换债券只能够转换为可交换债券发行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
目前市场传统的股票质押业务,机构间规则不统一,很多上市公司的股票往往因为“不在金融机构白名单内”或者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打折率笼统划分”等原因,手握股票不能实现质押,或者优质股票不能发挥最佳的融资效果, 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突破了这些不规则的因素,完全跟市场接轨,为数量占绝大多数的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打通了平 等的融资途径。
可交换债券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有秩序地减持某些股票,发行人可以及时收取现金,亦可避免有关 股票因大量抛售而股价受到太大的冲击
可交换债券按发行方式的不同分为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典型的可交换债券交易结构
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发行人
冻结用于交换的股票
市值管理策略一:可交换债+大股东定增认购
资金
债券
托管机构
可交换债券投资者
转换 3
可交换债券的作用及意义
1 有效的股票减持方式,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有效的减持上市公司的股票。由于公司经营战略上变化的需要减持某些上市的股票时,发行可交换债券要比直接在二 级市场上出售股票有效的多。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 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
2 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满足股东资金需求
发行人发行可交换债券可以增加投资于这一部分股票的资金的流动性。发行可交换债券以后,发行人只需要在可交换 债券行权的时候进行现金交割。如果可交换债券未行权,则既可以达到不减持股票又可以融资的目的
可交换公司债券能够实现上市公司和股东之前的联动效用,该种新型融资方式成为非上市集团公司筹集资金的有效手 段,尤其在收购兼并过程当中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时,可以在实施收购之前发行专门为收购设计的可交换债券
要素
发行可交换私募债 股权质押式回购融资
融资利率
公募产品:一般不超过 5%/年 私募产品:6.0~7.0%/年
8%或以上
质押折扣率
不低于7折,视股票状 况具体协商
3~5折
期限
1~6年
1年以内为主,长期 限产品会大幅提升融 资成本
比较一:可交换债融资成本低、融资额度大、融资期限 长,全面优于股权质押式回购融资手段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灵活的条款设计同样区别于传统股权质押业务更能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由于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债券仅要求换股期开始后质押的标的股票为无限售流通股,所以为持有未到期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东提前按照流 通股的质押率进行融资,提高了标的股票的价值属性,使企业充分的实现股票融资作用;通过灵活的“维持担保比例” 和“赎回条款”,区别于传统股票质押业务在押期间很难由于股票上涨带来市值变大而造成的股票质押浪费,可实现 在维持有效的担保比例的情况下,随着股价的上涨随时解押超过质押担保比例的股票,有效的提升了股东资产的利用 效率。
市场不好的时候,可交换债券的债性显现,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不会把债券转换为股票,不会增加二级市场容量;在股 市上涨阶段,债券被转成股票,对市场的冲击比较小。通过可交换债券过渡,股票减持时间被显著拉长,能够有效地 减缓股票减持对二级市场冲击
股东大量减持股票势必会造成公司股价波动,而通过公司需求化设定的换股条件而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能够有效的避 免股价波动,就已发行的可交换债来看(包括公募品种和私募品种)都在发行时带来股价的上涨。原因在于可交换债 券是在债券融资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个美式看涨换股期权,从产品特性来看,一般一但上市公司发布股东发行可交换债 公告时,意味着向市场投放预期看涨的信号,有利于公司的市值维护
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许多股票质押达到警戒线,暴露了单纯股权质押融资的缺陷,可交换债相对较高的质押率和 债券性质可大幅提升股东的风险抵抗能力。
5
5
可交换债券的优势
与大宗交易减持的比较
与股权质押式回购融资的比较
要素
发行可交换债
大宗交易减持
转出价格 对股价影响
溢价或较低折扣折 价换股
已发行的可交换债 ,标的股票价格在 发行后均出现上涨
对投资者信心影响 提升投资者信心
信息披露 标的股票限制条件
简单,无需回避“ 窗口期”
公募产品:必须为 流通股 私募产品:流通股 或有条件的限制流 通股
折价转让
一般公告后会下跌
投资者信心被打击 负载,触碰“窗口期”地 雷
流通股
比较:可交换私募债无论是在对股价的影响、操作的简便以及 对股东利益的维护上均优于大宗交易减持手段
3 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降低股东财务风险
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 常远远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
与发行普通公司债券相比,由于可交换债券含有股票期权,预计的还本压力较普通债券减少,且在债券到期时一般不 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可以降低发行公司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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