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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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规范1.前言建筑施工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规范。

本文旨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1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警示标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以及警示危险区域。

2.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并保持通道的畅通,确保人员疏散的迅速和安全。

2.3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同时保障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高处施工安全3.1 高处施工人员应穿戴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滑鞋等,确保他们在高处施工时的安全。

3.2 高处施工设备应经过严格的检测和维修,并配备稳固的防护栏杆或安全网,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

4.爆破施工安全4.1 爆破施工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安全操作进行。

4.2 在进行爆破施工前,应向周边居民进行告知,并采取必要的封闭和警戒措施,确保爆破过程的安全和周边人员的安全。

4.3 爆破后,应进行周边环境的检查和清理,保障周边居民的安全。

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5.1 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5.2 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确保他们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5.3 在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切断电源、安装防护罩等,确保人员的安全。

6.施工材料安全6.1 施工材料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验收,并保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2 施工材料的储存和使用应满足相关的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6.3 施工材料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对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7.总结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是建造高质量工程的基础,也是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高处施工安全、爆破施工安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和施工材料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1. 安全帽的佩戴:建筑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免受坠落物或其他危险物品的伤害。

2. 安全绳的使用:在高空作业时,建筑工人应该使用安全绳,确保其有足够的支撑和保护。

同时,安全绳应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其良好状态。

3. 护栏的设置: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坚固、可靠的护栏,确保边缘和悬崖处有足够的防护措施,防止工人失足或坠落。

4. 安全标志的设立:在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或危险物品旁,应设置明显可见的安全标志,以提醒和警示工人及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5. 消防设备的配备:施工现场应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火栓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6. 临时电力线路的安全: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电力线路应符合安全要求,并设有绝缘保护,以避免电击事故的发生。

7. 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人都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范,避免发生事故。

8. 安全巡查和监测: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监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9. 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人在使用施工机械和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使用,避免事故发生。

10. 废弃物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和处理,
以确保整个施工现场的清洁和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一、基槽周边防护1、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2、基坑边1 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基坑周边设置不低于1.2m 高防护栏杆。

3、降水井的井口,必须设置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回填实。

4、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

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5、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二、脚手架作业防护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2、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3、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

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4、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

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

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

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

20米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6、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7、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

三、“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1989标准。

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5-1985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避免施工现场发生事故,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安全质量,降低施工风险,制定并贯彻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具体阐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要求1. 安全防护要求(1)对施工场所的周边环境进行分析,制定施工现场的防护措施。

如需要对周边的建筑物、道路、一般公共设施进行保护,防止其受到施工活动的影响。

(2)对施工现场地基、地面、水、电、燃气等进行检测,确保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及环境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3)对施工现场的设备、机械、工具等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使用,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牌,标明禁止入内区域、安全通道、灭火设备等。

(5)对危险源进行管控,例如:脚手架的使用、封堵开放水沟、避免高处坠落、防止火灾燃爆等。

2. 安全防护措施(1)制定并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人,并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在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

(3)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护栏、防护网等,保护高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4)为施工人员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以保护其自身安全。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6)严禁施工现场非施工人员入内,保持现场的纯净,避免其他人员的意外伤害。

(7)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安排好施工现场的应急组织、安全避险及救援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岗位责任制(1)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人,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统一管理。

(2)每个施工岗位都应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记录,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安排施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GBT50357-建筑安全防护规范

GBT50357-建筑安全防护规范

GBT50357-建筑安全防护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1. 总则1.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

1.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1.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应全面规划、分阶段实施、持续改进。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1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2.2 施工现场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3 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4 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 安全防护措施3.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3.2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过程,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高处作业防护、电气安全防护、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防火防爆防护等。

3.3 施工现场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施工场地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3.4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消防安全管理4.1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2 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4.3 施工现场应禁止火源进入,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5. 环境保护5.1 施工现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5.2 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扬尘、废水、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

5.3 施工现场应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绿色施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6. 监督与检查6.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防护规范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防护规范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防护规范引言:建筑施工行业是一个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重要行业,其作业环境艰苦且存在众多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保障施工质量,建筑施工行业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安全防护规范。

本文将从人身防护、设备安全、施工环境和安全培训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提高建筑工地的安全性和施工质量。

一、人身防护在建筑工地上,工人的人身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建筑施工行业应制定明确的人身防护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个人防护装备工人在施工现场应佩戴标准劳动防护装备,如安全鞋、头盔、防护眼镜、耳塞等。

其中,头盔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以确保在高空作业时的头部安全。

工人应自觉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装备。

1.2 安全绳索和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爬升作业等高风险操作,工人应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带,并通过安全绳索与建筑物固定连接。

这可以有效减少人员坠落的风险,并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1.3 灭火器和急救设备建筑工地上应设立易于获取的灭火器和急救设备。

工人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

急救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设置专人负责对工人进行急救。

二、设备安全在建筑施工行业中,设备安全是保证施工过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设备安全方面的规范:2.1 设备维护和检修建筑施工行业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维修和检修制度,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2.2 机械操作规范对于需要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的工地,应制定机械操作规范,并进行相关培训。

工人必须具备操作机械设备的资质,并遵守操作规程,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2.3 周边设备安全防护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如警示标志、围栏、安全网等,以保护工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三、施工环境施工环境的良好与否,直接影响到施工质量和工人的人身安全。

以下是一些施工环境方面的规范:3.1 组织有序建筑施工行业应建立规范的施工组织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陕建集团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第一章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指定本标准。

1.2 凡在陕建集团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二章一般要求2.1 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2 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3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2.4 从事电气焊、磨削等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防目镜。

2.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章“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3.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规格必须符合GB2811-1989标准。

3.2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规格必须符合GB6095-1985标准。

3.3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网必须符合GB5725-1997、GB16909-1997标准。

1/ 113.4 1.5m×1.5m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的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超过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3.5 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5m的固定式防护门。

3.6 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二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3.7 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追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防护栏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因此安全防护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基本安全防护标准:1. 施工现场进出口的标志和警告标志应设置明显,以引导人员正确进出施工现场,并提醒人们注意施工区域的危险。

2.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保证人员方便逃生和救援。

3. 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领导和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4. 为工人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耳塞等,并确保其正确佩戴。

5. 工地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设置安全围栏和隔离设施,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6. 水电管线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布置和操作,避免因漏电和泄水等问题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7.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设备和应急通道,并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维护和检查。

8. 对危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进行分类,储存和使用需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9. 确保机械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操作,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10. 对高空施工进行专门管理,保证工人在高处的安全。

工人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和其他相关的防护措施。

11. 定期举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12. 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使用封闭式露天堆场和覆盖物料,妥善处理施工废物。

13. 确保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进行有效的接地和过流保护措施,避免发生火灾和电击等意外。

14.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危险源和整改隐患。

15. 在施工现场设置急救设施和药品,培训工人进行基本的急救技能。

保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从根本上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只有全员参与,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防护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安全。

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让每个人都知道安全的重要性。

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第一章基槽、坑、沟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防护第一条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按土质和深度情况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第二条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技术措施。

第三条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槽、坑、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并在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第四条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前,必须制订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防护第五条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木脚手架应用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槁。

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第六条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

第七条杉槁脚手架的杆件绑扎应使用8#铅丝,搭设高度在6米以下的杉槁脚手架可使用直径不小于10毫米的专用绑扎绳。

第八条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米。

第九条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米。

第十条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墙体拉接牢固,每层拉接点水平距离不得超过4米。

连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

同时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第十一条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并设挡脚板和两道护身栏。

脚手架上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

第十二条组装式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

除与建筑物拉顶牢固外,凡高度在18米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剪刀撑,18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第三章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第十三条插口、吊兰、桥式脚手架应按规程支搭。

脚手板必须坚实、并固定铺严。

脚手架与建筑物应连接牢固。

立挂安全网下口必须封严封死。

第十四条插口架的别杠要别在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于所别实墙20厘米。

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 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 板。
(2)小于25-500mm的非垂直洞口防护 JGJ 80-2016 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技术 第4.2.1.2条(强制条款)
9.室外消火栓设置
在建工程
可燃材料堆场及加工厂
临时用
最大保护半径 不大于150m
10.其他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1)在建工程室内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 量不应少于2 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2)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 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 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40m。 (3)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 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 套。 (4)高度超过100m 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 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 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 不宜超过100m。
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汇报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防范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
一、建筑施工安全防范
1.临边防护
(1)基坑临边防护 JGJ 80-2016 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技术 第4.1.1条(强制条款)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 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1)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 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 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 个。 (2)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 个出 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 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规定
是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安全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则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规定:
1. 安全培训:施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施工现场的各种危险和防护措施。

2. 安全标识: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识,明确危险区域、禁止通行区域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 安全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栏、护栏、警示灯、安全网等,以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或被物体打击等事故。

4. 个人防护装备:施工人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耳塞等。

5. 高处作业防护: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设置足够的脚手架和防护网,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带,确保其安全。

6. 电气安全: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施工人员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应佩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7. 火灾防护: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制定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

8. 危险物品防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物品,如有毒、易燃、易爆等物质,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9. 安全检查和监督: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监理单位和政府执法部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施工项目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一)高空作业防护1、起重机吊砖:使用上压式或网罩式砖笼。

2、起重机吊砌块:使用磨擦式砌块夹具。

3、安全网:平网:(1)从二层楼面起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2)网绳不破损,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网杠支杆用钢管为宜、毛竹梢径不小于7.5cm。

(3)网宽不小于2.6cm,里口离墙不大于15cm,外高3m设支撑,角度45°。

立网:(1)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面1米以上。

(2)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

4、圈梁施工:(二)搭设操作平台或小搁脚手,扶梯间搭操作平台。

(三)洞口临边防护5、预留洞口:(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用砼棋逢对手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2)50~150cm的洞口,可用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径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20cm要另外加密。

(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护栏高1m设二道水平杆。

(4)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原则防护或架设脚手板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5)垃圾井道、烟道,随楼层砌筑或安装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要求加以防护。

(6)管笼施工时,四周设防护栏,并设明显标志(尺寸同上)。

6、电梯井门口: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

7、楼梯口:(1)分层施工楼梯口装临时护栏。

(2)梯段每边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或毛竹)。

(3)顶层楼梯口,随施工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护栏。

1、阳台临边:利用正式阳台栏板,随楼层安装或装设临时护栏。

间距大于2m设立2、框架结构:(1)施工时,外设脚手不低于操作面,内设操作平台。

(2)周边架设钢管护身栏。

(3)顶周边无柱时,板口顶埋短钢管,供装钢管临时护栏立管用。

(4)高层框架无外脚手时,外设小眼安全网。

2、周边设防护栏杆,行人坡道须设扶手防滑措施(浓度2m以上)。

11、层通道口:固定出入口通道,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多层建筑棚顶满铺木板或竹笆,高层建筑棚顶须双层铺设。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Establish noble character. On the morning of October 2, 202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京建施2003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北京市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 结合本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第二条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市政等施工作业的施工现场,均应执行本标准;第二章基槽、坑、沟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防护第三条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第四条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第五条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对现场和邻近区域内的地表排水系统、地下管网分布及邻近建筑物进行调查,应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米必须编制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和部门审批后实施;第六条基坑周边应设置不低于15厘米高防水埝和排水沟;开挖深度超过2米,应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JGJ80-91,在基坑临边处用直径48毫米脚手管设立临边防护栏杆,密目网封闭;除设置安全标志警示牌外,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第七条基坑内必须为作业人员设置上下专用坡道或爬梯马道,爬梯马道两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第八条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 DBJ01-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从事大孔径桩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第九条挖大孔径桩应在开工前编制施工方案包括季节性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法人代表、上级主管技术安全的负责人签字批准;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前,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前应做好场地平整工作,保证道路畅通、排水良好,施工时使用的临时设备灭火及照明器材、急救用品、专用爬梯、安全绳、安全帽、安全带、提土工具、孔口盖板等必须在施工前准备就绪;第十条进场施工前,应由施工管理、生产技术、安全、电气等负责人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 检查现场是否达到七通一平,发现涉及施工作业安全问题时,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不具备施工条件时,不得进场施工;第十一条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基础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做成沿口护圈,强度达5兆帕,进行下层土方开挖,大孔径桩施工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工长应负责孔壁稳定性和混凝土强度的鉴定工作,达到规定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通知班组拆模施工和进行下层土方开挖,孔下作业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所有电气设备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下孔作业前应打开孔口盖板,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送新鲜空气和氧气;第十二条挖扩孔桩施工必须建立专业队伍,登记注册,经技术与安全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三条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定型的金属围栏和警示标志;第十四条深井或地下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应采取有效的通风等防范措施;第十五条模板工程施工的设计和材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方案,技术部门要会同有关工程、安全部门会签审批;第十六条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有设计计算书,结合施工工艺和季节施工的特点冬季保温措施等制定安全和防火措施;第十七条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程序进行,严禁任意变动;第十八条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第十九条模板上物料及设备应分散合理设置,不得造成荷载集中;第二十条模板停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各种模板应分门别类,存堆放整齐,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第二十一条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悬空作业处,应有可靠的作业面,支拆 3米以上高度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工作台;高度不足3米的,可采用移动式高凳等措施,不准站在拉杆、支撑杆等物件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第二十三条高处、复杂的结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第二十四条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物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避免操作人员因疏忽扶空、踏空而发生坠落事故;第二十五条混凝土墙体,平面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时做孔洞防护;第二十六条拆模作业间隙,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掉落、倒塌伤人;第三章脚手架作业防护第二十七条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J84-2001规范及施工工程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确保架体实用、稳固、美观;第二十八条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直径不小于8厘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篱,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第二十九条组装式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5厘米厚、20厘米宽上;第三十条组装式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每10米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组装式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第三十一条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使用杉篱搭设护线架,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第三十二条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的支顶;第三十三条脚手架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米严禁用竹芭做脚手板;第三十四条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米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第三十五条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第三十六条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0公斤/平方米;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牛顿/平方米200公斤/平方米;第四章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第三十七条整体提升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整体提升架、挂架、吊兰架的施工作业面及底层必须用脚手板铺设坚实、严密,作业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吊兰架里侧应加设一道米高护身栏杆,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安全网下口应兜过脚手板下方后封严;第三十八条电动吊兰外侧及两侧面应用密目安全网封挡严密;整体提升架、挂架、吊兰架、电动吊兰使用过程中,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置水平安全网,吊兰、电动吊兰应与建筑物进行拉牢;第三十九条特殊脚手架及搭设高度超过24米的脚手架、整体爬升架、挂架、吊兰电动吊兰等,必须单独编制脚手架组织设计及组装、支搭示意图、平面布置图, 经审批执行,脚手架组装、支搭完毕必须经审批、设计、支搭人和使用人员共同验收签认后方准投入使用;第四十条电梯井承重平台、物料周转平台必须有平面图,并进行专项设计、计算,满足承重要求;电梯井承重平台应采用通长脚手管或定型工具式支撑,物料周转平台应制作成定型化和工具化的结构,无论采用钢丝绳吊拉或型钢支撑其搁支点及上部拉结点都必须位于建筑物上, 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施上,脚手板应铺严绑牢,平台周围须设置不低于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下口设置18厘米挡脚板,护栏上严禁搭设物品; 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第四十一条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马道行走,不准攀爬脚手架;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 坡度宜用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米,坡度1:60 ;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第五章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使用防护第四十二条井字架龙门架的支搭必须符合JGJ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单独编制施工方案,履行审批、验收手续;第四十三条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米,宽于架体梯笼两侧各1 米,高不低于3米的防护棚,防护棚出入口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或挡脚板进行封闭,每层卸料平台应设置工具式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并设挡脚板;第四十四条井字架龙门架卷扬机应设置专用防砸、防雨操作棚,操作棚要有良好的操作视线;第四十五条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原厂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由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第四十六条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能保证外用电梯安装全过程和拆卸作业中人员和设备的绝对安全,并应在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坠落试验;第四十七条外用电梯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严格执行额定载重;第四十八条每班首次运行前,必须坚持例保制度;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不允许非司机操作;载人或运载物料时司机应监督保证做到均衡分布, 防止偏重;第四十九条严格按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第六章“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第五十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9-89安全帽标准,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颏带;第五十一条凡从事2米及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 GB6095-85安全带标准;安全带应高挂低用;第五十二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 GB6909-1997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在采购安全网时,必须经安全部门抽样监测合格认定;第五十三条米×米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米×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米高,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须加固定盖板防护, 第五十四条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米高的工具式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不大于10米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竖立管道间和管道竖井必须设置不低于米高的防护栏,并封闭密目安全网,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严禁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第五十五条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安全网,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第五十六条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第五十七条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或立挂安全网如一道护身栏;第七章高处作业防护第五十八条无论采用何种外脚手架,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 米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的,应随层设立网,下口封严,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第五十九条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拆卸下的物料、废料等要随时清理并及时运走,不得任意放置; 传递物料不得抛掷,施工作业现场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必须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第六十条在施工程出入口应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 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多层结构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 米;第六十一条在施工程与社会道路或民房相邻以及邻近施工区域内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场所应支搭防护棚;第八章料具存放安全要求第六十二条施工现场大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设米高围栏进行防护;模板存放时必须将地脚螺栓提起,保证自稳角为70-80度;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用拉杆连接绑牢;没有支撑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门的插放架内,插放架两侧必须做剪刀撑,还应具备操作时必需的走道、爬梯及护栏等设施;第六十三条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应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厘米的走道;第六十四条砖、加气块、小钢模应保证码放稳固、规范,高度不得超过米;第六十五条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沙石料严禁靠墙堆放;第六十六条土方开挖与堆放制定的方案中,应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同时,保证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公众的安全;第九章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第六十七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时, 应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外电防护、配电箱设置、照明措施、临电线路敷设、变配电要求和对临电档案的要求等;第六十八条施工现场内的电源线不得架设裸导线或塑料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第六十九条配电箱、电闸箱应坚固、完整、防雨、防水,箱门设锁,并喷涂红色“电”字或危险标志,盘面布置应符合规定,箱内电气元件不应破损和带电体明露,禁止在箱内放置杂物;第七十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皮,金属支架和高出建筑物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第七十一条手持电动工具应由电工负责专人维修保管;所有的手持电动工具插头、电源接点应保证完好;使用时不得将电源线任意接长或拆换,必须加装经国家鉴定合格的漏电保护器,第七十二条施工现场室内临时照明灯、手把灯和标志灯电压不应超过36伏,特别潮湿的作业场所、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手把灯的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第十章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第七十三条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实行租赁、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检测方案;第七十四条施工现场负责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因素;保证操作工人有足够的安全的操作和保养空间;第七十五条机械设备班组应该作到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第七十六条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有专业队伍进行,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指挥,起重机械经选型进入现场后,应进行试运转及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有记录和签字;第七十七条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防止交叉作业有可能造成的落物伤人事故;第七十八条现场构件应有专人监督,合理存放,根据构件的外形、重心及有关要求注明吊点,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操作方法;重心较高的构件除在底部设垫木外, 还应采取两侧加支撑等方法,保证构件稳定性,以符合地面不沉陷抗倾覆的要求;第七十九条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操作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第八十条对于需要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锚固的工程以及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在使用前必须制定出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拆除方案;第八十一条设备安装前,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第八十二条现场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作业或相邻两个施工现场存在塔式起重机相互干扰的情况,必须制定群塔作业方案;第八十三条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蓝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安装资质,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并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安装,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验收数据必须量化,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八十四条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有关的规程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灵敏、可靠、有效; 各种小型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防砸、防雨、防噪音的专用操作棚;第八十五条施工机械应设置独立的配电箱,并按规定做好保护接零地;第八十六条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有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及设备负责人姓名的标牌;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第八十七条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有设备档案、履历书、定期安全检查资料和保养记录;第八十八条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两班以上的机械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第八十九条施工现场各种大、中、小型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开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第九十条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开关应安装定向开关,操作手柄应加装绝缘材料,产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以防触电伤人;第九十一条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立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和轮缘破损的滑轮; 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第九十二条搅拌机应设防砸、防雨、防噪音、防污染的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 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立专人监护;第九十三条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第九十四条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第九十五条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第九十六条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1、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2、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3、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第十一章操作人员个人防护第九十七条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第九十八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一)一般规定1.安全报监(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

报监前项目经理部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3)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目标责任(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宣示,安全目标责任应分解到人。

(2) 项目经理部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

(3) 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设置在操作区内显要位置。

(4)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元m2、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1亿元的不少于2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元m2、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3.专项施工方案(1) 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2) 对涉及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以上高空作业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由5人以上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而危险的环境,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防护措施来确保工人的安全。

以下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基本标准。

1. 安全管理系统: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系统,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政策和规定。

2. 基本安全知识培训:施工现场应对所有工人进行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包括事故预防、急救技能等。

工人需要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3. 悬挂脚手架:悬挂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中经常使用的设备,必须安全可靠。

悬挂脚手架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其稳定性和承重能力。

4. 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鞋、耳塞、防护眼镜等。

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这些防护设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5. 安全警示标识: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警示牌、标识牌、禁止标志等,以提醒工人注意施工现场的潜在危险。

6. 安全巡视: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巡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巡视工作的有效性。

7.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使用安全绳索、固定防护网、设置警示线等,确保高空作业时的安全。

8. 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等,以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消防设施的位置应明显可见,并且容易使用。

9. 安全通道: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工人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施工现场。

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被堵塞。

10.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11. 危险辨识与评估:在施工前应进行危险辨识与评估,识别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12. 工地周边安全控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工地周边的交通和居民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一、施工现场1.场地设施:①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防火、工业卫生等有关规定。

②大临设施应按经济、实用、安全、易装、易拆,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设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适当数量的厕所。

③施工现场及其周围应设置符合XX市规定的可靠的围挡。

影响安全施工的坑、洼、沟等均应填平或设围栏。

正在施工的坑、沟孔,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围栏。

危险场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④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吊车、砼运输车等交通。

⑤排水管均应经常清理,保持畅通,凡上部有可能承载的排水沟道都应铺设盖板。

⑥施工现场的噪声标准应限制在规定的围之,超过者应装设消音、减音设施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2.施工现场道路:①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宜筑成环形,应坚实、平坦,并应与主要的临时建筑物道路相通。

②现场运送材料及其它车辆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不宜小于15m,遇有特殊情况也不得小于10m,应保持有足够的视野。

③施工现场道路需要跨越坑沟时,应铺设足够承重的钢板。

④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

危险地区应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场地狭小,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 -可修编- -3.器材堆放与保管:①所有施工用材料都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中规定的起点堆放,使之整齐稳固,堆放场地应平整,同时应设标牌指示。

②易燃材料和废料的堆置场地与建筑物,明火作业区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③施工器材和渣土等严禁靠近围挡及其它建筑物的墙壁堆置,若要堆放,必须留有0.5m间距,须空间两端应予封闭,严禁人员入。

④易燃、易爆物料,应设在专用仓库。

⑤存放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网、带等)时,应防止其腐朽变质,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查、鉴定和修理并作好记录。

⑥建筑材料堆放高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施工器材堆放安全高度二、安全防火1.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a.消防设施应防雨、防冻措施,每月检查一次。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保障工人和周边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为此,制定一套基本的安全标准对于建筑施工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2000字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一、人员管理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安全证书;2. 每个施工队伍应有一名专职的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和整改措施;3. 每次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会议,明确本次工作的风险和相关安全措施;4. 施工现场需配备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宣传提示牌。

二、施工设备和机械安全1. 所有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2. 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3.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机械设备停车区域,并严格执行停车规定;4. 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有明确的操作手册,并经过指导员或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

三、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1. 施工现场必须区分人行道和机械运输通道,并设置有效的交通指示标志;2. 施工现场周边必须安装围栏或警示线,确保无关人员不进入危险区域;3. 施工现场周边应进行噪音、粉尘等污染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监测;4. 施工现场周边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消防演练。

四、高处作业安全1. 高处作业必须经过合格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2.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必要的安全绳索系结;3. 搭建脚手架和吊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检查;4.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线和阻拦标志,确保无关人员不进入作业区域。

五、危险品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正确储存危险品,并进行明确的标识和分类;2. 进入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3. 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4. 施工现场应配备抢险救援设备,并确保专业人员在现场随时待命。

六、应急预案和准备1. 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2.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3. 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并确保专业急救人员在现场随时待命;4. 施工现场应有紧急疏散通道,明确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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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一、基槽、坑、沟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防护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应按土质和深度情况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深度达2m应有专项支护措施,深度达5m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技术措施。

各种机动车辆严禁平行基坑周边行驶,以免产生共振造成坍塌。

3、开挖深度超过2m的槽、坑、沟边沿处必须设1.2m高、上下横杆间距0.6m的两道牢固的护身栏,并挂密目式安全网,在基坑周围实防水墙。

并在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4、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前,必须制订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二、脚手架作业防护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木脚手架应用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无腐朽、折裂、枯节的衫槁。

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

3、衫槁脚手架的杆件绑扎应使用8#铁丝,搭设高度在6m以下的衫槁脚手架可使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专用绑扎绳。

4、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m。

5、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6、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墙体采取硬拉接,每层拉接水平距离不得超过4m。

连接所有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铁丝的强度。

同时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7、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并设挡脚板和两道护身栏。

脚手架上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

8、组装式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

除与建筑物拉顶牢固外,凡高度在18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自底到顶的剪刀撑,18m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三、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1、插口、吊蓝、桥式脚手架应按规程支搭。

脚手板必须坚实、并固定铺严。

脚手架与建筑物应连接牢固。

立挂安全网下口必须封严封死。

2、插口架的别杠要别在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于所别实墙20cm。

吊蓝架靠建筑物一侧要绑防护栏。

3、桥架、吊蓝架升降时,必须有保险绳,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钓钩必须有防脱钩装置。

4、桥式脚手架只也许高度在18m以下的建筑中使用。

(另有结构特殊设计、荷载计算的除外)。

桥的跨度不得大于12m。

5、桥式脚手架只适用建筑外装修和结构外防护。

外装修使用应保证标准施工活荷载不超过1000N/平方米(1000N=120KG);外防护使用应保证防护高度必须超出操作面1.2m,超出部分应绑护身栏和立挂安全网。

四、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防护1、井字架、龙门架的支搭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高度在10—15m应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一组,每组4根。

缆风绳应用直径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

严禁捆绑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以及严禁用别杠调节松紧。

2、井字架、龙门架进料口必须搭设防护棚每曾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防护栏。

3、井字架、龙门架的吊笼两侧必须封严,进出料口应有安全门。

吊笼定位托杠应设置两根,并必须同时使用。

吊笼运行中不准乘人。

4、井字架、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

井字架、龙门架的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应予以遮护。

5、井字架、龙门架的天轮距最高一层上料平台应不小于6米,天轮下方2米处必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

6、井字架、龙门架的任一点,必须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洞口、临边防护1、50x50cm以下的洞口,预埋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

2、50x50cm至150x150cm的洞口预埋通长钢筋网,无条件时可加固定盖板。

3、超过150x150cm的洞口,必须支搭防护栏,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4、电梯口必须设防护门。

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不大于10米或每隔两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

5、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

6、阳台能随层安装栏板的,即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搭临时防护栏。

7、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的,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护身栏。

8、无论采用何种外脚手架,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

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

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的,应随层设立网,下口封严。

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9、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

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死。

10、临近施工区域的行人通道,必须支搭双层防护棚,确保行人安全。

11、使用铁凳、木凳应栓绑牢固,不得摇晃,两凳间距不得大于2米,凳上脚手板应固定,并只许一人在上操作。

12、高处作业中禁止投掷物料。

六、暂设电气工程安全防护1、施工现场内的电源线不得架设裸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2、配电箱、电闸箱应坚固、完整、防雨、防水,箱门设锁,并喷涂红色“电”字或危险标志。

盘面布置应符合规定。

箱内电气元件不应破损、带电明露。

禁止在箱内放置杂物。

并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皮,金属支架和高出建筑物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手持电动工具应由电工专人负责维修、保管。

所以的手持电动工具插头、电源接点应保证完好。

使用时不得将电源线任意接长或拆换,必须加装经国家坚定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任何施工设备及机具的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

5、施工现场室内临时照明灯、手把灯和标志灯,电压不应超过36伏,特别潮湿的作业场所,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手把灯的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

七、施工机械安全防护1、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及轨道的安装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

必须齐全、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3、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

机身固定应设地锚,严禁用木、铁镢代替或捆绑在树木、电杆等处。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罩。

4、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搅拌机停止使用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安全链。

5、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公里,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应灵敏有效。

行车中严禁带人。

往槽、坑、沟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和设挡墩6、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开关应安装定向开关,操作手柄应加装绝缘材料。

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以防触电伤人。

7、绞磨必须安装自锁装置,防止回车伤人。

人工绞磨应按人均15公斤配备人数,不得超载过量。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其一、二次侧接线应安装防护罩。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3米,焊把线长度不应超过30米,且接头不得超过3个。

电焊机外皮应接地,回路地线严禁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或轨道上。

9、乙炔发生器严禁用胶皮代替金属防爆膜。

回火防止器应保持一定水量。

氧气瓶不得爆晒、倒置平使,禁止沾油。

乙炔器、氧气瓶和焊枪三点工作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10、圆锯应安装锯盘及转动部位的安全罩,应设置保险挡、分料器。

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11、砂轮机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不足25毫米的砂轮。

12、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严重的、大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吊钩除正常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3)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车、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是,必须使用卡环。

八、操作人员个人防护1、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凡从事二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3、所有参加电气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或戴绝缘手套。

4、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或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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