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方案设计要求-(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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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防工程布局要求:

1)布局兼顾公平性。人防工程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范畴,布局上需要考虑其对

周边居民的公平性。无论是附建式还是单建式人员掩蔽工程,其掩蔽功能的发挥都依赖

于工程出入口的布置。出入口位置应以所掩蔽人员听到警报后,十分钟内步行进入工程

为标准(居民(含老人小孩)从其活动区域到人员掩蔽工程的口部距离在 200 米范围内)。

2)人防工程建设按照和地面建筑同期配建、同期规划、同期设计、同期施工的

原则建设。

3)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 ;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 1OOm 。

2、初步设计方案图深度要求:

1)人防地下室战时功能房间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计选用的防护设备采用最新图集(RFJ01-2008 )中的型号,不得采用非标门,非标门单独设计加工图纸。

2)平时用作储藏停车等用途的人防工程,按照消防要求设置有平时进、排风竖井,平时进凤、排风(烟)井按人防“设计注意事项”中的要求设计临战封堵。

3)地面一层平面图中标注人防战时通风竖井及主要出入口位置。有条件设置通

风井的必须设置风井,不得从楼梯间取风;战时排风竖井必须设置排风竖井。

4)复杂的工程口部和结构节点、临战封堵口等应补充局部详图。

5)机械停车装置无法临战转换,不应在人防区设置机械车位。人防区停车位应

标注平层停车。

6)防火分区和防护单元划分宜重叠设置,避免出现风管穿越人防单元间隔墙及临

空墙的情况。风管穿越临空墙,目前人防图集无临战封堵方案可选择。

7)对于多层地下室,① 人防工程位于普通地下室上方的,应按照规范 4.8.12 条要求,对底层普通地下室的墙体和竖井孔口等采取防护密闭措施,底层普通地

下室墙、柱按人防荷载考虑受力。②顶板厚应满足防爆地漏的安装高度(≥300mm )。

8)一个项目分几期或者几个地块审批的,应该提供以前的项目人防审批意见,以校核该项目总体人防面积是否足够。同时审核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人防柴油电站,电站容量是否能满足要求。

9)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

11)其余见“设计注意事项”。

3、方案审批所需图纸:至少 4 张图 (蓝图三套,附电子版 )

①一层平面图,图上标注人防主出入口、竖井位置及首层建筑面积②地下室各层平面图(人防工程紧邻的普通地下室在距离人防工程(可以用人防总平图代替);

8 米范围内不宜开设洞口,如果有开

设洞口,必须有临战封堵措施);

③至少两个方向的剖面图(坡地、台地的项目应多画

剖面图);

④防空地下室战时建筑平面。图上应明确绘制口部、单元分隔、战时通风、防

化、供水设备(含战时水箱)等各专业设备房间和其它战时功能房间,标明各防护

(抗爆)单元的建筑面积、掩蔽面积、掩蔽人数(装备数量)或物资吨位(容积)

等,标绘人防分区示意图,标注平战时用途,门窗统计表、平战转换项目表;在电

子文档上用 pline 线标绘防空地下室边界,标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以便人防面积核算。

设计注意事项

经人防办审批通过的方案图,设计单位在后期的施工图设计中不得变更以下内容:工

程面积、

抗力、类别、用途 (平时、战时)、出入口及风井的临战封堵方式、临战转换量增加、出入口位

置、防倒塌棚架等。施工图上的面积不得小于方案图的面积。若有违反,后期验收将不予通过。

工程的类别:人员掩蔽所。

坡地、台地等应注意,人防顶板不得高出室外地面。

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

门框墙、临战封堵墙、防护单元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平时风井、楼梯间、电

梯井、配电间、热计量间消防水池等不计入人防面积,设计时宜采取措施,划分到人

防区外。

掩蔽面积:一、二等人员和专业队队员掩蔽工程,掩蔽人员数量应根据《人民防空

地下室设计规范》表 3.2.1-2 的“面积标准”确定,不允许随意降低掩蔽人员数量。

可以按此经验校核:

对于框架结构的人防工程,人员掩蔽单元当建筑面积大于

2

1500m时,掩蔽面积按不小于建筑面

积的 70%计;建筑面积大于

2 2

65%计;建筑1000m且小于 1500m时,掩蔽面积按不小于建筑面

积的

2

面积小于 1000m时,掩蔽面积按不小于建筑面积的55%计。剪力墙结构可酌情降低。与人防无关的设备用房(如:水泵房、冷冻机房、消防水池、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房等)不

得设置在防护区内。与人防工程平时及战时使用无关的管道不得进入人防区。

战时进排风设计:1、战时进排风口应呈对角线布置 , 进排风竖井距离应不小于 15 米;

2、上下两层为同一防护单元时,上下层应分别设置进、排风系统(因为要满足全工程

超压的要求,若

上下层共用一套系统,风量、风压分配无法确定),简易洗消设备可仅在其中一层设置;

3 、战时进、排风竖井应设置竖井,应满足防倒塌要求,条件限制时,面积较小(小于1000 ㎡)的

工程在条件受限,不能设置进风竖井时,可从楼梯间进风。考虑排风空气质量较差,

人防排风应设置排风竖井。

除尘室设置:除尘块风量按 800-1200m3/h 计算 , 超过四块需要设除尘室。除尘块不

得在扩散室后墙上安装,即除尘块不能反向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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