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77186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加快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履约要求,同时确保资金支付控制在资金预算、合同约定范围内,杜绝错付、超付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2.1 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工程材料款、工程结算款、工程质保金等的支付管理。
2.2建设工程款包括:工程前期相关手续费,工程规划、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地质勘察费,工程材料设备购置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工程建安费以及政府和相关部门收取的各类税、费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费用。
3 管理内容方法3.1 管理要求3.1.1工程款支付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支付,不可提前付款和超额支付。
3.1.2工程款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3.1.3土建安装工程施工调整变更,原则上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方可付款。
3.1.4 工程款累计支付总额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80%,也可根据谈判签订合同的约定执行。
3.1.5 凡属于规定审计范围内的,其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额度,等审计结束后方可支付。
尾款或合同约定最后一次支付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报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后执行。
3.1.6 在整个支付报批过程中,申请单据全部由项目部一个人负责传递,其他人不得经手。
3.1.7 工程款支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帐号办理,不得随便更改。
3.1.8 财务部应对每个工程设立累计支付工程款明细台账,及时反映工程付款情况。
3.2 工程款支付程序3.2.1 工程进度款3.2.1.1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1)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2)本工程月进度计划、统计报表及计划统计管理的规定。
(3)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及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4)单位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证书。
(5)现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
3.2.1.2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程序:(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承包单位根据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按本规定的要求填写《月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及附表(一式四份)报项目监理部。
工程款付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款支付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管理。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款的合理、及时支付。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管理应当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流程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项目立项审批:在项目立项阶段,对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进行初步确定。
2. 工程合同签订: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节点、支付比例等内容。
3. 施工进度款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向建设单位提出施工进度款申请。
4. 审核与审批: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进度。
5. 工程款支付:经审批通过的施工进度款,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施工单位。
6. 工程款结算: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款结算,包括结算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方式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预付款: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施工单位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
3. 结算款: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结算结果支付给施工单位结算款。
4. 验收款:工程通过验收后,支付给施工单位验收款。
5. 保修金:根据合同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支付。
第四章工程款支付节点第七条工程款支付节点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设置,一般包括以下节点:1. 工程开工前:支付预付款。
2. 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比例时:支付进度款。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款。
4. 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金。
第五章工程款支付比例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比例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设置,一般包括以下比例:1. 预付款比例: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1.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规范工程款支付方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和结算方式。
2.1 所有工程施工(含工程劳务,下同)类工程合同的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包括建安工程、装饰工程、环境配套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零星工程等的合同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2.2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单项工程已完工项目总工程未完工,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3. 职责3.1 工程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办理工程款支付相关手续。
3.2 设计部(预算人员,下同)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数据及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
3.3 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结算支付,对支付结算办理流程及支付情况以及涉及财务方面的事宜进行复核。
4. 具体要求4.1 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合同履行完毕2个月内应办结结算工作,工程量大、结算难度大的可以申请延期1个月。
4.2 工程部将以下相关资料汇总后,填报《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4.2.2 竣工图(如有);4.2.3 现场签证单、工程技术变更单;4.2.4 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报告;4.2.5 水、电费使用情况;4.2.6 业主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4.2.7 相关的技术资料;4.2.8 合同或委托书。
4.3 工程部将核查完毕的结算资料及核查结果提交设计部。
4.4 工程部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设计部发现资料不全,审批手续不完整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将资料退回给工程部,工程部负责按期补齐资料重新提交。
4.5 同时采购部和材料管理人员须提交有合同乙方单位领用签字或盖章的甲供材一览表给设计部,采购部和材料管理人员对甲供材领用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4.6 设计部审核、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4.6.1 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承诺书等;4.6.2 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4.6.3 工程技术变更和现场签证统计汇总表、审批表、结算表及变更签证的详细资料、图纸会审交底纪要;4.6.4 工程预(结)算书(加盖编制单位公章、负责预算人员签章);4.6.5 甲供材、甲控材清单;4.6.7 其他。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一、导言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款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合规性和高效性,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管理。
三、工程款支付管理的原则1. 确保合法合规:工程款支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必须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一致。
2. 依据实际进度:工程款支付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进行,遵循支付进度与工程进度同步的原则。
3. 质量为先:工程款支付必须在验收合格且相关报告文件齐全的情况下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4. 安全第一:工程款支付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5. 透明公开:工程款支付必须做到透明公开,确保各利益相关方都能了解支付情况。
四、工程款支付管理的过程工程款支付管理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阶段:承包商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工程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
2. 审核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经项目经理和财务经理的审核后,进入审批阶段。
3. 审批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经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后,进行支付。
4. 支付阶段:支付机构按照审批文件的要求,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商。
五、工程款支付管理的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款支付进度与工程进度同步,防止过早支付或延迟支付的情况发生。
2. 建立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核制度:确保工程款支付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虚假申请或申请不合规的情况发生。
3. 建立工程款支付审批制度:确保工程款支付申请经过合理、公正的审批程序,防止人为干预或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
4. 建立支付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工程款支付的信息透明公开,方便各利益相关方及时了解支付情况。
5. 建立支付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支付监督部门或委员会,对工程款支付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1. 风险评估:在工程款支付前,对承包商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其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初稿)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工程管理办法,结合集团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集团指有限公司,子公司指集团公司所属的全资、控股以及其它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子公司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付款、零星支付、材料以及设备采购付款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严禁违反合同或者逃避合同管理的支付行为。
杜绝错付、超付工程款,加强成本控制效果,提高审批效率,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各类工程款项在成本合约部核算完毕后,支付方案、实际支付金额由公司领导层决定,工程部、财务部、成本合约部均需签字确认。
工程款项的支付,统一由子公司工程部对施工单位办理;第四条台帐管理工程部需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成本合约部需建立项目成本台账,动态跟踪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每月与财务部对工程款项支付情况进行核对。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施工单位每月25日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完成的工程形像进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批表及相关资料、下月工程款进度计划表。
所报表格及资料一式三份,甲方、监理、施工各一份。
对于工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单份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不予申报进度,按竣工结算付款。
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必须是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产品。
杜绝超报、虚报行为,如若发现除停付当月进度款外,保留处罚的权利。
第六条监理单位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对工程形像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出具评价意见;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完成工程量按累计、当月分别计算,并提供计算过程;对请款涉及的工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对工程形像进度质量出具评价意见;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完成工程量按累计、当月分别计算,并提供计算过程;参加公司资金计划会,对请款涉及的工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请款审批结果签署工程意见;对请款工程项出具进度、质量意见;配合现场造价工程师的核算工作,提供托收、扣罚款等其他相关费用数据;对请款工程项出具项目部综合意见;工程资金管理台账的建立与管理;根据公司对请款的审核结果,申报次月资金计划;与合同管理专员配合,动态跟踪合同,办理工程款、保修金支付手续。
工程款及保修金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及保修金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篇:工程款及保修金支付管理办法工程款及保修金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支付流程,杜绝错付、超付工程款项,加强成本控制效果,提高审批效率,保证工程进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台账工程部需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财务部需建立项目成本台账,动态跟踪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对工程款项支付情况进行核对。
第三章工程预付款支付程序3.1合同签署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向工程部申请工程预付款。
3.2工程部填写《申请单》,表中应说明预付金额和履行的合同条款,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四章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4.1施工单位上报付款申请单,应报累计工程量、进度款及当月(期)完成工程量、进度款,计算应付款。
4.2监理公司应核出累计应付金额,当月(期)应付金额(附有详细计算式及计算说明)。
4.3现场工程师核算进度工程量,对实际完成额、托收费用、罚扣款、合同约定等出具综合计算结果。
4.4工程部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现场核算结果,填写《请款单》,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五章工程尾款支付程序 5.1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程序:5.1.1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全套竣工结算资料上报到工程部。
5.1.2施工单位在上报结算资料的同时,必须上报竣工图、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会议纪要、工程部下发的有关细部施工做法通知、变更通知、现场签证、材料单价认定单、结算工程量计算书底稿等有关结算资料。
5.1.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与结算相关的资料,若不送到工程部,工程结算时,这些资料所反映增加的造价无效,不得列入结算;减少的造价按减少值在结算中扣除。
5.1.4竣工图、决算资料必须有监理公司总监、工程部负责人的审核签字。
5.1.5现场签证必须报监理公司、工程部审核确认后,才可进入结算。
否则按无效签证处理,不得列入结算。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第一篇: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为了有效控制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规范建设过程中工程款支付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依据基本建设工程款的支付,应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工程款拨付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1.施工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照有关定额、收费标准和合同约定,编制已完成工程量的预算书,据实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注明形象进度,报监理单位审核。
2.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填报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经工程总监签字和加盖单位印鉴后报预算科。
3.工程预算部应对监理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的形象进度、支付金额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定。
审定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三、设备、材料款支付程序1.设备、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由材料科、工程科、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将材料、设备交给施工单位。
2.供货单位持施工单位开具的收料单,及时与材料科核实付款数额。
供货单位提供相关发票,材料科办理材料转账手续,审核无误后,将材料付款发票(发票背面须注明“已转账”)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定。
审定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四、所有工程款、材料款均转入对方对公账户,不得转入个人账户。
五、工程竣工结算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预算部门初审,预算部门审核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会签单。
根据会签单,办理项目结算通知单,经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定后,办理工程结算付款手续。
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办理结算款支付。
2.保修期内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审定金额的95%。
保修期已满,必须具备项目相关部门审签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支付工程尾款。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为加强工程施工的成本分析和控制,更好地加强工程风险的防范,根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自2011年5月份执行。
一、所有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必须由公司财务科统一办理,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任何项目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从建设单位领取工程款,否则公司一律不予承认,且按非法侵占集体财产论处。
二、工程款拨付后由项目部负责人结合公司财务科按内部经济责任书约定核算应支付工程款(扣除公司应扣税金、管理费、欠款、罚款等),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编制填写工程款计划支付统计表(后附),经审核后凭已备好的支付领取凭证(材料供应人提供)和计划预留款项的领取凭证(项目负责人提供),分别或集中支付。
三、工程款支付凭证:1、不再使用公司原工程款结算单,一律使用通用的收款收据一式二联或三联,项目部留存一联或两联,报公司财务一联做为付款凭证的封面,后附付款发票、领款人领条,并备注附件数量。
领款人领条做为临时或预留支付部分,下次付款前补齐相应发票或工资单,发票总额不得少于总工程款的70%(劳务工程不得少于30%),否则公司财务预留其相应款项的5%的押金。
2、付款凭证的封面由项目部会计员填写并签字,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为有效凭证。
付款发票或工资单上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公司财务人员应负责审核其发票、工资单等付款凭证。
不符合规定的付款凭证一律无效,不得支付相应款项。
3、公司相关科室主管人员、分管领导必须经常询问了解工程相关情况,及时审核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每个办理人员均应在得知需要签字审核后半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不得影响工程项目款项支付,否则将扣罚其半天的工资。
,四、本办法及附表在签订内部经济责任书书同时下发给项目负责人。
菏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2011年4月29日。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款项支付管理,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付款行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效率,完善内控制度,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部负责建设的所有自建、代建项目的工程付款管理。
第三条、工程付款包括支付工程(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材料设备)进度款、工程竣工(材料设备)结算款、其他工程款(包含勘察设计费、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审图费、零星工程付款等)。
第二章付款程序第一条、支付工程(材料设备)预付款按合同约定应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支付条件后,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设备)款预支审批表》,并附已签订完成的合同(协议),有履约保证金的提供相关办理完毕证明。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报公司财务部付款。
工程预付款支付程序:(一)承包单位业务部门填写《工程(设备)款预支审批表》,并附已签订完成的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二)现场监理、现场负责人意见;(三)公司相关部门、财务部、公司领导审核;(四)总公司审批;(五)公司财务部办理付款。
工程预付款签批职责:(一)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实际完成情况做以说明;(二)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单位该进度内是否有重大事项及奖罚款进行说明;(三)工程部负责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参考现场监理意见签批; (四)合同预算部造价工程师负责审核请款金额与合同的一致性; (五)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文件是否规范,以及对该工程已付款项,应收的履约质保金、余款等情况向公司管理层做以汇报;(六)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根据以上提供的意见签批;(七)总公司最终根据以上意见签批意见及是否同意拨付款。
第二条、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适用于工程施工类、工程监理类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及职责:(一)由施工单位业务部门上报填写《工程(设备)进度款付款审批表》;(二)监理公司审核后确认本期实际应付款并签字;(三)公司财务人员确定是否有未交履约质保金或其他给施工单位的垫付资金,在其他应扣款列支,经办人签字;(四)现场负责人确定是否发生奖罚金额及该项目其他需列支的应扣款,在本期其他应扣款中体现,并签字;最后计算本期实际应支付款并签字确认;(五)监理公司给出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六)内部审核同预支款拨付的流程及签批职责;(七)签批结束转财务部付款,出纳应注明是现付还是转账支付,最后申领人签字确认。
工程款支付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款支付程序~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结算准确~支出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所有工程款的支付控制管理。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程序第三条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规定,无合同必须提供工程通知书~超合同部分要有追加费用明细和单据等,,向工程部提出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申请结算款支付时~按《工程预决算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详见工程款支付流程图。
第四条工程部负责对工程进度予以确认~并会同监理对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监理确认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为施工单位填写《申请工程进度款报表》~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申请工程进度款报表》。
第五条成本部预算员依据合同规定、《申请工程进度款报表》审核本次应支付进度款。
造价部经理确认应支付进度款。
第六条工程部填写《工程款支付审批表》为施工单位请款。
第七条工程部采购经办人统计施工单位截至本次已领的甲供材料总价款~工程部经理对《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应同步扣除的甲供材料费用进行确认后报造价部。
第八条成本部经理对《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本次应支付进度款额度、同步扣除的甲供材金额进行复核签字确认后报分管副总经理.第九条分管副总复核工程进度和《申请工程进度款报表》、《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审核工程验收、进度款申请手续、甲供材扣款金额、票据~确认进度款支付合理后传递至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各项目公司总经理,授权审批人,全面审核进度款申请手续及支付数额~确认进度款支付合理~并批准支付。
第十一条财务部对进度款拨付手续、开票单位与合同主体一致性、付款数额正确性、票据、授权委托书等提交资料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扣除进度款中甲供材料费用、为施工单位垫付的各项报建费、保险费、水电费、维修费、税费等各项费用~进行付款~并由施工单位进行签字确认。
第三章支付控制规定第十二条工程款的支付~原则上按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款计划进行~如因工程进度或过年过节等因素~需要提前支付工程款的~由总经理召开中高层管理人员会议集体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按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在工程款结算中~工程款的支付额度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累计支付金额不能超过合同约定范围。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了能够合理的运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稳定,杜绝资金错付、超付现象,依据莱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土地款、设备款、设计款、保修金、零星工程款的审核审批及财务账簿(包括台账)的登记工作。
3、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实行申请、审批手续,财务部对经总经理批准支付的款项,办理付款手续,对未经申报及申报后未经批准的款项,即不符合财务手续的款项,财务部有权拒付。
4、财务部对于工程付款账簿记录按施工单位及单位工程,分别设置预付款和应付帐款明细账。
在合同最后一次付款时,工程部必须和财务部对帐,经财务部确认实际付款情况后,方可付款。
5、工程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企业规定和管理程序,对工程的进度及付款情况,建立《台账》制度,做好记录与核对工作,加强各流转部门的信息传递,合理并及时安排付款时间,从而保证工程进度。
第二章支付工程款应具备的文件1、工程部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将合同交给财务部一份,以此作为支付预付款,控制工程款总额和筹集资金的依据。
2、工程部出施工蓝图一周内,应及时做好工程预算书,报财务部一份,财务部据此支付预付款。
3、工程开工后,工程部每月上报一份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工程形象进度报告的要素为: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总投资额、当期完成面积、下期计划完成面积、当期完成投资额、下期计划完成投资额、财务部据此安排资金计划。
4、工程部月末组织有关单位及部门,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进度验收,主持会签“工程价款结算单”。
5、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供工程决算报告或予决算报告。
6、缺少任何一份资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款项。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程序按照《工程施工付款控制流程》和《工程竣工付款控制流程》执行。
见附件一《工程施工付款控制流程》见附件二《工程竣工付款控制流程》第四章支付工程款审批权限1、根据资金审批会决定,支付工程款时,施工队长持签字盖章(公章)的收据或申请报告,找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应在收据或报告下部空白处说明款项用途及个人意见后签名。
合同中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合同中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工程款支付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关系到各方权益的保障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工程款支付行为,确保合同各方合法权益,本文将从工程款支付管理的角度,分析合同中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款支付原则1. 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的支付原则、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条款。
2. 实际完成情况:工程款支付应根据承包人在付款周期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质量情况进行支付。
3. 进度与质量:工程款支付应结合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4. 合法合规:工程款支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支付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工程款支付管理流程1. 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
2. 工程进度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在付款周期内实际完成产值的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依据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支付申请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
3. 竣工结算款:在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审计意见支付竣工结算款。
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支付给承包人。
4. 质量保证金:合同约定的一定比例的工程进度款应作为质量保证金,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履行缺陷修复义务。
三、工程款支付凭证及审核1. 支付凭证:承包人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时,应提供以下凭证:(1)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支付申请书;(3)工程进度报告及工程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4)其他合同约定的支付凭证。
2. 审核流程: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总监理工程师应全面掌握项目整体形象进度情况,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进度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f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的管理,规范公司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程部为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合同依据原则:所有工程款项须依据合同条款约定进行支付,不得未签订合同、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一般行政性缴款需经子公司总经理书面(专题签报)同意后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条分级审批原则:工程款需由合同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第三方审计单位(如有)现场管理人员签审意见后办理支付手续,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支付。
第五条会签支付原则:合同内容如与子公司其他部门管理业务相关,在支付工程款时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支付工程款质保金或直接支付完的,需相关部门会签。
第六条工程结算原则: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委托并组织专业第三方审计单位依据具体合同,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争议事项完成工程结算。
第七条真实发生原则:所有工程款必须以图纸工程量为基础,对照现场复验情况,结合合同约定公平合理确定结算费用。
所有经办、审批人对各自工作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审批流程第/1条结合公司财务制度,严格制定内部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流程须有申请、审核、复核、审批、执行等环节,不可未完成审批手续,而直接执行。
第九条因特殊原因工程发生重大变更、超合同约定支付或本指引说明以外的特别事项,公司应以签报形式报省公司审批。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条所有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资料依据必须详实、充分,且需为书面原件,非书面文件一律不得计入。
第H^一条所有计入工程结算的变更签证必须要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需相互配合,依据合同约定,合法合规、高效处理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工作,避免因此出现违约情况。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款支付程序,保证工程款支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款支付管理。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
现场工程款支付以项目管理单位为主体,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子司共同做好工程款支付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中涉及施工单位的管理规定由项目管理单位在招标时列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依据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的主要依据是项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技术规范、施工图(含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增减的审批文件以及建设单位的其它相关文件等。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工程款支付的基础,参建各单位必须熟悉工程量清单。
(一)参建各单位相关人员应熟悉本项目的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方法;(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签订合同的基础,甲乙双方按招投标文件确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办理工程款计量手续。
因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造成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双方另行办理新增项目确认手续后,纳入工程款支付。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原则第七条工程款支付原则上按照里程碑节点(里程碑节点指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完成时间的节点,如房建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置合同支付条件。
如采用月进度付款方式设置合同支付条件,须按一事一报的方式取得集团公司批准。
第八条推行民工工资预扣保证金制度:在每次进度款支付时,按审批确定的支付额××%预扣作为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在一个年度结束时,经项目管理单位确认未发生民工工资支付拖欠事件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原则上不支付预付款(或备料款),确需支付者,须按一事一报的方式取得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条在工程项目建设(或实施)期内,工程款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支付、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进度款的发放,确保工程进度能按计划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1、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预结算书(3)月度形象进度计划2、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程序1、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的付款比率,按当月工程进度的完成量,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见附表),报监理公司审核。
工程款支付证书应含以下内容(1)计划的完成情况(用文字说明)(2)当月形象进度的完成情况(注明轴线范围、标高、楼层)(3)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及产值报表(按合同办理)2、监理公司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工程管理部审核,监理公司审核内容如下:(1)计划完成情况。
(2)所报形象进度是否属实。
(3)已完进度的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4)已完工程部分的工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是否上交。
3、工程管理部接到监理公司的审核意见后,检查施工单位的实际完成量与监理公司的审核量是否相符,并签署意见后将所有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汇总列表递交成本合约部。
4、成本合约部根据工程管理部的形象进度,结合合同付款方式和已付工程款情况,编制进度付款计划交总经理及董事长,由总经理及董事长召集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商量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计划。
5、成本合约部按经理会确定的付款额度,对各施工单位开出月份工程款结算单。
6、施工单位领取月份工程款结算单后到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成本合约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工程款。
二、工程尾款支付办法工程尾款参照合同条款执行,工程保修期间满后,由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保修回访单,交由工程管理部和物业部确认该项工程质保期是否到期,工程资料和相关手续是否全部办理和移交完毕,工程是否还存在质量问题后,签署意见(签字盖章),成本合约部收到回访单后,按合同约定,会同工程进度款一起编制月资金计划支付工程尾款。
如果该项工程质保期内存在任何问题,请工程管理部和物业部在工程保修回访单上表述清楚,如施工单位要求尾款一次买断,则成本合约部在了解维保期情况后另行签订协议。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款拨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了规范工程预结算管理、工程款拨付或抵扣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部资金的安排与使用避免超付工程款现象发生,确保公司利益,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针对工程款拨付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2、凡属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等需要进行工程预算、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借款、转帐、抵扣等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3、本办法所称工程款,是指酱性投入的工程项目中应支付给承包企业或个人的工程承包款、甲供材料款、装修款、维修款及设备采购款等。
第二章工程款拨付的规定1、办理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甲供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业务,必须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在进场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即时结清的零星采购维修事项除外)。
特殊情况不能在进场前签订合同的,必须在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补签合同。
2、签订工程合同要做到项目合同、主体一一对应,即:一项目一合同,一合同一主体。
3、工程合同签订时必须要有工程价款,签订的工程价款要有预算(采购设备只有一口价的除外),预算应遵循“准确、谨慎、智谋从严”的原则。
4、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变更合同内容,及时办理经济签证手续或签订补充合同,新增的工程内容按合同约定是否进入进度款拨付范围。
5、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主体进行工程款预算、结算及工程款的拨付。
如承包人属企(事)业法人单位,只能与合同主体单位办理前述相关业务;如承包人为自然人,只能由合同约定主体个人持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及合同原件与工程项目单位办理相关业务。
合同约定主体个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须事先到工程项目单位办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本人亲笔签名且摁手印,被授权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业务。
6、未签订合同前一律不得拨付工程款,特殊情况下需要支付的,必须按借款性质进行审批,在签订合同后,按照规定审批程序转入工程拨付款中。
工程项目付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规范付款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负责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加固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付款。
(二)诚实信用: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公开透明:付款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高效便捷:提高付款效率,确保工程进度。
第二章付款程序第四条工程项目付款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合同签订阶段:在合同签订前,财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比例、付款时间等事项。
(二)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分阶段进行付款。
(三)竣工验收阶段: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最终付款。
(四)工程保修阶段:在工程保修期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修金支付。
第五条付款程序如下:(一)施工方提交付款申请:施工方根据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向财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等。
(二)审核审批:财务部门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工程进度、工程量、合同约定等是否符合要求。
审核通过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三)支付款项:经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第三章付款管理第六条工程项目付款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量清单管理:财务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工程量清单,明确工程量、单价、总价等。
(二)合同管理: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付款审批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付款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等。
(四)资金管理: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
(五)信息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付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查询、统计等功能。
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及管理办法
第2章 付款流程
第四条 工程进度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 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工情况及相关合同约定提出付款申请。 付款申请需包含付款事由(合同依据)、形象进度说明、工 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如果合同规定 需在进度款中支付),并有项目经理的签字,加盖单位公 章。付款申请表可使用施工单位制式表格。 2. 施工单位每月25日后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提供完 整的工程清单资料送监理审核,同时报送工程费付款审核 表。 3. 请款单位将付款申请材料送交到现场工程监理处,由工程监 理公司独立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司提供统一内部使用的 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表,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在 该付款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 材料及付款审批表移交公司专业工程师审核。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的其他规定
1. 公司制作统一格式的付款审批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2. 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合同及预算制作《工程项 目资金支付计划表》,自工程合同签订后预报工程用款计 划,每月上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在审批过的工程用款计 划范围内支付各种款项;
3. 成本控制部应安排专人制作项目工程合同一览表,包含所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项目合同一览表需动态反映合同内 容、支付金额等变化情况,按月报公司管理层和公司办公室 备案;
(大写)
经审核本期实际应付款 (大写)
本期应扣甲供材料、设备
(大写)
款
本期其他应扣款
(大写)
本期实际应支付款
(大写)
监理公司审核意见
监理工程师: 程师:
审核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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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程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及集团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工程管理办法,结合集团事业群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集团指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所属公司指北大方正集团所属全资、控股以及其它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付款、零星支付、材料以及设备采购付款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
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严禁违反合同或者逃避合同管理的支付行为。
第二章付款流程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
付款申请需包含付款事由(合同依
据)、工程量清单、价格分析、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并有
项目经理的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付款申请被送交到现场工程监理处,由工程监理公司独立完成审核并出
具意见。
授权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相关文件被递交到项目小
组/公司。
3.项目小组/公司安排专业工程师、造价师进行实质性审核,再由财务部、
其他相关部门会签,最后由项目小组/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
4.付款申请连同监理、项目小组/公司的意见一同递交事业群。
事业群组织
相关部门审核后,给出最终支付意见,反馈到项目小组/公司,并由其完
成最终支付。
事业群须将支付情况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备案。
超出用
款计划的,事业群须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五条工程结算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
付款申请需包含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
单、工程验收文件、整改项目验收单、工程移交单等,如果是工程保修
款还需要有使用部门同意付款的确认单。
2.项目小组/公司接收到付款申请后,组织工程部门、使用部门对相关项目
进行确认,并由财务部门复核各项费用。
所有相关手续都必须以正式文
件或表格的形式予以确认。
在所有手续都完备后,项目公司可以把确认
文件及付款申请递交到事业群申请付款。
3.事业群对相关文件复核后,报送集团财务管理部和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并按审批意见,由项目小组/公司完成支付手续。
第六条工程预付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工程预付款的基本审批流程参见进度款的支付流程,将工程量确认程序调整为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支付条件确认程序。
第七条材料、设备采购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付款过程也可以划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含保修款)三个阶段,各阶段付款均需严格按照合同条件执行。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可以由项目公司履行审核手续,直接支付给供货方,但需把付款情况及时上报事业群备案。
当实际采购数量发生变化,进度款支付额度将超过原合同约定时,项目公司需把合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并按审核意见决定实际支付额度。
结算款支付前供货方需提供结算清单,并由财务部门组织对实际到货情况与结算清单及合同的核对,在货物验收部门与使用部门对货物数量、质量情况认可
后,项目小组/公司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并将上述资料报送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核,项目小组/公司按照审核意见完成支付手续。
第八条零星工程付款的管理流程
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应避免出现零星工程付款的情况,当确实无法避免的时候应首先考虑签署合同,并履行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签署合同可办理工程签证,并按集团签证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的管理体制
集团对工程款支付实施集团相关职能部门、事业群和项目小组/公司三级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各部门职责
项目小组/公司负责组织对各项付款内容的实际审核,并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事业群组织对付款项目的审查,并统筹安排项目内资金的使用;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对工程款支付全过程进行监控,对用款计划审批,并统一调度项目资金。
项目小组/公司需提前预计合同支付情况并在工程建设月报和工程(付款)计划中反映,上报事业群和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并接受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对资金的统一调度,适时安排付款。
项目小组/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工程款的实际审核与支付过程中,需严格审查各项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按流程办理付款事宜。
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小组/公司及事业群汇报。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的其他规定
1.项目小组/公司应制作付款审批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2.项目小组/公司应根据批准的可研估算、概算制作《投资使用与资金筹措
计划》,并在建设期内逐月预报工程用款计划,上报事业群和集团资金
管理中心审批。
各月实际支付款项应在用款计划范围内,如有调整应事
先经事业群和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
3.项目小组/公司应制作项目合同一览表,包含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
同。
项目合同一览表需动态反映合同内容、支付金额等变化情况,按月
上报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部备案;
4.工程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格的20%,并不迟于工程开工后的第三
个月开始抵扣;进度款支付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80%,并保留不少于
3%的保修款;特殊项目的采购合同可以征得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
同意后超出此上限;
5.需由集团协助申请银行贷款支付的工程款项目,项目小组/公司和事业群
审核后还须经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6.为了加快审批流程,保证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小组/公司可以征得事业群
同意后在合同或内部文件中约定各部门的审批时间,但留给集团部门的
审批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解释与生效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编制,由集团总办会授权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行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