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标及比选管理办法
代理公司招标比选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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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不断寻求优化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的途径。
代理公司作为企业拓展市场、降低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合作伙伴,其选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选择一家合适的代理公司,我司特制定本招标比选方案。
二、招标目的1.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程序,选择一家具备良好信誉、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的代理公司。
2. 提高我司市场竞争力,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效益。
3. 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 市场调研与分析2. 产品推广与销售3. 客户关系维护与管理4. 市场营销策划5. 品牌宣传与推广6. 其他相关服务四、招标条件1.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 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记录。
3. 申请人须具备相关行业经验,具备熟悉我司业务领域的专业团队。
4. 申请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5. 申请人须同意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我司商业秘密安全。
五、招标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我司官方网站、行业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公司参与投标。
2.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代理公司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 初步筛选: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比选阶段的代理公司。
4. 比选阶段:招标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进入比选阶段的代理公司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代理公司实力评估:包括公司规模、团队实力、行业经验等。
b. 服务方案评估: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模式、服务价格等。
c. 项目实施计划评估:包括项目进度、项目预算、风险控制等。
d. 售后服务评估:包括售后服务体系、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
5. 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6.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我司签订正式合同,履行相关服务。
采购比选管理制度
![采购比选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2a4479f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2b.png)
采购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公司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采购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设备、服务和工程等项目的采购比选工作。
第三条采购比选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选择供应商提供所需物资、设备、服务和工程等项目的过程。
第四条采购比选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比选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比选的程序、角色、责任和权利,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采购比选的程序和流程第六条采购比选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流程进行:(一)需求确定:各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确定采购物资、设备、服务和工程等项目的需求。
(二)编制比选文件:采购人员根据需求编制采购比选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或邀请函等内容。
(三)发布比选公告:通过公司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比选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四)接受投标: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五)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履约管理:监督和管理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七条采购比选的程序和流程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但必须遵循程序的顺序和规范进行。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采购比选的程序和流程,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
第三章采购比选的角色和责任第九条公司下设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和监督公司的采购活动,制定和完善采购规章制度。
第十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采购人员,负责本部门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采购计划、编制比选文件、接受投标、评标等工作。
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部门、各部门的采购人员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采购比选的程序和原则。
公司招标比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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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标比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招标比价活动,加强采购管理,保障企业利益,提高公司采购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招标比价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司招标比价活动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保证所有供应商均有平等的参与机会。
2.合理竞争原则。
公司招标比价应当促进供应商之间的合理竞争,获取优质产品和服务。
3.真实透明原则。
公司招标比价应当做到真实透明,对于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审查,不得包庇、纵容违规行为。
第三章招标比价程序1.需求确认。
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经过审核确认需求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编制招标文件。
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内容、标准以及评标方式等。
3.公告发布。
在公司内部或公开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信息,吸引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4.供应商报名。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5.评标委员会组建。
公司成立评标委员会,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法务部门等人员组成。
6.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和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7.中标公示。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中标结果。
8.签订合同。
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落实到具体执行。
第四章招标比价管理1.招标比价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2.对于招标比价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招标比价活动的记录进行归档和保管。
4.对于不符合招标比价制度的违规行为,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章监督检查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招标比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标比价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定期组织对招标比价活动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和检查。
第六章附则1.制定本制度应当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一篇就够)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范例二
![(一篇就够)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范例二](https://img.taocdn.com/s3/m/6330e20f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39.png)
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防范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招标活动。
二、招标工作组织与协调1.公司应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招标管理制度,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的招标工作。
2.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营管控部,负责具体的招标日常管理工作。
3.各专业部门应参与招标活动,提供专业支持和建议。
三、招标过程管理1.招标计划制定:根据项目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招标计划,明确招标的范围、时间、方式等。
2.资格预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招标文件编制:根据招标计划和资格预审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合同条款等。
4.发布招标公告: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评标与定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评标,选定中标人并公示。
6.合同签订: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7.招标后续工作:履行合同条款,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招标风险管理1.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对招标结果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对招标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监督与考核1.对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过程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2.对招标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对中标项目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3.对招标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其积极参与和推动招标工作。
六、附则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经营管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篇就够)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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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
第四条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
公司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五条公司的招标范围包括:1. 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2. 物资采购项目:包括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各类物资采购项目。
3. 服务采购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物业管理等各类服务采购项目。
第六条公司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
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七条招标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交货期限、报价方式等内容。
2.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根据招标方式的不同,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4. 发售招标文件: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5. 投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6. 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宣读投标人的报价和其他重要内容。
7.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8. 中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 签订合同: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公司签订合同。
第四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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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工作,控制经营成本,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总部、分公司和子公司在境内开展招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招标是指公司作为招标人(买方)发出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说明作为采购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划分、数量、投标单位(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招标活动遵循下列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回避原则。
第五条不得将应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六条领导干部以及主管、实施采购的人员与投标人或投标单位的控制人、负责人、主要管理人、业务经办人有配偶、子女和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存在回避情形的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七条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明招暗定、泄露标底。
对违反规定者,依照公司员工奖惩的制度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章范围和标准第八条本办法所指采购招标的范围包括,按照公司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设计分包、咨询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产品、服务等采购事项(以下简称“业务采购事项”),以及公司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确定的产品、服务采购事项(以下称“非业务采购事项”)两类。
第九条业务采购事项符合下列标准的应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非业务采购事项单项合同100万元以上的应招标。
第十条依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或者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涉及核心商业秘密的项目;(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专有服务;(三)公司范围内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配套、体系管理或者系统运行要求;(五)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六)市场范围内,供应商单一;(七)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八)公司规定或审批通过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司比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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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比选管理办法比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合同部部长、规划设计部等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完整版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48ca66f6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a5.png)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进行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采购、服务等方面的招标。
二、招标原则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
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三、招标条件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并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采购项目。
2.达到必须招标标准而没有招标的采购、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以下程序:(1) 招标相关管理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2) 采购与招标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决策,形成推荐决策意见。
(3) 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4) 报请公司董事长审批。
报请审核的内容要规范详实,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承包人或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承担同类项目的业绩,不招标的具体原因,集体决策的有关会议纪要、决议等。
四、招标流程1.由预算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采购部、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办、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
2.达到第七条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公司招标及比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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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招标及比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简称公司、招标人、比选人)的招标及比选活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建设工程、技改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 号)、《***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府发〔2014〕62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令第197-1 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比选程序暂行办法》(*** 集发〔2006〕168 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招标失败后的公开比选。
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指招标外由公司自行组织进行的比选。
第二条公司的招标及比选活动,执行评标委员会(评标组)独立评标、监督部门依法监督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及比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 公司)的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招标及比选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技改工程项目、技术服务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修理、财产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及其他等。
(一)建设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的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二)技改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三)技术服务项目的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性能考核试验、检测检验等。
(四)设备、材料的采购、修理范围包括:建设经营活动中使用设备、备品备件、材料等的采购、修理等。
(五)财产管理项目的范围包括:资产评估、财产保险及租赁、审计等。
(六)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的范围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含劳务派遣等)、企业年金、职工补充医疗(养老)保险管理等。
公司内部材料采购比选招标方案
![公司内部材料采购比选招标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646c27a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37.png)
公司内部材料采购比选招标方案尊敬的领导:获知公司内部材料采购比选招标方案,我认为这是公司推进采购管理优化、提高采购效率的一个好机制。
在这里,我愿意就此向您提供一个详细的比选招标方案。
1.制定采购方案首先,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明确的采购方案,明确所需采购的材料种类、数量以及质量要求等内容,以便供应商准确理解和报价。
2.招标公告发布为了达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们需要通过公司网站、行业媒体等途径发布招标公告,将采购需求向外界公开,并邀请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招标。
3.参与条件和要求招标公告中需明确供应商参与比选招标的条件和要求,包括注册资金、业绩要求、资质证书以及参与报价的材料等。
只有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比选招标。
4.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在了解采购需求和要求后,按要求提交报价材料。
公司设定报价截止日期,确保提供足够的竞争时间。
5.评审评估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应成立,由多个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和评估,综合考虑供应商资质、报价、交货期等因素。
6.合同谈判优选出若干合格且具竞争力的供应商后,进入合同谈判阶段。
这一阶段为双方商讨合同条款、价格、交货期等细节,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7.履约管理签订合同后,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管理,确保供应商按时、按量提供合格的材料,并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
8.供应商评估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质量、价格、服务、交货期等方面,对供应商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随时调整供应商名单。
通过采取比选招标的方式,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提高采购效率:通过广泛邀请供应商参与比选招标,可以更好地获取市场信息和报价,提高采购效率。
2.降低采购成本:供应商间的竞争可以促使价格下降,降低采购成本。
3.保证质量和可靠性:透明的比选招标过程可以有效筛选出具备资质、质量可靠的供应商,降低合作风险。
4.优化供应链管理:建立稳定的供应商关系,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整体运营效益提升。
工程公司招标管理办法(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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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公司招标活动,提高招标效率,保证招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公司所有招标活动,包括工程、货物、服务招标等。
第三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五条招标范围:(一)工程招标: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二)货物招标:包括设备、材料、产品等。
(三)服务招标: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
第六条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通过公告、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邀请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与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直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七条招标前准备:(一)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方式、时间、地点等。
(二)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三)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合同等。
第八条招标公告:(一)招标公告应当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等。
(二)招标公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投标:(一)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业绩和信誉。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
第十条开标、评标和定标:(一)开标: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二)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三)定标: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第四章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条款。
比选招标公司管理办法(3篇)
![比选招标公司管理办法(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8c019e5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06.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比选招标公司的行为,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标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比选招标公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比选招标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二)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具备履行招标代理职责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和设备。
第二章比选程序第四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公司的比选条件、评标标准、招标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招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比选公告:(一)在政府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二)通过招标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三)通过行业协会、专业媒体等渠道发布。
第六条潜在的招标公司应按照公告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招标代理资格证明文件;(五)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招标人应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标报告。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标:(一)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二)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包括技术方案、技术实力、技术经验等方面;(三)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包括报价、服务承诺、财务状况等方面;(四)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45f4c6f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bf.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进行的各类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的招标。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公开透明,招标过程应接受监督。
(二)公平原则:所有参与招标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享有平等的机会。
(三)公正原则: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平竞争,确保中标结果公正。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参与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合同约定。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一)公司年度采购计划中列明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公司临时性需求或特殊情况下的采购。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招标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通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参加投标。
(二)邀请招标:在特定范围内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参加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在特定条件下,与多家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进行谈判,确定中标者。
(四)单一来源采购:在特定条件下,只能选择一家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进行采购。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准备(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
(三)确定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七条招标公告(一)招标公告应通过公司指定的媒体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行业媒体等。
(二)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等信息。
第八条投标(一)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务文件等。
(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第九条开标、评标和定标(一)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由招标领导小组主持。
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完整版二
![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完整版二](https://img.taocdn.com/s3/m/a15b8f20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cb.png)
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活动,提高公司招标活动的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
第三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具有招标条件的项目,以招标方式寻找供应商、合作方、服务提供商等的过程。
第五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合作方、服务提供商参加投标的方式进行的招标活动。
邀请招标是指公司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合作方、服务提供商参加投标的方式进行的招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组织第六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活动的决策、组织和协调。
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组成。
第七条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活动的日常事务。
招标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八条招标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一)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二)组织招标活动;(三)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四)负责招标活动的现场组织;(五)负责招标活动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六)其他相关事务。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九条招标活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文件:由招标办公室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需求、市场情况、供应商、合作方、服务提供商等因素,编制招标文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办公室负责,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三)接收投标文件:由招标办公室负责,接收供应商、合作方、服务提供商等提交的投标文件。
(四)组织开标:由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开标活动,并邀请所有已接收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合作方、服务提供商参加。
(五)组织评标:由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确定中标人: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七)签订中标合同: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中标人与公司签订中标合同。
公司招标文件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文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86a6d14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35.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文件的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合法、合规、规范原则;3. 效率、经济、效益原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公告;2. 招标文件;3. 投标须知;4. 投标文件;5. 评标办法;6. 合同范本;7. 其他相关文件。
第六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确保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格式规范、语言简洁。
第七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由招标部门负责,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第三章招标文件的审核第八条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招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第九条招标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格式、程序等进行审核。
第十条招标委员会审核招标文件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 招标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2. 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3. 招标程序的规范性;4. 评标办法的合理性、科学性;5. 合同范本的适用性。
第十一条招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审核后,应当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招标文件的发布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招标部门负责发布。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发布应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 公司内部公告;2. 行业媒体;3. 公共信息平台;4. 其他合法途径。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的发布应确保及时、准确、全面。
第五章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第十五条在招标文件发布后,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遗漏、错误或其他需要澄清、修改的情况,招标部门应及时进行澄清或修改。
第十六条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后,应重新发布,并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均能及时获取。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4884feea32d7375a5178087.png)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为实施科学管理,强化和完善招、议标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效益,现依据公正、透明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企管部负责组织和规范采购的招、议标管理,具体负责招、议标的组织和价格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为保证招、议标的公正性,对每次采购招、议标评审参加人员,将由企管部根据所采购物资的类别、服务项目等其它要求,临时组织评审组。
评审组由技术部门、招议标负责部门、使用部门等人员构成。
第三条:采购方式的分类1.招标、议标: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招集三家以上供货商参与招标、议标,通过资质审查和评标,选择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和价格的选择由采购部门和招议标管理部门负责。
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营业执照、规模、业绩、资质证明,并具备产品质优价廉,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有较好的企业信誉度,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等条件。
2.比价: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询价,最后通过对精选的三家以上的厂商进行比价,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选择供应商的原则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同“采购方式的分类(1)”。
3.对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电器电料、办公用品、零星劳保用品、电脑及耗材、车辆维修等物资和服务,可选择一至两家专业供货商,选择办法按“采购方式的分类(2)”执行。
第四条:采购作业方式1.原辅材料、燃料采购方式。
(1)招标、议标采购的物资:烧碱、液氯、硫酸铝、聚丙烯酰胺、分散松香胶、淀粉、蒸煮助剂。
煤、浆板、轻质碳酸钙、荧光增白剂、中性施胶剂、滑石粉、毛毯、聚脂网、显白剂、石灰、夹板等。
(2)比价采购物资:磷酸二氢钠、引纸绳、尿素、重柴油、农膜、聚合氯化铝、过氧化氢。
磷酸三钠、消泡剂、抗水剂、防腐杀菌剂、铁丝、钢带等。
(3)麦草收购采取长期联合用户与个体户相结合的办法,价格随行就市。
2.备品备件、五金工具、低值易耗品、润滑油类、外协件以及电器电料、仪器仪表等物资采购方式的设定。
公司招标的管理办法(3篇)
![公司招标的管理办法(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03ce7bc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f2.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活动,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原则:对所有投标人平等对待,确保公平竞争。
3. 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和结果应当公正无私,不得徇私舞弊。
4.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招标范围与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1. 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2. 公司所需各类货物、设备、材料;3. 公司所需各类服务;4. 公司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等。
第五条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大型、复杂、涉及多个供应商的项目;2. 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的项目;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技术要求较高、市场供应有限的项目;4. 直接委托:适用于技术要求简单、市场供应充足的项目。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前期准备:1.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方式、时间、地点等;3.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等;4. 审查投标人资格,确保投标人符合招标条件。
第七条招标公告与邀请:1. 公开招标: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2. 邀请招标: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八条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查。
第九条开标与评标:1. 招标人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开标;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条中标与合同签订: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确定中标人;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1b6d54b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5d.png)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各类招标活动,包括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等。
第三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或者影响招标过程和结果。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公司的招标活动。
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的招标计划和招标方案;(二)审核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三)监督招标过程,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四)审批中标结果和合同签订;(五)处理招标活动中的异议和投诉。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三)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四)接受投标文件,组织开标;(五)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六)公示中标候选人;(七)审批中标结果,签订合同。
第七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项目的名称、数量、质量、技术规格、交货期限、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九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地点。
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十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人主持,公开进行。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提出中标候选人。
第十一条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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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标及比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简称公司、招标人、比选人)的招标及比选活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建设工程、技改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府发〔2014〕6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7-1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比选程序暂行办法》(***集发〔2006〕168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招标失败后的公开比选。
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指招标外由公司自行组织进行的比选。
第二条公司的招标及比选活动,执行评标委员会(评标组)独立评标、监督部门依法监督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及比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的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招标及比选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技改工程项目、技术服务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修理、财产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及其他等。
(一)建设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的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二)技改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三)技术服务项目的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性能考核试验、检测检验等。
(四)设备、材料的采购、修理范围包括:建设经营活动中使用设备、备品备件、材料等的采购、修理等。
(五)财产管理项目的范围包括:资产评估、财产保险及租赁、审计等。
(六)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的范围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含劳务派遣等)、企业年金、职工补充医疗(养老)保险管理等。
(七)其他项目的范围包括:除上述项目外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议书或技术规范书提交时限要求:须招标的项目,项目管理部门于项目实施前90日将拟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董事会)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交与招标承办部门,以开展招标相关工作。
须比选的项目,项目管理部门于项目实施前45日将拟比选项目的技术规范书交与比选承办部门,以开展比选相关工作。
第六条招标、比选的组织形式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一)招标项目由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在政府指定的媒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
(二)比选项目由公司组织进行。
比选信息发布媒体为******公司网站(若依规定变更,则以变更后的执行)。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府发〔2014〕62号)“一、完善招投标操作制度第(二)款”:总投资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含技改项目),通过政府指定网站以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总投资在**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含技改工程),通过比选(公司自行组织进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第七条招标(一)公开招标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的建设工程和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的技改工程,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公开招标:(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的施工;(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材料采购;(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4)监理建设工程、技改工程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总投资额在***万元及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后采用邀请招标,公司将投标邀请书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1)因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4)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公开招标。
招标人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具备承担能力、信誉良好、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含)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公开比选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通过公开比选确定承包人。
比选人可以确定2个或者3个比选申请人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
比选人在政府主管部门及******公司监督部门、公司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评选。
两次公开比选失败的,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不再进行比选。
不再比选的,由比选人直接确定承包人,但参加了比选竞争、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八条比选(一)技术服务项目、未达到备案标准或未通过备案的建设和技改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比选:(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修理;(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4)单项合同估算价**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技术服务。
(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财产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及其他项目均采用比选方式。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比选承办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直接进行费用谈判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一)未达到比选标准的项目;(二)对前期通过比选确定的单位,在项目实施、服务质量等方面均得到公司相关部门的好评;在后期有相同或类似项目时,经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并报公司同意后,可直接与该单位进行费用谈判;(三)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四)抢修项目;(五)两次比选失败的项目。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条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项目副总经理成员: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批准招标、比选项目以及招标、比选文件;负责领导招标、比选全过程;审定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人。
第十一条招标管理办公室(一)招标管理办公室招标管理办公室(简称招标办)设在计划合同部。
办公室主任由计划经合同主任兼任,成员由招标相关人员组成。
(二)招标办职责负责招标、比选的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公司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招标全过程,配合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将招标、比选项目的招标情况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其中:综合部承办综合事务类项目[指公司所属范围内(包括租用场地)建(构)筑物、道路的保洁、物业、供水(电、燃气等)的管理,办公设施(含空调)及用品的采购、维护,劳保用品的采购,消耗性材料(含粮、油等食品类,床上用品、日用品、家具、窗帘等易耗品)的采购,车辆的采购、修理合同等;党群事务、劳动保障代理、劳务派遣、互联网招聘、培训合同等。
]的比选,并自行将比选情况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负责招标、比选评标会议资料准备和会务工作(其中:公司委托招标机构代理招标的评标会议资料准备和会务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比选评标会议资料准备和会务工作,由比选承办部门负责);负责办理招标文件备案;负责将招标、比选文件及投标文件移交至档案室归档(其中:综合部自行归档其承办的比选项目的比选文件及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依法组建比选项目评标专家组(一)公司建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组成员从评标专家库中产生。
评标专家组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标报告。
(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由于目前公司人员较少,暂未建立评标专家库。
待公司技术、经济类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时,再建立评标专家库及管理办法。
在评标专家库未建立之前,公司评标人员组成为:(1)公司内员工(含聘用专业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时间满三年且现从事技术、经济岗位的人员。
(2)公司股东方*****公司正式员工,现从事技术、经济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3)通过**投资评审中心或招标代理机构等渠道收集部分具有省级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
(4)每次比选评标时,从第(1)中抽取三分之二的评标人员,剩余人员从第(2)、(3)中抽取。
第四章招标程序第十三条公司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活动(一)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将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将通过核准(备案)的文件报送******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登记;(二)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分为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主要内容为:投标须知、招标项目简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技术要求、资质要求、报价要求、评标办法、评标专家人数、主要合同条款等。
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由工程部编写,商务文件由计划合同部编写。
计划部汇总招标文件,并由相关部门会签、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招标办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部、计划合同部分别根据******公司的审查意见修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后,招标办按规定进行招标工作。
(三)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次日起计算)。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次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六)招标办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
(七)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
3.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后,招标人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含不超过评标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的招标人委派的代表),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人委派代表以外的评标专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