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海洋功能区划

合集下载

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丹东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规划修编背景 (1)第一节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1)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3)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4)第四节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7)第二章规划修编依据与过程 (10)第一节规划修编主要依据 (10)第二节规划修编简要过程 (11)第三节规划修编主要成果 (14)第三章资料来源与数据采用 (16)第一节基础资料来源 (16)第二节基础数据采用 (16)第四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 (19)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分析 (19)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 (20)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预测 (21)第五章规划主要用地规模预测 (23)第一节农用地规模预测 (23)第二节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 (25)第六章耕地和基本农田分析 (29)第一节耕地内部结构与质量 (29)第二节耕地历年变化情况 (30)第三节基本农田质量状况 (30)第七章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 (32)第一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32)第二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 (33)第八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36)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6)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7)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40)第一节土地生态保护分区 (40)第二节环境友好型用地模式 (41)第十章土地利用统筹分区与调控 (43)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及调控 (43)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及管控 (48)第三节建设用地管制边界与区域 (50)第十一章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分解 (53)第一节规划指标分解原则 (53)第二节指标分解过程与结果 (53)第十二章中心城区控制与重大工程 (59)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59)第二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确定 (61)第十三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69)第一节评价的目的与原则 (69)第二节评价的依据与方法 (70)第三节生态环境现状及目标 (71)第四节评价过程及结果 (72)第五节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 (86)第十四章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88)第一节与省级规划的协调衔接 (88)第二节与上轮规划的协调衔接 (88)第三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 (89)第四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 (90)第五节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90)附表1:丹东市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2006—2010年)附表2:丹东市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2006—2020年)第一章规划修编背景第一节自然社会经济概况一、自然概况(一)位置与范围。

辽宁:发布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辽宁:发布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辽宁:发布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作者:暂无来源:《中国食品》 2017年第17期近日,辽宁省政府发布《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本规划是《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形成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基本依据,是辽宁省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规划提出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辽宁省管辖海域海洋开发强度控制在1.1%以内,优化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海洋开发强度分别控制在3.17%和0.43%以内,管辖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82%;通过海岸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禁止开发区域(国家及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占管辖海域面积比例不低于11.29%,禁止开发区域内海岛个数不低于78个。

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分为产业与城镇建设、农渔业生产、生态环境服务3种功能;依据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等3类分区。

优化开发区域划定8个,占全省的26.12%,要求优化海域空间布局,控制开发强度,构建布局合理、开发有序、各具特色的沿海经济区。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强对海洋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推动海洋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

优化海域海岛生态环境,实行更高要求的污染物减排指标,更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

限制开发区域划定14个,占全省的62.59%,涉及海洋渔业保障区和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要求增强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科学发展养殖业,不得擅自改变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海岸、海底地形地貌及其他自然生态环境状况,保持无居民海岛生态系统稳定,维持海岛利用现状,防止海岛资源遭到破坏。

海洋禁止开发区域包括5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占规划面积的11.29%,规划期内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自动进入禁止开发区域目录。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严格管理、强制保护,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延承性、独立性。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的意见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的意见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6•【字号】丹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正文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的意见丹政办发〔202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海洋强国战略,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促进我市海洋资源合理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5号)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海域管理范围丹东市海域管理范围由2021年修测海岸线数据和《丹东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所确定的丹东管理的海域外边界合围而成,面积为3398.24平方公里。

二、海域使用审批除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项目用海外,丹东市海域使用审批应遵循如下规定:(一)属地政府应向丹东市政府上报增养殖用海和立体分层设权年度或临时审批计划,年度或临时审批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并向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下级审核的项目用海的审核工作和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由东港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报东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丹东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原丹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海域使用权期满,申请续期的,由东港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报东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丹东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原合作区管辖的安康、海龙权属养殖海域划归东港市管辖并由东港市收缴海域使用金。

(四)海域使用应当符合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属地县级政府要科学编制海域使用规划,科学划分各功能区,协调各行业用海需求,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2017—2025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2017—2025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2017—2025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海区
规划建设区域
所在行政区域
规划建设位置
黄渤海区
渤海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秦皇岛-滦河口海域,大连近海海域,丹东近海海域,山东半岛近岸海域,南黄海等海域
辽宁
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包括绥中)近海等海域,普兰店湾海域,金州湾海域,大连渤海北部海域,塔河湾-高新园区海域,大连南部海域,满家镇-大李家-登沙河-大刘镇海域,广鹿岛-大长山岛-小长山岛海域,獐子岛-海洋岛-乌蟒岛海域,大连黄海北部近岸海域以及庄河市海王九岛附近海域
南海区
广东、广西和海南近海海域
广东
揭阳前詹海域,汕头平屿海域,汕尾陆丰碣石湾金厢南海域,惠州大辣甲、东山海、小星山海域,湛江江洪、硇洲、盐灶、南三岛海域,珠海庙湾、外伶仃、直湾岛海域,江门乌猪洲、沙堤、下川西南海域,阳江山外东、青洲岛、红鱼排、海陵岛海域,茂名大放鸡岛、第一滩海域,吴川博茂渔港西南部等海域,深圳大鹏湾、鹅公湾、杨梅坑、东涌-西涌海域
江苏
南通近海、盐城近海、海州湾近海海域等
东海区
浙江、福建近海海域
Hale Waihona Puke 浙江普陀东部海域、普陀中街山列岛海域,嵊泗马鞍列岛海域,平阳南麂列岛海域,瑞安北麂海域,苍南顶草屿海域,台州椒江大陈海域,临海东矶海域,温岭积络三牛海域,玉环鸡山岛群海域,温州洞头等海域,象山港、渔山列岛、韭山列岛海域
福建
宁德霞浦海域,福州连江、福清海域,莆田秀屿海域,漳州东山、诏安湾等海域
河北
北戴河近海、北戴河新区近海、昌黎近海、乐亭近海、唐山国际旅游岛近海、曹妃甸近海、滦南近海、沧州近海等海域
天津
天津南港工业区海域,大神堂海域
山东

海洋生态功能分区

海洋生态功能分区

海洋生态功能分区海洋生态功能分区是指将海洋根据生态功能的差异进行划分,从而有针对性地保护和管理海洋资源。

它主要基于海洋生物多样性、生态过程、生物生态功能以及生态系统服务等方面进行划分。

根据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目前主要有生物区系分区、生态系统功能分区和生态敏感性分区等。

接下来,将详细介绍海洋生态功能分区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一、生物区系分区生物区系是指其中一特定区域内由生物相互作用形成的、具有一定稳定性和相互关联的生态系统。

生物区系分区主要根据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不同,将海洋划分为不同的生物区。

根据海洋环境的特点和生物区系的分布情况,可以将海洋生物区分为浅海、中深海和深海三个主要区域。

1.浅海区:浅海区包括陆架区、岛礁区和近岸海域。

陆架区是从海岸线向外延伸的平缓斜坡,有着丰富的生物资源和高度物种多样性。

岛礁区则是由海洋提升、潮汐作用或火山活动形成的岛屿和珊瑚礁群,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

近岸海域是距离海岸线较近的海域,通常有较高的生物密度和生产力。

2.中深海区:中深海区是指距离海岸线较远的大洋区域,深度介于200-1000米之间。

该区域生物多样性相对较低,但仍然存在一些独特的物种和生态系统,如热液喷口生态系统和深海珊瑚群落等。

3.深海区:深海区是指距离海岸线较远的大洋区域,深度超过1000米。

由于光线和营养物质的不足,深海生态系统相对较为贫瘠,但却存在着许多神秘的生物和生态过程,如深海鱼类、巨大珊瑚等。

二、生态系统功能分区生态系统功能分区是根据海洋生态过程的差异,将海洋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

根据生态系统提供的各种服务,主要可以将海洋分为食物链基础区、渔业资源保护区、海洋生态系统保育区和海洋环境保护控制区。

2.渔业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保护区是为了维护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设立的区域。

该区域通常是鱼类繁殖和生长的场所,需要加强管理和保护,以保证渔业资源的充足和稳定。

3.海洋生态系统保育区:海洋生态系统保育区是为了保护重要的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过程而设立的区域。

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 一、海洋功能区划的概念和作用 • 1、概念 • 海洋主导功能:是指在某一海域多种功能同时并存的情况 海洋主导功能:是指在某一海域多种功能同时并存的情况
下,依据区域自然属性和社会需要程度,通过分析对比选 定的最佳的功能。按此功能安排海洋开发利用活动,能取 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结果。 海洋功能区:是指根据海域、海岛及相邻陆域的自然资源 海洋功能区:是指根据海域、海岛及相邻陆域的自然资源 条件、环境状况、和地理区位,并考虑海洋开发利用现状 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划定的具有特定主导功能,有利 于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能够发挥最佳效益的区域

• 2、特点
• 3、作用
• 二、区划范围、原则、和技术处理 • 1、区划范围、 • 2、原则、 • 3、技术处理 • (1)开发重点优先处理 • (2)规划与现状系与指标 • 四、区划成果的种类与编制 • 五、区划实施与管理
实践:
• 浙江省和舟山市为例海洋功能区划立法探 浙江省和舟山市为例海洋功能区划立法探
讨.caj • 海洋功能区划制度.doc 海洋功能区划制度.doc • 我国海洋功能区划中的公众参与及其效果 评价.caj 评价.caj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来源:中国海洋报发布时间:2012-04-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公开版)201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这是继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后,国家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对我国管辖海域未来10年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区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

国务院批复指出,海洋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战略空间。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已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统筹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布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批复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通过实施《区划》,到2020年,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海洋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得到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制度基本建立,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得到加强,遭到破坏的海域海岸带得到整治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国务院批复要求,《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区划》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依据《区划》尽快完成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各类海洋功能区的具体范围和管理要求,严格逐级审批。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4月25日,国家海洋局公布。

前言海洋是潜力巨大的资源宝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蓝色家园。

我国管辖海域辽阔,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空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在2002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基础上,制定《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

《区划》科学评价我国管辖海域的自然属性、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现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沿海地区发展战略,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划分了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用海、矿产与能源、旅游休闲娱乐、海洋保护、特殊利用、保留等八类海洋功能区,确定了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的主要功能和开发保护方向,并据此制定保障《区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区划》是我国海洋空间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文件,是编制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及各级各类涉海政策、规划,开展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

《区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

第一章海洋开发与保护状况第一节海域和海洋资源我国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跨越温带、亚热带和热带。

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至北仑河口,长达1.8万多公里,岛屿岸线长达1.4万多公里。

海岸类型多样,大于10平方公里的海湾160多个,大中河口10多个,自然深水岸线400多公里。

我国海洋资源种类繁多,开发潜力大。

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2020年)》201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这是继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后,国家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对我国管辖海域未来10年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区划》期限为2011年~2020年。

国务院批复指出,海洋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战略空间。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已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统筹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布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批复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通过实施《区划》,到2020年,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海洋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得到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制度基本建立,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得到加强,遭到破坏的海域海岸带得到整治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国务院批复要求,《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区划》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依据《区划》尽快完成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各类海洋功能区的具体范围和管理要求,严格逐级审批。

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区划》实施的各项保障措施,对《区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3]2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3]2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9.28施行日期2013.09.28文号辽政发[2013]28号主题类别海洋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3〕2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28日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目录前言第一篇发展战略第一章发展背景第二章战略目标第二篇总体布局第三章形成功能分区第四章优化空间结构第五章构建开放格局第三篇功能板块建设第六章工业开发板块第七章港口物流板块第八章城镇建设板块第九章旅游休闲板块第十章农业渔业板块第十一章生态保护板块第四篇岸段保护与利用第十二章丹东岸段第十三章大连岸段第十四章营口岸段第十五章盘锦岸段第十六章锦州岸段第十七章葫芦岛岸段第五篇实施保障第十八章提升保障能力第十九章完善体制机制前言辽宁海岸带东起鸭绿江口、西至山海关老龙头,大陆岸线长2110公里。

规划范围包括:海岸线向陆域延伸10公里、向海域延伸12海里(约22公里),陆域面积1.45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1万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涉及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6市的28个县(县级市、区)。

2011年末,行政区划范围内总人口1287.5万人,占全省30.3%;地区生产总值9211.6亿元,占全省41.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1546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1.0%。

丹东市发展海洋经济的对策建议.doc

丹东市发展海洋经济的对策建议.doc

丹东市发展海洋经济的对策建议摘要:“十二五”时期将是辽宁海洋经济发展的爆发期,北黄海经济带的开发建设为丹东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文章从建设海洋创新发展示范区,构建四大海洋产业体系,打造东北地区国际物流中心,提升北黄海经济带开发软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丹东发展海洋经济的建议。

关键词:丹东海洋经济对策建议北黄海经济带的开发建设为丹东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丹东应从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构建临港工业、江海旅游、现代渔业和海洋新兴产业四大海洋产业体系,打造东北地区国际物流中心,提升北黄海经济带开发软环境四个方面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一、以开发开放为着力点,建设现代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1.规划先行,促进示范区产业合理布局现代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要以重大项目实施为抓手,要制定权威性总体规划,为临港产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进行准确定位和总体布局。

一是由市沿海办负责组织力量对丹东建设临港产业的水域条件、土地资源、能源供给、交通条件、辐射能力、淡水资源、环境容量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按照港口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编制《丹东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

二是海洋产业作为丹东重点发展和超前布局的产业,既要努力避免与庄河发生低水平同质化无序竞争,又要避免在海洋高端产业或产业高端出现同质化无序竞争。

建议由省沿海办牵头平衡协调丹东与庄河的产业发展问题,组织丹东与大连两市政府,成立北黄海经济带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规划体现陆海统筹原则,依托丹东地处辽宁沿海经济带,结合丹东在港口以及产业发展方面的特色,确定适合丹东发展的临港产业,并对丹东临港产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加快建设,构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平台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好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港口建设。

要充分利用丹东港20万吨矿石泊位获批的有利时机,依托丹通高速公路和东北东部铁路,快速开发东北腹地资源,重点建设粮食泊位4个、成品钢材泊位10个、煤炭泊位8个、矿石泊位20万吨级2个、30万吨级1个、集装箱泊位16个,并建设冷链物流大型冷库和交易市场,汽车中转、存储、拆装设施及油品物流设施。

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信息发布:【发表时间:0001-1-1】【字体:大中小】【打印】【返回】【关闭窗口】近岸海域区划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批复(辽环函[2006]157号)原区划于2006年5月22日予以调整,调整后大连市近岸海域共划分为69个功能区。

按照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1998-07-01实施)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HJ/T82-2001,2002-04-01实施),市政府决定对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作如下调整:一、四类环境功能区1、海之韵公园西端至海中一点(和尚岛煤码头东端至大三山岛西南角连线和海之韵公园西端至大孤山半岛山西头连线的交汇点)至开发区日清码头东端连线以西所包围的海域(不包含碧海山庄附近海域和开发区红土堆子湾底至日清码头东端连线以西海域)。

2、开发区大窑湾海域(大孤山半岛沙坨子至大窑湾大地村连线以西海域)、大孤山半岛北良码头北端至沙坨子向海延伸1000米所占海域。

3、旅顺口区双岛湾、董砣子近岸向海延伸2000米范围内,旅顺口区三涧堡镇石付村红庙所在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旅顺口区大羊头北端至杨家村向海延伸2000米。

4、金州区三十里堡镇港口及临港产业区码头岸线向海延伸2000米。

5、辽宁红沿河核电厂码头岸线向海延伸2000米。

6、瓦房店市长兴岛马家咀子至高脑子角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长兴岛葫芦山咀至五沟西咀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西中岛拉脖山至长兴岛葫芦山咀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西中岛的景房身至大月口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凤鸣岛的毛礁山至郝家窝棚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

上述码头岸线以审查通过的《长兴岛港区总体规划》为准,葫芦山湾和董家口湾除以上划定海域和航道、锚地必需的海域外,其余部分为功能待定区。

2008年丹东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2008年丹东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2008年丹东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二○○九年二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市政府赋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了2008年度全市近岸海域各项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首次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并编制了《2008年丹东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随着辽宁省沿海经济开发带的建设,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将更加强劲,与此同时,海洋环境面临的压力更大,保护海洋、保持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

期冀通过《2008年丹东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使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进一步了解我市海洋环境状况及面临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二〇〇九年二月目 录1概述 (1)2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2.1海水环境质量 (3)2.2海洋沉积物质量 (5)3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7)3.1陆源入海排污口分布 (7)3.2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状况 (8)3.3陆源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9)3.4陆源污染物排海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10)4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 (10)5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 (12)5.1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状况 (12)5.2赤潮监控区环境状况 (13)6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 (13)7海洋垃圾 (15)8海洋灾害 (16)8.1赤潮 (16)8.2海浪 (16)9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17)9.1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控制污染物排放 (17)9.2编制应急预案,强化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17)9.3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海洋意识 (18)9.4依法行政,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19)9.5履行职责,开展海洋环境执法监察 (19)9.6强化管理,加大海洋渔业资源恢复保护力度 (20)1概述丹东市地处辽宁省东南部,我国海岸线的最北端,拥有大陆海岸线125公里,岛屿岸线32.5公里,海洋国土面积3500平方公里。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17号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17号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正文:----------------------------------------------------------------------------------------------------------------------------------------------------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4年3月16日国函[2004]17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审批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的请示》(辽政〔2002〕23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

二、辽宁省是海洋大省,沿海地区人口密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较大。

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实现海域的合理使用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区划》是科学使用管理海域的重要依据。

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填海、围海及开采海砂等用海活动的管理,防止对海域、海岛和海岸的破坏性利用。

要依据《区划》审批海域使用项目,重点保证港口航运、油气勘探开发的用海需要,合理安排滨海城市旅游用海。

四、严格施行海洋环境保护措施。

必须依据《区划》审批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等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要加强对岸滩弃置、堆放和处理固体废物的管理。

对陆源污染物应实行减排防治后排放,并根据《区划》选择排污口位置,逐步实行深海离岸排放。

五、依据《区划》,尽快完成沿海市、县(市)海洋功能区划的修编工作。

修编《区划》要经过法定程序,通过科学论证,做到切实可行。

你省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落实《区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区划目标的实现。

国家海洋局要加强对《区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结束——。

第四章海洋功能区划

第四章海洋功能区划

成立编制组和制定工作方案
组建政府领导主持下的、由涉海行政部门 领导参加的海洋功能区划领导小组; 在海洋功能区划领导组的领导下组建海洋 功能区划技术指导组; 由海洋行政管理机构负责,联合涉海行政 部门,共同组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组; 协调好各种涉海关系,提高海洋功能区划 的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资料收集和分析
保留区
指目前尚未开发利用且在区划期限内也无 计划开发利用的海域。 保留区应加强管理,暂缓开发。 对临时性开发利用,必须实行严格的申请、 论证和审批制度。
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8个程序)
成立编制组和制定工作方案 资料收集和分析 功能区划方法 海洋功能区的划定 海洋功能区划报告的编写 绘制海洋功能区划图 建立区划管理信息系统 征求意见、评审、报批和向社会公布
优势资源、蕴藏量和分布、开发情况、资源开发对 本地区经济的影响。
自然环境分析及灾害风险评估
从收集到的大量自然环境资料中,归纳出有利于该 区资源开发的自然环境条件和制约因素。
社会经济状况分析
通过对各行业的产业结构、产值和效益的分析,找 出该区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与主要问题。
功能区划方法
海洋功能区划的核心问题
珠江口的三个重点填海地区
珠海围(填)海造地试点
海洋保护区
指为保护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经济 生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以及有重要科学、 文化和景观价值的海洋自然景观、自然生 态系统和历史遗迹而划定的海域。 包括
海洋和海岸自然生态保护区 生物物种自然保护区 自然遗迹和非生物资源保护区 海洋特别保护区
如何深刻揭示海洋特定区域固有的主导功能——指标法; 如何协调好各种关系——协调法。
指标法
依据科学标准(指标)确认海洋不同区域对于各海洋功能的适宜性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9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9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4.11.17施行日期2004.11.17文号辽政办发[2004]98号主题类别海洋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9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简称《区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我省海洋资源得天独厚,发展海洋经济空间广阔,是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领域。

在海域使用管理上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二、沿海市、县(市、区)政府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确定的编制原则,在《区划》指导下,尽快完成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或修订工作,报省政府审批。

三、沿海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区划》确定的目标,对《区划》审批前已发生的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域使用项目,要限期进行调整;《区划》审批后的用海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四、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与海域使用状况的调查和评价,建立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全方位跟踪和监测海域使用状况和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提高政府综合决策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

五、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区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海监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

各涉海部门要依法协调或衔接好相关区划、规划与《区划》的关系,确保《区划》目标的实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丹东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文本(报批稿)丹东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区划目的 (1)第二条区划依据 (1)第三条区划目标 (3)第四条区划原则 (4)第五条区划范围 (6)第六条分类体系 (6)第七条区划成果 (9)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10)第八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10)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10)第十条开发利用现状 (15)第十一条海洋生态建设 (17)第十二条海洋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8)第十三条面临的形势 (19)第三章海洋基本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 (20)第十四条海洋开发与保护总体布局 (20)第十五条功能分区概述 (21)第十六条农渔业区 (21)第十七条港口航运区 (22)第十八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26)第十九条海洋保护区 (28)第二十条保留区 (28)第四章实施保障措施 (30)第二十一条区划编制与审批 (30)第二十二条区划实施管理 (30)第二十三条海域使用管理 (31)第二十四条海洋环境保护 (33)第二十五条海岛保护与利用 (34)第二十六条生态环境整治、修复 (34)第二十七条基础能力建设 (35)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与执法 (36)第二十九条法制建设与宣传 (36)第三十条技术支持 (36)第五章附则 (38)第三十一条区划效力 (38)第三十二条区划附件 (3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区划目的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是海洋功能区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海域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定依据。

为适应丹东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落实国家“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总体要求,科学确定丹东市管理海域的海洋资源利用和保护方向与重点,分解、落实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目标与部分指标,进一步明确海域空间的基本功能和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管理要求,为海洋开发活动及海域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依照2012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和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丹东市政府组织编制了《丹东市海洋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

第二条区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2.《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2〕13号);13.《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2〕161号);14.《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2009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15.《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17108-2006);16.《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关于印发〈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海管字〔2013〕8号);17.《国家海洋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13〕747号);18.《丹东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第三条区划目标贯彻海洋功能区划制度,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维持海洋自然资源产品的长期供给能力,保护鸭绿江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和野生生物种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保障功能区健康安全运行。

以建设海洋强市为目标,优化海洋开发空间格局,合理配置海域资源,统筹协调行业用海,建立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海洋开发利用秩序,实现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至2020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进一步优化海洋资源开发保护空间布局。

有效控制海域空间开发强度和开发规模,认真执行围填海管制计划,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海洋战略新兴产业用海需求。

滨海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面积保持稳定。

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用海需求得到有力保障,重要渔业水域得到有效保护。

保留海域后备空间资源,实施严格的阶段性开发限制,为未来发展预留一定数量的近岸海域。

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布局更趋合理,海洋开发与生态保护更趋协调,科学合理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初步形成。

——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加大国家、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力度,提高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能力。

实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实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和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体系,维护海洋生态安全。

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保护区保护目标得到有效保护。

至2020年,海洋保护区面积535.6平方千米,约占管辖海域面积的15.64%,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

——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加强自然岸线保护。

严格控制占用岸线开发利用活动,对由于开发利用造成的自然景观受损严重、生态功能退化、防灾能力减弱,以及利用效率低下的海域海岸带进行整治修复。

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长度约2.6千米,纳入自然岸线管理的大陆岸线约61.7千米,占丹东市大陆岸线总长的58.2%;加强对鸭绿江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8.5千米具有生态功能岸线级对应海域的保护及生态修复,通过退耕还芦、退养还湿、水文调控等措施,增大大洋河口苇地、湿地面积,逐步恢复湿地生境。

第四条区划原则(一)修编为主,重在调整的原则。

本次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立足和利用原有的海洋功能区划成果,注重和突出修编。

以原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根据海域自然属性和海洋经济发展趋势,调整或删除不符合用海实际和发展规划的功能,增补已经明确的功能。

(二)尊重自然属性,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

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对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重要的渔业资源区、有代表性的海岸自然景观等实施有效保护。

对鸭绿江口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周边海域,适当设置一定的生态保护缓冲区,结合海洋环境现状,提高和细化海洋环境管控要求。

(三)加强保护自然岸线的原则。

加大对珍稀优美的自然基岩岸线、具有自然海岸生态功能的海岸湿地岸线的保护力度,细化鸭绿江口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内岸线的生态功能,严格制定相关的管控要求,提出落实区划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的具体措施,逐步提升自然岸线保有率,打造沿海生态屏障和绿色空间。

(四)陆海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陆地空间与海洋空间的关联性,以及海洋生态系统的特殊性,统筹协调陆地与海洋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保障海岸功能定位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港口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实现海陆产业联动发展、基础设施联动建设、资源要素联动配置、生态环境联动保护。

(五)切实保障国家安全的原则。

保障国防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海底管线安全,加强领海基点及周边海域保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第五条区划范围海洋功能区划范围向陆一侧以依法批准颁布的海岸线为界,向海一侧以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外部边线为界;东起鸭绿江口海域中朝海上分界线,西至丹东市与大连市海域勘界确定的海域管理界线。

区划海域面积约3423.19平方千米,区划大陆岸线长度约109.53千米。

区划期限:2013-2020年。

第六条分类体系按照《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的分类体系和类型划分标准,依据丹东市沿海自然环境特点、自然资源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在《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划分的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海洋保护区、保留区共5个一级类功能区的基础上,将全市海域划分为8个二级类。

具体见表1。

表1 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表各海洋基本功能区类型定义如下:(1)农渔业区指适于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和开发海洋生物资源,可供农业围垦,渔港和育苗场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海水增养殖和捕捞生产,以及重要渔业品种养护的海域。

包括以下二级类功能区:1)养殖区指供养殖或培育海洋经济动物和植物的海域。

2)捕捞区指在海洋游泳生物(鱼类和大型无脊椎动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其洄游通道(即过路渔场)使用国家规定的渔具或人工垂钓的方式获取海产经济动物的海域。

(2)港口航运区指适于开发利用港口航运资源,可供港口、航道和锚地建设的海域。

包括以下二级类功能区:1)港口区指供船舶停靠、进行装卸作业、避风及货物存放的海域,包括港口内港池、码头和仓储地等。

2)航道区指供船只航行使用的海域。

3)锚地区指供船舶候潮、待泊、联检、避风,以及进行水上装卸作业的海域。

(3)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指适于发展临海工业与滨海城镇的海域。

(4)海洋保护区指专供海洋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的海域。

包括以下二级类功能区:1)海洋自然保护区指为保护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和经济生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以及有重大科学、文化、景观和生态服务价值的海洋自然客体、自然生态系统和历史遗迹等而划定的海域。

(5)保留区指为保留海域后备空间资源,专门划定的在区划期限内限制开发的海域。

第七条区划成果1.丹东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文本;2.丹东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登记表;3.丹东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图件;4.丹东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编制说明;5.丹东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研究报告。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第八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丹东位于辽东半岛东北部,我国大陆海岸线的最东端。

东濒鸭绿江与朝鲜隔江相望,南临黄海与韩国、日本等国家一海相连,西与大连和鞍山接壤,北与本溪和吉林为邻,是连接朝鲜半岛与中国及欧亚大陆的主要陆路通道,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独特优势。

从国际经济区域看,丹东还处于东北亚经济区的中心位置,是连接中、韩、朝、日四国的重要交通枢纽,欧亚大通道的必经之地,是中国发展对朝、对韩贸易的主要桥头堡,也是东北三省东部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和对外门户。

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一)自然环境(1)气候条件与自然灾害丹东市位于亚欧大陆东岸中纬度地带,属暖温带亚湿润季风型气候。

四季分明,温度适中,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为6.8~8.7℃,南北温差约2℃。

年平均降水量为881.3-1087.5毫米,是东北地区降水量最多区。

该地区风向表现为典型的季风特征,冬季偏北风,夏季偏南风,春秋季南、北风交替。

暴雨、冰雹、台风和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较少,寒潮多出现于秋末至翌年1月,平均每年出现3次左右。

(2)主要入海河流境内植被茂盛,水系发达,河流密布,由北向南汇入黄海。

直接注海河流9条,其中鸭绿江和大洋河流域面积和长度较大,其他河流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千米以下,长度40千米以下。

鸭绿江是中朝两国界河,发源于吉林省长白山主峰白头山南麓长白泊子,流经吉林、辽宁两省,于东港市城区注入黄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