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萝卜章”合同的纠纷解决

合集下载

旅游协会公章

旅游协会公章

旅游协会公章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旅游企业常见的印章有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这些印章一般是经过工商局以及公安局备案登记的。

但是,因为旅游行业的特殊性,还有存在有大量的部门印章、专线印章、门店印章以及各种各样的业务确认章。

这些印章一般没有经过工商局和公安局的备案登记,而是私自刻制,我们称之为“萝卜章”。

接下来,我来逐个分析一下以上印章盖章行为的各种法律效力。

1、关于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

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据此可知,公司成立后,首先刻制的是公章,现在一般是在企业成立后就会一次性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以及财务专用章,这三枚印章是具有代表公司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

而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企业法人自身权利的象征,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加盖公章来判断各方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故,旅游企业在对外签署合同或者其他文件时,或者是以公司名义对外发送的信函、介绍信、证明文件、公文等,一般情况下需使用公司公章,只有加盖公章在法律上才能产生完整具有可信度的法律效力。

持有上述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授权代表,在其权限内代表公司行使相关的权利,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2、关于财务专用章一般情况下,公章虽然作用最大用途最广效力最高,但不能用于与银行或者与钱相关的业务。

此时,需要就是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但是,在此提醒各旅游企业注意的是,合作各方之间的对账单,除了加盖公章之外,也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也能够证明双方款项往来的明细以及总金额。

3、关于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从字义上理解即可,专用于企业对外签署各自协议、备忘录等,在签约范围内代表公司,公司承担由该协议所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

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

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

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争议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法律规定了一些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

本文将探讨合同争议解决的几种常见方式,并介绍相应的程序。

一、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最常见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之一。

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解决的优势在于快速、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协商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的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沟通、讨论和妥协来达成一致意见。

在协商解决的过程中,双方可以选择自行协商或者借助第三方协助,如律师、调解员等。

二、调解解决调解是一种通过第三方调解员协助双方解决争议的方式。

调解的优势在于公正、中立,调解员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性分析争议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会主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会谈,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调解的目标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协议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仲裁解决仲裁是一种通过仲裁庭解决争议的方式。

仲裁的优势在于高效、专业,仲裁庭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仲裁员组成。

仲裁的程序相对正式,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交书面证据和陈述意见。

仲裁庭会进行听证,并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需要履行裁决结果。

仲裁的结果一般不可上诉,因此双方当事人需要慎重选择仲裁解决方式。

四、诉讼解决诉讼是一种通过法院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的程序相对复杂,双方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代理,并按照法院的规定递交起诉状和答辩状。

诉讼的过程包括庭前准备、庭审和判决阶段。

法院会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并要求双方当事人履行判决结果。

诉讼的优势在于法律效力强,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然而,诉讼的过程费时费力,对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要求较高。

总结起来,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多种多样。

协商解决适用于简单的争议,调解解决适用于需要第三方协助的争议,仲裁解决适用于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争议,诉讼解决适用于复杂的争议。

章管家印章智慧管理解决方案

章管家印章智慧管理解决方案

建业科技·章管家印章智慧管理解决方案上海建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02一、方案概述1.方案概述公章是公司合同、公文、介绍信、证明信等具有法律文书性质的文件生效的凭证,是公司意思表示外化的标识,如同封建社会皇帝玉玺、官印一样。

现代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合同法》“盖章时合同成立”明确了印章的法律效力,同时《治安管理法》也明确了私刻公章罪“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一系列法律证明了印章的权威性,印章成为了企业与企业之间开展业务的桥梁。

公司印章管理是现代企业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然而传统的印章管理模式,从公章刻制开始、到使用、销毁的风险贯穿全过程。

在这个大背景之下,2015年2月建业科技正式启动智能印章项目,调研了300余家企业,经历内部3个版本不断创新迭代后,历时2年零7个月,“章管家”印章智慧管理整体解决方案正式面世。

方案由用印安全管理平台、手机APP、智能印章共同组成。

通过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技术给传统印章加上了“智能锁”,变成了一枚与传统印章大小类似的智能印章,结合章管家平台提供的解决方案,实现对印章使用前可控制、使用中可监控、使用后可追溯,从而帮助企事业单位提高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把控,实现掌控业务的目的。

章管家是针对传统印章风险管理提供的整套解决方案,由印章智慧管理平台、手机APP、智能印章共同组成。

章管家通过物联网、移动互联技术给传统印章加上了“智能锁”,变成了一枚与传统印章大小类似的智能印章。

结合章管家平台提供的解决方案,实现对印章使用前可控制、使用中可监控、使用后可追溯,从而帮助企事业单位有效地把控业务风险。

为了满足用户提出的第三方系统与章管家的集成需求,章管家提供了基于rest ful的开放接口,希望帮助企业提升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和难度,从而提升生产与管理之间的协作效率。

盖章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案例

盖章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案例

盖章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案例一、案例一:萝卜章引发的风波。

这时候,小李拿出一个章盖了上去,老张也没多想。

可等老张付了预付款,左等右等不见货来。

他跑去大公司一问,才发现那个章是小李私自刻的“萝卜章”,根本不是公司的正规章。

在这个案例里,盖章这个行为就严重影响了合同的效力。

虽然老张和小李确实达成了协议的意向,但是因为这个章是假的,大公司根本没有认可这个合同,所以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

老张只能去追究小李的个人责任,想要从大公司拿到货是没门儿了。

这就好比你以为你拿了一把金钥匙能打开宝藏的大门,结果发现那钥匙是假的,宝藏的大门根本就不会为你打开。

二、案例二:盖错章的乌龙事件。

有个建筑公司A和材料供应商B签订合同。

建筑公司A的项目经理小王负责这个事儿。

小王那天忙得晕头转向的,合同拿来盖章的时候,他没仔细看,随手拿了一个项目部的章就盖上去了。

材料供应商B按照合同供应了材料,等到结算的时候,建筑公司A的财务不认账了,说这个合同盖的是项目部的章,不是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按照公司规定这个合同是不规范的,效力有问题。

这里呢,盖章盖错了类型,就使得合同的效力处于一种很模糊的状态。

从供应商B的角度来看,他以为和建筑公司A达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毕竟是和项目经理对接并且盖了章的。

但是从建筑公司A的内部规定来说,这个章不能代表公司对这份合同的完全认可。

这就像你去参加一场比赛,结果发现你的入场券盖错了章,人家不让你进,你觉得自己冤枉,可人家有自己的规则呀。

最后呢,双方为了这个事儿闹上了法庭,法庭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比如材料是否确实用于建筑公司A的项目等因素来判定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建筑公司A确实使用了材料并且没有证据表明供应商B知道盖章有问题是故意为之,可能会认定合同有效,只是要求建筑公司A完善盖章手续;要是有其他复杂情况,那就不好说了。

三、案例三:未盖章的隐患。

小周是个自由摄影师,和一家杂志社谈好了要给他们提供一组照片,用于杂志的封面和内页。

“逗鹅冤还是老千妈”引发内部控制失效的思考

“逗鹅冤还是老千妈”引发内部控制失效的思考

“逗鹅冤还是老千妈”引发内部控制失效的思考摘要:腾讯公司遭遇三人团伙伪造老干妈印章被诈骗案件,成为全网热议,针对此案例,本文以合同控制的流程为主线分析腾讯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旨在完善各公司的内部控制,以促进各公司加强合同管控。

关键词:内部控制;合同管控;腾讯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的,企业是以合同的形式来组织生产经营的,企业的每个环节都与合同产生关系,合同是交易的法律形式。

企业可以说是合同集中营,因此企业的许多风险是来自合同的风险,企业的内部控制失效也来自合同管理的失效。

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必须依靠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控制活动和手段,也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但是合同管理往往又是企业内部控制中最容易疏忽和薄弱的环节。

如果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监控不当,很容易导致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欺诈、经济利益及信誉受损,所以企业对合同管理的成效是企业经营成败的重要因素,并对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到推动的作用。

近年来,因为“萝卜章、假合同”引发的合同纠纷频发,号称南山必胜客的腾讯公司法务部,没有败给阿里、网易、360,而是败给了老千妈,这就是曾被全网热议为“逗鹅冤还是老千妈”的腾讯公司被三人团伙伪造老干妈印章诈骗的案件。

此案例就属于典型的合同管理失控的案例,本文针对此事件对腾讯公司合同管理失控的案例进行研究,对其内部控制失效多方面的原因进行剖析,从而提出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性的合理对策和建议。

一、“逗鹅冤还是老千妈”案例概况2020年6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则:“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该份民事裁定书显示,涉及此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原告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被告则有两家公司,分别是: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及解决方法

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及解决方法

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及解决方法在商业交易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中常常会出现纠纷。

本文旨在分析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并提供解决这些纠纷的方法。

一、合同解释纠纷合同解释是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当合同条款的语义、含义或解释引起争议时,各方往往无法达成一致。

解决这种纠纷的方法通常是依靠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解释。

为避免合同解释纠纷,一方面,当起草合同时,应该尽量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用词,尽量具体明确地表达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另一方面,各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当确保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如有必要,可以进行法律咨询或请专业人士对合同进行解释。

二、履行纠纷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时会发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从而引发纠纷。

常见的解决方法包括以下几点。

1. 和解协议:当发生履行纠纷时,各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可以通过修改合同条款、重新协商履行期限或提供补偿等方式解决纠纷。

2. 强制履行:当另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履行。

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适用法律,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未履行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终止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履行合同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受损害的一方可能会选择解除合同。

当合同解除时,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相应终止。

三、违约纠纷当一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时,就构成了违约。

违约纠纷是合同纠纷中最常见和复杂的问题之一。

解决这种纠纷的方法可以是以下几种。

1. 返还损失: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由违约行为引起的损失。

损失的计算可以通过直接经济损失、拖欠支付的利息、违约方补偿等方式进行衡量。

2. 履行追索权:非违约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追索违约方应履行的义务。

法院可以通过判决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3. 免除违约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如不可抗力、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一方可以根据情况免除违约责任。

合同范本争议的解决

合同范本争议的解决

合同范本争议的解决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双方之间的法律协议,用于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双方可能会对合同的条款和解释产生争议。

因此,了解合同范本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非常重要的。

1. 协商解决2. 仲裁解决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他们可以选择仲裁解决。

仲裁是一种由中立第三方进行裁决的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并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3. 诉讼解决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解决。

诉讼是指将争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诉讼程序相对复杂,需要双方聘请律师,并按照法院的程序进行。

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1.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确保合同条款明确、清晰,避免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表述。

这样可以减少争议的发生,并在争议发生时提供明确的依据。

2. 证据的准备在解决争议时,双方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证据可以包括合同文本、往来邮件、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

准备充分的证据可以增加自己的胜诉机会。

3.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如果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争议,或者对解决争议的方式不确定,最好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律师可以帮助双方分析合同条款,提供法律建议,并代表双方进行谈判或诉讼。

4. 注意时效和程序不同的解决方式可能有不同的时效和程序要求。

双方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时效和程序规定,及时采取行动,以免超过时效或违反程序导致不利后果。

合同范本争议的解决需要双方的合作和努力。

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双方可以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在签订合同和处理争议时,遵循法律规定和商业道德也是非常重要的。

纯实务4个案例详解:应收账款真实性的法律核验策略

纯实务4个案例详解:应收账款真实性的法律核验策略

纯实务!4个案例详解:应收账款真实性的法律核验策略!一、缘起:众多金融机构踩雷虚假应收账款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7月8日,美股上市公司诺亚财富公告称,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公司部分基金“踩雷”,其投向承兴国际相关方就其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供应链融资,涉及总金额34亿元,信股份董事长、承兴国际控股实际控制人罗静承兴国际控股实际控制人近期因涉嫌欺诈活动已被中国警方刑事拘留。

京东方面7月9日回复记者称,承兴国际涉嫌伪造和京东的业务合同对外诈骗,此事与京东无关。

此外记者7月9日从云南信托确认,其也有信托项目投向罗静控制的公司。

仅从几份公告众可知,这些金融产品的结构并不复杂,都是传统的供应链融资结构。

但仍有这么多机构“踩雷”,可见供应链融资过程中对应收账款真实性进行审核是整个结构的基石。

应收账款融资过程的真实性包括两个层面的核验:(一)应收账款债权是否真实存在;(二)应收账款债权是否真实转让。

以下就对此二处展开分析:二、应收账款债权真实存在的核验应收账款融资,首先应当确认的是应收账款债权,也就是因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而产生的债权是否真实存在,如果债权都不存在,那么债权转让/质押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到期还款就成了空中楼阁。

债权真实性的核验,应当核查基础交易文件,即合同、发票等。

(一)债权的基础文件1. 应当从形式上及内容完整性上充分核验合同的真实性。

合同真实性除了从形式上核对印章、签署人的真实性外,还可以通过函证(向买方,即债务人发送函件请求回函确认买卖关系)、面访(到买方实地确认买卖关系)等形式进行核对。

此外还要尽可能通过审查合同条款,对商品描述,付款条件等的约定是否清晰以及具有合理性,从而明确应收账款债权客观真实的存在;否则,即使存在买卖合同也不一定能确认债权。

案例(1):在济南中院在其审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与济南牛氏农产品有限公司、山东省经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6)鲁01民终1823号民事判决书中就曾指出:“具体到本案,中国银行市中支行请求对牛氏公司在润泰公司处的2014年5月20日至2015年11月30日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到期日为2016年11月30日的全部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质押标的清单记载,质押的应收账款对应的贸易合同编号为03-NF-0000128,但是对于上述期间内牛氏公司对润泰公司在该贸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具体数额、已付多少、尚欠多少,中国银行市中支行并无证据证明。

“萝卜章”涉案金额排行榜|电子签章教您怎么防

“萝卜章”涉案金额排行榜|电子签章教您怎么防

“萝卜章”涉案金额排行榜|电子签章教您怎么防近日,腾讯和老干妈的一场合同风波,让“萝卜章”问题再受关注。

这些年,私刻章、伪造章层出不穷、真假难辨,众多企业深受其害。

▍一起来看看,这些年的“萝卜章”事件中,各大企业损失金额排行榜:NO.1 国海证券200亿元债券风险事件:2016年12月,国海证券原员工张某、郭某伪造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并以国海证券名义在相关业务协议上盖章,开展债券代持交易,造成未了结合约金额200亿元,涉及20多家金融机构。

2017年,证监会公布对国海证券的惩罚中,包括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一年。

☑套路分析:冒充公司员工,伪造印章。

☑风控难点:无法第一时间确定涉案两名人员是不是国海证券员工;所持印章是不是真章。

NO.2 侨兴债120亿元非法募资事件2017年,侨兴集团人员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私刻印章,伪造广发银行开具的“担保函”,为浙商财险提供反担保,对外发行11.46亿元债券无法兑付;经调查发现,共有13家银行金融机构和通道机构被“假保函”所骗而投资,资金规模达120亿元。

☑套路分析:银行内部员工与侨兴集团合谋,冒充银行名义,用假公章伪造“担保文件”,骗取投资者信任。

☑风控难点:员工是否经银行授权、印章是不是真的无法证实,容易出现抵赖,金融机构内部审核流程、办公场所管理可能不严谨。

NO.3 华业资本遭百亿应收账款造假:2018年,因恒韵伪造印章、虚构与医院的应收账款债权交易,华业资本投资的由其转让的101.89亿元应收账款,面临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的风险。

受事件影响,华业资本估价一路暴跌,并被上交所依法规做出终止上市(退市)决定。

☑套路分析:伪造第三方公司印章,虚构交易凭证,获取投资信任。

☑风控难点:交易中很难查验对方所有提供业务凭证的真实性。

NO.4 银行副行长私刻印章骗取多家银行43亿元2018年,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副行长倪某利用职务之便,私刻印章、假冒负责人、空壳控死开票等一系列操作,骗取多家银行43亿多元,个人获利11亿元。

订立合同规范标准

订立合同规范标准

订立合同规范标准一、合同订立前的准备。

小伙伴们,在订立合同之前呀,咱们得先把一些事儿搞清楚。

比如说,你得知道和你签合同的对方是谁,就像找对象得先了解人家一样。

你要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公司呢,就看看营业执照那些重要的证件是不是合法有效。

可不能稀里糊涂就和一个你都不了解的“神秘人”签合同呀。

还有呢,要明确合同的目的。

你为啥要签这个合同呀?是买东西呢,还是提供服务呢?把这个目的确定得死死的,就像给你的小船定个方向一样。

如果这个目的都模糊不清,那后面合同执行起来就容易乱套。

这时候呀,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像好朋友聊天似的,把各自的想法、期望都摊开来说说。

二、合同内容的规范。

合同内容可是重中之重呢,这就相当于你们之间的一个约定的“小本本”。

1. 条款要清晰明确。

合同里的条款得像大白话一样清楚,不要整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

比如说价格,要明确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要是到时候因为这个闹别扭,多不值当呀。

还有交货时间或者服务完成的时间,精确到哪一天或者哪个时间段,可不能说个大概,像“过阵子”这种话可不能出现在合同里哦。

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吃饭,你说“过阵子”,那朋友得等到啥时候呀。

2. 权利和义务要对等。

这就像两个人在玩跷跷板,两边得平衡。

你不能只给一方规定很多义务,另一方全是权利。

比如说在买卖合同里,卖家有义务提供合格的货物,那买家也有义务按时付款呀。

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要写得明明白白的,谁也别想欺负谁。

3. 违约责任要明确。

万一有人不遵守合同了怎么办呢?这时候违约责任就派上用场啦。

这个违约责任可不能轻描淡写,要写得具体一点。

比如如果卖家没按时交货,要赔多少钱,是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呢,还是有一个固定的金额。

这就像给大家都上了个“紧箍咒”,让大家都不敢轻易违反合同。

三、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也有讲究哦。

现在很多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电子的。

不过不管是哪种形式,都得保证它的有效性。

如果是书面合同,签字盖章可不能马虎。

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嘿,咱今儿就来唠唠合同中那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这玩意儿可重要啦,就好比是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只的指南针呐!你想想看,要是没有这明确的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那一旦合同双方有了分歧,那不就跟无头苍蝇似的,乱撞一气呀!那场面,得有多混乱,多让人头疼!比如说吧,两个人合作做生意,合同里没说好遇到矛盾咋解决。

结果呢,真出了问题,一个说要这么办,一个说要那么办,争来争去,没个定论,最后生意都没法好好做了,多闹心呐!这解决争议的方法条款啊,就像是给大家提前铺好了一条路。

有了它,大家心里都有底,知道万一有情况该往哪儿走,不至于慌了神。

常见的解决争议方法有协商呀,这多好,大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谈谈,说不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呢!还有仲裁,让专业的人来评判,公平公正,谁也别想耍赖。

要是真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还有诉讼呢,让法律来主持公道。

咱可不能小瞧了这小小的条款,它可是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大作用的呢!它就像是一把保护伞,保护着合同双方的权益。

要是合同里没写清楚这些,那可就麻烦啦!就好像上战场没带武器一样,那不是等着被敌人打得落花流水嘛!所以啊,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瞪大了眼睛,把这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看仔细咯,可别马马虎虎就过去了。

你说,要是没有这些明确的规定,那遇到争议的时候,大家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那得多乱套呀!那这合同不就成了一纸空文啦?咱再想想,要是有了完善的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大家心里都有个谱,知道该怎么解决问题,也不用担心对方耍赖或者不讲道理。

这多让人安心呐!总之啊,合同中这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那可是重中之重!可别不当回事儿,不然到时候吃亏的可是自己呀!咱可得长点心,把这事儿重视起来,让自己的合同有保障,让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这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嘛!。

合同纠纷的六个处理方法

合同纠纷的六个处理方法

合同纠纷的六个处理方法合同纠纷真的是超级麻烦的事儿,不过别怕,我这儿有六个超有用的处理方法呢。

一、协商解决。

这就像是俩小伙伴闹别扭了,坐下来好好聊聊。

合同双方当事人呀,就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觉得对方哪里不对劲儿,都痛痛快快地说出来。

别藏着掖着的,也别一上来就气势汹汹的。

大家心平气和地,想着怎么能把这个事儿给解决了。

比如说,甲和乙签了个租房合同,甲觉得乙没好好维护房子,乙觉得甲事儿太多。

那这时候,俩人找个时间,坐下来,甲说说自己为啥觉得房子没维护好,乙也说说自己的难处,然后商量商量怎么改进,能不能互相让一步,这事儿可能就解决了。

这是最不伤感情,成本也最低的办法。

二、调解。

要是协商不成,调解就该登场啦。

这个调解呀,可以找个大家都信得过的第三方。

这第三方就像是和事佬一样。

可以是个德高望重的长辈,也可以是专门的调解机构。

比如说有个买卖合同纠纷,买家觉得卖家给的货有问题,卖家觉得自己的货没问题。

这时候找个懂行的第三方来调解。

这个第三方会听双方的说法,然后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给个折中的建议。

大家呢,看在这个第三方比较公正的份儿上,也会比较容易接受。

而且调解过程中,大家也能更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合同里的权利和义务,说不定还能学到点东西呢。

三、仲裁。

仲裁就有点像找个特别的裁判。

不过这个裁判可不是随便找的,得是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约定好的仲裁机构。

一旦有了纠纷,就把这个事儿交给这个仲裁机构。

仲裁的好处是比较快,不像打官司那么繁琐。

而且仲裁员都是专业的,对各种合同条款呀、相关法律呀都很熟悉。

比如说有个合作合同纠纷,双方对合作中的利润分配有很大的分歧。

他们之前约定了仲裁机构,那这时候就把这个事儿交给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合同内容,做出一个裁决。

这个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就得按照这个裁决来执行。

四、诉讼。

诉讼就是咱们说的打官司啦。

这是最后的大招,不到万不得已,大家都不想走到这一步。

因为打官司要花很多时间、精力还有钱。

关于“萝卜章”,企业最应该知道的……

关于“萝卜章”,企业最应该知道的……

关于“萝卜章”,企业最应该知道的……“萝卜章”,也就是被伪造的印章,这里专指被伪造的企业印章。

一个企业的印章包括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内设机构章、分公司章等,但不论什么印章,其制作都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并由有资质的刻章机构刻制。

关于刻制印章的法律流程,各地行政规定并不完全一致。

以北京地区为例,刻制上述印章需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刻制印章通知书》,然后凭该《刻制印章通知书》到公安机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

如果印章的刻制没有经过上述审批,即便刻制印章的主体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董事,被刻制的印章依然属于“萝卜章”。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就伪造企业印章的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可见,认定构成伪造印章罪只要有伪造行为即可,立法者并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使用、造成损失或者情节严重。

但一般而言,如果伪造印章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比如行为人伪造后并没有使用,则可以依据《刑法》第十三条,认定伪造行为不构成犯罪,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谁最有可能制作“萝卜章”?现实中,伪造印章的行为人多种多样,既包括企业的普通员工(如业务员、分公司负责人)、董监高、关联方,也包括企业的商业伙伴、挂靠方。

这些人伪造企业印章的目的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开展业务的方便,有的则是为了利用被伪造企业的资质和商誉,如借被伪造企业的名义开展经营、以被伪造企业的名义申请银行贷款、为债务提供担保等。

除此以外,“萝卜章”也是企业股东争夺企业控制权的重要手段,如部分董事、股东在原法定代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公司印章,制作虚假公司决议,并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变更自己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他股东发觉前,早已“正大光明”地转移了公司财产。

萝卜章的法律后果(3篇)

萝卜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萝卜章”是指非法印制、伪造、盗用公章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萝卜章案件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探讨萝卜章的法律后果,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萝卜章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印章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伪造、变造、盗用他人印章,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萝卜章的持有者或者使用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印章是伪造、变造的,仍然使用该印章,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公章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萝卜章的防范措施1. 加强公章管理(1)建立公章管理制度,明确公章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保管责任等。

(2)对公章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公章的使用安全。

(3)定期对公章进行清点、核对,防止公章遗失、被盗用。

2. 提高公章识别能力(1)学习了解公章的防伪特征,提高识别能力。

(2)对公章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警。

3. 强化合同审查(1)对合同中的公章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公章真实、有效。

(2)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

4.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1)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公章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2)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法律素质。

四、结语萝卜章案件对市场经济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使用萝卜章法律后果(3篇)

使用萝卜章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萝卜章,又称“空白合同”、“空白授权书”等,是指在没有填写具体内容的情况下,仅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

近年来,萝卜章在商业活动中频繁出现,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本文将探讨使用萝卜章的法律后果,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使用萝卜章的法律后果1. 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下,合同无效。

使用萝卜章属于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无效。

2. 违约责任使用萝卜章签订的合同无效,但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使用萝卜章可能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如侵占他人财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损害公司利益使用萝卜章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如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信誉受损等。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人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虚假的财产权证明文件等,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防范措施1. 加强公章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公章管理制度,明确公章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保管责任等。

公章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由专人保管。

2. 严格合同审查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对于使用萝卜章的合同,应予以拒绝。

3. 增强法律意识企业员工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使用萝卜章的法律后果。

在签订合同、办理业务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假萝卜章的法律后果(3篇)

假萝卜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公章作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象征,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公章的合法使用和保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公章进行欺诈、诈骗等违法行为,给当事人和社会造成了严重损失。

本文将探讨假萝卜章的法律后果,以警示社会各界加强公章管理,共同维护合法权益。

一、假萝卜章的定义假萝卜章,是指未经授权、伪造或者变造的公章。

这类公章在外观上与真实公章相似,足以使人在短时间内难以辨别。

伪造公章的目的,往往是利用公章的权威性,实施欺诈、诈骗等违法行为。

二、假萝卜章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章用于犯罪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

2. 民事责任伪造公章实施欺诈、诈骗等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三年内未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 行政责任伪造公章的行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公章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4. 恢复名誉和赔偿损失伪造公章的行为,不仅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损害其名誉。

因此,伪造公章者应当承担恢复名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三、防范假萝卜章的措施1. 加强公章管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公章管理制度,明确公章的使用、保管、审批等流程,确保公章的合法、合规使用。

2. 提高辨别能力社会各界应提高对假萝卜章的辨别能力,从外观、材质、印文等方面仔细辨别公章的真伪。

合同纠纷最佳解决方法

合同纠纷最佳解决方法

合同纠纷最佳解决方法《说说合同纠纷那些事儿》嘿,咱今儿就来聊聊这合同纠纷最佳解决方法。

为啥说这个呢?那还不是因为咱在生活中一不小心就可能碰上这麻烦事儿。

你想想,咱平时和人签合同的时候,那都是觉得一切妥妥的,肯定没问题呀,但有时候就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纠纷就这么来了。

那咋办呢?别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呢,能好好说话咱就别吵吵。

大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事儿摆出来,好好唠唠。

毕竟当初能签合同那也是有一定缘分的嘛。

可能就是中间有些小误会,小摩擦,说开了不就完事儿了嘛。

就像两口子过日子,有点小矛盾,沟通沟通也就过去了。

别一上来就吹胡子瞪眼的,那样解决不了问题呀!要是好好说话不行呢?那咱就找找和事佬呗!比如说找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中间人来调解一下。

这中间人可得有两把刷子,能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大家把各自的道理和诉求讲出来,让中间人给评评理,出出主意。

说不定经过这么一调解,豁然开朗,纠纷就迎刃而解啦。

实在不行,那就得上“法庭”啦!可别听到法庭就腿软,这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呀。

法官大人那可是明镜高悬,公正无私的。

在法庭上,咱就把证据一亮,道理一讲,是非黑白自有定论。

当然了,上法庭可得准备充分,别两眼一抹黑就去了。

不过话说回来,咱还是尽量别让纠纷闹到这一步。

在签合同之前,咱可得瞪大眼睛,把合同条款看仔细咯,别掉进那些文字陷阱里。

有啥不明白的,别不好意思问,一定要问清楚,搞明白。

这就好比走路,你得先看清路,才不容易摔跤嘛。

总之呢,合同纠纷并不可怕,关键是要用对方法。

能协商就协商,能调解就调解,实在不行咱还有法律武器呢!咱要保持冷静,理智应对,可别被纠纷冲昏了头脑。

相信咱一定能妥善解决合同纠纷,让生活继续顺顺利利的!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呀?。

萝卜章跟真章的区别

萝卜章跟真章的区别

萝卜章跟真章的区别
1、真假不同:需要注意萝卜章和真章的区别就是前者为假,后者为真。

一般情况下,真章在制作的时候会有一外圆圈线,这个线往往是萝卜章的漏洞,因为有个别印章为便于防伪,会在印章圈线上附有防伪标识,甚至会人为在印章上“划一刀”以作标记,所以我们可以对比多个合同印章的暗记或标记,只要有个章不符合,那么就可断定为假印章。

2、签订地点:通过签订地点来防范“萝卜章”,即在交易对手的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签订合同。

一方面能给予经办人一定的心理压力,让其不敢贸然在公司及公司同事在场的情况下拿出“萝卜章”来使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判断其是否为该公司的员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

3、预留印鉴:核对预留印鉴更常见于银行的审批贷款过程。

普通公司亦可参考银行的方式建立供应商/客户系统,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时,要求供应商或客户在预先制作的表格中填写如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银行账户等信息,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在以后签订业务合同时,可比对预留的公章以判断是否属于“萝卜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盖有“萝卜章”合同的纠纷解决
核心问题印章被伪造盖在了合同上,被伪造的单位要不要承担合同责任?涉及经济犯罪问题的有关案件,是否需要等待犯罪问题处理完才能解决合同责任问题即是否存在所谓“先刑后民”?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重视印章,在国家,有国玺;在私人,有图章。

自古以来也有“萝卜章”,所谓“萝卜章”者,是民间对私刻的、伪造的印章的称呼。

近日,金融行业的两起“萝卜章”事件引起市场波动和舆论关注。

一件是国海证券债券代持事件。

12月15日国海公司声称,二十余家公司的代持协议上的公司印章是公司前员工私刻的印章,国海证券公司不认可这些协议的效力,并且向公安机关报案;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协调之下,国海证券公司最终同意承担责任,但具体方案尚未明确。

另一件事发生在浙商财险与广发银行之间。

浙商财险拿着一份抬头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开具的保函,找到广发银行实施反担保赔偿请求时,广发银行验证发现该保函为假,立即报了案。

据报道,在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发行中浙商财险提供了保证保险业务,“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向浙商财险出具了履约保函。

两件“萝卜章”事件都涉及金融机构印章被伪造,都涉及到经济犯罪问题。

印章被伪造盖在了合同上,被伪造的单位要不要承担合同责任?涉及经济犯罪问题的有关案件,是否需要等待犯罪问题处理完才能解决合同责任问题即是否存在所谓“先刑后民”?
一、“萝卜章”与合同责任在中国社会各种单位(所谓单位者,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国家机关,也可以包括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都有公章,在文件、合同上盖上单位的公章、合同章等印章,代表了文件、合同出自单位,代表了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文件、合同对外有效,单位需要对文件、合同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上出现了伪造的印章、变造的印章,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这要区分具体情况,看伪造、变造印章的来源、使用印章的人与被伪造的公司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完全无关的他人伪造印章,单位无过错的,单位不承担责任。

●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印章虽然是真实的,但印章文件是行为人盗窃、盗用而做成,或者在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上制成,印章单位无过
错的,不承担责任。

●单位员工伪造、变造印章,单位有明显过错的,单位要承担责任。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聘用的人员被解聘后,或者受单位委托保管公章的人员被解除委托后,单位未及时收回其公章,行为人擅自利用保留的原单位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如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表见代理规则通俗来说,员工或有关行为人过去已经作为单位代理人出现替单位办事,单位过去一直认可其行为代表单位利益,打交道、做交易的人有充分根据相信他能够代表单位签订合同,但实际上后来已经不代表单位利益了、或者已经离职了,但是因为单位方面存在过错比如没有告知交易相对人某人已经离职、或者印章管理不严等等,合同对单位仍然有效,单位要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上述国海债券事件(就目前所知情况)中,国海公司员工一向以国海公司名义与其他机构从事债券代持交易,国海公司对此应该是知情的,可以推定已经有类似交易的结果国海公
司是承认的,那就是说与国海公司交易的机构都有理由相信事件中的两个员工是有权代理国海公司签订合同的,尽管合同上的印章是“萝卜章”,在此情况下,合同对国海公司应该是有效的,国海公司应该承担合同的后果。

“先刑后民”并非绝对所谓“先刑后民”并非绝对,不是所有涉及犯罪与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

实践中一些案件牵涉到刑事犯罪,同时也涉及相关人员或单位的民事责任。

不少人常常拿出所谓“先刑后民”来作为借口,说必须等待刑事案件处理之后,才能解决民事纠纷、落实民事责任有无的问题。

实际上,“先刑后民”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最高法院在一些司法解释中有所涉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7号),处理民刑交叉案件的一般原则是:
●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这里的处理原则涉及两个术语:法
律事实与同一法律关系。

公司工作人员伪造公司印章与公司对印章管理不严、公司对员工工作管理不到位、风控制度有漏洞是两件虽有牵连但不同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不同,法律关系也不同。

如果是公司之外的其他人、与公司完全无关联的人,伪造公司印章、假冒公司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被假冒的公司与第三人之间不成立合同关系。

具体到“萝卜章”事件而言,伪造公司印章的人员涉嫌犯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被伪造印章的公司,如果对公司的印章管理制度不严,对员工或者前员工假冒公司名义从事有关业务存在过错,那么被伪造印章的公司与其交易对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被伪造印章的公司承担对交易对方的合同责任与涉嫌犯罪的人的刑事责任就是两件可以分开
处理的事情,如果交易对方依据“萝卜章”合同起诉公司,法院仍然应当审理案件、做出判决,而不应该以“先刑后民”将案件推出法院不管。

三、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法释〔1998〕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1998年规定》,1998年4月21日。

云律通法务资讯云律通,企业法务的共同发展圈资讯| 案例| 职场| 课堂| 圈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