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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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绪论 (1)

2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构建 (2)

2.1政府采购的概念 (2)

2.2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构建 (2)

2.2.1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制化 (2)

2.2.2政府采购机构和信息管理系统框架的构设 (2)

3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

3.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过于粗糙 (3)

3.2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4)

3.2.1立法层次低,各项法律法规不够配套,缺乏实施细则 (4)

3.2.2政府采购体系内部以及与国际采购规则之间不协调 (4)

3.3政府采购机构设置不统一 (4)

3.4政府采购规模小 (5)

3.5政府采购缺乏专业的采购人才 (6)

3.6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不合理 (6)

3.6.1缺乏独立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6)

3.6.2社会监督机制缺少实现途径 (7)

4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 (8)

4.1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 (8)

4.1.1细化政府采购要以预算编制 (8)

4.1.2采购预算的编制原则 (8)

4.2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中央和地方立法 (8)

4.2.1 加快立法建设,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8)

4.2.2确保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内部的统一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9)

4.3统一政府采购机构设置 (9)

4.4 适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4.5大力加强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建设 (10)

4.5.1 逐步实行资格认证制度,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11)

4.5.2加强对现有采购人员的培训和定期考核 (11)

4.6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 (11)

4.6.1 设立独立的采够监督机构 (11)

4.6.2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行政救济制度 (12)

5 结论 (13)

6 参考文献 (14)

7 致谢 (15)

1 绪论

政府采购作为各国管理公共财政支出、调节经济运行、维护本国利益的基本制度和重要手段,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它可以节约国家财政开支,提高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保证财经秩序廉洁、预防腐败、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于历史原因,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确立较晚,我国实行以公开的市场竞争为主要标志的政府采购制度始于1995年,之前长达几十年时间,我国政府采购一直表现为各单位的分散采购形式,各自为政,造成了很多问题。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得到较快的发展,以2003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为标志,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但由于建立时间短,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运作水平与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国政府采购领域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积极作用的发挥,特别是考虑到我国2007年底已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一系列谈判,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也要逐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因此,尽快解决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发挥政府采购的积极作用,引导国民经济后来居上,赶超其他国家。

2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构建

2.1 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者为社会公众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从市场上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包含了政府采购的主体、政府采购的对象、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等内容。从政府采购的概念,可以看出政府采购的基本要素有四项:第一,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为开展日常政务或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相关机关或者团体;第二,政府采购必须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国际上通行的采购方式是竞争性招标采购;第三,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是政府的财政性资金;第四,政府采购的对象为货物、工程和服务。

2.2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构建

政府采购制度最早起源于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到现在有200多年的历史。而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起步较晚,19995年首次在上海实行政府采购,后来在我国各大城市中推广开来。自1998以来到现在政府采购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并初步建立了

2.2.1 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制化

1999年起,我国开始了《政府采购法》制订工作,2002年6月,国家正式颁布了《政府采购法》,使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终于步入了法制轨道。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有了法律的规范和保证。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已经逐步走向了成熟。在《政府采购法》正式颁布以后,财政部相续颁布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地方政府也指定了地方性法规章、制度、政策以贯彻和配合中央的法律法规,这对

2.2.2 政府采购机构和信息管理系统框架的构设

1998年财政部被国务院明确任命为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并且具有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职能。随后,地方政府也相续在财政部门明确和设立了政府采购机构,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并负责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在2000年我国的政府采购机构建设已基本完成。为了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和透明,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都指定了政府采购招标中标信息发布媒体。各地区也建立起了市场调查和信息处理系统、招标投标和专家评审系统。

3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已基本形成,政府采购规模不大,效益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科学运作与依法运行的观念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但是,因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在我国仍是一项新事业,对于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过程极其复杂的政府采购的规范,不可能一步到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采购的规模日益扩大,总体质量也明显提高,但由于各项制度建设、改革还起步时间不长,尚处于探索推进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3.1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过于粗糙

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采购计划如何编制并没有统一标准。预算单位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的能力参差不齐,总体情况差强人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不规范、不切实际,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我国采购预算编制中存在以下的问题

3.1.1 对政府采购预算还缺乏统一明确的认识

由于政府采购在我国还是新事物,某些地方和单位把政府采购仅仅当作采购方式的转变,对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紧迫性、必要性及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作用没有形成统一、深刻的认识。而且政府采购对财政资金管理由价值形态延伸至实物形态触动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既得利益,因此在个别地方政府采购预算的推行和规范管理的措施受到不同程度的抵触。

3.1.2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式滞后

虽然有的地方已将政府采购预算作为一项单独内容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但是很多单位的预算编制仍比较简单,预算支出项目还未按照统一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细化。政府采购工作很难从全局上把握和预见全年政府采购计划,工作常处于被动状态,政府采购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随意性、临时性、盲目性,后果是政府采购预见性差,采购需求不足,采购工作只能局限在单位平时的申报环节上,被动地接受市场信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难以全面体现。另一方面,由于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力有限,可供政府采购支出的财政预算安排非常有限,加之单位自筹资金严重不足,直接影响政府采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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