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合作协议(精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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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合作协议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百万高清网络摄像机及全系列”产品(OEM项目)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同范围:
1、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指定品牌OEM生产“百万高清网络摄像机”系列产品。所有“百万高清网络摄像机”产品由乙方利用其自身的营销网络负责销售。
2、本合同内容是甲、乙双方关于“百万高清网络摄像机”的供应、交易等具体事项。甲乙双方应遵守如下事项,以谋求相互的共同发展。
二.甲方责任
1、OEM代工产品的模具或相关软硬件如出现版权或其他法律责任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2、价格保护:为了鼓励OEM客户更好地开拓市场,积极备货,提高销量。公司产品如有降价,一个月内未售出的产品,都给予差价补偿。价格的调整应早于市场行情报价,使乙方有足够的优势。
3、甲方与乙方的OEM代工合作事宜,甲方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
对外宣传甲乙双方存在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在公共场所不得宣传或做出对乙方具有伤害性的言论或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产品订货、交货和验收:
1、乙方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甲方下达“订货通知”,甲方收到“订货通知”后在一日内确定供货日期,并将“订货通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回传给乙方,乙方对甲方的供货日期认可后,该“订货通知”正式生效。
2、如对已经确定的“订货通知”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调整,双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确定,并作为“订货通知”的补充条款。
3、产品的基准价格以合同为准,“订货通知”中的实际采购价格,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协商制定,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乙方在销售方面具有市场竞争力。
4、乙方发出订货通知后,不得单方面停止接收甲方为其生产的定购产品。甲方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向乙方供货,甲方应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乙方。
5、乙方对产品的验收方式依据甲乙双方商议认可的行业标准为依据。产品到达双方约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并于当天在送货单上签字回传给甲方以示确认。产品到达后乙方应及时做好验收,乙方对产品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如乙方对产品有任何异议,需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
四.双方责任及要求明细:
1、乙方负责提供定制产品所需的美工设计(包括包装盒、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贴纸、丝印LOGO等),委托甲方根据设计文件进行采购和生产或由乙方提供全套包装材料。
2、乙方确定一款甲方现有的外观模具作为定制产品的外观,并确认达到标准后,委托甲方按确认样品进行采购和生产。
3、在乙方确认委托甲方定制的产品达到全部要求后,将对成品进行封样;在对今后同一产品的采购中,甲方必须保证生产的所有产品规格参数与封样样品一致;如需要做出更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在得到许可后,重新确认封样,再进行变更后的生产。
4、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并在各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乙方订单中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5、甲方提供的产品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返厂运费。
五.包装和运输:
1、甲方为乙方生产的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质检部门的标准,符合国家安全运输要求。
2、甲方负责将产品发往乙方指定地点。甲方需在发货通知上注明货运方式,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安排发货。
3、如甲方由于没有按规定订货生产时间出货,延迟乙方正常交货时间,如造成乙方不利影响,甲方承担运输费用(限物流)。甲方完成生产后,安排最快的货运方式进行发货,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责任问题。
六.售后服务:
保修
本公司保修期为个月,保修期内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为客户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部件。保修期外无论是人为因素还是自然损坏时,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备注:设备维修时,请提供产品保修卡。
退货
甲方OEM代工产品达不到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一律予以退货退款。
3、软件部分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维护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甲方自接到以上三种售后服务的信息后,专业人员给出专业解答及服务。甲方承
诺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小时。
维修时间:甲方接到客户返修机器后,承诺在三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不包括运输时间)。
超出保修期产品处理方案
甲方为客户提供终身维护的服务;
邮寄产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人为损坏的产品,公司可提供维修服务,收取维修费。
软硬件定做服务标准
凡属于客户特殊要求定制的硬件或软件功能,经研发评审确认可以定做后,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品牌专利及有关专用标识件管理:
1、代工产品的商标、专利、荣誉称号等(包括图形、文字及组合)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甲方的不当使用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乙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转让、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用于除乙方外的其他经济行为。
2、合同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为乙方生产产品所需的辅料、图案标识、铭牌、说明书、保修卡、包装箱等文件,如发生外泄事件,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合同终止后一个星期内由甲方负责销毁剩余的含有乙方商标的一切物件。
3、如合同终止后甲方私自生产贴有乙方商标的产品,乙方可通过法律的手段追究甲方假冒产品的行为。
4、乙方提供给甲方OEM生产的产品如侵犯第三者享有的使用权、发明权、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导致第三者向甲方提出赔偿、仲裁、诉讼等情况时,乙方应及时接管相关的事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品牌、商标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使用、生产、销售给任何第三方。
八.产品的认证、标牌:
委托OEM产品外观上的商标标牌、图案标识等由乙方提供样板,甲方为其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