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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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

人才培养标准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

全国水利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目录

1.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1.1编制依据 (1)

1.2指导思想 (1)

1.3基本原则 (2)

2.招生对象与学制 (3)

2.1招生对象 (3)

2.2学制与学历 (3)

3.培养目标 (3)

4.专业定位 (3)

4.1就业职业领域 (3)

4.2.初始岗位 (3)

5.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标准 (4)

5.1人才规格 (4)

5.2质量标准 (4)

6.职业资格证书 (6)

7.编制说明 (6)

1.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1编制依据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支持大专院校水利类专业建设,培养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今后一定时期全国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设与管理任务非常艰巨,涉及工程项目多,大量培养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设所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势在必行。为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教高[2006]1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水利部教育部进一步推进水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水人事[2013]121号)、《关于编制水利类核心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及人才培养指导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加强行业对水利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整体提升水利职业教育对水利事业的人才支撑能力的要求,以深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为出发点,编制而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1.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充分吸收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强化办学特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市场变化,注重素质教育和个性发展,突出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注重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构建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色鲜明、科学优化的课程体系,使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职业能力素质、心理和身体素质方面有根本的保证,使人才培养质量有新的提高。要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准确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深化校企合作,创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本着全面发展、整体优化、因材施教、体现特色的原则,重构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做到课程设置突出职业性、教学内容突出前瞻性、知识构建突出针对性;要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能力培养突出应用性、培养过程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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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教学环境突出开放性、质量评价突出社会性、培养方案突出操作性;注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专业技能和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1.3基本原则

(1)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

制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前应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标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注重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

(2)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制订《标准》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标准》。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制订《标准》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实践课程可单独设置,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实践教学以安排生产性实习、实践为主,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贯彻工学结合思想

工学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标准》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业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标准》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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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办出专业特色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应从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专业特色。

2.招生对象与学制

2.1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2.2学制与学历

三年制,专科

3.培养目标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法律意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能力,掌握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水利水电施工组织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的能力,面向水利水电行业、建筑业等行业的施工及管理企业生产第一线,能够胜任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应用及组织管理、施工质量监控及管理、概算与招投标、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岗位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4.专业定位

4.1就业职业领域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地方基层水利单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单位、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其他建筑施工单位等单位或部门,从事水利工程测量、小型水工建筑物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管理、监理等工作。

4.2.初始岗位

初始岗位即本专业毕业生可以从事的主要职业岗位、相近的职业岗位:CAD辅助设计绘图员、工程测量工、设计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资料员、监理员、安全员等。

在获得一定工作经验后可升迁的职业岗位即发展岗位群为设计工程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技师等,预计升迁岗位平均约需要7~8年时间。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定位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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