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畜饮水管理办法 2366+,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人畜饮水相关法律规定(3篇)
![人畜饮水相关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d90f910c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2d43c1d.png)
第1篇一、引言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和动物生存的基本条件。
保障人畜饮水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畜饮水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保障人畜饮水安全。
本文将从人畜饮水相关法律规定入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人畜饮水相关法律法规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于1988年颁布实施。
该法明确规定了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原则,明确了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为人畜饮水提供了法律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于1984年颁布实施。
该法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原则、任务和责任,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保障了人畜饮水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于2015年修订实施。
该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原则、要求和管理制度,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了人畜饮水中的食品安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我国动物防疫的基本法律,于2007年颁布实施。
该法明确了动物防疫的原则、任务和责任,规定了动物防疫的具体措施,保障了人畜饮水中的动物卫生。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的基本法律,于2008年颁布实施。
该法明确了城乡规划的原则、任务和责任,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具体措施,为人畜饮水提供了规划保障。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是我国水土保持的基本法律,于1991年颁布实施。
该法明确了水土保持的原则、任务和责任,规定了水土保持的具体措施,保障了人畜饮水的水源安全。
三、人畜饮水相关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水资源规划与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实行水资源规划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规划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障人畜饮水安全。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fbbbcbd5a8102d277a22f6e.png)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工程持久、安全运行,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XX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XX境内所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供水工程,包括跨乡镇或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跨行政村或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简称跨村集中供水工程),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简称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单户或联户供水工程(简称分散供水工程)。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XXXXXX对全XX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全面落实各乡(镇)XXXX对辖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依法保护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成立XX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
全面掌握饮水工程的基本状况、工程效益,抓好水利体制改革,做好报废工程清理、效益核检、设备回收等工作。
运行管理机构内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监督和跟踪全XX工程运行情况。
第五条建立工程运行管理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供水保障工作。
(一)XX水利部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XX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供水水价的听证、审核、审批。
(三)XX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管。
(四)XX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水费使用、管理。
(五)XX财政部门根据XX财力情况适当予以补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六)XX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卫生监督、水质监测监管。
(七)XX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保障、土地划界。
(八)XX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处理、打击盗窃、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人畜饮水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人畜饮水的规章制度怎么写](https://img.taocdn.com/s3/m/caa322a0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ad6905f.png)
人畜饮水的规章制度怎么写一、饮水设施管理规定1.1、规定农村和农业生产单位的饮用水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水源必须定期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1.2、村庄和农场应建立健全饮水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清洁维护,确保水质清洁卫生,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1.3、村庄和农场应设立专门人员负责饮用水源的管理工作,对饮用水源进行日常监测,定期公布水质检测报告。
1.4、村庄和农场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识饮用水源的地点和水源的名称,提醒民众及时取水。
二、饲养畜禽饮水管理规定2.1、畜禽饮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的饮水器具,饮水器具必须经常清洁消毒,确保畜禽饮水安全卫生。
2.2、对于大规模家禽饲养场,应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畜禽饮水的管理工作,确保畜禽饮水源清洁卫生。
2.3、禁止在饲养场周围排放废水、粪便及垃圾等,防止水源受到污染,确保畜禽饮水水质安全。
2.4、对于自然水源饲养场,应建立检测站,定期对畜禽饮用水进行检测,确保饮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三、应急响应规定3.1、一旦发现饮水水源被污染,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3.2、对于饲养场发生畜禽饮水污染事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对畜禽进行隔离处理,防止疫情传播。
3.3、应建立健全饮水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理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污染事件。
四、教育宣传规定4.1、应开展人畜饮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和畜禽养殖户的饮水安全意识。
4.2、应在农村地区和畜禽饲养场设立宣传栏,定期发布饮水安全知识及水源监测结果。
4.3、应邀请专家教授在农村和饲养场进行人畜饮水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和养殖户的饮水安全技能。
五、监督检查规定5.1、应建立人畜饮水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人畜饮水源进行检查和监测。
5.2、监督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格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饮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5.3、对发现问题的饮水源,应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直至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6f0f0dc10661ed9ac51f3cc.png)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工程效益发挥,根据《省实施水法办法》、《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用水供水事业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投入,保障农村饮用水供水安全。
第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人民群众生活用水,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经济的基础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部门配合、村组参与”的管理模式,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保护供水单位、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一)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维护,根据每个乡(镇)的人饮工程供水规模和人口,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确保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二)县水务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
(三)县发改局负责核定农村供水水价,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用水价格市场管理并监督执行。
(四)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运行管理费、维修基金及供水工程建设经费。
(五)县审计局负责对县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每个人饮工程有1-2名公益性事业岗位。
(七)县疾控中心负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的供水卫生监督和水质监管工作,定期对农村饮水工程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并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网络。
(八)生态环境局银河分局负责饮用水源地的划分、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九)县供电公司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纳入全县农业排灌电价控制基数,按地表水、地下水扬程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农业排灌优惠电价,落实优惠电价政策,提供电力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eb59920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ec.png)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好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投资、帮扶捐赠投资等建设的,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筹自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城中村、集镇及集镇延伸供水工程具体运行管护措施另行规定。
第三条按照“以水养水、节约用水、有偿使用、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分级承担维修管护费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计量收费等工作进行分级指导和监管,保障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有序运行。
第二章管护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管护机构。
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管护职责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主体责任。
一是组织成立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小组,制定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措施,落实管护经费,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二是督促运行管护机构收缴水费,将其储存至本级供水运行管护机构并加强管理;三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审核及实施;五是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督促村民委员会加强小水窖的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最新】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cb7c860d51e79b896802269b.png)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证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15〕30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政府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包括饮水水源、供水设施、水处理设施、管网以及其它相应的配套设施。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授权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职权,乡镇人民政府也可委托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工程运行管护工作。
第四条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府投资部分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政府投资以外的部分产权归相应的投资者所有。
第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水务部门将工程设施产权移交给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用集中运营管理为主,多种运营管理为辅的运营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企业统一运行的管理模式。
维修及管护费用采取水费收一些、国家补一些、政府拿一些的方式,确保足额支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久运行。
全县乡镇级(含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厂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统一发包给一个专业企业进行运行维护管理,承包企业不参与水费收缴,企业只收取水厂运行管理所产生的人工费用,费用由乡镇从收缴水费中支出。
设备及网管维修需购买原材料及配件等由管理企业与乡镇政府共同购买,并从水费中支出。
水费由乡镇自已收缴存入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支出水厂日常运行费用,结余部分全部转存下年做为维修基金。
如果本年度收缴的水费及维修基金不够维修费用,由省维修资金解决,如果当年省级没有维修资金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充,保证维修费用足额支付。
对于千人以上万人以下和千人以下的村级供水厂和供水点,由乡镇参照本办法,公开发包给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或个人经营管理。
人畜饮水安全管理制度
![人畜饮水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8bba113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eb.png)
人畜饮水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人畜饮水安全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确保供水系统的持续运行和健康安全的生活饮用水。
具体目标包括:1.为人类和动物提供安全、可靠、健康的饮用水资源。
2.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减少水质污染风险,提高供水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全面监测供水系统的水质水量,及时预警并应对潜在危机。
4.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水质水量符合国家标准。
5.提高社会公众对饮水安全的认识和保障其饮水权利。
二、管理内容1.水源保护(1)建立水源保护区,明确禁止污染物排放的范围。
(2)积极开展水源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污染源。
(3)加强水源地周边生态保护,维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
2.供水系统建设(1)保证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定期检测供水设施的水质水量,确保达标。
(3)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供水系统中的问题。
3.水质监测(1)建立定期监测水质的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标准。
(2)对供水水质进行全面检测,包括有害物质、微生物等。
(3)开展水质监测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4.应急预案(1)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预防和处理。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
(3)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5.信息公开(1)加强与社区居民和牲畜饲养者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2)定期发布供水质量报告,向公众公开供水水质情况。
(3)建立投诉处理渠道,及时处理公众关于饮水安全的问题。
6.法律法规(1)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2)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3)加强对供水企业的培训和督促,提高其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管理流程1.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责,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2.定期开展人畜饮水安全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3.建立保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安全。
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及供水管理
![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及供水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c99a25e2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11.png)
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及供水管理曹亮亮N o n g t i a n s h u i l i本文针对农村饮水水源和水质状况进行调查,指出了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农村的实际提出了一定的解决方案,旨在使我国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得到保证。
一、关于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的几点问题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主要以水资源短缺和水资源污染为主,而我国农村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所以供水工程的建设标准较低,缺乏有效的水处理设施,人与牲畜的饮水水量和水质均无法得到保证。
并且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很多农村居民直接从江河、水库以及坑塘中取水煮沸后饮用这些水,虽然煮沸后能够起到良好的杀菌灭菌效果,但水质不符合我国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大部分饮水工程在对水资源进行处理时,其水质无法达到我国相关的饮用标准。
而饮水不安全对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在近年来做好农村的饮水安全管理,是现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对农村人畜饮水的水质要求就目前来说,我国现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包括物理性状、化学性状、毒理性状、细菌学四个指标。
水的物理性状中主要包含混浊度,水是否具有臭味或者其他异味。
在我国对饮用水的要求中,要求饮用水的物理性状首先需要透明清澈,饮用水不会对人体造成感官上的刺激,过滤流畅,不存在混浊或其他杂志。
水的化学性状中包含水资源的PH 值、微量金属、矿物质元素含量、硬度等多项化学指标。
水的毒理学指标中,检测内容主要包含氟化物、铝、氰化物等有害物质,如果超过相应的毒理标准,则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危害。
水的细菌学指标中主要包含水资源中含有的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通过合理的消毒措施,能够使水质达到流行病学上的安全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卫生的水资源,这也是在现代农村环境建设中,人畜饮水安全工程中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的管理方案1、水源保护首先来说,在进行饮水安全的保证工作中,首先应当保证的就是水源的可持续性。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d09cd23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35.png)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后的运行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后运行管理组织机构、监督管理、技术支持与服务、日常运维管理、应急处理与维修保养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一、建后运行管理组织机构为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组织机构。
具体包括: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工程运行中的问题。
2. 管理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技术支持与服务、监督管理、应急处理与维修保养等工作。
3. 监督机构: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照规定进行运行和管理。
二、监督管理为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监督管理,包括:1. 定期检查: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 水质检测:定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的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3. 运行记录:建立运行记录制度,记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情况和相关数据,便于管理和分析。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为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需要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包括:1. 培训与指导: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提升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2. 技术支持: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技术问题提供支持,解答相关技术疑问。
3. 维修服务: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保养。
四、日常运维管理为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日常运维管理,包括:1. 运行管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设备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2. 水质监测: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3. 设备维护:定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管理办法是规章制度吗2745+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是规章制度吗2745+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eba80eba0116c175f0e48c3.png)
管理办法是规章制度吗2745+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章制度2745+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供水管理,实现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x省水利厅x省财政厅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x省生态环境厅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要求,结合本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及供水用水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供水,是指通过农村供水工程为农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产生活及其它用水的活动。
农村供水工程主要包括水源井、井房、提配水设备、净水和消毒设备、输配水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四条x政府应将农村供水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投入。
鼓励有条的地区通过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延伸,解决农村饮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五条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x、乡镇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
x、乡镇政府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负总责。
乡镇、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
乡镇政府应当配合x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相关工作。
第六条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的监督管理,做好农村供水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供水管理x水务局下设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x农村饮水工程的建管工作。
第八条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各村屯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
由x 水务局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业务指导。
第九条x、乡镇政府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配备应急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应对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突发事,减少损失。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f84abfce45c3b3566ec8ba4.png)
XX 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维护正常的 供水秩序,保护供水企业和用水居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①市水务局代表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李三尖水库、 提升泵站到第二、三水厂输水 主管网、水厂至各乡镇输水主管网及无负压加压泵站等相关附属设施。
②市自来水公司代表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市第三水厂。
等附属设施。
第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分级管理、有偿供水、 结算的供水模式。
市自来水公司与各乡镇政府装表结算; 下供水结算管理由各乡镇自行确定。
合理确定水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省农村村 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鲁政发〔 5款规定:“农村生活用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 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在供水方与用水户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实 行协议水价。
”(高密市自来水公司与乡镇的供水结算价为 元/方,乡镇供水到户水价不能超过 3元/方),建议农村用水价 格按照相关规定由物价部门核定。
村村通水源井至各村供水管网及各村到户的村级管道、计量水表③原镇级以 2005〕142号文)第五条第 2.1第四条市政府授权市自来水公司全面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
公司内部设立农村供水部负责具体工作。
其工作职责是:(1) 拟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根据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 及时提出修正意见。
(2) 拟定供水价格方案, 经物价部门核定, 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3) 对乡镇供水管理机构实行业务指导, 进行考核奖惩。
对镇、村供水管理人员实施培训、考核。
(4) 管理维护水厂、各乡镇结算水表前的输水主管网、加压泵站和各种阀门、压力变送器、电磁流量计等检测设施。
保证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满足各乡镇群众饮用水需求。
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
![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786188a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9b.png)
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篇: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五原县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国家人畜饮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供水工程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切实做好水源地、供水工程的保护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条:工程建成后的水源井、水厂房屋设施、电路、主支管道、阀门井等一切设备设施的产权归五原县水务局所有。
第三条:工程由五原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管理,负责管理供水水源,水厂及主管道工程。
阀门井及阀门井以下分支管道、入户管道由各用水村组自己管理。
第四条:供水管理站供水必须做到水质好、水量够、水压足、成本低、计量准确、检修及时。
第五条:水费管理:水价的拟定和调整由物价部门批准,供水水价暂定为2.0元/吨。
水费主要用于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的工资。
实现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第六条:各村组水费一年一缴,有条件的村组可采取预缴优惠制度,年按时缴不清水费将采取片域停水、加收滞纳金等管理办法,保证应收水费的足额收取。
第七条:供水时间:根据各供水站的实际情况,采取全天供水或分时段供水两种方法。
供水站如因维修或停电等原因停水,应提前一天通知各用水村、组。
第八条:在工程设计范围之内的村组接水由工程中标单位统一组织施工。
工程完工后未接入户如需接入自来水,必须报五原县水务局审批,并由供水管理总站组织施工,各村、组村民严禁私自接水,违者除按当地标准交纳入网费外并处罚款500元。
第九条:供水站要加强管理,确保供水设施完好,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启用、改动、损坏、拆除、侵占、盗卖供水设施,违者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保护好水源地,在水源井周围500米范围内严禁盖厕所、牲畜圈舍、渗水井等可能发生污染的建筑,供水管道上面及两侧2米以内的地方严禁乱挖、乱建,不准堆放物品。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制度(试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制度(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ae1a850e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85.png)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制度(试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利用率,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运行管理第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必须经过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应建立工程档案。
第二条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平稳运行,应进行系统巡查和日常维护,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完好、管道通畅。
第三条为了确保水源和供水管道的安全,禁止在供水管道及附近违法建造、破坏和存放垃圾、污水等。
第四条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小组,负责巡查和维护工程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告。
第五条定期对工程设备进行保养,按照要求更换易损件,确保工程设备的正常生命周期。
第六条对于水质状况不佳的地区,应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应定期报告,在重大事故发生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单位。
第八条对于损坏严重的水管,应及时更换,以避免水质污染。
第九条饮用水质量监测要符合有关规定,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当发现水质状况不佳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条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护费用应由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统一组织安排,确保工程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附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指为了改善农村饮用水状况,投资兴建的供水设施。
第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农村饮用水的管理,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村饮用水管理单位,包括相关管理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等。
第三章农村饮用水管理第一条建立农村饮用水管理制度,重要区域应配备饮用水监测人员,开展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确保水质安全。
第二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严禁在供水管道周围乱堆乱放、建立违法建筑或垃圾场等。
第三条定期进行水库沉积物清淤、池塘清理等工作,保证源头水质安全,严禁搭建渔具或在水库内浴泳等。
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制度
![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6dd317b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17.png)
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村民和牲畜的饮水安全,维护农村饮水工程的正常运行,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村的人畜饮水工程,包括水井、水泵、水管、水箱等设施。
三、管理机构1.设立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委员、水务专家、村民代表等组成,负责管理村人畜饮水工程。
2.设立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协助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四、管理责任1.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委员会对村人畜饮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检查等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2.村委会负责组织村民参与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维护,落实防治污染措施。
3.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督促工作人员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定期检查设施运行情况。
五、工程建设1.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质量合格。
2.选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3.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六、工程维护1.村人畜饮水工程的维护需定期进行,包括清理水井、检查水泵、修缮水管等。
2.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制定维护方案,规定具体措施和时间,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设施安全、卫生。
七、水质监测1.定期对村人畜饮水工程的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检测结果不合格时,立即停用该工程,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直至水质符合标准再次投入使用。
八、污染防治1.加强村人畜饮水工程周边卫生管理,禁止乱扔垃圾、排放废水等行为。
2.建立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减少对饮水工程的污染。
九、技术支持1.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公室可邀请专业的水务专家提供技术支持,解决工程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2.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水务管理能力。
十、奖惩制度1.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人畜饮水的管理制度(3篇)
![人畜饮水的管理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2abbeb1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84.png)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人畜饮水安全,预防疾病传播,提高人畜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人畜饮水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机构(一)设立人畜饮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畜饮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设立人畜饮水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人畜饮水管理日常工作。
(三)各级卫生、水利、畜牧兽医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人畜饮水管理工作。
四、水源保护(一)水源地保护1.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2.禁止在水源地周边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如垃圾堆放、废水排放等。
3.对水源地周边的工业企业、养殖场等进行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确保其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水质监测1.建立健全人畜饮水水质监测网络,定期对人畜饮水水源、取水口、供水设施等进行监测。
2.对监测结果进行及时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源,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治,直至达标。
五、供水设施管理(一)供水设施建设1.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局供水设施,确保供水设施安全、可靠。
2.供水设施建设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材料,提高供水设施的使用寿命和供水质量。
(二)供水设施维护1.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制度,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2.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供水设施改造1.根据供水需求,对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提高供水能力。
2.对老旧供水设施进行更新,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可靠。
六、人畜饮水保障(一)供水保障1.建立健全人畜饮水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人畜饮水需求得到满足。
2.优先保障农村居民饮水需求,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3.对特殊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特殊饮水保障。
(二)应急保障1.建立健全人畜饮水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人畜饮水得到有效保障。
人畜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人畜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cb07d2777232f60dccca155.png)
人畜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
我镇人畜饮水工程是国债资金项目,为规范我镇人畜饮水工程运行管理,
充分发挥该项目工程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村蓄水池2处,供水管道4000米;村供水水源堰坝1处,供水管道2000米;宫村水井11口,供水管道1300米。
三、管理机构任务和职责
管理机构的任务是确保“人饮”工程安全运行,职责是合理利用水资源。
充分发挥该工程的效益,建立技术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按区水务局文件
执行人饮工程的使用性质,如变更时,应报水务部门批准。
四、人畜饮水工程的监测和维护
各村人饮工程管理工作组对各自管辖工程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发现水质安全问题以及工程设施破损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一级管
理机构报告,确保人饮工程水源及水源工程的安全
1 / 1。
鹿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0)
![鹿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0)](https://img.taocdn.com/s3/m/fb156325dd3383c4ba4cd206.png)
鹿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0)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鹿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8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11日鹿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证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桂水农水〔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政府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包括饮水水源、供水设施、水处理设施、管网以及其它相应的配套设施。
城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工程及社会资本建设经营性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用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成立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指导县域范围内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和供水服务。
第四条成立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鹿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县水利局。
负责指导县域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和供水服务,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第五条部门职责县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规划编制,负责工程运行的技术指导和运行监督,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业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负责开展县域内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成本核算工作,配合物价主管部门完成定价工作,协调落实县级财政补助经费;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维护申请的审批及项目实施。
县发改局: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规划编制,负责中央资金项目的申报、建设进度及资金的监管;负责乡镇集镇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及千人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定价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畜饮水管理办法 2366+,2020年农村饮
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2366+ 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实现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省水利厅 x省财政厅 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x省生态环境厅 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及使用农村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供水,是指通过农村供水工程为农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产生活及其它用水的活动。
农村供水工程主要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四条 x政府将农村供水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并且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投入。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五条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乡(镇)政府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
乡(镇)政府
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配合x水行政主管、生态环境、卫健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相关工作。
第六条 x水务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度投资计划。
x财政局按相关要求负责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扶持资金。
x卫健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卫生监督和水质检测工作,由村屯村医负责采送水样,每年按丰水期和枯水期检测2次。
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x自来水公司负责供水工程运行技术指导。
第七条供水必须优先保证群众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灌溉用水和其他用水。
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确定地下水开采量,限制农户自来水管网可供区域的自备水源。
第八条新装、改装供水管道的,需事前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x水务局组织施工及负责竣工验收。
第九条自来水实行每天至少两次供水,因施工、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
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或干扰抢修工作的进行。
第三章水源保护第十条对村屯供水水源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牌,村两委负责对水源保
护定期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饮水工程的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
水源井10米之内不得有渗水井,井房保持清洁卫生,确保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第十二条因突发性事件造成水源污染或存在饮用水水源污染隐患时,乡镇、村屯要及时启动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并上报x政府及水务、卫健等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公共供水设施的义务,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维修”的原则,由造成污染和损坏的单位及个人负责处理并赔偿损失。
第四章供水管理第十四条在运行管理上,原则上均由村屯集体收回管理。
已承包给个人管理的饮水工程,如果不同意交付给村集体管理,承包人要做好工程运行及维修养护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如果发现有饮水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饮水安全问题,且不及时解决的由村屯无条件收回。
第十五条农村供水工程有净化设备的村屯,按要求每三年更换锰砂1次。
农村供水工程的电费、人工费、取暖费、维修费等运行费用实行定额补助,根据村屯大小,补助3000-5000元两档,同时收取一定的水费用于工程维修养护。
第十六条如果发生水源井工程供水水量不足,原水浑浊有泥沙,供水年限已接近或者超过15年报废期的,管网工程已无法维修并且
运行年限已经超过20年以上的可上报x水务局,水务局按年度做好巩固提升计划上报省水利厅。
第十七条供水工程管理者可根据水源条件、当地居民的用水习惯和管理需要,采取全天供水或分片定时供水等方式。
第十八条供水工作管理者必须身体健康,并定期检查身体。
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第十九条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必须上报x水务局饮水安全服务中心,不得私自拆卸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安装净化设备的村屯要按照说明定期反冲洗,每月至少1—2次,三年换1次锰砂,有水箱的要定期消毒及清洗。
第二十一条自来水是一种特殊商品,用户应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交纳水费。
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管理人应按照供水合同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农村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x水务局会同x物价部门按照“有偿供水,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供水价格进行核定,下达指导价格。
第二十三条村供水主管网两侧各3米,禁止从事建筑、开挖沟渠、打桩打井、爆破等损坏供水设施及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严禁擅自改装、拆除、迁移农村公共供水设施,确需改装、拆除、迁移的,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各乡镇水利站负责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指导工
作,每个月至少巡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乡镇政府和x 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x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供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禁止活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阻挠和干扰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农村供水单位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抢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