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好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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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LSR评价法

(完整版)LSR评价法
4
危险、有害因素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检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险、有害因素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防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险、有害因素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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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车并修复西侧氯化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并日常维护控制系统。
液氯使用的要求
《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第3.3使用液氯的设备(容器、反应罐、塔器等)设计制造,应符合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液氯、氯气管道的使用、检验和维修改造,应符合压力管道的有关规定。
压力容器已定期检测
氯气泄漏,人员中毒、环境污染、财产损失
2
危险、有害因素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地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表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财产损失/万元
1
4
4
压力容器及氯气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测
附件3
LSR评价法
LSR评价法:﹙风险等级评价﹚风险是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及后果的结合。
风险值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
L—可能性;
S—后果严重性;
R—风险度。
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 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险、有害因素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改造

 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改造

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改造发表时间:2020-07-06T13:50:54.430Z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3月9期作者:杨海兵[导读] 化工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涉及了许多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艺技术摘要:化工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涉及了许多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艺技术,为此在实际中必须要对危险工艺的作业形式进行改进,实现对其自动化控制的要求,并进行安全联锁改造,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在化工企业生产中的风险发生几率,以此来对化工危险工艺的应用进行优化,进而提升生产效率。

关键词: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安全联锁改造引言为使化工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等各方面的本质安全性能得到一个提升,让风险得到一定的降低,一些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需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化工生产过程进行自动化控制的改造和安全联锁的改造,如此才能够让生产过程变得更加安全可靠。

目前,我国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方面需要用到很多危险工艺,这些企业对于整个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及联锁的应用程度有所区别,很多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水平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标准,而且有些装置缺少紧急停车的自动联锁系统,以上都说明这些装置需要进行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的改造工作。

1化工企业危险工艺现状众所周知,化工企业是属于高危险性的行业,一旦发生泄露,无论是固体,液体,还是气体,它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对人员身体健康的损害是无法估量的。

所以,其生产装置在生产危险化工工艺时就存在着非常大的潜在危险。

而加强危险工艺生产环节的日常管理,辨别什么样的工艺属于危险化工工艺以及深入贯彻落实生产装置的安装与维护,对于提高化工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安全系数等方面有着非常重大而积极的意义。

现阶段,我国的一些化工企业,已经对具有强放热反应的生产设备已经进行了自动预警设施的安装,一方面提高了设备的安全系数;另一方面,参与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工程的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在改造的过程中,也发现了我国当前还没有颁布关于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的相关标准,所以在推动技术改造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技术上存在争议的问题,因此,危险工艺改造无论是在范围、具体操作以及技术水平方面都有待加强与完善。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15号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15号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15号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一、背景介绍化工企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但由于其生产过程中存在较高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必须加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和安全化。

2. 原则:a. 安全第一: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风险。

b. 经济适用:在推进技术改造的同时,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经济效益,避免过度投资。

c. 高效运行:通过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降低能耗。

d. 可持续发展:结合环保要求,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三、推进措施1. 制定改造计划:各化工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的详细计划,包括改造范围、时间节点、投资预算等。

2. 技术选型: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技术,包括传感器、控制器、监测系统等设备,确保技术先进、可靠稳定。

3. 设备更新:对陈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控制设备,提高生产线的智能化水平。

4. 安全联锁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联锁系统,确保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和安全性。

5. 信息化管理:借助信息技术,建立生产数据监测和分析系统,实时监控生产过程,及时预警和处理潜在风险。

6. 人员培训: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提高其对自动化控制设备和安全联锁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能力,增强安全意识。

7. 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1. 资金支持:加大对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提供资金保障。

2. 政策引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鼓励化工企业积极推进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提供政策引导和支持。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第6、7、8、9、10要素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第6、7、8、9、10要素

6.2安全设施管理
6.2.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 安全设施台帐。
[审查要点]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台帐。 [台帐]
台帐要体现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 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保养,确 保在任何时间都要保持完好.
[制度-1]《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的定义和范围要符合225号文的 要求,安全设施的设置要符合相关法规 和技术标准;明确本制度的执行主体和相 关部门.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一、明确两个规范适用的范围;
二、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类别、厂房(仓库)的耐火等 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厂房(仓库)的防火分区、防 爆泄爆、安全疏散通道、耐火保护;
三、建构筑物之间、与装置、与道路、与院墙、与罐区、 堆场的安全间距;
2. 实行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定 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保养, 确保在任何时间都要保持完好.
3.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同步 ,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将安全设 施检修列入计划中,同时进行检修。
6.2.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要求]
在应当设置的地方设置;
设计资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施工资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 [2001]82号
[注意] 对过去的老项目(以企业开
展安全标准化时间为界限)不考核 。
6.1.4. 企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 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 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四、罐区之间的安全间距、罐与罐之间、罐与泵房、罐 与装卸场地、罐与防火堤之间的安全间距;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各市安监局,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化工企业,有关设计、安全评价单位:为加快推进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化进程,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推进全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我省是化工大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量大面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广大化工企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特别是一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没有配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工艺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较低,事故险情不时出现,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化工生产过程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一旦出现异常且控制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事故。

实施化工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降低安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

对此,各级安监部门、各化工企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把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装改造步伐,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7.07•【字号】鲁安监发[2009]69号•【施行日期】2009.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69号)各市安监局,有关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涉及的危险化工工艺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的重点,按照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要求,加快自动化改造步伐。

二、已经完成自动化改造的化工企业,要对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认真查找化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存在的缺陷和隐患,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整改消除。

三、对于确需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其它危险化工工艺,由各市安监局调查提出,报省安监局研究确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和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省安监局(危化处)。

请各市安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化工企业、有关设计和安全评价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七日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略)。

【目录】最新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依据

【目录】最新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依据

【关键字】目录收集的国家现行有关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1.法律及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6)《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1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1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2.规章及文件(1)《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2)《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八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8)《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1号(9)《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1号(10)《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1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1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1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16)《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17)《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1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发[2009]137号(21)《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化劳字[91]第247号(2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2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41号(24)《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13号(2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号(26)《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山东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安监发[2006]23号(27)《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81号(28)《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75号(29)《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81号(30)《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31)《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63号(32)《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26号(33)《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3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5)《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36)《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296号(37)《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检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38)《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3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4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4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6]140号(4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0号(4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81号(4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45)《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46)《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47)《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届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1月1日实施(48)关于《印发氯化.硝化.磺化.聚合.氟化.加氢6种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08号(49)《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0号(50)《关于印发氧化.过氧化.重氮化.裂解(裂化).氨基化.烷基化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35号(51)《关于印发首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原则》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52)《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5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5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5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56)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5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5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6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69号)(6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2号)(6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63)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0]46号)(64)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7号)(65)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2008]5号)(66)《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临安监发[2008]16号)(67)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安监发[2008]22号)(68)关于印发《临沂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2006]139号)其他有关政府规章、文件3.本评价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7)《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1)《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1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1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15)《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1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7)《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18)《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1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20)《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2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24)《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2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26)《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27)《低倍数泡沫灭火器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1992(2000年版)(2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9)《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30)《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3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32)《危险场所电器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34)《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1995(35)《控制室设计规定》HG/T20508-2000(36)《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20636~20637-1998(3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3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3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40)《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4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4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4)《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45)《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1992(4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4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4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49)《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2006 (50)《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5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5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5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5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GBZ2.2-2007 (5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56)《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57)《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HG24001-1996(58)《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5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60)《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61)《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6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63)《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64)《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65)《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66)《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67)《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6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69)《安全色》GB2893-2008(70)《安全色光通用规则》GB/T14778-2008(7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7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7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74)《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7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76)《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7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7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7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设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80)《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8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包括一、二、三号修改单)(82)《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8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84)《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85)《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D5001-2008(86)《安全评价导则》AQ8001-2007(8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88)《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8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90)《液化天然气(LNG)生产. 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06(91)《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SY/T0076-2003(92)《天然气凝液回收设计规范》SY/T0077-2003(9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0048-2005(9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95)《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信设计规范》SH/T3028-2007(96)《石油设施电器装置场所分类》SY0025-95(97)《低温液体贮运设备石油安全规则》JB6898-1997(98)《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4822-2002(9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10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10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10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10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0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10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106)《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1999(1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108)《石油化工企业职工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109)《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11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112)《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1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11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此文档是由网络收集并进行重新排版整理.word可编辑版本!。

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重点内容分析

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重点内容分析

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重点内容分析山东省安监局危化处(2012年11月29日)去年8月份,省局制订下发的《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四个方面的诊断内容:一是工艺技术及流程,二是主要设备和管道,三是自动控制,四是重要设备设施布置。

其中,第一、二项的主要内容,由于相关法规标准不同和专业水平所限,各级安监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不能充分辨识和确定这方面的缺陷和隐患,必须由具备了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相关设计标准进行诊断;第三项内容,日常检查和安全评价虽然有所涉及但深度不够,需设计单位组织工艺、设备、自控等专业力量,深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第四项内容,日常检查和安全评价均应发现,但需要设计单位进行诊断补充,并对设备设施布置的合理性和整改方案进行检查确认。

四个方面重点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一、工艺技术及流程(一)工艺技术是否成熟、可靠,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在小试、中试或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1、依据化工装置的工艺技术资料、安全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应资料,诊断工艺技术是否有同类生产企业、是否成熟可靠。

2、诊断出来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当具有小试、中试或工业化试验的鉴定材料。

3、对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承担诊断的设计单位应当会同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工艺技术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分析,再由各市安监局组织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

(二)工艺流程的组成,主要包括:原料处理、化学反应、产品精制、储存和装卸等环节组成,每个环节的单元操作过程或工序组成,每个单元操作过程或工序的设备构成和连接(含反应器、塔、炉、槽罐等各类设备、设施、管道、自控联锁装置、监测报警设施、泄压止逆设施、阻火设施、吸收、中和及破坏设施、惰性气体保护和置换设施等),是否合理并保证安全运行。

1、按照诊断范围对整套装置的工艺流程进行介绍,并逐一进行安全分析。

原料处理、化学反应、产品精制、储存和装卸等环节的工艺流程组成是否齐全、合理并符合工艺安全要求。

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报告书

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报告书

***企业设计安全诊断报告书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单位联系人:项目单位联系电话:(项目单位公章)年月日设计工作人员组成设计人:报告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单位联系人:设计单位联系电话:(设计单位公章)年月日目录前言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名称、地址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情况(二)无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规模(三)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二、诊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工艺技术及流程(二)主要设备和管道(三)自动控制(四)重要设备设施布置三、整改的意见建议(一)一般事故隐患(二)重大事故隐患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目录五、有关图表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和储存装置(设施)、气体检测平面布置图,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主要设备、特种设备、安全设施一览表前言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港稀土”)于1997年成立的一家集科、工、贸于一体,现代化新型稀土冶炼分离的民营科技企业,是连云港第一家拥有进出口自营权的民营企业,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级开发区—连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地址是连云港市连云开发区经六路10号。

公司占地33公亩,现有职工300名,技术人员60名,高级工程师5名,拥有固定总资产5亿元,净资产1.7亿元人民币。

目前公司具有年分离5000吨氟碳铈氯化稀土及稀土富集物的生产能力,拥有完整的现代化分离设备,采用国内先进的联动模糊萃取的稀土分离技术和无氨氮皂化工艺,生产10系列(镧、铈、镧铈、镨、钕、镨钕、钐铕钆、抛光粉、荧光粉、长余辉蓄发光等系列)20种类70多品种的稀土单一化合物和共沉物产品。

公司于2008年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2009年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三级安全标准化考评。

该企业的5000吨(REO)/年分离项目,未经正规设计。

根据《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11]118号)及关于印发《烟台市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方案》的通知(烟安监〔2011〕118号)。

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委的要求,现就推进全区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连锁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全区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及其辅助设施力争在2011年底实现生产过程中危险环节关键操作的自动化控制。

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及生产装置的安全联锁停车;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在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

二、改造范围(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以下简称《目录》)公布的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二)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的辅助设施;(三)因工艺、设备和设施安全、稳定等,不需要配置自动化控制、超限报警及安全联锁停车设施或企业现有化工装置能够满足《目录》推荐的安全控制要求的,由企业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对企业现役化工装置安全现状进行专项评估,作出是否需纳入安装改造范围的结论,报盟市安监局。

三、改造内容所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现有化工生产装置及其辅助设施要按照《目录》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和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完善自动控制系统。

涉及改造范围内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要与生产装置同步进行自动化改造,必须安装配备有毒、可燃气体泄漏和火灾报警系统;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流量)、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重点储罐要设置远程紧急切断装置。

四、工作措施(一)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自动化改造操作方案。

各盟市安监局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涉及自动控制技术改造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底数,填写《自动化控制改造调查汇总表》(见附件1),制定自动化改造工作方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工作计划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工作计划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工作计划篇一:化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一、安全方针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践行安全文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践行安全文化理念,创新思路、规范管理、深化整治、细化责任、严格执行、夯实基础,狠抓“双基”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再创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安全目标(一)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二)重大设备、操作事故为零; (三)重大污染事故为零;(四)重伤、死亡、一级非伤亡事故为零;(五)职工安全教育率(其中包括使用的协议工)100%。

三、总体思路2015年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全年安全奋斗目标,践行一个理念;深化两个抓手;转变三级职能;完善四个体系;推进“五自”管理;构建“六型”安全长效机制。

践行一个理念:即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核心理念。

深化两个抓手:即通过健全安全考核奖惩体系,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创建两个抓手。

转变三级职能:即转变部门、分厂、班组三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由注重监督管理向管理和服务并重转变;分厂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班组由生产任务型向安全生产型转变。

完善四个体系:在坚持现行安全责任体系、安全制度体系、安全监管体系、安全作业控制体系、危险源监控体系和班组安全管理体系六大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安全培训效果、风险评估效果、违章防治效果、安全投入效果评价体系。

推进“五自”管理:即公司自主、系统自控、分厂自治、班组自理、员工自律。

构建“六型”安全长效机制:即构建自主管理型、系统管理型、技术支撑型、预防控制型、学习创新型和重奖重罚型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重点(一)认清严峻安全形势,强化安全意识2015年,是公司转入正常生产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优化运行的重要一年, 随着生产装置长周期高负荷连续运行,公司面临着技术不熟练、操作经验不足、设备腐蚀加重、专业人员短缺等诸多不利因素,加上一些装置固有的重大危险因素尚未根本消除,安全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安全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关于加快推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

关于加快推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

潍安监字[2008]121号关于加快推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自动控制 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属各开发区安监局,市属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11月7日省安监局推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现场视频会议精神,现结合实际,就加快推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市是重要化工生产基地和化工大市,化工经济总量大、品种多,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多个环节。

在生产使用过程中伴有硝化、磺化、氟化、氯化、过氧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险工艺的企业占30%以上。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断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整改隐患、强化管理,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的良好势头。

但受机制体制等方面的影响,我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仍然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基础相对还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差、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低等问题比较突出。

一方面,部分老企业、困难企业没有及时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对高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另一方面,不少新建中小型化工企业依然沿用传统的人工控制方法,反应压力、温度、液位等工艺参数靠人工读取,反应物料投放等工序靠手动操作,没有安装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装置,生产工艺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较低。

从近年来国内省内化工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看,由于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缺乏或者不完善,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发生及至伤亡损失扩大的事故占有相当的比例。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改造采用高危险工艺而没有实现自动控制的化工装置,推进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化进程。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关于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后进行安全评价的请示》的答复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关于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后进行安全评价的请示》的答复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关于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后进行安全评价的请示》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12.02•【字号】鲁安监函字[2009]294号•【施行日期】2009.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关于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后进行安全评价的请示》的答复(鲁安监函字[2009]294号)淄博市安监局:你局《关于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后进行安全评价的请示》(淄安监发[2009]70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进行的安全评价包括: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定期安全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或换证的安全评价;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化工企业应当进行的安全评价包括: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的定期安全评价,重大化工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

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明确规定:实施自动化控制改造的化工企业,在安装改造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设计、施工等单位对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停车装置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确保装置运行灵敏、可靠,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在安装改造工程验收后,要编制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报告书报当地安监部门,市或县级安监部门要指派有关人员或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安装报告书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因此,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不须进行安全评价。

对于“一些化工企业在自动化控制改造过程中,不仅增加了自动化联锁控制设施,同时调整了装置的工艺流程,更换了生产设施”的情况,如果其工艺流程或生产设施的改造工程(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设施除外)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或重大化工建设项目范畴,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2号)和《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81号)实施监督管理;否则,应当依据《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实施监督管理。

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目录附文件一选址意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附文件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附文件三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明附文件四废水接收证明附文件五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安全设计设计审查意见附文件六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安全设计专篇审查会议签到表附文件七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会专家组意见修改情况附图(见图册部分目录):1设计依据、内容与范围1.1设计依据1.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1)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登记备案证明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号:2。

1.1.2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11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根据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改)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10)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1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1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0号)1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14)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技监局【2000】第13号)15)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安监总危化[2006]10号)16)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第36号令)1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41号令)18)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监局等八部委公告2003第1号)19)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53号令)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1)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22)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23) 《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11月21日,国经贸产业[2000]1105号)2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5)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6)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6]423号)27)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28)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29)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19号)30)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31)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32) 《关于回收利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275号)33) 《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3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3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3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3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38)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化劳发[1991]第247号)39)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40)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41) 《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劳动部劳锅字[1990]16号)42)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43)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4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45)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4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4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48) 《2013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9) 《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 号50)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 号51)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2002]第141 号令52)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 号53)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 号54)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 号55) 《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23 号56)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81 号57) 《关于印发《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8]155 号58)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 号59)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 号60) 《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28 号61) 《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鲁质监特字[2009]175 号62) 《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63) 《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126 号64) 《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39 号65) 其它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化工公司 安全联锁与自动化改造 验收资料

化工公司 安全联锁与自动化改造 验收资料

山东省XXXXXXX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联锁与自动化改造安装报告书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目录第1章编制说明及生产存储过程危险有害因素 (1)1.1编制说明 (1)1.2企业概况 (1)1.3主要生产装置 (2)1.4生产及储存过程危险、有害因素 (10)1.4.1生产及储存过程危险、有害因素 (10)1.4.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2)第2章施工安装单位介绍 (16)2.1湖南长沙仪峰公司简介 (16)2.2和利时公司简介 (16)2.3北京思创工程有限公司简介 (18)第3章自动化及安全联锁系统改造方案 (19)3.1生产工艺简介 (19)3.2生产工艺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方案设计依据 (21)3.4.1系统配置方案 (22)3.4.2系统规模 (28)3.4.3系统硬件配置 (28)3.4.4系统组成 (30)3.4.5控制工艺流程 (31)3.4.6 DCS系统I/O表 (35)3.4.7工艺过程流程图 (43)3.5仪表选型类型的确定 (44)第4章自动化及安全联锁系统改造装置控制操作说明 (45)4.1通用操作指导及规定 (45)4.2总体说明 (45)4.2.1系统硬件 (45)4.2.2系统软件 (46)4.2.3注意事项 (46)4.2.4本规程提及的术语 (46)4.2.5操作员操作职责: (47)4.2.6系统异常情况处理: (47)4.2.7报警处理: (47)4.2.8检测控制点 (47)4.3功能介绍 (48)4.4基本操作 (49)4.4.1操作界面 (49)4.4.2画面切换及翻页 (50)4.5报警信息 (51)4.6操作登录与切到观察 (52)4.7调节阀操作 (52)4.8工艺参数修改 (54)4.9报表打印及报警打印 (55)4.10操作注意事项 (55)4.11组态画面 (56)4.12流程图操作指导 (84)4.12.1电磁阀: (84)4.12.2调节阀: (85)第5章控制系统出库图纸 (85)第6章自检、自评 (115)第7章自动化及安全联锁改造后运行情况 (122)附录:有关资料及证书第1章编制说明及生产存储过程危险有害因素1.1编制说明本报告书按照鲁安监发【2008】149号文件、枣安监发【2008】140号文件编制,自动化及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报告书的内容要求如下: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生产工艺、装置、储存设施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等。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15号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15号

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15号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安监管三函〔2010〕15号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以下简称《目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9〕63号)要求,为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现就推进我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手段,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实际,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

(一)从2010年开始,所有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生产储存装置涉及《目录》所列危险工艺的,其生产储存装置都必须按照要求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二)2010年底前,生产过程涉及列入《目录》危险工艺的省重点监管化工企业(见附件2)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罐区、储罐),应完成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其余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要有60%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完成。

(三)2011年底,全省所有涉及列入《目录》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基本完成自动控制技术改造。

二、改造范围在役生产装置: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氧化工艺、加氢工艺、聚合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烷基化工艺等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

在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涉及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罐区、储罐)。

三、改造内容涉及改造的化工企业,要根据工艺特点、装置规模、储存形式和可控程度等,设置相应的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的超限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信号的声光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自动控制方式;可采用智能自动化仪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系统(SIS)等自动控制系统,尽可能减少现场人工操作,提高企业的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篇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聚源字[20XX]1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为认真贯彻《灵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灵安监发[20XX]34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在公司立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大检导组。

组长:许副组长:赵耀民成员:秦国瑞健温建强胡克彬王军陈建和侯成行武桂军伏兆廷牛国雄张建达赵海茂张福生王振华刘京杰王爱军李俊宝(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甲醇总指挥)(总经理助理)(安环部部长)(综合部副部长)(炼焦车间副主任)(备煤车间主任)(调度室副主任)(动力车间主任)(化产车间主任)(工程部负责人)(保卫部部长)(宣传部部长)赵翠枝(化验室副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办公室主任由秦国瑞兼任。

具体负责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督查和汇报工作。

三、检查范围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包装、采购、运输、使用等各环节。

四、检查内容1.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

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意见

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意见

《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部属有关企业:为加快推进“科技兴安”战略,切实提高化工生产过程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控制化工企业事故的发生,逐步实现化工生产过程安全自动化控制,确保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在化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化工生产过程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一些化工反应工艺过程复杂且蕴含着巨大的能量,一旦生产过程出现异常且控制不当,将会给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

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技术保障,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能对化工生产装置和设备可能发生的危险或措施不当行为致使继续恶化的状态进行及时响应和保护,使生产装置和设备进入一个预定义的安全停车工况,从而使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最低程度,保障人员、设备和生产装置的安全。

这类安全控制系统以其可靠适用的设备和先进的控制技术已被发达国家石油和化工企业普遍采用,在国各大中型石油和化工企业也得到广泛应用,国中小企业已逐步接受。

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一方面,石油和化工产业已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危险化学品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危险和危害的风险程度增大;另一方面,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步入中等发达国家程度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我省化工产业的安全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为此,在化工相关行业中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对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和加快化工这个传统制造业升级换代,对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着力用高科技支撑安全生产、引领安全发展理念,努力把我省建设成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水平较高,化工产业和安全和谐发展的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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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鲁安监发[2008]149号
各市安监局,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化工企业,有关设计、安全评价单位:
为加快推进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化进程,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东省
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
[2008]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推进全
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
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
我省是化工大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量大面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广大化工
企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深化安
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特别是一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没
有配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工艺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较低,事
故险情不时出现,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工生产过程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一旦出
现异常且控制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事故。

实施化工生产过程的自动
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降低安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

对此,各级安监部门、各化工企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把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装改造步伐,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手段,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原则,加快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

2010年底前,全省所有采用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和高危险化工储存装置,必须实现生产过程中危险环节关键操作的自动化控制,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生产装置的安全联锁停车;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反应等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要在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

三、改造的范围和重点
根据国内现行的危险度评价法,从物质、容量、温度、压力和操作等5个方面,对化工企业各装置的危险度大小进行综合分析,危险等级在高度及以上(危险度分值≥16)的化工生产、储存装置,重点是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反应等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

以上化工装置中,因工艺、设备和设施安全、稳定等情况下不需要配置自动化控制、超限报警及安全联锁停车设施的,企业应当提出不需要配置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生产工艺、装置和操作条件等情况,不需要配置的技术原因,国内外同类装置的操作控制现状等)报当地安监部门,经市或县级安监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市级以上化工安全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不纳入安装改造的范围。

符合上述规定的石化、医药、轻工、冶金等企业的化工生产、储存装置,须纳入安装改造范围。

化工装置的危险度分值确定执行《危险度评价取值表》(附件1)。

四、主要改造内容
涉及的企业要根据化工工艺特点、装置规模和控制系统复杂程度,按照安全风险程度等级,优化采用智能自动化仪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等,设置液位、温度、压力等重要工艺指标及可燃、高毒、剧毒气体浓度检测信号的集中声光报警、紧急联锁停车。

特别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要配置独立于自动化控制系统之外的紧急停车系统,实现紧急联锁停车。

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充装装置要进行压力自动控制改造,完善防泄漏措施和
应急措施。

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技术改造方案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会同企业有关专业人员研究制订;安装改造工程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承担。

实施改造的企业在安装改造前后要有完善的停、开车方案,落实好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停、开车安全;安装改造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设计、施工等单位对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停车装置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确保装置运行灵敏、可靠,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调查研究,制订方案。

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化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客观分析化工装置的危险程度,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工作。

有关化工企业要抓紧对化工装置进行危险度评价,根据评估情况和企业实际,制订和优化安装改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分步推进。

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和设计、安全评价等单位,对危险度评价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根
据化工装置危险程度和当地实际,对企业安装改造的时限作出具体规定,列出工作进度表,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突出抓好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险工艺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

同时,要抓好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三)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相关设计、安全评价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开展自动化控制或安全联锁停车装置相关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

各化工企业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引进专业人才、聘请有关科研、设计单位服务等方式,配备符合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停车装置需要的操作人员和技术力量。

(四)加强对设计和安装单位的管理。

各地要建立和落实对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停车装置设计、安装和自动化仪表设备质量的跟踪考核机制,对装置的安全、可靠、适用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组织进行评估,引导企业选择信誉高、专业实力强的机构开展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设计、安装和仪表设备供应业务,确保安全技术改造的实用、可靠。

(五)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措施。

各级安监部门要将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作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1、已建成企业,属于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范围、2010年底前或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规定时间内未安装的,一律视为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限期停产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成的,取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实施改造的企业,要在安装改造工程验收后,编制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报告书(附件2)报当地安监部门。

市或县级安监部门要指派有关人员或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安装报告书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凡不符合本意见规定安装改造要
求的,按照逾期未安装进行处理。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涉及的化工装置属于安装改造范围的,必须同时设计、安装和使用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

未经设立安全审查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必须提出或设计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否则,不予通过安全审查。

已经试生产的,必须在试生产结束前配置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确因时间紧、工作量大等原因无法完成的,要作出安装改造的时限承诺(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认真实施,否则,不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要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对工艺装置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的措施建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生产企业现状安全评价报告,要对是否按规定要求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作出评价,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控制参数及控制点、安全控制工作原理、采用的逻辑控制单元、检测变送单元等,设计、安装单位资质符合性,控制系统在试生产期间的检测检验和调试、运行等情况。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根据工艺装置的安全风险分析、风险级别和措施建议,充分考虑和设计重要参数的测量、控制、报警、自动联锁保护及紧急停车等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设施和措施。

(六)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引导扶持。

各级安监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策措施,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和提升化工产业层次等相结合,扶持鼓励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

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装置的,要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风险抵押金缴纳等政策上给予支持。

附件:
1、危险度评价取值表
2、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报告书内容要求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危险度评价取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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