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劳动仲裁案件业务档案立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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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 

劳动仲裁案件业务档案立卷指南 

第1条【宗旨】

1.1 为指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下称“中心”)成员做好劳动仲裁案件业务档案(下称“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规范业务档案立卷行为,提高业务档案的质量和水平,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参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制订本指南。

第2条【案卷材料的收集】

2.1 自案件承办人被指定后,主承办人即应开始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2.2 主承办人在收集纸质材料的同时,应当建立电子档案。电子档案首选扫描件。如条件不具备,可以使用数码照片替代。

2.3 凡由承办人制作并入卷的文件,均应使用单面A4纸制作,确保纸张背面空白。除本指南明确规定可以为固定抬头但主要内容手写文件外(下称“手写件”),均应为全部打印文件(下称“打印件”)或打印为主少量填空文件(下称“填空件”)。

第3条【不应立卷归档的材料】

3.1 对于以下材料,不应立卷归档:

(1)中心业务参考资料;

(2)内容相同的文字材料;

(3)各种文件的草稿;

(4)未严格按照本指南规定制作的材料。

第4条【需要立卷归档的材料、顺序及要求】

4.1业务档案应按照卷宗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材料应按照仲裁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及要求为:

(1)卷宗封面。应以打印件入卷。主承办人应当首先完整填写电子表格,其中承办人、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以及仲裁委员会等均应填写法定姓名或者名称。案由统一为“劳动争议”。日期均按“201X年0X月XX日”的格式填写。审级为“劳动争议仲裁”。保管期限填“永久”。立卷人填写主承办人姓名。审理结果区分裁决结案、决定结案、调解结案、和解撤回仲裁申请结案、解除委托、终止代理共六种情况,每种情况后对结果做简单描述即可。

(2)卷内目录。应以打印件入卷。主承办人应当首先完整填写电子表格,包括序号、文件名称、日期及页码,其中日期以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页码以该文件首页在卷宗中的

页码为准。

(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法律援助申请表,并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应以原件入卷。其中身份证号与出生年月必须一致。申请人收入必须符合法律援助案件的规定。申请人签名处应当由其本人签名。表格中凡有涂改必须由申请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并在《备考表》中予以说明。申请人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且正反两面均需要复印。复印前需要核对有效期,如有效期已届满,应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应以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并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入卷。

(4)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及审查记录。经济困难证明应以原件(打印件或填空件)入卷,加盖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公章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公章。承办人应对经济困难证明进行形式审查,并详细记录审查人、审查时间、联系单位、联系人、审查内容、审查结论等内容,并以经审查人签字确认的打印件入卷。

(5)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受理意见表。应以原件入卷,其他要求参照(3)。

(6)法律援助委托代理协议。应以委托人签署的原件(打印件)入卷。该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签字(按手印),中心授权执行主任签字。一份交委托人,另一份入卷。注意,

每一页都需要委托人在页脚处签名确认,末页签署日期。

(7)授权委托书。应以委托人签署的原件(打印件或填空件)入卷。该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提交仲裁庭,另一份入卷。其中工作单位及职务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住址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宿舍”或者“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8)仲裁风险告知书。应以委托人签署的原件(打印件)入卷。仲裁风险告知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确认,一份交委托人,另一份入卷。注意,每一页都需要委托人在页脚处签名确认,末页签署日期。

(9)谈话笔录。应以当事人签署的原件(手写件)入卷。可以由当事人口述,承办人代书,但应由当事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笔录空白处应用X划掉。如笔录有涂改,必须由当事人在涂改处签字(按手印)确认,并在《备考表》予以说明。注意,谈话笔录如有多页,每一页都需要当事人在页脚处签名确认,末页签署日期。

(10)案件讨论记录。应以经全体承办人签署的原件(打印件)入卷。案件讨论记录如有多页,每一页都需要全体承办人在页脚处签名,末页签署日期。如有多次讨论,则从第二次起,文件名称相应改为《案件讨论记录二》,以此类推。

(11)案件基本情况分析。应以督导教师签署的原件(打印件)入卷。最好控制在一页内;如超过一页,每一页

都需要督导教师签署,并于末页签署日期。《案件基本情况分析》应于申请仲裁前完成。

(12)申请书。应以委托人签署的原件(打印件)入卷。申请书如有多页,每一页都需要委托人在页脚处签名确认,末页签署日期。

(13)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应以代理人签署的原件(打印件)入卷。代理人应当对证据材料予以必要的分类编排,制作证据清单并编写页码,以便于仲裁员阅读。其中视频资料应整理出文字内容,实物证据应附上照片。

(14)证人出庭、先予执行等申请书和仲裁庭相关文书(如有)。应以委托人签署的原件(打印件)入卷。申请书如有多页,每一页都需要委托人在页脚处签名确认,末页签署日期。仲裁庭相关文书首选原件入卷;如有困难,则可将复印件入卷,并由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日期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5)中心调查取证介绍信(如有)。应以复印件入卷,并由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日期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6)案件受理通知书(如有)。首选原件入卷;如有困难,则可将复印件入卷,并由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日期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7)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如有)。要求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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