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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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条:经国务院批准,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 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 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 行政许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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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行政许可的程序
1
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
2
申请与受理程序
3
审查程序
4
审查期限
5
决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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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
条件
• 实质性条件 • 程序性条件
• 关于报上级批准——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
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 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 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 供申请材料。
• 关于利害关系人参加程序——行政机关对行政许
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 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 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 害关系人的意见
是经公指济共由 技利行 术者益政 规特并机 范殊且关 的技要对 判能求某 断的具些 、资备事 确格特项 定、殊是 ,资信否 主质誉达要的、到适事特特用项殊定于。条技公件术共或标安准全、, 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的设计、建造、
4.核准
是安指装行和政使机用关,确直立接相关对系人人的身特健定康主、体生资命格财的产行安为全。的特 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事项。
行政机关主要针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形式要件及实 质内容进行审查。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 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 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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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 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 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 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 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 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 损害的,不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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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赖保护原则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 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 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 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 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 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 予补偿。
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 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 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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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
有利行政行 为
中性行政行 为
不利行政行 为
行行行行

行行行行行
政政政政

政政政政政
许审救奖

确处征禁征
可批助励

认罚收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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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行政许可的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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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监督原则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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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行政许可的设定
设定本质:控制政府行 政许可权力。
理论依据


设定理由:立足于国家

利益与公民权利的维护。

的 设
事项的限定(第12条、13条)

行政许可设
定的限定
设定主体的限定 (第14条、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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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行政机关
✓ 必须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 必须是在法定职权范围之内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可由 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 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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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组织
✓ 授权限于法律、法规授权,授权对象限于具有管 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此时,被授权组织视同 行政机关对待。
•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 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 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 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标准
• 申请在先标准 • 条件优越标准 • 考核和考试(第54条) • 招标和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 • 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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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与受理程序
申请
• 申请方式:信函、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 申请代理: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 出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
• 《行政许可法》第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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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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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查期限
➢审查期限(第42条、43条、44条)
➢听证(第47条、48条)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 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 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 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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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决定程序
•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 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 决定。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 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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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审查 受理 (听证)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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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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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予以关特提别出限申制请的,许对可申,请如人持并无特殊限制的许可, 枪许可、烟草专如卖驾许驶可许等可。、营业许可等。 是指某个是人可或以组为织所获有得具该备项法许定可条以件后者,申其请他、任获得指的
1.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 何人或组织都不能再许申可请,获如得驾的驶许执可照,、如营专业利执照等。 是指必须附许加可文、件商予标以许说可明、被专许卖可许的可活等动内容、 范围、方式、时间等的行政许可。如专利许可、 2.排他性许可 和非排他性许可 是动充商的指范说海标单围明关许独 、 的可许的 方 行、可许 式 政等建可 、 许,设证 时 可附许便 间 ,加可已 等 如、文个表 , 入对件不明 无 境是动持 需 检该植可有 其 疫类物或缺人 他 证行及的被文、其政组许件持许产成可加枪可品的以证中入部活补、一分境 特种工具购买证、驾驶执照等
“有限政府”。
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适用法。 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 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 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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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 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 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 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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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效率原则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 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 法律救济原则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 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 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 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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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 关于当场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
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 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 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 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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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许可的形式(多样性)
法定的形式主要有:许可证、执照、资格证、资质证、合格 证、批准文件、证明文件、检验印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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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 合法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便民、效率原则 • 法律、救济原则 • 信赖、保护原则 • 监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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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原则: 要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建立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 行为
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 禁止
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 为
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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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行政许可的分类和形式
一、行政许可分类
(一)学理上
的分类
(二)实体法上
的行政许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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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理上的分类 是指除必须是符指合只一要般符条合件法外定,的还条对件,就可向主管行政机
是指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向主管行政机
是指直接关对提相出对申人请设,定对权申利请能人力并、无行特为殊能限力制、的许可,
特定的权利或者总如括驾性驶法许律可关、系营的业行许为可,等又。称
1.一般许可
是指由行政机关为对设相权对行人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的 认定,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直接关系
2.特许 3.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主讲:祖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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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讲:导论 第二讲:行政许可的特征 第三讲:行政许可的种类和形式 第四讲: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第五讲: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六讲: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七讲:行政许可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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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导论
行政许可概念: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
是指行政许可获得者必须同时承担一定时期内 是从指事是该指项行活政动许的可义获务得,者否可则以要根承据担自一己定的法意律志责
3.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许可 任的行政决许定可是形否式行,使如该专许利可许所可赋、予建的设权用利地。许 可、商标许可等
4.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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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体法上的行政许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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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 委托行使行政许可权必须遵循的规则(第24条): (1)委托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2)委托内容应当公告; (3)委托对象限于其他行政机关; (4)受委托机关不得再委托; (5)必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 名义进行,行为后果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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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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