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建设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ea564c9884868762caaed545.png)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一、(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相对集中、基础较好或者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1.街区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2.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
3. 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4. 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5.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
6. 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美食广场)街区内餐饮服务基础好或者影响大,餐饮服务单位数不少于20个(美食广场不少于10个),并符合以下条件:1.所在社区、镇街设立创建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示范街创建工作。
2.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镇街、社区、监管部门、餐饮服务单位的创建工作任务。
3.制定示范街“小餐饮规范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镇街、社区及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解决示范街创建工作难点。
5.在街区显著位置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宣传栏,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创建方案和创建要求、安全饮食知识、餐饮服务投诉举报电话等。
6.建立创建工作档案,包括工作机构、工作方案、会议纪、要、宣传材料及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等。
7. 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持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9.街区内外环境整洁,周围无明显污染源。
10.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1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1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13. 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宣传栏,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人员健康证明、人员培训记录、大宗原料供应商资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结果等。
14.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履行职责。
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建设评分表
![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建设评分表](https://img.taocdn.com/s3/m/a9098a67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547a147.png)
2
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2
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符合要求
2
食品配送使用的运输工具、容器符合要求,符合相关冷热链工艺和标签标识规定要求
2
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10分)
配备相适应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不具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条件的,应当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
明厨亮灶展示正常运转
5
规范食品留样管理(5分)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以及具备一次性聚餐达100人以上条件的,按要求配备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留样管理人员,做好每餐次食品成品留样
5
留样品种和留样量符合要求得2分,冷藏保存得1分,专人管理得1分,留样记录真实完整得1分
加分项
(5分)
具有一些特色的先进做法(5分)
2
经营场所区域环境符合要求得2分
防蝇、防虫和防鼠设施齐全
2
三防设施齐全得2分
就餐区地面整洁、桌面清洁、通风良好
2
就餐区符合要求得2分
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
2
清洗消毒记录完整得2分
餐厨废弃物存放和处置符合要求
2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给分
维护设施设备良好运行(10分)
配备与餐饮服务相适应的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并定期清洗和维护
5
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得3分,清洗维护记录齐全得2分
定期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设施设备,确保运转正常
3
保温、冷藏和冷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得3分
贮存、包装食品的容器应当清洁无害
2
发现贮存、包装食品的容器不符合要求扣2分
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管理(10分)
制定并实施食品原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21034bd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b0.png)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3.19•【字号】宁食药监餐[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食药监餐[2012]59号)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雨花台区卫生局,市餐监所:为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商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现将《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0〕301号)精神,为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全市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活动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主线,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一批示范单位,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增强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我市餐饮服务业的社会影响力,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提档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整体规划与滚动发展相结合、全面统筹与重点突出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扶助相结合,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
![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0acfe9d0da38376baf1faece.png)
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餐饮安全示范街)一、必备项1、明确起始点,不少于30家餐饮店,持证率100%。
2、街面设有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栏。
3、餐饮店内食品安全公示率达100%。
4、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90%,户外量化达100%。
5、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安全示范店或清洁厨房、食安泰安品牌店达50%。
6、诚信经营,规范索证,食品原料采购可追溯。
7、全面推行色标管理法。
8、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75%以上。
9、连续2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自选项1、具备食品安全协管员,设立农残检测快检室。
2、推行先进管理方法,达90%以上。
可选择4D法、五常法、六T法等管理方法。
3、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4、部门联合,卫生部门的集中消毒餐具管理、城管部门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在示范街有体现。
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餐饮安全示范店)一、餐饮店1、合法经营,证照齐全。
2、餐饮店内公示食品安全(证照、制度、监管动态等)。
3、量化分级达B级以上,在户外公示。
4、店面卫生整洁,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5、推行明厨亮灶(视频摄像头或玻璃幕墙方式)。
6、实行色标管理法,并推行负面清单、4D法、五常法、六T法等管理方法。
7、诚信经营,规范索证,食品原料采购可追溯。
8、具备网络经营的,应公开标志、承诺。
9、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
10、连续2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学校食堂除上述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1、开展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进课堂。
2、设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开展农残快检。
3、在宣传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4、开展社会监督,向家委会成员等社会各界开放食堂。
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快检室)1、具备单独的检测室。
2、具有能够开展检测的专(兼)职人员。
3、具有满足需求的快速检测仪器。
4、具有检测、记录、退市等相应制度。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d5d9814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98.png)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05.14•【字号】苏卫监督[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2008〕13号)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深化餐饮业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着力加强餐饮业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餐饮业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上台阶。
根据省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活动。
现制定了《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和《苏州市创建餐饮业卫生示范镇(街、片)标准及验收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附件二:苏州市创建餐饮业卫生示范镇(街、片)标准及验收表(略)二○○八年五月十四日附件一:苏州市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深化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着力加强餐饮业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餐饮业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上台阶,根据省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餐饮卫生示范镇(街、片)”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把餐饮消费安全作为食品卫生监管的重中之重,保证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3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方案
![2023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31384a0c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3a.png)
2023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方案一、背景和目标1.1 背景:小餐饮业是城市街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居民提供快捷、方便的餐饮服务。
然而,由于一些小餐饮店家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卫生条件差、管理薄弱等问题,给食品安全带来了隐患,不仅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还对居民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破坏了城市街道的良好形象。
1.2 目标:为了提高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提升城市街道的整体形象,制定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方案。
通过该方案的实施,逐步整顿小餐饮行业,推动其规范化经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二、创建对象和要求2.1 创建对象: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对象为城市街道中的小餐饮企业和餐饮店家。
2.2 要求:(1)餐饮企业和店家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经营;(2)店内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好,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3)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4)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合法来源,并有相应的检疫证明;(5)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的操作和管理;(6)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估。
三、创建方案3.1 整顿方案:(1)成立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2)明确整顿目标,制定详细的整顿计划和时间表,并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对小餐饮企业和店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小餐饮企业和店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公布。
(5)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加大食品安全培训力度,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和教材,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7)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3.2 示范方案:(1)选取一条人流密集、店面众多的街道作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
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试点单位考核验收标准
![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试点单位考核验收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8b33da1152d380eb62946d59.png)
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试点单位考核验收标准(试行)一、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一条街考核验收标准1.积极组织街内经营户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创建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街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100%,街内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达标率达80%以上。
2.街内经营户证照合法有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按核定项目依法经营。
无店外经营和流动经营。
3.街道和营业店面整洁卫生。
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街内环境亮化、美化、绿化,交通秩序良好,户外广告手续齐全、内容合法,醒目处有创建宣传公益广告和消费者申(投)诉指示牌,店招、店牌设置规范。
4.街内经营户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认真执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登记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保证商品质量,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违规物品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品。
5.街内经营户诚信经营,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虚假承诺等商业欺诈行为。
公平买卖,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6.街内经营户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哄抬物价、搞不正当竞争。
7.街内经营者配备使用的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做到秤准量足。
8.街内经营者自觉落实“三包”规定,顾客购买大件商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保修一条龙服务。
9.街内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经营。
10.街内营业员衣着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服务规范。
11.街区建立消费者投诉站(点),做到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不出街区,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
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0%以上。
12.街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方案
![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bc5ab26f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b1.png)
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方案一、背景餐饮食品安全是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而小餐饮企业受到行业特点和管理能力的限制,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
为了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创建示范街是一项重要举措。
二、目标1. 提升小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2. 促使小餐饮企业主动改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3. 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4. 提高市民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和安全意识。
三、创建方案1. 组建创建办公室:成立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商务部门、食品工商部门及居民代表组成的创建办公室,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2. 制定示范街创建标准:制定一系列创建标准,包括餐饮企业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员工培训计划、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等,以及创建示范街的评估指标。
3.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示范街创建的意义和目标,引导市民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4. 餐饮企业培训:组织专业的培训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卫生和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5. 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小餐饮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顿和惩处,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提高监管的透明度。
6. 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立示范街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餐饮企业的食品质量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7. 创建“食品安全优秀餐饮店”示范项目:鼓励和表彰食品安全工作做得好的餐饮企业,创建一批“食品安全优秀餐饮店”,让市民有更多的选择,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感。
8. 加强协作机制: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常态化、机制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对接,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组织实施1. 创建办公室:由相关政府部门派出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2. 制定标准:由创建办公室牵头制定,征求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最终标准。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地区街道和单位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地区街道和单位名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dc39f7a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87.png)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地区街道和单位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6.14•【字号】苏食药监餐[2012]210号•【施行日期】2012.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地区街道和单位名单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2〕210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2〕142号)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5月中下旬组织评定验收组,对全省首批参与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的县(市、区)、街道进行了评定验收。
经汇总各组评定结果和各市对示范单位验收情况,现将通过评定验收,确认为我省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地区、街道及单位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地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对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单位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各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提升建设档次。
省局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动态管理,把示范创建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附件:江苏省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地区、街道和单位名单一、示范县(市、区)1、南京市:建邺区2、无锡市:宜兴市3、徐州市:泉山区4、苏州市:张家港市5、南通市:如皋市6、连云港市:赣榆县7、淮安市:清河区8、盐城市:大丰市9、扬州市:仪征市10、镇江市:丹阳市11、泰州市:海陵区12、宿迁市:泗阳县二、示范街南京市:1、秦淮区夫子庙美食一条街无锡市:2、江阴市澄江街道办事处寿山路社区(澄江福地)3、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东路徐州市:4、泉山区富泊湾广场常州市:5、淹城美食一条街苏州市:6、苏州工业园区李公堤7、常熟市虞山镇虞景文华广场连云港市:8、连云港天盛置业有限公司墟沟海鲜美食城9、连云港新浦区盐河南路5-23号盐城市:10、盐城市东进路文化休闲一条街11、东台市望海东、中路镇江市:12、扬中市春柳路13、京口区龙吟坊泰州市:14、泰州市凤城河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老街一条街)宿迁市:15、宿迁市楚街16、泗阳县众兴镇步行街三、示范单位南京市:1、江苏省会议中心有限公司2、南京明湖美景大酒店3、南京仁磊餐饮有限公司4、南京月尚夜上海餐饮有限公司5、江苏检验检疫局食堂6、南京金都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永和园酒楼7、江苏省清风园宾馆(省检察院食堂)8、南京真知味饮食娱乐有限公司迈皋桥分公司9、南京建邺滨江花园酒店10、南京梅山生活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炼钢厂食堂11、南京梅山生活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梅山宾馆12、南京审计学院经营服务中心膳食服务部润园餐厅无锡市:13、无锡市小燕子营养餐有限公司14、无锡市保利置业有限公司金陵大饭店分公司15、江阴市夏港镇中学16、江阴天水雅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国贸酒店17、江阴市新城东港丽海鲜大酒店18、宜兴市氿滨凯悦大酒店19、宜兴市外国语学校食堂20、无锡市锡山区龙鼎快餐店21、江苏省天一中学22、无锡市滨湖实验幼儿园(青祁园区)徐州市:23、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学生第一餐厅24、徐州卷烟厂劳动服务公司职工食堂25、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检修食堂26、徐州正德置业集团富泊湾广场宴福楼大酒店27、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第一餐厅28、徐州海天假日酒店有限公司29、徐州金陵金源大酒店有限公司30、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31、南京麦当劳餐饮食品有限公司徐州蓝天餐厅32、徐州医学院学生第一餐厅常州市:33、常州扬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省常中食堂34、江苏技术师范学院35、常州听松楼花园酒店有限公司36、金坛市旺朝大酒店有限公司37、金坛市园林大酒店38、江苏天目湖宾馆有限公司39、溧阳市天目湖华天度假村有限公司40、常州锦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锦海国际大酒店41、常州富都花园酒店有限公司42、常州富都青枫苑宾馆有限公司苏州市:43、苏州市平江区维华唐宫海鲜舫44、苏州工业园区张生记餐饮娱乐有限公司45、苏州市吴中区长桥百盛天地大酒店46、苏州市会议中心47、太仓市健雄职业技术学院48、苏州市高新区阿雷酒店49、苏州市沧浪区胥江实验中学50、苏州市金阊区苏州万豪酒店51、吴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和小学食堂52、昆山格林菲尔华美达大酒店南通市:53、南通市崇川区银座花园大酒店54、南通市四季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四季花园酒店55、南通大学主校区食堂56、南通市第三中学食堂57、海门市新世纪师山大酒店58、海门市雁冰东方酒店59、启东市吕四港大酒店60、启东宾馆61、南通浅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62、如东中天黄海大酒店有限公司连云港市:63、江苏省福如东海温泉大酒店64、赣榆县金苑大酒店有限公司65、连云港冠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66、连云港东圆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67、连云港海州区壹号会馆酒店68、连云港中意食品有限公司69、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70、连云港市连云云林海鲜中心71、连云港云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72、江苏金桥盐业集团淮盐大酒店有限公司淮安市:73、江苏省淮阴中学74、淮安市民生实业有限公司淮阴宾馆分公司75、淮安新区商务会所有限公司76、楚州宾馆美食中心77、盱眙泗州君悦饭店78、洪泽县岔河镇中心小学79、洪泽县实验小学幼儿园80、金湖县特殊教育学校81、金湖县前峰镇白马湖中心初中82、金湖县实验幼儿园盐城市:83、盐阜宾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水岸丽宫)84、盐城迎宾馆85、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驿都金陵大酒店86、建湖永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87、江苏林海国际饭店有限公司88、响水县亚邦酒店投资有限公司89、盐城市亭湖区城招福地皇宫大酒店90、射阳县王府大酒店91、东台市国贸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92、大丰市新词大酒店有限公司镇江市:93、镇江观海楼酒店有限公司94、江苏科技大学95、扬中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96、句容曙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97、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食堂98、江苏金陵润扬大桥酒店有限公司99、镇江市丹徒区实验学校100、锦绣皇宫大酒店101、润州区味雅大酒店102、润州区镇南面馆泰州市:103、泰州嘉銮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104、泰州美丽华大酒店有限公司105、泰州宾馆有限公司106、泰州医药城华盈商贸有限公司(怡乐学坊)107、泰州供电公司食堂108、泰州市府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9、兴化市万家灯火酒店英武路店110、江苏百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容湖分公司111、东方天水雅居大酒店112、姜堰市罗塘高级中学食堂宿迁市:113、沭阳业事国际酒店有限公司114、沭阳县金王朝大酒店115、泗阳太禾大酒店116、泗阳新世界大酒店117、泗洪县洪泽湖金陵大酒店有限公司118、宿迁市江山大酒店有限公司119、浙江凯旋门澳门豆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120、宿迁市湖滨新城和佳餐饮服务中心(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食堂)121、宿迁市玉波楼酒店有限公司122、宿迁万达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细则
![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e2f045462b160b4e767fcfbe.png)
4、餐厨垃圾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5、未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无培训档案的,扣3分。
6、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扣2分;未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扣2分。
3
现场管理符合与本单位经营实际相符的分类管理相应规范。
4、未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的,扣2分
2
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并能有效实施。
20
1、未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扣3分;现场查验索证索票情况,发现一处不符扣2分。
2、未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无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扣2分,有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发现一人扣1分。
5
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
10
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采用了“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的得10分,未采用的不得分。
说明:实际得分90分以上的(不包括90分)为合格。
附件4:
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细则
序号
具体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1
餐饮单位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设有品安全管理职责部门的,扣2分。
2、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扣3分。
3、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不明确,未落实到人的,扣2分;制度未上墙的扣1分。
30
现场符合与本单位所属类别的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要求,具体见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核表。凡关键项、重点项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3分;一般项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4
操作过程符合与本单位经营实际相符的相应管理规范,能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示范街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示范街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a80dc6d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0f.png)
食品安全示范街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示范街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管理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创建标准(一)食品安全示范街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健全,明确各部门职责,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 食品经营单位全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3. 食品经营单位全部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4.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5. 食品安全宣传氛围浓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较强;6.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过程中,应注重以下方面:1. 优化产业结构,提高食品经营单位整体水平;2. 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素质;3. 强化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4. 创新管理模式,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管理职责(一)政府部门:1. 负责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工作;2. 制定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3. 对食品安全示范街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鼓励和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5. 宣传推广食品安全示范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食品安全示范街管理机构:1. 负责示范街的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安全;3.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经营者素质;4.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5. 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协助处理。
(三)食品经营单位:1.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经营;2. 定期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3. 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素质;4. 配合政府部门和示范街管理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工作;5. 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奖励与处罚(一)奖励:1. 对在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连续多年保持食品安全示范街称号的,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9370aeb5011ca300a7c39025.png)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创建“餐饮安全示范一条街”活动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餐饮业生产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餐饮消费安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街标准1、街道两侧的餐饮单位均为示范街创建单位。
2、示范一条街所有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食品卫生B级以上 (含B级)。
3、示范街所有餐饮单位设立卫生监督公示栏,做到公示“四统一”:统一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含卫生等级);统一公示加工间平面示意图;统一公示餐饮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和食品安全监督员联系电话;统一公示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4、示范街所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资料齐全规范。
5、示范街内大型以上A级餐饮单位实施“4C5S”或“六T”等新的管理方法,自身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落实。
二、创建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份):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创建示范街的动员部署工作。
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公布创建标准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引导科学消费。
(二)组织实施阶段(7―9月):针对餐饮业卫生水平和居民消费的实际情况,选准示范街,开展专项创建工作。
1、组织培训。
对参与创建示范街的餐饮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员进行创建标准的专题培训,使各餐饮单位掌握创建的内容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2、自查整改。
各餐饮单位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开展自查,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
3、督查指导。
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和相关餐饮服务法律法规,对示范街的餐饮单位挨家逐户进行检查指导,帮助他们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处理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申报阶段(10月份):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符合示范街创建工作标准后,完成申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将开展“餐饮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作为提高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水平,深入工作内涵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方案
![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02043ecc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c9.png)
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创建方案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小餐饮食品的安全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促进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规划设计、设施改造、管理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创建方案。
一、规划设计1.确定示范街的位置和面积,优选交通便利、风景宜人、商业氛围浓厚的街区。
2.对示范街进行整体规划,包括街道宽度、绿化带设置、停车场规划等。
3.合理划定小餐饮业态区域,根据不同业态的特点进行集中布局,方便管理和监督。
4.确立示范街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整顿的工作机制。
二、设施改造1.对示范街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包括道路、排水系统、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等,确保食品安全整顿的顺利进行。
2.提供充足的餐饮服务设施,包括厨房设备、储存设备、消毒设备等,保证餐饮从业者能够按照规范操作。
3.建立示范街的食品安全监测系统,定期对示范街内的餐饮食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三、管理服务1.建立健全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资格认证、食品供应链追溯、风险评估等。
2.加强对小餐饮从业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建立示范街的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小餐饮业者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4.建立消费者投诉与反馈渠道,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意见。
四、宣传推广1.组织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2.制作宣传资料,包括宣传画、宣传单、宣传视频等,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传播示范街的食品安全形象。
3.与相关媒体合作,增加宣传报道的曝光率,增加公众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关注度。
4.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如食品安全讲座、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吸引公众的参与。
五、经费保障1.通过政府资金拨款,支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示范街的创建和运营。
2.鼓励示范街内的餐饮企业自愿缴纳相关的费用,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经费。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https://img.taocdn.com/s3/m/7f48444fa98271fe910ef96f.png)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饮食【发文字号】苏食药监餐[2012]142号【发布部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5.02【实施日期】2012.05.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2〕142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现将《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考核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1〕128号)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2012年5月对各地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实施综合评定,特制定如下评定方案。
一、评定目的全面掌握首批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地区及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示范创建标准指标完成情况做出客观、公正评价,认真总结经验,推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评定对象评定对象为省局于2011年10月公布的首批参与示范创建的11个县(市、区)、18条街区、121家餐饮服务单位。
三、评定依据评定工作主要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0〕30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1〕128号)要求,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及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确立的评分细则,逐条评定各项标准完成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示范创建工作做出总体评价。
四、评定程序评定工作分自查自评、实地评定、结果认定三个阶段进行。
餐饮服务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
![餐饮服务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56bfc69b84ae45c3b358c87.png)
长寿区餐饮服务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一、基本条件(一)示范餐饮经营户须做到证件齐全、场所整洁、原料安全、食用放心。
(二)一年内无违法违规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或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
(三)示范餐饮经营户做到公示“六统一”:统一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公示食品安全监督公示脸型(含量化等级);统一公示从业人员上岗证明;统一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统一公示辖区餐饮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二、硬件设施要求(一)厨房加工面积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的需要。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的,厨房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餐厨比)≥1:2.0;加工经营场所面积介于150㎡~500㎡之间的,餐厨比≥1:2.2;加工经营场所面积介于500㎡~3000㎡之间的,餐厨比≥1:2.5;加工经营场所面积>3000㎡的,餐厨比≥1:3.0。
(二)进行凉卤菜配制的,应设置凉卤菜操作专间。
专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且面积≥5㎡;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并符合相关要求:1.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2.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专间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
3.专间内设专用的空调设施、紫外线空气消毒设施、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冷藏设施。
4.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厨房内设置专用的不锈钢储物架。
(四)厨房地面平整、无破损、不积水,采用地板砖铺设。
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五)“三防设施”:加工间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纱门纱窗或塑料门帘、风幕机等;木门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
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灭蝇灯。
(六)就餐场所墙面采用浅色材料并有1.5m以上瓷砖墙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加工场所和专间四壁瓷砖上顶。
天花板采用铝板吊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单位基本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单位基本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17d52f5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16.png)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单位基本标准第一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单位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单位)基本标准(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执法监督队伍配备有力,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财政支持保障有力,辖区内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管工作扎实有效,达到以下基本要求: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辖区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辖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辖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达到100%;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达到以下创建目标:街区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的现象;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街区内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比例达到50%以上;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确定县城团结路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单位)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方法;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江苏:部署开展2019年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
![江苏:部署开展2019年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https://img.taocdn.com/s3/m/37c3fb9c168884868662d6c5.png)
江苏:部署开展2019年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
作者:暂无
来源:《中国食品》 2019年第14期
近期,江苏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明确2019年建成省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30条以上、示范店(食堂)2000家以上的工作目标。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稳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示范建设工作已列入2019年度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二要严格评定标准。
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在组织申报与考核工作中,要防止出现随意放宽申报条件和考核标准等问题,宁缺勿滥,确保申报与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
三要强化工作保障。
各地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食堂)建设工作保障机制。
要建立示范建设工作督查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示范建设顺利开展。
四要营造良好氛围。
要紧紧围绕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大力宣传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食堂)建设工作,公开示范建设阶段性成果,放大示范引领效应,努力提高全社会对示范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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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建设标准
(版)
一、适用范围
根据省食安委《关于实施江苏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苏食安委〔〕号)要求,自愿参加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建设的餐饮服务集中街、聚集区及商业综合体等。
二、建设标准
(一)必备项
.街(区)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好、具有一定辐射影响力,环境卫生整洁,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数量不少于家。
.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均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微型餐饮备案公示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达、公示率达,等级评定均为良好以上。
.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参加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建设比例不低于。
.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近两年未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它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综合项(分)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运行良好(分)。
街(区)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分)。
街(区)建立区域内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互查和奖惩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事件举报投诉处置和调解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社会共治机制,以上制度机制执行良好。
.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行为规范(分)。
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记录真实完整;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制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操作管理;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配合监管部门接受举报投诉处置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和实施先进管理模式(分)。
街(区)内采用透明式展示或电子公示屏、二维码扫描等方式,公开餐饮服务经营者相关过程情况,餐饮服务经营者“明厨亮灶”建设率不低于。
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采用“五常”等先进管理方式取得明显成效,餐饮服务经营者先进管理方式实施率不低于。
.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便利服务(分)。
街(区)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区域内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场所功能设置、流程布局调整等管理。
定期开展面向区域内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原料、餐饮食品、餐饮具等检测,及时公开检验检测结果。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分)。
街(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包括公开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自查互查结果、举报投诉方式等),多种方式多种载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定期组织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三)特色项(分)
.实施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分)。
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加强与上游环节追溯系统对接,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实施餐饮加工集中管理(分)。
街(区)内积极配套建设食品粗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暂存等集中区,满足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实施餐饮集约化经营(分)。
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积极实施“农餐对接”,采用“农户基地餐饮单位”“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的经营模式,推行“中央厨房冷(热)链配送餐饮门店”的配送模式,提高经营效率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其它具有特色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分)。
三、结果评定
总分分(含)以上,且必备项每项均符合的,评定为符合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