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品登记认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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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天然气公司加气站遗失(留)物品

登记保存认领管理制度

为加强振兴加气站对顾客遗失(留)物品登记保存认领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公司文化,倡导文明和拾金不昧的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经营环境。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顾客遗失(留)物品登记保存认领地点:加气站值班室。

2、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做好遗失(留)物品登记保存工作。如遇贵重物品(如现金、金银首饰等)必须交站财务人员或站长保管处理。

3、遗失(留)物品超过3天没人认领的,必须将物品移交站财务室或站长办公室,由财务人员或站长妥善保存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或、赠送他人、或留着自用。如有违反者按遗失(留)物品3倍价格予以处罚。

4、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带回私用。如有违反轻者给予500元处罚,重者予以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5、遗失(留)物品登记认领程序:安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遗失(留)物品、认领人的详细信息,内容包括:物品名称、状态、数量、完好情况、认领人身份信息等。要求笔迹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遗漏事项。

6、如有人认领物品,须格外谨慎,认真核对登记物品信息和认领人身份信息,以防冒领、错领和重领。

7、对冒领、挪用、侵吞、损毁失物的,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处分,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8、对于多次将遗失(留)物品退还顾客或者主动寻找失主的或单次拾获贵重物品退还失主或上缴单位者,本站将上报公司并及时张贴红榜对其进行通报表彰或给予适当奖励。

9、对于故意冒领和重领的失主一经查出,本站将上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0、注意事项

a.安检值班工作人员在填写遗失(留)物品登记、认领过程中应本着认真负责、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确认失物与登记表描述的特征是否相符,以防出现差错。

b.当遗失(留)物品内有提示失主身份的物品时,应主动与失主取得联系。

c.在确认遗失(留)物品是否属于认领人时,值班人员应注意态度及用语,小心谨慎,做到细心、文明、不苛刻。

d.对遗失(留)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再次丢失或损坏。

附件:遗失(留)物品登记认领表

2017年7月25日

振兴加气站遗失(留)物品登记认领表

序号

遗失(留)物品详细信息

安检值班

登记人员

认领人员详细信息

物品名称

外观状

数量

完好情

遗失(留)

时间

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领取时间

认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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