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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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法律案例(3篇)

家暴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女方):张某,女,30岁,某市居民。

被告(男方):李某,男,32岁,张某丈夫。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0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

婚后,李某多次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张某不堪忍受,于2021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被告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二、法院审理(一)法院审理过程1. 法院受理张某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状及相关证据,法院依法受理。

2. 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本案,张某及李某均出庭参加诉讼。

3. 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被告李某对原告张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人身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2)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判决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离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判决被告李某支付原告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000元。

(5)判决离婚后,双方子女由原告张某抚养,被告李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

(二)判决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法律思考(一)家暴问题的严重性本案中,被告李某对原告张某实施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益,还严重影响了张某及其子女的正常生活。

这反映出家庭暴力问题的严重性,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重视。

(二)法律对家暴行为的制裁本案中,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家暴行为的制裁力度。

经典法律案例分析家暴(3篇)

经典法律案例分析家暴(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李某(男)与王某(女)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李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王某不堪忍受,遂于2015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构成家庭暴力,并对李某进行罚款、训诫等处罚。

然而,李某并未悔改,继续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

王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李某承担民事责任,并禁止其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二、案件争议焦点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2. 法院是否应判决李某承担民事责任?3. 法院是否应禁止李某继续实施家庭暴力?三、案例分析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对王某实施了殴打、恐吓等行为,使王某的人身、精神受到严重伤害,符合家庭暴力的定义。

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2. 法院是否应判决李某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对王某的人身、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判决李某承担民事责任。

3. 法院是否应禁止李某继续实施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发出禁止令,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人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对王某的人身、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

为了保护王某的合法权益,防止李某继续实施家庭暴力,法院应依法发出禁止令,禁止李某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四、判决结果1. 法院判决李某构成家庭暴力,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2. 法院判决李某承担罚款、训诫等处罚。

3. 法院发出禁止令,禁止李某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五、案例启示1. 家庭暴力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家暴十大案例不得不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家暴十大案例不得不看!!!

江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家暴十大案例 不得不看!!!【导读】:2014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有关情况。

同时,最高院随会还发布了10宗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

以下是案例全文:目 录1、女童罗某某诉罗某抚养权纠纷案2、郑某丽诉倪某斌离婚纠纷案3、陈某转诉张某强离婚纠纷案4、李某娥诉罗某超离婚纠纷案5、郝某某诉郝某华赡养纠纷案6、钟某芳申请诉后人身安全保护案7、邓荣萍故意伤害案8、汤翠连故意杀人案9、肖正喜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10、薛某凤故意杀人案案例1 : 女童罗某某诉罗某抚养权纠纷案--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儿童虐待(一)基本案情2007年,原告余某某与被告罗某离婚,婚生女孩罗某某(2001年12月26日出生)由被告罗某抚养。

2011年12月28日,原告向法院诉称,被告长期在外打工,女儿罗某某与祖母和大伯共同生活期间,罗某某经常遭受殴打和辱骂,且罗某某与离异的大伯同住一室,随时可能遭受性侵犯。

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女儿的伤情鉴定书及其要求与母亲共同生活的书信等证据,并请求法院判令变更女儿罗某某由原告抚养。

诉讼过程中,罗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二)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罗某某在与被申请人余某金、罗某衡共同生活期间多次无故遭受殴打,且有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为证。

申请人罗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据此,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余某金、罗某衡殴打、威胁、辱骂、骚扰、跟踪申请人罗某某,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

之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变更了抚养权,此案在一周内结案,未成年人罗某某在最短的时间摆脱了家庭暴力。

案例2:郑某丽诉倪某斌离婚纠纷案--威胁作为一种家庭暴力手段的司法认定(一)基本案情原告郑某丽与被告倪某斌于2009年2月11日登记结婚,2010年5月7日生育儿子倪某某。

在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被告经常击打一个用白布包裹的篮球,上面写着“我要打死、打死郑某丽”的字句。

法律家暴真实案例(3篇)

法律家暴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6年5月,某市发生了一起法律家暴力事件。

当事人小王(化名),一名年轻的法律实习生,因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与律师张先生(化名)发生争执,最终导致张先生对小王实施暴力行为。

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职业人士在道德和法律层面所面临的困境。

二、案件经过1. 合同纠纷小王所在的公司与一家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供应商提供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元。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供货,导致公司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为此,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2. 律师代理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小王作为实习律师,负责协助张先生处理此案。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王发现张先生在代理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导致公司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于是,小王向张先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 争执升级张先生认为小王的意见会影响案件的胜诉率,对此表示不满。

双方在讨论过程中,情绪逐渐激动,争执升级。

最终,张先生情绪失控,对小王实施了暴力行为。

4. 案件处理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经调查,张先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依法判处张先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同时,张先生还需承担小王的经济损失。

三、案件反思1. 法律职业伦理的缺失这起事件反映出法律职业伦理的缺失。

张先生作为一名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未能以公正、诚信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反而因个人情绪失控而伤害他人。

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法律职业的基本伦理。

2. 法律职业培训的重要性这起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职业培训的重要性。

张先生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这提醒我们,加强法律职业培训,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是维护法律职业尊严和形象的必要手段。

3.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这起事件给企业敲响了警钟。

企业在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时,应加强对律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经典案例汇总表

家庭暴力经典案例汇总表

家庭暴力经典案例汇总表一、案例一:长期身体虐待导致身心重创在一个看似平静的家庭中,妻子_____长期遭受丈夫_____的身体虐待。

丈夫脾气暴躁,稍有不如意便对妻子拳脚相加。

起初,妻子选择默默忍受,认为这只是丈夫一时的冲动,希望通过自己的包容和忍耐来改善关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丈夫的暴力行为愈发频繁和严重。

妻子身上经常出现淤青和伤痕,她的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她变得胆小怯懦,不敢与人交流,甚至出现了抑郁的症状。

最终,在一次严重的殴打后,妻子被送进了医院。

医生在了解情况后,果断报警,警方介入并对丈夫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二、案例二:精神控制与情感虐待_____和_____结婚多年,在外人看来他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

但实际上,丈夫_____对妻子_____进行着精神控制和情感虐待。

丈夫经常贬低妻子的能力和价值,对她的外貌、工作和社交进行负面评价。

他限制妻子与朋友和家人的交往,让妻子逐渐与外界隔离。

妻子在这种长期的精神压力下,失去了自信和自我,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三、案例三:经济控制引发的家庭危机在_____家庭中,丈夫掌握着家庭的经济大权,并以此对妻子进行控制。

妻子没有经济来源,每次向丈夫要钱都要遭受辱骂和指责。

丈夫限制妻子的消费,甚至不给妻子足够的生活费用。

这使得妻子在家庭中处于极度弱势的地位,无法自主地决定自己的生活。

最终,妻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寻求法律援助,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四:儿童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_____和_____育有一子,然而,由于夫妻关系紧张,家庭氛围恶劣,孩子成为了家庭暴力的无辜受害者。

父母在争吵时,经常当着孩子的面互相攻击,甚至有时会将怒火发泄在孩子身上。

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出现了心理问题,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

五、案例五:酒后施暴的悲剧丈夫_____有酗酒的习惯,每次酒后就会性情大变,对妻子_____施暴。

妻子多次劝说丈夫戒酒,但丈夫总是不以为然。

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1.案例一:家暴导致婚姻破裂李某和王某结婚七年,他们育有一子。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开始经常对王某进行家庭暴力行为。

王某在婚后多次向亲友倾诉,并且报警寻求帮助。

最终,王某一次被李某殴打后选择了离婚,提起了家庭暴力诉讼。

2.案例二:家庭经济矛盾引发离婚张某和陈某已婚五年,两人之间日益增加的经济压力导致了他们之间的矛盾。

张某事业上的失败让他变得沮丧不堪,陈某也因此承担起了家庭的经济责任,这引发了两人之间的种种争吵。

最终,张某提起了离婚诉讼,希望解除婚姻关系。

3.案例三: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刘某和赵某婚后不久,刘某因工作的原因与他人发生了婚外情。

起初,赵某对此并不知情,但后来通过酒店账单等证据,她发现了丈夫的不忠行为。

赵某提出了离婚,要求刘某承担婚姻不忠的责任,并分割财产。

4.案例四:家务分配不公引发矛盾王某和杨某结婚十年,两人一直都在忙于自己的工作,家务大多由杨某一个人承担。

渐渐地,杨某开始感到心理不平衡,他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最终,他们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杨某选择了提出离婚。

5.案例五:婆媳关系恶劣导致离婚赵某和王某的婚姻在最初两年内非常美满,但是当赵某的母亲搬入同住后,婆媳关系恶化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

赵某的母亲不断干涉他们夫妻的生活,随之而来的是双方之间的长时间争吵。

最终,赵某选择了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6.案例六:双方对子女教育观念不合导致矛盾李某和赵某在教育孩子的观念上存在巨大分歧,李某更注重学业成绩,而赵某更看重孩子的兴趣发展。

两人为此频繁争吵,并试图逼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念。

最终,这种矛盾导致两人决定走上离婚的道路。

7.案例七:婚前财产纠纷引发离婚王某和张某在结婚前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了明确的分割,双方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

然而,在婚后,王某发现张某暗中转移了一部分财产给自己的家人,并开始质疑婚姻的诚信。

最终,双方对财产纠纷无法达成共识,决定离婚。

8.案例八:职业发展阻碍婚姻稳定刘某和李某在事业上都非常有野心,他们为了追求自己的职业发展忽略了彼此之间的相互支持。

儿童家暴法律案例(3篇)

儿童家暴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例背景:小明,一个活泼可爱的7岁男孩,在邻居眼中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

然而,在他那看似幸福的家庭背后,却隐藏着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家庭暴力。

小明的父亲,由于工作压力和生活琐事的积累,逐渐对小明和他的母亲产生了愤怒和暴力倾向。

这种家庭暴力不仅对小明造成了身心伤害,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案例经过:1. 家庭暴力初现端倪:小明的父亲在酒后常常对母亲和儿子发泄情绪,起初只是口头争吵,后来逐渐升级为肢体冲突。

小明目睹了父亲的暴力行为,但他不敢声张,因为父亲曾警告他,如果告诉别人,就会对他和母亲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2. 小明受到伤害:在一次家庭暴力事件中,小明为了保护母亲,被父亲误伤。

虽然伤势不重,但小明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

3. 求助无门:小明和母亲试图向亲戚朋友求助,但得到的回应却是冷眼和劝解。

在绝望中,他们意识到,只有依靠法律才能保护自己和小明。

4. 法律介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小明和母亲得知了当地妇女儿童保护中心的存在。

他们勇敢地寻求帮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5. 公安机关调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确认了小明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

6. 法院审理:案件被移交至法院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小明的权益,依法判决小明父亲停止对小明和母亲的暴力行为,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案例分析:1. 家庭暴力对儿童的危害: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更重要的是对受害者心理造成长期阴影。

小明在目睹和经历家庭暴力后,心理承受能力下降,学习成绩下滑,人际关系紧张,这些都是家庭暴力带来的严重后果。

2. 法律的保护作用:本案中,公安机关和法院依法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打击,保护了小明和母亲的合法权益。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儿童权益的特殊保护。

3. 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本案也反映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在儿童保护方面的不足。

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

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

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目录案例1陈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家庭暴力犯罪中,饮酒等自陷行为导致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应依法惩处案例2姚某某故意杀人案——受暴妇女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的,可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案例3李某、杨某故意伤害案——管教子女并非实施家暴行为的理由,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当场造成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案例4邱某某故意伤害案一制止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案例5讴某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回访与督促执行案例6冯某某申请曹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全流程在线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促进妇女权益保护案例7叶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同居结束后受暴妇女仍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例8马某某诉丁某某离婚案——对于家暴事实的认定应当适用特殊证据规则案例9张某与邹某离婚纠纷案——受暴方过错并非家暴理由,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案例io李某某与郑某某离婚纠纷案——涉家暴案件审理必须多措并举实现案结事了案例1陈某某故意杀人案——家庭暴力犯罪中,饮酒等自陷行为导致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应依法惩处【基本案情】陈某某(男)和胡某某(女)系夫妻关系,陈某某因饮酒致酒精依赖,长期酒后辱骂、殴打胡某某。

2019年5月5日,胡某某因害怕陈某某伤害自己而到娘家暂住,直至5月8日回到其与陈某某二人居住的家中。

次日凌晨,因经济压力及琐事,陈某某在家中二楼卧室与胡某某发生争吵,并在争执中坐在胡某某身上,用双手掐胡某某颈部,又将胡某某后脑往地上砸,致其机械性窒息当场死亡。

陈某某案后自杀未果。

经鉴定,陈某某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裁判结果】法院生效裁判认为,陈某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陈某某案发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该精神障碍系非病理性的原因自由行为饮酒所致,且陈某某存在长期酒后家暴行为,本案亦是由陈某某单方过错引发,不宜认定为〃家庭矛盾引发〃而予从轻处罚。

法律调解案例家暴(3篇)

法律调解案例家暴(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化名),男,35岁,某市一家企业员工。

他与妻子小红(化名)结婚五年,育有一子。

婚后,小明因为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导致夫妻关系逐渐紧张。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对家庭事务的参与度逐渐降低,对小红和孩子的关心也日渐减少。

在这种背景下,家庭矛盾逐渐升级,最终导致了家暴事件的发生。

二、家暴事件一天晚上,小明因为加班回家较晚,小红因担心小明而责备他。

在争吵过程中,小明情绪失控,动手打了小红。

小红受伤严重,住院治疗。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区、单位及亲朋好友的关注,同时也触动了法律调解机构。

三、调解过程1. 调解前的准备工作接到家暴案件后,调解员首先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受害者的伤情、家庭背景、夫妻关系等。

随后,调解员联系了小明,了解他的想法和态度。

在了解双方情况后,调解员制定了调解方案,并与双方约定调解时间。

2. 调解会议调解会议当天,调解员邀请小明和小红及双方家属参加。

调解员首先向双方阐述了家暴的危害性,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家暴行为的惩处。

随后,调解员引导双方就家暴事件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诉求。

在调解过程中,小红表达了对小明的失望和痛苦,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给予自己和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庭环境。

小明则表示,自己也很后悔,愿意承担起家庭责任,改正自己的错误。

3. 调解协议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在调解员的引导下,达成了以下协议:(1)小明立即停止家暴行为,尊重小红的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家庭。

(2)小明支付小红医疗费用,并对小红给予精神抚慰。

(3)小明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家庭责任感,改善夫妻关系。

(4)双方共同参加家庭教育培训,提高家庭和谐指数。

四、调解结果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员将协议内容告知双方,并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小明确实改变了自身行为,家庭关系也得到了改善。

小红和小明表示,感谢调解员的帮助,愿意共同努力,共建和谐家庭。

五、启示1. 法律调解在解决家暴案件中具有重要作用。

家暴法律案例观点总结(3篇)

家暴法律案例观点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家庭暴力,又称家庭内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基于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身体、精神或性侵犯。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凸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家暴法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相关观点。

二、案例概述以下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家暴法律案例:1. 案例一:甲乙系夫妻关系,甲长期对乙实施家庭暴力,导致乙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甲的婚姻关系,并要求甲支付赔偿金。

2. 案例二:丙丁系母子关系,丙长期对丁实施家庭暴力,导致丁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承担民事责任。

3. 案例三:戊己系夫妻关系,戊长期对己实施家庭暴力,己不堪忍受,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对戊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戊进行处罚。

三、观点总结1. 家庭暴力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还可能导致家庭破裂、社会不稳定。

因此,对家庭暴力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2. 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界定我国《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

这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为打击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3. 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在审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法院应充分考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决。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法院可以判决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4. 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寻求法律援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庇护所等。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关注家庭暴力受害者,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5. 家庭暴力预防与教育家庭暴力问题的根源在于家庭、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预防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一方面,加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教育,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家庭责任感;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家庭暴力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法律家暴判决案例(3篇)

法律家暴判决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原告张某,男,35岁,律师,住某市XX区。

被告李某,男,32岁,个体经营者,住某市XX区。

两被告因房屋租赁纠纷引发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李某对原告张某进行了暴力攻击,导致原告张某身体受伤。

原告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某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

诉讼经过:一、原告张某向某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误工证明、证人证言等。

二、被告李某对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予以否认,认为原告张某的受伤与被告无关,且被告并未实施暴力行为。

三、某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四、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张某提交了证人证言,证明被告李某在诉讼过程中对其进行了暴力攻击。

被告李某对证人证言不予认可,认为证人证言存在虚假成分。

五、法院依法组织了证据交换,对原告张某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质证。

六、法院对被告李某进行了询问,被告李某对暴力攻击的事实进行了辩解,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一、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人民币3000元。

二、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张某误工费人民币2000元。

三、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000元。

四、被告李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判决理由: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被告李某在诉讼过程中对原告张某进行了暴力攻击,侵犯了原告张某的人身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原告张某提交了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误工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足以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告李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反驳。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的案例

家庭暴力的案例

家庭暴力的案例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一种行为,包括配偶暴力、父母对子女的暴力、兄弟姐妹之间的暴力等。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身体上的伤害,更是一种心灵上的创伤。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家庭暴力的案例,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和关注。

案例一,小明家的暴力。

小明是一个中学生,他的父母经常因为琐事争吵,有时候甚至会打起来。

小明在家里经常听到父母的吵闹声,心情非常压抑。

有一次,父母的争吵升级为打架,小明被吓得不敢出房间。

他感到非常恐惧和无助,但又无法寻求帮助,只能默默忍受。

这样的家庭环境让小明的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

案例二,小红的噩梦。

小红是一个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她的丈夫经常对她进行言语和身体上的伤害,甚至有一次还导致了她的骨折。

小红深陷在噩梦中,她感到无助和绝望。

她曾试图寻求帮助,但是由于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忽视和漠视,她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帮助。

案例三,小芳的求助。

小芳是一个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孩子,她的父母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有时候还会动手打她。

小芳感到非常害怕和绝望,她试图向老师和同学求助,但是却遭到了误解和冷漠。

她感到非常失望,对未来充满了恐惧。

以上这些案例只是家庭暴力的冰山一角,实际上,家庭暴力的案例还有很多。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对个体的伤害,更是对社会的伤害。

我们应该加强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帮助受害者摆脱困境,让他们重获新生。

同时,也要加强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防范家庭暴力的氛围。

在面对家庭暴力问题时,我们不能再沉默,不能再袖手旁观。

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让家庭暴力不再发生,让每个家庭都成为温馨的港湾,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幸福的生活。

愿我们共同努力,让家庭暴力成为过去,让爱与和平永远伴随我们。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十大典型案例2017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在回答记者问时介绍,2015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计发出了680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例一程某申请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案【基本案情】程某(女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婚生子李某程。

因李某程哭闹,李某在吸毒后用手扇打李某程头面部,造成李某程硬膜下大量积液,左额叶、左颞叶脑挫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后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对李某程及程某展开救助,为李某程筹集部分医疗及生活费用。

基金会与程某签订《共同监护协议》,约定由基金会作为李某程的辅助监护人,与程某共同监护李某程,并由程某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确认基金会为李某程的辅助监护人。

还约定,为了使李某程更好地康复,经征得程某同意,基金会可以寻找合适的寄养机构照料李某程。

程某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李某对李某程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基金会作为李某程的辅助监护人,与程某共同监护李某程。

基金会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裁判结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驳回了程某的其他申请。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未成年人母亲申请撤销父亲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目的是及时终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伤害,提供安全庇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李某作为李某程之父,不仅未尽到对孩子的关怀照顾义务,反而在吸毒后将不足三个月的幼儿李某程殴打至重伤二级,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程某作为李某程之母,申请撤销李某对李某程的监护人资格,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在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的同时,为保障李某程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程某作为李某程的法定监护人,应积极履行对李某程的监护义务。

虽然基金会在筹集善款、及时救治李某程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行为应当得到表彰和肯定,但基金会并不在法定的监护人主体范围内,且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无辅助监护人的概念。

法律案件分析家暴案例(3篇)

法律案件分析家暴案例(3篇)

第1篇案号:(2023)XX民初X号案情简介: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李某性格暴躁,经常对张某进行家庭暴力。

张某多次忍让,但情况并未得到改善。

2023年,张某不堪忍受李某的暴力行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案件焦点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2. 法院应否判决李某承担民事责任?二、案件分析(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多次对张某进行殴打、谩骂,限制其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

(二)法院应否判决李某承担民事责任1.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李某应承担侵权责任。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张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应当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处以罚款、拘留。

在本案中,法院可以判决李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判决结果1. 法院判决李某构成家庭暴力,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益。

2. 法院判决李某承担张某因家庭暴力所受的损害赔偿责任。

3. 法院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四、案件启示1. 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家庭成员之间应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2. 法律是维护公民权益的有力武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3. 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还破坏了家庭和谐。

儿童家暴案例

儿童家暴案例

儿童家暴案例
案例一,小明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但在家里,他却承受着父母的暴力。

每当父母发脾气时,他们就会对小明进行体罚,甚至还会用言语侮辱他。

小明因此变得内向、胆怯,甚至影响到了学习和生活。

案例二,小芳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小女孩,但她的父亲却经常对她进行身体上的惩罚。

每当小芳犯错时,父亲就会动手打她,有时甚至会留下伤痕。

小芳因此变得胆怯、自卑,对外界产生了恐惧。

案例三,小华是一个聪明活泼的孩子,但他的父母却经常在家里大吵大闹。

他们的争吵不仅影响到了小华的心理健康,还经常发展成为家暴事件,让小华感到恐惧和绝望。

这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实际上儿童家暴的案例还有很多,而且很多孩子因为家暴而受到了长期的伤害。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保护,而不是让他们在家庭中承受暴力的伤害。

对于儿童家暴案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责任去关注、干预和阻止。

首先,家长应该以身作则,用爱和理解去教育孩子,而不是用暴力去惩罚他们。

其次,社会应该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家暴对儿童的伤害。

最后,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来保护儿童,对家暴行为进行严惩。

总之,儿童家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此负起责任。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远离家暴的伤害。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介绍,可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让儿童家暴不再发生。

真实法律故事案例家暴(3篇)

真实法律故事案例家暴(3篇)

第1篇在我国,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家庭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本文将以一起真实发生的家暴案件为例,探讨家庭暴力的法律问题。

一、案情简介2019年5月,某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王女士与被告李先生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然而,在婚后不久,李先生便开始对王女士实施家庭暴力。

王女士多次忍受,但李先生的暴力行为却愈演愈烈。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王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李先生承担家暴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李先生在婚后多次对王女士实施殴打、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王女士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在审理过程中,王女士提交了李先生实施家暴的证据,包括医院诊断证明、照片、视频等。

法院认为,李先生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分析1. 家庭暴力的定义及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家庭暴力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 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家庭暴力行为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家庭暴力行为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家庭暴力行为人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家庭暴力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李先生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思考1. 家庭暴力问题的严重性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还可能导致家庭破裂、社会不稳定。

因此,全社会都应高度重视家庭暴力问题,加强预防和治理。

2. 法律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作用法律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力武器。

家暴被法律制裁案例(3篇)

家暴被法律制裁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然而,家暴这一破坏家庭和谐、侵犯人权的行为却时有发生。

近年来,我国法律对家暴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以法治之名,守护家庭安宁。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家暴案件为例,探讨家暴的法律制裁及对社会的启示。

二、案例背景2019年,某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家暴案件。

被害人小丽(化名)与丈夫小李(化名)结婚两年,婚后不久,小李便开始对小丽实施家庭暴力。

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小李多次殴打、辱骂小丽,甚至用利器伤害她。

小丽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不堪忍受的家庭暴力,使她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案件处理1. 警方介入接到报案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

经调查,小李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

警方依法对小李进行传唤,并对其进行了询问。

根据小李的供述,警方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2. 法院审理小李被刑事拘留后,案件移送至当地人民法院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对小李的行为进行了审理,认定其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处小李有期徒刑三年。

3. 家庭关系修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还关注到小丽身心受到的伤害。

为了帮助小丽走出阴影,法院组织了心理辅导,并建议小李参加家庭暴力教育课程。

在法院的调解下,小李和小丽达成了和解协议,小李表示悔过,承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四、案例启示1. 法律是维护家庭安宁的有力武器这起家暴案件的处理,充分展示了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的严厉打击。

法律是维护家庭安宁的有力武器,对于家暴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制裁。

2. 家庭暴力教育刻不容缓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还可能导致家庭破裂、社会不稳定。

因此,加强家庭暴力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是预防家庭暴力的重要途径。

3. 关注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在处理家暴案件时,不仅要依法制裁施暴者,还要关注受害者的身心健康。

通过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受害者走出阴影,重建生活信心。

4. 家庭成员应相互尊重家庭是温馨的港湾,家庭成员之间应相互尊重、关爱。

法律故事家暴案例分享(3篇)

法律故事家暴案例分享(3篇)

第1篇第一章:案发现场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有一对年轻的夫妇,李明(化名)和王丽(化名)。

他们结婚三年,育有一子。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在这幸福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家暴。

这一天,阳光明媚,王丽正在厨房忙碌,李明则在客厅玩手机。

突然,李明怒气冲冲地走到王丽面前,举起手就给了她一个耳光。

王丽被打得懵了,泪水夺眶而出。

这是她结婚以来,李明第一次动手打她。

她以为这只是个偶然,然而,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第二章:暴力升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明的暴力行为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严重。

他不仅打王丽,还开始打孩子。

每当孩子哭泣,李明就会愤怒地摔东西,甚至把孩子的玩具砸得粉碎。

王丽痛苦地忍受着这一切,她不敢告诉任何人,只能默默承受。

这一天,李明因为一点小事再次动手打王丽。

王丽忍无可忍,她决定报警。

然而,当她拨通报警电话时,却发现手机已经被李明摔得无法使用。

绝望的王丽只能求助于邻居,邻居们帮她报了警。

第三章:法律的援助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

经过调查,警方认定这是一起家暴案件。

警方对李明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接受心理辅导。

然而,李明却对此置若罔闻,暴力行为依然如故。

王丽在邻居和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了解了王丽的情况后,决定为她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律师告诉王丽,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她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四章:法庭的判决在律师的帮助下,王丽向法院递交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法院受理了案件,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传唤了李明,要求他到庭接受询问。

在法庭上,王丽勇敢地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李明面对证据,无法辩驳。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对李明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他骚扰、威胁、侮辱、殴打王丽及其子女。

第五章:反思与启示这起家暴案件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许多人纷纷发表评论,对家暴行为表示谴责。

同时,这起案件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和启示。

家暴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家暴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注:以下案件背景为虚构,用于案例分析)2021年3月,某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家暴案件。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王某(男)于2019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李某发现王某有家庭暴力行为。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李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停止家庭暴力行为,并赔偿其精神损害。

二、案件事实根据李某的陈述,自结婚以来,王某多次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以下为具体事实:1. 殴打行为:王某在李某怀孕期间,因琐事多次殴打李某,导致李某身体多处受伤,胎儿发育受到影响。

2. 辱骂行为:王某经常在公共场合辱骂李某,使李某的人格尊严受到严重损害。

3. 限制人身自由:王某曾将李某关在家中,限制其外出,使李某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4. 财产控制:王某控制李某的财产,使李某在经济上受到压迫。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对于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判决如下:1. 停止家庭暴力行为:王某应当立即停止对李某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

2. 赔偿精神损害:王某应当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3. 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本案中,王某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50%分割给李某。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严重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对本案的分析:1. 家庭暴力的危害: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还会对其精神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导致受害者产生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

2. 反家庭暴力法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旨在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3. 法律救济途径: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法律救济: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求助;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家暴案例及法律相关处罚(3篇)

家暴案例及法律相关处罚(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5月,某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家庭暴力事件。

受害者小芳(化名),女,25岁,因长期遭受丈夫小李(化名)的暴力虐待,最终在一天深夜,不堪忍受痛苦的小芳在绝望中选择了跳楼自尽。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深思。

二、案例经过1. 家庭暴力起因小芳与小李于2018年结婚,婚后不久,小李便开始对小芳实施家庭暴力。

起初,小李只是对小芳进行言语侮辱和身体攻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暴力行为越来越严重,甚至发展到拿刀威胁、殴打至昏迷。

2. 案件发生2019年5月的一个深夜,小李再次对小芳进行殴打,此次暴力行为使得小芳头部受到严重伤害。

在痛苦和无助中,小芳爬到阳台,最终在绝望中选择了跳楼自尽。

3. 社会反应这一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将小李依法逮捕。

同时,社会各界纷纷对此事件表示关注,呼吁加强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三、法律相关处罚1. 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小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2. 民事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案中,小芳的家属可以向小李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3. 行政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小李的行为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四、案例分析1. 家庭暴力成因本案中,小李的家庭暴力行为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素质低下:小李文化程度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对家庭暴力危害的认识。

(2)家庭矛盾:小芳与小李婚后性格不合,导致家庭矛盾不断,进而引发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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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市老城区的一片棚户区,9岁的丹丹意外死亡于家中,而随后被警方逮捕,并以故意杀人罪,被检方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丹丹的亲生母亲向丽萍。

因为丹丹不好好上学,多次离家出走,向丽萍把丹丹绑在家中,不给水喝和吃的,最终导致丹丹死亡。

心理案例2:话不投机,举着菜刀追老师
小刚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男孩,聪明好动。

他的父母都是工薪族,因感情不和夫妻常吵架,伴随着拳脚相加。

刚开始,小刚会吓得大哭,后来他对此有些麻木了,成了一声不吭的观战者,再后来他甚至帮助体力处于弱势的母亲和父亲对阵。

上学后,小刚和同学之间有了矛盾也不愿意理论,起初能忍则忍,忍不了就开始动手打架。

一年前,好动调皮的小刚因为受不了一名年轻女老师的批评,与这位老师结怨。

一次上课,小刚连举了多次手主动要求回答问题,但这位女老师都没喊他回答。

小刚便和老师理论:“你为什么不叫我回答问题?你影响我的学习了。

”老师批评他不守规矩。

于是,小刚夺门跑出了教室。

不久,小刚从家里拿来了一把菜刀,进入教室后开始追打老师。

从教室内追到教室外,从楼上追到楼下,最终老师不得不跑进了一间屋子将房门锁上。

11岁的小刚做出了这种行为让在校师生都很震惊。

后来,小刚经劝说交出了菜刀,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他在楼道里大喊:“老师,你存心和我过不去,我好学有什么错儿,你这样耽误我。

”后来,父母带小刚去进行心理咨询,获悉家庭暴力导致孩子没有安全感,并潜意识地产生了暴力倾向,属于儿童心理狂躁症。

2011年8月15日,居住在东莞的徐文辉将自己亲生的4岁半女儿打死,原因是女儿把多种调料搅拌后吃下。

徐文辉的女儿小茹去年6月刚被父母接到高埗镇一起居住,然而,因徐文辉夫妻白天上班无人照料小茹,只好经常将孩子单独锁在出租屋内。

调皮的小茹经常惹父母生气,而徐文辉应付的办法,则是使用胶带捆绑,用竹条、铁线等殴打小茹,日前,徐文辉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去年,“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暴妻子Kim,一时引起舆论关注。

名人效应下,更多人看到的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战争,同样受到伤害的还有三个女儿。

家暴事件后,李阳坦言,这件事让小孩生活在恐惧中,担心家庭是不是要破裂了。

李阳和Kim的离婚案再次开庭,李阳力争三个女儿的抚养权。

Kim立即买好机票,将女儿们送往美国的父母家。

Kim说,去年8月,李阳对Kim殴打非常严重的那次,三岁的小女儿,亲眼目睹了爸爸的暴力。

此后一个月,小女儿都很难安睡,就是睡了也常喊着梦话,她让妈妈点亮屋里所有的灯。

家暴事件后,在三个孩子们的图画中,总出现龇牙咧嘴、眉头紧蹙的眼镜男。

画里的孩子都是哭的,流着大滴大滴的眼泪。

Kim带孩子去咨询心理医生。

看着三个谨小慎微的孩子,Kim一遍遍祈祷,家暴一幕幕不要在孩子心里留下阴影。

“在国外,即使是让孩子目睹暴力发生都被算作犯罪。

”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李秀华说。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

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是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杀死施暴人的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杀人案件,占到全部故意杀人案件的近10%。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千家万户关切的反家庭暴力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已有反对家庭暴力的法规、条例及决定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

这部法律获通过后,将成为中国首部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性、综合性法案。

在此之际,记者前往陕西省女子监狱,与三位暴力重刑犯面对面,听她们讲述在不为人知的婚姻生活中,她们都经历了什么?
案例一
忍受家庭暴力20年最后她用板凳活活砸死丈夫
张茹被打了20年,忍了20年。

她说不知道最后怎么会动手杀人,“我实在是没路可走了。

”她穿着厚厚的棉囚服,棉布鞋,说一口地道的关中话,脸上都是茫然。

那是父亲去世一周年的日子,雨下个不停。

中午吃过饭,丈夫把她拖到院子里,一拳打在她鼻子上,“血水、泪水和雨水流在身上,又流在地上,和着泥,成了泥水。


晚上,她把一瓶安眠药倒进饮料里,在锅里加热,递到丈夫跟前。

睡到半夜,丈夫突然醒来,挣扎着喊救命。

她发疯了一样,转身骑在丈夫身上,一只手掐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抓起板凳活活砸死了丈夫,然后自首。

卷宗里说,死者浑身是血,地上、墙上也是血。

她被判了15年,到今年,已经服刑3年。

张茹20岁时嫁给他,她说,从第一次见面就害怕他,“一回到家他就好像审你似的,我娘家穷,他一直瞧不起,还说一些难听的话侮辱我。

”她是个苦命的孩子,从小没了娘,姐妹5人由父亲带大。

她没受过教育,没有技能,没有出外打工的机会,就像栽在泥潭之中,动弹不得——她只能死扛,甚至不知道该向谁求助。

一次,小叔子一家来串门,她给弟媳妇诉苦。

事后,这些话传到了丈夫耳中,他把她捆在树上打一顿,变本加厉地报复。

从此,别人不敢再介入。

她曾想过等孩子们长大了,就出家当尼姑。

可是,她没能等到这一天,“娃总是他亲生的吧,可是他连孩子都不放过,先打我,再到里屋打娃。


1998年腊月二十九,她喝下一整瓶老鼠药,准备自杀,被邻居救了下来。

两年后,她用近乎决绝的方式,找到解脱。

“来女监三年了,我很轻松,内心很平静。

”昨天下午,太阳快要落山,整个监区被染成血红色,临走时,她苦笑了一声,“说不后悔是假的,我认命。


案例二
怕被学生们看见伤痕她哭着央求不要朝脸上打
如果不是难以忍受家暴杀死丈夫,此时的汪涓可能会出现在咸阳长武县中学的历史课堂上。

她戴眼睛,文质彬彬,时不时会说一些成语。

“你是什么学历?”“很惭愧,我还读过大学。

”她显得局促,又有些尴尬,但还是说了大学的名字,“麻烦你们不要把名字写在报纸上,我不想给母校丢人。


那是一所“985”和“211”高校,她学哲学,2004年毕业后在老家长武县当了历史老师,两年后结婚。

第一次挨打,是在她怀孕8个月的时候。

“我挣得比他多,他管着我的工资卡,我要用钱,就和他要。

”她说,他爱打牌,输了钱就和她要,她不拿钱,他就打。

“用什么打?”“擀面杖、鞋底子、皮带。

”她是老师,怕被学生们看出来,哭着央求不要朝脸上打,“我尽量让他打在背上,尽量不叫,怕别人看见羞耻”。

从结婚到出事,6年,她从来没穿过短袖衣服,不能让别人看见身上的伤,“我最怕的不是打,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挨打。

”一次,他打牌输了,回家后看到她正在睡觉,便跳上床,穿着皮鞋踩她的脸,“他把床都跳塌了,我摔在地上,他还不放过,跳起来踢我。


她曾想过求助,“我爸妈都在韩城打工,弟弟和妹妹还在上学,长武县只有我一个人,我孤立无援。

”最绝望的时候,她哭着给母亲打电话,母亲说,你有孩子,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最后,她打定主意离婚,起诉到法院后,又申请撤诉。

“为什么?”“他哭着求我,然后写保证书,我还有个孩子,为了孩子,我不忍心。

”昨天的采访中,问到这个问题,记者采访的三个人回答几乎一模一样。

说到这儿,她哭了,但没有一点声音。

这种无声的哭泣,是多年婚姻生活折磨的结果,“我即使想要放声大哭,也哭不出来了。


案例三
身边有一个亡命之徒让她整天提心吊胆
蒋婷已经不愿再提起杀人的瞬间了。

她被判了无期徒刑,已服刑7年。

她与丈夫的邂逅,算是浪漫。

她是儿科医生,他来医院看病,两人认识,谈了7年恋爱,走到一起。

噩梦始于2004年,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言语暧昧,让他对她产生了怀疑,她百口莫辩。

争吵中,丈夫对她动了手,这是她第一次遭到家暴。

“打完我,他为自己辩解,说以后不打了。


事情远远没有过去,之后的几年,两人每次争吵,他就拿几年前的那条短信说事,“吵着吵着,他就开始动手,拳打脚踢。

”她想过离婚,也向单位的妇联求助。

可是,他开始威胁,“身边有这么一个亡命之徒,我整天提心吊胆。


她有过一个机会逃掉,拉开门想逃到娘家去,被他用刀抵着后背押了回来。

她把心一横:“是不是我死了就算完了?”他说:“你姐姐、你父母、孩子,我一块儿都炸死。

”这是威胁,她感到恐怖。

“我害怕他伤害家人,只能杀了他,他把我往死路上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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