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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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论文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主题单位,它们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在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它们的不同点,也有共同点.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两种公司的异同。

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的理解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1、特征上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出资额大小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分解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分解

• 马云,浙江杭州人,阿里巴巴集团主要 创始人之一。曾任阿里巴巴首席执行官, 一手缔造了电商帝国,是《福布斯》杂 志创办50多年来成为封面人物的首位大 陆企业家,曾获选为未来全球领袖。 2013年5月10日,马云正式卸任阿里巴 巴集团CEO一职,由陆兆禧接任。
• 陆兆禧,2013年阿里巴巴新任CEO。陆兆禧 1969年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1988年考广州大学 入学习酒店管理。大学毕业后,陆兆禧被分配到 广州一家四星级酒店,开始了他的第一份工作--酒 店服务生。陆兆禧从服务生一步步地做到大堂经 理、客房经理、餐厅经理等职位。2013年5月10 日,43岁的陆兆禧接替48岁的创始人马云出任集 团CEO。 • 陆兆禧几乎在阿里巴巴所有的业务部门都有任职 经历,不过马云看中的并不仅仅是这点。马云在 任命邮件中说,陆兆禧有着“对新事物的欣赏和 学习能力,对关键问题的判断和决断力,以及强 大的执行力。”
(三)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 少于三人。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
(一)股份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 单位,也是计算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基本 计量单位。
(二)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 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是股东借以取 得股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1、人数要求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 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 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资本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本要求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 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 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 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 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概述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Ltd.),和上市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是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

这些公司形式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运作机制,下面将对它们的概念和异同点进行详细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LLC)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非常灵活的商业组织形式,允许个人或公司以有限责任的方式经营。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有明确的界限的。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面临债务或诉讼,个人财产通常是受保护的。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由一个或多个成员组成,成员可以是个人、其他公司或实体。

该公司的运营通常由一个经理或董事会负责。

股份(Ltd.)股份是一种通过售卖股票融资并由股东共同管理的公司形式。

股份的所有者成为股东,他们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投资。

每个股东根据所拥有的股份比例来分享公司的盈利和亏损。

股份通常由一家或多家股东组成,股东可以是个人、其他公司或实体。

公司的运营通常由股东会议和董事会共同管理。

上市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上市公司是一种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股票的公司形式。

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来融资,并且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通常需要遵守更严格的财务和报告要求,并且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可以是任何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包括个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公司。

异同点以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一些主要异同点:1. 资本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通常称为成员,其资本可以作为出资份额持有,而股份的所有者是股东,其资本以股票的形式出现。

上市公司在公众市场上出售和交易股票。

2. 责任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有明确界限的,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

股份的股东在法律上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上市公司的股东的责任也是有限的。

3. 财务要求:上市公司通常需要遵守更严格的财务和报告要求,包括定期披露财务报表和其他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与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与上市

股份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① 股份代表的资本额一律平等,所包含的权 利和义务也一律平等。
② 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和流通。
③ 股份具体表现为股票,股票作为股份的证 券形式,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 书面凭证。
(二)股份的分类
1、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2、普通股和特别股 3、额面股与无额面股
1、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记名股——是指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记载 于股票上的股份。
无记名股——是指股票票面不记载股东姓 名的股份。
2、普通股和特别股
普通股——是指法律和公司章程对股东权 利不作特殊规定的股份。
特别股——是指股东的权利由法律和公司 章程作出区别于普通股股权的特殊规定的 股份。
3、额面股与无额面股
额面股——在股票票面上表示一定金额的 股份 。
3、募股申请
在取得允许设立股份公司的批准之后,由于 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需向发起人以外的社会 公众筹集资金,因此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 部门递交募股申请。
4、公告招股说明书
招股申请被批准后,发起人应当制作招股说 明书并进行公告。招股说明书应当附发起人 制定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发起人 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 认购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 逾期未募足时认购人可撤回所认购股份的说 明。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概念和分类 二、股票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 四、股份的转让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概念和分类
(一)股份的概念
(二)份的分类
(一)股份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 方面加以理解: 第一,股份是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是构成 资本的最基本的计算单位,也是均等的计算 单位。 第二,股份是计算股东权利义务的单位。 第三,股份是股东行使权利的计算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六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 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 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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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于股份有限公司 异同 一
相 同 点
都是企业法人 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 产分离 都承担有限责任


1、人合和资 合的特点不 同 2、设立的条 件不同 6、财务状况 的公开程度不 同
不同点
3、组织机构 的权限不同 4、股权表现 形式不同 5、股份转让 的限制不同
相同点
• 1.都是法人企业 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 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 两种基本形式,显然它们都是法人企业。 两者都是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都 拥有法人财产权,都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公司作为 权利义务主体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 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八十四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 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 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 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 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 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 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第八十五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什么是股份制公司?

什么是股份制公司?

什么是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公司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通过普通股权分散所有权、集中管理和限制责任的方式来实现经济活动。

股份制公司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形式,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中。

那么,什么是股份制公司呢?下面将通过有序列表的方式,详细介绍股份制公司的定义、特点以及发展趋势。

一、股份制公司的定义1. 股份制公司的概念股份制公司是指以股票为主要凭证,股东以股份为投资和分配依据,依法设立、独立运营、盈利分享的企业法人。

它的所有权分散在投资者中,而管理权和控制权则相对集中。

2. 股份制公司的法律依据股份制公司的设立和运营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其中,不同国家的法律对股份制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规定有所不同。

二、股份制公司的特点1. 股权的流通性股份制公司通过股票市场等交易场所进行股权交易,股东可以通过买卖股票来变现投资收益,实现股权的流通。

2. 股东的责权分离股份制公司将责任和权益分离,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即有限责任,而股东的权益则体现在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上。

3. 公司治理的法治化股份制公司通过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制度,实现公司治理的法治化,保障了公司内部权力的平衡和权益的保护。

4. 经营管理的专业化股份制公司由股东委派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来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了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三、股份制公司的发展趋势1. 进一步推动股权多元化股份制公司的持股结构将逐渐多元化,不仅有个人投资者,也有机构投资者参与其中,进一步推动了股权的多元化。

2. 加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股份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3. 促进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股份制公司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和实施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

4. 加强社会责任的履行股份制公司将越来越注重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可持续、社会和谐的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

两者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新的公司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这里结合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作一个比较。

(一)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新公司法将股东人数改为了五十个以下)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的数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1)两者都是企业法人,都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独立享受权利,独立承担义务。

(2)两者的股东都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不管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且股东只对公司负责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即使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股东也没有以自己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的义务。

需注意的是,公司法修改后,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务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两者对于其债务都要以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以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4)两种公司都具有独立的财产,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

股东将其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成为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而不再承担其投资额以外的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1)公司资本是否划分为等额股份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特点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一种公司形式。

其主要特点如下:1、责任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不承担个人财产责任。

2、简化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合伙协议自行制定管理规则,灵活性较高,管理相对简化。

3、免税优势: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享受合伙企业的税务优势,即公司利润一次分配至各股东,避免了公司层面的纳税。

4、股东人数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通常较少,可由2人或更多共同组成。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点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td:)是指由股东出资设立,公司以资本为主要组织形式,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有限责任的一种公司形式。

其主要特点如下:1、资本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东出资作为主要组织形式,股东以出资额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益。

2、股份流通性较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相对容易流转,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份实现投资收益或退出。

3、独立法人地位: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其债权和债务独立于股东个人,股东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股东人数较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通常较多,法律规定最低为5人。

三、上市公司的概念及特点上市公司(Listed Company)是指已经完成股票等证券的上市交易,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

其主要特点如下:1、公开募股: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募股发行股票,吸引社会资金进行投资和融资。

2、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3、披露义务: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向证券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公开披露公司财务信息、经营情况等。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分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分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区分我国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指全体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指全部资本分为股份,股东仅就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开性程度不同。

比较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一种开放型公司。

由此导致这两种公司的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比较适合于经营中小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适合于规模经营。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制度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法律没有设定最低人数限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章程制定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经全体股东同意,所有股东应在章程上签字、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则是500万元。

在设立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又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在股权形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和转让(但股权本身可以流通和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发行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流通和转让。

在股权转让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既可以通过协议转让,也可以通过公开证券市场(如股票交易所)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程度的人合因素,其出资的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将出资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尤其是股东的股份配合以公开交易市场,其股份转让自由程度相当高。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我国的公司形式主要就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而这两种公司形式也是有较大不同的,实践中一定要将他们区分开来,否则的话就会出错。

那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人合还是资合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

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较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较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

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较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

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

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2010年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 集设立两种 B.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5个以上的发起 C.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要有住所 D.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010年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 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 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企业法人。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
2010年
创立大会
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 或者予以公告。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 方可举行。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 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 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 求发起人返还。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 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 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 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2010年
(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 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 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注意: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 在法律上被视为合伙协议。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发 起人应对他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自学考试《公司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自学考试《公司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自学考试《公司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一、名词解释1、公司: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股东会: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表达意志、行使权利的机构。

5、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管理机构,由股东会授权处理公司重大事务,对股东会负责。

6、监事会:监事会是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7、经理: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事务。

8、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资本总额。

9、股权:股权是指股东因其出资而享有的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投票表决、分红等。

10、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及运作规程的文件,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简答题1、简述公司的特征。

答: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法人资格独立;(2)股东责任有限;(3)公司治理结构完善;(4)公司行为规范。

2、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1)股东责任有限;(2)公司治理结构相对简单;(3)适用于小型企业的组织形式。

3、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答: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1)资本社会化;(2)股东责任有限;(3)股份可以自由转让;(4)适合于大型企业的组织形式。

4、简述股东会的职权。

答:股东会的职权包括:(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

尽管它们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形态,但在公司的性质、组织结构和法律要求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

下面将对这三种公司的概念、异同进行详细介绍。

一、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组股东共同组成的一种法律实体。

LLC的最大特点是股东的个人资产和公司的负债是分开的,即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的金额。

LLC可以由一个人或多个人组成,这些人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LLC。

1. 公司组成- 股东:LLC的组成必须由一个或多个股东。

股东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实体。

- 经理:LLC可以由股东来管理,也可以由经理来管理。

经理可以是股东或外部人士,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

- 公司章程:LLC成立时需要制定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运营细则、股东权益等。

2. 公司盈利分配- LLC的盈利分配是基于股东的投资比例来决定的,按照股东之间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 股东可以选择将所得利润作为红利分配给股东,也可以将其作为公司的留存盈余。

3. 公司管理与人员责任- LLC的管理可以由股东自行决策,也可以由经理来管理。

- 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金额,不承担个人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td.)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多名股东出资组成的一种法律实体。

Ltd.的股东以持有的股份比例来享有公司的权益,并且股东的责任也仅限于其持股比例。

1. 公司组成- 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多个股东组成,股东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实体。

- 董事会:公司由一层层董事会管理,董事会成员可以是股东或外部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策略和决策。

- 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需要制定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运营细则、股东权益等。

2. 公司盈利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的盈利分配根据股东持股比例决定,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都是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它们在法律地位、所有权结构、资本运作等方面存在一些异同。

下面将从这些方面进行详细的比较。

一、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指公司与其所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有限责任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td.)是指公司对其所有者的责任限制在其所持股份数额。

而上市公司是指公司股份在证券市场上公开销售和交易。

二、所有权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可以是个人或其他公司,所有者以持有公司股份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是股东,他们持有公司的股份,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不同享有不同的权益。

而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公开买卖,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股东也可以通过股票交易买卖股份。

三、资本运作: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由其所有者投资形成,投资金额决定了他们在公司中的权益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由股东投资形成,股本规模较大,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股票发行来筹集更多资金,可以通过增发股票增加公司的股本,也可以通过转让股权获得资本。

四、管理模式: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可以由其所有者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

上市公司的管理也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但还需遵守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五、信息披露:有限责任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相对较少,主要是向相关部门报送必要的法律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较高,需要向股东披露一定范围的财务和经营信息。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为严格,需要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披露更多的信息,如财务报表、年报、半年报等。

六、风险与收益: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有限,所有者个人的风险相对较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引言:在商业领域,有限责任公司(LLC)和股份有限公司(Ltd)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

它们都提供了有限责任保护,同时也有一些特定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组织结构、所有权形式以及优缺点等方面的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LLC)的概念和组织结构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具有有限责任保护。

在LLC中,所有者被称为成员,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的金额。

这意味着,成员的个人资产和公司的债务是分开的,成员的个人资产不会因为公司的债务而受到损失。

LLC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灵活,没有严格的要求。

通常,LLC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人成立,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实体,都可以成为LLC 的成员。

成员可以自由地选择公司的管理方式,可以由成员来直接管理,也可以聘请经理来代表公司管理。

二、股份有限公司(Ltd)的概念和组织结构股份有限公司(Ltd)是另一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也具有有限责任保护。

在Ltd中,公司的所有者被称为股东,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持有的股份金额。

Ltd的组织结构较为复杂,有着严格的法定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册成立,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运营。

股东通过持有股份来共同拥有和管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也需要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运作。

三、所有权形式的比较LLC和Ltd在所有权形式上存在一些不同。

在LLC中,成员可以根据各自的投资比例来决定公司的所有权比例。

这意味着,成员可以灵活地控制和调整公司的所有权结构。

而在Ltd中,公司的所有权结构通过股份来表示。

股份的比例决定了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和决策权。

股东可以根据持有的股份数量来决定公司的所有权比例,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多,其在公司中的影响力也越大。

四、LLC和Ltd的优缺点比较1. 优点:(a)有限责任保护:LLC和Ltd都提供了有限责任保护,成员和股东的个人资产与公司的债务分开,降低了个人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在商业领域,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td.)和上市公司是常见的企业形式。

尽管它们都是为了完成商业活动而成立的组织,但在组织结构、法律要求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差异。

一、有限责任公司(LLC)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一种常见的公司形式,该公司以其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之间划清界限而闻名。

这意味着公司的债务不会直接影响公司所有者个人的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特点:1. 责任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也被称为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的责任,其个人财产不会被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2. 灵活的所有权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个人或其他法人作为其股东,灵活的所有权结构使得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个人企业和大型企业的理想选择。

3. 灵活的税务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选择将其税务视为个体业务所有者、合伙人或公司。

这使得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佳的纳税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Ltd.)股份有限公司(Ltd.)是一种常见的企业形式,它通过在企业组织中发行股票,并将所有者的责任限制在其持有的股份上来进行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点:1. 所有权由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以股票的形式存在,每位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份大小享有相应的权益。

2. 责任有限:与有限责任公司类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也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的责任,个人财产不与公司负债发生关联。

3. 股东权益可转让:作为上市公司的前身,股份有限公司允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三、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

它们是公众公司,通过募集股本资金来扩大业务,并将其股票公开发行给投资者。

上市公司有以下特点:1. 公众股权: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以由任何人购买和持有,而不仅仅限于少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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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定义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

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区别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册资本: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二、组织机构由三部分组成:
①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②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③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
三、董事会和经理:这里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还需要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
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金额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财产负责的公司。

设立方式主要有:
①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②招募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

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

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
①决策机构。

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

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

②执行机构。

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③监督机构。

即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

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

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筹集资金的方式
主要有:
①发行股票。

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证书,也是股东据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价格随行就市。

股票的种类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

②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手续发行,承担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义务的有价证券。

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

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

公司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事务和业务的决策,只是根据债券金额享有向公司请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权利。

公司债券清偿期届满时,公司负有向债券持有者清偿债券本金的义务,公司解散时,债券持有者有权优先从公司财产中受偿。

股份有限公司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
1、对国家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

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份制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3、对股票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征,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
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2)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

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3)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4)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

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

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5)股份转让的自由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

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由于人合
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

这种在经济上代表一定价值,在法律上体现一定资格和权利义务的有价证券,一般地说,与持有者人身并无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这就必然加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性和竞争性,同时也必然招致其盲目性和投机性。

(6)设立的宽严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经济地位和组织、活动的特性,使得国家必须以法律手段对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其设立规定了一系列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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