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场地内雨洪利用控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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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建设场地内雨洪利用与控制的思考摘要:本文通过对建设场地内合理的竖向规划设计、科学的雨水收集及利用、有效地增加场地可透水地面面积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达到建设场地内雨洪利用与控制的目的,以促进城市雨洪利用与控制的起步与发展。

关键词:场地竖向可持续开发利用与控制

90年代以来,随着全国各地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不透水地表面面积显著增加,从而导致城市降雨地表径流量和内河汇流的峰值流量增加,同时伴随着内河峰值发生时间的提前。由此带来了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如城市洪涝灾害的频发,雨水径流的严重污染、水资源的大量流失与地下水位的严重下降等,这些在城市化进程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附图一:城市化对水文过程的影响及其后果

由于我国整个城市雨洪利用与控制领域的落后,城市建设中对每个新建或改建的开发项目在规划阶段并未明确提出建设用地内雨洪利用与控制具体评估的定量要求,而恰恰是城市中一个个新建或者改建的场地内雨洪利用与控制,最终成为影响和制约着整个城市雨洪利用与控制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城市建设项目在规划阶段提出具体的、定量的、指标化的场地雨洪控制及利用要求已经迫在眉捷,也是建设场地可持续开发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此本人对建设场地在规划阶段提出以下三方面见解与大家探讨:

1.建设场地竖向

传统建设场地竖向确定的方法为:在新建或改建项目场地内竖向规划主要依据整个城市总体竖向规划为指导,确定经济合理场地竖向标高以达到场地内雨水快速排放的理念。然而城市的市政排水管渠、内河及排涝站相关的配套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往往滞后于城市场地建设的步伐。而城市城区面积不断扩大也对现代相关市政排水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设场地竖向规划应突破以上这种使场地雨水快速排放的传统理念,对开发场地内的公共广场、绿地及学校内操场建议采取下沉式的竖向设计(如附图二所示),以利用下沉式场所在降雨时对雨水滞留、调蓄功能,从而达到市政雨水汇流的洪峰交错;降低市政排水管渠、内河、排涝站等市政综合排水设施的过流量。从而降低因雨水引起的城市涝灾。但这种局部下沉式竖向设计时应对场地内建筑物出入口及相关通道、停车场、地下室出入口等降雨时必须保持通行的场所地面竖向设计仍按照相关城市防洪排涝标准执行。

附图二:住宅小区下沉绿地或硬地广场

因此,我们在进行场地内部竖向规划确定时,应合理科学地利用场地竖向,使之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场地内部多功能调蓄作用,使降雨时场地外排雨水量大大地减少。并且通过对这些建设场地内下沉式场所配套的溢流和放空设施的合理控制,在非雨季或降雨强度较小时,这些设施可以全部或部分地正常发挥景观、公园、绿地、

休闲广场和运动场等多种功能(如附图三所示);同时还能降低市政排洪设施的建设费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充分体现场地节能减排和场地可持续开发的理念。

2.建设场地内雨水的收集与利用

一般而言,降雨量大的地方雨水收集及利用系统的设施使用效率相对较高。但由于缺水是我国城市普遍存在的重大问题,往往降雨量相对少的又多属于资源性严重缺水地区,更需要考虑雨水利用。事实上,无论地区降雨量的大小,雨水都是各地区饮用水源与地下水、地表水资源的基本来源和保障,是构成流域水良性循环的最基本要素。因此在城市建设项目开发规划时,应从场地可持续开发、低碳、节能减排的方面入手,对场地内雨水采取科学合理地、有效地收集与利用。场地内雨水收集主要通过建筑物屋面、绿地(应考虑高峰期雨水的并流)、透水路面,透水材料铺装的广场等场所,将雨水引入储水设施中;再经过简单的过滤、消毒(根据实际要求设置)等处理,就可以应用于建设场地内的水景用水、绿化浇灌、卫生间冲厕用水、小区居民洗车用水、冲洗区内路面、消防用水等。这样不但节约了大量传统水源,同时也可以达到减小开发场地雨水外排总量,有效降低市政雨水管网负荷,达到场地雨洪控制的目的。

为了推动城市雨水利用的发展、规范技术应用和工程实施,原建设部2006年6月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gb/t50378-2006),

对雨水收集和渗透利用提出了进一步的量化指标。无论是对住宅建筑还是公共建筑都应该采取合理的雨水利用方式,要求非传统水利用率在住宅建筑中不低于10%,最好不低于30%,在商场、办公室类公共建筑中非传统水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原建设部于2007年4月颁布实施《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城市雨水利用的国家规范,该规范规定,各类建筑物和小区的总体规划中应包括雨水利用的内容,其中对雨水的收集、渗透、存储回用、蓄存排放、水质控制、施工安装、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雨水利用提出了较详细的专业技术要求。

但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城市对雨水收集与利用的配套政策不健全。雨水利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欠缺,不能满足促进雨水收集与利用发展的需求。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对新建设场地项目规划审批时,是否可以考虑采用定量的雨水收集与利用指标量化(如雨水回收利用水量占开发项目用水总量的比例)。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对雨水利用工程制定相应的建设补贴政策,直接促使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雨水利用设施建设中。

3.建设场地内雨水渗透

雨水渗透是一种间接的雨水利用技术,是合理利用和管理雨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方法之一。与传统的城区雨水直接排放和雨水集中收集、储存、处理与利用的技术方案相比,它具有技术简单、设计灵活、易于施工、运行方便、适用范围大、投资少、环

境效益显著等优点。雨水渗透的目的包括将雨水回灌地下,补充涵养地下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缓解地面沉降、减少水涝等。如在用地规划上考虑雨水渗透,合理、充分利用雨水涵养地下水源,即能缓和城市水资源危机,又能增加土壤中的含水量、调节气候、从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还能减少雨水管系容量,并减轻城区水涝危害和水体污染。

场地内可渗水地面主要包括绿地,人造透水地面。其中绿地是一种天然的渗透设施,它具有透水性好,节省投资,便于雨水引入就地消纳等优点,同时对场地雨水中的一些污染物具有一定的截流和净化作用。因此在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场地内绿地规划时应首先考虑设计低势绿地,以增加雨水渗透量,减少绿化用水并改善环境,同时还能利用低势绿地对雨水的调蓄功能。目前,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已对规划用地绿地率做出明确规定,希望开发场地规划设计时,绿地规划能合理科学地结合场地竖向规划使绿地能真正充分地发挥对场地雨洪利用与控制的作用。人造透水性地面是指利用各种人工材料铺设的透水地面(如附图五所示),如镂空的嵌草砖、碎石地面、透水性混凝土路面等。建设场地内的道路、地面停车场、其它硬质铺地广场等场所均可采用人工透水地面。场地内能直接体现可透水地面面积大小的指标,即场地透水面积率(即开发后基地透水面积/基地总面积),但目前该项指标并未像绿地率、容积率等指标一样被作为建设场地规划、审批阶段的控制性指标。因此,在场地规划、审批阶段除了对绿地率指标的控制外,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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