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税收征管和纳税主体遵从税法程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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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法知识问答50题

税务法知识问答50题

税务法知识问答50题1.税收的定义是什么?答: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税收具有哪些特征?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3.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哪些法律?答: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

4.什么是增值税?答: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5.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哪几类?答: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6.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有哪些?答: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有13%、9%、6%等。

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多少?答: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目前部分业务有优惠政策征收率为1%。

8.哪些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答: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等可以抵扣。

9.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10.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答: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2.哪些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3税务系统数字人事“两测”专业能力-征管评估知识题库

2023税务系统数字人事“两测”专业能力-征管评估知识题库

2023税务系统数字人事“两测”专业能力-征管评估知识题库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下列对税务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叙述不正确的有()。

A.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担保人B.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对象包括税款、滞纳金C.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D.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必须发生在责令期满之前2.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思想,《税收征管法》规定要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现代化建设。

A.档案资料B.干部队伍C.硬件设施D.信息系统3.定期定额户典型调查分析中,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以上。

A.2%B.5%C.10%D.15%4.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A.1B.2C.3D.65.《税收征管法》规定,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在()内未被发现的,将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6.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适用个人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按下列哪个应税项目计税()。

A.工资所得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7.检查卷宗审核过程中,如果均符合审核要点,则可提交()进行审议。

否则,需将检查卷宗退回风险评估报告制作环工进行补正。

A.《纳税评估意见》B.《纳税评估报告》C.《纳税评估总结》D.《纳税评估结论》8.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5B.8C.10D.209.某酒厂的自产粮食白酒抵偿另一个单位的货款,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应选择()。

如何促进纳税遵从

如何促进纳税遵从
要 问 题
求纳税人补缴税款, 有时却不要求 款和 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目 特别是很多税
申报 : 确 申报 ; 时缴 款 。 税 遵 从度 越 计 不尽 合 理 , 加 了纳 税 人 偷 逃 税 的 可能 准 按 纳 增
( ) 三 税收征管模 式陈旧。实践中, 征
高 , 收 收 入 损 失 就 越 小 , 收 杠 杆 对 资 性 ; 税 税 多数 劳 务 、 转让 无 形 资产 、 售 不 动产 收 、 销 管理 、 查 等 部 ¨各 自为 战 , 税 源 管 稽 使 源 配 置 和 收 入 分 配 等 方 面 的 宏 观 调 控 作 等 都 没有 纳 入 增 值税 征 税 范 丽 , 致 在 实 理 相 互脱 节 ; 税 、 税 、 商 、 行 等 部 导 圈 地 T _ 银 用 就越 强 , 就越 有 利 于 政 府 实 现 既 定 的 际 征 税 活动 中应缴 纳 增 值税 还 是 营 业 税 , 门互 不通 气 , 息 不 能 享 , 成漏 征 、 也 信 造 漏 经 济 社会 发 展 同标 。
提要
我国当前在税收征管方面存
在着税收制度 不尽合理、 收执法 力度不 税
够、 税收征 管模 式陈 旧、 税务机 关的纳税
服务质量不 高等问题 , 些问题是提 高纳 这
税 人 税 法 遵 从 度 的 过程 中必 须 解 决 的 原
如 何 促 进 纳 税 遵 从
口文 /冯 丽
征制度相对复杂 , 如现行的增值税 、 土地 这在一 定程度 上鼓励 了纳税 人不遵 从行
增 值 税 及 企 业 所 得 税 等 应 纳 税 额 的 计 算 为 , 重 削 弱 了税 收 的 法 律 地 位 。 二 是基 严
则性 问题。 本文在考察这一 系列问题 的基

影响纳税遵从度的因素分析与对策

影响纳税遵从度的因素分析与对策

影响纳税遵从度的因素分析与对策影响纳税遵从度的因素分析与对策纳税遵从是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没有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觉自愿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是税收征管的最终目标,是降低纳税和征税成本的最优途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测量仪”。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做了不懈的尝试和探索,着力提高纳税遵从度,但是,纳税遵从度的提高进度如“蜗牛行路”,收效甚微,每年仍有大量的税款由于没有申报而流失,直接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甚至会导致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为此,笔者试图从影响遵从的因素上作一些分析,为提高纳税遵从度作一些有益的探讨。

影响纳税遵从度提升的相关因素影响纳税遵从度的因素是多层次、多侧面的,既有税收制度方面因素,也有税收管理、纳税人心理、政府公信度等方面因素,各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的提升,直接妨碍着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一)税收制度的公平度。

税收制度是否公的一种“负担”,受纳税痛感与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各类经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都希翼税负尽可能的低,从而使税后收益最大化。

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使其尽量避免一切有可能减少自身利益的行为,如果税务机关加大了对逃税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增加纳税人不遵从成本,表面上会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是,这种遵从是屈服性的遵从,是短期的、易变的。

所以经济利益是诱发纳税人不遵从行为的主要驱动力。

(六)社会公众的谴责度。

在一个优质规范的社会生活环境中,绝大多数都是守法者,都是遵从者,那末少数纳税人不遵从税法,不仅本身违法,同时会受到社会道德和社会成员的谴责,这样不仅使不遵从者受到法律惩罚,也会使其心理上产生一种负罪感和愧疚。

如果整个社会对税收违法行为形成强烈的声讨攻势,势必加重税收违法者的心理负担,社会舆论与谴责的压力迫使逃税行为减少。

反之,若处在一个不规范的社会环境下,社会舆论与社会公众对税收违法行为不是谴责,而是同情或者赞许,违法者不以自己违法为耻,反以为荣,反而会刺激纳税人逃税欲望,降低纳税遵从。

论税收遵从度对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启示

论税收遵从度对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启示

告 的行 为 ,依 照 法 律 、法规 遵 守 税 务部 门 工作 人 员 的 的利 益 均 衡 ,他 根 据前 提 条 件 ,得 到 混 合策 略 纳 什 均
管 理 。可见 ,不 管 国 内还 是 国 外 ,我 们 所 指 的税 务 遵 衡 解 ,得 出结 论 :税 务查 处 强度 和 概 率 同纳 税 遵 从 度
出的 罚款 率 f与税 收 遵 从正 相 关 ,税 率 t对税 收 遵 从 表现 为 对 于 高概 率 收 益 的风 险 厌 恶 和对 于 高 概 率 损
的 影 响是 无 法 确 定 的 。此 后 学 者对 该模 型 进 行 了 修 失 的风 险 偏 好 。 Kim(2005)的模 型 引入 了无 知 性 考
的 税收 遵从 。
对 称性 越 明显 ,加 上没 有建 立有 效 的信 息显 示和 筛选

2、纳 税 人税 收 遵 从 的经 济 学基 础
程 序 ,纳税 人 采取不 遵从 税 法 的行 为会获 利 更多 ,这
(1)预期效 用理 论视角 。早期 Allingham 和 Sandmo 样 的 话 ,遵 从 税法 的人 会 减少 ,社会 上 的 纳 税 遵从 度
规 定 了税 收遵 从 涵盖 准 确 申报 、及 时 申报 、按 时缴 纳 入逃 税足 够 弥补 心理 成本 。
三 个基 本 要求 。具 体 说来 就 是 与税 法 的 纳税 状 况 相
(2)信息 经 济学 理论 。李 林木 (2005)运 用 信息经
符 合 ,及 时 、准 确 地 规 定纳 税 义 务人 及 时缴 纳 税 款 报 济 学和 博 弈 论探 究 税 务 部 门征 税 和 纳税 人 逃 税 之 问
税 收遵 从 有狭 义和 广义 之 分 。美 国科学 院 (NAS) 认 为提 高 税率 会 降低 逃税 的 可能 性 ,而 A— s模 型 认 对 纳 税遵 从 做 出这 样 的解 释 :纳税 遵 从 是 指 税 收法 为 税 收 遵 从 与 税 率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无 法 确 定 的 ;

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高

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高

关键词:税收遵从度;影响因素;对策一、税收遵从相关概念1.税收遵从。

广义层面上,税收遵从包括征税遵从和纳税遵从。

前者指征税人员以税法条例为依据开展征税工作;而后者指纳税人从自身权益、成本考虑,以及对国家税法的肯定依法纳税。

狭义层面上,税收遵从指纳税遵从,本文也是从狭义上对税收遵从进行研究。

2.税收遵从度。

我国《2002年-2006年税收征收管理纲要》首次指出税收遵从度也可理解为纳税遵从度,指衡量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政策,服从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正确计算并主动交纳税款程度的指标。

二、我国税收遵从度的影响因素分析(一)纳税人的主观因素首先,自私心理。

如今纳税人的市场经济意识已经确立,伴随的是不断增强的追逐自己最大化利益的冲动,纳税人会对税收遵从与否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进而做出选择。

其次,专业知识缺乏,纳税意识淡薄。

税务知识的丰富程度与纳税人防卫性税收遵从程度呈正相关,丰富的专业知识对增强防卫性税收遵从意识很有帮助,反之,专业知识的缺少将会大大增加无知性税收不遵从的可能性。

(二)税制复杂及执法监督不到位1.政策多变性、税制复杂性特征。

现阶段国家在税收政策方面存在大量的条条框框,且调节频率高;税收宣传力度和时效性有待于提升,致使纳税人不能有的放矢获取税法。

2.税法适用不确定性。

目前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对违法行为的罚款多以范围规定,税务机关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易出现腐败引起的“关系税”。

3.执法监督力度有待提高。

未完善和优化执法责任制与监督制,致使税务干部的违法乱纪现象屡禁不止。

(三)纳税服务水平不高1.税务机关的服务理念滞后。

仍有很多税务干部思想滞留于监管的思想理念内,未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转型。

2.税收服务需立法明确。

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服务环节的规范只是粗略描述,内容不全,执行力不强,导致纳税人的权利未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3.纳税服务内容有待完善。

纳税人呼吁的许多项目未纳入目录,缺乏规范化、系统化的服务准则。

《2024年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社会公平的维护以及经济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环境的复杂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面临着诸多问题。

本文将针对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现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主要依赖于税务机关的执法力度和纳税人的自觉性。

虽然近年来税务机关在信息化建设、税法宣传、纳税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包括:税收征管制度不够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等。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一)税收征管制度不够完善当前,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制度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和不足。

例如,税法规定不够明确,导致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对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难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税收征管信息化已成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税务机关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尚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税务机关难以全面、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纳税信息。

(三)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税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的效果。

然而,当前我国税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税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税收征管需求。

(四)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纳税人的遵从度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基础。

然而,由于部分纳税人法律意识淡薄、对税法了解不足等原因,导致其遵从度不高,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四、解决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的对策(一)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应加强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税法规定,减少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应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一、税收的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及对其的理解1.定义: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对税收概念的理解⑴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⑵从物质形态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

⑶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

⑷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⑸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特点: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调节总供求平衡;调节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⑹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的本质1.税收本质的涵义: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3.税收本质的内涵⑴税收体现分配关系⑵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它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的。

(三)税收的三性特征及其关系1.三性特征:缴纳上的无偿性(核心);征收方式上的强制性;征收范围、比例上的固定性。

2.三性特征的关系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二、税法的概念及其分类(一)税法: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单选,填空(二)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效力分类:税收法律(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税收规章(税务管理部门制定)。

2.按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税法的核心);税收程序法(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

3.按税法的地位分类:税收通则法(共同性问题);税收单行法(某一类问题)4.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国内税法(一国范围内);国际税法(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三、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财务体系】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

【财务体系】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

【财务体系】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纳税服务逐渐成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纳税服务的理念、服务方式、服务形式等诸方面均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加强对纳税服务体系的研究,是当前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那么,作为我们基层税务机关应该如何落实《税收征收征管法》,依法建立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呢?本文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从理论上提出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

关键词:构建纳税服务体系思考一、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一)纳税服务的含义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享受纳税权利的服务活动的总称。

从实践与发展看,纳税服务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

狭义的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通过适当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周到、高效的涉税服务,包括税收宣传、税法公告、意见反馈和举报投诉、纳税救济等公共服务,使纳税人在和谐的氛围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或行使税收权利。

而广义的纳税服务则包括优化税制、完善税政、健全征管、降低成本,提高税务行政乃至整个政府效率等方面内容,具有更高的要求。

(二)纳税服务的内容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准确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二是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期限及地点的设置,要最大限度地依法方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尽量缩短他们的纳税路程,努力减少他们为纳税所做的付出。

三是充分尊重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选择纳税申报方式的权利,不得强求他们按税务机关要求的方式申报纳税或硬性推行某种纳税申报方式。

四是充分尊重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在最短的时间内核实、审批他们的延期申请,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五是及时退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多缴纳的税款及其孳息。

六是对违法纳税申报和违法缴纳税款者要依法或加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或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全面加强税务管理

全面加强税务管理

全面加强税务管理税务管理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面加强税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本文将围绕全面加强税务管理展开讨论,主要从税收征管的重要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及加强税收合规建设三个方面展开。

一、税收征管的重要性税收是一个国家实现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的手段之一。

税务管理作为税收的基础和保障,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全面加强税务管理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与质量,有效遏制税收漏税与逃税行为。

通过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税收信息系统,实现税务数据的全面和准确记录,有助于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推动税收征管的现代化。

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展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全面加强税务管理可以推动营商环境的优化,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一方面,可以通过优化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简化办税流程、降低税务审批成本等措施,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通过建立诚信纳税的机制和机构,加大对诚信纳税企业的激励力度,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三、加强税收合规建设税收合规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的关键。

全面加强税务管理可以通过加强税收合规建设,推动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法规,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

一方面,可以通过开展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知识水平。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逃税行为的强大震慑。

通过全面加强税收合规建设,可以有效增加税收收入,推动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综上所述,全面加强税务管理对于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税收合规建设,我们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与质量,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纳税服务贯穿在整个涉税前期、中期、后期过程中,主要包括:(1)税法宣传除了我国每年定期举行的税收宣传月,还包括税务机关不定期的税法传播、送税法下乡、进课堂等多方式的税法宣传,宣传的内容应当是广泛普遍的。

包括税法、税收政策和各种办税程序、税收知识等,作用在于潜移默化地增强全社会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

这是纳税服务中的基本内容。

(2)纳税咨询、辅导。

纳税咨询辅导的对象是针对纳税入主动询问和直接疑问,税务机关给予答复和辅导,应当及时、准确和权威,直接指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带来的损失。

这是纳税服务中的重要内容。

(3)涉税事项办理。

纳税人在履行义务时,税务机关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简化环节和程序,优化办税环境,使方便快捷,其感到轻松愉快。

例如办税服务厅集中进行税务登记办证,涉税事项审核审批的一站式服务、限时服务、网上报税、电话申报、多元化申报方式,以及通过电子缴税、银税联网提供纳税人、税银库“四位一体”的缴税方式,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这也是纳税服务的核心内容。

(4)个性化服务。

指的是纳税服务考虑不同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提供个性化服务,利于税务机关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和进行税源监控分析,也能满足不同纳税人的特殊需要。

如对纳税人实行户籍管理、分类管理、评定纳税信誉等级等办法,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这是纳税服务中更深层次的内容。

(5)投诉处理和反馈。

纳税服务并不仅强调服务形式的多样性,更重要的是体现服务质量和效果能够使纳税人满意。

而且从税务行政的角度考虑,税务机关接受纳税人监督,听取意见侧如设立举报箱,意见簿,12366热线,局长信箱,在网站上提供征纳双方联系的渠道,纳税人对不满意的地方能及时向税务机关投诉、反映,税务机关则及时给予处理和反馈,给纳税人以满意的答复这是纳税服务必不可少的内容。

2 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同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

论税收征纳关系主体及其相互关系(1)

论税收征纳关系主体及其相互关系(1)

论税收征纳关系主体及其相互关系(1)【摘要】税收征纳关系主体是税收征纳关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税人以及税务担保人和税收代理人等第三人主体。

如何在实践中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纳税人权益的保障和健康和谐的税收关系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从这一角度对此进行了探讨。

【正文】税收法律关系的两个基本主体是纳税主体和征税主体。

纳税主体和征税主体在税收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相互对应的,纳税主体的法律地位主要是通过纳税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及其所承担的义务反映出来的,由于纳税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是针对征税主体的。

因此征税主体的权利义务同样可以反映出纳税主体的法律地位。

而纳税主体与征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正是体现了一个国家税收法制水平的高低。

“税收权力关系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是围绕税收法律关系的两个基本理论学说,他们之间的差别正是体现在纳税主体和征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同。

“税收权力关系说”的理论前提就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强制与服从关系,反映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就是纳税主体必须服从征税主体的统治,纳税主体必须从属于征税主体。

这是一种单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纳税主体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征税主体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二者之间的权力义务严重失衡。

在“税收法律关系说”下,税法的基本功能被定位于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的实现,而纳税主体的地位低下,只是义务主体,是处于被漠视甚至被否定的地位。

“税收债务关系说”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契约论,强调人民主权和国家与人民在基本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强调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及其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一样都处于税法之下都受到税法的制约,在税法法律关系中都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平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纳税主体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必须享有对等的权利,征税主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对应的义务。

在“税收债务关系说”中,纳税主体上升到了权利主体的地位,国家作为人民的服务者,纳税主体的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一)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共同之处1、二者的目标相同.税收执法的目标是: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完成税收职能,打击涉税犯罪,纠正税收违法行为,促使管理相对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并创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而纳税服务的目的同样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营造一个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环境,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工作水平.由此可见,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目标是一致的。

2、二者相互渗透、缺一不可.税收工作是执法与服务两种行为的载体,离开了税收工作就谈不上执法,也谈不上服务。

从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含义和内容可知,二者同样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

税务机关作为税收行政执法部门,在税收工作中执法与服务的主体都是税务机关,客体都是纳税人,服务行为必然寓于执法过程中,因此,二者显然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3、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税收工作的过程,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执法与服务两种行为体现着法律的尊严和税务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水平的高低,影响着纳税人对税收的态度.执法水平高,有利于消除纳税人的对抗心理,改变纳税人对税收的消极态度;服务质量好,有利于密切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

因此,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两种行为之间的相关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二)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不同之处1、基本内涵不同.税收执法就是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法律的行政执法行为,这种执法行为能够直接产生特定的行政法律效力和后果。

纳税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通过适当的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周到、高效的涉税服务,包括税收宣传、税法公告、意见反馈和举报投诉、纳税救济等公共服务,使纳税人在和谐的氛围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或行使税收权利。

纳税服务是无偿的公共产品,服务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服务的本质是护法维权,通过推动税收的公正、公平,进而维护征纳双方的社会公信。

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在我国税法学上的意义

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在我国税法学上的意义

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在我国税法学上的意义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在我国税法学上的意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的税收征管法从无到有,逐步趋于完善。

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把分散在各个税种法规中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以及国务院、财政部、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先后制定的一些税收征管法规、规章等,进行了归纳、补充、完善,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和规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

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作出决定,对《税收征管法》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

《税收征管法》作为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基本法律,统一了内外有别的征管体制,对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税收征管法》在执行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与不足,不能适应我国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和企业体制改革的要求。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税收征管法》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

尽管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完善了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但我们认为仍很有必要探寻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所蕴涵的法理意义,进而有助于促进税收法治和税法学的发展。

本文欲作一次尝试,探讨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在我国税法学上的意义,以引起学界对税法理论和税收法治的关注。

一、体现了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1]正如日本著名税法学家金子宏教授所言,税法学可称为以对税收法律关系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为目的的法学学科。

[2]“法律关系”是大陆法系民法学的基本范畴,后逐渐移用到其他法律部门。

与民事法律关系相比,税收法律关系相对显得要复杂一些。

所谓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税收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企业纳税遵从度的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探讨_郑宝凤

企业纳税遵从度的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探讨_郑宝凤
3.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受到限制。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不遵从行为 的监管,必然要求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 成本是有限的,因此不可能确切地掌握和检查所有纳税人关于纳税的真 实情况,搜集、掌握税源信息的能力往往跟不上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 发展步调。这些都使纳税人认为有机可乘,更产生了偷逃税的犯罪动机 和行为。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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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研究
《经济师》2009 年第 1 期
二、影响企业纳税遵从度的因素分析 1.自私性因素伴随侥幸性心理。利益刺激是纳税人选择纳税不遵从 的根本原因。受利益刺激的刺激,纳税人将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对立起 来,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通过偷税、骗税、欠税、避税等手段千方百计 逃避纳税义务,甚至骗取国家税款。由于纳税人无法预知税务机关的稽 查时间、稽查范围、稽查效率以及稽查结果处理等等,征税人也无法预知 哪些纳税人实施了纳税不遵从,于是征纳双方之间形成博弈关系。 基于风险因素的存在,纳税人会权衡自己偷逃税成功可能得到的预 期收益和偷逃税失败可能受到的惩罚来选择是否执行纳税遵从以及执 行纳税遵从的程度。当纳税不遵从的预期收益大、被发现的可能性小、发 现后的处罚力度低的时候,便会助长纳税人的侥幸性心理,从而大大刺 激纳税人的不遵从行为,形成反激励机制。所以说,税务机关稽查率和查 获率越高,处罚力度越大,纳税人偷逃税的概率就越小。 2.情感性因素。情感性因素主要指的是纳税人的社会公平感和满意 度。公平理论认为人需要保持一种分配上的公正感。当纳税人主观上感 到公平时,就会产生主动纳税的激励;反之,当纳税人觉得受到了不公正 的待遇时,就会感到烦恼和不安,感到不满意,为发泄各种不满情绪便会 采取有意识的纳税不遵从行为。这些不满情绪包括纳税人对税收制度本 身存在的缺陷如税负不公平、税制复杂等感到不满意,对政府和税务机 关行政职能履行感到不满意,对财政支出的使用方向感到不满意,对自 身权利缺乏保障感到不满意等等。抗税正是情感性不遵从中税收征纳矛 盾的激化表现。 公平是纳税的心理前提,纳税不平等性越大,纳税人就越会考虑采 取偷逃税行为,从而陷入“纳税人的道德沦落”。事实上,由于税务监督成 本的限制以及税务机关本身失误等等原因的存在,往往会产生同等纳税 水平下的各种差异现象,这种情况会促使纳税人“搭便车”心理滋长,即 当一部分纳税人采取某种逃税手段进行逃税而又未受到应有的惩罚时, 很快就会有另外的纳税人争相效仿,原先诚实的纳税人也会变得不再诚 实。 3.无知性因素。无知性因素是指纳税人对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不了 解,对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不了解,从而导致不能全面、准确、及时地履 行纳税义务,即发生漏税行为。漏税与偷税的区别主要在于是“无意”的 还是“有意”的。但事实上,在税收征管实践中,要明确纳税人未缴税或少 缴税是否存在主观意图非常困难,因此往往将漏税归入偷税范畴。 目前,我国正处于税制结构不断优化完善的阶段,税收政策变化频 繁,税制构成要素复杂,纳税调整项目繁琐众多,税收制度与财务会计制 度衔接困难,税收优惠政策泛滥,税率偏高且档次多,这些都给纳税人实 务操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也容易诱发偷逃税动机,对纳税不遵从起了催 化剂的作用。因此,无论是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还是从纳税人的角度来 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都有必要加强税法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学 习。 三、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的对策建议 1.以税收价格论重构税收法律意识理论基础。长久以来,我们一直 以国家分配论作为税收法律意识的理论基础,强调税收是强制的、无偿 的、固定的。这种理论容易误导纳税人,使其认为自己的利益被国家强制 地拿走了,从而产生纳税抵制情绪,这对于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意识是 很不利的。因此,我们不妨以税收价格论重构税收法律意识理论基础。 所谓税收价格论是指税收是私人经济部门为消费社会公共品而向 公共经济部门支付的价格。纳税人将自己的部分收入以税收形式让渡给 政府,使政府能够提供社会公共品而服务于自身利益,就如同支付私人 品价格一样,同样具有货币支付与利益获得之间的平等交换关系。税收 价格论比国家分配论更具理论上的说服力和实践上的指导意义。 但是,要让税收价格论真正发挥作用,必须使纳税人能够真正看到 他们是在为自己的利益纳税,而不是为政府纳税。因此,必须构建政府用 税监督制度,实施阳光财政。纳税人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品的买单者,有 权利了解政府如何利用已经取得的税收提供公共品,包括公共品的总规 模、类别项目、数额及其质量等。与税收征收的整个过程需要公开一样, 税收支出的整个过程也需要公开,以便让纳税人及其代表有充分的知情 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这样就能增强纳税人对政府用税的满意 度,从而提高纳税遵从度。 2.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1)完善纳税申报制度,加强税源

影响我国纳税遵从度的主要因素

影响我国纳税遵从度的主要因素

试论影响我国纳税遵从度的主要因素2011-04-07 11:49国家税务学院网校【大中小】【打印】论影响我国纳税遵从度的主要因素王婷婷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服从税务部门的管理、自觉依法纳税的行为。

纳税遵从度体现了纳税人的纳税遵从程度。

有效提高纳税遵从度,能够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最大程度实现税收目标。

分析影响我国纳税遵从度的主要因素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前提和基础。

一、我国纳税遵从度现状目前,我国纳税遵从度较低。

主要表现为纳税人自觉申报、自觉纳税意识薄弱。

例如:不进行纳税登记或登记后不及时、准确进行税务申报;通过不法渠道少缴、欠缴、漏缴税款;以种种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等等。

每年我国因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等行为造成的税收流失相当严重。

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的申报人数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人数为170万,2008年为240万;以保守的600万人为基数,申报比例分别为28.33%和40%,申报比例偏低。

在国家税务总局曝光的案件中,2009年仅南宁地区查获的假发票可开具金额就高达110亿元;2009年珠海破获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涉案金额就合人民币4.1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至2009年年底仍有1246.3万元未能追回;上海2010年一季度欠税公告显示的欠税企业达千余家,其中欠税最多者欠税额总计2549.915967万元。

纳税遵从度低造成了大量的税款流失,破坏了相关的税收法律制度,降低了政府财政收入水平,影响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造成我国纳税遵从度低的主要因素1、纳税人主观因素纳税人主观因素是造成我国纳税遵从度低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学者马国强在借鉴西方学者对纳税遵从和不遵从多项分类的基础上,将纳税不遵从分为自私性不遵从、无知性不遵从、逆反性不遵从三类。

首先,利益的驱动导致纳税遵从度低。

许多纳税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逃避纳税。

有些纳税主体将纳税视为一种经济负担,希望通过逃避纳税、少缴税款等方式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8篇

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8篇

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8篇第1篇示例: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工作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基础,承担着纳税人信息采集、征收管理、税收政策宣传等重要职责,对于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所在的基层纳税服务工作团队,不断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此,我对我们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一个总结,希望能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我们努力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作为基层纳税工作人员,我们深知税收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纳税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我们注重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向纳税人传达政策法规的最新动态,帮助纳税人了解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权利,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

我们还注重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纳税人在办理纳税事务时感受到我们的真诚和用心。

通过不懈努力,我们成功提升了服务水平,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认可和好评。

我们努力加强纳税征收管理工作。

作为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人员,我们不仅要做好对纳税人的服务工作,更要加强对纳税征收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税收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我们注重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核查,做到底稿清晰、账号准确,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我们还加强对涉税企业的风险评估和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涉税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税收工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通过加强纳税征收管理工作,我们成功提高了税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所在的基层纳税服务工作团队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深知自己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

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以更好地为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税收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为我国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纳税遵从与税收管理优化

纳税遵从与税收管理优化
度 所 遵循 。因 此 , 计人 员 执 业 纪 律 自律 计工作, 会 营造一种 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计人 员执 业纪律 自律 目标 是会计 需 要 有一 系 列 相应 法 律 、 法规 和制 度 , 建
员 执 业 纪 律 机 制 中 , 本 运 行 目标 是 会 计 纪律 的自律机制 , 基 在一定程度上 依赖于其
定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目 标都是追求预期收 人在诚实申报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受到检查, 不 同行动达到 的均衡状态 。 对纳税人和税务机
的社会系 统 工程 , 是政府 、 社会 、 职业 团 自律 机 制 具有 一定 的 组 织保 证 。 会 计执 组织执业纪律 自律主导作用的同时, 而 还要 体 、 位 的 会 计 人 员 共 同 的 责 任 , 执 业 业 纪 律 自律组 织 如 何开 展 工 作 、 计 人 员 发挥政府财政部 门以及其他 管理部 门监 单 是 会 目标、 监管机构 、 业纪律 、 执 监管法规 、 如何进行 执业 纪律 自律都需要有规 章制 管作用 , 自 动员全社会来支持、 关心、 理解会 律环 境共 同作用 的过程 。
税收管理两者博弈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经济决 税 收入为 I ,向税务机关 申报 的应税收入为 D 纳税遵从 (一),IC 1tIt _ (一), 1 tIt I 定税源, 但税源不等于税收, 在税源一定、 税法 ( D小于或等于 D, 适用比例税率tt1, ( )纳税 纳税不遵从 (Dn.) ̄I) It, < 1 IO ,f- - — t - - V tt DC I{ D D
因素 , 收征管现代 化 的进程 中, 在税 由于 征纳 税务机关和 纳税人 的博弈模型, 列出对应于不

表 1 不同策略组合的收益矩 阵 检查 不检查

如何促进纳税遵从

如何促进纳税遵从

如何促进纳税遵从作者:冯丽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年第02期提要我国当前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着税收制度不尽合理、税收执法力度不够、税收征管模式陈旧、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是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原则性问题。

本文在考察这一系列问题的基础上,从强化税收征管的角度提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税收征管;主要问题;纳税遵从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包括三个基本要求:及时申报;准确申报;按时缴款。

纳税遵从度越高,税收收入损失就越小,税收杠杆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就越强,也就越有利于政府实现既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强化税收征管和纳税人遵从税法程度的关系所谓强化税收征管,实质上是对纳税人税法遵从程度不高所采取的措施。

诚然,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会受社会环境和宏观税负的影响,也会受到自身税收知识和道德素养等的影响,但这些影响因素会在征管过程中得到反映或部分消除。

规范的税收征管形成的税款征收的确定性,是纳税主体遵从税法的基本条件,如果税收征管严密,能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监管,纳税人会趋向于遵从税法,反之,纳税人可能会轻易地偷漏税,进而不遵从税法。

因此,要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必须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当前我国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税收制度不尽合理。

部分税种课征制度相对复杂,如现行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申报缴纳制度较繁琐,不利于纳税人简单、明了地缴纳税款;部分税种的税基设计不尽合理,增加了纳税人偷逃税的可能性;多数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都没有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导致在实际征税活动中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纳税人需要花费较多精力来认定;在增值税中存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采取不同的征税办法,等等。

这样复杂的税制会增加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的时间成本、劳动成本及各种费用,进而增加税收遵从成本,降低税收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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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 的途 径 进 行 简单 分析 。 关键词 : 税 收征 管 ; 纳税主体 ; 遵从 , 税收征管有着重要的 主体在履行纳税义务时, 支出的费用最少 。为 了履行纳税义务 , 纳税
作用 , 高效、规范的税收征管工作能够更好的体现 出财政政策 的方 主体主要的之处费用包含 : 税款 、奉纳费用 、奉纳中的机会成本及 向。然而,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 不单是征税主体的事情 , 与纳税主体 财务风险。对于前两种费用 , 有详细的理论 阐释 , 而对第三中费用 也存在必然 的联系, 二者之间存在着税收法律的关系 。纳税主体是 目前的认识还 比较少。纳税主体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 中, 由于税 被管理者, 受税收征管有直接联系。在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时, 收征管的不确定性 , 或者是税收制度的不确定性 , 或是对税法的不遵 征管的措施 只能根据纳税主体的行为来实施。强化税 收征管, 从根 从 、不了解就会面临财务风险; 机会成本则是在奉纳中纳税方案的 本上来说 , 是对纳税主体在遵从税法 的程度不商 『 青 况下所采取的措 选择 、财务风险的权衡 中产生的。奉纳 中的机会成本和财务风险 施, 同时也是改变征税主体征管力度不足的现状的措施 。
作为市场的主体 , 纳税主体的天性是追求 自身效益的最大化。
所 以, 在税收支出上 , 纳税主体有将纳税支 出最小化 的倾 向。只要 不能享受去其它特定纳税主体同等的待遇 , 逐渐就会不遵从税法 , 加 条件允许 , 纳税主体就会尽可能的降低税收支 出。所谓纳税主体对 大税收征管的难度。 遵从税法的程度 , 主要是有其采用何种方法使税收支 出最小化决定 在选择纳税方案时, 集 中表现 了纳税主体遵从税法 的程度 。在 的。 税收征管制度 中, 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纳税主体选择, 体现出税收制 通常 , 纳税主体往往采用 以下几种方式来保证纳税支 出最小 度的灵活性 , 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纳税主体的纳税意识和遵从税法 化: 首先 , 合理的税收筹划 , 合法 的避税和节税 ; 其次 , 拖欠或偷逃税 的程度。但是 , 这也使得税 收征管变得复杂 。纳税主体通过纳税方 款, 抗拒纳税, 未履行纳税义务 ; 第三, 获取税收优惠或税收豁免等特 案的选择 , 也反应出税收制度还不完善, 尽管与税法的精神有违背之 权 。纳税主体可 以对这几种方式综合 的进行利用 , 如果采用某一种 意, 但是这种行为方式并不属于不遵从税法 的范畴。关于税收制度 方式能够达到降低税收的 目 的时, 那么其就不会采取另外两种方式, 的不完善 , 需要通过税收征管部门及国家立法部门去完善和健全 。 即在现实中, 这三种方式有一定的矛盾性。例如 , 纳税主体如果采用 对于纳税主体来说 , 其需要缴纳的税款能够体现出其税负水平 , 节税或避税的方式来使得税收支 出最小化 , 那么在遵从税法的程度 税收征管 的规范性 和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决定了税负水平的高低 。 上就 比较高 ; 如果纳税主体采用偷逃或拖欠税款达到降低税收的目 同时, 税收征管的效率也会影响到税负水平 的高低 。纳税主体的税 的, 那么在遵从税法的程度上就 比较低; 如果纳税主体采用获取税收 负水平和奉纳费用同样都会受到制约 , 而税 负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 优惠或豁免权的方式达到降低税收的 目的 , 那么在税收政策公平性 纳税主体遵从税法的程度 。税收征管的高效, 可以降低征收成本, 降 方面, 就会有一定的损害 , 因为特权是针对特定的纳税主体的政策, 低奉纳费用 , 奉纳费用如果过高 , 就会增加纳税 主体的负担。这样 , 违规获取会损害纳税主体遵从税法的整体程度。 纳税主体不遵从税法的程度就会升高 对 纳税 主体遵从税法的程度产生影 响的因素有很多 , 包含社 会、纳税主体二者对税法的接受程度及税收征管水平、社会经济 三 、强化征管及提高纳税主体遵从税 法的程 度 水平、国民素质水平等方面 。社会对税收的接受程度 , 是由纳税理 ( 一) 强化征管的 目标 论的完善程度决定的; 纳税主体对税法的接受程度 , 则是由税法的公 在我国, 征税的主体是政府, 税务机关的i 22 . 是为 了更好的征收 平及完善程度决定的。对于财税界来说 , 国民素质及社会经济发展 税款。同时, 社会经济活动中也包含税收活动, 对于政府来说属于国 水平是无法改变的, 只能适应 。而这些 因素也共同作用了纳税主体 家的行政组织 , 税务机关的设立 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税收活动 的基本 遵从税法的程度 , 在征管的过程 中也明显的反应出来。 秩序。所以, 对于税务机关而言, 其职能主要包含征收税款和维护税 对于纳税主体来说 , 其天. 1 生只是影响遵从税法程度 的一个 因 收活动秩序两个方面, 因此税务机关是征收税款和税务行政两个职 素。通常发生在纳税主体很容易达到税收支出最小化的目的时, 才 能 的结合体 。税务机关在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时, 力图改变不 良局 会不遵从税法 。其天性与遵从税法 的程度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如 面所采取的措施就是强化征管。其 目的主要有 : 首先, 提高税务机关 果社会 中的纳税主体 , 均由其天l 生决定而不去遵从税法, 那么就会给 税收征管的水平 ; 其次 , 税务机关充分的发挥其职能; 第三, 提高纳税 税收征管带来严重的阻碍 , 不利于税收征管水平的提升 。为了提高 主体遵从税法的程度; 第四 , 实现税收的社会经济及财政功能。 税收征管的水平 , 就需要对税收征管及纳税主体遵从税法程度之间 ( 二) 强化征 管的措施

的大小 , 对纳税主体遵从税法的程度有直接的影响。 纳税主体如果使用纳税特权 , 或者减免纳税的义务, 对于特定纳 税主体而言 , 是合理、合法的 , 也是降低纳税支出的途径之一。但是 对于大多数纳税主体来说 , 就会觉得纳税政策不公正, 如果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的天性及 其遵从税 法的程度
P u b L i c R d m i n i s t r a t i o n I 公共管理
强化税收征管和纳税主体遵从税法程度的关系
马丁 浙 江 省 嵊 州市 地 税 局直 局 分 局 3 1 2 4 0 0
摘要 : 通过 对 纳税 主体 及税 收征 管机构 的介 绍 , 阐述 纳税主体 遵从税 法程度 与税收征 管之 间的关 系, 并 对税 收征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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