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机使用与维护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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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机使用与维护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焊机使用与维护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焊机的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
安全,依据《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15578-
20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GB26164.1-2010)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
电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从事焊接的相关人员,应遵守本规定,同时应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GB26164.1-20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
电厂)以及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和消防管理制度、电焊机使
用说明书等相关要求。
第二章电焊机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电焊机由部门统一保存,由部门派专人进行保存及管理。根据各班组实际情况,将部分电焊机分到各班组暂时保管的,由各班组排专人进行保存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一)保制定本部门电焊机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二)建立本部门电焊机台帐,并抄报安监部门;
(三)定期对本部门所辖班组电焊机进行检查、试验,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四)定期检查部门所属各班组电焊机保管、使用情况;
(五)管理好电焊机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
第四条电焊机使用班组的责任人是电焊机的监督管理
者,由各班组派专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对电焊机妥善保管,禁止损坏,丢失电焊机;
(二)定期对电焊机进行检查,确保电焊机完好;
(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电焊机;
(四)不得让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员使用电焊机。
第三章电焊机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电焊机由各使用单位设专人进行保管,部门和班组要建立本单位各类电焊机清册、台帐。台帐可以是纸质台帐或电子版台帐,但必须保持台帐内容完整清晰,帐、物一致,编号统一。清册、台帐样本见附表。
第六条操作人员发现电焊机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部门保管人员进行修复,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焊机不得投入使用。
第七条电焊机的存放要做到定置管理,表面清洁,温、湿度符合说明书要求。
第四章电焊机的检测、维护
第八条电焊机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由部门统一组织专人负责。正常情况下于每年1月份、7月份进行定期检查测试。
第九条检测工作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本单位没有电工的需请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在台帐上。
第十条电焊机的一、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使用500V兆欧表),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5MΩ。对检测合格的电焊机,由检测人员在电焊机上贴合格证。电焊机不得超过合格证期限使用。
第十一条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防护罩应
完好,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
第十二条安装在厂房外或其它室外的电焊机,要做好防潮、防雨措施,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对灰尘较多的要及时清扫,发现受潮的电焊机应进行干燥处理。对受潮严重的电焊机要及时进行修复工作,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电焊机的使用
第十三条经专业培训合格,持有焊工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方能进行焊接工作。
第十四条电焊作业必须遵守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在禁止动火区域动火,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电焊作业必须有消防人员监护,并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
第十六条电焊机电源线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第十七条电焊机使用环境温度在5至40℃之间。在环
境温度不高于20℃时,湿度不得大于90%;环境温度不高于40℃时,湿度不得大于50%。
第十八条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外壳接地情况,接地线应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毫米,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
第十九条严禁把氧气和乙炔等易爆、易燃的气体管道,以及各类设备、管道等非直接接地的装置作为接地极。第二十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3米。如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设离地面2.5米以上高度的固定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接头不超过3个,接头使用快速接头插座,并用绝缘材料包好,导线的金属部分不得裸露。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第二十一条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一、二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线柱应有垫圈,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第二十二条多台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处引接,不得串联接地。
第二十三条电源线要使用专用插座从检修电源箱接引,不得从盘门处引入。现场的焊线不允许散落在地上,所有焊线应悬挂固定,做到走向有序,排列整齐。
第二十四条严禁将电焊导线靠近热源、接触钢丝绳、转动机械或将其搭在氧气瓶、乙炔瓶上。
第二十五条电焊机二次接地线应直接接在焊件上。严禁将电缆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属构件等作为电焊机二次接地线。
第二十六条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带电的设备,必须先检查电源已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