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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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部
6.4 来料检验Fra Baidu bibliotek
6.5 来料入库标识 仓库 6.6 物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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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担当部门 作业流程

号:
版本号:C
工作内容或标准 6.7.1 生产车间按<生产日计划>领用合格的或经批准使用的物 料,材料领出后要进行定置管理堆放在车间备料区并作好标识; 对于让步使用、紧急放行物料,生产车间区分堆放并作好标识; 每种物料要贴上物料标签,并注明物料报检编号。 6.7.2 在生产过程中,物料一般用周转箱摆放,严格按照工序、 规格分类堆放;积存的物料用周转箱放好并作好标识,摆放在存 放区内。 6.7.3 工序的物料标识从上工序转入下工序的过程中不应丢失, 在下工序的物料加工完成后标识才可取消。 6.7.4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 行,对应的不合格品缺陷标识于<物料标识卡>上,以便进行“返 工/返修”、“报废”、 “待处理”等。 6.8.1 物料在上线生产前,制程检验员应核对物料是否有标识, 是否与〈领料单〉相一致; 6.8.2 调机品由机修在所有调机品上做上黑色记号,合格时交予 制程检验员进行首检确认,反之放入机台旁边红色盒子; 6.8.3 生产过程巡检判定为不合格之半成品由制程检验员将不合 格的缺陷填写于<物料标识卡>上,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改善。不 合格缺陷严重时,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发出<不合格品质 量反馈单>给责任部门改进。 6.9.1 成品抽检判定为不合格时由成品检验员填写红色不合格品 标识卡,将产品隔离,并发<不合格品质量反馈单>通知现场管理 人员进行返工; 6.9.2 成品检验员对合格成品进行标识之前要检查外箱上标识的 产品型号和数量是否与实物相符。 6.10.1 入库半成品、成品用“物料标识卡”进行标识,标识卡的 内容包括:产品型号、数量、生产日期和产品状态等 6.10.2 入库成品用外标识进行标识。外标识在包装箱上,内容包 括: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毛重、净重等;如顾客有特殊标识 要求,生产部应按要求作好标识。 6.11.1 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6.12.1 当顾客有追溯要求时,根据顾客提供的与本厂追溯性标识 接口资料,应能追溯到零件状态,需要时应能提交标明批次状态 的有关质量记录。

号:
版本号:C
1、目的
建立合适的标识系统,确保产品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货等各阶段,均能容易的加以识别与管理,使其 质量都能符合产品的规格要求,当发生质量事件时,能很容易地追溯并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产品从原料购进到成品出货全过程中标识及质量责任的追溯。
3、职责
3.1、生产部仓管员负责仓储原材料、半成品标识与出入记录。 3.2、营销部负责成品的标识与出货记录。 3.3、质量部来料检验员负责来料检验及标识;制程检验员负责生产现场原材料、半成品识别标识的检查;成 品检验员负责成品识别标识的检查。 3.4、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负责保护标识在流转过程中的有效性。
6.7 生产过程标识 生产车间
6.8 产品过程巡检检 验状态的标识
质量部 6.9 成品检验状态的 标识
仓库/营销部
6.10 半成品/成品入 库
营销部
6.11 成品出库
质量部
6.12 顾客反馈,实施 追溯
6.13 标识规定: 6.13.1、 在正式使用前,对于评价供应商能力或选择供应商及寻找替代材料,以及批量试用的物料,应在<物料 标识卡>上注明“试用”。 6.13.2、1年以上不使用的积压物料和成品要由仓库组织评价,若最终评价结果为“呆滞品”,则由仓管员作出 “呆滞品”标识。 6.13.3、顾客提供的产品或材料,在标识牌或<物料卡>上注明“顾客样品”。顾客退货的成品,注明“顾客退 货”。 6.13.4、属于技术部样品的成品,注明“样品”。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修改记录
序号
1 2 3

号:
版本号:C
修改日期
2015.05.26 2015.05.26 2017.05.06
修改页数
全部 全部 2页
版本号
A A B 更改文件格式 将作业流程进行细化
修改内容
根据IATF16949:2016标准更改依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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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4、术语和定义
4.1、产品标识:通过特定的编号、零件号对产品进行标识,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 4.2、可追溯性:当发生顾客投诉或退货,或在工厂内部发现存有异常时,能依据适当的标识、记录、实物, 查找到引发异常的根源,这样的过程称为可追溯性。
5、依据标准
5.1、本程序依据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中标准条款8.5.2;8.5.2.1 编制。
6.2来料标识 的检查
6.2.1 仓管员根据<采购订单>和供应商的<送货单>对来料的品种 、数量和标识等进行检查核对: 6.2.1.1 若检查标识不合格时,仓管员拒收,同时通知采购部采 购员处理。 6.3.1 若检查标识合格时,仓管员对物料进行待检标识后,填写 〈报检单〉通知来料检验员进行检验; 6.3.2.1〈报检单〉上需注明报检编号,报检编号的编号方式为× ×××◇◇???,××××为年号,◇◇为月号,??为以月 为单位的流水号。
仓库
Yes
6.3 通知来料检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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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号:
版本号:C
6.4.1 来料检验员按照《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的规定对物 料进行检验,并对物料的检验结果进行标识; 6.4.2 对于生产急需,质量部来不急检验及验证的物料,由采购 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来料检验员在包装箱上贴“紧 急放行”标识。 6.5.1 入库的物料,依照检验结论及标识对物料进行入库并记录 台账,台账需注明报验编号,并按要求摆放在指定位置; 6.5.2 物料管理上应保持卡、帐、物一致。 6.6.1 发放时应核对物料与﹤领料单﹥上要求的一致性,发放遵 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6.6.2 同时应在﹤领料单﹥上注明物料的报检编号,若此批物料 为偏差接收,应在领料单上注明。
6、工作程序
担当部门 作业流程 工作内容或标准 6.1.1采购部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络,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物料参 照下列要求(包装上标识不限于以下内容: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或重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供应商名称等)进行标识,并附上 合格证明,必须要有出货检验报告。
No
采购部
6.1来料标识规定知会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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