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关系紧密的两方面法规,它们的出现都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劳动法劳动法是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行为而制定的法律。
我国劳动法的初稿于1991年提出时,从那时起,它通过多次修订、完善工人宪章、个体劳动者权益保障法等政策法规的完善,劳动权利的保障在法律意义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一)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一系列的权利,例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休假、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权益。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恶意虐待、辱骂、侮辱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也有相应的处罚和赔偿规定。
这些权利的确立为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具体的保障,让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矛盾时得到有效的维权和保护。
(二)规范劳动关系劳动法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相关的指引,规范其在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保等方面的行为。
它也借助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建立,通过对纠纷的解决,来规范劳动关系、降低劳动争议的发生率。
二、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是指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法,旨在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保障和支持,并且以此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法规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医疗卫生法等。
该法所涵盖的保障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等。
(一)社会保障法保障公民的基本福利社会保障法赋予了劳动者一些基本福利,例如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劳动者在失去工作或因年龄限制无法参与劳动时,可以通过社会保障法获取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防止重大风险的带来的社会影响社会保障法也规定了在面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时,社会可以通过共同的资金来进行面向社会的救助。
例如,新冠疫情期间,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承担医疗费、防疫物资、疫情捐赠、社保降费等多种方式,为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面临的风险问题提供帮助。
综上所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都是核心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出现促进了劳动者和公民的基本权益获得保护和维护。
国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3章案例
国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3章案例及答案1.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
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
试分析:(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2.张某于2007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
同年10月份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合同条款如下:合同期限3年,从2007年I0月5日起,到2010年10月4日止;实行每周5天,每天10小时工作制;张某工作岗位为技术科化验员;每月工资3000元;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将纠纷交由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8年3月,张某提出每日工作1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厂方缩短工作时间。
厂方认为既然工作时间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因此不需再履行。
随后安排他人接替张某工作。
张某不服,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了审查,认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时间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裁决劳动合同无效,终止劳动关系。
张某不服,诉至某区人民法院。
试分析:(1)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是否有效?(2)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3.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于1999年1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刘某于2000年9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教学大纲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B l a w23002.课程名称: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3.课程英文名称:Labour Law and Social Security Law4.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5.课程适用层次:本科6.课程适用对象:法学本科7.总学时:54学时(其中实训8学时)8.学分:3二、课程概述本课程由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两部分组成,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劳动法调整对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律体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权、劳动法律制度、劳动法律责任、劳动执法、劳动争议处理的理论与实务问题。
社会保障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法的概念与范围、功能与类型、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社会保障法的主要制度、法律责任等。
要求学生掌握该领域的基本原理与制度,并能解决相关实际问题。
三、学时分配建议四、教学内容与要求上篇劳动法第一章劳动法概述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的主要内容是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重点和难点:本章重点内容是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本章难点为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雇用关系的区别,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讲授学时:3实验(实训学时):0主要教学内容:一、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1.劳动法的概念2. 劳动关系3.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二、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1. 劳动法的地位2. 劳动法是否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探讨3. 劳动法的作用三、劳动法的形式、体系和适用范围1. 劳动法的形式2. 劳动法的体系和适用范围3. 劳动法的基本内容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内容主要是中外劳动法、国际劳动法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动态。
重点和难点:劳动法产生的社会基础、经济全球化对劳动法的影响讲授学时:2实验(实训学时):0主要教学内容:一、劳动法的起源1. 劳动法产生前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2. 劳动法的产生及其社会基础二、外国劳动立法简况1. 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2. 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1. 旧中国的劳动立法2. 新中国的劳动立法四、国际劳动立法1. 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与发展2. 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3. 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原则与内容第三章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讲述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它体现了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是劳动法价值与具体制度间的桥梁。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内容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内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内容一、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劳动法的定义•劳动法的特点•劳动法的发展历程二、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原则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用工制度•劳动用工的基本原则•劳动用工的形式和特点•劳动用工的限制和保护工资和福利制度•工资的基本规定和支付方式•加班和加班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工时和休假制度•一般工时和特殊工时•年假和带薪休假•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劳动争议解决制度•劳动争议的类型和解决机制•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的诉讼和执行三、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社会保障的定义和意义•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法的主要分类和内容四、社会保障法的具体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社会福利院和救助机构社会福利制度•社会福利的概念和特点•社会福利的主要内容和范围•社会福利的发展趋势五、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与实践•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实施和监督•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和研究进展以上是关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主要内容,通过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具体制度的介绍,以及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与实践的阐述,使学生全面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在现实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和作用机制。
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实际运用法律适用范围和权利保障•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适用对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劳动关系的管理与解决•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劳动争议的解决和调解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基本原则•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安全生产的法律规范和措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与管理•社会保险的缴纳和享受•社会福利的发放和管理•社会救助的申请和审批七、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发展与前景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演变•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制建设•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体系•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法治化进程国内外经验的借鉴与比较•国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发展状况•国内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差异与改进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挑战•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挑战•技术创新和劳动法的应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调整通过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内容及发展前景的详细阐述,学生可以深入理解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重要性和实际运用,并能够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未来发展趋势有所了解。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案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案《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案目录第一章概述第二章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历史演变第三章劳动法主体第四章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第五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六章工资制度第七章劳动保护第八章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上)第八章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下)第九章劳动争议的处理第一章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概述第一节劳动与劳动法一、劳动与劳动力劳动,是一个使用范围十分广泛的概念。
一般意义的劳动,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使用(消费)劳动力,动用劳动资料,改变劳动对象,创造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它是人类生存的首要和最基本的条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过精辟的揭示,“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的物质变换的过程。
”简言之,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消费)。
劳动法中的劳动,是指劳动力的所有者将其劳动力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
区别于自我使用劳动力的劳动。
劳动力,指为人所具有的并在生产使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劳动力的特征是:存在具有人身性、形成具有长期性、储存具有短期性、再生产具有不可间断性、投入具有不可分割性、支出具有可重复性和不可回收性。
因此,劳动法对其保护有其特殊性。
二、劳动法及其适用范围劳动法又称劳工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或总称。
1、劳动法立法现状我国劳动法包括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工作时间法和休息休假时间法、工资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职业培训法、劳动纪律法、社会保险和福利法、职工民主管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监督检查法等现行劳动法律规范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注意理论上解决相关问题: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在什么地域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对哪些人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劳动法适用于:(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特殊问题如何解决:事实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也由劳动法调整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指的是因实现劳动过程而在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doc
第1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一、什么是劳动?1、劳动:是人们利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使之符合人类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劳动关系的前提。
也可以说:劳动是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是人们利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
2、劳动过程的实现,必须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为前提。
3、劳动对人类社会具有特殊的基础性作用:即劳动创造人类本身,劳动对于人类的形成有决定性的作用;劳动是人类生活的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所必需的先决性条件。
4、劳动法中的“劳动”我国有学者将其定义为:专指职工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所规定义务的集体劳动。
二、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即:以职业劳动关系及其附随关系为调整对象,保障劳动者的生存利益与独立人格为理论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1、即:以劳动关系为中心,也包括其他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从广义上说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从狭义上看: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3、注:(1)劳动者运用自己的劳动对象,劳动工具进行劳动,不产生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
(2)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在同一组织内实现的,不能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3)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中,劳动过程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交换过程。
(4)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是指具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是与公民的人身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双重性质。
(5)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即按命令服从原则建立起来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一种职责上的隶属关系)和横向关系(是在经济组织内部按平等协商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协作的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第一章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一节公民、劳动和社会保障公民对国家的第一需要是基本生活的安全保障,公民应有的最基本权利是劳动权和基本生活保障权。
劳动权和保障权属于社会法范畴。
一、公民与劳动(一)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劳动劳动产生劳动力,劳动力即人的劳动能力。
它具有如下明显特征并引起相应的社会问题:(1)劳动力与劳动者不可分割。
(2)劳动力是生产要素。
具有商品属性;劳动力是特殊商品。
(三)劳动者1.劳动者的定义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相应义务,具体内容包括:(1)国家的义务和责任。
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劳动权的义务和责任,其具体内容包括: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公民的劳动义务和责任。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公民的光荣职责,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四)劳动权1.公民劳动权的定义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
公民劳动权即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
具体内容如下:就业权,即获得职、业培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的权利;结社权,即建立、加入和退出劳动者组织的权利;参与权,即参与企业管理和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
2.公民劳动权的意义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
公民劳动权及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
具体内容如下:1.就业权2.结社权3.参与权.学习和研究公民劳动权的现实意义在于,将就业问题提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净化法制环境,明确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在任何时期和任何条件下都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促进就业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智慧树知到答案章节测试2023年温州大学
绪论单元测试1.下列关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劳动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障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社会全体成员在遭受各种意外和风险时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安全。
B:社会保障法引发的劳动争议,由于具有某些私法关系的特点,主要适用民事程序来解决;劳动法争议引发的争议,由于具有较强的公法性,应主要采用行政诉讼程序。
C: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法调整国家、用人单位、公民(劳动者)、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发生的关系。
D: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公务员、军人等不适用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的主体包括国家、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公民(劳动者)。
E: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在社会保险领域存在交叉答案:ABCDE2.劳动法内容体系由()构成。
A: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B: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制度C:劳动基准法律制度D:个别劳动关系法律制度E:就业促进法律制度答案:ABCDE3.社会保障法主要包括()A:社会保险法B:社会优抚法C:社会福利法D:社会救助法答案:ABCD4.下列体现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实质正义的是()A:在遵循劳动合同订立自愿原则的同时禁止就业歧视,劳动合同自由约定不得低于劳动基准设定的最低标准。
B:劳动法对劳动者釆用倾斜保护政策,实行差别待遇,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C:劳动法以全面而系统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标准,保证劳动者不因社会地位、自然禀赋方面的差别而跌破现代社会劳动者基本生存条件的生理底线和心理底线。
D:社会保险实行强制性原则,都充分体现了对形式正义的矫正。
E:社会保障法确立了对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即权利”的特殊理念,为社会成员构建了基本生存保障“安全网”。
答案:ABCDE5.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是()。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双方未约定工作终止日期,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合同 一直有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合同即终 止。
集体合同
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等事项的协议。
试用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新员工签订的,用于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 求的短期合同。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01
02
03
用人单位违约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 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劳动者违约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解除合 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Part
0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资法
工资法的基本原则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裁决的强制执行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与仲裁的关系
调解和仲裁是两种相互补充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进行处理。在仲裁过程中,调解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通过调解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 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争议。
THANKS
医疗保险的管理与运营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待遇水平根据不 同地区和保险种类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缴费越高,待遇越好。
医疗保险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 营,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概 述
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 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 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 复的权利。
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案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案第一章:劳动法概述1.1 劳动法的定义与作用1.2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3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4 劳动法的制定与修订过程第二章: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2.1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2.2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2.3 特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2.4 劳动者权益的实现与保障第三章:劳动合同3.1 劳动合同的定义与类型3.2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生效3.3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效力3.4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章:劳动争议处理4.1 劳动争议的定义与类型4.2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4.3 劳动仲裁的组织与程序4.4 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第五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5.1 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5.2 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5.3 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5.4 劳动保护的监督与法律责任第六章:工资与工时制度6.1 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6.2 工资的支付与计算6.3 工时的规定与计算6.4 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与管理第七章:劳动安全与卫生7.1 劳动安全的基本要求7.2 劳动安全的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7.3 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检查7.4 安全事故的处理与法律责任第八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8.1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8.2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8.3 特殊保护的实施与监管8.4 违反特殊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九章:社会保障法基本制度9.1 社会保障法的定义与作用9.2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9.3 社会保险的管理与运行9.4 社会保障法的实施与监督第十章:法律责任与争议处理10.1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责任10.2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争议处理10.3 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追究10.4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程序重点和难点解析一、劳动法的定义与作用:重点关注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和劳动法的法律效力。
补充和说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基础上产生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对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约束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1-4章
1:公民: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公民和国家的关系:中国人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在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劳动:劳动产生劳动力,劳动力即人的劳动能力。
特征如下①与劳动者不可分割②是生产要素具有商品属性,是特殊商品。
4: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年满16周岁的公民。
5:劳动者的权利义务:①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劳动权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 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②公民的劳动义务和责任:劳动是公2:法律:基于统治阶级意志制定和认可的,依特殊程序直盯盯,依托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法律特征:①统治阶级意志反映②规定人对物的所有权及相应权利义务③法律主体间权利义务相互依托上的公平性④科学性在于假定处理制裁的逻辑⑤国家强制实施4:法律的内容和体系: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
劳动法和保障法属于社会法范畴。
1:法律科学价值:①让人透过现象看本质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规范人的意图和行为,告诉人们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③用严谨的法律规范来预测人们的行为,法官的判决, 以及追究责任,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超前性。
2:三元法律机构:一元即公法上的权利渗透到一切领域,如刑法体系。
二元即公法与私法,如民法与刑法分离。
三元在公法和私法之间存在,社会法就是三元法律结构。
3:社会法:调整发生在公法和私法领域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①调整对象是群体或者集体之间的社会关系②法律宗旨是维护社会群体利益协调群体之间 利益③基本原则是维护公平和谐社会关系,消除歧视,创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④运行机制包括合同协议进行的结社自治对话合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测题库第三章
小学音乐《嘀哩嘀哩》说课稿小学音乐《嘀哩嘀哩》说课稿(精选8篇)作为一名无私奉献的老师,通常需要准备好一份说课稿,是说课取得成功的前提。
说课稿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音乐《嘀哩嘀哩》说课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音乐《嘀哩嘀哩》说课稿篇1说教学目标与任务1、知识目标:通过学习《嘀哩嘀哩》,使学生用轻快活泼的语气演唱《嘀哩嘀哩》。
2、能力目标:培养节奏能力,使学生充分掌握好前十六分音符“嘀哩哩”的唱法,用富于弹性的声音演唱歌曲。
3、情感态度教育目标:通过学习《嘀哩嘀哩》,表达对春天的热爱之情,并教育同学们热爱大自然。
说教学重点:引导学生以轻快的声音和喜悦的心情演唱歌曲,表达对春天的热爱之情。
说教学准备教具:电子琴、多媒体课件说教学程序:师生唱歌问好,向学生问好,向老师问好。
音乐唱歌的形式组织学生,学生很快集中精力上课。
一、导入1、播放课件,出示关于春天景色的图片。
看树木发芽了、桃花开了、湖面上的冰融化了、懒惰的狗熊和青蛙也钻出了洞穴。
2、设疑:大家想一想这是在什么季节呀?有哪个小朋友可以说说?学生观看课件,根据课件知识这是关于春天的画面。
(并用语言描述)【意图】通过看图片,使学生联想到美丽的春天,为揭示课题做做垫。
【效果】通过播放课件,使学生在视觉上受到冲击,引出对春天美好景色的向往,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二、揭示课题:1、教师:好,那我们今天就一起来学习一首关于春天的歌曲《嘀哩嘀哩》(课件出示标题。
2、学生:学生读出学习的歌曲名字。
【意图】知道本课学习的课题名字。
【效果】通过卡通课件,给学生呈现带有色彩的标题,清楚、醒目。
加深印象。
三、学习歌曲:1、欣赏歌曲,整体感受歌曲的情绪。
2、听琴声小声哼唱。
寻找春天3、难点指导练习4、学生击掌来打这条节奏,反复找学生来巩固这条节奏。
5、处理歌曲: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声音来表现这首歌曲更为恰当呢?设计演唱形式,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歌曲。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 (五) 劳动法与民法 、经济法及行政法的区 别
· 二 、劳动法的渊源: 即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 形式
1 、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有关劳动问题的基本
法 3 、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 4 、 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 5 、地方性劳动法规
· 第三 , 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 性。
· 第四 , 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的二重 性。
· 第五 , 劳动关系以劳动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思考与讨论
· 1 、 P6案例 · 2 、 P7思考
(二) 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也是劳 动法的调整对象
· 1 、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 · 2 、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 · 3 、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劳动主体1
(社会组织)
劳动关系
劳动主体2
(劳动者)
劳动主体3
(劳动者)
劳动主体4
(用人单位)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
· 3 、劳动关系的特征P6-8
· 第一 ,劳动关系的主体 ,一方是劳动者 ,另一方 是用人单位 。即劳动者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提供 的生产资料相结合 , 是一种他我结合。
· 第二 , 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中。
)
A. 国家机关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B. 国有企业中的劳动关系
C.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的相互帮工所形成的所形成的关系
D.合伙企业中的劳动关系 3、下列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是( )
A.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非合同劳动关系
B.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与其所在单位 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案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案第一章:劳动法的概念与特征1.1 劳动法的定义1.2 劳动法的特征1.3 劳动法的性质和作用1.4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的关系第二章: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2.1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2.2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2.3 特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2.4 劳动者权益的实现与保障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3.1 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3.2 劳动合同的签订3.3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管理3.4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章:劳动争议的处理4.1 劳动争议的定义与分类4.2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4.3 劳动仲裁的概念与特征4.4 劳动仲裁的程序与法律效力第五章: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概念与制度5.1 社会保障法的定义与特征5.2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5.3 我国社会保障法的体系结构5.4 社会保障法的实施与监管第六章:社会保险法律制度6.1 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类型6.2 养老保险法律制度6.3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6.4 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第七章:社会福利法律制度7.1 社会福利的概念与内容7.2 我国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7.3 公共福利与特殊群体福利7.4 社会福利的发放与管理第八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法律制度8.1 劳动保护的概念与内容8.2 职业卫生的基本要求8.3 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8.4 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的监管与实施第九章:劳动就业法律制度9.1 劳动就业的概念与原则9.2 就业促进政策与措施9.3 失业保险法律制度9.4 特殊群体的就业保障第十章:劳动法律责任与争议处理10.1 劳动法律责任的种类与承担10.2 劳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0.3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10.4 劳动法律责任的执行与监督第十一章: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与exceptions 11.1 劳动法的适用对象11.2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1.3 不适用劳动法的情况11.4 例外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处理第十二章:劳动法的修订与更新12.1 劳动法的修订背景12.2 劳动法的修订过程12.3 劳动法的最新变化12.4 劳动法的未来发展趋势第十三章: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国际比较13.1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国际现状13.2 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比较13.3 国际劳工组织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13.4 全球化背景下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发展第十四章: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实施与监督14.1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实施机制14.2 政府部门在实施与监督中的作用14.3 社会组织与公众的参与14.4 违法行为的查处与惩罚第十五章: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教育与培训15.1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育的重要性15.2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育的目标15.3 教育与培训的方法和手段15.4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育与培训的实施重点和难点解析1. 劳动法的定义与特征:理解劳动法的基本概念,把握劳动法的特征,如劳动法的社会性、强制性、综合性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测题库第三章
v1.0 可编辑可修改一、单项选择题题目1未回答满分标记题目题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选择一项:A. 劳动合同B. 劳务合同C. 雇佣合同D. 培训合同反馈你的回答不正确正确答案是:劳动合同题目2未回答满分标记题目题干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选择一项:A. 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B. 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C. 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D.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反馈你的回答不正确正确答案是: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题目3未回答满分标记题目题干我国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订立,()选择一项:A. 必须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同时使用B. 可以采取书面形式C.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D. 采取口头形式反馈你的回答不正确正确答案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题目4未回答满分标记题目题干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付赔偿金的标准是()。
选择一项:A. 按应付金额的10%以下B. 按应付金额100%至150%以下C. 按应付金额20%以下D. 按应付金额50%以上至100%以下反馈你的回答不正确正确答案是:按应付金额50%以上至100%以下题目5未回答满分标记题目题干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具体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选择一项:A. 由当事人自由约定B. 可以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C. 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D. 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反馈你的回答不正确正确答案是: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题目6未回答满分标记题目题干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选择一项:A. 6个月B. 12个月C. 1个月D. 2个月反馈你的回答不正确正确答案是:6个月题目7未回答满分标记题目题干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选择一项:A. 2个月B. 6个月C. 12个月D. 1个月反馈你的回答不正确正确答案是:1个月题目8未回答满分标记题目题干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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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
第二节 实现就业的方式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 二、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 三、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 四、自谋职业 五、国家安置就业 六、特定人员的就业方式
实现就业的方式也称劳动就业的形式,是指国家在政策和法规中 确认的劳动者实现就业的途径。实质上,劳动就业的方式就是劳 动资源配置的方式,可分为自然配置、行政配置和市场配置三种。
第三节 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较完整的就业促进的政策支持体系 二、维护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 三、加强就业服务与管理 四、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五、实施就业援助
产业政策
财政政策 税收政策 金融政策 统筹就业政策
城乡统筹就业 政策区域统筹 就业政策群体 统筹就业政策
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
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了我国职业介绍机构可分为 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
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职 业介绍机构。
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 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
(三)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是指台、港、澳人员依法应聘受雇于 内地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行 为。 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由本人持个体经营 执照、健康证明和个人有效旅行证件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香 港、澳门人员提交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在内地从事 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歇业或者停止经营的,应当在歇 业或者停止经营之日起30日内到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 理就业证注销手续。
(四)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保障
对少数民族人员就业实行特殊保护的政策,是我国民族政策的 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 要手段。对于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国家采取扶持和帮助的特 殊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优先招用少数民族人员 2.培养少数民族人才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保障
(一)妇女的就业保障
为了保障妇女的就业权利,我国法律法规对妇女就业做了明确 的规定: 1.强调男女就业平等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包括妇女同男子享有相同就 业机会的权利和相同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 2.强调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 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 由拒绝录用;不得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女职工孕期、 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就业具有以下特征: 1.就业主体具有特定性 2.就业必须出自就业主体的自愿 3.必须是从事法律允许的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劳动 4.必须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5.就业形式具有多样性
(二)失业的概念与特征
失业是指在法定年龄范围内并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未 能实现就业的状态。这里的失业仅指城镇失业,而农村中的未就 业者称为农村剩余劳动力。
(六)下岗职工再就业保障
下岗职工是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是指 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工作 岗位,并已不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 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国家对下岗职工再就业也采取了许多优惠政策,例如,建立再 就业服务中心,逐步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和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措施
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 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 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 员实施重点帮助。 ④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特别扶助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这是劳动者在国家的扶持下,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各种集体经济 组织实现就业,国家在资金、税收、场地等方面都给予政策照 顾。
在现阶段,这种形式表现为国家鼓励城镇失业人员、下岗人员 兴办集体企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并为此规定了许多优惠政 策。国家和社会予以扶持,在开办条件、物资供应、固定资产 和流动资金贷款等方面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予以支持和照顾, 并且给予减免税、调低税率等税收优惠和减免国有资产占用费 等其他优惠。
失业保险就业政策
建立公平的就业环境 男女就业平等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 保障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规范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开展就业和失业调查统计工作
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了国家、政府、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在 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中所承担的职责,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 个方面。
(三)我国的劳动就业立法
我国于2007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就业法》,其目的是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
国家促进就业原则
基
本
平等就业和双向选择原则
原 则
市场调节就业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原则
照顾特殊群体就业原则
1.《就业促进法》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部重 要法律。
(二)残疾人的就业保障
《残疾人保障法》第2条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 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 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由于残疾人在择业方面因其生理和心理障碍而处于劣势,政府 和社会有责任帮助残疾人就业,在就业方面的措施有: ① 残疾人的集中安置。 ② 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 ③ 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体系。
目前,国家对少数劳动者仍然负有保证其实现第一次就业的机会。 这是政府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而规定的就业政策。 列入国家安置就业的人员有:① 退伍军人;②农村户籍的 烈士 子女;③ 华人华侨;④ 冤案、错案而释放的人员;⑤按国家规 定应当或可以由国家安置就业的其他劳动者等。
(一)农村劳动者到城镇就业
我国对农村劳动者到城镇就业经历了禁止、限制和帮助的历程。 目前,国家要求相关部门要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建立 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服务。
(三)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措施
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确保城市有就业需 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②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可以向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
(四)对就业困难地区的政策扶持
国家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发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 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 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 的扶持和帮助。
自谋职业是我国劳动者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它是指劳动者通 过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和进行合伙经营而实现就 业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自谋职业越来越受到重视, 并在安置失业和下岗职工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这种方式主要表现为国家鼓励城镇失业人员、下岗人员从事个 体劳动经营实现就业,并给予以下优惠政策:① 税收减免;② 资金支持;③ 减免工商等管理收费;④ 培训补贴;⑤ 免费服 务。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动就业立法
2009年6月9日第98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全球就业公约》,该 《公约》的核心内容是,推动国际社会将就业和社会保障放在经 济复苏政策的核心位置,以便加快劳动力市场的率先恢复;通过 向弱势群体提供特殊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扩大社会保护和加强安 全措施,确保人人平等地享有就业机会。
我国的《就业促进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 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 歧视性限制。为了保障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国家从以下 几个方面给予了扶助: ① 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② 规范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农 民工合法权益;③ 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④ 加强引导扶持,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⑤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做好服务和督查工作;⑥ 在就业援助方面优先对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责,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 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 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 业应当密切联系,实行产教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实用人 才和熟练劳动者。
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 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
我国允许没有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中 国就业。申请在中国就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 年满18周岁,身 体健康;② 持有有效护照或可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③ 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技能和专业知识;④ 无犯罪记录; ⑤ 所从事的工作是国家法律允许外国人从事的。
(三)退出现役军人的就业保障
退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因 服役期满或其他合法原因退出现役的人。国家和社会对退役军 人的具体安置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为与市场经济接轨,对退伍军人自愿到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 和自谋职业的,政府应予支持和鼓励。 ② 退役义务兵就业安置。 ③ 伤残义务兵就业安置。 ④ 退役志愿兵和士官就业安置。
失业具有以下特征: 1.失业仅限于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应当保证其就业的公民。 2.失业必须是处于未获得就业岗位的状态。 3.失业不以未获得就业岗位的原因为限。 4.失业的表现形式仅以显性失业为限。
(一)各国劳动就业立法概况
目前,世界各国有关劳动就业的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① 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劳动权。例如,1919年,德国首先将 劳动作为人的生存权利写进《魏玛宪法》。 ② 在劳动基本法或劳动法典中规定就业的内容。例如,《法国劳 动法典》第三卷为《安置和雇佣》。 ③ 制定单项的劳动就业法规,如《俄罗斯联邦居民就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