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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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管理制度范文(4篇)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范文(4篇)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技术中心的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公司研发创新的核心部门,承担着产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支持、技术监督评估等任务,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任务是为公司产品研发、技术咨询等提供支持,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技术中心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发挥技术专业优势,加强技术创新,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原则是科学民主、公开公正、激励关怀、规范有序。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具体职责由公司领导团队明确并授权执行。

第七条技术中心设立技术副总裁一职,负责技术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技术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研发部、技术咨询部、技术监督评估部等部门。

第九条技术中心各部门的设立、合并、调整,由技术副总裁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并经公司领导团队批准。

第十条技术中心部门负责人由技术副总裁任命,并经公司领导团队批准。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即技术人员同时担任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既要保证技术质量,又要保证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设立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设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编制绩效考核方案,评估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计划、项目执行、项目验收等环节。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前,需进行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并提交项目报告,由公司领导团队决策是否立项。

第十六条项目立项后,需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书,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资源需求等,并建立项目组织架构。

第十七条项目执行过程中,需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及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问题和风险。

第十八条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由技术中心副总裁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九条技术中心建立知识管理制度,包括技术文档、技术共享、技术培训等环节,促进知识的传递和共享。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行为,保障技术中心的正常运作和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公司的重要部门,其功能是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技术支持等工作。

技术中心的管理应遵循科学、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沟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技术中心管理制度适用于技术中心内所有员工,技术中心负责人对技术中心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负有责任。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人应当认真尊重技术中心员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技术中心负责人应当定期对技术中心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方向。

第二章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第六条技术中心由技术研发部、产品设计部、技术支持部等部门组成,部门设置由技术中心负责人具体规划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备。

第七条技术中心负责人应当根据技术中心的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各部门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技术中心的正常运作。

第八条技术中心设置技术委员会,由技术中心负责人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制定技术研发计划、产品设计方案和技术支持方案,以及对技术中心内部技术开发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技术中心人员管理第九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体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和晋升人才。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当制定严格的招聘标准和流程,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确保技术中心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当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技术培训和管理培训等机会,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当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员工的绩效情况进行薪酬调整、晋升或调整岗位。

第四章技术中心的工作流程第十三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确保研发、设计、支持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应当制定详细的技术研发计划和产品设计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进度。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技术中心。

第三条技术中心是企业内部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的核心机构,负责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四条技术中心设有中心主任,由企业高层任命。

技术中心的具体组织架构和职责由技术中心主任负责制定并经企业高层批准。

第五条技术中心应定期向企业高层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企业高层的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技术中心的组织与职责第七条技术中心的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职能部门或岗位:研发部、创新设计部、实验室、测试中心等。

第八条研发部负责进行技术研发工作,包括根据企业的需求进行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改进现有产品等。

第九条创新设计部负责进行产品设计和创新,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战略,进行产品的设计和改进等工作。

第十条实验室负责进行技术实验和测试,确保技术的可行性和稳定性,为产品研发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测试中心负责对产品进行测试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技术中心的管理体制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设有管理层和技术人员两个层级。

管理层负责技术中心的整体管理工作,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工作。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层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背景,能够熟悉和掌握技术中心的工作特点和需求。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层应根据技术中心的需要,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和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技术人员的工作成果和贡献,进行评价和奖励。

第十六条技术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培训制度,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第四章技术中心的工作流程第十七条技术中心应根据企业的需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任务上。

第十八条技术中心应建立技术研发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各个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某某公司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某公司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技术中心全体员工,以及其他与技术创新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技术中心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标;(二)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三)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新热情;(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公司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技术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技术中心全面工作。

第五条技术中心下设以下部门:(一)研发部: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二)技术管理部: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三)知识产权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许可与转让等工作;(四)成果转化部:负责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动公司技术进步。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研发部:负责制定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研发项目,确保研发成果的及时转化;(二)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技术标准,组织技术交流,推动技术进步;(三)知识产权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许可与转让等工作;(四)成果转化部:负责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动公司技术进步。

第三章研发管理第七条研发项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立项:由研发部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提出项目建议,经技术中心主任批准后立项;(二)项目实施:研发部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技术中心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成果转化阶段。

第八条研发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一)研发成果应及时转化为实际应用,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二)成果转化部负责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公司技术进步。

第四章技术交流与合作第九条技术中心应积极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第十条技术交流与合作方式:(一)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展览会;(二)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三)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人才。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技术中心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技术中心的运作,确保技术中心能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技术中心内的所有员工,包括技术主管、研发人员、测试人员等。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是技术中心的基本方针和标准,所有员工都应该严格遵守。

2. 技术中心管理职责技术中心的管理职责涵盖以下几个方面:2.1 技术中心组织结构技术中心应建立合适的组织结构,由技术主管领导,并根据工作需求设立相应的项目组、研发组、测试组等。

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和人员能力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

2.2 项目管理技术中心应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的立项、计划、执行和验收等方面。

项目管理应确保项目进度的及时把控,保证项目的质量和交付时间。

2.3 知识管理技术中心应建立知识管理制度,包括知识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传播。

技术中心应鼓励员工积极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技术,提供适当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以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全体团队的整体实力。

2.4 质量管理技术中心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测试规范、Bug管理和质量评估等方面。

技术中心应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5 绩效考核技术中心应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团队和个人的目标设定和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定。

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既要激励员工的热情和积极性,又要保证绩效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 技术中心工作流程3.1 需求收集技术中心应与公司其他部门密切合作,了解业务需求,并将需求转化为具体的技术解决方案。

需求收集过程中应注重沟通和协调,确保需求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项目立项根据需求的评估和优先级确定,技术中心应进行项目的立项。

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目标的设定、项目计划的制定和资源的安排等。

3.3 项目执行技术中心应根据项目计划执行项目任务,包括需求分析、设计、编码实现、测试和上线等。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技术中心应注重团队协作和沟通,保证项目按时交付。

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规定

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规定

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建立和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并参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其主要职能:1、开展支撑企业中长期发展需要的战略技术、产业发展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2、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与在本企业的推广应用工作;3、行业相关技术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工作,本企业技术改造、科研与关键生产设备购置、重大产品构思等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技术咨询、分析工作;4、负责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技术合作,负责骨干科技人才的引进、使用、工作支持与培训等;5、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报、维护等工作;6、企业科技活动管理与科技资源整合、利用等工作;第三条为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我市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经济实力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着、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第四条成都市经委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以及国家级、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推荐工作;第二章认定第五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企业自愿申请认定;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28日;第六条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年销售额在8000万元以上;2、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市内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着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3、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5、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6、技术中心组织体系比较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着;7、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2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8、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三项指标不低于最低标准最低标准由市经委根据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予以确定并公布见附件3;9、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第七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1、企业向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见附件1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2;2、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市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一式2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经委;3、市经委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2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4、依据初评结果,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现场核实,确定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初步名单;5、市经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答辩评审;6、市经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初评结果、现场核实情况及专家综合答辩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第八条市经委对认定结果发文予以公布;第三章评价第九条依据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第十条评价程序:1、数据采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于当年4月30日前将评价材料报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评价材料包括: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附件4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2;2、数据初审;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当年5月15日前报市经委一式2份;3、数据核查;市经委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评估机构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召开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4、数据计算与分析;市经委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评估机构对经核查后的数据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的规定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5、市经委对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并行文公布;第十一条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1、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2、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1评价得分低于60分;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在65分含65分至60分之间;3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4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最低标准详见附件3;第四章调整与撤销第十二条:已认定的市级技术中心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调整,暂停使用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称号;1、连续三年销售收入未达到8000万元最低认定规模的;2、连续三年新产品产值率低于10%的;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当年评价不合格;2、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3、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4、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5、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6、因第十二条原因调整两年后,企业仍未达到标准的;第十四条市经委对调整与撤销的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发文予以公布;第五章管理与政策第十五条企业上报的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材料和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和数据应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经核实后,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市认定;已是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撤销其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市认定;第十六条因第十三条原因被撤销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第十七条对于评价得分65分含65分至60分的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警告,并由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第十八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将有关情况报市经委;第十九条市经委每年发文公布一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第二十条对市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申报的项目,将被优先列入市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并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第二十一条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市级技术中心,给予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技术中心、四川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没有被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各区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并对获得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相应支持;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经委负责解释;附件1: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集团概况1、企业名称,企业代码,所有制性质,法人代表,详细通讯地址,中心主任及,联系人姓名及;2、职工总数,所属企业情况按资产关系,技术开发机构或技术中心建立时间,机构设置情况,专职从事技术开发的技术人员数;3、企业主要产品及技术水平;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4、近三年含当年预计主要经济指标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总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技术开发费扣除及加计扣除数、新产品开发经费支出、新产品产值率二、现有技术开发机构或技术中心状况1、技术开发机构活动的主要领域及优势,近三年来取得的主要成果及水平;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力;2、组织机构及职责;3、人员编制数、技术素质状况、主要技术带头人概况、对科技人员主要的激励措施;4、技术开发经费来源渠道及近两年支出构成情况;5、主要技术开发手段、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及净值万元;6、近三年技术开发项目的主要来源、项目决策的程序或流程、项目开发或管理方式;7、技术开发机构内部管理的主要制度或办法仅提供制度或办法的名称;三、申请技术中心认定的理由1、技术中心定位、作用与认识;2、现有技术开发机构存在的问题;3、行业技术发展或市场竞争对技术中心建设的影响评估;4、其他四、技术中心组建与运行方案1、技术中心领导体制、组织机构与职责、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案;2、拟采取的激励机制或措施等;3、技术中心主要的研究与开发方向、规划与近中期3—5年目标等;4、主要研究与开发方式、主要合作伙伴等;5、技术中心研发经费来源与保障措施;6、其他五、技术中心建设经费筹措与投资概算1、技术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与周期含科研仪器设备投入、科研基建设施投入、人才队伍培训与软件引进,以及中心开展工作所需的其他硬件投入;2、实施方案3、资金筹措方案六、其他需说明和补充的附件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L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2、申报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3、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名录姓名、职称、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专家级别享受国务院津贴、有突出贡献或省级技术带头人等;4、专利证书,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定实验室、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重要技术成果或获奖情况;5、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6、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L107-1、L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7、企业成立技术中心的文件原件;8、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解缴情况证明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数据;七、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意见附件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一市认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表二、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一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快报表指标解释1、企业名称:按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名称填写;2、从业人员人数:从业人员是指在工业企业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平均每天拥有的从业人员数;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全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其中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人数之和÷报告月的日历日数;本指标的数据可从同年劳动统计年报中所对应的指标直接抄取;年初快报采用年平均人数,半年快报采用上半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63、产品销售收入:指工业企业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总额;4、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额;5、产品销售利润: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6、科技活动人员:指工业企业在报告年度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工业企业所属的技术开发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组攻关小组的人员;2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工业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不包括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间接服务人员;7、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以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8、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各种渠道筹集到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包括政府资金、企业资金、事业单位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国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等;9、来自政府部门资金:指企业从各级政府部门获得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包括科技专利费、科研基建费和贷款等;10、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购买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1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只要实际用于上述三类项目的经费支出都应计算在内;具体计算办法:可将企业全部科技项目中确定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的经费支出加总,再加上按上述三类项目支出占全部科技项目经费支出比重计算分摊的科技管理和服务费用取得;上述三类项目经费支出包括的内容与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组所列的支出项一致;12、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着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能作为新产品统计;本报表中的新产品产值、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利润等指标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新产品;生产资料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3年,消费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2年;13、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14、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利润;15、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期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制的科技项目数,包括报告期完成和报告期内研制工作已告失败的科技项目,但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制的科技项目;16、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期进行的全部科技项目中,属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的项目数;17、专利申请数: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18、发明专利申请数: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19、发明专利授权数: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获得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件数;20、技术中心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在技术中心工作的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21、其中具有博士学位含在站博士后人数:指在技术中心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在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在站博士后;22、与大学研究所合办的开发机构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办的技术开发机构如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设计中心等的数量;23、设在海外的开发机构数:指企业在国外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地区设立的技术工发机构的数量;二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概念及名词解释1、科技活动:指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简称科学技术领域中与科技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和应用密切相关的有组织的活动;为核算科技投入的需要,科技活动可分为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及相关的科技服务三类活动;工业企业只统计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及其成果应用两类活动,就企业而言对应通常讲的技术开发活动;2、研究与试验发展: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在工业企业开展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中,较为普遍的和大量的活动属于试验发展活动;3、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着作为主要形式;4、应用研究:也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着、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5、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等;工业领域的试验发展包括以下四类活动:1为研制新产品或对已有产品进行实质性改进,所从事的技术调研、技术咨询和资料准备,设计及改进设计,工装模具准备,研制和检测用仪器设备的购置、制造及安装,购置原材料、元器件、零配件、辅助材料,样机试验和检测,建立和运行试验车间中间试验,论证鉴定等活动;2为研制新工艺或对已有工艺进行实质性改进,所从事的技术调研、技术咨询和资料准备,设计及改进设计,工装模具准备,购置检测用仪器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元器件、零配件,试验检测,论证鉴定等活动;3在工程设计、小批量试制、工业性试验及试生产过程中对新产品原型和新工艺本身作进一步改进所从事的相关活动;4对引进国外的技术或从国内购买的技术做实质性改进及再创新所开展的相关活动,但不包括对这些技术的直接应用或仿制活动;6、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指为使试验发展阶段产生的新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作实质性改进后的上述各项能够投入生产或实际应用,解决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的工作;这类活动的成果形式大多是可供生产和实际操作的带有技术和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工业领域的工程与工装模具设计、小批量试制和工业性试验一般属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活动;工程与工装模具设计指新产品原型能够投入批量生产而从事的工艺流程、设备及工艺装备、操作及质量检测规程等的设计活动;小批量试制和工业性试验内容包括: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试验,新技术方法从设计的控制参数发展到不同条件下的验证试验,批量生产的质量稳定性与优化参数再现性试验,新技术的可靠性试验,生产检测、维护、安全等技术操作规范化试验,新旧生产系统结合部技术协调试验含原材料、能源介质、辅助工具等系统的适应性试验;三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及经费支出的计算方法1、建立科技项目课题,下同统计台帐,登记当年立项并开展研究工作的、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的、当年完成和年内研究工作已告失败的科技项目,也包括未正式列入年度计划但已实施的科技攻关任务,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的科技项目;2、登记科技项目组人员的姓名、职称、学历、参与项目活动的实际工作时间;参与多个科技项目的人员,其从事科技活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分别在所参与的各个项目中登记,但人员属性只在为主的一个项目中登记,以免重复计算人数;3、登记未编入科技项目组的科研管理人员和直接为科技项目服务的人员的姓名、职称、学历、从事科技项目管理和服务的实际工作时间及工资,登记为科技项目提供间接服务人员的实际工作时间及工资;4、登记项目经费的内部支出,按项目经费来源即国家科技项目、地方科技项目、其他企业单位委托科技项目、自选科技项目、来自国外的科技项目、其它科技项目和支出用途即项目组人员的劳务费含工资、原材料费、非基建项目资金购买和自制设备支出、其它支出分类进行登记;。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10.28•【字号】•【施行日期】2022.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市(地)科技局:现将《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建模式第三章组建条件第四章组建程序第五章管理职责第六章运行管理第七章绩效评估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按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技术创新中心是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创新战略需求,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高端创新平台(机构),以提升我省重点产业创新竞争力为目标,以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使命,以促进重大研究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为主要任务,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坚持“聚焦产业、合力建设、协同创新、市场运作”原则,实行择优布局、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省技术创新中心应为独立法人实体,针对不同领域竞争态势和创新规律,探索不同类型的组建模式。

第二章组建模式第五条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会同市(地)人民政府、省直部门聚焦国家和我省“十四五”及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按照自上而下和市(地)人民政府、省直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

成熟一家、建设一家。

2024年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2024年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2024年技术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技术中心的管理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保障技术中心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和组织形式,从事科技研发、技术服务和创新推广等工作的独立组织。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公正、高效、便民。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管理任务是制定科技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技术研发项目、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协调技术合作交流和管理科技资源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技术中心设立技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策重大科技项目及科技发展战略。

第六条技术中心设立研发部、应用推广部、科技合作部、科技资源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技术中心设立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技术中心应设立科技创新团队,聚焦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九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合同签订、执行管理、验收评价等环节。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成果评价和推广应用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合作交流制度,积极与相关国内、国际组织和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和利用科技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技术中心应建立合理的人员激励机制,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建设高素质科研团队。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人才评价和晋升制度,公正评价和选拔人才。

第十六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科技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科技研发和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合理分配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

第十九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技术中心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科技研发项目和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模版(3篇)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模版(3篇)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模版(二)1、全面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中心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2、拟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3、负责编制中心年度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和维修计划;并____实施。

4、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认真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6、根据中心工作,对人员进行调整和分配。

6、领导、____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做好工作总结、评比和经验交流。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模版(2)一、引言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的核心部门,为了提高技术中心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技术中心设有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职位。

2. 技术中心内部设有研发部、测试部、项目管理部等部门。

三、各部门职责1. 研发部:负责进行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在技术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导。

2. 测试部:进行产品测试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3. 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整体计划、协调和管理。

四、人员管理1. 招聘:按照企业的需要,技术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招聘合适的技术人员。

2. 培训:技术中心需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效率。

3. 考核:技术中心应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

五、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技术中心负责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

2. 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时间安排、资源调配等,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项目执行:各部门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分工合作,进行项目的具体实施。

4. 项目评估:项目完成后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轮项目提供参考。

六、知识管理1. 知识积累:技术中心应建立知识库,将技术和经验进行整理和归纳,方便员工学习和借鉴。

2. 知识分享:技术中心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议和培训,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交流。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3.15•【字号】鄂科技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湖北省技术创新中心运行管理,提升省技术创新创新能力,加快完善全省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科技厅2022年3月15日湖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建设条件与申报流程第四章运行管理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0号)精神,规范湖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简称“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参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国科发区〔2021〕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技术创新中心是开展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与服务平台,是湖北省科技创新基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

第三条省技术创新中心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部署,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智能汽车、新材料、大健康、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绿色低碳等产业的关键技术领域,服务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前瞻谋划未来产业,积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第四条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遵循需求导向、科学定位、机制创新、开放协同的原则,根据相关产业发展特点和实际,可以由一个或多个独立法人实体组建,探索不同类型的组建模式。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规范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对全市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机制好、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以鼓励引导企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第四条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依据各自职能指导协调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市经信局牵头开展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负责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认定第五条市企业技术中心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

第六条申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在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两年以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S)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企业具有较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成果显著。

(五)企业申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公司技术中心经费管理文件

公司技术中心经费管理文件

安徽***有限公司文件
***食品[2016]第009号
技术中心经费筹措、管理制度
为促进技术中心的发展和提高科技成果产生的时效,最大限度的提高科技人员的能动性和科技中心的高效运行,在经费投入上,企业对技术中心的经费投入逐年加大,使技术中心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公司决定,将提取不低于每年的销售总额的3%作为技术中心每年的科技活动资金,资金的使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中关于技术开发费的核算范围规定,包括下列技术开发活动的支出统计为技术开发费支出额: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技术中心每年的费用进行独立核算,并在经济预算的基础上提前建立专门帐号,不受整个企业生产、销售等诸多束缚,有很强的独立性。

***食品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技术中心内部管理流程程序文件

技术中心内部管理流程程序文件

技术中心内部管理流程程序文件1 目的及适用范围1.1为了规范技术中心的工作程序,提高其运作的规范性、高效性和科学性,促进新产品开发战略的实现,特制定本流程。

1.2本流程适用于技术中心。

l.3本流程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拟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技术中心。

1.4本流程从20 年月日起执行2 职责2.1技术副总裁授权技术中心副主任给科技信息部提出开发意向;技术中心副主任根据科技信息部等部门检索、筛选、调研、提供的信息拟写开发计划,上报审批后,组建项目小组;技术中心副主任负责组织召开项目的初审和二审;技术中心副主任负责对立项报告的报批;小试和中试鉴定;负责对中试产品进入营销流程环节的衔接。

2.2科技信息部经理负责对开发意向项目相关信息的检索、建库、筛选和调研。

负责对开发完结项目技术档案的验收与接管。

2.3项目负责人负责撰写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负责带领项目小组成员进行研发小试,并将小试结果保送技术中心主任;2.4需求中试,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写中试报告,拟写“中试预算及开发计划”,并负责组织中试,组织中试鉴定,制定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并组织放大进入生产流程。

2.5 检测室负责对下试、中试等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并负责将其检验结果报告单交科技信息部备案。

3制定技术中心内部管理流程3.1技术副总裁授权技术中心副主任给科技信息部提出开发意向。

此环节在天内完成。

3.2科技信息部经理负责对技术中心副主任提出的开发意向项目,进行相关信息的检索、建库、筛选和调研。

此环节在天内完成。

3.3技术中心副主任根据科技信息部等部门检索、筛选、调研、提供的信息拟写开发计划,上报审批后,组建项目小组。

此环节在天内完成。

3.4项目负责人负责撰写调研报告。

此环节在天内完成。

3.5技术中心副主任负责组织召开项目的初审。

此环节在天内完成。

3.6项目负责人负责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环节在天内完成。

3.7技术中心副主任负责组织召开项目的二审。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方式。

第二章企业技术中心定义第四条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内部设立的,以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导向,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

第三章认定目的与依据第五条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目的在于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六条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企业的研发投入、研发团队、研发成果、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管理以及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情况等。

第四章认定基本条件第七条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综合实力和经济效益居行业前列;(二)具有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一定要求;(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四)近三年内取得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五)具有产学研合作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六)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五章认定程序第八条认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和认定等步骤。

第九条申请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并转送初审机构。

第十一条初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现场核查机构。

第十二条现场核查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文件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文件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科研效益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宗旨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研成果为核心,以团队合作为基础,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技术中心应当依法开展科学研究,坚持独立自主、开放合作、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评审、进展管理、成果评价等制度,确保科研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维护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专利权益。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主任、副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公司任命。

第八条技术中心设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科研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进度控制。

第三章管理第九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实施、管理和验收等制度,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当按照科研需求,组织并合理配置科研人员及研发资源,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进展管理,定期评估项目的进度和效果,并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资源分配。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科研成果的评价机制,对科研成果的价值和贡献进行评估,为科研人员提供相关奖励和晋升机制。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保护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专利权益。

第四章领导责任第十四条技术中心主任是总负责人,对技术中心的科研成果和创新行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主任应当组织和指导科研工作,推动科研项目的进展和成果转化。

第十六条技术中心主任应当做好技术中心与公司其他部门和外部合作伙伴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技术中心主任应当制定和实施技术中心的重大决策和发展战略,为公司的科研和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五章监督第十八条技术中心应当接受公司各级机构的监督,定期向公司报告技术研发、项目进展和成果转化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科学研究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科研工作。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单位技术创新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和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科研导向,市场需求;2. 鼓励创新,注重实效;3. 激励机制,公平竞争;4. 质量第一,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技术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技术中心全面工作。

第五条技术中心下设以下部门:1. 研发部: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2. 成果转化部: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3. 技术服务部:负责提供技术咨询服务;4. 管理部:负责技术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研发部:(1)制定研发计划,组织实施;(2)开展技术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3)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 成果转化部:(1)负责科技成果的评估、筛选和推广;(2)与相关企业合作,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3)跟踪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进行效果评价。

3. 技术服务部:(1)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2)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3)开展技术交流活动。

4. 管理部:(1)制定技术中心各项管理制度;(2)负责技术中心的财务、人事、设备等管理工作;(3)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技术中心高效运转。

第三章研发项目管理第七条技术中心设立研发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评价等工作。

第八条研发项目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项目建议书;2. 进行可行性研究;3. 立项审批;4. 项目实施;5. 项目验收;6. 项目评价。

第九条研发项目应注重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2. 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3. 研发周期合理,成本控制有效;4. 具备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第十条技术中心应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山西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山西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太原国家高新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并高新科〔2011〕5号高新区各企业:为贯彻落实山西省“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战略及太原市“率先转型跨越发展”战略,把太原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强大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的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和《山西省经信委关于同意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区级技术中心认定的通知》(晋经信技术字〔2010〕631号)文件要求,高新区科技发展局牵头制定了《太原国家高新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太原国家高新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及有关要求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发展局财政局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太原国家高新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太原国家高新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及管理,根据《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区范围内新认定的技术中心和已认定的市级技术中心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中心是指:高新区内企业设立的独立或非独立的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以及行业促进和带动作用的企业、行业技术经济组织。

第四条为推进技术中心建设,对全区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成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五条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

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其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技术中心,科研机构,创新基地等科技创新机构。

第三条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是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负责企业产品、技术的研发、创新。

第四条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强化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服务企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包括技术中心主任、研发团队、技术人员等。

第六条技术中心主任对技术中心的管理、运营、研发等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第七条技术中心应当设立严格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意识。

第八条技术中心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技术中心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科研小组,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研发技能。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原则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适时合理地进行项目选择、研发规划等。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循技术创新原则,鼓励技术人员勇于探索、创新,提高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循团队合作原则,鼓励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循信息共享原则,加强内部信息交流,促进技术成果共享。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循科学管理原则,加强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制度,对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评价。

第十七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技术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认可和奖励。

第十八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九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技术成果进行专利保护等。

第二十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进行管控。

第五章执行与监督第二十一条技术中心主任应当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3.01.18•【字号】甬科高〔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科高〔2023〕8号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办〔2022〕51号)精神,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18日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我市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建设,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办〔2022〕51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是市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市级研发机构,是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引进培养创新人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创新力量。

第三条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主要任务:(一)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三)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合作。

第四条宁波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我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服务监管等工作。

第五条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办法,负责辖区内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推荐、管理等工作。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国家对技术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ﻫ第二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旨在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重要内容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建立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ﻫ第三条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技术中心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分中心,分中心在企业技术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首要任务是为本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目标是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五条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经费应由本企业提供。

技术中心在服务本企业的同时,可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六条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共建技术中心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第七条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青岛海关成立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山东省经贸委。

ﻫ第二章省级技术中心的职能第八条技术中心的职能:(一)、技术开发职能.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不断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二)、信息资源整合职能.不断提高技术和市场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从技术机会和市场机会相结合的角度对企业技术创新决策提供咨询,参与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承担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年度开发计划等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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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天鼎商贸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版本/修A/0 TD/03-JS-2014 工程技术部管理文件
编制:编写组
审核:
批准:
分发号:
受控状态:受控
2014年2月20日发布2014年2月20日实施
目录
★1-1万用表使用操作规程
DCV:直流电压档位
DCA:直流电流档位
ACV:交流电压档位
Ω:电阻档位
HFE:三极管放大倍数档位
OFF:测量完毕后转换开关放置处
还有一个档位在电阻档位和三极管放大倍数档位中间是测量二极管正相压降和线路的通断。

COM:公共端,插入黑表笔
VΩmA:正极端,在测电阻、电压和小于200mA的直流电流时插入红表笔
DC10A:在测200mA至10A的直流电流时插入红表笔。

操作的具体步骤:
A:直流电压测量
1.将黑表笔插入COM插孔,红表笔插入V/Ω插孔。

2.将功能开关置于直流电压档DCV量程范围,并将测试表笔连接到待测电源(测开路电压)或负载上(测负载电压降),红表笔所接端的极性将同时显示于显示器上。

(1如果不知被测电压范围.将功能开关置于最大量程并逐渐下降.2如果显示器只显示“1”,表示过量程,功能开关应置于更高量程.3当测量高电压时,要格外注意避免触电.)
B:直流电流测量
1.将黑表笔插入COM插孔,当测量最大值为200mA的电流时,红表笔插入VΩmA插孔,当测量最大值为10A的电流时,红表笔插入DC10A插孔。

2.将功能开关置于直流电流档A-量程,并将测试表笔串联接入到待测负载上,电流值显示的同时,将显示红表笔的极性.
(1如果使用前不知道被测电流范围,将功能开关置于最大量程并逐渐下降. 2如果显示器只显示“1”,表示过量程,功能开关应置于更高量程. 3.最大输入电流为200mA,过量的电流将烧坏保险丝,应再更换,10A量程无保险丝保护,测量时不能超过15秒.)
C:电阻测量
1.将黑表笔插入COM插孔,红表笔插入VΩmA插孔.
2.将功能开关置于Ω量程,将测试表笔连接到待测电阻上.
(1如果被测电阻值超出所选择量程的最大值,将显示过量程“1”,应选择更高的量程。

2当没有连接好时,例如开路情况,仪表显示为“1”)
D:二极管测试及蜂鸣器的连接性测试
1.将黑表笔插入COM插孔,红表笔插入V/Ω插孔(红表笔极性为“+”)将功能开关置于“”档、并将表笔连接到待测二极管,读数为二极管正向压降的近似值.
2.将表笔连接到待测线路的两端如果两端之间电阻值低于约70Ω,内置蜂鸣器发声.
★1-2水晶头接法操作规程
工具:网钳
关于双绞线的色标和排列方法是有统一的国际标准严格规定的,现在常用的是TIA/EIA568B。

在打线时应使用如下的顺序:(TIA/EIA568B)
1->橙白
2->橙
3->绿白
4->蓝
5->蓝白
6->绿
7->棕白
8->棕
而且,使用电缆两头一对一的连接方式,
会使一组信号(负电压信号)通过不绞合在一起的两根芯线传输,造成极大的近端串扰(NEXT->
Near-end-crosstalk)所以应按照国际标准打线!!
1 、我们首先利用压线钳的剪线刀口剪裁出计划需要使用到的双绞线长度。

2、我们需要把双绞线的灰色保护层剥掉,可以利用到压线钳的剪线刀口将线头剪齐,再将线头放入剥线专用的刀口,稍微用力握紧压线钳慢慢旋转,让刀口划开双绞线的保护胶皮。

把一部分的保护胶皮去掉。

在这个步骤中需要注意的是,压线钳挡位离剥线刀口长度通常恰好为水晶头长度,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剥线过长或过短。

若剥线过长看上去肯定不美观,另一方面因网线不能被水晶头卡住,容易松动;若剥线过短,则因有保护层塑料的存在,不能完全插到水晶头底部,造成水晶头插针不能与网线芯线完好接触,当然也会影响到了线路的质量。

3、我们需要把每对都是相互缠绕在一起的线缆逐一解开。

解开后则根据需要接线的规则把几组线缆依次地排列好并理顺,排列的时候应该注意尽量避免线路的缠绕和重叠。

4、我们把线缆依次排列好并理顺压直之后,应该细心检查一遍,之后利压线钳的剪线刀口把线缆顶部裁剪整齐,需要注意的是裁剪的时候应该是水平方向插入,否则线缆长度不一会影响到线缆与水晶头的正常接触。

若之前把保护层剥下过多的话,可以在这里将过长的细线剪短,保留的去掉外层保护层的部分约为15mm左右,这个长度正好能将各细导线插入到各自的线槽。

如果该段留得过长,一来会由于线对不再互绞而增加串扰,二来会由于水晶头不能压住护套而可能导致电缆从水晶头中脱出,造成线路的接触不良甚至中断。

5、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整理好的线缆插入水晶头内。

需要注意的是要将水晶头有塑造料弹簧片的一面向下,有针脚的一方向上,使有针脚的一端指向远离自己的方向,有方型孔的一端对着自己。

此时,最左边的是第1脚,最右边的是第8脚,其余依次顺序排列。

插入的时候需要注意缓缓地用力把8条线缆同时沿RJ-45头内的8个线槽插入,一直插到线槽的顶端。

6、当然就是压线了,确认无误之后就可以把水晶头插入压线钳的8P槽内压线了,把水晶头插入后,用力握紧线钳,若力气不够的话,可以使用双手一起压,这样一压的过程使得水晶头凸出在外面的针脚全部压入水晶并头内,受力之后听到轻微的“啪”一声即可.
★1-3网路测线仪自校规程
1、先确认一个好的网线口
2、用需检定的网路测线仪对网线口进行测定
3、主测线仪和副测线仪每个灯都是平行跳下来的确认网路测线仪合格
4、网络测线仪每年送工程技术部进行定期校准;
5、如果必要时使用人员应在使用前依此方法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再进行使用。

6、如发生不合格和损坏的情况,应及时报备技术中心进行更换或申购。

★1-4材料验收规范
对采购安防设备的进货检验一般分两步进行,并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1)进货验证:检验产品外观有无损伤,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验证产品供货厂商是否是合格供方;验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验证产品合格证、3C标识(适用时)、说明书、备附件是否齐全。

核对无误后,在采购验收登记表上记录,办理入库,如发现包装有明显破损,如有明显破损,拆开查看产品有无受损,如有
受损情况,应隔离放置,和供方签字确认,并注明问题所在,并及时和供方进行协商退换货事宜。

2)如用于安防施工的产品,施工现场测试:在施工现场完成设备、器材安装后,组织需在运行环境下进行联机调试,并对设备进行功能和性能测试,以确保设备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1-5万用表自校规程
1目的
对万用表进行内部校准,确保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2范围
适用于万用表直流电压档的内部校准(检定)。

3校准前确认
3.1 校准用的基准表:
3.2 环境条件为:
(1)温湿度:校准是的环境温度范围应控制在20±8%摄氏度,相对湿度为(65±)
(2)供电电源;电压为220V±3%,频率50±2%Hz
(3)校准周围无影响工作的电磁场干扰和机械震动
4校准步骤
4.1 被校准、检定的万用表不应有妨碍读数和影响正常工作的机械损伤,接线柱、旋钮等无松动,量程开关跳步清晰。

4.2 开电源后,被检定的万用表零点应能自行进行调整。

如指针或万用表平放时,指针与0位没有重合,需调整零位螺丝,直到重合为止,指针应无卡针和抖动现象。

4.3 对电容、电阻,直接用基准表与待校准表分别测试和所选择的电容、电阻,
记录相应的测量结果。

对于电流、电压,分别按下图所示,连接基准表与
待校表:
4.4 按照待测仪器的具体量程相应的改变测试条件(例如更换不同阻值的电阻电容或调节电路改变基准表的示值),记录两个表妹次测的结果;
4.5 检查万用表的DC电压全量程,其中200mv量程时,检定值为50、100、190mV;200mV 量程时,检定值为200、400、600、800、1000、1300、1500、1700、1900mV;
20V量程时,检定值为5、10、19V;200V量程时,检定值为50、100、190V;在读值稳定时分别在《内校记录表》中记录两表电压值。

4.6 根据下式计算误差:
△(%)=(U-V)/Uo×100
式中: U—万用表所测值;
V—校准仪的输出电压值;
Uo—万用表的满量程值。

4.7 所有检定值的误差均在±2%以内,判校准(检定)合格。

被检万用表贴限用证,注明仅限用直流电压档。

5相关记录表
《万用表内校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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