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探讨

采矿权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开采也在不断地加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都在积极地争夺矿产资源。采矿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中显得尤为重要。采矿权的核算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采矿权的定义

采矿权是指政府或者政府授权单位根据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定,对矿山、井、矿区、采区、矿床或者其他特定地域内的矿产资源的探查、开发、开采及处理等活动给予的权利。采矿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较高的价值。

二、采矿权的会计处理

由于采矿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不能直接计量,需要经过减值测试后计入资产负债表。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1. 资产的确认

企业在获得采矿权后,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采矿权作为固定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在确认采矿权资产时,应当同时确认与采矿权相关的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支出。

2. 采矿权的评估

采矿权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或者成本模式进行评估。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采用市场参考价值

或估价方法,而在成本模式下采用成本加上资本化利息的方法进行计量。评估时需要注意:

•公允价值计量时不能将多余的费用计入采矿权资产中;

•采矿权的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3. 资产的摊销

采矿权资产应当按照相关税法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摊销处理。企业可以将采矿权投入使用后,按照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摊销,每年摊销一定的金额。

三、采矿权的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采矿权资产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也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1. 减值测试的实施

企业应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采矿权资产进行定期减值测试。当采矿权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进行减值处理。

2. 减值损失的计提

当经过减值测试后,采矿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应当及时地计入当期损益。

3. 减值损失的计算

当采矿权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后,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计算。其中,采矿权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采矿权资产未来预计的现金流量净额和资产剩余价值的现值之和。如果采矿权资产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净额低于资产剩余价值,则应当按照资产剩余价值进行计提减值损失。

四、结语

采矿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具有很高的价值。企业在采矿权的会计处理和减值测试方面,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工作。这既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掌握无形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又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采矿权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探讨

采矿权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开采也在不断地加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都在积极地争夺矿产资源。采矿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中显得尤为重要。采矿权的核算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采矿权的定义 采矿权是指政府或者政府授权单位根据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定,对矿山、井、矿区、采区、矿床或者其他特定地域内的矿产资源的探查、开发、开采及处理等活动给予的权利。采矿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较高的价值。 二、采矿权的会计处理 由于采矿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不能直接计量,需要经过减值测试后计入资产负债表。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1. 资产的确认 企业在获得采矿权后,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采矿权作为固定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在确认采矿权资产时,应当同时确认与采矿权相关的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支出。 2. 采矿权的评估 采矿权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或者成本模式进行评估。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采用市场参考价值

或估价方法,而在成本模式下采用成本加上资本化利息的方法进行计量。评估时需要注意: •公允价值计量时不能将多余的费用计入采矿权资产中; •采矿权的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3. 资产的摊销 采矿权资产应当按照相关税法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摊销处理。企业可以将采矿权投入使用后,按照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摊销,每年摊销一定的金额。 三、采矿权的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采矿权资产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也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1. 减值测试的实施 企业应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采矿权资产进行定期减值测试。当采矿权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进行减值处理。 2. 减值损失的计提 当经过减值测试后,采矿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应当及时地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会计论文(5篇)

无形资产会计论文(5篇) 无形资产会计论文(5篇) 无形资产会计论文范文第1篇 (一)构成要素 1.可确认无形资产即学问产权 是高校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分散着众多教职员工的才智结晶,受法律爱护。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不行确认无形资产指高校在长期的教学实践活动中 经过不懈努力所形成的无法用单位价值衡量的无形资产,如:学校经长年累月树立的良好社会信誉,形成的学校管理制度和文化氛围及拥有的各类优秀人力资源。 (二)特征 高校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教育事业单位,具有学校独特性,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也有特定属性。 1.无形态。 无形资产顾名思义无实物形态。尽管某些无形资产通过物质载体来体现,但并不像固定资产具有实体能直接感受。 2.依靠性。 高校无形资产单独存在是毫无意义,其价值的存在与发挥须与有形资产相结合。

3.使用性。 无形资产同样也是为社会服务,预期能给高校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 4.时效性。 无形资产时效性较强,价值和收益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在转让和作对外投资时,随时间变化,经济利益也有所变化。 5.独占性。 高校无形资产具有排他性,学校严格保密或者受法律爱护,学校独享其所产生的收益,在市场交易中无同种产品,也无可比性。 6.效益性。 高校无形资产必需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它能够以肯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学校制造效益,而且必需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产生经济效益。 二、新会计制度下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价格确认困难 由于无形资产形态的特别性打算其价值难以确定,目前众多高校缺乏良好的估价方法,对价值确认不当或无法进行科学有效估价。首先,高校对无形资产价格确认范围较窄。《高校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高校外购的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应予以确认,但忽视了高校自创的学校信誉、文化氛围、办学理念等无形资产。目前,学校的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是可以根据其在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的,而学校信誉、办学理念却不能正确估价。除此之外,在学问经济环境下,还有很多新兴的无形资产,如"985工

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时代已经渐渐过去,人们已然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点是无形资产的增值,而无形资产的核算以及评估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问题并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无形资产是指由企业拥有并可供使用或交易的一些没有物质形态或者非物质的财产权利,他们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和未来的经济效益,通常包括专利、商标、版权、软件等等。按照其属性来分类,无形资产可以分为商誉、专利、商标、版权、软件等五种。 商誉是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成功的管理经验、优秀的客户口碑、对公众的美誉度等因素所形成的无形财产,通常也被称作所谓的“好名声”。商誉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长远发展积累下来的重要财产,而这些财产的价值,绝大部分无法以货币来衡量。 二、无形资产的形成及影响 在实际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无形资产的产生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和成本。例如: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或者销售某种产品的过程中,会积累一些客户以及销售渠道。这种努力和成本,在未来的经济效益中却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另外,企业也不断在技术研发、管理培训、品牌宣传以及人才的离职返修等方面进行投入,这些投入也会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增加。总之,随

着企业经营和管理能力的不断增强,无形资产日益壮大,进而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财产。 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他们在有形资产基础上构成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体系。在稳步发展的过程中,无形资产往往能够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特别是对于国内处于经济增长期的企业,无形资产的形成越来越受到重视,他们追求的不仅仅是短期的经济利益,而是随着公司的成熟和不断的提升,构建起一套独特的无形资产在企业传承过程中的实用管理模式。 三、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难点 随着无形资产的增值,如何计量无形资产的价值,如何将无形资产体现在财务报表中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首先,由于无形资产本身并没有实物,他们的价值难以衡量。这就使得无形资产的评估和核算难度大,往往需要依靠专业人员或者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评估结果也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商誉,他们的评价比较主观,往往一些客观因素难以量化,进而导致了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 其次,无形资产的生命周期相对较长,在长时间内,他们的经济效益非常难以预测,如果计算不准确或者评估过程中出现偏差,会导致会计数据的失真,企业财务状况的不真实反映,进而影响公司的决策和长远发展。 最后,无形资产的账面反映和财务报表上的反映经常不相符合。例如:一个公司的销售渠道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客户资源,这是一个无形资产,预计未来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在会计账面上却较为模糊,甚至难以引起相关人员的关注。

采矿权的会计处理

采矿权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应在“无形资产”会计科目下,增设“采矿权”二级明细科目,并按不同矿名称增设三级明细科目,核算企业通过资源资本化或交纳采矿权价款方式取得或者由于报废等原因减少的采矿权成本。企业应在“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会计科目下,核算按照实际受益年限分期摊销的采矿权价款。在“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下增设“采矿权”二级科目,按不同煤矿名称增设三级明细科目,核算企业计提或者转回(销)的原已计提的采矿权减值准备。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增设“应交采矿权价款”二级科目,按不同矿名称增设三级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应交 和实际缴纳的采矿权价款。 二、账务处理流程 1.取得采矿权。 实施“债转股”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资源资本化的方式,将采矿权价款作为出资额注入“债转股”后新公司的,应将批准转增国家资本金的采矿权价款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账务处理时,企业应依据由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采矿权评估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相关文件,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煤矿”科目,贷记“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科目。企业通过交纳采矿权价款方式取得的采矿权,按照规定应当交纳的采矿权价款,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按照应交纳的采矿权价款,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煤矿”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交款——应交采矿权价款——煤矿”科目。 2.缴纳价款。 企业按照与国土资源部门签署的合同或约定,在以后各期缴纳采矿权价款时,应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采矿权价款——煤矿"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分期摊销价款。 采矿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在取得当月起,按照其预计受益年限平均分期摊销,并计入各期损益。依据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矿业权评估规则,采矿权评估受益年限是根据评估动用可采储量和实际生产能力计算得出的。采矿权评估项目的服务年限一般不应大于30年。当服务年限超过30年时,可采用分段评估的办法。只以首期拟动用的储量为基数评估采矿权价款,即先按前30年计算评估动用可采储量;当服务年限低于30年时,按实际开采年限计算评估动用可采储量。因此,企业根据不同采矿权的实际评估受益年限,分别计算出各期应摊

探讨改制后地质勘查单位矿权会计处理

探讨改制后地质勘查单位矿权会计处理 摘要:以矿权生产为主营业务的地质勘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其矿权存量资产的处置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地质勘查企业能否顺利完成改制工作,而且关系到矿权能否实质性地进入资本市场。在此,笔者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就地勘单位在以后改制转企过程中矿权的确认和会计处理谈几点认识。 关键词:地质勘查;改制;会计处理 一、矿权价款的确定方法 矿权价款是国家将其出资勘查过的矿产资源的矿权出让于他人,或者矿权人将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权转让给他人,国家按规定向受让人或矿权人收取的报酬,其实质是国家勘查投资的收益,矿权价款是国家作为特殊的地勘投资者应获得的投资收益,是行业的平均投资利润,只与国家的勘查历史投入和行业的平均收益水平有关,故矿权价款应包括地勘投资和应获取的投资收益两部分,用公式表示为:KP=T d+C 其中KP表示矿权价款;Td是过去国家的地勘投资的现值,为地勘投资的重置成本;C是地勘投资应分得的收益或期望收益。 1.地质勘查投资重置成本的确定 国家的地勘投资一般是过去发生的,为体现投资的时间价值,须重置为现值,既将国家过去历次出资勘查过程中各种勘探手段投入的全部实物工作量,按现行的价格和费用标准进行重置,再扣减技术性贬值等因素的影响,得到国家地勘投资的现值,作为国家地勘投入的重置成本。其中勘查工程手段中的常规项目(如槽探、井探、坑探、钻探) ,宜采用复原重置成本,既按过去勘查过程中所投入的全部实物工作量以现行的价格和费用标准进行复原重置;而对涉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勘查工程手段时,宜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既按现行规范确定工作量,以现行的价格和费用标准进行更新重置。计算公式为: 其中:Td——探矿投资重置全价;Qi——各类地质勘查实物工作量;

探矿权会计核算的思路和方法

探矿权会计核算的思路和方法 探矿权会计核算的思路和方法 作者:刘青 2009年10月31日 2006年财政部出台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笔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原则,谈谈探矿权(石油天然气开采除外)会计核算的思路和方法。中国矿产资源实施探矿权和采矿权管理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财政部于1999年下发了《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和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对规范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和采矿权会计核算起到了引导作用。 一、取得探矿权资格(即申请取得或购买勘探许可证)的会计核算 (一)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应增设“勘探开发成本”、“无形资产—地质成果”、“无形资产—探矿权”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从事地质勘探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和通过地质勘探生产活动获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 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债权人下增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二)账务处理 1.企业按规定办理申请探矿权时发生的前期工作费用(即发生申报、立项、研究、编制申报资料等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按规定申请取得探矿权证,须缴纳的探矿权使用费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探矿权或实际交纳使用费时,借记“无形资产—探矿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 3.企业申请取得原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除应交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交纳探矿权价款,应交纳的探矿权价款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探矿权价款,借记“无形资产—探矿权”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 4.为参加招标、拍卖和挂牌取得探矿权发生的前期费用时,应计入当期损益。 5.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取得探矿权时,应交纳取得探矿权价款时,借记“无形资产—探矿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 6.收到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拥有(自有)探矿权的财政预算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二、从事探矿权勘探生产的核算 (一)拥有探矿权证(有效期内),但没有签订出售或转让协议的勘探项目生产按下列情况进行会计核算 1.企业实施取得探矿权项目的勘探生产过程中发生成本费用时,借记“勘探开发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2.在探矿权证(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即结束勘探工作时,将勘探开发成本,结转地质成果,借记“无形资产—地质成果”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科目;结转地质成果后再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科目。 3.获取的探矿权项目发生勘探许可证自行废止时,应将所发生的勘探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科目;同时将“无形资产—探矿权”余额计提减值准备,作为资产减值损失。 4.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勘查项目完成报告或者勘查项目终止报告时,将该探矿权勘探生产期间所发生的成本结转当期损益。借记“无形资产—地质成果”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科目。 (二)拥有探矿权证,并依法签订了探矿权转让协议的勘探生产会计核算(合同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 1.企业实施取得探矿权项目的勘探生产过程中发生成本费用时,借记“勘探开发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采矿权的会计处理

采矿权的会计处理 采矿权的会计处理 2009-04-12 财政部最近以财会字[1999]40号文印发了“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文件将采矿权确认为无形资产,要求企业(包括地质勘查单位)对其形成、价值摊销及采矿权转让正确进行会计处理。一、应设置的会计帐户根据财会字[1999]40号财政部最近以财会字[1999]40号文印发了“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文件将采矿权确认为无形资产,要求企业(包括地质勘查单位)对其形成、价值摊销及采矿权转让正确进行会计处理。 一、应设置的会计帐户 根据财会字[1999]40号文,企业取得探矿权,其向国家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不作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支付及发生相关费用时,先计入“勘探开发成本”;勘探结束形成地质成果时,转入“地质成果”;不能形成地质成果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但对采矿权则作为无形资产处理,相关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三个帐户: 1.无形资产:企业应在“无形资产”帐户下增设“采矿权”明细帐户,核算企业通过交纳采矿权价款取得的由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交纳采矿权价款时,借记该明细帐户,价值摊销或转让时,贷记该明细帐户;其借方余额反映采矿权的摊余价值。 2.管理费用:企业在“管理费用”帐户下增设“采矿使用费”明细帐户,企业按规定交纳使用费时,借记该明细帐户,月末转入当期损益。 3.其他应交款(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其他应付款”):企业应在该帐户下增设“应交采矿权价款”、“应交采矿使用费”明细帐户。反映应交款时,贷记该明细帐户,实际上交时,借记该明细帐户,贷方余额为欠交款。

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会计问题探讨.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 (1) 一、知识经济下讨论无形资产会计的意义 (2) (一)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会计现状分析 (2) (二)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会计的重要作用 (2) 二、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概述 (2) (一)知识经济的内涵及其特征 (2) (二)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其特征 (4) 三、知识经济对现行无形资产会计的冲击 (6)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狭窄 (6) (二)新出现的无形资产得不到及时确认 (6) (三)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批露不及时充分 (6) 四、完善我国无形资产会计的建议 (7) (一)无形资产确认方面的改进建议 (7) (二)无形资产计量方面的改进建议 (8) (三)完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建议 (9) 参考文献: (10)

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会计问题探讨 学生姓名:***** 学号:************ 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 指导教师:*** 职称:教授 摘要:现行的无形资产会计理论与实务与知识经济的特点和要求不相适应,因此,迫切要求改进现有无形资产会计的缺陷与不足,建立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方法。查阅、参考有关知识经济和无形资产会计的研究文献后,本文归纳、总结了国内对该问题的研究状况,并在系统阐述知识经济与无形资产会计基础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现行无形资产核算与披露的现状,提出在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方法的调整与改革。 关键词:知识经济;无形资产;会计 Abstract:The present intangible asset accounting theory and the practice and knowledge economy's characteristic and the request do not adapt, Therefore, urgent need improvement existing intangible asset accountant's flaw and insufficiency, The establishment and the knowledge economy adapt intangible asset accounting process. After consult, reference related knowledge economy and intangible asset accountant's research literature, This article induced, summarized the home to this question research condition, And in system elaboration knowledge economy and in intangible asset accounting concept foundation, Has analyzed the present intangible asset calculation and the disclosure present situation, Proposes under the knowledge economy the intangible asset accounting process adjustment and the reform. Key word:Knowledge economy,Intangible asset,Accountant

矿业权会计业务处理的探讨

矿业权会计业务处理的探讨 【摘要】本文就企业的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会计业务处理 矿业权是指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在一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权利。我国矿业立法将矿业权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现就企业的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相关会计处理做如下探讨。 一、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核算 (一)探矿权 1、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应增设“勘探开发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通过地质勘探取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企业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增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2、账务处理 (1) 企业按规定办理申请探矿权时发生的前期工作费用(即发生申报、立项、研究、编制申报资料等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企业按规定申请取得探矿权,其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直接计入勘探开发成本,借记“勘探开发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交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科目。 (3) 企业申请取得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除应交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交纳探矿权价款,应交纳的探矿权价款直接计入勘探开发成本,借记“勘探开发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交款—应交探矿权价款”科目。 (4) 实际交纳探矿权使用费、价款,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 企业在勘探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勘探开发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勘探结束形成地质成果的,在进一步取得采矿许可证,即获得采矿权后,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科目;不能形成地质成果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科目。 (二)采矿权

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什么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章所指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确认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判断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确定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是其他法定权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会计核算.doc

无形资产会计核算 Ⅰ。关于“接受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 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的会计核算,首先要对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制度》和《准则》都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是指那些由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无形资产拥有非实体性、垄断性、收益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 其次,无形资产既属“资产”范畴就与其他资产一样,按照一定的计量标准计价并且予以入账。《制度》和《准则》分别对企业通过购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债务重组、接受捐赠,以及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等方式取得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作了恰当的规定,并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对“接受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入账价值问题,《制度》和《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准则》的“指南”指出,“对于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由于发行当时股票没有明确的市价,因而应以该无形资产在对方(即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这也说明,如果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在投资者账上没有记录,那么首次发行股票的企业在接受这项无形资产时不应将其入账。”而《制度》在介绍“无形资产”会计科

目的使用说明中还规定了“企业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处理。” 这里会有三种情况: 第一,投资方已经将投出的无形资产在自己的账面上进行了记录,而且账面价值正好或者大于发行给投资方的股票面值。这种情况下,从投资方来看实际上是进行了一次非货币性交易,而从接受投资方来看完全可以理解为企业是按照股票面值或者溢价发行股票。例如:A公司以账面价值为50000元的某项无形资产投资于B公司,取得B公司首次发行的普通股3000股(每股面值10元,为了说明问题方便起见,这里假定A公司是以成本法进行核算的)。 A公司投出无形资产时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0000 贷:无形资产50000 B公司接受该项无形资产时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50000 贷:股本30000 资本公积20000 第二,投资方也已经将投出的无形资产在自己的账面上进行了记录,但是账面价值小于发行给投资方的股票面值。这种情况下,接受投资方再按《制度》和《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的话,就等于允许我国的企业可以折价发行股票,这与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仍以上例为例(假定A公司取得B公司普通股6000股,其他条件不

非油气采掘企业矿业权会计处理改进探讨

非油气采掘企业矿业权会计处理改进探讨 【摘要】非油气采掘企业矿业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将对非油气矿产资源采掘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文章对目前非油气矿产资源采掘企业矿业权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非油气采掘企业;矿业权;会计处理 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企业会计准则也在不断修订。我国于2000年和2006年两次修订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具体准则中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使油气采掘企业对矿业权(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会计处理有章可循。而非油气采掘企业对矿业权的会计处理规范,仍停留在1990年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基础上,非油气采掘企业矿业权会计处理有必要改进。 一、非油气采掘企业矿业权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矿业权的摊销问题 根据《通知》的规定,企业应交纳的探矿权价款直接计入勘探开发成本。然而实际会计中,有摊销的,有不摊销的,有摊入管理费用的,有摊入勘探成本的。根据《通知》的规定,企业通过交纳采矿权价款取得的由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按规定应交纳的采矿权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在采矿权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分期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科目。但《通知》并未规定摊销额的计算方法,因而实际会计工作中,有按年限法摊销的,有按产量法摊销的,还有两种同时采用的,矿业权的摊销核算混乱。同时《通知》也未规定使用“累计摊销”科目,使得无形资产原值在账簿中无法体现。 (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核算科目问题 根据《通知》的规定,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新会计准则下应并入“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分别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企业还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增设“应交采矿权使用费”“应交采矿权价款”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企业应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然而,根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 000元。可见,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能够预计,每年必须

采矿权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探讨

采矿权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探讨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目前在我国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包括地质勘查单位、一般矿山企业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对矿业权益的核算有比较科学规范的依据,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而地质勘查单位和一般矿山企业对采矿权的会计核算依据是现行的《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1996年5月颁发)、财政部颁发的“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999年制定)。适用于地质勘查单位和一般矿山企业的会计处理规定是在当时矿业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尚不发育的情况下制定的。随着矿业权交易的活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一些矿山企业和地质勘查公司的上市,现有规定已经不能满足采矿权核算的需要。制定和完善适用于地质勘查单位和一般矿山企业的采矿权核算办法显得日益重要和迫切。本文拟依据现有法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对采矿权的属性、确认、计量、会计记录和报告进行探讨。

一、采矿权的概念及属性 (一)采矿权的概念及特征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权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和期限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被称为采矿权人。采矿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采矿权是由矿产资源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他物权。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对矿产资源依法享有古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而矿产资源既是物质实体,又是以物权形式表现出来的自物权。国家通过转让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实现矿产资源的使用权能,因此,采矿权是由矿产资源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他物权。采矿权人对矿产资源没有完全支配能力,只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从而采矿权又是一种限制物权。第二,采矿权的功能是对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进行开采,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所需的矿产品。采矿权人取得采矿权的目的是在采矿许可证规定区域内,开采或加工矿产品并从矿产品销售中获取收益。 (二)采矿权的资产属性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资产应具备的三个条件,采矿权属于资产,这是因为采矿权具有资产的三个特征:第一,采矿权人所持有的采矿权就其形成渠道看,探矿权人在勘查区块内优先获取的采矿权,在取得采矿

探矿权、采矿权会计核算探讨

探矿权、采矿权会计核算探讨

煤炭上市公司矿业权会计核算之我见 、 【摘要】矿业权是煤炭上市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会计核算对煤炭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较大,财务报告使用者也越来越关注煤炭上市公司矿业权的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目前,煤炭上市公司矿业权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尽相同,违背了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原则。如何规范矿业权的会计核算,将是我国会计准则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关键词】上市公司; 矿业权; 会计核算 一、矿业权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矿业权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要求企业将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计入勘探开发成本,企业在勘探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也计入勘探开发成本。勘探结束形成地质成果的,转作地质成果处理;不能形成地质成果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交纳的采矿权价款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在采矿权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强调的“允许矿业企业的矿产资源勘查支出按有关规定据实列支”的政策,在《企业会计准则》正式实施前,国土资源部经商财政部于2006年9月出台了《关于重申矿业企业矿产资源勘查支出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11号),要求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 开采有关支出的会计处理继续按照财会字〔199 9〕40号执行。 二、煤炭上市公司矿业权会计核算及披露现状 (一)探矿权的会计核算及披露 在煤炭上市公司中,有四家公司在2008年 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探矿权的有关信息,探矿权的价值在5 000万元至13 080万元之间不等。 其中三家公司将探矿权纳入无形资产核算,一家公司将探矿权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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