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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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瓯海区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瓯海区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2020年3月8日经教师大会表决通过〕一、指导思想: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鼓舞约束作用,调动宽敞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推进学校素养教育的全面实施,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依照温瓯教政2020〔201〕关于«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畴和时刻:1、实施范畴: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2、实施时刻:从2020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分配原那么: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那么。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结果作为要紧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奉献,鼓舞先进,促进进展。

2、坚持〝客观公平、讲求实效〞的原那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布,操作严格、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那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适当拉开差距,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优秀教师倾斜。

4、坚持〝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那么。

依照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形,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项目构成与分配比例: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区教育局依照全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和学校在编教职职员人数运算确定。

2、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学年度绩效考核〔除传统节日补贴外的30%〕、月绩效考核奖〔除传统节日补贴外的45%〕、学校机动奖〔除传统节日补贴外的25%〕、传统节日补贴四大部分。

3、传统节日补贴:每年〔原那么上人均不超过〕4000元。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实施细那么:〔一〕学年度绩效考核奖1、依照区教育局制定下发«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法»,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依照«三垟中学教师考核方法»组织实施,参加学年度绩效考核的项目共计100分。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模版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模版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管理,激励中学教师发挥应有的作用和能力,增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学绩效工资的评定、发放、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中学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的工作业绩、师德表现以及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按一定比例核发的奖励性工资。

第四条中学绩效工资实行统一标准,按月发放。

第五条中学绩效工资评定、发放由学校教师评定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中学绩效工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不得用于购置高档办公用品、福利费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的支出。

第七条学校教师评定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中学绩效工资评定标准,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家长的监督。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中学绩效工资评定考核制度,对评定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评定质量和公正性。

第二章中学绩效工资的评定第九条中学绩效工资评定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课堂教学为核心,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和师德表现。

第十条中学绩效工资的评定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教学质量:包括学科知识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二)教辅工作:包括教学设计、作业批改、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教材编写、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评价。

(四)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师形象、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一条中学绩效工资的评定周期为一学年,评定时应充分考虑教师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评定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中学绩效工资进行评定,并及时将评定结果通知教师。

第十三条评定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负有申诉权的教师可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三章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第十四条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及时准确,确保每位教师都能按时收到工资。

第十五条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按月计算,不得拖欠或者少发。

第十六条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照评定结果和工资核定制度进行操作。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中学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学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学绩效工资旨在根据中学教师的工作绩效和贡献程度,合理确定教师的薪酬,并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三条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所有公办中学,具体实施由各中学根据本细则制定规章制度。

第二章绩效工资的确定第四条中学绩效工资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成绩、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二)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方案和教学资源的设计能力等;(三)教师发展:包括教师参加培训、发表论文、获奖、职称晋升等;(四)教育教学服务:包括参加学科竞赛、辅导学生等;(五)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等。

第五条每年根据中学实际情况,确定中学绩效工资总量,并将其按照绩效工资比例分配给教师。

第六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个人绩效工资。

第七条基础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基本工资和中学的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标准由各中学自行制定。

第八条个人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具体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方法由各中学自行制定,并公开透明。

第九条教师的个人绩效工资由中学评估委员会进行评定,并报学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第十条教师的绩效工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绩效工资的发放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绩效考评结果,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5日。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发放由中学工会和财务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及时、准确,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评估和考核第十五条绩效工资的评估和考核由中学评估委员会负责,评估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专家组成。

第十六条绩效工资的评估和考核应客观、公正,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反馈。

第十七条绩效工资的评估和考核结果应及时向教师反馈,并提供相关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教师对绩效工资的评估和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委员会申请复议,评估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本考核方案20XX年11月20日教代会讨论通过)一、指导思想: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客观、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科学规范、简便易行;促进发展、因地制宜、以校为主。

三、成立组织机构:奖励性绩效考核小组:组长:XX组员:XXX奖励性绩效监督小组:组长X组员:XX奖励性绩效争议协调小组:组长:XX组员:XX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依据:按南教发(2009)102号文件。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比例:1、行政人员、后勤教辅岗位按确定人数(按岗位设置),定量切块考核。

2、定量切块岗位(每人每月):副校长180元,班主任150元,中干120元,报帐员120元,工会主席120元,校医(食品卫生防疫、食堂管理等工作)75元。

半年只算5个月。

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每月):290元X 31人=9052元。

4、超工作量:每超一课时4元,低于工作量每课时3元。

5、出勤费:每月50元,每期算五个月。

6、安全考核每人每月60元,每期算5个月。

7、教学质量每期1.6万。

8、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减去行政、后勤、教辅、超工作量、出勤费、教学质量、安全后的用于常规考核。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一)教师超工作量计算办法1、学校行政、教师应当达到基本工作量:校长周课时2—4节,副校长周课时4-6节,中干周课时6-8节,除学校因特殊原因安排外,其余未达到基本工作量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严重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拒聘,学校不安排任何工作,上报教育局处理。

2、课时认定:各教学科目的周课时以学期初教务排定为准,团支部书记、实验员、图书管理员记周课时2节,教研组长记周课时1节。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4篇)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4篇)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动中学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学实际,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绩效工资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中学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绩效工资通过绩效考核和评价来确定,绩效工资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绩效工资总额由学校年度预算确定,实际发放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二章绩效考核第五条绩效考核实施年度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年度考核按照学校的工作计划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科研成果、教学评估等。

第七条阶段考核按照学校的任务目标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工作进展、团队协作等。

第八条绩效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指标由学校确定。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主要包括课堂教学质量、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等方面。

第十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工作进展、团队协作和管理能力等方面。

第十一条工勤人员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和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分数由学校确定。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越好,绩效工资越高。

第三章绩效工资发放第十四条绩效工资每月按照固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学校确定。

第十五条绩效工资实行按月发放制度,发放周期为每月。

第十六条绩效工资发放之前,应当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十七条绩效工资实行差异化发放制度,绩效考核结果好的教职工可以获得更高的绩效工资。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发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和个人所得税规定。

第四章绩效工资调整第十九条绩效工资调整可根据学校经济情况和教职工贡献情况进行。

第二十条绩效工资调整可以通过年度预算调整或者个别调整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绩效工资的调整应当公开透明,听取教职工意见,经学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学校整体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中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中学所有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发放。

第三条本细则的绩效工资实行计划管理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达到公平公正、激励为目的。

第四条中学按照绩效工资总量不超过全校教职工职工总工资的30%进行分配,具体比例由校本部决定,并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为教职工在某一工作周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果。

第六条绩效工资按月发放,不得与基本工资等其他福利待遇抵充。

第二章绩效考核第七条绩效考核按照学校设定的绩效指标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文化建设、学生管理等方面。

第八条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学年,具体时间自教学年度开始至结束。

第九条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条绩效考核采取量化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评分体系,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次,A 级为最高等次,D级为最低等次。

第三章绩效工资发放第十二条绩效工资发放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发放比例为:A级:绩效工资总额的90%B级:绩效工资总额的70%C级:绩效工资总额的50%D级:绩效工资总额的30%第十三条绩效工资发放于每月工资的次月发放,确保工资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绩效工资管理第十四条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确保发放程序的规范、透明和公开。

第十五条绩效工资信息应每月向教职工公示,确保信息透明。

第十六条教职工对绩效工资发放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诉,学校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十七条学校要建立绩效工资台账,记录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及工资发放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细则规定进行套取、骗取绩效工资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本(三篇)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本(三篇)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中学教职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成绩,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优化中学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学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管理。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中学根据教职工的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绩效表现,给予一定比例奖励的工资。

第四条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合理、科学、可操作。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中学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定期组织中学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章绩效评价第六条绩效评价应当从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第七条绩效评价指标应当客观、公正、可量化,并与教职工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

第八条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教育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互动等方面的评价;(二)学生成绩:包括学生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等方面的评价;(三)教学科研:包括科研成果、教学论文、教材编写等方面的评价;(四)教学管理:包括班级管理、学生管理、教研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评价。

第九条绩效评价应当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估,包括教职工自评、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

第十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教职工,供其参考和改进。

第三章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第十一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

第十二条中学可以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

第十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按月足额发放给教职工。

第十四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由中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当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五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公平、公正、无歧视,并且应当根据个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差异化激励。

第十六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中学财务状况,随时进行调整。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估。

中学奖励性绩效管理考核分配专项方案

中学奖励性绩效管理考核分配专项方案

中学奖励性绩效考评分配方案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切实做好我校绩效工资考评发放工作,加强教职员队伍建设, 促进我校深入发展, 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全方面落实党教育方针,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不停完善我校教职员绩效考评评价制度, 提升我校教职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 推进学校教育科学发展,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考评对象按国家要求实施机关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基础标准以人为本, 以德为先。

尊重教育规律, 尊重老师主体地位, 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 办学以才为本, 把师德放在首位。

重视实绩, 优绩优酬。

重视教职员推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实际表现和贡献, 表现多劳多得, 优绩优酬。

激励优异, 促进发展。

激励教职员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引导老师不停提升本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 讲求实效。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 努力争取科学规范、简便易行, 力戒繁琐。

四、考评内容(一)老师绩效考评关键内容依据《教育法》、《老师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对老师遵纪遵法, 廉洁从教, 服从工作安排, 推行岗位职责, 完成学校要求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方面考评, 关键考评工作实绩, 包含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安全工作等方面。

师德关键考评老师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 尤其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情况。

在考评中, 要尤其关注老师是否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是否推行教育教学职责, 是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是否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是否以非法方法表示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

教育教学关键考评老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及专业发展情况。

1.德育工作关键考评老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 尤其是关爱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学生。

2.教学工作关键考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实施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情况, 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情况。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4篇)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4篇)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学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推动中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学教师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中学全体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管理。

第三条绩效工资是以中学教职工在完成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实绩作为主要依据,通过量化评价和绩效考核,给予相应报酬的一种工资制度。

第四条绩效工资的核定周期为一学期,即每年分为上学期和下学期。

第二章绩效工资的构成第五条绩效工资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一)基本工资:教师岗位工资;(二)绩效工资:根据中学教职工的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绩效系数计算,作为绩效工资的基本依据;(三)附加绩效奖励:根据中学教职工在教学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表现,由学校评定给予相应奖励;(四)特殊绩效奖励:根据中学教职工在特殊时期或特殊任务中所表现出的成绩,由学校评定给予相应奖励。

第六条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一)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附加绩效奖励+特殊绩效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第七条教师岗位工资的确定依据为中学教职工的学历、职称以及工龄等因素。

第三章绩效评价的内容与流程第八条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表现、科研成果、教学改革与创新、师德师风等方面。

第九条绩效评价按照量化评价和综合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绩效评价由学校设立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价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绩效评价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教师自评:教师对自己在教学及其他方面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价;(二)同行评议:教师同事对彼此进行评价;(三)学生评价: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四)教学观摩评价:教师通过相互观摩课堂教学,进行评价;(五)学校评价:由评价委员会组织评价,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绩效工资的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绩效工资的发放周期为每学期末。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由学校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其他相关要素确定。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引言绩效工资制度在中学教育领域中的实施,对于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本文提出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以规范教师绩效工资的评定和发放流程。

一、绩效工资评定标准1. 教学质量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教学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

教学质量评定标准包括学生考试成绩、学生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等因素。

2. 教育教学创新评估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中的创新能力和实践成果。

教育教学创新评定标准包括教学方法的创新、课程内容的更新和与学生的互动等因素。

3. 学科竞赛成绩根据学科竞赛成绩评估教师在学科教育中的贡献和表现。

学科竞赛成绩评定标准包括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的获奖情况和表现。

4. 个人发展和成长评估教师在个人发展和成长方面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个人发展和成长评定标准包括教师的学习进修、教育教学经验的积累和专业知识的更新等因素。

二、绩效工资评定流程1. 绩效考核小组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小组,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和校本培训团队成员组成。

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制定绩效考核标准、组织评定和公布评定结果。

2. 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学科竞赛成绩和个人发展和成长。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内容的权重和评分标准。

3. 绩效考核方式绩效考核方式可以包括教学观察、听课评价、学生评价、教案评审和个人自评等多种方式。

绩效考核应注重全面客观评价,综合考量教师在各个方面的表现。

4. 绩效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学年,按学年结束时的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绩效工资。

5. 绩效工资发放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将绩效工资纳入教师工资体系,并按时发放给教师。

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三、绩效工资保障措施1. 奖励机制制定奖励机制,对绩效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激励教师继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培训支持加强教师培训,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帮助教师提升个人发展和成长水平。

2023年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细则

2023年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细则

2023年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细则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旨在激励教职员工提高工作业绩,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整体竞争力。

2. 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结果导向。

二、考核范围和方式1. 考核范围:涵盖全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

2. 考核方式:综合考核和个人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结果占80%权重,个人考核结果占20%权重。

三、综合考核指标和权重1. 教学业绩:占总权重的30%。

包括课堂教学效果、学生学业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等指标。

2. 学术研究:占总权重的20%。

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会议等指标。

3. 学生管理:占总权重的15%。

包括学生的纪律表现、素质教育、班级管理等指标。

4. 教学管理:占总权重的15%。

包括教学资源利用、教学方法改进、教材使用等指标。

5. 业务培训:占总权重的10%。

包括参加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考试等指标。

6. 学校贡献:占总权重的10%。

包括学校领导的评价、师德表现、社会服务等指标。

四、个人考核指标和权重1. 教学质量:占个人权重的40%。

包括教学效果、学生评价、备课质量等指标。

2. 业务能力:占个人权重的30%。

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技能、课堂管理等指标。

3. 学科贡献:占个人权重的20%。

包括学科竞赛指导、学科研究成果等指标。

4. 个人发展:占个人权重的10%。

包括参加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指标。

五、考核结果和奖励分配1. 考核结果计算:根据综合考核和个人考核的权重计算得到最终绩效得分。

2. 奖励分配原则:按照绩效得分从高到低分配奖励,高绩效者优先;奖励金额与绩效得分成正比。

3. 奖励金额:根据学校年度绩效奖励总额确定,具体奖金数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六、奖励形式和领取方式1. 奖励形式:奖励采取货币奖金的方式。

学校会将奖金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2. 领取方式:教职员工需填写相关领奖申请表,交予人事处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办公室领取。

xx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范文

xx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范文

XX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为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国家绩效工资的政策,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把竞争机制引入教师人员分工和工资制度改革之中,体现按岗取酬,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精神,激励教师爱岗敬业。

促进我校教育工作健康、和谐、快速的发展。

根据《南华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分配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中层干部、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实施对象本校全体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五、具体考核实施方案1、绩效工资考核资金组成绩效工资中占个人绩效工资总量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某某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某某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更好地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凤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对象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实行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差距。

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 ***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教职工绩效工资每年按学期分两次考核发放,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六、绩效考核项目及量化计分办法(一)校长基金:(10%)用于九年级升学奖(3%)及教育教学各个方面。

(全部用于教师)(二)工作量(40%)1)班主任工作量:每人每月补150元。

以每学期实际工作时间确定。

(考核办法见《班主任考核细则》)2)教师工作量:一周课时总数+增补课时总数3)教师额外工作量:以教务处记录为依据,以填课为标准每节补10元。

4)班主任工作量得款:班主任总款÷班主任总分×班主任个人得分5)教师工作量得款:教师得款:<(教职工人数×人均金额)-(班主任工作量得款+教师额外工作量得款)>÷教师周课时总节数×教师周课时节数(三)工作表现(15%)教学业务平分标准:1、教案(3分)每学期检查3次。

每次检查符合要求得1分。

不交得0分、编写不完整的得0.5分。

教务处对优秀教案奖励1分。

2、作业(3分)教研组每学期检查3次,符合要求每次得1分。

某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某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某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某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激励教职员工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某中学决定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奖励优秀教职员工,推动全体教职员工向更高水平发展,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二、制度构建1. 评定标准根据中学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和培养目标,制定全面、科学的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生学习成绩、教学质量、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标。

2. 资金来源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学校年度预算拨款和其他收入。

3. 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将年度预算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

具体比例根据教职员工总人数和资金情况而定,但最低比例不低于10%。

4. 绩效评定周期每学年末为一个绩效评定周期。

根据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全面评定教师的绩效,用以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1. 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奖金金额根据教职员工的评定结果,将绩效评定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

绩效评定结果越好,奖励金额越高。

2. 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必须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个别人员。

分配时要全面考虑教职员工的绩效和贡献,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3. 尊重个人差异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要充分尊重个人差异。

不同岗位的教职员工具有不同的特长和贡献,分配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4. 资金使用公示每学年开始前,学校要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年度结束后,学校要公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结果,使每个教职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评定结果和奖金金额。

四、监督管理1. 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小组学校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评定标准、资金分配方案,并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定期评估改进学校定期评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

评估要充分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本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本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中学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根据中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职工的工作表现,从基本工资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给中学教职工的一种激励措施。

第三条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价指标和办法,并及时明确奖励标准和发放程序。

第四条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应当遵循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与其他工作人员的薪酬制度相协调,与中学的财务状况相适应。

第二章奖励性绩效工资评价指标第五条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评价指标应当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教学改革、师德师风、学生综合素养提升等内容。

第六条教学质量指标主要包括学科教学成果、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的考核。

第七条科研成果指标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应用等方面的考核。

第八条教学改革指标主要包括教学改革项目、教师教学方法改进、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的考核。

第九条师德师风指标主要包括教师的工作态度、教育教学道德、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核。

第十条学生综合素养提升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学生社会实践成果等方面的考核。

第三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评价标准第十一条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评价标准应当根据中学实际情况制定,体现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评价标准应当分层次制定,根据教职工的职称、工龄、学历、技能等因素进行区分。

第十三条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评价标准应当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要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

第四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程序第十四条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由中学职工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由中学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五条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程序包括评定、公示、发放等环节。

第十六条评定环节主要包括根据评价指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记录和计算绩效得分。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范文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激励中学教职工积极工作,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中学管理,特制定本细则,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在编在岗的中学教职工。

第三条定义绩效工资是指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支付的工资。

第二章绩效评定第四条绩效评定的原则绩效评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为中心,以实绩为依据,突出质量、效益和创新,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绩效评定的内容绩效评定主要包括工作业绩、教学质量、教学能力、科研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

第六条绩效评定的流程1.每学年初,校内将制定年度绩效评定工作计划。

2.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能力。

3.每学年末,校内将组织绩效评定委员会进行绩效评定工作。

4.绩效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研组长等组成,负责绩效评定的组织和实施。

5.绩效评定结果公示后,教职工有权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并可申请复议。

第三章绩效工资确定第七条绩效工资的确定原则绩效工资的确定应充分体现个人业绩和工作贡献的大小差异,实行差异化激励。

第八条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采用绩效评定结果与岗位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相乘来确定,公式如下:绩效工资 = 绩效评定结果× 岗位工资第九条绩效工资的支付周期绩效工资按月支付,一般在每月工资发放之前支付。

第十条绩效工资的支付方式绩效工资分为基本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绩效工资为固定金额,奖励绩效工资为根据绩效评定结果额外支付的金额。

第四章绩效工资的管理第十一条绩效工资的管理指标绩效工资的管理指标应根据中学管理的需要,确定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的管理程序1.每学年初,校内将制定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绩效评定的依据和标准。

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57号)、《周口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周口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周政(2009)47号)和《西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人事局等部门关于西华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2009)3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二、实施对象逍遥镇中全体教职工、学校校长、书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体局考核并统一发放。

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2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依据以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50分)。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班主任津贴以工作量的形式体现,每月折合12—16课时,校长、书记每月折合12—13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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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57 号)、《周口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周口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周政(2009)47 号)
和《西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人事局等部门关于西华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2009)32 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二、实施对象
逍遥镇中全体教职工、学校校长、书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体局考核并统一发放。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 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 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
教学教研成果20 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
扣 1 分、旷工 1 天扣2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依据以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50 分)。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班主任津贴以工作量的形式体现,每月折合12—16 课时,校长、书记每月折合12—13 课时。

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

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墩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墩职工周人均工作量X 5(分
制定科学合理的各岗位工作量量化标准,并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对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
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

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2(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

特殊情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考核指标所占的分值。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
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补贴总额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未在本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
性绩效工资。

(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 2 个月以上的;
( 2)脱产学习的;
( 3)停发工资的;
( 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
(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
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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