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1. 设计原则1.1 安全性原则:防排烟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系统在正常运行、紧急情况和故障情况下的安全性。
1.2 效率性原则:防排烟系统设计应具备高效的排烟和通风功能,确保火灾烟气能及时迅速地排除,减少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
1.3 可靠性原则:防排烟系统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能够长时间运行并能在故障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1.4 经济性原则:防排烟系统设计应考虑到系统的投资和运行成本,以提供最经济有效的解决方案。
2. 设计要求2.1 排烟量要求: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性质,确定合理的排烟量,确保烟气能在短时间内排净。
2.2 排烟系统布置:防排烟系统应布置合理,确保烟气能够快速有效地排出。
2.3 排烟设备选择: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使用需求,选择适合的排烟设备,如排烟风机、排烟口等。
2.4 排烟通道设计:排烟通道应满足烟气的排出要求,通道的尺寸、布置和材料应合理选择。
2.5 排烟控制系统设计:防排烟系统应配备可靠的火灾探测和控制设备,能够及时监测火灾并控制排烟设备的运行。
2.6 电气系统设计:排烟系统的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7 自动化控制:排烟系统应具备自动化控制功能,能够自动启停和调整排烟设备,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效率。
2.8 通风系统设计:防排烟系统通常与通风系统相结合,应设计符合建筑物通风要求的通风系统。
3. 设计流程3.1 确定设计任务:明确设计任务的目标和要求,了解建筑物的类型、结构和使用性质。
3.2 数据采集:收集建筑物的相关数据,包括建筑平面图、立面图、消防系统数据等。
3.3 设计概念确定: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初步的设计概念,包括排烟量、排烟位置、排烟通道等。
3.4 排烟设备选择和布置:根据初步设计概念,选择适合的排烟设备,并确定设备的布置位置。
3.5 通风系统设计:根据建筑物的通风要求,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包括新风进入和排烟通风。
dgtj08-88-2021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
建筑防排烟系统是建筑物中的重要安全设施,其设计标准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内部烟气的排除和人员疏散的安全性。
为了保障建筑物内部的烟气排放和人员疏散的有效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以规范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
以下是dgtj08-88-2021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的相关内容:1. 标准适用范围dgtj08-88-2021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防排烟系统设计、安装和验收。
2. 术语和定义标准中包含了建筑防排烟系统中常用的术语和定义,例如“烟气层”、“排烟口”、“输入风口”等,以便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准确理解和运用。
3. 设计原则标准规定了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原则,包括了烟气层的形成与控制、排烟口的设置与布置、输入风口的位置与数量等方面要求。
4. 设计基础标准明确了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的基础要求,包括了建筑物的功能分区、人员密集场所的烟气控制等方面,为系统设计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5. 系统组成标准规定了建筑防排烟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了排烟风机、排烟管道、排烟口、输入风口、控制系统等,对每个部分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6. 设计参数标准中规定了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中的各项参数,包括了排烟风量、排烟口尺寸、输入风口面积等,需要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
7. 设计计算标准对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计算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了排烟风机的选型计算、排烟管道的阻力计算、排烟口与输入风口的面积计算等。
8. 系统控制标准明确了建筑防排烟系统的控制原则与方法,包括了手动控制与自动控制、火灾信号输入与系统联动等内容。
9. 安装与验收标准规定了建筑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要求与验收标准,包括了材料与设备的选用、施工质量要求、系统调试及验收测试等内容。
10. 系统维护标准中还对建筑防排烟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了系统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等事项。
dgtj08-88-2021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对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运行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规范,其实施可以有效保障建筑物内部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疏散和烟气排放,确保了建筑物内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和要求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和要求1. 引言防排烟系统是建筑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旨在提供安全、有效的排除烟雾和有害气体的方法,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本文将介绍防排烟系统设计的一些基本规定和要求。
2. 设计基准防排烟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基准:•建筑设计规范:设计师应遵循当地建筑设计规范,如国家或地方建筑法规、建筑规范等。
•消防设计规范:防排烟系统设计应符合消防设计规范,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有效运行。
3. 设计要求3.1 排烟量计算防排烟系统设计的第一步是计算排烟量。
排烟量的计算应基于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和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排烟量计算方法:•安全负荷法:根据建筑物使用情况和可燃物负荷计算排烟量。
•层高法:根据建筑物的层高和人口密度计算排烟量。
•紧急模式法:根据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速度和排烟系统运行时间计算排烟量。
3.2 排烟通道设计排烟通道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通道尺寸:根据排烟量和通道内气流速度的要求,确定排烟通道的尺寸。
•材料选择:排烟通道应选择防火材料,并符合当地建筑规范对材料的要求。
•通风口位置:根据建筑物布局和户外环境条件,确定排烟通道的通风口位置,以确保有效排烟。
3.3 排烟设备选择防排烟系统的设备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排烟风机:选择合适的排烟风机,确保风机能够提供足够的风量和静压,以满足排烟系统的要求。
•防火阀门:防火阀门应根据排烟通道的位置和要求进行选择和安装,以防止火灾蔓延。
•控制系统:选择合适的排烟控制系统,能够精确控制排烟设备的运行,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启动排烟系统。
3.4 排烟系统运行和维护设计防排烟系统时,应考虑其运行和维护的要求:•系统可靠性:确保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可靠运行,并保证排烟设备的正常工作。
•明确操作程序:制定排烟系统的操作手册和应急预案,确保工作人员能正确操作排烟设备。
•定期维护:排烟设备应定期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性能。
•系统监控:安装排烟系统的监控装置,能够监测和报警排烟系统的异常情况,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建 筑 防 排 烟 系 统 设 计 标 准
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如下:
1.自然排烟应设于房间的上方,宜设在距顶棚或顶板下800mm
以内,其间距以排烟口的下边缘计。
自然进风应设于房间的下方,设于房间净高的1/2以下。
2.通风机应能根据需要分别进行送风和排风,且能根据空气的温
度、湿度、有害气体含量和空气含尘量进行调节。
3.通风机应设在空气洁净、便于检修、不会受室外冷风直吹的地
方,并应采取防止受雨、雪、冰冻和杂物落入的措施。
4.通风机可采用轴流式通风机或离心式通风机,但不得采用正压
送风机。
5.通风机的电动机应为防爆型,并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
6.通风机应采取减震措施。
7.通风管道的截面尺寸应根据送风量和风速确定,且送风管道的
风速不宜大于8m/s。
8.排烟管道的截面尺寸应根据排烟量和排烟速度确定,且排烟管
道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9.排烟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5‰,且不得有倒坡或坡度反向等现
象。
10.通风机和排烟管道的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或焊接,且法兰连接
应使用石棉橡胶板垫片。
11.通风机和排烟管道的材料应根据环境条件和使用要求确定,一
般可采用钢板、铝合金板材或不锈钢板材等材料。
12.通风机和排烟管道的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定期进行维
护保养。
13.通风机和排烟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安全规范,不得影响建
筑结构和室内美观。
14.通风机和排烟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节能要求,采用节能型
通风机和排烟管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以上是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的设计和施工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规范防烟排烟系统是建筑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在火灾发生时排除烟气,保持疏散通道的安全通畅。
为了确保防烟排烟系统的有效运行,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设计规范,下面将介绍一些主要的规范要求。
首先,防烟排烟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最大人数确定设计防烟的区域范围。
根据烟气的产生位置和风压分布情况,确定合理的排烟口的位置和数量,确保烟气能够有效排出。
其次,防烟排烟系统应设有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方式,以适应不同火灾发生时的情况。
手动控制方式主要是通过消防控制室的按钮进行人工控制,而自动控制方式则是通过火灾探测器和控制器实现自动控制。
防烟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疏散通道的尺寸来确定。
一般来说,室内空气体积的10%至30%作为排烟量的设计标准,同时还要考虑到建筑物的高度、烟气的温度和密度等因素。
排烟口的位置和尺寸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要求。
排烟口应设在疏散通道上方,并且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米,同时还要保证距离可燃物较远,以避免引发二次火灾。
排烟口的尺寸应根据排烟量和通风要求计算确定,一般来说,每个排烟口的最小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
防烟排烟系统的排烟设备要经过严格的测试和验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排烟机组应根据排烟量和风压要求进行选型,并配备备用电源以应对电力中断的情况。
排烟口要设置防火阀和防鸟网等设施,以防止火灾蔓延和外来物体进入。
最后,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还需要考虑与其他建筑设施的协调和配合。
例如,应根据楼梯、电梯、安全出口等疏散通道的布置情况,确定排烟口和排烟通道的位置和尺寸,确保烟气能够迅速排除,为人员疏散提供便利。
综上所述,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规范包括确定防烟范围、合理布置排烟口、设置手动和自动控制方式、确定排烟量和排烟口的位置和尺寸、选择适当的排烟设备、协调和配合其他建筑设施等。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才能确保防烟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起到有效的作用。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定及要求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定及要求
一、设计人员资质要求
设计防排烟系统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防排烟系统设计资质,并且熟
悉相关的消防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对于特殊建筑物,应由有专业设计资
质且具有相关经验的设计机构进行设计。
二、设计依据和参考标准
三、系统分类及功能要求
常压排烟系统主要通过设置高度和位置合适的排烟出口,利用自然通
风原理排除烟雾。
正压排烟系统则通过强制送风系统,在建筑物内部形成
正压区域,将烟雾排出建筑物。
负压排烟系统通过抽风机或排烟风机,形
成负压区域,将烟雾排出建筑物。
四、排烟口位置和数量
排烟口的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布局和火灾风险区域进行合理设置。
一
般来说,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间、走廊、疏散通道等通风区域设置排烟口。
排烟口的数量和尺寸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人数、楼层面积、烟雾产生量等
因素进行科学计算。
五、排烟系统控制与自动化
六、烟雾探测与报警装置
七、建筑物内排烟通道和设备
排烟通道和设备的材质、尺寸、布置等应符合消防相关标准的要求,
并保证通风效果良好。
排烟通道的质量和防火性能应得到实测和验证,以
确保其在火灾中不易受损,能够正常工作。
八、维护与检验
综上所述,防排烟系统设计规定及要求是为了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
能够安全疏散,并为消防工作提供协助。
设计人员要具备相关资质,参考
国家和地区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控制系统的功能要求、排烟口位置和数量、控制与自动化等方面,并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专业维护。
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
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
例如: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
又如,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
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
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
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保养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今天,我给大家讲防排烟系统,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防排烟系统.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防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防烟系统.(如图)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排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排烟系统.(如图)防烟系统的作用是—-建筑内一旦发生烟火灾情能有效地把烟气控制在划定的防烟区域范围内,不让它扩大蔓延到其它区域,减少建筑内大面积的受害,能减少救人救灾的难度。
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与建设,各类高层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需要进行防排烟系统设计的建筑物也越来越多。
防排烟系统是在火灾发生时,通过控制烟和火的扩散,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完整的系统。
而在实际的防排烟系统设计过程中,为了保障系统可靠性、安全性和实用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设计规范,即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主要从设计基本原则、系统结构与设备选择、控制策略、烟气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设计基本原则包括布置原则、联动原则和应急措施等。
布置原则要求按照建筑的功能区、距离、紧急疏散楼梯间、防烟分区等因素,合理布置防排烟设备。
联动原则要求防排烟系统与消防设备、建筑其他设备及装置的联动协调,保证整个系统的协调性和可靠性。
应急措施包括控制手动控制装置、设备电源自动转换装置和事故报警等。
在系统结构与设备选择方面,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要求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选用适当的设备和控制手段,以保障烟气控制的效果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具体来说,防排烟系统主要由排烟机组、防火阀门、防烟阀门、烟气渠道、排烟风机、烟感探测器和气流感应装置等组成。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功能布置适当的设备和设施,以达到最佳的防排烟效果。
在控制策略方面,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师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制定相应的控制策略。
一般来说,防排烟系统应分为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模式。
手动模式主要由人工控制设备的开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烟和防烟控制;自动模式则是通过计算机、PLC等自动控制设备来实现的。
两种模式的控制策略需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使用要求进行具体制定,以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最后,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还要求针对烟气控制方面,要考虑排烟口的位置、大小、数量等因素,以保证烟气排除的效果和速度。
烟道末端的排放高度也要严格控制,一般控制在建筑物屋顶的1.5~2倍高度内。
同时,还需要考虑烟道的自清洁能力,烟道内壁的材质、光滑度等也应作出规定和要求。
GB51251一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一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是保障建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标准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具有指导意义。
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是我国新颁布的一项标准,旨在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
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特别是在火灾发生时,烟雾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因此,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变得至关重要。
二、技术标准概述1. 标准目的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内烟气积聚的有效排除,提供人员疏散和消防通道的安全。
它为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提供了具体规范。
2. 适用范围该技术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防烟排烟系统,包括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住宅楼等。
无论建筑的用途如何,都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
3. 技术要求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包含了以下方面的技术要求:- 防烟门和排烟口的设置要求;- 排烟风机和排烟管道的设计和使用;- 火灾探测与自动控制设备的要求;- 防烟和排烟系统的测试与检验。
三、防烟排烟系统设计1. 防烟门和排烟口防烟门和排烟口的设置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GB51251-2023技术标准,这些门和口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例如,防烟门应设置在人员疏散通道中,以便迅速疏散烟雾。
2. 排烟风机和排烟管道排烟风机是防烟排烟系统的核心设备,它通过排烟管道将烟气排出建筑。
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排烟风机和管道的设计必须满足烟雾排出的要求,同时确保排烟系统的高效运行。
3. 火灾探测与自动控制设备火灾探测与自动控制设备在防烟排烟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标准规定了火灾探测器的类型、布置和安装要求,以及自动控制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要求。
四、防烟排烟系统的使用与维护1. 系统使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使用要求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防排烟设计是建筑消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保障建筑物的火灾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设计规范的角度,介绍防排烟设计中需要遵守的几个重要规范。
首先,要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的相关规定。
该规范明确了各类建筑物的防火要求,并对防排烟系统的功能、设备、布置、连接管道、排烟出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设计者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高度、面积等特点结合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保排烟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其次,要遵守《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规范》(GB 51251-2017)中的相关规定。
该规范对防排烟系统的控制与监测设备、设备间隔、控制方式、传感器、控制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
设计者应根据建筑物的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选择设备和布置位置,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和优化设计,确保排烟系统的有效运行和控制。
此外,还要遵守《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GB 50084-2016)的规定。
该规范对排烟系统的烟气排放要求、排烟管道、支撑及固定装置、消防阀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设计者应根据建筑物的布局和要求,合理设计排烟管道的大小、长度、坡度等参数,并保证管道的牢固和可靠,以及合理设置消防阀门,确保排烟设备的正常运行。
此外,排烟设备的选型和设计应结合建筑物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合适的设备型号和参数。
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设备及管道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耐火、耐高温、阻燃等性能要求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规定。
最后,设计者还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仿真分析和实际测试,确保排烟系统的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通过排烟系统的模拟计算和实际测试,验证设计方案的有效性,并对系统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提高系统的排烟效果和操作性。
综上所述,防排烟设计规范是保障建筑物火灾安全的重要环节,设计者应遵守相关规范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并进行仿真分析和实际测试,以确保防排烟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对建筑物和人员的威胁,确保火灾安全。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当今世界很多重特⼤⽕灾事故造成⼈员⼤量伤亡和财产的重⼤损失,主要是⽕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
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
浓烟给⽕灾现场受困⼈员向外逃⽣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的浓烟使⼈视线不清,找不到逃⽣之路,呼吸困难,吸⼊浓烟还会中毒,甚⾄窒息死亡,逃不出⽕场。
另外,浓烟还给进⼊⽕场进⾏救援的⼈员增加障碍,使⼈看不见前进道路,⾏动延缓,搜救⽬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的时间和机会。
有时甚⾄救⼈未成,反⽽被烟⽕所困,危及救援⼈员的⾃⾝安全。
造成⽕灾现场⼈员逃⽣难,救援⼈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
例如:2003年2⽉18⽇韩国⼤邱市地铁⽕灾,⽕灾发⽣后,车站电⼒照明设备⽴即⾃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车上被困⼈员⽆法逃⽣,救援⼈员因有毒⽓浓烟威胁,⼀时难以接近现场救⼈,造成140⼈死亡,99⼈失踪,130⼈受伤。
⼜如,2004年8⽉1⽇巴拉圭⾸都亚松森市的“YcuoBolanos”多层超市⽕灾,⽕灾发⽣后熊熊⼤⽕和滚滚浓烟⼏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和救⽕⼯作,被烟⽕围困⼈员⽆法逃⽣,造成464⼈死亡,520⼈受伤。
这两起特⼤伤亡的⽕灾事故⾜以说明⽕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
如果这两起⽕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动排烟风机,把有毒⽓体和浓烟排⾛,就不会造成如此重⼤的伤亡事故。
很多⾼层建筑、地下⼯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灾事故造成⼈员重⼤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灾发⽣时能有效地控制烟⽓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救灾⼯作起着关键的作⽤。
它关系到救灾救⼈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保养好,保证使⽤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防排烟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要求和规范。
下面是关于防排烟设计规范的一些说明。
1.设计原则:(1)人员安全优先。
设计应以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可靠性。
设计应确保防排烟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经济性。
设计应经济合理,尽可能节约建筑成本。
(4)可操作性。
设计应便于操作和维护,方便人员操作和维护设备。
2.设计要求:(1)烟气排出量。
建筑物内的烟气排出量应根据建筑用途和人员密度合理确定。
(2)排烟口数量和布置。
排烟口的数量和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和防火分区确定,排烟口应位于通风防烟分区的最高点。
(3)排烟管道的防火性能。
排烟管道应符合相应的防火标准,应采用非燃材料制作。
(4)排烟系统的控制。
排烟系统应采用自动控制,能够根据火灾情况自动启动和停止,确保排烟系统的可靠性和高效性。
(5)排烟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设计应考虑排烟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设计应合理,方便人员操作和维护设备。
3.设计参数:(1)排烟风量。
排烟风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尺寸、高度、使用功能等确定,通常按照建筑物可迅速疏散人员的要求确定。
(2)排烟口的尺寸。
排烟口的尺寸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人员密度确定,通常按照单位面积烟气排放量来确定。
(3)排烟风机的功率。
排烟风机的功率应根据建筑物内的烟气排放量和排烟系统的阻力来确定。
(4)排烟管道尺寸。
排烟管道的尺寸应根据排烟系统的风量和阻力来确定,通常采用圆形或矩形截面。
4.设计检验:(1)防排烟设计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应通过模拟实验和理论分析进行检验,确保设计的可行性。
(2)设计方案应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设计方案应经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设计的实施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防排烟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要求和规范。
设计应以人员安全为首要目标,同时考虑设备的可靠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1. 引言建筑防烟排烟是保障人们在火灾发生时安全疏散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确保建筑物内部火灾时能够及时排烟,防止烟气蔓延影响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内部各类房间、楼层和走道的防烟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2. 设计要求2.1 防烟门防烟门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防烟门应能够防止烟气通过,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烟门应能够承受火灾时的高温,保持稳定性能;•防烟门的操作应简便可靠,能够通过自动或手动方式控制。
2.2 排烟通道排烟通道是将建筑物内部烟气排放到室外的通道,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排烟通道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高处,保证烟气能够顺利排放;•排烟通道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烟气倒灌;•排烟通道应设置排烟风机,保证排烟能够顺利进行。
3. 施工要求3.1 材料选择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中,应选择合适的材料,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常用的材料有:•防火板:用于制作防烟门和防烟隔墙,能够耐受高温;•防火玻璃:用于制作防烟门的窗户,具有防火性能;•不燃材料:用于制作排烟通道和防烟隔墙,能够有效隔热。
3.2 施工工艺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应按照以下工艺进行:•完善设计图纸:根据实际需要,制作清晰的设计图纸;•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确保工人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质量把关: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4. 验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验收应满足以下标准:•防烟门的密封性能达到设计要求;•防烟门的操作灵活可靠;•排烟通道无堵塞或泄漏现象;•排烟风机正常运行,排烟效果良好。
5. 维护管理为了保证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长期稳定工作,需进行定期维护管理:•定期巡检:定期对防烟门、排烟通道和排烟风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清洁保养:定期清洁排烟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6. 总结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本技术规范旨在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讲解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讲解1. 引言建筑防排烟系统是现代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排除烟雾,确保建筑内部的安全。
本文将对建筑防排烟系统的技术规范进行讲解,以保证其设计与实施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2. 规范概述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对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目的是确保建筑防排烟系统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排烟,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 技术要求3.1 设计要求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需满足以下要求: - 根据建筑的类型、用途和占地面积等因素确定适当的排烟设计方案; - 考虑建筑内部的空气流动情况,合理设置排烟口的位置和数量; - 选择适当的排烟设备和控制装置,确保其性能和可靠性; - 合理布置排烟通道,确保烟雾能够顺利排出建筑。
3.2 施工要求建筑防排烟系统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系统的安装质量; - 确保排烟设备和管道的密封性能,防止漏气; -安装传感器和控制装置时,要确保其准确可靠; - 进行系统的绝缘和防火处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3.3 调试要求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调试应满足以下要求: - 对排烟设备和控制装置进行全面测试,确保其工作正常; - 调试排烟通道,确保烟雾能够顺利排出建筑;- 检查传感器和控制装置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 进行模拟火灾测试,验证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
3.4 运行和维护要求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 建立健全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系统; - 建立完善的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随时掌握系统的运行状况; - 定期对排烟设备和控制装置进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可靠性; - 定期进行系统测试和演练,提高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
4. 相关标准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实施应参考以下标准: - GB 50016-2014《建筑防排烟设计规范》; - GB 50084-2017《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 GB 50157-2013《建筑自动化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183-2012《建筑电气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
建筑防排烟技术规范
建筑防排烟技术规范建筑防排烟技术规范主要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时引发烟雾蔓延的事故。
下面是一份1000字左右的建筑防排烟技术规范的范文:建筑防排烟技术规范一、总则1.1 为了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预防和控制火灾,安装和使用防排烟系统是必要的。
1.2 建筑防排烟技术规范适用于商业建筑、办公楼、公共建筑等。
二、防排烟设计要求2.1 建筑内防排烟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火灾风险等级进行设计和规划。
2.2 建筑物应设置有防火门、防火墙和防火通道,以便及时疏散人员和阻挡烟雾的蔓延。
2.3 防排烟系统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能根据火灾状况自动启动和关闭。
2.4 防排烟系统应配备有独立的电源和备用电源,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正常运行。
三、防排烟系统的构成3.1 防排烟系统由排烟风机、排烟管道、排烟口、排烟控制设备等组成。
3.2 排烟风机应具备防爆和耐高温的特性,确保在火灾时能正常工作并排出大量的烟雾。
3.3 排烟管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烟雾能快速排出建筑物。
3.4 排烟口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高区域,以便快速排出烟雾。
3.5 排烟控制设备应具备自动控制和监测功能,能根据火灾状况及时启动和关闭排烟系统。
四、防排烟能力和烟气控制4.1 防排烟系统应具备足够的风量和排烟能力,能有效地将烟雾排出建筑物。
4.2 烟气控制应根据火灾状况和烟气扩散特性进行调控,避免烟雾进入人员疏散通道,影响疏散效果。
4.3 防排烟系统应设置有烟雾探测器和温度探测器,能及时感知火灾状况。
五、运行和维护5.1 防排烟系统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5.2 防排烟系统的电源和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稳定工作。
5.3 防排烟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其操作和维护。
5.4 防排烟系统的维修和更换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结语:通过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出建筑防排烟技术规范的重要性和严谨性。
建筑防排烟技术规范的实施,不仅能提高建筑物内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系数,还能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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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
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
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二.自然通风方式2.1按1.2条规定需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且开口外窗面积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时,宜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1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2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可自然通风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如图2.1-1);3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居住建筑外,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可开启窗自然通风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如图2.1-2)。
2.1-1带凹廊的防烟楼梯间 2.1-2两个不同朝向有开启外窗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2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如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宜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1按本措施1.3条中规定的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地下和地上房间等;2多层建筑中的中庭及高层建筑中净空高度小于12m 的中庭;3建筑面积小于2000m2的地下汽车库。
2.3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场所,其自然通风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2,且顶层可开启面积不宜小于0.8 m2;3中庭、剧场舞台可开启外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建筑面积的5%;4需要排烟的疏散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5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6其他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7建筑面积大于500 m2且净空高度大于6m的大空间场所,不应小于该场所地面面积的5%;2.4自然排烟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上。
当设置在外墙上时,排烟口底标高不应低于室内净高度的1/2,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同时自然通风口的开启方向应沿火灾气流方向开启;2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当室内净高超过6m、且具有对流条件时,不宜超过35m。
2.5建筑面积大于500 m2 且室内净高大于6m时的中庭、展览厅、观众厅、营业厅、体育馆、客运站、航站楼等公共场所采用自然排烟时,应设置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或由其他电动设施控制启闭的自动排烟窗。
自动排烟窗附近同时应设置便于操作的手动开启装置。
2.6设置在外墙上的自动排烟窗其净面积按下列要求确定:1当开窗角度大于70°时,其面积可按窗的面积计算;2当开窗角度小于70°时,其面积近似按公式(4.9.6)计算窗的有效排烟面积:(2.6)式中—有效排烟面积(m2);—窗的面积(m2);—窗的开启角度。
3当采用侧拉窗时,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计算;4当采用百叶窗时,其面积按窗的有效面积计算。
窗的有效面积为窗的净面积乘以系数。
根据实际工程经验,当采用防雨百叶窗图2.6时,系数取0.6;当采用一般百叶窗时,系数宜取0.8。
三.机械防烟(加压送风)3.1建筑中下列场所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2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3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或合用前室);4高层建筑的封闭避难层(间);5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3.2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
3.3当建筑的地下部分为三层或三层以上,或当地下最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时,设置的防烟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
当地下为一到两层,且地下最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时,所设置的封闭楼梯间在首层有直接开向室外的门或有不小于1.2 m2的可开启外窗时,其楼梯间可不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
3.4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加压送风量应经计算确定。
常用的基本计算方法如下:1压差法:当疏散通道门关闭时,加压部位保持一定的正压值所需送风量。
(3.4-1)式中—加压送风量(m3/h);0.827 —漏风系数;—门、窗缝隙的总有效漏风总面积(m2);门缝宽度:疏散门0.002~0.004(m)电梯门0.005~0.006(m)—压力差(Pa);疏散楼梯间取40~50Pa;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取25~30Pa—指数(一般取2);1.25 —不严密处附加系数;2开启着火层疏散门时,为保持门洞处风速所需的送风量:(3.4-2)式中—加压送风量(m3/h);—一樘门开启的断面积(m2);—开启门洞处的平均风速(m/s),取0.7~1.2 m/s;—背压系数,根据加压间密封程度取0.6~1.0;—漏风附加率,取0.1~0.2;—同时开启门的计算数量;对于多层建筑和20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取2,20层及20层以上取3。
注1,当前室有2个或2个以上门时,其风量按计算数值乘以1.50~1.75确定,开启门时,通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m/s2,在多层建筑中,若地下仅有一层疏散楼梯间,按上述公式计算时,公式中n取1,通过门洞处的风速v应适当加大,宜取0.9 m/s~1.20 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