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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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号灯的含义
1.非闪灯含义
(1)绿灯 表示车辆可以通行,在平面交叉口,面对绿灯 的车辆可以直行、左转或右转,左转车辆必须让合法通行 的其它车辆和行人先行。
(2)红灯 表示不允许车辆通行,面对红灯的车辆不能超 过停车线。
(3)黄灯 表示即将亮红灯,车辆应该停止。
2.闪灯
(1)红闪灯 警告车辆不能通行
4.1.1 信号灯设置时应考虑路口、路段和道口三种情况。 4.1.2 应根据路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口信号灯 的设置。 可设置专用于指导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信号灯及相应配套设施。 4.1.3 应根据路段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段信号灯设置。 4.1.4 在道口处,应设置道口信号灯。 4.1.5 在设置信号灯时,应配套设置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和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具体规定
P161-162
五、 信号灯对于减少交叉口交错点的作用
车流经过交叉点形成汇合点、冲突点和分离点(统称交 错点),这是事故经常发生和影响交叉口通行能力的焦点所 在。因此考虑设置控制信号,以减少交叉口交错来改善交叉 口通行条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
信号灯减少平面交叉口交错点效果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交通信号 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计算 计算示例
第一节 交通信号
一、交通信号
在道路上用来传递具有法定意义指挥交通流通行或停止 的光、声、手势等,都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是空间上无法 实现分离原则的地方,主要在平面交叉口上,用来在时间上 给交通流分配通行权的一种交通指挥措施。。
主要道路 次要道路
市区
郊区
市区
郊区
1
1
500
350
150
105
≧2
1
600
420
150
105
≧2 ≧2
600
420
200
140
1
≧2
500
350
200
140
(2)中断主要道路连续车流量的最小流量依据:
交叉口上,主要道路交通量大时,次要道路穿越主要道 路会发生困难,因此常用信号灯使主要道路车流产生中断, 使次要道路车辆通过。以此为出发点的最小车流也以主次道 路同一日第8位小时交通量为依据。
4.8 闪光警告信号灯设置 在需要提示驾驶人和行人注意暸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处,宜设置闪光 警告信号灯。 4.9 路口信号灯设置的交通事故条件 4.9.1 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从事故原因 分析通过设置信号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应设置信号灯。 4.9.2 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应设 置信号灯。 4.10 路口信号灯设置的综合条件 4.10.1 当表1、表2和4.9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达到80%时,路 口应设置信号灯。 4.10.2 在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有特别要求的路口,如常用警卫工作路 线上的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协调控制范围内的路口等,可设置信 号灯。
(2)黄闪灯或两个黄灯交替闪烁 表示车辆可以通行,但 必须小心
3.箭头灯
(1)绿色箭头灯 表示车辆只允许沿着箭头所指的方向通 行
(2)红色或者黄色箭头 表示仅对箭头所指的方向起红灯 或黄灯的作用。
4.其它专用于自行车和行人的信号灯
红灯停止,绿灯可以通行 我国《交通管理条例》对交通信号灯的定义基本与国际 一致,另外有一条就是:右转弯车辆和T形交叉口右边无人 行道的直行车辆,遇到黄灯或红灯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 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这种规定只在不用箭头 灯时采用。
通常道路上使用的交通信号由灯光信号和 手势信号。灯光信号是通过通过交通信号 灯的灯色来指挥交通;手势信号则由交通 管理人员通过法定的手势动作姿势或指挥 棒来指挥交通,仅在交通信号灯出现故障 或信号灯的地方使用。
交通信号灯的种类有: ①普通非闪灯,即常见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 ②箭头信号灯,它是专门分离各种不同方向的交通流,只 设在设有专用车道的交叉口上才能生效,并对其提供专门通 行时间的信号灯。 ③闪烁灯,普通红、黄、绿灯或绿色箭头灯,在起亮时, 按照一定的频率闪烁,以补充其它灯色所不能表达的交通指 挥意义.
表9-5
交错点类型
项目
分叉点 汇合点 左转车流冲突点 直行车冲突点 交错点总数
无信号控制
相交道路条数
3条 4条 5条
3
8
15
3
8
15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2 45
0
4
5
9
32 80
有信号控制
相交道路条数
3条 4条 5条
2或1 4
6
2或1 4
6
1或0 2
4
0
0
0
5或2 10 16
(a) 无信号T形交叉口冲突点情况 (b) 有信号T形交叉口冲突点情况
交叉口服 相当于美国 信号交叉口的 信号交叉口高峰 色等信号周 务水平 的服务水平 延误时间(s) 时延误时间(s) 期长度(s)
一
A-C
二
D-E
三
F
<30 30-180 >180
<30 30-360 >360
<70 70-100 >100
美国《通行能力手册》规定的信号交叉口服务水平 表9-8
服务水平 平均停车延误(s) 服务水平 平均停车延误(s)
中断主要道路连续车流的最小车流依据
表9-2
进口普通车道数
主要道路车辆数(pcu/h) 次要车道车辆数(pcu/h)
(双向进口道的总和) (单行车流量较高者)
主要道路 次要道路 市区
郊区
市区
郊区
1
1
750
≧2
1
900
≧2
≧2
900
1
≧2
750
525
75
52
650
75
52
630
100
70
525
100
70
A
≤5
D
25.1-40
B
5.0-15
E
40.1-60
C
15.1-25
F
>60
北京市市政设计院建议的服务水平
表9-8
服务水平 路口交通负荷系数V/C 车辆通过路口平均损失时间
(s) 红灯平均阻车长度(s)
乘客与驾驶员在路口的感受
一
二
三
≤0.5 0.6~0.9 0.8~1.0
≤30 30~40 40~50
二 、信号交叉口的服务水平
服务水平是描述交通流内的运行条件及驾驶员与乘客对 其感受的质量标准。
一般的描述因素有:速度和行驶时间、驾驶自由度、交 通延误、间断、舒适、安全、方便等
交叉口是延误发生的主要场所,国内外常用平均延误作为 评价交叉口服务水平的指标。
我国信号交叉口以延误为标准的服务水平
表9-7
(6)其它依据: 上述没有一条符合情况下,在第1、2、3挑中有两条 或更多满足规定值80%或以上的应考虑设置信号灯。
3.我国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规定
0 06 年我 国规 定的 路口 设置 信号 灯的 交通 量标 准表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
规范
4 信号灯设置条件 4.1 信号灯设置条件总则
4.2 路口信号灯设置
路口按形状主要可分为:十字形、斜交、T形、Y形、错位T形、错位Y形、多路、 环形路口。 4.2.1 十字形路口、斜交路口、T形路口、Y形路口 ——当相交的两条道路均为干路时,应设置信号灯。 ——当相交的两条道路中有一条为支路时,应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 ,确定是否设置信号灯。 4.2.2 错位T形路口 ——错位间距小于50米时,可视为一个十字路口或斜交路口,按4.2.1条设置信号灯 。 ——错位间距大于50米时,可视为两个T形路口,分别按4.2.1条设置信号灯。 注 :错位间距指两条错位道路相邻的路缘线间距离。 4.2.3 错位Y形路口、多路路口 应进行合理交通渠化后,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信号灯的设置。 4.2.4 环形路口 应根据环形路口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信号灯的设置。
(c) 有信号T形交叉口冲突点情况
图9-1 三条路交叉(T形交叉口)
(a)无信号交叉口冲突点情况 (b)有信号交叉口冲突点情况
图9-2 四条路交叉(十字形交叉口)
第二节 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 及服务水平分析
一、信号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信号交叉口的通行能力是在一定的交通、车行道和信号设计 条件下,某一指定入口引道单位时间内所能通过的最大车辆数。 我们在研究整个交叉口的通行能力是基于各入口引道通行能力基 础上的所有入口断面的通行能力之和。
在分析交叉口通行能力时,又可把它分为规划设计通行能力 和实际运行状况通行能力。前者在规划设计阶段不考虑信号设置 的细节,只是概略性地评价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后者是对正在运 行的某一具体交叉口进行分析,考虑了交通、车行道和信号设计 等诸多细节,以评价该交叉口的各项性能,提出治理或改造的建 议。由于交通信号强制使车流由连续流变为间断流,即减少了各 向车流有效通行时间,随之降低了各引道通行能力。
(3)最小过街行人流量依据: 行人过街数量大时,为确保行人人安全应设置人行横道信 号灯,最小行人过街行人流量也以同一日第8小时的车流量和 过街行人流量为依据。
(4)学童过街依据: 学童往返学校通过主要道路尤其是学校附近道路应考虑设 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5)交通事故记录依据: 一年中发生5次或更多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在100美 元以上的交通事故路口(车辆交通量不小于1、2、3 规定的80%)应设置信号灯。
≤50
舒适通 畅
≤100
接近饱 和
≤150
常呈混 乱
四 1 50 >150 阻塞
三、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影响因素
影响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的主要因素由三个: ①车行道条件,即交叉口的基本几何特征; ②信号设计条件,即信号灯配时的各项参数; ③交通条件,即交叉口交通流的各项特性。
1.车行道条件,包括交叉口形式、车道数、车道宽度、 坡度和车道功能划分(包括停放车道)。
3.全感应式信号。该信号的所有相位全由传动监测器来控 制。一般每个相位都规定最小与最大绿灯时间。
四、交通信号灯设置的依据
一般交通量发展到超过交叉口自身所能处理的能力时,在 这种交叉口上加设交通信号。
美国:
1.设置交通信号需做的调查工作: (1)车辆与人行道的交通量; (2)进口道上的车辆行驶速度; (3)交叉口的平面布置; (4)交通事故及冲突记录; (5)可穿越临界空档; (6)延误。
4.3 用于路口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设置的 交通流量条件
路口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表9-4所列数值时,应设 置信号灯。
路口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超过表9-5所列 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4.4 路口非机动车信号灯设置 对于机动车单行线上的交叉口,在与机动车交通流相对的进口应设置非机动车信 号灯。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路口距停车线25m范围内不能清晰视认用于指导机动车通行的 信号灯的显示状态时,应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其它特殊情况下,如通过交通组织仍不能解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冲突,宜设置非 机动车信号灯。 4.5 路口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 在采用信号控制的路口,已施划人行横道标线的,应相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4.6 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设置原则 在有专用转弯机动车道的路口,若采用多相位的相位设置方式,应设置方向指示 信号灯。 在全天24小时均不采用多相位的相位设置方式的路口,不应设置方向指示信号灯。 4.7 车道信号灯设置 在可变车道入口和路段、隧道、收费站等地,应设置车道信号灯。 在城市快速路进出口等地视实际情况可设置车道信号灯。
Person 1
Person 1
在没有实施多相位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
绿灯亮时,允许各行驶方向的车辆进入交叉口
红灯亮时,只允许右转车辆沿右转专用车道行进, 但不得影响横向道路上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继续行驶,通过交 叉口;没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在停车线后等候绿灯
三、交通信号的控制方式
把调查结果,同《统一交通实施细则》所规定设置信号灯依据的最小值比较, 确定设置交通信号是否合理
2.美国设置信号灯的依据
(1)最小车流量依据
主、次带路上同一日第8位(从大到小排列)小时的交 通量达到下表中所列的最小交通量,即为符合此依据。
最小车流依据
表9-1
进口普通车道数
主要道路车辆数(pcu/h) 次要车道车辆数(pcu/h) (双向进口道的总和) (单行车流量较高者)
根据所采用的控制装置不同,交通信号一般有三种控制方 式:
1.预定周期式信号。周期长、相位、绿灯时间、转换间隔 都是事先确定的。信号通过规定的周期运行,周期长和相位 都恒定不变。
2.半感应式信号。主干道总保持绿灯直到设在次干路上的 探测器探到有车辆到达。信号经过转换后为次干路显示绿灯 直到次干路全部车辆通过或达到预定的最大绿灯时间。在绿 波信号系统中分配给次干路的绿灯时间必须限制在预定的时 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