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1.课程性质《金融法》课程是面向法学、经济、金融学生的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主要授课对象是已经简单掌握金融、法学等基本知识的学生,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金融法、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等知识,以适应社会对大学生基本素质的要求,同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
2.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金融法》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金融调控法、金融机构组织法、金融业务管理法、金融监管法。
本课程学习难度一般,重点突出,可满足高职高专金融法教学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的需要。
但为了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是非常必要的。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还应该注意完成一定的课后习题,这有助于学生对问题的进一步理解。
授课的老师应该注重在授课过程中尽量能够结合实例,用比较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学生理解金融法理论,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充分运用资料卡、案例分析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自编一定的习题,让学生通过做题目来理解书本中的内容。
3.本课程的基本内容本书共十一章,包括:金融法总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二、课程的教学层次在课程中,对教学内容分成了解、掌握、运用三个层次要求。
对于书中案例分析、参考资料部分的部分,以学生自学为主,不作考试要求。
第二部分教学过程建议一、教学形式建议1.本课程的教学以学生学习文字教材的基本内容为主,系统全面地学习金融法十一个篇章的基本内容。
各教学点应聘请有一定经验的法学教师进行面授辅导。
2.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帮助学生讲解一些习题及关键的案例。
3.整个教学过程中,各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书面作业3~4次,教师应该批改,对学生普遍出现的问题在公开场合予以纠正。
李良雄王琳雯《金融法》(第3版)-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金融法实务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课程编号: 070277开课院(部):金融学院本课程学时学分:48学时3学分适用专业:金融学类专业开课学期:第5学期先修课程:《金融学》、《中央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国际金融》等一、课程简述《金融法》是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其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金融主体和金融行为为对象,全面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理论诠释和实践引导。
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金融法的理论知识,熟悉我国主要金融法律的内容,熟练解决金融业务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不仅实现对我国金融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深入的法学认识,使其在今后金融管理或其他有关经济工作中懂法、执法、不犯法,而且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金融法规方面的实际操作和研究,成为有熟悉金融、通晓法律、善于经营的复合型金融人才。
二、课程要求(一)教学方法本课程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主要有:1.课堂讲授方法,即在有限的时间内浓缩课程精华,突出重点难点,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金融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观点。
2.案例分析方法,即精选了大量典型案例,以案例带动理论知识的阐析,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本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同时,选择电视金融法制类栏目的录像或光盘,有针对性的引导学生从法律的视角去分析金融问题。
3.课堂讨论、辩论方法,即改变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模式,采取分组课堂讨论、学生自我讲授、相互辩论等方法,使学生成为学习主体。
4.课外延伸阅读和法务实践方法,即开列思考题目及推荐书目,引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阅读参考书目;同时,组织学生进行法庭审判观摩,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熟悉法律审判程序,掌握基本审判技巧,增强运用知识的能力。
5.聘请金融实务部门专家指导方法,即聘请金融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律师事务所等资深法务专家,以专题讲座、热点座谈、实务指导等方式,扩大学生金融法律实务视野,夯实金融法理论基础。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本课程旨在为学生提供金融法规的基本知识和理解,以及相关实践技能的培养。
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将掌握金融领域的法规要求,了解金融市场的监管机制,熟悉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具备在金融领域进行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1.掌握金融法规基本概念、原则和适用范围;2.熟悉金融市场的法规要求和监管机制;3.理解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和合规要求;4.培养在金融领域进行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能力;5.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教学内容和安排1. 法律基础知识(2学时)•法律的概念和特征•法律体系和法律层级•金融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 金融法规概述(4学时)•金融法规的定义和分类•金融法规的主要特点和作用•金融法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3. 金融市场的法律监管(6学时)•金融市场的法律监管机制•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金融机构的合规要求和监管制度4. 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8学时)•金融产品的定义和分类•金融产品的法律风险和合规要求•金融产品销售的法律规定和合规措施5. 金融风险管理与合规(10学时)•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金融企业的合规经营要求和控制措施•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和实践方法四、教学方法和学时安排1.授课:30学时(理论讲授、案例分析)2.讨论:10学时(学生自主讨论、小组讨论)3.实践:10学时(实地调研、模拟交易)4.作业:10学时(论文撰写、报告汇报)五、教材和参考资料教材: - 《金融法规教程》(主编:XX) - 《金融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主编:XX)参考资料: - 《金融法律法规手册》(主编:XX) - 《金融法律实务指南》(主编:XX)六、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1.平时考核(40%):包括课堂参与度、小组讨论、作业完成情况等。
2.期中考试(30%):针对理论知识进行书面考试。
3.期末考试(30%):综合考察学生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掌握情况。
新编金融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教学大纲:第一章金融法总论第二章银行组织法律制度第三章银行业务法律制度第四章货币管理法律制度第五章票据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第七章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第八章信托法律制度第九章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第十章保险法律制度第一章金融法总论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与金融法学密切相关的基本知识,包括金融的构成要素,金融的相关概念,金融法的概念、体系、基本原则,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中国金融体制和金融立法的概况。
第一节金融概述一、金融概念的产生和发展二、金融的相关概念第二节金融法概述一、金融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1)金融法的概念(2)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二、金融法律关系(1)金融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2)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2.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3.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三、金融法的体系(1)金融法的体系的概念(2)金融法的体系的构成四、金融法的基本原则(1)在稳定币值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则(2)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3)实行金融管理和金融经营相分离,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商业性金融业务相分离,适度地开展金融竞争的原则(4)与国际接轨原则第三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一、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制与立法(1)金融体制是指一国划分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业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制度系统,包括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制度体系四方面的内容。
目前,在发达工业化国家中,经过长时期的发展演变,基本上都形成了在法制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体,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证券和保险等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
(2)美国的金融体制与立法(3)英国的金融体制与立法(4)德国的金融体制与立法(5)日本的金融体制与立法(6)我国香港地区的金融体制与立法二、金融国际化与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第四节中国金融体制和金融立法一、我国金融体制的发展过程二、我国金融立法的沿革与现状三、WTO与我国金融立法改革研究(1)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不足(2)入世后我国金融立法的完善四、我国金融经营模式的选择五、世界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趋势和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完善(1)世界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趋势(2)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完善第二章银行组织法律制度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银行组织法律制度中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了解我国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涉外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金融法》课程教学大纲
《金融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楷体、小四、1.5倍行间距)F19125122、课程名称(中/英文):金融法/Financial Law3、学时/学分:36/24、先修课程:民商法、经济法5、面向对象:法学院本科学生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吴志攀,《金融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汪鑫,《金融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徐孟洲,《金融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Philip R. Wood, Law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Sweet & Maxwell,1980Nobert Horn, The Law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e, Kluwer Law and Taxation Publishers, 1989.二、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属于经济法理论系列课程的重要部分。
经济法理论系列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基础课程之一,该系列目前设置《金融法》(36学时/2学分)和《税法学》(36学时/2学分)两门课程。
金融法学作为经济法学科中的基本课程,在法学学科与其他金融领域都有广泛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层出不穷的金融立法为金融法学的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前景。
因此,学习和掌握金融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于将来从事与金融业和金融法有关的工作以及经济法学研究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期望学生能深刻地理解金融法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各国金融法制改革的趋势和立法技巧,提高学生的经济与法律素质,提高科研能力,掌握金融法理论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领域的许多应用。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教学内容及供参考的学时要求。
第一章导论(4学时)一、概述二、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三、金融法律关系四、金融法的体系五、金融监管六、金融宏观调控要求:了解金融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功能;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金融法基本原则、金融法的体系以及金融监管与金融宏观调控之间的关系等内容。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金融法课程编码:英文名称:Financial Law学时: 36 学分:2适用专业:法学课程类别:选修课程性质:专业课先修课程:民法、商法、经济法参考教材:金融法,法律出版社,强力,2004.8一、课程性质与任务金融法以金融法基本理论问题及前沿和热点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在学习金融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别讨论各个金融前沿课题的背景、研究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在掌握一定的金融法知识基础后,能够跟踪当代的金融法理论发展,使之更好的指导未来的金融法律实践。
本课程主要研究金融法基本理论,掌握我国及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体制、金融立法及发展趋势,学习掌握银行法律制度及货币法律制度。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金融法理论概念,能够启发式地引导学生关注当代金融改革的理论和实践。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认识到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特别是认识到当代国际范围内的金融法理论前沿发展与我国的金融改革实践的关系与联系,正确认识金融理论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三、课程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金融概述教学基本要求:了解金融的含义、金融形态,货币与金融、信用与金融的关系,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熟悉掌握货币与金融的关系,信用的职能、形式、信用与金融的关系,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重点:1.学习了解金融的含义、金融形态,货币与金融、信用与金融的关系2.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难点:货币与金融的关系,信用的职能、形式、信用与金融的关系,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教学基本内容:第一节金融一、金融与金融形态二、货币与金融三、信用与金融第二节金融市场一、金融市场的涵义二、金融市场的要素三、金融市场的类型第三节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章金融法概述教学基本要求:了解世界各国及我国的金融立法概况,掌握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和金融法的地位,熟悉掌握金融法的立法体系重点:1.世界各国及我国的金融立法概况2.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和金融法的地位3.金融法的立法体系难点: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教学基本内容:第一节金融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地位一、金融法的概念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三、金融法的地位第二节金融示的内容、体系及渊源一、金融法的内容二、金融法的体系三、金融法的渊源第三节金融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主要教学要求:了解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体制及其特征以及金融立法发展趋势,了解中国的金融体制及特征以及中国金融立法的发展趋势。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doc 15页)
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一、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
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
2、文字教材的编写要全面系统、条理清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自学;音像教材的制作要形象、活泼,结合实际进行案例分析。
3、学生应坚持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4、在教学过程中,中央电大将利用杂志、互联网、电视直播课堂、电话答疑、CAI课件等手段进行教学辅导或发布教学信息。
5、在可能条件下,教学过程中还应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6、教学过程要统一布置一定的复习思考题和做4次左右的作业。
7、本课程课内学时72,4学分,每年秋季开设。
第二部分编写原则与编写内容一、编写原则1、金融法规是面向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编写的,所以,必须充分考虑到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要适合学生自学。
考虑到电大学员的基础知识层度和不脱产学习的具体条件,要尽量立足于帮助学生自学和适应考试。
2、考虑到金融法的内容极其庞大,不可能将金融法规的所有内容和法律制度都涵概进去。
所以教材的内容应当注意突出重点,也就是突出与市场金融秩序有密切关系的金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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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0222B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学时:32 讲课学时:32 实验(上机)学时:
学分:2
适用对象: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货币银行学
一、教学目标
《金融法》是大学本科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全面了解掌握金融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金融法律规范的有关内容,完善学生的法学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金融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一)教学内容
本课程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其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阐述。
本课程在系统介绍金融法基础理论的基础上,重点讲述我国中央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现行的金融基本法。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
本课程的教学中贯彻课堂教授与课外阅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案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要求
学生应在学习《货币银行学》课程之后,学习《金融法》课程。
在学习《金融法》过程中,学生应自学《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法律条文。
(四) 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无论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或者其他工作,《金融法》的学习对于完善其知识结构及实际工作都有非常大的帮助。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教学课时分配
四、教学内容
第一章金融法总论
本章教学组织和设计:
第一节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金融法的渊源和体系
第三节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本章重点和难点: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的金融立法概况、金融法体系、金融机构的概念及分类、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课程的考核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了解金融的含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理解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和金融法的地位;掌握金融机构的概念及分类;掌握我国金融法体系及金融法的基本原则;运用金融机构的法律原理、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复习思考题:
1、简述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金融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3、简述金融法的地位和体系。
4、金融机构的概念及分类
第二章中央银行法
本章教学组织和设计:
第一节中央银行法概述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职能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货币政策
第四节中央银行的业务
本章重点和难点:
中央银行法律地位类型、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与职责、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
课程的考核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中央银行的概念与职能;了解中央银行法的概念;理解中央银行法律地位类型、组织机构;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职责;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理解中国人民银行业务范围及特点等内容;运用中央银行独立性理论及货币政策理论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复习思考题:
1、简述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类型。
2、简述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3、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有哪些?
4、法律禁止中国人民银行从事的业务有哪些?为何要禁止从事这些业务?
第三章金融监督管理法
本章教学组织和设计:
第一节金融监督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和难点:
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我国金融监管的体制、银监会监管法定监管措施。
课程的考核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金融监管的概念及金融监管法的概念;掌握金融监管法的基本原则;了解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分类;掌握我国金融监管的体制;理解金融监管的内容;掌握银监会法定监管对象及监管措施;理解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理解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等;运用金融监管法的基本原则及银监会法定监管措施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复习思考题:
1、简述金融监管的概念。
2、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各自监管对象是什么?
3、我国金融监管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中国银监会有哪些法定监管措施?
5、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哪些好处?
6、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哪些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7、中国银监会有哪些职责?
第四章商业银行法
本章教学组织和设计:
第一节商业银行法概述
第二节商业银行的设立、组织
第三节商业银行的业务
第四节商业银行的接管、终止
本章重点和难点:
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原则、商业银行的概念及法律地位、我国商业银行法对存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制度。
课程的考核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商业银行的概念、特点;了解商业银行法的概念;掌握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商业银行的设立与组织;了解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掌握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基本规则;理解贷款业务基本规则及其他业务基本规则;理解商业银行的接管;掌握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制度等基本内容;运用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原则及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制度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商业银行的概念和内涵。
2、简述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原则。
3、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4、如何理解商业银行的职能及法律地位。
5、简述商业银行接管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6、简述我国《商业银行法》是如何对存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7、简述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制度的意义。
第五章商业银行业务法
本章教学组织和设计:
第一节存款法律制度
第二节贷款法律制度
第三节中间业务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和难点:
储蓄存款管理的法律规定、银行卡管理的法律规定、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贷款程序及不良贷款的监管、中间业务的分类。
课程的考核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存款的分类及储蓄与单位存款的差异;理解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掌握储蓄存款业务法律规定;掌握银行卡管理的法律规定;掌握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了解贷款的法律性质、种类、期限;理解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掌握贷款的程序规则不良贷款的监管;了解中间业务的概念,中间业务立法;掌握中间业务的分类;运用储蓄存款业务法律规定、银行卡管理的法律规定、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等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复习思考题:
1、简述我国存款的概念及法定分类。
2、简述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3、简述中间业务的概念及特点。
4、简述不良贷款的概念及分类。
5、简述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6、贷款的程序规则是什么?
第六章担保法
本章教学组织和设计:
第一节担保法概述
第二节保证
第三节抵押
第四节质押
本章重点和难点:
保证法律制度、抵押法律制度、质押法律制度。
课程的考核要求:
通过学习担保法这章的内容,了解担保的概念、法律性质及种类;掌握保证法律制度;掌握抵押法律制度;理解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法律制度等基本内容。
从总体上掌握担保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实务。
运用保证法律规定、抵押法律规定、质押法律规定等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复习思考题:
1、简述保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2、简述保证期间的概念及性质。
3、简述一般保证的概念及特征。
4、简述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及特征。
5、简述保证合同的内容。
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7、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哪些财产不可以抵押?
8、抵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9、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0、简述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五、考核方式、成绩评定
本课程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依据平时作业、及出勤情况打分,占30%-40%;期末考试成绩:采取开卷笔试方式,占60-70%。
正文(宋体,小四号字)
六、主要参考书及其他内容
1、朱大旗.《金融法(第三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3月版。
2、陈笑影,束景明,王燕华.《金融法》.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6年5月版。
3、陶广峰.《金融法》.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
4、李爱军.《后危机时代:我国金融安全的法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版。
5、彭兴庭.《金融法制的变迁与大国崛起》.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年4月版。
6、张秀全,李智.《新编金融法案例教程》.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4年2月版。
7、刑会强.《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保护与救济》.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年5月版。
8、张斌.《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与判解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年12月版。
9、黄达.《金融学(第三版)》(货币银行学(第五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版。
执笔人:
教研室主任:
系教学主任审核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