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3(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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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编情况简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编情况简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编情况简介一、修编目的1、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量、计价行为制定好准则。

2、为了与当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变化规定相适应,使其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

3、为了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日益发展的需要,促使规范的内容不断更新完善。

4、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统一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体系。

二、修编的必要性1、相关法律等的变化,需要修改计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实行工伤保险,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规定;财政部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等规费方面的变化,需要修改计价规范。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修订,为“08规范”的修改提供了基础。

2、“08规范”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需要修改计价规范“08规范”实施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充分肯定,从《建筑》、《建筑经济》、《建筑时报》、《工程造价》、《造价师》等报纸杂志刊登的文章来看,“08规范”对工程计价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些法律工作者从法律角度对强制性条文进行了点评;一些理论工作者对规范条文进行了理论探索;一些实际工作者对单价合同、总价合同的适用问题,对竣工结算应尽可能使用前期计价资料问题,以及计价规范应更具操作性等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

3、一些作为探索的条文说明,经过实践需要进入计价规范“08规范”出台时,一些不成熟的条文采用了条文说明或宣贯教材引路的方式。

经过实践,有的已经形成共识,如计价风险分担、物价波动的价格指数调整、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处理等,需要进入计价规范正文,增大执行效力。

4、附录部分的不足,需要尽快修改完善一是有的专业分类不明确,需要重新定义划分,增补“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等专业;二是一些项目划分不适用,设置不合理;三是有的项目特征描述不能体现项目自身价值,存在缺乏表述或难于描述的现象;四是有的项目计量单位不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五是有的计算规则界线划分不清,导致计量扯皮;六是未考虑市场成品化生产的现状;七是与传统的计价定额衔接不够,不便于计量与计价。

13清单计价规范

13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图书简介:本书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规范的编制情况、主要内容及依据;对条文进行了详解;对如何应用规范体系,不仅说明了应注意的事项,而且列举了典型工程实例和应用案例。

本辅导教材有助于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该规范体系,也可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有关单位宣贯培训使用,为发承包双方在实际工作中提供参考。

图书简介本书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规范的编制情况、主要内容及依据;对条文进行了详解;对如何应用规范体系,不仅说明了应注意的事项,而且列举了典型工程实例和应用案例。

本辅导教材有助于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该规范体系,也可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有关单位宣贯培训使用,为发承包双方在实际工作中提供参考。

清单计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规范说明:说明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

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北京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835),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下划线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目录1 总则2 术语3 一般规定3.1 计价方式3.2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3.3 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3.4 计价风险4 工程量清单编制4.1 一般规定4.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4.3 措施项目4.4 其他项目4.5 规费4.6 税金5 招标控制价5.1 一般规定5.2 编制与复核5.3 投诉与处理6 投标报价6.1 一般规定6.2 编制与复核7 合同价款约定7.1 一般规定7.2 约定内容8 工程计量8.1 一般规定8.2 单价合同的计量8.3 总价合同的计量9 合同价款调整9.1 一般规定9.2 法律法规变化9.3 工程变更9.4 项目特征不符9.5 工程量清单缺项9.6 工程量偏差9.7 计日工9.8 物价变化9.9 暂估价9.10 不可抗力9.11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9.12 误期赔偿9.13 索赔9.14 现场签证9.15 暂列金额10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10.1 预付款10.2 安全文明施工费10.3 进度款11 竣工结算与支付11.1 一般规定11.2 编制与复核11.3 竣工结算11.4 结算款支付11.5 质量保证金11.6 最终结清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13.1 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13.2 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13.3 协商和解13.4 调解13.5 仲裁、诉讼14 工程造价鉴定14.1 一般规定14.2 取证14.3 鉴定15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15.1 计价资料15.2 计价档案16 工程计价表格附录A 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A.1 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A.2 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附录B 程计价文件封面B.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B.2 招标控制价封面B.3 投标总价封面B.4 竣工结算书封面B.5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封面附录C 工程计价文件扉页C.1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C.2 招标控制价扉页C.3 投标总价扉页C.4 竣工结算总价扉页C.5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扉页附录D 工程计价总说明附录E 工程计价汇总表E.1 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E.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E.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E.4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E.5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E.6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附录F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计价表F.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F.2 综合单价分析表F.3 综合单价调整表F.4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录G 其他项目计价表G.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G.2 暂列金额明细表G.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G.4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G.5 计日工表G.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G.7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G.8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G.9 现场签证表附录H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附录J 工程计量申请(核准)表附录K 合同价款支付申请(核准)表K.1 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K.2 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K.3 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K.4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K.5 最终结清支付申请(核准)表附录L 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L.1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L.2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L.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精品】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精品】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计算表达式为:
其中:分项工程施工费用 = 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分项工程施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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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其中: 1.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计算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工程量×(人/材/机)单价 算式中的工程量是按照《消耗量》定额规则计算的“定额工 程量”,亦称为“施工工程量”。 2. 管理费的计算 综合单价中管理费的计算方法表达为:
【亮点二】 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
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
2.0.2、2.0.3) (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2.2、3.2.3、3.2.4
、3.2.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
1、相同之处
(1)都要用施工图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核定工程量。 (2)定额依然是确定实体消耗量的科学依据。 (3)需要有一个社会平均水平的取费标准。 (4)材料价格可以随市场变化,但人工和机械台班价在一定时期
内仍然要采用政府指导价。 (5)要有相对统一的计费程序和计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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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 预算计价对比分析
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 4、细化了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和列项的规定,加大了工程造价
管理复杂度; 5、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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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的亮点
【亮点四】 合同价款调整更加完善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发承包双方应当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9
企业定额是直接用于建筑施工管理中的一种定额。 它由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使用 定额三部分组成。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点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点讲解
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 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 必须 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必须 载明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必须 根据相关工程现
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 制
2013版清单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 建筑市场秩序,让市场和公民自主选择,是响应《国务院关于
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 “两个凡是①的”
体现。为今后建筑市场的市场化推广做了良好的铺垫。
①两个凡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 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 (新增)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 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 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新增)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 量的工程量确定
条款 1.0.3
工程价款管理实务
—— 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1
目录
绪论 2013版清单总体变革 一 2013版清单对合同价格约定的规范与应对 二 2013版清单对合同价款调整的规范与应对 三 2013版清单对支付与结算的规范与应对
2
前言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 础。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 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 作,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 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特征既体现本项目的价值,又方便操作人员的描述;计量单位和计算 规则,既方便了计量的选择,又考虑了与现行计价定额的衔接) 15 、保持了规范的先进性(增补了建筑市场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的项目,删去了淘汰的项目。对土石分类重新进行了定义,实 现了与现行国家标准的衔接。 ) 16、部分权利下放到了省(P546-553 第五部分附录《湖北省 关于执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的统一性规定》将以省厅名 义发文,正在报批过程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宣贯
二〇一三年五月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一)历时四年(20090605始)、八个阶段 (二)一本计价规范变成一本计价规范加九本计 算(量为什么不叫计量规范,但俗称依然是计量规范)规
范,从名称和表现形式上实现了观念的转变
(P21) (三)四个目的(深入推行清单计价、适应新的 法规变化、适应新技术(工艺、材料)发展、健全 标准体系)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七)13规范的特点(十七大特点) 1、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 2、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原则(由08规范的“适用
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改为“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进行工程计量”,但8.1.1的条文说明和宣贯资料对定额法、完全价格 清单法没有留余地) 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 模式改革方向。在条文设置上,使其工程计量规则标准化、工程计价 行为规范化、工程造价形成市场化 )
3、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坚持“政府宏观调 4、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5、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P7) 6、明确了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七)13规范的特点(十七大特点)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新《规范》章、节、条数量变化明显
原《规范》含5章19节,新《规范》含16章58节 原《规范》条文137条,新《规范》条文330条 原《规范》强制性条文15条,除相关强条已列入《计量 规范》外,新《规范》保留、修改、新增了强条,调整后 新《规范》强制性条文仍有15条
2、新《规范》内容涵盖广泛
新《规范》相比原《规范》,增加了许多有关工程计量、 合同价款(含约定、调整、中期支付、结算支付、争议解 决等)各个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基本反映了原 《规范》实施以来的主要经验和成果。
(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亮点三】 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1、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 2、明确了52条术语的概念,要求提高使用术语的精确度; 3、提高了合同各方面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
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 4、细化了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和列项的规定,加大了工程造价
新《规范》的内容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计价方式、计 价风险开始到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 程造价鉴定以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建立的全过程。
3、新《规范》重点内容突出
新《规范》在认真总结我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积累的 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明确了: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 程量清单计价。 (强条3.1.1)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属性研究
目前,“定额预算计价法”世界上只有中国、俄罗斯和非 洲的贝宁在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一般都不 依赖由政府颁布定额和单价,凡涉及到人工、材料、机械等费 用价格都是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的。
由于工程造价计价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量和单价两大要素,所 以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基本体制主要体现在对于工 程项目的“量”和“价”这两个方面的管理和控制模式上。从 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模式有;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3讲工程计量2013新版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3讲工程计量2013新版

操作要领:
发包人对由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范围施工或 返工的工程量,应不予计量。
8
8.1.4【新增】 规范性条文 成本加酬金合同按本规范第8.2节的规定计量。
操作与应用解读 操作解读: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计量按照单价合同的规定计量。
9
8.2 单价合同的计量 8.2.1【新增】 规范性条文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 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定计算得到 的工程量确定。【强制性规定】
5
8.1.2【新增】 规范性条文 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 ,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6
操作与应用解读 操作解读: 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 ,当采用分段结算方式时,应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工 程分段划分界限。
7
8.1.3【新增】 规范性条文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 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操作与应用解读
22
8.3.3【新增】 规范性条文 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经审核批准的 施工图纸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 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
23
8.3.4【新增】 规范性条文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 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程形象目 标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报告。
16
8.2.6【新增】 规范性条文 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 量后,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派人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 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发承 包双方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17
8.2.2——8.2.6操作与应用解读 操作解读: 8.2.2—8.2.6规定了单价合同计量的程序。 计量程序演示见连接——7计量流程图(略); 计量台账——工程计量台账及月末汇总表(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工程造价的组成内容。 本条与“08规范”相比,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修
改为“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理由同前。实质上, 在此阶段进行计价活动,不论采用何种计价方式,建设工 程造价均可划分为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 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部分组成。
【条文】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 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条文】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 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要点说明】 “措施项目”是相对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言,对实际施 工中为完成合同工程项目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 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的总称。
便于招标人据此描述土壤类别,解决土壤、岩石的分类鉴别问题。因此, 取消“普氏”土壤分类,土及岩石分类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50218-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重新定 义,各专业工程均按此划分执行。
3.关于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标准,将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保持一 致,便于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平衡。
【条文】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
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 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路段长度等 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要点说明】“分部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 是新增名词。
【要点说明】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专用名词,它表 示的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在“08规范”此条上作 了文字上的适当调整,使其定义更为准确。在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过 程的不同阶段,又可分别称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等。

关于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理解与运用

关于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理解与运用

2 术诧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 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 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丨已标明价格,经算术 性错诨修正(如有)丏承包人已确讣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9 风险费用:隐含二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丨,用二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 同丨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劢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幵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 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管理等方面发生的 费用和按规定交纳的规费和税金。丌含利润
4.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4.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强制性条文)(5丧要件 缺一丌可) 4.2.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 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 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强制性条文)
一、“13规范”的特点
1、确定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 2、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范围; 3、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 4、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5、注重了不2013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衔接; 6、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7、完善了招标控制价制度。 8、规范了丌同合同形式的计量不价款交付; 9、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 10、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不工程结算的原则; 11、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的与门规定; 13、细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14、增强了规范的操作性; 15、保持了规范的先进性。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13清单计价规范(说明)

13清单计价规范(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目录●1 总则2 术语3 一般规定4 招标控制量清单5 招标控制价6 投标价7 合同价款约定8 工程计量9 合同价款调整●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11 竣工结算与支付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13 合同价款正义的解决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15 计价表格1 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 术语2.0.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12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3 一般规定3.1.4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5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2.2 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

3.2.3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

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3.2.4 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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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
1
(十)工程量偏差调整
【工程量偏差的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
出现偏差(符合规模规定者),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9.6.1)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若工程量偏差超过15%,合同 价款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 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 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9.6.2)
5
(十二)误期赔偿规定
【误期赔偿的合同价款调整】
1、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
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9.13.1)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 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9.13.2) 3、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某单项(位)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且竣 工日期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误期赔偿费应按 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项(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 减。(9.13.3)
赶工费用。(9.12.1) 2、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并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9.12.2)
3、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 项费用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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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提前竣工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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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按其地理位置、
• 气候条件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为三大类地区: • • 1类地区:上海、浙江、安徵、湖北、广东、江西、海南、福建、 • 湖南、江苏、广西、云南、贵州、四川、 重庆。 • • 2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陝西、甘肃、 宁夏。 • • 3类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西藏、青海、新疆。 • •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按二类地区(北京)编制 • 的,其他地区在编制本地区的工期定额时,应以调整。
2
(十)工程量偏差调整

工程量出现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
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
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
的措施费调减。(9.6.3)
3
(十一)提前竣工的费用计算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的合同价款调整】
1、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
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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