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股票退市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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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股票退市制度比较

中美股票退市制度比较

美国市场化退市机制孕育伟大企业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美国股市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投资市场。

其中,“大进大出”是美国股市优胜劣汰机制及资源配置功能的充分体现。

在IPO发审制度上,美国股市采用了以诚信和法制为双重约束的“注册制”;在退市标准上,美国股市同时采用了财务退市标准和市场化退市标准。

正因如此,美国股市才能吞吐自如、大浪淘沙;正因如此,美国股市才能培育出了一批世界知名的伟大企业,例如,微软、英特尔、苹果及IBM等。

众所周知,美国股市的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是大体对称的。

比如,上市标准包括财务标准(如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与市场化标准(如股东人数、股价、市值、公众持股)两大系列;同样的,退市标准也对称地设计为财务标准与市场化标准两大系列。

笔者认为,对于任何国家或地区的股市而言,其成长周期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初创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

初创阶段。

股市扩容速度比较迟缓,可供筛选的上市资源比较短缺,由于股市规模狭小、法制建设滞后以及监管乏力,往往导致市场投机猖獗,管理比较混乱。

例如,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前的美国股市,便处于初创阶段。

成长阶段。

一般表现为股市大规模快速扩容,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退市公司数量同步增加,但每年新增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超过当年的退市公司数量,因此,在这一阶段,挂牌的上市公司总数会不断创新高。

例如,20世纪30年代初至90年代末的美国股市,大体经历了近70年的扩张周期或成长周期。

成熟阶段。

挂牌的上市公司总数不再继续增加,每年新增的上市公司家数与当年的退市公司家数基本持平,有时退市家数超过当年IPO家数,有时IPO家数超过当年退市家数。

例如,当今的美国股市就已经步入了典型的成熟阶段。

2008年10月1日,美国证交所(AMEX)正式并入纽约证交所(NYSE)。

此前,美国股市主要由三大市场所构成:NYSE、NASDAQ及AMEX。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一场世界性大牛市,将美国股市的上市公司数量推向历史最高峰。

a股美股退市制度

a股美股退市制度

a股美股退市制度
A股(中国A股)和美股(美国股市)在退市制度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以下是它们的一些主要特点:
A股(中国A股):
1.连续亏损:在A股市场,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可能会面临
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此时,交易所会进行退市风险警示。

2.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股票被退市风险警示,其股票可能会
暂停交易,投资者将无法买卖该股票,直到公司重新符合上市
要求或被终止上市。

3.特别处理股票:对于严重违规、信息披露不规范等情况,A股
市场可能采取特别处理措施,包括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美股:
1.NASDAQ和NYSE规定:美国主要的两大证券交易所,纳斯
达克(NASDAQ)和纽交所(NYSE),都有明确的上市标准和退
市规定。

2.违规和破产:美股市场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破产等情况有相
应的退市规定。

违规行为可能包括不符合财务报告规定、股价
过低等。

3.最低股价要求:美股交易所通常对上市公司的股价有最低要求,
如果公司股价长时间低于规定的水平,可能面临被退市的风险。

4.定期审查和申诉:美股交易所会进行定期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
状况、业务运营等情况。

公司如果面临被退市的风险,有权提
出申诉并提出纠正计划。

总体而言,A股和美股市场的退市制度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具体的规定和实践方式可能存在差异。

每个市场都有为保护投资者和维护市场秩序而设立的一套退市制度。

投资者应该仔细了解所投资市场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理解投资的风险。

中美企业上市与退市制度比较研究

中美企业上市与退市制度比较研究

1082019.1MEC 财税研究MODERNENTERPRISECULTURE长期以来,中国的股票市场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上市公司数量一直在增加,但退市企业寥寥无几,这与成熟的发达股票市场退市与上市的数量几乎相等的特点形成鲜明的对照,而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劣质的上市公司得不到清除,而优质的公司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上市,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得不到改善。

本文首先介绍了中美两国退市制度,之后对两者进行对比,分析指出我们上市与退市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上市制度(一)中国上市制度1.发行制度:中国对股票发行采取审核制。

审核制本质上是一种行政审批制度,一家公司能否上市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因此审核制是一种带有较强行政色彩的股票发行管理制度。

在中国,中国证监会是股票发行的审核人,审核中介机构们上报的材料。

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保荐人(券商)、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其中,保荐人是最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拟上市公司的全面尽调、所有中介人员的调度和申报材料的制作;会计师主要负责拟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律师主要负责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法律尽调,找出并解决公司存在的法律问题;评估师主要负责对拟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交易或发行价格公平公正。

此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价格也有限制,一般发行市盈率不得超过23倍,即发行人上一年度每股净利润的23倍。

2.保荐制度:保荐制度指的是由保荐人(券商)对发行人发行证券进行推荐和辅导,并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二)美国上市制度美国对股票发行则采用备案制。

备案制是指企业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将自己的左右需要披露的信息披露给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则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而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将发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来决定。

中国美国股市九大差异比较

中国美国股市九大差异比较

中国美国股市九大差异比较中国美国股市九大差异比较BWCHINESE 中文网作者:董登新2014-04-08星期二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撰文:在美股“慢牛短熊”与A股“快牛慢熊”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中美两国股市存在的重大差异性。

中美股市在运行格局上的最大区别就是:中国A 股市场的熊交替一般表现为“快牛慢熊”,而美国股市的牛熊交替则大多表现为“慢牛短熊”。

事实上,在美股“慢牛短熊”与A 股“快牛慢熊”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中美两国股市存在的重大差异性。

世界两大经济体股市比较注:表中数据截止2014 年1月28 日,美国股市不包括并购后的欧洲市场部分)(一)投融资平台架构。

美国拥有世界规模最大、结构最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从现货到远期、期货、期权,从场内市场到场外市场,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它不但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投资平台。

然而,中国资本市场体系却是不健全、不完善的,我们有现货市场,但衍生市场十分欠缺;我们有相对发展较快的场内市场,但场外市场规模狭小;此外,与拥有150 万亿总资产的银行业相比,中国股市、债市、基市规模仍很狭小。

因此,中国企业融资偏好集中于银行贷款,老百姓财富保管偏好银行存款。

单一而狭窄的投融资渠道,无法形成组合投资、分散投资,在理财无门、保值无路的情况下,投资者除了炒还是炒!二)国民投资心态。

美国拥有全国统筹、全民覆盖、全国统一、以税代费的社保体系,以及雇主设立的补充养老、补充医保福利,使得国民从摇篮到坟墓全程均有足够保障,再加上美国民众在家庭理财上十分看重养老需求,并将养老作为家庭理财的终极目标,因此,其投资目标更长远,投资行的时间较短,除了城镇职工社保外,农民社保及城镇居民社保只是象征性地覆盖、保障程度很低,而且大多数雇主均不提供补充养老和补充医保,因此,除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城镇职工以外,大多数中国人仍然依靠养子防老或是个人储蓄养老。

外国退市制度

外国退市制度

外国退市制度外国退市制度是指在外国股票市场中,对于一些条件不符合或不符合规定的上市公司进行退市处理的一种制度。

退市制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市场秩序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手段,对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有着重要意义。

不同国家的退市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它们的发展和实施取决于各国的市场环境、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等因素。

以下将分析一些国际主要国家(美国、英国、德国、中国)的退市制度。

首先,美国的退市制度相对较为完善,主要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

美国的退市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自愿退市、强制退市和债务重组。

自愿退市是指上市公司主动选择退市,主要原因包括业绩不佳、财务问题或其他经营困难。

强制退市是指股票交易所根据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退市处理,如未能遵守交易所规定、公司破产等。

债务重组是指上市公司因负债过高而进行重组和破产清算。

美国的退市制度对于违反监管规定的公司有明确的处罚机制,包括暂停和取消上市。

此外,美国还设立了独立的退市公司(Nasdaq)、交易所(NYSE)和证券交易员协会(FINRA)等组织,对退市制度进行具体的实施和监管。

其次,英国的退市制度较为开放和灵活,也是通过证券交易委员会(FSA)进行监管。

英国的退市制度主要包括清算、公司解散和违约退市。

清算是指公司由于财务问题而进行的清算和重新组建。

公司解散是指法院判决公司解散。

违约退市是指公司违反监管规定而被交易所退市。

英国的退市制度相对更加宽松,给予上市公司更多的机会进行改善和重组。

再次,德国的退市制度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进行监管,德国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透明度和合规性进行严格监管。

德国的退市制度主要包括暂停上市、摘牌和清算。

暂停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暂停对违反规定的公司的交易。

摘牌是指公司被从证券交易所上撤销。

清算是指公司因财务困难等原因进行清算和解散。

不同于美国和英国的是,德国的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更为严厉,对违反规定的公司退市的时间更为迅速。

中美私募基金IPO退出机制的法律制度比较

中美私募基金IPO退出机制的法律制度比较

募基金 的运 行及I P O 退 出机制进行 了详细的规范之 外 ,还包括 《 证券法 》 、 《 证券交易法 》 、 《 投 资
公司法 》、 《 投资顾问法 》。同时 ,在美国各州还 使用 《 蓝天法 》来对 私募基金I P O退 出实施监管 。
通过 诸 多 的法 律 法 规 ,美 国基 本 实现 了 对 多 层 次 资 本 市 场体 系 的配 套 性 管 理 。在 这 些 法 律 法 规 中 ,不
般由于I P O 机制的审批及相关监管步骤较为繁琐 ,
中国国情 国力 l _ 。 。
上 ,在3 6 个月 内可 以进行 转让所持股份 的操作 ,尽 管对于转让双方有明确的规定 ,但仍然能够增加股
份 的流 通性 。
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规 范如 《 证券法 》来看 ,对于
多 层 次 资 本 市 场 的 支持 力度 非常 有 限 ,可 以说 ,我 国针对 私募 基金 I P O退 出的立 法 基础 非常 薄弱 。

2 0 0 8 年 ,我 国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分别颁布 了 《 股 票上市规 ̄ J J 2 0 0 8 年修订稿 》,其 中对于I P O中持股 人的股份 流通 限制进行 了修改 ,即在公 司借助首次 公开发 行上市之后 ,能够在获得 交易所 同意的基础
2 0 1 5 / 0 2 I 5 1
2 . I P O退 出机制 的不 足
理委员会发 行审核 委员会办法 》正式施行 ,这更是
促进 了私募基金I P O 退 出审核的高效性及透明性 ,降
低 了I P O 原 本较 长 的 时间 成本 。该 办法 后 来被 修 改 。
尽管私募基金的I P O 退出机制有很大优势 ,但对 于此种机制来讲 ,同样存在一定的弊端与缺陷。I P O 退 出机制需要较长的时间成本 与较大 的经济成本 ,

世界各国上市公司退市标准的比较退市制度

世界各国上市公司退市标准的比较退市制度

各国上市公司退市标准的比较对于上市公司不符合哪些条件时应该退市,虽然各国的规定各有不同,但总结起来都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数量化的和非数量化的,其中数量化的内容包括了公司的股东数量、股本规模、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等,非数量化的内容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情况等等。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标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只要上市公司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必须退市:公众股东人数、成交量急剧收缩,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最低标准: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没有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连续5年不分红利;资产处置、冻结等造成公司失去持续经营能力;法院宣布该公司破产清算。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退市标准在美国,纳斯达克作为全美(也是世界)最大的股票电子交易市场,从该市场退市的股票特别的多,纳斯达克市场的上市标准包含初始上市和持续上市标准,只要上市公司不符合持续上市的标准,就会退市,其中持续上市的数量标准包含如下: 股东人数≥300人;市值≥3500万美元;公众持股量≥50万股;公众持股市值≥100万美元;净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的两年) ≥50万美元;有形净资产≥200万美元;最低报买价美元≥1美元做市商数≥2个。

其中最低报买价不低于一美元,也称“一美元规则”,即只要股价在1美元以下连续停留30天,就有可能被摘牌。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在非数量标准方面对公司的第一次上市或持续上市也提出了要求,主要包括:中报、年报等的报送,股东大会,投票机制,独立董事,内部审核委员会等共同构成了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要求。

如果公司出现严重违规或虚假信息披露等公司经营合规守法方面明令禁止的情况,那么必然会面临退市的风险。

香港联交所主板退市标准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无论是否有来自发行人的要求,交易所可以在它认为合适的情况或者条件下随时暂停任何证券的买卖或将任何证券除牌,只要交易所认为有必要保障投资者或维持一个有次序的市场的情况下,上述情形随时都可以发生。

中美退市机制比较

中美退市机制比较

了持 续上 市数 量标准 和持 续上 市非 数量 标准 , 斯 达克 市场 纳
就 会 暂 停 或 终 止 该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的 交 易 。 表 1列 出 了 纳 斯 达克全 国市场持 续上 市 的数量 标准 。
表 1 美 国纳 斯 迭 克 全 国市 场 持 续 上 市 的 数 量 标 准 ( 元 ) 美
易 。可见 , 约证 交所 决 定 某 家公 司股 票 终 止 上 市 , 长需 纽 最 要经 过近 2 3个 月 的 时 间 。剔 除 1 个 月 的 整 改 宽 限 期 , 长 8 最 有 将 近 5 月 的 足 够 时 间 进 行 前 期 准 备 ,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个 以
无要 求
70 5 O万或
同 时 满 足
4 0万 0
无 要 求
无 要 求
50 0 0万 或
同 时 满足
个; ②社会 公众 持有 股票 少于 2 O万 股 , 或其 总市 值 少于 1 0 0
万 美 元 ; 过 去 的 5 经 营 亏 损 ; 总 资 产 少 于 4 0万 美 元 , ③ 年 ④ 0 而 且 过 去 4年 每 年 亏 损 ; 总 资 产 少 于 2 0万 美 元 , 且 过 ⑤ 0 并 去 2年 每 年 亏 损 ; 连 续 5年 不 分 红 利 。 ⑥ 2 美 国纽 约 交 易 所 退 市 程 序 。成 熟 证 券 市 场 对 做 出 上 .
确 及 时 等 。退 市 程 序 则 包 括 退 市 审 核 和 退 市 执 行 两 大 程 序 ,
整改 方案 , 于后 期执 行时 能够 收到 实效 。 便 ( ) 国纳斯达 克市 场 的退市标 准 和退 市程序 二 美 1 美 国纳斯 达克 市 场 的 退 市 标 准 。美 国纳 斯 达 克 市场 .

中外上市公司退市规则的比较及启示

中外上市公司退市规则的比较及启示
科技信息
基 础 理 论 研 讨
【 上市公司退市 ̄ gI l 】 gi . 的比较及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示
湖 南化 工职 业技 术 学 院 刘祉 含
[ 摘 要] 对一个完善的证 券市场 来说 , 要充分 实现其优化 资源配置的功能 , 保持 高度的 市场流动性 , 必须建立起行之 有效的退市机 制。 既要有进 , 也要有 出。否则, 这个 市场就不可能保持 长期稳 定的发展 。中国的证券市场与 国外及香港地 区的成 熟的证券市场相比 其退 市规则在标准与程序 方面还有很 大差距 , 本文通过分析成熟证券 市场的退 市规 则提 出了一些粗浅的改进 意见。 [ 键 词 ] 券 市 场 上 市公 司 退 市标 准 退 市 程 序 关 证 分配情况 。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终止上市 : 1股东 () 退 市 规 则 是 证 券 市场 正 常运 行 不 可 或 缺 的 部 分 少于 6 0个 , 有 10股 以上 的股 东少于 40个 ; 2 社会公众 持有股 0 持 0 0 () 按照经济学的观点 ,资金这 种特定化的资源在一定时期的总量是 票少于 2 O万股或其 总市值少 于 10万美元 ;3 过去的 5年经营亏损 ; 0 () 恒定 的, 相对于需求而言当然也是有限而稀缺的。某个领域或某些公 司 ( ) 资产少于 4 0万美元 , 4总 0 而且 过去 4年每年 亏损 ;5) ( 总资 产少 于 占用 了资金 , 势必就要 减少其 它领域 或企业 的资金供应量。因此 , 资金 20万美元 , 0 并且 过去 2年每年亏损 ;6连 续 5 不分红利 。 () 年 所选择投向的行业或企业 所产生的效益就决定 了资金被利用 的效率 资金 的产出与收入的比例高 , 代表着资金的利用是有效率的。 这种高效 2 东京证交所规定 的上 市公 司退市标 准。与纽交所的规定大体一 、 日本东京证交所规定 的上 市公司退市标准主要包括 : 股本总额和股 率的利用资金反过来可以带 动其 它资源的有效配置。资金的这种流动 致 , 过程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证 券市场来实现的 ,这也说明了一个运行正常 权结构 、 股权的分散程度 、 营状 况 、 经 股利分配情况 、 资不抵债情况和是 的证券市场必须对 市场有 限的资金起到有效的配置作用 。 否严格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 之一的就必须退市 ; 具体来说 , 作为资本 资源 配置的手段 , 证券市场的 目标是为那些资 () 1上市股票股 数不满 10 0 0万股 , 资本额不满 5亿 日元 ;2 社 会公众 () 产优 良、 有发展前景并需要大量 资金 的公司贯 通融 资渠道 , 同时为有投 股东数不足 10 人 ( 0 0 延缓一 年) ( ) ; 营业活动处于停止或半停止状态 ; 3 资意愿及闲置资金 的投资者提供风险小 、 效益高的投 资产品。 为实现这 () 4 最近 5 年没有 发放股息 ;5 连续 3 () 年出现资不抵 债情况 ;6 上市 () 公 司 有 “ 伪记 载 ” 影 响 很 大 。 虚 且 样 的目标 , 证券市场在对待公 司的上市及其股权 的交 易上 必须有着“ 过 滤器 ” 作 用 , 不仅 要 让 优 秀 的 公 司通 过 进入 直 接融 资 市 场 进 行 筹 资 的 即 3 香 港联 交 所 规 定 的上 市 公 司 退 市 标 准 。与纽 约证 交 所 相 比 , 港 、 香 5条 和交易 , 同时也要让 已经上市但 已经不具备交易 条件 、 加整个市场交 联 交 所规 定 的上 市 公 司退 市 标 准 较 为 笼统 。香 港证 券 法 第 六 章 第 5 增 易成本的公司退出这个市场 , 以此来实现 闲置 资本 向优 秀企业 流动 , 保 规定 , 司出现 以下情况时 , 司股票将被暂停 交易, 公 公 并进 入退市程序 : 证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 ( ) 司 出现 财 务 困 难 , 重 损 害 其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 导 致 其 部 分 或 全 1公 严 或 那 些 已 经 没有 交 易 量 或 者 已经 出现 亏 损 的公 司如 果 继 续 在 集 中 的 部业务 中止经营 ;2 公司资不抵债。 () 上市公 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 将 证券市场交易 ,其所造成的不 良后果是非常 明显 的。按 照井 涛博士在 被联交所终止上市资格 : 1公司 已被清算或被勒 令停业 ;2) 司资产 () ( 公 《 市法 律研究》 退 中的观点 : 方面它可能误导投 资者将有限 的资源投 的接受人或管理人 已被任命 ;3 公 司已停止 营业 ;4) 司应交 纳的行 一 () ( 公 入到本应该被 淘汰的公司身上 , 浪费 了有限的资金资源 ; 另一方 面对这 政费用未如数上交 ;5 公司 已与其债权人达成妥协或计划安排 ;6) () ( 无 种企业的资金投入意味着资金 向优秀企业投入机会 的减少 ,从整个 资 论是在香港或其它地区 , 公司有董事 已被判定触犯法律 , 且判决 中提及 源 的 配 置 角度 来 看 , 不 科 学 与 不 经 济 的 。从 这 个 意 义 上 说 , 证 券 市 是 在 该人有贪污或欺诈行为 ;7 公司所有董事 中有人违反证券法 ; 8依 照 () () 场中 ,退市规则应该与上市制度一起共同作为优 秀企业存在于证券市 证券法必须进行登记 , 如董事 、 秘书及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的登记未获批 场的“ 出人 口”来保证证券市场 高效有序 的发展 。 , 只有通过这样 的筛选 准 或 已被 撤 销 , 暂 停 。 或 通 过 比较 ,不难 看 出 三 大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退 市 标 准 主 要 涉 及 以 机制 , 才能促进统一交易的证券市场中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 提高资 源 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 , 推动结 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 从而充分发挥证券 下 几 个 方 面 :1 公 众 股 东 数 量 达 不 到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标 准 ;2 股 票 交 易 () () 市场 的优 胜 劣 汰 功 能 。 量极度萎缩 , 低于交 易所 规定 的最 低标 准; 3 因资产处置 、 () 冻结等因素 二 、 市 公 司 退 市 的 法 律界 定 及 我 国 的 现 行 退 市 规 则 上 而失去持续经营能力 ;4) 院宣布该公司破产清算 ;5 财务状况和经 ( 法 () 上 市 公 司退 市 ,也 被 称 为 G ig r a on Pi t 者 P bi o r a (2 ] v e或 u l P i t P P, ct v e 营业绩 欠佳 ;6 不 履行信 息披露 义务 ;7 违反法 律 ;8 违反上 市协 () () () 最早 出现在英 国的资本市场上 , 2 在 O世纪七八 十年 代的美 国, 司退 公 议。 市的规模有些年甚至超过 了公 司上 市的规模 。公 司退市分为正常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程序方 面,成熟证 券市场 对做出上市公司退 市的决 和所谓 的“ 冷退市” 冷退市 又包括通过现 金补偿 “ 出” , 挤 小股 东 、 上市公 定一般 都比较谨慎 , 规定 了非常详尽和复 杂的操 作规程 , 而且可 操作性 司合并成非上市公司 、上市公 司变更 为不具 备上市 能力 的企业组织形 较 强。 中, 其 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 司退市程序是最为细致和具 式( 例如有限责任公司 、 合公 司 、 两 无限公 司 ) 市公司并人非上 市股 体的。 、 上 以纽约证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退 市程序为例。 纽约证交所 上市规 份公 司和转 移财产的撤销 ( 转移 上市公司的全部财 产 , 并进行清算 ) 等 则 8 20 0 .2程序做了以下规定 :1交易所在发现上市公司低于上 市标准 () 具体方式。 而正常退市又包括上市公司的被迫退市和主动申请退市。 被 之后 , l 工 作 日内 通 知 公 司 ;2 公 司 接 到 通 知 之 后 , 4 日内 向 在 0个 () 在 5 迫退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退市形式 , 也是本文所讨论 的退市形式 。即, 交 易所 做 出答 复 , 在答 复中提 出整 改计划 , 计划 中应说 明公 司最 迟在 上市公司因违反 了所承担的义务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而被迫退 出证券 1 月内重新达到 上市标准 ( 8个 可见 , 整改宽 限期 比我 国规定 的要长 其 市场框架。 半年 )( ) ;3 交易所 在接 到公司整 改计 划后的 4 5日内 , 通知公 司是否接 在我国, 规定上市公司退市规则的法律文件主要是《 证券法》 2 0 、0 1 受其整改计划 ;4) 司在接 到交易所 批准其整改计划后的 4 ( 公 5日内 , 发 年的《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修订 ) 以及两个证 布公司已经低 于上市标准 的信息 ;5 在公司开始执行整改计划后 的 1 》 () 8 券交易所 的股票上市规则 中关于 股票暂停 上市 和终止上 市的有 关规 个月内 , 交易所每 3个月对公 司的情况进 行审 核 , 其间如果发现公司不 定。 执行整 改计划 ,交易所将根据情况是 否严重 ,做 出是否终 止上 市的决 三、 成熟证券市场上 市公司退市规则的分析 定 ;6 1 ( )8个月的整改宽限期结束以后如果公 司仍 不符合上市标�

中国对比美国的股票市场法律制度研究

中国对比美国的股票市场法律制度研究

中国对比美国的股票市场法律制度研究近年来,随着中国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中国与美国股票市场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分别从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上市制度、信息披露、市场监管等方面对中国与美国股票市场的法律制度进行对比分析。

交易所首先来看交易所。

中国的两大股票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而美国则有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等。

从交易所规则上看,中国的交易所规则相对较为严格,而美国的交易所规则则更加灵活。

在中国股票市场,交易所的规则通常由证监会制定,交易所和各券商都必须遵守;而在美国股票市场,交易所的规则往往由交易所本身制定,并且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此外,在交易所方面,中国和美国的交易所的竞争态势也略有不同。

中国的两大股票交易所均由国家控股,其竞争态势并不十分明显;而在美国,不同的交易所间竞争激烈,甚至出现了一些新兴的交易平台,如BATs Global Markets、IEX等。

证券监管机构再来看证券监管机构。

在中国,证监会是最高的证券监管机构,下设各级证监局,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等;在美国,则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来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

相较而言,SEC的职能更加全面、权力更加集中。

此外,在证券监管机构上,中国与美国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主要考虑到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因素,并且在证券市场表现不佳时还会采取一些政策来进行市场调整;而美国的证券监管机构则更注重市场自我调节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上市制度接着来看上市制度。

中国和美国的上市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中国股票市场上,上市公司往往需要符合一定的财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如净资产、收入、市值等指标,而在美国股票市场上,则更注重上市公司的可持续性和未来发展前景。

此外,美国股票市场上也存在着著名的IPO(首次公开募股)制度,让公司首次公开募股更加有效和高效。

信息披露再来看信息披露。

注册制是异常触及灵魂深处的改革(中)

注册制是异常触及灵魂深处的改革(中)

注册制是异常触及灵魂深处的改革(中)作者:任泽平来源:《商业文化》2019年第17期4 退市制度退市制度是股市优胜劣汰的出口,是发挥市场作用的渠道。

中美国退市制度比较,一是指标设计上,美国退市规则注重市值指标,如收盘价、成交量等高频指标,不易被操控。

中国偏向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减值准备转回”等个别科目容易被上市公司操控调节利润。

二是退市流程上,美国退市程序流程短,中国退市程序最长可达4年。

A股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和暂停上市的过渡性措施,为退市公司提供了“保壳”的时间。

三是退市执行力上,美股的退市规模和退市率远高于A股,1980-2018年美股共有17901家企业退市,退市率为19%;A股共115家企业退市,年均退市率仅0.37%。

4.1 退市规则:美国侧重交易指标,规则清晰,中国侧重财务指标,容易被操纵美国:重交易定量指标、轻财务指标,操作性强。

美股退市规则涉及自愿退市和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情形包括交易类指标、持续经营能力指标和合规性指标不达标而被交易所报批SEC退市。

一是退市标准与IPO标准完全对称。

上市标准包括财务标准和市场化标准两个系列,对应的退市标准也包括这两个系列,根据上市时适用标准配比退市标准。

二是重市场交易类指标,轻财务类指标。

美股素有“一美元退市规则”,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30个交易日跌破面值1美元,则交易所会发出亏损警告,上市公司收到警告后要在90个工作日内提升股票价格,否则直接退市。

这一标准客观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内在价值,网易就曾因股价持续低于1美元而遭遇退市危机。

三是重量化指标,轻定性指标,操作性强。

美股退市指标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但为了保证规则的明确性,缩小交易所的自由裁量权,美股退市规则更侧重量化指标的制定。

中国:重视财务指标,个别指标容易操纵。

2014年的《退市意见》归纳了强制退市的红线包括财务标准、市值标准、重大违法退市等。

一是重视财务指标。

在财务指标中又尤其重视公司的盈利情况,这与我国IPO上市规则中对公司盈利状况的审核相同,财务问题成为我国强制退市案例中占比最高的理由。

中美退市机制比较

中美退市机制比较

金融在线理论研究37 中美退市机制比较刘乐乐(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56)摘要:美国和中国的退市机制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相对来说,美国的退市机制比我国的退市机制要成熟的多。

通过对比中美两国退市机制的探讨,可以对我国建立健全退市机制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退市机制;退市标准;退市程序 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上看,一个完善的退市机制至少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

退市标准是衡量上市公司是否应该退市的标准和依据,主要有财务标准和公司的治理及信息披露标准:财务标准主要包括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股票市值、营业收入、经营效率、股东人数、持股数量、持股市值、最小报价等方面的规定;而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则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法,信息披露是否能准确及时等。

退市程序则包括退市审核和退市执行两大程序,这两大程序是退市机制的具体实施。

一、美国退市机制的主要内容(一)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1.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标准。

纽约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都做了相当具体的规定。

以纽约证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退市标准为例,上市公司退市的主要标准包括:股权的分散程度、股权结构、经营业绩、资产规模和股利的分配情况。

上市公司只要有以下表现之一就必须终止上市:①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②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市值少于100万美元;③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④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而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⑤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并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⑥连续5年不分红利。

2.美国纽约交易所退市程序。

成熟证券市场对做出上市公司退市的决定一般都比较谨慎,规定了非常详尽和复杂的操作规程,而且可操作性较强。

其中,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退市程序是最为细致和具体的。

以纽约证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退市程序为例。

纽约证交所上市规则802.02对退市程序做了以下规定:①交易所在发现上市公司低于上市标准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②公司接到通知之后,在45日内向交易所做出答复,在答复中提出整改计划,计划中应说明公司最迟在18个月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可见,其整改宽限期比我国规定的要长半年);③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计划后的45日内,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计划;④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计划后的45日内,发布公司已经低于上市标准的信息;⑤在公司开始执行整改计划后的18个月内,交易所每3个月对公司的情况进行审核,其间如果发现公司不执行整改计划,交易所将根据情况是否严重,做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⑥18个月的整改宽限期结束以后,如果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通知公司其股票终止上市,并通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⑦如果听证会维持交易所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交易所将向SEC 提出申请;⑧SEC 批准后,公司股票正式终止交易。

各国退市制度的介绍

各国退市制度的介绍

各国退市制度的介绍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1、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标准《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在第八章“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中规定了上市公司“持续上市标准”,具体如下(1)资本或普通股的分布标准(802.01A)。

包括:①股东人数少于400个;②股东人数少于 1200个并且在最近12个月里月平均交易量低于10万股;③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60万股。

(2)资本或普通股的数量标准(802.01B)。

上市公司需要满足《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2.01C和103.01B条所规定的财务测试 。

(3)价格标准(802.01C)。

若上市公司的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1美元,将被视为低于标准。

在收到通知后,公司必须在6个月内将股价和平均每股价格恢复到高于1美元的水平。

(4)其他标准(802.01D)。

出现下列情况的,交易所可以根据802.02和 803.03规定的程序自主做出决定让公司摘牌:①经营资产或经营范围减少:经营资产由于被出售、租赁、没收、充公等原因而大幅度减少,或公司停止经营,或由于各种原因终止了其主要经营活动;②破产或清算:如果公司依据《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或公司已开始清算,或者公司依据《破产法》申请重组,交易所会自行决定公司股票是否继续上市交易;③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权威意见认定证券失去投资价值;④证券注册不再生效,即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注册或豁免注册不再有效;⑤违反协议:公司违反与交易所签订的上市协议的;⑥因为回赎、支付或整体替换;⑦操作违反公共利益的;⑧其他可能导致摘牌的因素,包括:公司没有及时、准确、充分地向股东和公众披露信息;财务报告有虚假;没有依据公共政策行为;经营或财务状况不能令人满意;无条件地使用公司基金购买公司股票等。

2、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流程交易所决定让某只股票退市时,会书面通知上市公司,解释做此决定的依据和采取行动的政策及其依据,交易所会同时做两件事情,第一,公开披露公司的状况,和交易所作退市决定的依据;第二,开始每日发布股票信息和信息通知确认股票的状况,包括交易所网站的相似信息。

中美股市文化比较差异

中美股市文化比较差异

中美股市文化比较差异同是后金融危机时代,道琼斯和纳斯达克两大指数涨超一倍,纳斯达克已创新高,道指距历史高点仅一步之遥。

相比之下,中国A股跌破2002年最低点,其中国特色不免让人慨叹。

投资人看指数,融资人谈市值。

和股市指数节节下跌相反,中国股市融资额与上市公司家数过去几年持续领先。

中美股市的根本差别之一:美国股市的主要驱动力是投资人,中国股市的主要驱动力是融资人。

换个角度,看看中美两国证监会主席年度报告:中国证监会主席执政业绩必然包括年度融资额多少,而美国证监会主席职责则是网站首页的两句话:市场诚信,投资者保护。

中美股市的第二个差别是退市机制不同。

不久前,全球光伏产业的领袖公司无锡尚德收到退市通知,理由是股票价格在1美元以下逾期。

有说美国股市歧视中国公司,其实不然,美国程序化退市通知由电脑系统自动发出,程序化的退市机制有若干条标准,只要同时触发其中一个以上,电脑会自动发出指令,任何人不得更改记录。

当然,监管机构在电脑系统之外还有独立的行政权,如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新高地公司,退市指令就是美国监管机构的行政决策。

行政指令不是随机决定,通常监管机构发现该上市公司有疑似违法行为后,先书面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据等。

若公司拒绝或逾期反馈信息,监管机构就有权发出行政退市指令,随之而来的就是立案调查,或直接的法律行动。

而中国退市机制至今未见程序化退市。

差别之三是出身不同。

美国华尔街的起点是著名的“梧桐树协议”,1792年5月17日,24个股票经纪人在华尔街68号门前的梧桐树下承诺,互相享有优先交易权并遵守统一的最低佣金标准。

这是纽交所前身,美国证监会是在1933年《证券法》通过之后才依法设立的政府机构。

所以,美国股市是自下而上建立起来的,先有市、后有商,先有商、后有会。

中国股市相反,自上而下建立,出生时就已带有“政策市”胎记。

而最本质的差别之四——和政府的关系不同:中国政府利用股市,美国股市利用政府。

今天中国“利用股市”的习惯性说法,是当年“利用股市为国企脱困”的余音。

国内外退市机制对比

国内外退市机制对比

国内外退市机制对比一、引言退市机制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比分析国内外退市机制的异同点,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二、国内退市机制1. 退市标准:国内退市标准主要包括财务指标、交易指标、规范指标等方面。

其中,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净资产等;交易指标主要包括股票价格、成交量等;规范指标主要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

2. 退市程序:国内退市程序一般包括立案调查、停牌、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作出退市决定等步骤。

其中,立案调查是退市程序的重要环节,主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交易情况、规范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核实。

3. 退市风险:国内退市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状况不佳,无法满足持续经营的条件;二是交易情况异常,如股价长期低于面值等;三是规范情况不符合要求,如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等。

三、国外退市机制1. 退市标准:国外退市标准主要包括财务指标、交易指标、公司治理等方面。

其中,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净资产等;交易指标主要包括股票价格、成交量等;公司治理主要包括董事会结构、高管薪酬等方面。

2. 退市程序:国外退市程序一般包括立案调查、停牌、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召开听证会、作出退市决定等步骤。

其中,听证会是国外退市程序的重要环节,主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交易情况、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公开辩论和质证。

3. 退市风险:国外退市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状况不佳,无法满足持续经营的条件;二是交易情况异常,如股价长期低于面值等;三是公司治理不符合要求,如董事会结构不合理、高管薪酬过高且与业绩不匹配等。

四、国内外退市机制对比分析1. 退市标准方面:国内外退市标准均包括财务指标、交易指标等方面,但在具体指标和权重上存在差异。

国内更注重财务指标和交易指标的考核,而国外更注重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考核。

2. 退市程序方面:国内外退市程序均包括立案调查、停牌、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等步骤,但在具体操作上存在差异。

中美退市制度对比

中美退市制度对比

中美退市制度对比
中美退市制度对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退市条件:在中美两国,公司可能面临退市的条件有所不同。

在中国,公司可能会因为连续亏损超过三年、解散清算、重大交易不符合条件等原因而被强制退市。

而在美国,公司可能会因为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财务困境、违反证券法规等原因而被退市。

2. 退市程序:在中美两国,退市程序也有所不同。

在中国,退市程序较为复杂,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查和决策,其中包括交易所核查、监管机构审核等。

而在美国,交易所有权在符合退市标准的情况下主动将公司退市,也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规则先暂停交易,然后进行退市程序。

3. 退市后的影响:在中美两国,公司退市后的影响也有所不同。

在中国,退市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无法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股东可能会面临股份贬值或无法实现变现等问题。

而在美国,退市会导致公司股票被摘牌,公司可能会面临失去融资渠道、影响股价稳定性等问题。

总的来说,中美退市制度在退市条件、退市程序和退市后的影响等方面存在差异。

中美两国的退市制度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但具体实施方式和影响可能有所区别。

中美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比较与分析

中美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比较与分析

中美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比较与分析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退市”这一现象已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

如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退市行为,是值得我们不断探索和研究的课题。

本文拟在对中美退市机制比较与分析的基础上,粗略探讨一下我国的退市机制。

一、中美退市机制的比较与分析(一)美国证券市场的退市机制美国是目前世界上资本市场最为发达和完善的国家之一,美国各证券交易所都特别注重上市公司的质量。

在美国的十余家证券交易所中,每家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维持上市的标准各有不同,下面主要对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的退市标准作一介绍:1.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标准。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规模最大、历史悠久的证券交易所之一,其规定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者将被摘牌:(1)证券发行人未按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2)证券发行人违反了上市协议的约定;(3)持有证券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人数不足1200人;(4)投资公众所持有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足60万股;(5)证券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平均税后利润不足60万美元,并且其公开发行股票的市值低于800万美元; (6)证券发行人不及时履行公司发展情况、重大决定或重要事件的义务。

2.纳斯达克的退市标准。

纳斯达克是一个充满朝气的股票市场,产生了许多产业英雄,但由于其坚持严格的继续上市标准和公司治理标准,故被逐出市场的公司也不少。

据统计,在过去五年中,在总共5000多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中,已有1100多家被摘牌,其中2000年1至3月就有173家被摘牌。

纳斯达克是根据总市值、资产、做市商数目、股东人数等因素决定公司维持上市的标准。

纳斯达克市场山全国市场和小资本市场两个市场组成,现分别介绍如下:(1)在纳斯达克全国市场持牌交易的公司维持上市资格的最低要求:A继续上市标准1,标准2(对经营型公司要求):①净资产不低于400万美元;②公众流通股不低于75万股;③公众流通股市值不能少于500万美元;④买方报价不能低于1美元;⑤股东不少于400个;⑥做市商不少于2个。

中美股市退市制度

中美股市退市制度

中美股市退市制度中美股市的退市制度有一些显著的差异。

以下是对中美股市退市制度的比较和详细介绍:退市标准:中国:在中国,公司退市的标准主要包括财务指标、交易指标、合规指标等。

例如,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等,都有可能触发退市。

美国:在美国,退市的标准主要基于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财务状况、股价表现、合规性等。

例如,如果公司无法满足交易所的财务要求,或者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退市。

退市流程:中国:在中国,公司退市需要经历较长的过渡期,期间公司可以进行“保壳”操作。

比如通过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方式,来避免退市。

美国:在美国,退市流程相对较短。

一旦公司被认定为不符合上市标准,其股票将会被摘牌,退出市场。

投资者保护:中国:中国现行的退市制度以退市风险警示为核心,给予投资者较长的过渡期,以便投资者做出相应的决策。

此外,中国还建立了相应的赔偿机制,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美国:在美国,投资者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行业自律组织在退市过程中进行监管,当投资者利益受损时,法律允许通过证券集团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美国还设有严密的法律法规体系、系统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体系来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影响:中国:尽管中国股市的退市制度在不断完善,但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公司在面临退市时,往往选择进行资产重组或者借壳上市等方式来避免退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美国:在美国,严格的退市制度有助于保持市场的健康和公平。

然而,这也可能使得一些有潜力的公司无法获得足够的融资机会,从而影响其发展。

总的来说,中美股市的退市制度在标准和流程上存在显著差异。

然而,这两个市场都致力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有效性。

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成熟,相信两个市场的退市制度都将继续完善和优化。

中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比较研究

中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比较研究

中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比较研究
易胜;金道政
【期刊名称】《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8(035)006
【摘要】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完善.但也存
在退市制度实施效果不佳,退市制度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借
鉴了美国退市制度的很多内容,但相比美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在整个股市制度体系、法律体系的建设方面,仍然不够成熟和完善.应注重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尽最大努力做到信息透明、公开,保护所有投资人的利益.
【总页数】4页(P17-20)
【作者】易胜;金道政
【作者单位】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 ,安徽马鞍山243002;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 ,安
徽马鞍山243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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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美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比较研究 [J], 曾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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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美上市公司财务重述比较研究 [J], 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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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股票退市制度比较美国市场化退市机制孕育伟大企业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0日美国股市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投资市场。

其中,“大进大出”是美国股市优胜劣汰机制及资源配置功能的充分体现。

在IPO发审制度上,美国股市采用了以诚信和法制为双重约束的“注册制”;在退市标准上,美国股市同时采用了财务退市标准和市场化退市标准。

正因如此,美国股市才能吞吐自如、大浪淘沙;正因如此,美国股市才能培育出了一批世界知名的伟大企业,例如,微软、英特尔、苹果及IBM等。

众所周知,美国股市的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是大体对称的。

比如,上市标准包括财务标准(如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与市场化标准(如股东人数、股价、市值、公众持股)两大系列;同样的,退市标准也对称地设计为财务标准与市场化标准两大系列。

笔者认为,对于任何国家或地区的股市而言,其成长周期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初创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

初创阶段。

股市扩容速度比较迟缓,可供筛选的上市资源比较短缺,由于股市规模狭小、法制建设滞后以及监管乏力,往往导致市场投机猖獗,管理比较混乱。

例如,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前的美国股市,便处于初创阶段。

成长阶段。

一般表现为股市大规模快速扩容,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退市公司数量同步增加,但每年新增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超过当年的退市公司数量,因此,在这一阶段,挂牌的上市公司总数会不断创新高。

例如,20世纪30年代初至90年代末的美国股市,大体经历了近70年的扩张周期或成长周期。

成熟阶段。

挂牌的上市公司总数不再继续增加,每年新增的上市公司家数与当年的退市公司家数基本持平,有时退市家数超过当年IPO家数,有时IPO家数超过当年退市家数。

例如,当今的美国股市就已经步入了典型的成熟阶段。

2019年10月1日,美国证交所(AMEX)正式并入纽约证交所(NYSE)。

此前,美国股市主要由三大市场所构成:NYSE、NASDAQ及AMEX。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一场世界性大牛市,将美国股市的上市公司数量推向历史最高峰。

1994年底,NYSE上市公司首次突破2000家,达到2128家。

1999年底,NYSE上市公司数首破3000家,达到3025家。

随后,NYSE上市公司数量开始逐年减少,从2019、2019年的新一轮世界性大牛市一直到今天,NYSE上市公司数大体维持在2000家左右。

1995年底,NASDAQ上市公司数首破5000家,达5127家。

1996年底,NASDAQ上市公司数创下历史最高记录,达5556家。

随后,NASDAQ上市公司数开始逐年减少,从2019、2019年大牛市至今,一直稳定在3000家左右。

1995年至2002年的8年间是美国股市从极盛走向平稳的重大转折时期,其间经历了2000年前后网络泡沫破灭以及2001年“9 11”恐怖事件带来的巨大冲击。

在这大牛大熊的8年间,美国股市共有7000多家上市公司退市,创下股市发展史上的退市记录之最。

根据7000多家退市公司的不同情况分析,退市原因大体可区分为三类:一是因并购或私有化原因自动、自主退市;二是因达不到持续挂牌的财务标准或市场化标准而被迫、被动退市;三是因法人过失或违法行为导致退市。

十分巧合的是,在NASDAQ每年退市的公司中,恰好有一半是自动、自主退市,另一半则是被迫、被动退市(含违法犯罪)。

然而,在NYSE每年退市的公司中,自动退市与被动退市的比例大约为3:1。

在被动、被迫退市中,NYSE公司退市的前三位主要原因是:市值退市、股价退市、破产退市。

与NYSE有所不同的是,NASDAQ被动、被迫退市的前三位主要原因是:股价退市、净资产或净利润退市、破产退市。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美国股市的市场化程度极高,股价变化能够充分反映投资者“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的结果,因此,股价退市标准和市值退市标准成为美国股市退市制度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美国退市制度的最大特色。

近年来,NYSE(美国主板)上市公司数大体维持在2000家左右,NASDAQ(美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数则大体维持在3000家左右,从上市公司数来看,这也许是一个成熟市场的适度规模。

因为NYSE每年有大约100至300家新公司IPO,但同时也有大约100至300家公司退市。

同样的,NASDAQ每年有大约300至500家新公司IPO,但同时也有大约300至500家公司退市。

美国股市的“大进大出”,与我国A股退市制度形成鲜明的对照。

目前,中国股市正处在快速扩容阶段,还远未到达“IPO家数与退市家数大体相当”的局面,相反,在未来十年、二十年或更长时间,中国股市每年的IPO家数仍会远远大于退市家数,但二者差距将会逐渐缩小,尤其是随着退市制度完善以及市场化程度提高后,淘汰机制一定会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A股退市制度亟待改革,只有当超级垃圾股都能有尊严地退市时,股价信号才能回归其本色,到那时,股价退市法与市值退市法才有可能引入A股市场。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重要举措近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备受瞩目。

会议总结了2002年以来我国金融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肯定金融改革发展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同时也指出当前金融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强调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着力提高上市公司的运行质量和效率。

应当说,我国在金融体制和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方面,随着科学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进程,有关部门不断适时地推出新的制度建设和改革政策,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其中,深圳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就是完善我国股票市场退市制度的重要举措之一。

对于一些在主板未能有效治理的上市公司病症,现已被列入中小企业板的退市标准,这也为完善主板的退市制度、促进上市公司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特别规定》构建了多角度、多层面、多元化的退市标准及其指标体系,其主要看点在于提升监管理念和规范运行规则等方面。

从提升监管理念层面看。

体现在强化监督管理的权威性与预警信号的前置性,加大了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力度。

我国中小企业板现已运行两年多,形成了相当规模,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总结了经验与规律。

预计在未来几年,我国中小企业板会进入更快成长期。

在上市公司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提高“入板门槛”,加快监管制度的“基本建设”,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避风险前置,强化一线监管权及其发布的预警信号,探索新的监管理念、方法和手段,运用科学量化的评价与指标体系,促使中小企业板树立“诚信之板”的市场形象,是极为必要的。

从规范运行规则层面看。

我国的沪深上市公司以往未将市场类指标列入退市框架,而综观国际上较为成熟发达的运作模式,则多以市场标准作为退市制度的重要衡量指标,如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有其著名的“一美元退市法则”,以股价标准作为退市制度的标杆之一;在纽交所也有成交量必须达到一定规模的数量规定。

《特别规定》的重要突破就在于强调了市场衡量,形成了市场机制,对上市公司的股价表现、成交数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即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即1元)的,交易所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价在实行风险警示后的90个交易日内,无法达到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达1元时,该公司就将失去上市资格。

由于要求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于1元之上,实际相当于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后,如果在第71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仍未满足条件并收于1元之下,相关公司就可能面临摘牌。

在这一退市过程中,从正常交易到被判退市,不过90个交易日。

此外,如果连续在1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也将遭遇“亮牌”。

而且,退市指标已从主要以损益表为中心,转向对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及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较多形式的经营运作与管理行为的控制。

尽管上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不属法律禁止的行为,但考察主板十几年的实际状况即可看出,上市公司提供高额的对外担保,隐蔽性大且风险危害性颇高,极易构成潜在隐患和危机,加之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因而投资者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极为关注,不免深存疑虑,甚至动摇其投资信心。

因此,规范其担保行为是必要的。

此外,上市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等提供资金也是较多见的不当行为,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必须要求上市公司以及控股股东等严格遵章守规;加大资金占用的违法成本。

将资金占用列为公司退市的一项指标。

这也是待亮的“警牌信号”。

公开谴责被引入退市标准则是又一重要亮点。

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公开谴责“效应”弱化的现象,从以往对公开谴责的漠然无视到对公开谴责的加倍重视,使公开谴责真正具有威慑力和作用力。

按照《特别规定》,公司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后,在24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该公司在其后12个月内再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将被实施暂停上市;而被暂停上市后,该公司在其后12个月内再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将被终止上市。

也就是说,在一定时间内,如果遭到4次谴责,公司则将退市出局。

此次新规加大了财务因素和财务功能的主导作用,在财务指标上首次规定要确保净资产值为正。

根据《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只要股东权益为负,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定期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或者出具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都将由深交所发布退市风险警示。

股东权益出现负数相对于企业连续亏损,对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会有更大的冲击影响,按照《特别规定》,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该公司首个年度报告审计结果显示股东权益仍然为负,将被实施暂停上市;被暂停上市后,公司首个中期报告审计结果显示股东权益仍为负的,将被终止上市。

在出具审计报告上,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当于定期报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则说明该公司违反财务制度,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实施这一系列新的规定,可使以往粉饰数据、操纵报表的违规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管束、制约和遏制。

应当看到,现行的规制还只是刚刚运行,尚处于启动阶段,资本市场及其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仍需不断深化和完善。

我们应当在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结合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及资本市场培育与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化推进,并参考、借鉴国际的运作模式和成功经验。

国际资本市场退市标准的触角涉及到更为扩展的领域和多维的评价视角,如运用股票市值、公众持股人数、持股数量、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获利水平、以及公司治理结构、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和规则。

我们可在借鉴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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