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解读 PPT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PPT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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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规定(PP T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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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规定(PP T38页)
文件介绍
第三章 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规定(PP T38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规定(PP T38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规定(PP T38页)
住建部37号令
2018年3月8日住建部下 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部37号令)。
该文件自2018年6月1日 期开始实施。
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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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规定(PP T38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规定(PP T38页)
文件介绍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
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 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 施。 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 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 T38页)
解读37号令、31号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bd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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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主 要内容和特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主要条文详解
1
《管理规定》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一)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类型分析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四)《管理规定》制定的过程
2.建立危大工程清单制度。 《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
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 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 理措施。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 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第7条、第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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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4.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管理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
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 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 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第10条、 第11条、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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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2
(一)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我国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统计图1(2003年-2017年)
2017年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3年分别下降约45.9%和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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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我国房屋和市政工程较大事故统计图2(2003年-2017年)
2017年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3年分别下降约52.1%和58.1%。
3.强化危大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责任。 《管理规定》细化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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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
据监督工作计划对危大工程进行抽查。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技
术服务方式,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和人员对危大工程进行检查,所需费用向本级财政申请予
以保障。
过去没有专门的监督管理 要求,现在明确监管部门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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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 抽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 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
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 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单位和个人的处罚信息纳入建 筑施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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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解读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37号令。
本文将对住建部37号令中相关规定进行解读,以期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一、背景引言住建部37号令的颁布,是为了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减少工程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该令的出台,是住建部加强对建筑行业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
二、规定解读1. 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责任分工住建部37号令明确了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责任分工。
按照令中规定,总包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包括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管理方案,监督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等。
分包单位则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并负责自身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2. 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令中进一步规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其中包括施工现场的标识、警示和封闭管理,施工设备和材料的安全使用,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这些措施的执行,可以有效降低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风险。
3. 安全监管和检查令中明确了安全监管和检查的要求。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确保令的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4. 事故应急和处理在令的规定中,对分部分项工程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和处理措施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令要求工程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实际演练,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三、推动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住建部37号令的颁布对推动工程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令明确了各类责任主体在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促使各方在工程安全管理中形成合力。
其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和安全监管和检查的规定,为工程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南,便于实施和执行。
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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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背景
全国建筑市场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2017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6年相比均有所上升。造成群死群 伤的事故仍然较多。 如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工程“3·25”事故(9人死亡)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北方民国影视城拍摄区二期“7·11”事 故(8人死亡) 广东省广州市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7·22”事故(7人死亡) 山东省淄博市孝妇河黄土崖段综合整治项目昌国路 北京路人行道及雨污管道工程“6·19”事故(5人死亡)等。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背景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
高处坠落事故331起,占总数的47.83%; 物体打击事故82起,占总数的11.85%; 坍塌事故81起,占总数的11.71%; 起重伤害事故72起,占总数的10.40%; 机械伤害事故33起,占总数的4.77%; 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及其他类型事故93起,占总数的13.44%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 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规定》新增条文。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 危大工程范围。
新《规定》
旧《办法》
建办质【2018】31号文对原住建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的通知》的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进行了重新修订并重新发布。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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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第二条强化危险分级管理第三条加强工人安全教育第四条坚持安全技术防范第五条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二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第六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第七条设计文件的编制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第九条竣工验收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章指挥和超标准施工第十一条隐瞒事故和虚假报告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第十三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与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特别规定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责任制:根据人员岗位、工作范围和职责、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等因素建立的行使职权、负责和承担风险的制度。
危险分级: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对不同危险等级的工程分别进行管理的制度。
安全技术防范:包括建筑保温、消防、通风、照明等安全工程技术。
竣工验收:对建筑工程竣工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的过程。
法律名词及注释: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有意识地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维护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制度。
安全技术防范:是指在建筑工程中采取技术措施以达到保护工人和建筑工程安全的目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是指在建设工程管理中规定的各项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安全管理规定等的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是指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监督管理的规定,可以从安全角度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
违章指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或未按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指挥的行为。
超标准施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或没有按照管理制度实施安全措施的行为。
住建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课件[优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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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概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 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制度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 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 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安全管理制度。
扬州市规定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制度,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论证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现场验收、检查、监测监控 等制度。
专项方案的编制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 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 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念
1、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 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 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分部分项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 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比邻建 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 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危险源监管培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土钉未注浆
支撑底部一定 要清理干净
围护桩存在严 重质量问题
耳板
围护桩存在严 重质量问题
牛腿Biblioteka 危险源监管培训 吊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程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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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 全
5.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管理规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 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 字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 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二)《管理规程》的主要内容
6.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进行 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要求立即整 改, 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7.施工单位应派专人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 视,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危 险区域。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质量安 全
一 《管理规程》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一
(一)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质量安 全
பைடு நூலகம்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一)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质量安 全
我国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统计图1(2003年-2017年)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一)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质量安 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质量安 全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程》解读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质量安 全
一 《管理规程》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二 《管理规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三 《管理规程》主要条文详解
四三 住建部有关危大工程的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质量安 全
• 思考题
质量安 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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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市场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2017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6年相比均有所上升。造成群死群 伤的事故仍然较多。 如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工程“3·25”事故(9人死亡)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北方民国影视城拍摄区二期“7·11” 事故(8人死亡) 广东省广州市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7·22”事故(7人死亡) 山东省淄博市孝妇河黄土崖段综合整治项目昌国路 北京路人行道及雨污管道工程“6·19”事故(5人死亡)等。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背景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
高处坠落事故331起,占总数的47.83%; 物体打击事故82起,占总数的11.85%; 坍塌事故81起,占总数的11.71%; 起重伤害事故72起,占总数的10.40%; 机械伤害事故33起,占总数的4.77%; 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及其他类型事故93起,占总数的13.44%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背景
2017年发生的23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中:
土方坍塌事故5起、死亡18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21.74%和20.00%; 起重伤害事故4起、死亡16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7.39%和17.78%; 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2起、死亡6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8.70%和6.67%; 吊篮倾覆事故2起、死亡6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8.70%和6.67%; 中毒和窒息事故2起、死亡7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8.70%和7.78%; 火灾和爆炸事故2起、死亡7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8.70%和7.78%; 脚手架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35%和3.33%; 车辆伤害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35%和3.33%; 机械伤害事故1起、死亡4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35%和4.44%; 其他坍塌事故3起、死亡20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3.04%和22.22%
旧《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 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特点
2018年3月8日住建部发布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共七章四 十条。较原住建部建质[2009]87号二十五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大幅增加。
新规定有如下鲜明特点; 1、原为《办法》,现为《规定》。新《规定》具有强制性。 2、《规定》级别升高。原为司级文件,现为部级令。 3、执法依据更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4、执法范围更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5、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任及处罚办法。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以及危大工程现场监测单位等责任划分更明确。
2017年全国有 31个省(区、市) 发生房屋市政工程 生产安全事故,17 个省(区、市)死 亡人数同比上升。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背景
2017年全国 共发生房屋市政 工程生产安全较 大事故23起、死 亡90人 。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背景
2017年全国有 14个省(区、市) 发生房屋市政工程 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23起。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背景
按照事故类型分析:
高处坠落事故占全部事故起数的 47.83%。 在较大事故中
基坑坍塌 起重伤害 模板支架坍塌
为代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事故共17起、死亡64人,分别占较大 事故总数的73.91%和71.11%,是防范群 死群伤事故的重点。
SECTION TITLE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背景
2017年全国共 发生房屋市政工程 生产安全事故692 起、死亡807人, 比2016年事故起数 增加58起、死亡人 数增加72人,分别 上升9.15%和 9.80%。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背景
住建部2018年第37号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解读
目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背景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特点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解读 四、建办质【2018】31号文与建质【2009】87号文对比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学习测试题
建办质【2018】31号文对原住建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的通知》的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进行了重新修订并重新发布。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解读
新《规定》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特点
2018年5月17日为配合住建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发布了建办质【2018】31号《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对一下九个问题做了详细说明: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 七、关于验收人员 八、关于专家条件 九、关于专家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