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以节能促和谐为科学发展再添利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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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科 学 发 展 再 添 利 器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节 约能源法 》解读
上 海市 建 纬律 师事 务 所 长 沙 分 所 戴 勇 坚 陈 立 jI I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节约能 源法 已1 中华人 民共和 国第 十届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常 务委 员会 第三
共 交通 服务 体 系 ,鼓励 利 用公 共交 通工 具 出行 ;鼓励 使 用非 机动 交 通工 具 出行 。 国务 院有 关交通 运输 主 管部 门应 当加 强 交通 运输 组织 管理 ,引导 道路 、水路 、航 空运 输企 业 提高 运输 组织 化 程度 和集 约化 水 平 ,提高 能源 利 用效 率 。修 改后 的节 能法 还规 定 ,国
十 次 会 议 q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7 11 8日修 订 通 过 , 自2)8 日起 施 行 新 的 节 约 能 源 法 为 我 国 科 学 发 展 再 -( 年 ( o 月2 ( 年4q1 0 J
添 法律利 器 ,将 有助 于解决 当前我 国经 济发展 与能 源资 源7 T境之 间 日益 尖锐 的 矛盾 ,有助 于节 约 kJ . .
型社 会 与 和 谐 社 会 的 建 立 :
修 订后 的 《 约能 源法 新的 节能 法 由原来 的6 ( 节 章5) 条增加 为7 - 7 -8 条 与&4- 能法相 比 ,新 g 5 节
的节 能法具 有以下特 色:
将 节 约资 源确 定 为基 本 国策
修 改后 的节能 法第 四条 明确规定 : “ 约资 源是我 国的基 本 国策。 国家实 施节约 与开发 并举 、 节
节能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节能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在中国,节能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为例,分析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节能法律,于1998年颁布,2007年进行修订。
该法旨在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案例一:建筑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新建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以下是一起因违反建筑节能标准而引发的案例: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了一栋住宅楼,该住宅楼在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导致实际能耗远高于标准要求。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节能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未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案例二:公共机构节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以下是一起因公共机构未履行节能义务而引发的案例:案例背景:某市某机关办公楼在投入使用后,能源消耗量逐年上升,经审计发现,该办公楼在照明、空调、热水等方面存在浪费现象。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共机构未履行节能义务的,由节能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在本案中,该机关办公楼因未履行节能义务,被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案例三:节能技术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加强能源管理,促进
能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
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和范围:该法明确了对节约能源的定义和范围,并指出节约能源是国家
的重要战略,涉及所有行业和领域。
2. 能源管理机构和责任:该法设立了能源管理部门,并规定了能源管理机构的
职责和权力,包括能源节约规划的制定、监督和评估等。
各级政府依法对能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3. 节约能源的措施和标准:该法要求各行业和单位制定节约能源的措施和标准。
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并执行能源使用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节能装备和技术:该法鼓励研发和推广节能装备和技术,支持能源的可再生
利用和清洁能源的发展。
同时,对达到一定节能标准的装备和技术给予奖励和扶持。
5. 能源审计:该法规定各行业和单位应定期进行能源审计,评估能源使用情况,并提出节能改造的措施。
能源审计结果应报送能源管理部门并公开。
6. 节约能源宣传教育:该法要求加强节约能源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能源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环保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能源的节约和可持续发展提
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经济的绿色发展和环境的改善。
各行业和单位应积极响应和执行该法,共同努力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的目标。
节能法律法规介绍
【节能法律法规介绍】一、节能法律法规概述节能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对节能领域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
其主要目的是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加强节能管理,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下面是对当前节能法律法规的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该法规于1998年颁布,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节约能源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鼓励应用新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和高效利用能源等方面的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该法规于2022年制定,明确了能源领域的发展方向,规定了对节能、开辟新能源、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服务公司条例》该法规于2022年制定,规定了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资质要求、服务内容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节能建造设计标准》该标准于2005年制定,对建造节能设计的技术要求、节能措施和评价标准进行了规定。
5.《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发布,明确了节能产品认证的申请流程、认证范围、认证标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6.《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2年)》该规划于2022年印发,提出了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明确了扶持政策和实施措施。
二、节能法律法规内容详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该法规明确了以下内容:- 国家鼓励和支持节约能源,禁止浪费和滥用能源;-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节能计划,推动能源的节约和管理;- 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在生产、生活中应当节约用电、用水、用气等各种能源;- 对发展新能源和高效利用能源予以支持和优惠。
2.《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该法规明确了以下内容:- 加强对能源资源的开辟、利用和保护,实行节能措施,改善能源结构,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建立能源基础设施,规范能源市场,完善能源管理制度;- 建立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加强对能源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释义
( 上接 第 2期 )
第 三 十 九 条 县 级 以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应 当
加 强 城 市 节 约用 电 管 理 ,严 格 控 制 公 用设 施 和 大 型 建 筑 物 装 饰性景 观照明的能耗。
第 三 十八 条 国 家 采 取 措 施 。对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的 建 筑 分
活 水 平 发 挥 了重 要 的 作 用 。 但 城 市 照 明 的 过快 发 展 加 大 了能 源 的需 求 和 消 耗 .尤 其 是 一 些 城 市 装 饰 性 景 观 照 明 单 纯 追 求 高亮度 、 色彩 、 规模 、 豪华 , 设 和配置 不切合 实际的 、 多 大 超 建 不 科 学 的照 明工 程 , 费 了 能 源 。 剧 了供 用 电 紧 张 。 浪 加 为此 , 需
筑 物 装 饰 性 景 观 照 明 的能 耗 。 根 据 本 条 规 定 , 作 好 加 强 城 市 节 能 用 电 管 理 , 格 控 制 要 严 公 用设 施 和 大 型 建 筑 物 装 饰 性 景 观 照 明 的能 耗 .县 级 以 上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相 关 职 能 部 门要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 是 按 照 “ 一 经 济 实用 、 约 能 源 ” 原 则 , 制 城 市 照 明专 项 规 划 , 出并 控 节 的 编 提 制 景 观 照 明 的 重 点 、 量 和 分 布 , 确 节 电 的 指 标 和 措 施 。二 数 明 是 根 据 城市 建设 和 电 力 供 应 情 况 .优 先 发 展 和 建 设 城 市 功 能 照 明 , 格 限 制 发 展 和 建 设 景 观 照 明 , 用 电 紧 张 时 要 确 保 城 严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pdf 42页)
答:不断增加,能源已经成为影响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节能工作面临更加形势严峻,《实施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节能法》,保证法制统一,同时适应新时期节能工作的更高要求,北京市有关部门决定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一、《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1.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原《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简称原《实施办法》)自1999年12月1日施行。
为促进本市节能工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能耗水平逐年降低。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不断增加,能源已经成为影响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节能工作面的更加严峻的形式,《实施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以及今后节能工作的需要。
2008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简称《节能法》重新修订施行,新修订的《节能法》在节能基本制度、法律调整范围,激励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节能法》,保证法制统一,同时适应新时期节能工作的更高要求,北京市有关部门决定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节约能源法〉办法》热点解读20问本次修订《实施办法》的突出特点是什么?修订工作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要求,重点突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全面贯彻《节能法》,维护法制统一性;二是细化《节能法》规定 ,增强《实施办法》可操作性;三是结合北京实际和特点,突出《实施办法》针对性;四是兼顾当前和长远,提高《实施办法》前瞻性。
答:2.《节能法》与本市《实施办法》之间有什么关系?《节能法》是本市《实施办法》的上位法,是《实施办法》的基本依据。
在遵守《节能法》的前提下,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可以依据《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管理、能源使用和节能技术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相关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体改法规司朱伽林副司长解读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8. 《 通标准化》 0 8 交 2 0 年第1 下 ・ 2 总第17 8期
CO MMU IA I SS A A IA I NC TON T ND RDZ TON2H L A FOFNO1 . 0 (O1 7 22 8N 81 0
人民群众 出行需求的增加 ,交通 运输行
业能源消费总量显著增长 ,节能形势 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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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法 )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 2 0 0 8年第
5号 ,以下简称 《 法》o 办
交 通 运 输 部 在 行 业 节 能 方面 做 了
大量 工作 , 办 法 》与原 《 《 细则 》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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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 g n e v to a o h e p eS Re u lc o i a i n r y Co s r a i n L w f t e P o l ’ p b i f Ch n n
迫 ,交 通 发展 与 能源 紧 缺 的 矛盾 日益 显
上 , 办法 》进一步从 交通 运输行业 能 《
源消耗监测 、报告、统计、分析制度 , 交 通节 能 考核 制度 ,交 通节 能技 术 标 准 ,交通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 ,交通运 输行业节能激励机制等方面建立、健 全
明确 了县级以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能 耗统计职责 ; 二是 明确 了行业节能监测 体系的建设 : 三是在原 《 细则 》的基础 上进一步 明确 了交通用能单位 的能源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英对照 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onserving Energy第一条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
Article 1 This Law is formulated in order to promote energy conservation by all sectors of the society, increase the efficiency in the use of energy and its economic results,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ensure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meet the people's needs in everyday life.第二条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Article 2 The term "energy" as used in this Law refers to coal, crude oil, natural gas, power, coke, coal gas, heat, processed oil,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biomass energy and other resources from which useful energy can be derived directly or through processing or conversion.第三条本法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一、介绍1. 节约能源的重要性“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这句话常常挂在我们的嘴边。
能源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支撑,对于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全球能源资源的消耗速度加快,能源危机逐渐成为摆在人类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节约能源法》,旨在加强对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出台背景1. 能源供需矛盾加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能源消耗量持续增加,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这不仅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了制约,也对我国的能源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2. 能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能源消耗与环境问题密不可分,过度的能源消耗将直接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的恶化。
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我国必须加快推进能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主要内容1. 法律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中的能源资源利用和节约行为。
2. 能源节约的基本原则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技术的应用,推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3. 能源评估和监测根据实际情况,相关部门要对单位和个人的能源消耗进行评估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并给予指导。
4. 能源节约的经济激励和约束措施对能源节约行为给予一定的经济激励,并在能源浪费行为上进行相应的约束措施。
四、个人理解和观点在当前社会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出台,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通过这部法律的落实,我们可以有效地强化对能源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合理管理,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总结回顾通过本文的详细讲解,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可以看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节约能源法全文
节约能源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能源的管理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能源,是指包括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在内的物质和能。
第三条国家大力倡导节约能源,提倡低碳生活,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家推行能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能源统计工作,保障能源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国家制定并公布能源发展规划,明确能源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促进能源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优化。
第二章节约能源第六条国家鼓励节约能源行为,建立节能机制,推动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第七条国家加强能源效益管理,建立能源审查制度,对能源消耗单位进行定期审核,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政府在相关政策中加大对节能产品的支持力度,推广节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鼓励企事业单位使用节能产品。
第九条国家鼓励并给予政策扶持,推动能源装备的更新和升级,提高生产工艺的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条政府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监管,严禁浪费能源的行为,依法追究能源浪费者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
第十二条国家制定并实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第十三条政府加大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入,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第十四条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和供暖能力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规模和比例逐渐增大。
第四章能源节约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国家加强能源节约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节约能源的意识和理念。
第十六条政府加大对能源节约宣传教育机构的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能源节约宣传活动,培养公众的节能意识和行为习惯。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媒体参与能源节约宣传教育,开展能源节约主题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第十八条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加强能源节约教育,培养学生的节约意识和环保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7.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施行日期】2016.07.02•【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节能管理第三章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工业节能第三节建筑节能第四节交通运输节能第五节公共机构节能第六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第五章激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三条本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一部为推动能源节约和资源合理利用的法律,于2008年11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将对该法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法的立法目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节能减排和资源利用的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过加强能源节约和资源合理利用的管理,提高能源和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能源的消耗和资源的浪费,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的发生。
该法规定了节约能源和资源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和技术政策等内容。
首先,该法明确了节约能源和资源应当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落实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
这意味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节能减排和资源利用,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划来引导和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节能减排和资源利用工作。
其次,在能源使用方面,该法规定了能源管理制度和能源消费减量行为。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能源消耗数据和排放情况,形成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共识。
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采取技术改造、管理措施等手段,降低能源的消耗和排放,并通过能源审计和能耗评价等制度来评估和监督节能减排的效果。
此外,该法还明确了节约资源的管理制度和资源消耗减量行为。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建立资源管理制度和资源交易制度,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资源的消耗和浪费,并通过资源税和资源减量指标管理等手段来约束和引导资源的利用。
此外,该法还对节能和资源利用技术政策进行了规定。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和资源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事业单位采用节能和资源利用技术,提高设备和生产工艺的能效。
同时,鼓励开展科学研究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能源和资源领域的创新和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标准能源开发利用和治理行为,构建稳固、经济、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给及效劳体系,提高能源效率,保障能源平安,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增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的和谐进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能源开发利用和治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能够直接取得或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效能的各类资源,包括煤炭、原油、天然气、煤层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和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三条[节约优先]开发利用应当贯彻节约资源的大体国策,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大体方针。
全社会应当厉行节约能源,提高能源效率。
第四条[保障能源平安]国家坚持能源立足国内、多元进展,增强能源供给能力,保障能源平安。
第五条[能源与生态环境和谐进展]国家踊跃优化能源结构,鼓舞进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推动能源替代,增进能源清洁利用,有效应付气候转变,增进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爱惜和谐进展。
第六条[市场配置资源]国家踊跃培育和标准能源市场,发挥市场在能源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舞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从事能源开发利用活动。
第七条[普遍效劳]国家成立和完善能源普遍效劳机制,保障公民取得大体的能源供给与效劳。
第八条[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坚持依托科技进步增进能源进展,增强能源科技研究开发与应用,支持能源科技自主创新。
第九条[能源国际合作]国家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协同保障的方针,踊跃推动能源国际合作。
第十条[能源统一治理]国家依照统一治理、分级负责、责权一致的原那么增强和标准能源治理。
第十一条 [法律效劳]本法是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能源领域单行法律起指导和和谐作用。
第二章能源综合治理第十二条[能源治理体系]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治理全国能源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能源治理工作。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学习PPT课件
• 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
• 武汉市节能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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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 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 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 节能法还规定,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向监督管 理对象收取费用。
• 节能法规定了19项法律责任(现形节能法8项), 包括:瞒报、伪造、篡改能源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能 源统计数据,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 要求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不按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 况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实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 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 交通工具出行。
• 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摩托 车、铁路机车车辆、船舶和其他交通运输工 具。
• 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的清洁 燃料、石油替代燃料。
• 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用于营运。
• 武汉市节能监测
• 节能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节能制度,规定了一 系列节能管理的基本制度,如实行节能目标责任 制和节能考核评价等制度;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等。
• 武汉市节能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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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经管 第十一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部署、协调、监督 、 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管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 对 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履行节能监督经管职责不得向监督经管对象收取费用 。 第十三条
学海无 涯
内容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节能经管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业节能 第三节 建筑节能 第四节 交通运输节能 第五节 公共机构节能 第六节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 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三条 本法所称(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经管,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 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 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 第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 专 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规范。对超过单位 产品能耗限额规范用能的生产单位,由经管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
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第十七条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规范的用 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第十八条 国家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实行经管。实行能源 效率标识经管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经管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部门制定 并 公布。 第十九条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经管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 注能源效率标识,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 督部门和国务院经管节能工作的部门共同授权的机构备案。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其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销售 应 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学习资料讲解
• 武汉市节能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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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监管
• 节能法专设“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一节 :年综合能源消 费总量5000tce以上的用能单位均为重点用能单位。
•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 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未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实的,由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 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 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 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 节能法还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 节能培训。
• 武汉市节能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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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地方政府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
• 节能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 准”
•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 “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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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节能执法主体 强化节能法律责任
• 节能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 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 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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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款
• 限制发展“两高”行业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 政府采购 • 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 效率标准相关
禁止条款
• 标的:项目、建筑,用能产品(设备、车 辆),耗能产品
• 依据“标准”:淘汰设备目(名)录、政 府采购名录、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 能源效率标准、能源效率标识、节能产品 认证、车船燃料消耗限值标准,能耗限额 标准
• 1、凸现战略地位:节能资源由方针到基本 国策;节能放在首位由方针到发展战略。 关系“切身利益”、“生存发展”的问题, 体现由需要到必须。
• 2、篇幅内容大增:由原来50条扩为87条。
• 3、调整范围扩大:将建设、交通、公共机 构等作为工业之外的重点内容作为调整范 围。目前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国终端能源 总消费量的27.5%,交通运输占16.3%。
鼓励条款:共有10条
• 管理方面:7、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8、利用公共交通 工具、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 市场和服务方面:9、节能服务机构发展, 提供服务,如:咨询、设计、评估、检测、 审计、认证、宣传、培训、信息等;10、 行业协会发挥作用。
激励措施
• 节能激励措施——把政府持续高涨的节能 热情转变为市场自觉的节能行动所必需的 措施。
• 第七十五条 瞒报、伪造、篡改能源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能源统计 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处罚。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罚权
条款
对象
第76 从事节能服务的 机构
第77 能源提供单位
第82 重点用能单位
第83、 重点用能单位 54
第84 重点用能单位
行为
处罚实施
提供虚假信息
责令改正 、没收、罚款5-10万
二、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 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 约能源法》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
1、关于“新”的解读:新法新 在哪里?
• 行为:设计、建设、生产、销售、采购、 进口、出口、使用、再用
罚则
• 责令停止违法行动、责令限期整改、没收、 罚款: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 门
• 吊销执照:工商 • 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报请本级人民
政府、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执行
罚则
监管部门
管理节能的部 门
质量监督部门
建筑 统计部门
电力监管机构 政府采购监管
• 节能管理者: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 门。
• 节能服务者:为上两者提供服务,更强调为使用 者服务,用能产品和节能技术的生产、销售、服 务。
2、条款解读
• 鼓励性条款 • 激励性条款 • 限制性条款 • 禁止性条款 • 罚则
鼓励条款:4个方面,共有10条
• 能源结构方面:1、开发和利用 新能源、可再生 能源;2、鼓励农村发展沼气、生物质能、太阳能、 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 利用利益驱动原理改变市场主体的经济行 动,“两手抓”。
激励措施:新增1章8条7点核心
• 节能专项资金 • 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减免、间接减免 • 财政补贴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 信贷支持、优惠贷款:贷款贴息、担保,
对金融机构税收优惠 • 价格政策:资源、能源价格、差别电价 • 表彰奖励:
新节能法新在哪里?
• 4、职责更加明确:目标责任制,“国家实行节能 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 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 的内容。”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职责明确。借鉴日 本的做法,必须把工作落实到人头上。
• 5、加大处罚力度:法责由8条增为19条,现行节 能法有4处提到进行罚款处罚,最高限额为5万元, 而新修订的节能法有15提到罚款处罚,最高罚款 金额提高到50万元。
• 技术方面:3、节能科技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 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4、企业采用高效、节 能设备和先进技术;5、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 中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使用太阳 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巴塞罗那全球第一个 强制要求安装太阳能设备的城市);6、开发、应 用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开发、应用及清洁、石油 替代燃料;
新节能法新在哪里?
• 6、强化政策激励:新增单列一章,共8条。 • 7、强调科学监管:建立节能标准体系。借
鉴日本做法,能量化的全部量化,不能量 化的也要分ABC、369等。 • 8、……
节能法的“三种人”
• 能源使用者: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 工业:规划部门、企业; 建筑: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使用。 交通运输:运输管理部门、生产制造、使用者。 公共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处罚
罚款
内容
条款(条) 条款(款)
8
5
投资项目建设、淘汰设备使用、能
耗限额、中介机构、能源供应、能
源利用报告、节能管理制度、耗能
岗位
4
5
不达标产品产销、能源标识、计量
配备、
2
4
建筑标准、商品房销售
1,统计 法
统计真实性
1
发电上网
1
1
政府强制采购
能源统计相关条款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 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改进和规范能源统 计方法,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国务院统计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 息。
无偿提供能源、能源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5
包费
-20万
未报能源利用状况报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5
告或不实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万以下
存在制度不全、措施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不力、能效低等问题 10-30万
•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行业协会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 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 面发挥作用。
• 第二十七条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 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 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