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深入推进平安沙坝建设,按照《<中共xx县纪委xx县监察局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的通知》(开江纪发[2008]16号)要求,特制定沙坝场乡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一、共同目标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创建活动的领导。在乡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综治办负责乡机关综合治理日常工作,乡纪委、监察室负责同乡综治办联系,健全机关各部门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保障措施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负责单位:综治办、乡纪委、监察室)
2、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乡纪委、监察室每年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负责单位:综治办、乡纪委、监察室)
3、层层建立责任制,乡党委、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向机关内部及本系统下达目标或签订责任书。定期对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在90%以上。(负责单位:综治办、乡纪委、监察室)
4、乡纪委、监察室年内向乡党委、政府进行一次综治工作情况述职或书面情况报告。(负责单位:综治办、乡纪委、监察室)
5、建立“系统抓、抓系统”的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乡纪委、监察室要加强与同级综治办的联系,指导、搞好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负责单位:乡纪委、监察室)
(二)加强机关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1、结合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增强治安防范意识。(负责单位:综治办、乡纪委、监察室)
2、加强乡机关的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文件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办公区和宿舍区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单位:综治办)
3、建立完善机关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制度。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化解机关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负责单位:综治办)
4、加强安全隐患和治安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单位:综治办、乡纪委、监察室)
5、全面完成综合治理目标。机关干部职工无违法犯罪,无“法轮功”练习者,单位办公区、宿舍区、培训中心等不发生可防性案件或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单位:综治办)
(三)积极参与和支持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平安创建活动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服从社区管理,配合辖区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负责单位:综治办)
(四)认真完xx县纪委、综治办部署的有关工作
1、认真完xx县纪委、综治委部署的工作。(负责单位:综治办、乡纪委、监察室)
2、按时参加县纪委、综治委召开的有关会议、活动,认真完成交办的任务。(负责单位:综治办、乡纪委、监察室)
二、职能目标
(一)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认真排查涉及稳定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对待和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处理群众举报。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切实解决老访、缠访、重复访等问题。对群众信访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隐患问题,特别是群体性上访问题,要及时与市综治委和相关部门联系,通报信息,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健全基层信访网络,及时化解矛盾,尽力消除不稳定因素。(负责单位:信访办、乡纪委、监察室)
(二)认真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督促有关部门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疗耗材集中上网采购制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机制,严肃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查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严肃惩治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效化解改革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努力避免因群众利益受到侵害而发生不稳定问题。(负责单位:信访办、乡纪委、监察室)
(三)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坚决查办损害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投标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涉及惠农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的案件,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配合机制,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负责单位:乡纪委、监察室)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因官僚主义严重,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致使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五部委《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等,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查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负责单位:乡纪委、监察室)
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