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索赔
2020年一建项目管理习题:建设工程索赔
2020年一建项目管理习题:建设工程索赔1、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按照( )计算。
A.由监理工程师计算报业主确认的利润额B.采用承包商总部平均利润百分率C.由承包商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的利润率D.采用与原报价单中一致的利润百分率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2、某工程基础施工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了工程量由原来的2800m3增加到3500m3,原定工期是40天,则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是( )天。
A.5B.6C.8D.10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3500—2800)/2800=10天。
所以D正确。
3、实际费用法是工程费用索赔中最常用的一种计算方法,该方法的计算原则是( )。
A.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B.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含税工程造价为根据C.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直接工程费为根据D.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直接费为根据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承包人首先应( )。
A.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B.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C.收集索赔证据并计算相应的经济和工期损失D.向工程师递交正式索赔报告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索赔意向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5、关于工程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不可以向承包人索赔B.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C.由于非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分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D.承包人根据工程师指示指令分包人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可以向分包人提出索赔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反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和情况。
在进行索赔计算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测算。
下面将就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类型1.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因为业主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而造成的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计算方式可以是按天计算或按进度计算。
2. 价格索赔:价格索赔是指因为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增加而造成的索赔。
价格索赔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
3. 质量索赔:质量索赔是指因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索赔。
质量索赔一般是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方法1.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工期索赔一般是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的。
如果工期索赔是按天计算,那么可以根据实际工期与合同约定工期的差异来计算索赔金额,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金额=实际工期-合同约定的工期×日租金。
如果工期索赔是按进度计算,那么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算索赔金额。
一般是按照施工进度完成的百分比来计算索赔金额,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金额=合同价×进度完成百分比。
2. 价格索赔的计算方法价格索赔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
价格索赔一般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合同约定的费用之间的差异来计算的。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是按照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来计算。
3. 质量索赔的计算方法质量索赔一般是根据修复费用或其他损失费用来计算的。
如果因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一般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是按照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的实际情况来计算。
三、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注意事项1. 在建设工程中,双方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索赔的相关规定,包括工期索赔、价格索赔和质量索赔等。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方或承包商承担额外费用的申请和处理过程。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工程索赔的定义、索赔的原因、索赔的程序以及索赔的实施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期为相关方提供一些借鉴。
一、工程索赔的定义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方或承包商基于合同约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申请和处理过程。
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变更、工期延误、设计变更、原材料价格上涨、政策调整等。
工程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合法权益保障方式。
二、工程索赔的原因1. 施工变更:由于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变更,导致施工中需要额外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或时间,造成费用增加和经济损失。
2. 工期延误:由于不可抗力、政策调整、材料供应等因素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时完成,导致额外的监理费用、施工成本增加以及经济损失等。
3. 设计变更:由于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的调整或不完善,导致施工中出现问题,增加施工难度和成本,从而产生额外费用。
4. 原材料价格上涨:由于原材料供应市场的波动,导致工程施工期间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成本增加和经济损失。
5. 政策调整:由于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建设中需要调整方案或采取额外措施,增加了施工成本和费用支出。
三、工程索赔的程序1. 索赔申请:工程方或承包商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尽快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详细陈述索赔的原因、依据以及索赔额度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验证和审批:对方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与工程方或承包商进行沟通协商。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索赔的审批和签订索赔协议。
3. 合同履行:根据索赔协议,对方应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进行支付或补偿,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同的履行。
4. 纠纷解决:如在索赔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推进,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在工程管理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要求支付额外款项的请求,而反索赔则是指业主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或供应商提出的索赔进行抵制或拒绝。
索赔与反索赔的处理关系到工程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因此必须加强管理,以避免和减少因索赔而产生的纠纷和损失。
本文将就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进行深入探讨。
一、索赔的类型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主要包括合同索赔、额外索赔和延期索赔等类型。
合同索赔是指由于合同规定的客观原因而发生的索赔,如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额外索赔是指由于工程变更、额外工作或物资价格上涨等客观原因而产生的索赔;延期索赔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施工日历变更、审批流程延误等客观原因而产生的索赔。
不同类型的索赔对应不同的索赔理由和处理方式,因此在处理索赔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
二、索赔的处理流程索赔的处理流程通常包括索赔申请、索赔核实、索赔协商和索赔结算等环节。
在索赔申请阶段,承包商或供应商需向业主或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和证据;在索赔核实阶段,业主或建设单位需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实索赔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在索赔协商阶段,双方需就索赔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在索赔结算阶段,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索赔款项的支付和结算。
索赔的处理流程需要双方相互配合和协调,以达到公平、合理和可行的结果。
三、索赔的防范措施为了避免或减少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业主或建设单位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执行,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应加强对工程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索赔的问题;应加强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和管理,避免不合理的变更和额外工作;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
通过这些防范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索赔的发生,降低纠纷的发生率。
四、反索赔的原则在处理索赔时,业主或建设单位需要秉持着客观、公正和合理的原则,以达到反索赔的目的。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索赔
一、案例背景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我国某城市政府,施工单位为我国某知名建筑企业。
工程合同金额为1亿元,工期为2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和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二、索赔原因及依据1. 不可抗力因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连续降雨,导致施工现场积水,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施工单位认为,连续降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应免除其因降雨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
2.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因城市规划调整,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设计变更导致部分工程量增加,施工难度加大,工期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因变更合同约定,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相应延长工期。
”施工单位认为,设计变更属于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变更,应延长工期。
3. 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由于管理不善,导致部分施工人员技术不熟练,施工质量不达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认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不应计入索赔范围。
三、索赔计算1. 不可抗力因素索赔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天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连续降雨导致工期延误30天,因此索赔金额为3000万元。
2. 设计变更索赔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500万元,工期延长60天。
根据合同约定,每天赔偿金额为50万元,因此索赔金额为300万元。
3. 施工单位自身原因索赔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0天,每天赔偿金额为10万元,因此索赔金额为100万元。
四、索赔处理1. 双方协商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建设单位收到索赔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经核实,施工单位索赔原因及依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进行协商。
工程施工索赔方式
工程施工索赔是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工程结算审核的关键部分。
工程施工索赔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合同约定索赔合同约定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或权益受到损害,依据合同条款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权益恢复的要求。
这种方式的索赔通常是基于合同条款的明确规定,如工程延期、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变更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二、事实依据索赔事实依据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或权益受到损害,依据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权益恢复的要求。
这种方式的索赔通常是基于实际情况的证据,如工程延期、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变更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三、法律依据索赔法律依据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或权益受到损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权益恢复的要求。
这种方式的索赔通常是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如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四、仲裁或诉讼索赔仲裁或诉讼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或权益受到损害,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权益恢复的要求。
这种方式的索赔通常是基于仲裁协议或诉讼管辖权的法律规定,如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诉讼管辖地。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施工索赔的方式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首先,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益和对方的义务,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提出索赔。
其次,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整理,确保索赔的依据充分、确凿。
最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索赔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工程施工索赔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经济补偿行为,承包商应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索赔方式,以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施工项目管理:工程索赔管理总索赔内容
施工项目管理:工程索赔管理总索赔内容
1、总索赔是指在工程竣工前后,将施工过程中已提出但未解决的索赔事件汇总,索赔方向被索赔方提出一份综合索赔报告或反索赔报告,对几项事件进行同时索赔或反索赔的活动。
2、项目经理部应当尽一切可能进行单项索赔,尽量将索赔事件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办理完毕。
3、总索赔事件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应将所有资料整理移送企业索赔主管部门。
4、工程竣工后还有索赔事件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竣工后的次日内将索赔事件书面报告企业工程索赔主管部门,并以书面形式汇报索赔事件已经进行的情况,任何项目经理部不得隐瞒不报,或少报、漏报。
5、企业索赔主管部门对各种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发现资料不全、缺乏主要证据的,通知项目经理部及时补齐。
6、工程索赔主管部门应组织企业合同、商务、资金、技术等部门及原项目经理部认真研究审阅索赔事件相关资料,各职能部门提出书面专业分析报告,索赔主管部门汇总编制索赔报告。
7、工程索赔方案应对索赔事件环境全面准确分析,方案确定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业主发出公函,合同没有约定时应在48小时内发出。
8、重大、疑难索赔事件索赔主管部门应当提出综合评估报告,提交主管领导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成立专案索赔小组、外聘律师代表企业向被索赔方索赔。
9、经友好协商、调解,工程索赔仍然不能成功,确实协商、调解无望的应及时依据合同条款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应报企业主管领导、法定代表人批准。
10、为了保持与被索赔方,特别是业主的关系,企业在向对方进行索赔、反索赔时,发往对方的索赔文件名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适当名称,应尽量考虑到对方对所索赔文件名称的接受程度。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费用增加等问题,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补偿的要求。
因此,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范本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前设定解决方案。
我们要了解的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范本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范本应该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索赔条件,即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索赔;二是索赔程序,即进行索赔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三是索赔计算方法,即如何计算索赔金额;四是索赔结果的处理方式,即索赔成功后如何处理。
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索赔条件。
在工程项目中,常见的索赔条件包括:工程进度延误、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费用增加等。
对于这些情况,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一旦出现这些情况,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我们来看看索赔程序。
一般来说,索赔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承包商需要向业主提交书面的索赔通知,说明索赔的原因和预计的索赔金额;业主需要在收到索赔通知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回应;双方通过协商或者仲裁的方式确定最终的索赔金额。
我们再来看一下索赔计算方法。
索赔计算方法通常包括直接成本法、实际成本法和预期成本法等。
其中,直接成本法是根据工程的直接成本来计算索赔金额;实际成本法是根据工程的实际成本来计算索赔金额;预期成本法是根据工程的预期成本来计算索赔金额。
我们来看一下索赔结果的处理方式。
一般来说,索赔成功后,业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索赔金额。
如果业主拒绝支付,承包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索赔管理的探讨
关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索赔管理的探讨【关键词】城市建设工程;索赔管理;项目管理1 城市建设工程中的索赔管理工作现状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与此同时也有效地加强了国内城市工程建设行业的国际交流工作,因此就带来了“索赔管理”这一新理念。
现阶段,城市建设工程的索赔管理与我国的发展速度相当快,然而从城市建筑工程中的承包发展现状来看,因为城市建筑工程的承包业已形成了较为竞争激烈的卖方市场,就使得城市建设工程的承包中业主一直处于一个主动的地位上,与此同时在工程承包过程中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风险不对等问题。
承包商一方所承担的风险因素远远大于业主一方,索赔管理的成功与否就将直接地影响到了最终工程项目的整体工期以及最终成本。
2 城市建设工程索赔管理中现存的问题2.1 对于索赔管理的意义认识比较模糊城市建设工程中的索赔管理就是其工程一方的当事人保护自身能够避免损失、增加利润、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手段。
在现代建设工程中,对于工程的承包方索赔的要求通常是:施工工期的延长以及施工费用的补偿;工程索赔对于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双方而言,是能够有效维护其双方合法利益与权利的基本需要。
同时也是在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一项合理、正常业务。
索赔管理也是合同以及法律所赋予相应受损者一方的基本权利,同时更是合同中缺陷的补充手段,其实质就是工程承发包双方承担其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过程。
2.2 建设工程的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其合同约定人为的调整城市建设工程的合同单价或者验收标准。
城市建设工程中的发包人对其承包人一方的行政干预很多,通常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才开始进场进行工程的施工时,那么业主也就开始采取一些相关的行政手段对之前施工的单位投标单价进行单方调整,并有可能会抬高工程中的验收标准;与此同时工程中的“阴阳合同”充斥着市场,发包人可能会利用自己在其城市建设工程中发包中的核心地位,将其本身的一些风险因素转移到了承包人一方的身上。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与索赔活动,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与索赔管理。
三、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输送。
2. 准确性: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状况。
3. 及时性:结算工作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资金的及时流转。
4. 合法性:所有结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四、索赔原则1. 合法性: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法的事由,并符合合同约定。
2. 合理性:索赔金额应当合理,与实际损失相匹配。
3. 协商一致:鼓励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证据充分:提出索赔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五、结算流程1. 工程量的确认: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确认。
2. 结算资料的准备: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
3. 结算书的编制:由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编制初步结算书。
4. 审核与审批:初步结算书需经过项目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5. 结算报告的提交:将最终的结算报告提交给甲方进行确认。
六、索赔流程1. 索赔事由的发生:一旦发生可索赔的事件,应及时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
2. 索赔意向的通知: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3. 索赔材料的准备: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延期证明、额外成本计算等。
4. 索赔报告的编制:根据收集的材料编制详细的索赔报告。
5. 协商与解决:与对方进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6. 法律途径: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七、监督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结算与索赔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4 索赔的依据 索赔证据材料除招标文件 、施 工合 同文 本 、经业主 认可的工程实 施 计划 、各种 工程图纸 、 术规范外 ,建议还应搜集保存以下材料 : 技 ( 1)双方 的往来信件及 各种会议纪 要 (会议 纪要需要经 各方 签 字 后才 可作 为索赔的依 据 ); ( 2)工程各项 经业 主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的签证 ; ( 工程有 关设计交底 记录 ,变 更图纸 、变 更施工指令 的送达 3) 日期记录 ;
2 索赔 的 分 类
( 计 划不周或 不适 当的指令 。承包 商按 施工合 同规定的计划 和规范施工 ,对任何 因计划不 周而 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不承担责任 , 而弥补这种质量问题而影响 的工期 和增 加的费用应 由业主承担 。业主 和监理 工程师不适 当的指令 ,由此 而引发 的工期拖延和费用的增加也
索赔 的分类方法主要有 以下一些种类和形式 。 ( 按 索赔依据分 类。①合 同内索赔 。这种 索赔涉及 的内容可 1) 以在合 同内找到依据 。②合 同外索赔 ,亦称超越 合同规定的索赔。这 种索赔在 合同 内找不到直接依据 ,但承包 商可根据 合同文件的某些条
款 的含义 .或可从一般的民法 、 经济法或政 府有关 部门颁布的其他法 规 中找到依据 。此时 .承包商有权提 出索赔要求 。③道 义索赔 ,亦称 通融索赔或优惠索赔 。这种索赔在合 同内或在其他 法规 中均找 不到依 据 ,从法律角度讲没有索赔要求的基础 ,但承包商 确实蒙受 损失 , 并 且满足业主要 求方面也做了最大努力 ,因而 认为 自己有提 出索 赔的道 义基础 ,因此 对其损失寻求优惠性质的补偿 。有的业主通情达理 ,出 于善良和友好 ,给承包 商以适 当补 偿。 ( ) 2 按索赔 的 目的分类 。在 施工 中,索赔按 其 目的可分为延长 工期索 赔和费 用索赔。①延 长工期 索赔 ,简称工期索赔 。这种索 赔的 目的是 承包商要求业 主延长施 工期限 ,使原合同 中规定的竣工 日 期顺 延 ,以避 免承担拖期 损失赔 偿的风险。② 费用索赔 ,亦称经济索 赔。 它 是承包 商向业 主要求补偿 自己额外费用支出的一种方式 ,以挽 回不 应 由他负担的经济损失 。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程序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项目建设的良好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变更、工程技术变更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各方的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和尊重。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参与建设的主体单位。
第五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和解决。
第二章工程变更索赔第六条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变更通知,并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
第七条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变更通知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勘察和评估,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进行施工,同时按照变更内容进行调整索赔申请。
第八条根据工程变更的不同情况,施工单位可提出以下两种索赔方式:(一)直接索赔:根据变更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及变更工程造成的额外工作量和费用,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二)合理索赔:根据变更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及合理计算的额外工作量和费用,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给予施工单位工程变更索赔的款项,并及时审核和确认索赔金额。
第十条工程变更索赔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争议解决的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工程设计变更索赔第十一条工程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设计变更通知,并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收到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后,应当主动向施工单位提出变更通知,并协调各方进行设计变更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变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更工程所需费用和工作量,提出合理设计变更索赔申请,并协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问题论文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经济效益。
本文从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概念、原因、处理程序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索赔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参考。
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费用增加等,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施工索赔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经济效益。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索赔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难点和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原因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给承包商带来额外成本和风险。
2.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原计划进行,给承包商带来损失。
3. 业主原因:业主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变更工程量、提供施工场地等,导致承包商产生索赔。
4. 施工条件变化: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施工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5. 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争议,导致承包商无法准确判断自身权益,产生索赔。
三、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处理程序1. 索赔申请:承包商在发现索赔原因后,应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
2. 索赔调查:业主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核实,包括事实调查、证据收集等。
3. 索赔协商:业主与承包商就索赔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索赔处理:业主根据协商结果,对承包商的索赔进行处理,包括调整工程款、延长工期等。
四、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对策1. 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查和制定,明确双方权益,减少索赔纠纷。
2. 建立健全索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索赔管理制度,规范索赔流程,提高索赔效率。
3. 加强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进度和质量,降低索赔风险。
4. 提高索赔人员素质:提高索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确保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问题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经济效益。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第七章 工程索赔
【案例】某公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发生了如பைடு நூலகம்索赔事件 (假定索赔工期与费用数据均符合实际):
(1)施工期间,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有误便向监理单位汇报,随后 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但图纸修改造成停工30天。承包方提出费用补偿3 万元与工期延期30天的要求。
(2)施工期间因下雨,为保证路基工程填筑质量,业主代表下达了 暂停施工指令,共停工10天,其中连续4天出现低于工程所在地雨季平 均降雨量的雨天气候和连续6天出现50年一遇特大暴雨。承包方提出工 程延期10天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要求。
第四节 费用索赔管理
❖ 一、概念
费用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人承担的合理的经济损失或 额外开支。
❖ 二、索赔费用组成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机械费 4、分包费 5、工地管理费 6、利息 7、总部管理费 8、利润
第四节 费用索赔管理
❖ 三、费用索赔计算 ❖ (一)总费用法
计算出该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合同报价,即为索赔额(该方法不尽合理) 改进总费用法:具体核实已开支的实际费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实际情 况,在计算索赔金额时间只考虑事件影响时间段,而非总工期。
以实际延误天数作为工期延长天数。 (2)工程变更 (3)工程中断
第三节 工期索赔管理
2、工期影响的计算方法: (1)网络计算法
网络计算法通过对比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后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得出工期值之差, 计算索赔值。
【案例】某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工期12个月。承包人向监理机构呈交的施工进 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图中工作持续时间单位为月)
(5)由于业主要求,在原设计中的一座互通式立交桥设计长 度增加了5米,业主代表向承包方下达了变更指令,承包方收到变 更指令后及时向该桥的分包商发出了变更通知。分包单位及时向承 包方提出了索赔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一、引言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过程中,工程变更与索赔是不可避免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中关于工程变更与索赔的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工程变更管理1.定义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要求、市场需求、技术进步等因素导致对原有合同约定进行修改的情况。
2.管理要求(1)及时沟通:承包方在发现需要进行工程变更时,应及时与业主方进行沟通,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和影响。
(2)合同约定:工程变更应于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变更的方式、原则、程序和责任分担等。
(3)变更审核:工程变更需经过内部审核及业主方审批,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变更控制:承包方应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及时调整工程计划、资源和成本,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
(5)合同调整:根据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合同调整,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三、索赔管理1.定义索赔是指承包方因为工程合同约定或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不可抗力、业主方原因等导致的损失,向业主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2.管理要求(1)索赔准备:承包方应及时收集和整理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据和资料,确保索赔请求有充分的依据。
(2)索赔申请: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向业主方提出索赔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和资料。
(3)索赔审核:业主方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评估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及时给出回复。
(4)谈判和协商:双方在索赔事项上应坚持开展公正、公平的谈判和协商,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5)仲裁和诉讼:如双方无法就索赔事项达成一致,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四、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的重要性1.风险把控:合理管理工程变更和索赔,可以减少工程过程中的风险,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维护合同权益: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合同的公正执行。
3.促进合作关系:合理处理工程变更与索赔事项可以增进双方的合作信任,提高项目合作效率。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索赔案例
一、案例背景某工程项目位于我国南方某城市,由A公司承建,合同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
工程合同约定,工期为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该工程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成本增加,A公司遂向业主B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二、索赔原因及事实1. 不可抗力因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连续降雨,导致施工现场积水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根据工程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非合同双方所能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经查证,此次连续降雨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2. 设计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B公司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变更,导致施工图修改频繁,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成本。
根据工程合同,设计变更由业主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施工条件变化在工程初期,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地下管线密集,导致施工难度加大。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管线布局与设计图纸不符,需要重新调整施工方案。
这些变化均导致了工程进度的延误和成本的增加。
三、索赔计算1. 工期延误索赔根据工程合同,工期延误索赔按照实际延误的天数和合同约定的每日索赔金额计算。
经核算,实际延误工期为120天,每日索赔金额为1万元,共计120万元。
2. 成本增加索赔成本增加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经核算,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设计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成本增加共计200万元。
3. 利润损失索赔根据工程合同,由于工期延误和成本增加,导致A公司利润损失。
经核算,利润损失为100万元。
综上所述,A公司向B公司提出的索赔总额为420万元。
四、索赔处理1. 协商解决A公司向B公司提交了索赔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B公司对A公司的索赔申请进行了审核,认为索赔原因合理,索赔金额基本符合实际情况。
双方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B公司同意支付A公司索赔金额420万元。
2. 法律途径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A公司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索赔金额。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研究(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约定不能正常履行,从而给一方或多方带来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或工期顺延的行为。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文旨在对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成因、特点、程序和对策,以期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成因与特点1. 成因(1)设计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费用增加等,使承包商遭受损失。
(2)施工条件变化:如地质条件、气候条件、交通条件等发生变化,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工期延误。
(3)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条款中对工程量、工期、费用等方面的约定不明确,给索赔带来困难。
(4)法律法规变化:法律法规的调整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和纠纷。
2. 特点(1)复杂性: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涉及多个方面,如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管理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
(2)长期性: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件往往持续时间较长,处理过程复杂。
(3)争议性: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涉及各方利益,容易产生争议。
三、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1. 索赔申请: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
2. 索赔调查:业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索赔事实。
3. 索赔协商:双方就索赔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索赔仲裁: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 索赔执行: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后,双方应按照裁决执行。
四、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对策1. 优化合同条款:在合同签订阶段,充分考虑各方利益,明确工程量、工期、费用等方面的约定,降低索赔风险。
2. 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降低索赔风险。
3. 提高索赔意识:提高承包商和业主的索赔意识,及时发现问题,减少索赔纠纷。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之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之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过程中,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合理的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既可以保障承包商的权益,也可以确保工程的按时按质完成。
本文将介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下的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并提供相关的实践经验。
一、工程变更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优化施工方案或其他原因,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
合理的工程变更管理可以帮助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并避免后续问题的发生。
1. 变更程序工程变更应该经过一定的程序来进行。
首先,承包商需要向业主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变更方案和预估成本。
业主根据实际情况,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并决策是否同意变更。
变更申请的评估应考虑工程进度和成本等因素,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变更管理措施为了有效管理工程变更,建议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变更的流程和程序,确保变更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及时沟通:变更申请应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影响等,并提供充分的技术和经济依据。
与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有效降低变更申请的风险。
(3)合理定价:变更申请的成本评估应合理公正,充分考虑变更带来的额外成本和风险。
定价过高可能会导致业主的不同意,过低则可能会使承包商的权益受损。
二、索赔管理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过程中,承包商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向业主提出索赔。
合理的索赔管理可以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
1. 索赔程序索赔应该经过一定的程序来进行。
首先,承包商需要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计算方式。
业主应对索赔进行评估并决策是否同意索赔。
索赔的评估应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工期延误等因素,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 索赔管理措施为了有效管理索赔,建议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建立索赔管理制度:确立索赔的流程和程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索赔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建设工程索赔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工程索赔是承包人和发包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
索赔的依据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一、索赔的起因索赔可能由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原因引起:(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更;(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二、索赔的分类(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过赔;(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二)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1)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2)费用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三)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1)工程延期索赔,因为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定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由于非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2)工程加速索赔,通常是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指令分包人加快进度,分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3)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分包人也可以对此向承包人提出索赔;(4)工程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因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或者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包人可以对此提出索赔;(5)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6)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这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7)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四)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比较多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如下。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的索赔;(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
2.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3)增减工程量的索赔;(4)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的偿付;(5)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6)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7)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1)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2)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 关于工期的索赔(1)关于延长工期的索赔;(2)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3)赶工费用的索赔。
5. 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1)特殊风险的索赔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
(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3)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业主一起进行。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1)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全部或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长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2)终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
有些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因而终止合同,也有些是由“错误”引起的合同终止,例如业主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终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7.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五)业主向承包商索赔在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时,除了工程师可向承包商发出批评或警告,要求承包商及时改正外,在许多情况下,工程师可以代表业主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1.索赔费用和利润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发生下列损害业主权益或违约的情况时,业主可索赔费用和(或)利润:(1)工程进度太慢,要求承包商赶工时,可索赔工程师的加班费;(2)合同工期已到而工程仍未完工,可索赔误期损害赔偿费;(3)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如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拆除不合格工程和材料,不进行返工或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则业主可找另一家公司完成此类工作,并向承包商过问成本及利润;(4)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工程被拒绝接收,在承包商自费修复后,业主可索赔重新检验费;(5)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业主可前去办理并扣除或索赔相关的费用;(6)由于合同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等方面发生变化,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去及时办理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可向承包商索赔;(7)未按合同要求采取合同措施、造成运输道路、桥梁等的破坏;(8)未按合同条件要求,无帮不向分包商付款;(9)严重违背合同(如工程进度一拖再拖,质量经常不合格等),工程师一再警告而没有明显改进进,业主可没收履约保函。
2. 索赔工期FIDIC于1999年出版的新版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当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要求,即某项缺陷或损害使工程、区段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时,业主有权延长工程或某一区段的缺陷通知期。
三、反索赔的概念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
一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和反击,这种反击和反驳就是反索赔。
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当合同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合同另一方对对方的索赔要求和索赔文件可能会有三种选择:(1)全部认可对方的索赔,包括索赔之数额;(2)全部否定对方的索赔;(3)部分否定对方的索赔。
针对一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一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反驳和拒绝对广播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四、索赔成立的条件(一)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
通常,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6)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五、索赔的依据总体而言,索赔的依据主要是三个方面:(1)合同文件;(2)法律、法规;(3)工程建设惯例。
针对具体的索赔要求(工期或费用),索赔的具体依据也不相同,例如,有关工期的索赔就要依据有关的进度计划、变更指令等。
(一)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第19条列举了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依据条款,也列举了承包人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列举了承包人民分包人之间索赔的诸多依据条款。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1. 适用法律和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六、索赔证据(一)索赔证据的含义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
证据不全、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很难获得成功的。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程信息和资料,这些信息和资料是开展索赔的重要证据。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该自始自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和科学管理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和管理合同、质量、进度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
(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
(1)书证。
是指以其文字或数字记载的内容起证明作用的书面文书和其他载体。